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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实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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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实用9篇)
时间:2023-10-08 10:47:02     小编:文锋

当看完一部影视作品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吧,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那么该如何才能够写好一篇读后感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读后感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一

马尔克斯的书总会给人一种厚重、真实却又遥不可及的感觉。仿佛一直置身于西班牙那种魔幻的色彩之中。不管是《百年孤独》还是《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完这么多书之后我仍然不敢对这本书下定论,正如读过它的人所说,这本书中穷尽了爱情的所有可能,高尚、浪漫、庸俗、龌龊、忠贞、背叛、刺激、安稳、羞怯、放荡。

书名虽然为霍乱时期的爱情,但全文其实与真正的霍乱其实并无太大的关系。真正的霍乱其实出自男主alisa的口中:虽然在你眼里爱情不过是一场幻觉,但在我心里却是一场名为霍乱的疾病,为了病愈,我心甘情愿的等待了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里面的每一天都是值得的。而故事的最后,两个人也真的在一艘挂着象征霍乱旗帜的船上体会到了自己心中的平静。在不停的往返于黄金港的蒸汽轮船上,alisa说出了浪漫至极的“一生一世”。

“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他们终究不是爱情。”

马尔克斯做了这么多否定,但爱情究竟是什么他自己也没说清楚,只留下一句“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

我想可能要借用他《百年孤独》的那句话吧:“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读完这一遍,我好像读出了在“一生一世”后,马尔克斯想说的两个字。

“孤独。”

几年间我看完了这个老爷子大多数的作品,在马尔克斯宇宙,“孤独”两个字是恒久不变的。布恩迪亚家族和马孔多小镇也许是极致的孤独,《霍乱》里的阿里萨和达萨何尝不是。对,半个世纪的等待,达萨在世俗的婚姻里拥有了珍贵的爱情与依靠,阿里萨在不断的风流中逃离了空虚,他们可以老了再相爱,更加坚定地相爱。他们终于跨过了时间,相拥,“一生一世”。然后才发现,这辈子他们做过的唯一完整的事就是彼此之间的“爱”(最后我真的疑惑到底还是爱吗),阿里萨的风流没逃得出空虚,达萨的幸福婚姻背后也是一片荒芜,老来孤独的她也分不清她对浪荡子阿里萨究竟是出于爱情还是同情。相拥在一起的,是两个在这一生恒久孤独寂寞的灵魂,彼此的白月光已经是白发苍苍。

如果仔细审视,这本写“爱情”的书,通篇似乎不见一丝情感,更多的是不幸福、鸡毛蒜皮的琐碎、滥交,更像两个人虚妄的孤独史。

嗯,最后老爷子没有给一个《百年孤独》一样的结尾。也似乎让人见识到了“伟大的爱情”,“我们可以老来再相爱”。其实闭上眼想,只能感受到弥漫着湿气的、苦杏仁味的孤独。

跨越半个世纪的爱情也好,百年兴衰的家族也好,马尔克斯始终在告诉我们:

唯有孤独永恒。“一生一世。”

至于爱情,可能要想清楚到底是出于爱,还是执念。另外还是那个问题: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二

六年前通宵在被窝拿着小台灯看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的情景还历历在目,虽然早已忘记了里面所写的内容,但貌似不妨碍我在人前炫耀的那种自豪感。“啊,《百年孤独》呀,早就看过了”。

是的。仅仅就是看过了,但是看过之后的结果是怎样恐怕就只有自己知道了。貌似里面的人名很长,涉及几辈人的故事。不过,仅仅知道这些就够了吗,就能在人前说我知道马尔克斯吗?知道得越多,你会发现你越不敢乱讲话,生怕讲错了就误导了他人。

看过《百年孤独》的人都知道这本书是用“魔幻现实主义”写就的。手法新颖,故事离奇,不过,也让人摸不着头脑。

反过来看《霍乱时期的爱情》一书,作者摈弃了以往的手法,并没有太多的人物情节,不过和之前那本书类似的就是都跨过了时间的长河。这本书的里面有着很多当代人们所遇到的问题,想得到的答案。

就像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卡拉马佐夫兄弟》里面提到的,我们首先应该要善良,其次要诚实,最后不要相互遗忘。里面有着浓烈的爱,热情的爱,等待的爱,以及成全的爱。有着人类的善恶,爱憎,嫉妒等等。

