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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乡土中国读后感高中生 乡土中国读后感(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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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乡土中国读后感高中生 乡土中国读后感(通用8篇)
时间:2023-10-09 11:52:05     小编:ZS文王

当认真看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吧,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当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读后感的时候却不知道该怎么下笔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读后感精彩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乡土中国读后感高中生篇一

在我多年的潜意识里,费孝通都是以一位政治家的印象出现,但在读过《乡土中国》之后,才了解到政治只是费先生的副业,他是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有了长时间的田间调查所获取的第一手资料,再经过逻辑脉络清晰的解读,就有了对中国乡土社会,实际上也是中国社会本质基础,最贴切与深刻的描述。

第一,生存是任何群体的最重要目标。所谓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东方社会与西方社会,他们所表现出来的文化要义与风俗习惯都不过是生活在某个时代某片土地上的人们为了适应环境,更好的生存繁衍下去而建立的规则。

中国人口密度大,在农耕社会土地又几乎是唯一的和最重要的生产资源,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以“礼教”为纽带的乡土社会是最好的能够平衡个体发展与群体生活的社会组织形式。但传统中国乡土社会对生活的态度是以“克己”来迁就外界,一切足以破坏秩序的要素都不被鼓励。这也就造成了缺乏了自然科学创新,人员流动和信息流通的土壤。乡土社会的人情世故,血缘关系,也限制了讲究“权利”的现代化商业社会的发展。

第二,乡土社会缺乏流动性,是一个“熟人社会”。熟人社会的特性决定这不是一个西方现代意义上的“契约社会”,人们更重视“是非”,而不是“权益”。“权益”可以暂时妥协,甚至人们有意的进行牺牲交换,从而赢得周围人更多的信任和情谊,所谓“礼”是维持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工具。

在这样的环境下,遵循传统就是生活的保障,传统在封闭社会中具有极强的权威性,这种权威性使人们从内心形成敬畏感,使人服膺于传统。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传统的那套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形态并非愚昧落后,而是很好的适应了上千年乡土社会的特色。“权益”和“契约”是与陌生人打交道才需要的工具。

中国人不应对自己的传统妄自菲薄。也不要对看不惯,看不懂的事物妄下定论,或是心生歧视。存在即合理,追踪溯源便能够明白现状,哪怕是不合理的现状所产生的根基在哪里,背后的原因有那些。

第三,文化和文字的本质是经验的传承。当社会变得越来越进步,我们面对的环境越复杂,需要更多的协作,所以文字就有存的价值,文化也就逐渐兴盛。文字可以将经验跨越地域和时间的障碍传承下去。

但是在一个不需要经验传承,或者生产生活场景经年不变,只需要简单的经验传承的社会,所谓的“文化和文字”的价值就十分有限。人们普遍来说是实用主义,不会为了学习文化而学习文化。中国传统的农耕社会上千年都处在相对稳定的环境,交流少,与外界的接触少,生产方式也几乎恒古不变。口口相传即已足够,古人读书几乎只有做官一个目的,所以读书对大部分普通人来说是意义有限的。

第四,中国人对“家”的定义可以无限大,并且家和家族承担了很多社会化职能。家可以是夫妻二人(生育的组合),也可以是家天下(事业的组合)。中国乡土社会的家族是一个绵续性事业社群,以同性为主轴、异性为辅轴的单系组合更适合于完成社会事业的需要。

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所有的学科都是相通的,背后都是逻辑架构与推理说明。化无形为有形,复杂逻辑“简单化”,以外行和普罗大众都听得懂的语言和文字讲述出来是一种能力,需要修炼。《乡土中国》也是一本好的逻辑学参考书。

乡土中国读后感高中生篇二

“礼”向来是文质彬彬的内涵,像《镜花缘》所描绘的君子国一般的社会.我们所小就被教导要懂礼、知礼,读《三字经》、《千字文》,要“尊老爱幼”等等。汉代察举制的基础便是“举孝廉”。圣人孔子也曾经说过“不学礼,无以立”,礼是一切的根本。然而凡事多有两面性,礼也不例外。

礼,规范我们的行为,和谐我们的家庭,稳定我们的社会。自古以来,礼是约束自己的手段,古仁人志士强调“克己复礼”,今人强调“传家风、承家训”。孔子曾经说过:“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孔子的儒家与法家有很大不同,儒家思想强调,以德治国,反对严刑峻法,以礼服人,而法家思想则推崇酷吏,以法治国。孔子在这句话中就指出,以法治国能使国家稳定,但民众“无耻”,没有羞耻心,只是碍于法律效力,并非主观愿意;而以礼治国,民众“有耻且格”,人们有羞耻心能自我约束。人服礼是主动的,可为人所好,即所谓的“富而有礼”。

然而,作为一个统治了中国千年之久的思想,它一定也存在某些不合时宜的地方。例如古代有杀人祭旗的习惯,又如帝王死后要活人殉葬。在萧红的《呼兰河传》中写到一个人物团圆媳妇。她十二岁就被“卖”到男人家做媳妇,她从原先一个生龙活虎的少女,被一群受到愚昧思想禁锢的人们活活残害致死。体现了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小团圆媳妇本来是健康活泼的,但在这个被封建礼教封闭的小城,婆婆为了让她守规矩,甚至为了让自己舒心,任意打骂她,团圆媳妇在极度恐惧中生了“病”,邻居也带着“好心”帮助她,人们这种杀人无意识,以及杀人的隐蔽性和残酷性让人悲惨和痛心。作者通过一种旁观者的身份,冷静得近乎冷漠,对封建愚昧的国民进行了嘲讽和鞭挞。

“礼”可以救人,也可能杀人,不仅中国如此,其它国家也存在此类现象。在印度,丈夫的葬礼上妻子要被活活地烧死,这也是“礼”;在缅甸,孩子成年礼时要杀死几个人,这也是“礼”。在诸多事例中,“礼”对人性的禁锢,对生命的漠视显露出来。

由此看来,儒家所推行的礼制并不是完美的,或者说,在后人的传承下变得扭曲,变得野蛮,不合时宜。

综上,对于礼,我们应该理性面对,“仁、义、礼、智、信”要有,但我们不能愚礼,错误地盲从礼,这样就会导致你做出一些荒唐的事,这种礼在现代社会看来是残忍的。因此,礼要达到治,要能适应现代生活。随着时代的发展,礼不是唯命是从,不是三叩九拜的繁文缛节,更不是是非不分的愚忠。而是一个人对道德的理解和诠释,一个人对文明追求与展望。

乡土中国读后感高中生篇三

中国人为什么如此讲究长幼有序,为什么故土难离还要落叶归根,为什么是礼俗社会,为什么是熟人社会,为什么乡间重语言不重习字,为什么攀交情重关系不重权利和契约,为什么会形成单系(即父系)亲属原则,为什么这样的社会是皇权的发祥地,等等。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中,均有解读。

本书中,作者通过对很多日常社会现象思考,直击现象中蕴含的本质,并智慧地从本质中发现了规律。《乡土中国》在1947年出版,但这种观察方法和思考方法在70年后的今天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与此同时,中国社会的发展具有一惯性,乡土特征在现在仍然存在,理解这些特征,对分析现今社会现象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这本书内容很多,乡土内涵也十分广泛,下面我想主要从法院解决纠纷职能的视角出发,以五个问题为线索,简单介绍本书的部分内容。

一、乡土是什么

说到乡土社会,乡土性,我们会有一个下意识的印象,比如人情关系,家族制和家长制,熟人社会,礼治等等。这都是乡土的表现。我们在有一个这样的初始印象的基础上,在下面的思考中,可以简单地将乡土社会代入为农村,现代社会代入为城市。

二、乡土社会的纠纷解决机制如何

谈及此问题,我们首先想到的可能是“无讼”“厌讼”。乡土社会是一种礼治社会,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一定的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在身内的良心,所以这种秩序注重修身,注重克己。每个人知礼是责任,社会假定每个人是知礼的,至少社会有责任要使每个人知礼,所以“子不教”成了“父之过”“师之惰”,儿子做了坏事,父亲得受处罚,甚至教师也难辞其咎,教得认真,子弟不会有坏的行为,这也是乡土社会中通行“连坐”的根据,打官司也就成了一种羞耻之事,表示教化不够。

在乡村里所谓调解,其实是一种教育过程。由德高望重、读书知礼的人主持调解,先把被调解的双方骂一顿,“这简直是丢我们村里的脸”,教训一番,有时候还得罚他们请一次客,这样的做法十分有效,双方时常就和解了。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就是说审案子的根本目的是使案件不再发生,乡村里的调解就是以此为目的的教化。

三、乡土社会的调解教化与现代社会的诉讼审判之别

乡土社会里人是不流动的,是扎根于土地的。一个群体中,人与人之间以血缘为纽带,以夫妻关系为横轴,以父子孙关系为纵轴,以礼治为主要手段。现代社会里人是流动的,一个群体中,人与人之间是因完成某一项社会任务或目的结合在一起的,以契约为纽带,以法治为主要手段。刑罚的用意不再是“以儆效尤”,而是保护个人权利和社会安全。民法也不是在分辨是非,而是在厘定权利。比如合同关系中,一方违约,我们不能说他不讲诚信,没有教化,只能说他在继续履行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中选择了后者,可能因为后者对他来说利益更大。再举一个例子,妻子通奸,丈夫打伤了奸夫。在乡间这是理直气壮的,但是,通奸并不犯法,但故意伤害却有罪。这可能导致懂得一点法律知识的坏人,在乡间为非作恶,法律却还要保护他。费孝通在书里有这样一段话:“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如果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不加以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

上面谈到,乡土社会是不流动的、扎根于土地的,现代社会是流动的、契约的。从这个角度来讲,民事案件中,婚姻、继承、物权、侵权等纠纷更具有乡土性,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公司、保险等商事纠纷更具有现代性。因此,强调调撤等非诉解决方法,可能区分不同的纠纷类型会更具有社会性的意义。

四、乡土性现在还仍然作用于我们的生活吗

乡土社会的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社会的诉讼审判方式可能存在不适之处,但那是70年前的状态,现在很多农村农民也有一定的法律意识,更何况大量农民外出打工,已经融入到现代契约社会中去。那么第四个问题,乡土性现在还仍然作用于我们的生活吗?为了便于讨论,我们可以限定于婚姻家庭领域。