当然了,里面也有着迷乱的性,狂欢后的孤单。有着迷茫,有着恐惧,也有着贪婪。不正因为如此,世间才显得多次多彩吗。如最近热播的《长安十二时辰》里面有这样一句:心有很多的规矩,要守住自己心里的规矩,是要付出代价的,这个代价,不是人人都能舍得。

在一个极度迷乱的世界里,你能保证一定能够守住心中的那个规矩吗?选择的机会增加,也就意味着犯错的几率增加。最终能够走出来的才是成长。

同时看的另外一本书则是《学会提问》,现在的人为什么难以有较大的创新,就是因为更多的思维固化,把周边的一切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空闲的时间又被手机给填补上了。接受大量的“信息”。接受着大数据的“按喜欢推荐”。

之前曾看过一个调查,中国的人均读书量排在末尾,挺可惜的,中国也有很多大师经典之作,只是少有人去翻开,去记住,去感念。

《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是这样的一本书,在里面你会感受到部落文化,感受到地中海似的爱情,以及对于真挚爱情的探讨,你所发生过的,或者你正在经历的,都有答案。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三

每个人都是在生活中的孤独者,你会发现你会成为你伴侣的花冠女神,甚至成为你心中的一个很完美的生活的标本,当爱情成为了生活的全部,你是不是没有自己的隐私的存在,因为你没有其他精力追求各种各样的美妙的事情,还有就是当你发展你自己喜欢的事情。

当他们相遇的第一次,男主是一个邮递员,可以在这个时代里面经营自己的事情的人,都是生活过得不错的人,当阿里萨正在送信到了哒萨的家里。当哒萨在教姑妈学习认字,一切都是看似平静的生活画面,却被阿里萨看做美妙的生活时刻,因为可以看到了原来这个哒萨是一个学生,有着迷人的外貌。

当阿里萨一直在哒萨的屋外的树下等着她的出现,甚至就是在自己空闲的时间不断写信,就是为了有一天可以让自己的拥有这个让自己心动的花冠女神。当开始在工作里面出错,她的妈妈却知道了他们事情,甚至鼓励自己的孩子不要那么冲动,因为这样子的年轻人,需要有一个经验丰富的指导的。生活不是是是会有好运的时候,需要留言生活的提示。

当他们开始写信,幻想着我们会有一个美好的将来,甚至当阿里萨开始为了他们的将来挣钱,不断为了让自己的可以有更多的钱,自己选择去了海底寻宝藏。知识就是那么强大,在书中介绍,阿里萨就是一直认为书中的故事不会欺骗他,更加没有想到了,当他开始在美好的将来,可以与自己女神在一起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很自卑的过日子。

当他们的爱情败给学校之后,他们才发现最无辜就是他们的爱情,就是在下课期间,哒萨在课间写情信时候,刚好被老师看到了,让她做出选择,是需要公出阿里萨还是退学,她的姑妈因为这件事被自己的哥哥赶走了,甚至没有多久就是病死了,在挣扎的已经无效的情况下,哒萨的爸爸只能带着自己的女儿远离这个国家,回到了以前和自己的爱人的相遇的城市,并且带着女儿去见亲人。

在他们遇到了那么艰苦的时期,他们都是没有放弃心中的理想,并且在这期间,一直就是幻想着以后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在哒萨他们被自己的父亲带着会到了上学的城市,当她父亲把自己的家,还有掌握家里的大权完全给哒萨之后,她与父亲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即使是同一屋下,还是无法彼此相信了。

哒萨回来了,一次的行街,哒萨就决定不再与阿里萨交往了,之后到了哒萨结婚,生子,甚至到了半身到了墓地里面去了,阿里萨一直在找不同的女性,在代替这哒萨的身影,每次都是坚持在自己的心中的选择。无论何时,阿里萨在哒萨的伴侣过世之后,他一直在不断以写信的方式去与哒萨联系,就是期望有一天自己可以与她在一起。爱情的伟大不是你为对方做了多少,而是当你需要我的时候,我会站出来寻找到你,并且可以为我们共同努力。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四

《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应该是加西亚·马尔克斯最受欢迎的两本书了。但是对于像我这样的普通读者来说,感觉这两本书都被它们的名声耽误了。前者因其复杂的家庭关系,难记的人物,是出了名的难读,让很多人望而却步;而后者的书名又会让人联想到是描写特殊时期坚贞爱情的俗套故事,而失去翻开的兴趣。但是没有人能逃过“真香定律”,《百年孤独》是我去年读过的书中,最为推荐的一本;而《霍乱时期的爱情》是截止到目前,今年读到的最喜欢的一本。

就像《百年孤独》感觉并不是在讲“孤独”,而是在说与孤独正好相反的东西,似乎是人类旺盛的生命力。虽然结局是整个家族的倾覆,曾经所有的一切都化作尘土,消失殆尽。但是我却没能感受到本应该感受到的凄凉,仿佛家族的世世代代依然活在某个平行宇宙中,生生不息。

是呀,每当有一位读者翻开这本书的时候,书中的人物都会因为他或她再活一次,宛若新生,可能这就是文学的魅力吧。

禅宗说人生又三重境界: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这句话恰好描述了我看这本书的心路历程。读书之前,虽然没有什么成功的经验,但是并未怀疑过自己是否知道爱情是什么。但是看得过程中,我迷惑了,不再那么确定,产生了深深的疑问,到底什么是爱情。读过之后,感觉这本书其实是在讲爱情,又不是在讲爱情,讲的是爱,讲的是人生、衰老、死亡。

这让我想起了语言,我们刚出生的时候,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通过学习语言我们渐渐了解这个世界,这是山、那是水、天是蓝的、云是白的……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没有像预想的那样对这个世界了解的更深,更透彻,而是变得越来越迷茫,与此同时,我们渐渐发现了语言的局限性,有时候我们不能很好的表达自己,或者让人更好的理解我们。这也就是为什么大家同时看一本书,每个人的感受却是不一样的。如果我们对爱情下的定义各不相同,我们又如何说得明白,这本书到底是不是在写爱情呢?(事实是在讨论过程中我们竟然对“出轨”的定义也起了冲突)也就是说,如果想找到自己理想中的爱情那就更难了,如果真的存在的话。

“学会把爱情想成一种美好的状态,而非达到任何目的的途径,爱情自有其本身的起点和终点。”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五

爱情是什么?或许我们无法给它一个准确的定义,但我们可以想象爱情的样子,比如风花雪月的浪漫、柴米油盐的平淡、举案齐眉的和谐、一见钟情的热情。除了我所记忆中林徽因说“我同时爱上了两个人”外,我理解的爱情,它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独占。一个人的爱情不能同时分享给两个人,也不能占有和享受两个人的爱情。我在现实中也遇到不少的爱情,有爱的撕心裂肺死去活来的,也有因为路途遥远而肝肠寸断的。爱情是美好的情感,如同友谊、亲情。世界上最美好的情感就是这三种吧。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小说虽然冠以霍乱时期,但它主要讲述的是爱情,而霍乱只是一个定语,爱情在这一时期显得更加珍贵和美好。

书中主要讲述了三个人的一生,男一号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女一号费尔明娜达萨,和胡韦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读外国小说,记他们的名字是非常头痛的,我就把这三个人分别取个代号,小狂热,小傲娇和小完美。而这三个代号,是可以概括他们的性格的。

小狂热在某个炎热的下午给小傲娇的父亲送信,在走廊里第一次见到了他的女神,他用一生追求的爱人小傲娇。和所有烂俗的爱情故事一样,小狂热疯狂的爱上了小傲娇。他通过不断的读诗,自己也能摸索着写一些情诗,成功的利用阅读二流爱情诗歌期间把自己培养成一位文艺青年。他不断的通过递送情诗的方式赢得了小傲娇的芳心。小傲娇也投桃报李的写一些文字传递给他。由于小傲娇的爸爸一心想要找个乘龙快婿,小狂热这种衣衫不整邋里邋遢的样子他才看不上,他们之间的爱情一直处于地下状态,每天到指定的地点拿信。小狂热发现时机差不多成熟了,就跟小傲娇提婚,小傲娇答应了。正在这个紧急的关头,小傲娇的爸爸发现了。可恨的老头棒打鸳鸯,把小傲娇带到乡下去休息了。连哭带喊的小傲娇送回了乡下,在那里和自己的表姐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小傲娇也一直和小狂热通书信。最后小傲娇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在代笔人门廊那里遇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小狂热,小狂热说了一句:这可不是女神该来的地方,小傲娇觉得小狂热好像不了解她,于是在一瞬间就跟小狂热决裂了,“对不起,你是个好人,忘了我吧”。