我在和其他法官讨论这个问题时,有人提到,他曾经到某较不发达地区任职办案,离婚率很高,很多人都是外出打工的农民,回家了就办理离婚,他认为这可能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副作用,家庭容易破裂,不像乡土社会那么稳定。我倒是认为这恰恰仍然是乡土性作用的结果。

家庭这个概念在人类学上是指亲子构成的生育社群,亲子为其机构,生育为其功能。但在任何文化中,家庭总是被赋予了生育之外的其他功能,夫妇之间的合作并不因儿女长成而结束。尤其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庭也并不只限于父母子的三角亲子结构,而是父系氏族结构,五世同堂的家,可以包括五代之内所有父系方面的亲属。氏族是一个事业组织,再扩大就可以成为一个部落。氏族和部落具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这样的组织必须是长期延续的,不因个人的成长而分裂,不因个人的死亡而结束。在这样的结构中,夫妻之间的富有激情的、易变的横轴是配轴,父子、婆媳间的稳定的、讲究服从的纵轴是主轴。这样的一种社群结构或者说生活习惯,落在刚才所说的夫妇二人外出打工的情形中,就可以解释为,纵轴缺失,仅依靠横轴支撑家庭的稳定,而横轴本身是激情的易变的。因此对于仍停留在乡土社会思想状态的农村夫妇,既没有纵轴支撑,也没有现代夫妻思想契合,富有责任感的横轴观,这样的婚姻破裂是可以解释的,很正常的。

五、《乡土中国》中的乡土

说完了这几个问题,让我们带着思考回到第一个问题,乡土是什么。从本书来看,解释乡土社会的一个关键概念是“差序格局”。费孝通指出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与现代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的不同之处。在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中社会的道德体系的来源是宗教观念:人在神面前平等,且神对每个人都公道,所以道德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无差别而人人平等的。这跟墨家所提倡的“爱无等差”是类似的。但中国乡土社会遵循的道德体系是根据儒家孔子提出的“推己及人”,这就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一个道德体系,社会范围变成了一根根的私人联系,每个人与自己的关系决定着不同的道德对待,这种道德体系是有差别的,团体道德是缺乏的,换句话说就是道德标准缺乏普遍性,所以称作差序格局。刚才我们提到的调解、教化是差序格局的体现,夫妻和父子的横纵轴是差序格局的体现。群己之界限,公私之分别,都蕴含在差序格局之中。我们很难给乡土下个定义,但可以说,乡土社会的核心特征是作为潜在规则的礼治和作为外在形态的差序格局。

乡土中国读后感高中生篇四

《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家费孝通于四十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执教,给学生上“乡村社会学”时写的讲义,共十四篇,归纳整理后结集出版的,虽然过去了许多年,中国的国情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作者的许多观点永不过时,今天读来,仍然发人深省,引人深思,十四篇文章层层递进,逐步深入,详尽地阐述了中国传统社会的特征。

作者开篇指出了中国传统社会的特性是“乡土性”,一个“土”土字,最是传神,道出了中国传统社会最基本的特性,乡下人离不开土,因为种地是最基本的谋生手段,土地,在乡下人眼里的地位至高无上,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

这个“土”字,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就是“土气”,也就是“愚”的意思,他们的“愚”表现在不识字,目不识丁,睁眼瞎,其实不识字,不能怪乡下人,他们不识字,是因为在乡下世世代代聚族而居,互相熟知对方,根本没有文字的应用环境,熟人之间,眉目传情指石为证,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彼此就心领神会,根本用不着通过文字来表情达意,甚至连语言也是多余的,文字只是在陌生人之间才有用武之地,作者用自己当年在乡下居住过的亲身经历表明,农人的“愚”并不是因为他们的智力不及人,而是他们从小没有生活在读书识字的环境里,就像教授家的孩子对庄稼、对植物以及一切农村的事物并不了解是一样的。

中国的社会关系是差序格局,所谓的差序,就是有差等的次序关系,它是由亲属关系和地缘关系所决定的,是以个人为中心,向外推出去,传统的社会关系就像一块石头扔进水里,引起的波纹会欲推愈远,愈远愈薄,它是由私人关系构成的,每个人都会包括在这个圈子里,这个圈子可大可小,可伸可缩,极富弹性,一切价值都是以自我为中心,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有在私人之间才有意义;西洋社会则不同,他们中个人与团体的关系是一根稻草与一捆稻草的关系,每个人地位相等,界限分明,归属清晰,几根稻草可以扎成一把,几把扎起来成一扎,几扎成一捆,每一根稻草属于哪个团体,决不会混淆,与我们传统社会里模糊不清的群己界限大异其趣。

说到社会关系,还得从最基本的社会单位————家庭说起,中国家庭与西洋家庭不同,西洋的家庭关系比较单纯,主要承担的是生育功能,家就是一对夫妻与他们未成年的孩子组成,成年的子女自动剥离出家庭,他们即使住在家里,也要向父母缴纳一定的生活费,夫妻关系是主线,其他关系次之,所以夫妻感情较深,他们的关系是横向的,我们的家庭关系则不同,大都是小家族式的,夫妻关系并不是主要的关系,以父子、婆媳等纵式结构为主,中国的家庭以血缘和婚姻为为纽带,因为传统社会是父亲方面的单系社会,整个家族沿着父亲这根线,以血缘为纽带可以向外无限推广,传统家庭里五世同堂也不鲜见,女婿和媳妇都不属于这个家庭,他们都是外人,血缘关系才是王道。中国的小家族就是个小部落,除生育功能以外,还担负着经济、政治、宗教等诸多的社会责任,已经远远超出了一个家庭的基本职能,承担得更多的的是社会职能的角色,是一个讲究纪律的事业社群,它排斥男女私情,注重夫妻间的分工与合作。