书中有很多处把小傲娇比成一头骄傲的小母鹿。其实我也提了很多问题,为什么她突然的给小狂热发好人卡。作为父亲眼中的希望,小傲娇是要嫁一个高富帅的,她的行动处处受到限制。现在好不容易爸爸给了她自由,而小狂热却说不该来,所以她骄傲的离开了他。她觉得小狂热可能只是一个影子的存在,而不是她心中想要的那种灵魂伴侣。于是她在后来遇到了小完美,小狂热便只好放浪形骸,通过和无数不同的女人性交来忘记小傲娇。

面对小傲娇坚决的拒绝,小狂热不断的写信过去,要求有话好好说,但全部都石沉大海了。最后,小狂热的母亲让他离开这个伤心之地。在离开的头天晚上,小狂热站在女神的窗前,演奏了一曲小提琴。这个片段是我觉得全书中最美,最伤心的篇章。

爱情的第二种形态。

与小狂热的爱不同,小完美带给小傲娇的爱是完美的。他起初追她并不是因为爱他,而是觉得追求她是一种挑战。他有钱,有地位,在社会上受到尊重,甚至对小傲娇无微不至的呵护。新婚初夜,他为了消除她的恐惧,而慢慢引导她。他简直就是完美无瑕的。他会满足小傲娇所有的物质需求。他爱她,爱的那么卑微,他在影响小傲娇的同时,也在努力让小傲娇忍耐婚姻,把她变得更像他那个阶层的人。在处理古今中外的千古难题:婆媳关系时,他特别谨慎。在妻子和母亲发生冲突时,他几乎不发言。其实这就像多数婚姻一样,稳定,踏实,但缺乏激情。日子如同流水一样,流了五十多年,他们虽然争吵不断,但没有离婚。他们的婚姻的基础不是爱情,是类似爱情的东西,是责任,是忍耐。

爱不是对等的东西,在小完美最终从树枝上摔下来的弥留之际,他用目光搜寻她的踪迹,最终说了一句:天知道我有多么爱你。在小完美死后,小傲娇不断的毁灭小完美存在的痕迹,烧毁曾经的衣服,将书搬到另外的地方去。她觉得如果他还活着,肯定是同意她那么做的。从始至终,她并没有负担起婚姻中带给她的责任:爱。其实,我是很不喜欢小傲娇的,但爱情却从来不是对等的。你无法要求你深爱的那个她同样深爱着你,也无法要求在你给她做很多事情之后她会同样心甘情愿的为你保留,纪念你。爱并不是交易,交易属于世俗。

同样,我也觉得她爱小狂热,不如小狂热爱她十分之一那么多。小狂热心灵属于她,但不得不利用猎艳的方式来忘记她,但又时时刻刻想着她。区别于小完美改变她,小狂热在小完美死后不断的指引她,让她走出丧夫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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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六

与其说是一部夹杂着社会、现实、浪漫、放荡的爱情小说,我更愿放弃对时代的揣摩,而将其理解为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其生命尽头书写的最后一篇坦白信。

年轻时喜爱的诗派风与垂老时对人性理解的融合,和他的所有信一样字斟句酌。无法窥见他内心的深处,因为他用高超的手法将其隐藏,除了开篇的引用,更多时间大概是在用对爱情的追逐来掩盖自我,当然也可能相反,即以完善自我来追求爱情,时限五十一年,在他的故事里书写了人间爱情百态,无论你的爱情观如何,都能够对号入座,做为读者之一,却如费尔明娜?达萨一般反复阅读,最终却想将其付诸于明火中,合上书内心充满不甘,可又想到爱情也颇受时代背景的影响,自己的爱情观反而更加巩固。

爱情的重点不在于那个人,而在于一个对的时间点;不在于自身有多么成熟,而在于双方是否很有默契的感同身受。我爱那个存在于我脑海中的她,但她已漂洋过海到达彼岸,我在爱情之海中游荡,全力奔赴远方的灯塔,在到达终点的一刻,她不在自我闪耀,我们都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模样,没有回忆,没有遗憾,剖开一切,留下的唯有“陪伴”。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七