传统的亲属关系就是在水里丢石头形成的同心圆波纹的性质,从生育和婚姻构成的网可以一直推出去,包括无穷的人,这个网络像个蜘蛛网,有个中心,这个中心就是自己,每个人和别人的关系都不可能完全相同。所谓的地缘关系,就是在一些传统的结构中,每一家以自己的家庭为中心,它不是一个固定的团体,而是个范围,这个范围可以依着中心势力的厚薄而定,最典型的例子是《红楼梦》里的贾家大观园,在这个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里,随着家庭势力的大小而变化,繁盛时,七大姑八大姨,沾亲带故都是一家,一旦落难,树倒猢狲散,家又成了最小的单元。

在传统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并不需要由法律来调节,而是靠礼制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以孔子的精神为导向,以礼治国,但合乎礼的不一定合法,合法的也不一定合礼,礼制社会也不仅仅局限于见面点头问个好,每个人也不都是文质彬彬的谦谦君子,礼制也可以杀人,就像非洲某些国家,丈夫死了,妻子就会在丈夫的葬礼上被烧死作为陪葬,所谓的礼制并不像字面意思这么温文尔雅,孔子强调的仁义礼智信等,以教化为主,主要是为了社会的稳定,也是乡土社会的特色。

乡土社会的权力机构分为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统治与时势权力,横暴权利,是统治阶层为了自己的利益用来剥削被统治者的工具;同意权利是现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细,需要互相合作,才能完成某项工作,每个人都必须做好自己的份内的事,是一种民主的合作关系;除了这两种权利以外还有一种长老统治,起一种教化作用,就像父亲教导儿子,长辈教导晚辈,是维持社会稳定的主要组成部分;时势权力是社会更替变革的时候,个别人会成为变革的关键人物,是时势造就的英雄。中国乡土社会是一个长老统治的社会,长老权力之下,传统形式不容反对,对那些既不实用又不能反对的教条,只能用注释加以歪曲,这样既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又给长老们留足了面子,实则是阳奉阴违,口是心非,在这种环境之下,发生“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事”就不奇怪了。

血缘与地缘,血缘是社会身份的基础,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血缘的意思是,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由亲密关系决定的,亲属是由婚姻和生育构成的,因为我们的家庭结构中是单系家庭组成,注重的是亲属关系,以生育为主,婚姻次之。血缘决定了你的社会地位,你的身份、财产与职业很难不受你的家庭与父母的影响,谁家的孩子就应该继承谁家父母的财富和地位,承认了这个规则,这个社会就稳定了。血缘关系决定了你出身,生在哪里,哪里有你的土地,你就是哪里的人,一个外人很难在某个村子里取得自己的土地,除非他入赘做上门女婿,此外他很难融入这个村子。

随着社会活动的增加,人情往来愈加繁重,熟人之间是不能搞清算的,互相算清了,也就绝交了,你欠我的,我欠你的,才能建立亲密无间的关系,但是如果这种帮助一边倒,时间长了谁也吃不消,这种关系就会断裂,为了防止断裂,唯一的方法就是减轻这种社会关系的负担,于是商业交易应运而生,有了商业交易,人们之间互不相欠,容易实现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因为商业交易需要理智的决定和冷静的思考,而非感情的冲动。

社会性质的变迁分为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乡土社会以是以欲望为指导,这个欲望正好合乎于人类生存的条件,它不是生物本能,而是文化事实,是人们从小养成的习惯,随着社会变动的加快,原来的文化并不能带来生活上的满足,人们开始注意改进生存的条件,才发现欲望不是主要的动机,而是为了生存下去创造的动机,它有别于原始的欲望,是一种生存的需要,为了生存下去,就要学会制定计划,人们完成从欲望到需要,从经验到计划的转变也就等于迈进了现代社会的大门。

乡土中国读后感高中生篇五

《乡土中国》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写出了中国的儒家和谐文化底蕴。那读者解读到哪些含义?下面是本站小编精心为你整理乡土中国读后感,一起来看看。

当然先生所讨论的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是站在历史社会发展的大方面来考虑的,但我只从中截取一个角度来微观地剖析中国的现状,这也是《乡土中国》让我感触最深的地方。

从中国社会的演化来看,现代中国社会是由原始社会、农业社会所一步步演化而来的,人们沿河而居、以土为生,饱含了历史的乡土味。从中国的社会主体来看,以耕地劳作的农民居多,而所谓的城市只不过是由那些富裕的乡村所孕育而来,而城里人只是城市所制造出来的产物。所以说中国社会基层是乡土性的,中国是一个散发着乡土气息的国度,不管历史如何前进,也不管社会如何发展,中国的社会根基是不会动摇的。但从中国目前的现实来看,似乎基层性早已被风沙掩埋,面目全非,而现代社会所给予我们只是一个假面具。

似乎历史是这样演进的。

不知从何时起,城里一天天富了,人们住进了洋楼,开着豪华的轿车,出入娱乐场所。甚至财富的黑手伸到了乡里,于是,乡里不再平静了,在大片的土地上建起了楼宇和工厂,机器肆无忌惮地在这片曾经平静的土地上开始了新的征服,就像它们曾经征服城市一样。紧接着乡里人的心也开始不平静了,为什么他们可以享受那样的生活,我们却要在呆在乡下与鸡鸭禽兽为伴,乡里人开始憧憬城里人生活了。

就像费孝通先生所说的,“这些宣泄外出的人,像是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找到土地的生存了,又形成一个小小的家族殖民地,找不到土地的也就在各式各样的命运下被淘汰了,或是“发迹了”。这就是一代代人眼中所谓的“幸福”,但到底幸不幸福,或许只有那些离开的人自己懂。

酒吧舞厅里充斥的是早已不再纯真的乡村姑娘,此时她们充当了一个很矛盾的角色,就像黑夜里的幽灵一样,漂浮在都市的夜空,夜更加糜烂了。贞洁、尊严、人格终于在满是铜臭味的气息中几经沉浮后重重地落在地上,又被人踩来踩去,沉重的再也拾不起了。她们曾经怀着美好的梦来到了城里,又在这里残忍地把自己曾经的梦活生生地踩死在脚下,然后变成了城市的傀儡,在满是烟酒味的僵尸屋一点点葬送着自己的青春,续写着城市的繁华。

钢筋水泥的工地上,有这样的一群人还在忙碌着。大楼还是一座座空虚的骨架,瘦的像建设他们的人一样,为了建设这样的堡垒,乡里人爬得很高,那是他们在乡里从未奢望过的高度,但他们却从来没有快乐过,他们的心从来没有被暖热过,就像这冰冷的骨架一样。抬头望去,这些人就像一群可怜的蜗牛一样,在一座叫城市的高楼上努力地向上爬,虽说蜗牛爬到金字塔的顶峰,他的视野就和苍鹰一样广阔,但他们本不属于天空,他们是要回去的,回到大地。那些人的住所大多很简陋,硬的咯人的床、漏风的窗、仅看得清人脸的灰暗的灯,这是他们的生活,但他们却谁也不能埋怨,因为是他们自己当初选择的路,这是眼中死一般寂静的“幸福”。

这真是一个奇怪的世界。一个人被笑了却不生气,而是去笑另一个人,从被笑者变成了笑人者,还真是好笑,可到底有什么可笑的,笑的人不高兴,被笑的人也不高兴。笑来笑去,只有观众笑了。

《乡土中国》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老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的确具有浓浓的乡土味。这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知道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而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能力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都知道,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费老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语言和文字都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但是这并不是唯一的工具,在乡土社会里,人们有属于自己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可以不必使用文字,表情、动作、声音都是人们独特的交流方式。除非乡土社会的本质改变,要不然,文字下乡进程将会相当缓慢。

在社会结构上,《乡土中国》深入浅出地把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团体格局指的是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而差序格局则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费老还作了一个有趣的比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而所谓伦,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多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当代中国社会又何尝不是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在办事的时候,人们总是先找关系。正是这种社会关系的性质导致了许多“走后门”的现象,在官场上也导致了很多的贪污腐败的现象。这一个比喻浅显而又深刻,在看待人的私心问题上,让我感触至深。

当代社会所强调的德治依旧是源于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维系着私人的道德”需要靠个人的内在克制来遵守,于是很多应该遵守的规则便成了“礼”,“礼是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当代社会应该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礼治”依然存在。在农村,遇到矛盾的时候都是请一些长者或权威人士来评评理,实在调解不了才选择诉诸于法律手段。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无讼”的社会。

在一成不变的乡土社会里,保守封闭的特征形成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即使是在当代的民主社会,人们依旧不重视自己的权力,敷衍地对待选举活动,对政治大事也不闻不问。只有当自身利益受到威胁时,才会寻求政治或者法律上的庇护。在乡土社会中,长老的生活经验是最为丰富,因此长老具有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可惟命是从。

虽然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速度慢,但是乡土社会毕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旧的社会制度不符合实际情况、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时候,“名实分离”的情况就会出现。“名”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是不可以轻易改变的,所以人们只好依旧采用这个“名”而在实际的操作上采用自己的那一套“实”。这可能也折射出传统中国人们保守封闭的特点。

写到这里,不禁感叹费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65年,但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依然是经久不衰,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我还要把这本著作精读几次,加深自己对乡土社会的理解。

毕业参加工作以来,因自己的职业性质,都是以解决问题为主。作为每天跟法律实务打交道的律师,书架上本来不多的法哲学、社会学等基础理论的著作鲜有光顾。自己一直以来也愿意做“多解决问题,少谈些主义”的胡适派,加之近十年来,目前耳闻的大学大家们写的东西是越来越看不懂,也不知道是自己肤浅还是人家深沉,总之对于那些解构-重构-再解构的“大家学说“,是愈加的不感兴趣甚至厌烦,总是抱怨离基层和实际太远,牛角尖书生气的东西太多。所以,我即便有兴致耐心去做读后感并形成书面文字,那至少是这本书须真正的在解决问题,在打动人,历史能够证明其价值的著作。国外的很多社会学名著已经不少;国内而言,很多现在讲的中国社会问题,实际上在我看的费孝通老先生的《乡土中国》,在解放前就已说的再透彻不过了。