在马尔克斯的笔下,爱情是这所有的一切,也不是这一切。爱情总是带着困惑,让所有想要得到答案的人不知所措,而这份不知所措,可能就是关于爱情的所有答案。

《霍乱时期的爱情》中作者用优美的文笔为我们讲述了一个横跨18-19世纪五十余年的传奇爱情故事。在这个故事里,电报员爱上了有钱人家的小姐,而小姐嫁给了贵族医生并稳定地在她的“人生巅峰”度过了五十余年。但电报员在精神上仍矢志不渝地爱着那位小姐,于此同时,他在肉体上又无比放纵,单是较长的恋情就多达二百多次,上至古稀老者,下至豆蔻儿童。这一切都像是为找寻那位小姐的影子,而爱时又满怀真诚。

换句话说,将灵魂的爱与肉体的爱分离,就是霍乱时期的爱情。

那霍乱时期的爱情是爱情吗?不是,也是的;是不忠吗?是的,也不是。矛盾就是爱情的答案。因为爱情只是生活中的倒影,一晃而逝,只有孤独爱你如生命,如影随形。

如果故事就这样走向尾声,那就彻底成了一个备胎备胎到死的狗血故事。而伟大如马尔克斯者,又岂会落此俗套?所以当医生去世后,二人在挫折中宿命式的旧情复燃。

故事末当两个年龄累计达150岁的老人站在挂着黄色“霍乱”旗的船头,毅然决然地向着与故土相反的方向驶去。你很难用真挚、忠诚这样的词去揣测时间长河里延绵不绝的眷恋与欲望,很难断定究竟是什么让心火不熄,久久炙烈。

这是一次充满使命感的讲述,也是一次充满诗意的寻找,爱情在故事中成为拯救心灵、战胜孤独的一剂强心剂。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本书表面上看是对爱情百态的天才叙写,实际上表达的却是生命的哲理,是对生命价值和意义的理性叩问。

这本书包含了关于爱情的所有答案,但你想要的能将你感动到痛哭流涕的爱情是没有的,这里只有冷冰冰的生活和爱情若有似无的真相。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它开始使人重新相信爱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使相信,也无济于事。

罗曼·罗兰怎么说来着?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在我看来,这句话作为这本名著的推荐词就再好不过。

最后,我不指望你嫁给爱情,惟愿你始终不屈身于孤独。毕竟,有的人在婚姻里生活了一辈子却从未有过爱情,就像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而有的人在一起时已垂垂老矣,却爱意盈盈,就像阿里萨和费尔明娜。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八

霍乱时期的爱情中故事与霍乱的关联性并不强,霍乱时期只是一个背景。故事的梗概是年轻的阿里萨和费尔明娜坠入爱河,由于费尔明娜父亲的反对,费尔明娜最终选择了乌尔比诺医生。阿里萨精心等待乌尔比诺医生去世,阿里萨虽终身未婚,但有着众多情人;乌尔比诺医生一死,阿里萨又重新开始追求费尔明娜,阿里萨和费尔明娜晚年终于在一起。

不能理解如此曲折的人物设定和费尔明娜年轻时候的选择。费尔明娜父亲强行拆散女儿的恋情,费尔明娜自从和父亲远游之后,对阿里萨的态度大转变,结婚选择了乌尔比诺医生。阿里萨在拥有众多情人的同时,保持对费尔明娜的长期等待。书中对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婚姻生活的描写,充满了隐忍与相互妥协。费尔明娜发现乌尔比诺医生出轨,两人相对平静的处理,继续波澜不惊的生活,外人丝毫看不出任何异常。费尔明娜年轻时的选择或许是处于应对外部压力的必然选择,婚后的生活维持外人看起来的体面和稳定。

阿里萨从没有放弃过等待费尔明娜,同时又拥有多个情人。在阿里萨的定义里,没有结婚就算没有对费尔明娜的背叛。阿里萨在得知乌尔比诺医生去世后,离开自己的几个情人,去找费尔明娜,并且在乌尔比诺医生葬礼结束之后,就对费尔明娜表白。费尔明娜最开始很气愤,处理了乌尔比诺医生留下的所有东西。费尔明娜慢慢接受了阿里萨,遭到了子女们的强烈反对,这次费尔明娜没有退缩与妥协,她与阿里萨同乘游轮出游,游轮一直没有靠岸,故事戛然而止。