请原谅我对社会学背景的无知,看费老《乡村中国》之前,我仅仅是从(朱)苏力的《制度是如何形成的》、《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这些个在校大学生喜欢看的畅销书中的一些内容中了解到进而查找这本书的。看了之后,我心里有种不太愿意承认的感觉,前面苏力的两本书似乎都在偷师费老的研究方法,甚至一些文风和语气也是有模仿之嫌,尽管不是所谓抄袭或山寨,但却让人不适。这也难怪,我们八十年代以后培养的前面几批法学博士们,现在都基本上是中国法学界的执牛耳者,但是却一直没有出现过一个至少让人敬仰的大师,大概也就是在浮躁的空气下博古通今,模仿古今甚至抄袭古今内外的结果,几无创新、突破。

费老的《乡村中国》实际上是其以《乡村经济》为基础,并结合在西南联大任教时编的讲义整理后,于1948年出版的一本反映中国农村问题的社会学著作。按照费老的说法,这本书不是完稿,也不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十三篇短文,短短一万多字的薄皮书,用朴实无华的文字把中国三十年代封建农村社会活脱脱的解构的清清楚楚。这本薄书多次再版,其内容过去60余载,依旧没有过时,堪称经世大作。

第一篇《乡土本色》为概述。文章描述了中国30年代乡土社会的基本轮廓。第二篇《文字下乡》、第三篇《再论文字下乡》论述文字或教育对于乡土社会意义与局限。

第四篇《差序格局》最为经典和重要。与西方社会的团体社会不同,中国社会结构中存在差序格局。这是乡土中国全书的核心概念。乡土中国中人与人的关系就是差序格局,费老将其比喻为石子投入水中引起的涟漪:(1)以自己为中心,根据亲疏关系不同对待。即对家族亲属要“孝”、“悌”;对待知心朋友要“忠”“信”。(2)存在差序,水波由中心向四周扩散,一圈一圈,越向外,波纹越浅。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以己为中心,在这种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中,向内看可以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说是私,是己。两者无清楚的界限。在这种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中,向内看可以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说是私,是己,两者无清楚的界限。紧接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等加强论证这层中国农村特有的人际关系。《礼治秩序》。《无讼》、《长老统治》各自对农村礼教秩序等治理架构和习惯进行了描述。而《无讼》倒是蛮符合中国的目前情况和我们律师碰到的现实。中国社会群体都有厌讼心态,无论从面子问题、经济角度还是对审判者、代理者的不信任,造就了善良老百姓能不打官司就不打官司的思维定势,也造就了打官司的人基本上都是刁民的误读。

最后的三篇《血缘与地缘》是对中国农村“入土为安,叶落归根”的论述;《名实的分离》是对时势造英雄背景下的个人功名探讨。《从欲望到需要》表达了费老对中国社会成长的远景。以上三篇均是都是讲乡土社会的变迁,从动态角度描述乡土社会的现实现象。

费老已经离开我们五年多了,他的这本《乡土中国》写就也有60余年光景。我们中国乡土社会表现的熟人社会特征,在差序格局下的亲疏关系,在儒家礼教的文化传导下,活生生的向世人展示出中国社会的整个面貌。

乡土中国读后感高中生篇六

在《乡土中国》这本书中,比较注重地写了中国的乡土,其带有浓浓的乡土味道,而后面就转化为写乡土的中国,从而揭露了中国存在着许许多多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往往是非常值得我们去思考与探讨的。

在最近几次人口普查中,人口数据显示乡村的人口还是占总人口的一半之多,虽然相比之前我国的农村人口数量有所减少而城市人口在增加,但是情况还是不太乐观的,而且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东部与西部有着明显的区分度。东部地区的城市化程度远远的高于西部地区,所以在当前,我认为我们国家在发展东部经济发展,要促进东部地区城市化的同时要大力发展西部地区,促进西部地区的城市化进程。

在当今的中国,许多的外多国家都认为中国还是一个土包子,无论中国在这几十年内发生了多大的变化也还是改变不了他们对中国的看法。不过无疑的是今天的中国还是一个乡村社会,且占领着主流的地位。尽管中国已经成为新潮和时代的弃儿,成为追求现代化的心病。我们不承认中国还是一个乡土社会是认为“乡土”是带有贬之意,而想方设法地去脱掉。

乡村社会往往还是一个较为稳而不易被改变的一个社会,想要通过一些简单的方法去改变也是不太可能的。这个需要长期的而又稳定的有效方法才能慢慢地去改变,但是这些办法又不能使“乡村社会”完完全全地消失。就像是有一个人喜欢做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后来改变了,但是偶尔还是会犯下一点点的小错,因为这是习惯啊!因为生活的方式又会影响着生活的观念。

因为不愿意变革,所以只求稳定是农村社会的标志。许多人认为老人说的话就一定是对的,因为他们说的话都是有经验的,一次次的积累是可以成为我们人生的指南针。然而就是说作为后辈的我们一定要听取长辈所说的话,所定下来的规矩而不能随意去改变,而这么一来就很难改变下一代。但是,也不是说中国的人农村社会从古到今全都是一层不变的,那也是不可能存在的事情。

在老的一辈那里,他们希望不要变,对新的事物要反对,也要压制;但是作为新一代,在遵循着各种规矩的时候,而总是想要冒犯一下,但是又要顾及自己的名声问题,不能争锋相对以下冒上,所以必须保持着恭顺的样子。但是却又是偷偷摸摸地移花接木,表面赞同而实质就是反对,表面是接受而实际是修改,所以社会的变革很缓慢。

乡村社会有多慢,而政治社会就有多慢,思想社会就会有多慢,而这一切的中心就是我们的传统文化。我们的传统是非常注重社会的秩序。我国传统的社会秩序并不是根据个人好恶的统治,而是社会公认的合理有序的统治方法。在文化方面,这首先需要与道德和法律和谐。费孝通先生在书中有提到的人治与法治。法律是现代社会中不可缺少的同时也是不可忽视的。费孝通先生说的人有时人治可以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这对我们来说是非常值得借鉴埗的,我对他的这一观点也是非常认同的。

现在的中国,正在努力地摆脱“土包子”大国的形象,或许这过程会有点困难,而且会是一个很长的过程,这需要我们耐心的等待,并且努力地改变旧的不好的思想。

乡土中国读后感高中生篇七

费孝通先生在序言里就直接说了,他写《乡土中国》的目的就是介绍“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并且他从实际出发,介绍了乡土社会人们的生活、知道、人情、礼俗血缘、道德等的特点,让读者从实际中理解了乡土人们的内心世界。

费老在第一章就提出了乡下人的“土气”,乡下人向土地讨生活,和土地分不开,以农为生的人们,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也就是论语说的“生于斯,死于斯”。并且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在城里绝对看不到这样的现象,这个是“土气”特色,也是一种习俗。

接下来费老又讲了文字下乡,他说文字只是传情达意的工具,讲究文法、艺术,但是在面对面的乡土社会中是没有必要的,有着空间和时间上的阻隔,在乡土社会中,他们有着自己的“行话”有着“无言胜似有言”效果,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乡土社会的本质。并且乡下人没有文字的需要。

费老也讲到了差序格局在中西方的对比中,西洋的格局是团体,就像捆火柴一样绑在一起,而中国则是家庭,就好比丢了一块石头在水里,荡出一层一层的波纹,具有伸缩的能力,有着“人情冷热、攀关系、讲交情”的特点,而西洋的就是权力问题,作者说人何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一个差序,也就是伦。

作者还讲了家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的内容,我觉得这都是我们的传统文化所导致的,我们的奉行的是儒家文化,讲的是“和气、礼治”,人情世俗的常态。

最后作者还讲到了血缘与地缘、欲望和需要、名实的分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名实之间的距离跟着社会变迁速率而增加,但是在乡土社会中变迁的速率是很慢的。

这本书用对比的手法进行叙述,很容易让读者了解,并且也举了许多事例,很贴近人们的生活,容易接受。

乡土中国读后感高中生篇八

费孝通先生曾写下一本非常有名的社会学书籍——《乡土中国》。费老在此书的开篇便写道:”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人身上或多或少都还带有一丝”土气“。理解中国,需要去理解中国人,理解中国深厚的乡土气。

中国有着几千年的文明史,在这几千年中,中国人和土地息息相关,可以说中国人以土为生,以土为死,叶落归根,中国人深深地长在土地中。

古代农耕社会,中国人讲究”男耕女织“,吃穿用皆以土地为本,辛辛苦苦地在自家耕地上耕种,过着自家的日子。一家一户,一村一落,零零散散,逐渐造就一种费老在《乡土中国》中所说的”差序格局“。差序格局讲究一种”私“,”私“即以”己“为中心,不像西方国家一样很讲究团体,因为中国人活在土地里,每家每户在土地上耕种即可,而最初生产力水平还不是很高,每家每户有一份田地即可养活一家人,渐渐地就形成了这样一种”私“的意识。而西方国家则有很大不同,他们选择的是商,出海航行,而这需要一个团体,他们也渐渐地学会从一个团体出发,形成一种团体意识。人是具有社会属性的动物,作为一个人就必须与其他人相互交往,而差序格局中的中国人以自己这个私个体为中心,并与其他私个体交往融合,逐渐形成了一个巨大且十分复杂的关系网,这也就慢慢造就了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俗语说的”八竿子打不着“,也在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人所造就的关系网的复杂,”八竿子“不行,或许”九竿子“就成啦,甚至有时候,”八竿子也是打得着的“,就像现在一个人试图办一件事情,总会去找各种关系,找的人或许并不能直接帮助这个人,但他认识的人中或许就能帮忙,一层接着一层,这”竿子“打得也就越来越远,可总归还是能找到与这件事情相关的人,一个人”绕“出这么多人,一件事或许也能”绕“出众多件事。