文学中的世界与现实世界终究不同,而现实中每个人的小世界也不尽相同。感同身受是文字所能传达的一种魅力,同时读者也能知悉完全不同的世界。阿里萨的坚持并不一定是好事,坚持是一种好的品质,同时也不是一个好的品质。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九

     爱情是世间最美好的毒药。霍乱时期的爱情阐释了各种爱情的症状,但核心只有一个,真爱永恒。小编整理了有关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供各位查看。

本书作者--马尔克斯,小说界的一位“斗牛士”,其大作《霍乱时期的爱情》赢得如潮的好评。他穿着哥伦比亚民族服装领走了198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声誉达到顶峰;但他并没有为声名所累。

本书写了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而透过这些爱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小说以阿里萨和费尔米纳之间持续了半个世纪的爱情作为主线,不失时机地将其他多种爱情磨练成珠,穿缀于这条主线上。而马尔克斯恨不能将人世间的种种爱情“一网打尽”。不少的爱情在书中只是一笔带过;不过,几乎是出现在作品中的每个人物都被作者系上了“爱情”的红线。这里有阿莫乌尔的隐蔽的爱情,但却“不止一次体验到了刹那间爆发的幸福”、有阿里萨许许多多的朝露之情、有乌尔比诺和林奇小姐之间羞涩而大胆的爱……变化丰富、形态各异,“真挚火热”的情感内核却都是一样的。它不仅是一部经典的小说更是堪称是一部充满啼哭、叹息、渴望、挫折、不幸、欢乐和极度兴奋的爱情教科书。

作家借此认真思考了情爱心理、性爱心理以及老年人心理。小说不仅仅是让我们看到爱情的多种可能性;真正让人叹为观止的还在于:涉言不多,而“爱情”的诸般特色轻易皆呈。这得益于作家透视爱情及人性的犀利眼光——由于这种眼光,作家三言两语就切中了诸种爱情的“要害”。

小说对老年人心理的关注显然与作家本人的年龄有关。当作家那回忆的幽灵天使一般在过往的时空里飞翔时,我们便倾听到一声沧桑悠远的叹息。叹息声吸纳了人物的私语声,还隐藏了作家探求生命价值的欲望。同时,小说又涌动着滔滔激情。这是作家五十多岁时的作品,我们不得不对老马尔克斯感到敬佩。这样,一方面,我们听见了深沉的叹息;另一方面我们又看见了一位老人满脸热烈的笑,那是热爱生命、回归青春的笑。这一点在小说最后一章体现得最为鲜明。费尔米纳与阿里萨在半个世纪后走到了一起。看起来两人仍不太可能结合,但费尔米纳早已枯萎的爱情又被激活,且渐渐灼热起来。当“新忠诚号”在热带河流上昂然而行时,两位老人如患上“霍乱”一般迷醉,他们的爱情似乎冒出了腾腾的蒸汽。这简直就是爱情挑战死亡、青春活力冲击生命极限的神话。我们在不期然中听到作家的宣告:爱情的最高境界正在于其形而上的永恒品格。舍此,人类所谓的“高尚”、“伟大”必将大打折扣。我们被这个“永恒”所眩惑,恰如被小说结尾阿里萨说出的那句话所震动一样:船长迷惑地问他来来回回航行要到几时才停,他用“在五十三年零十一个日日夜夜前就准备好的答案”来回答船长,这个答案便是——“永生永世!”