《一句顶一万句》是著名小说家刘震云先生的一部代表作,而这部作品也深刻地反映了差序格局中的中国人所具有的深厚的乡土气。杨百顺离家出走,机缘巧合遇到各种似乎有关系的人,又是各种无奈,改名更姓为吴摩西、罗长礼。一个人为找一个”说得来的人“,”绕“了这么多弯,”绕“出这么多事情,看似荒唐,实则也是差序格局中的中国人的无奈。差序格局中的中国人有着深厚的乡土性,他们以土地为出发点,构建了一个巨大的、复杂的关系网,可他们身上仍有”土气“,他们”私“,就会”孤独“,他们越发”孤独“就越发要拓宽自己所织的那样一张”差序格局之网“,最后”绕“出各种事情,一句话牵出一万句话。深厚的乡土性,或许就是我们始终摆脱不了这种因为土地而产生的”土气“,才会试图织下一张网去冲淡它,以复杂的关系去淡忘它,可这”土气“始终存在,也正是这种”土气“才能织出这样的”网“。

作为一名法学院的学生,理解中国这样一种”深厚的乡土气“后,不禁会去思索应该建设一种什么样的法治中国。

探索乡土气息的法治中国建设之路,必须去发现隐藏在这深厚乡土气息下的法治资源,而苏力先生就曾在20多年前写下一本法学书籍——《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这本书是法律社会学也是中国法制研究领域一部较好的著作,它试图去探寻中国法治建设的本土资源。该书以”法律多元主义“为基本理论进路,通过对转型期中国若干个案的理论考察,对”本土资源“进行了规范转化,其结果就是提炼出”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关系问题这一核心命题。市场经济建设初期,需要建设一条法治现代化之路,所以引进借鉴了西方国家很多法律,可这些”法律“似乎也像人一样有些”水土不服“,在许多具体案件中暴露得十分充分。比如这本书中所提到的《秋菊打官司》这部普法宣传电影,就把中国农村底层人民的那样一种乡土性揭露出来,表现了乡土性与现代化法律产生的冲突。乡民秋菊只是要讨一种说法,得到一句道歉,结果却是将帮助过他们一家人的村长送人拘留所15天,秋菊本人也是十分不解。市场经济建设初期,农村人还多不知道”法律“为何物,即使是那些离开了土地的城里人或许对”法律“也是一知半解,乡土性在那时的中国人身上体现得也是那么明显。”我只想讨个说法“,秋菊的这个想法也是千千万万农村人的看法,有了一句道歉,我们还能和平相处在这个差序格局下的人情社会,可将有恩于自己的人送人拘留所,不但没有弥补曾经差序格局的裂缝,反而会在这基础上撕破一个大口子,这着实让”乡土性“的中国人疑惑。

此外,苏力先生在这本书中也提到过在市场经济建设初期,人与人发生矛盾冲突,更多的情况下会采取一种法律规避的方式来寻求双方的利益最大化,这从一个侧面也渐渐传播了法律,因为我们或许知道如果法律干涉进来,彼此双方并不能获得利益最大化。这在今天也是很常见的,因为法律的成本还是高昂的。这也引起一种思考,如果处理事情不采用国家法,反而采取一种彼此协商的方式是否对现代法治建设有所启发?中国人在面对这样的事时选择”私了“,是身上所固有的那种”乡土性“心理在作祟,人们还生活在一张自己所编织的差序格局之网中,会选择彼此交涉的方式来弥补破裂的网,在不同地方,有着不同文化的人们会有不同方式的”私了“。这就牵涉到苏力先生所发现的法治本土资源的民间法。

民间法体现着深厚的乡土性,它从人们当地的日常生活而来,就像从土地里生长出的庄稼一样,为人们服务。那么,在建设法治现代化的时候不就要吸收这种具有深厚乡土性的民间法吗?中国是个地域辽阔的国家,人口众多,民族众多,尤其在市场经济建设的蓬勃发展期,城乡一体化速度加快,更需要引人本土的民间法资源来处理一些问题。但是,这些民间法也要与国家法的基本精神相符。在此基础上,国家法律工作人员要深人了解调査该地区的民间法,制成相应档案备份,进行讨论,得出一些适用原则并上报国家审批。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法律是复杂的,民间法更是因为其具有的乡土性特征而更加复杂。采取民间法进行处理法律事件,发掘出这样一种法治的本土资源,更多的是要在当地那样一种拥有浓厚乡土气息的差序格局中发挥其调节社会关系的作用,调整彼此双方的利益,以求更好地维持双方的社会关系网。可一旦出现一个陌生人闯入一个地区的情况,又该怎样解决就是一个问题。假设陌生人的地区有其”民间法“,该地区也有其一套的”民间法“,两者不同又当如何?不妨分析两地的”民间法“,寻求其共性,寻求其基本精神,并与国家法相对照,依其两者共同精神,从国家法中寻求解决方法。设想总是很美好的,现实却也总是不尽如人意的,探寻当代中国现代化法治之路,需要本土的法治资源,需要去理解中国那深厚的”乡土气“。此外,也要适当地改变法学教育方式,变革本科教育方式,其中一点就是不妨鼓励学生走人”民间“,进行观察总结,发现中国那深厚的”乡土气“,且老师要进行引领,发掘本土法治资源,培养出一些更具中国特色的法律工作者。

乡土中国,中国始终还有这样一种乡土气,也始终那么重视农业的发展,重视”三农问题“,或许就是一种不”忘本“的体现,不忘记自己身上还有那样一种乡土气,不忘记自己始终”生长在土里“。

理解中国,理解中国人身上所具有的那样一种深厚的乡土气,更加了解自己的民族性,并了解自己这一代人身上所独有的特征,更好地建设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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