最近借了朋友新买的书——《霍乱时期的爱情》来看,昨天刚刚看完,就想写篇读后感,不为别的,就是想把自己的感受用文字记录下来,以免时间长了便什么都忘了。

读着《霍乱时期的爱情》,尽管作者在其中以乌尔比诺、费尔米娜。达萨和阿里萨之间的爱情故事为主线,给我们描述了很多种爱情,但是在我看来,这本书里描述的不仅仅是爱情,还包括历史和人在老年。

关于爱情,从总体来看,书中描述的爱情包括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如此种种,几乎囊括了所有的类型,而且每一种都描写得透彻,描写得一针见血。但只有主人公费尔米娜、达萨、乌尔比诺的爱情故事是主线,就如同一条河流,贯穿于小说的始终,如河流一样涓涓而流。其他的爱情,有阿里萨像捕猎似的获得的各种类型的爱情,也包括乌尔比诺与林奇的短暂爱情,这些就像河流中偶尔突出的一块块石头,即使在河流中也会形成小小的漩涡,但是却不能阻止河流继续向前流淌。就如同我们的婚姻生活,也许中间会出现一些影响其顺利进行的因素,比如现在最常见的所谓第三者插足,但是只要婚姻的双方,爱依然存在,那么我相信婚姻仍然可以像河流一样一直流淌下去,那些小小的漩涡,终将会被河流丢在历史中,而真爱永恒。就像阿里萨对费尔米娜一样,爱一直在,也终究陪伴他们到生命的尽头,一直到“永生永世”。

关于历史,在所有爱情的描述过程中,作者也展现了哥伦比亚的历史。内河的容颜的改变与阿里萨爱情心理的变化形成一种鲜明的对比关系。在他年轻的时候,为了忘却被费尔米娜拒绝的痛苦,他踏上了内河航行,当时的河岸随处可见的短嘴鳄、河牛、河里丰茂的水草,茂密的热带雨林都喷发着勃勃生机,而那时的阿里萨却是已经痛苦不堪,心灰意冷;随着时代的变迁,科技的革新,人类的贪婪,到阿拉萨老年以后,为了费尔米娜再次踏上内河航行时,河岸两旁存留的只是光秃的树桩、零星的仅存活于动物园的动物,轰鸣的飞机、冒烟的汽车,大批的捕猎者,污染的河水……可是这也没有能让他有任何心情不快,相反,由于能和费尔米娜一起旅行,阿里萨的心情很是高兴,在因霍乱而不能上岸时,他仍然没有感到沮丧,而是告诉船长一直航行下去。

关于老年,小说开头就讲了乌尔比诺好朋友的死亡,死亡原因是对老年的各种征兆的恐惧和不安,无法面对老年的各种不堪,以至于用死亡来拒绝这种不堪,维持所谓的一生的尊严。再到后面,乌尔比诺在年龄已经很大的情况下还爬高捉鸟而不幸摔死;阿里萨其中一个情人说,我们都有一股秃鹫的味道,正如作者说描述的,那是人年老的时候所发出的一种酸腐的味道;还有阿里萨自己因不想承认自己老了的事实,而在医病的时候拒绝相信医生的话,而自欺欺人地说自己很快就好了,绝对要不了医生所说的三个月等等,都展现出了人对老年在心理上的拒绝。但同时,我们又看到了老年人热爱生命、回归青春的希望。在小说最后,费尔米纳早已枯萎的爱情又被激活,且渐渐灼热起来,费尔米纳与阿里萨在半个世纪后终于走到了一起。在内河航行的日子里,两位老人如患上“霍乱”一般迷醉,他们的爱情似乎冒出了腾腾的蒸汽。这简直就是爱情挑战死亡、青春活力冲击生命极限的神话。这让我们感到老年并不可怕,只要仍然有所坚持,老年依然可以有爱情,而且这种感情没有期限,如果非要给它一个期限的话,那就是阿里萨“在五十三年零十一个日日夜夜前就准备好的答案”——“永生永世!”

经典读物的意义远不止于此,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因为我太懒了,开博这么久了才有一两篇文章,所以我就把一篇假期作业--读书报告,放上来。由于字数要求2000以上,我拼接了一些从网上下的资料。不过那些个人评论是我写的,相信读者可以看得出来。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血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 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一部爱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政治观点,穿插着爱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自焚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爱”这个主旋律。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爱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性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大师精心制作的一道爱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况味,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各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医生对妻子的爱,尤其是新婚初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其他的爱,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阴郁,很变态。那不是爱,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爱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阴郁玷污了纯碎的爱情。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爱的想象,精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爱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爱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阴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爱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精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黄昏暮情因精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奶奶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我不喜欢那种阴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爱。我认为: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开盖头发觉新娘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爱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真正的爱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不等待,是我很多时候冲动的表现形式。但《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看到了一个长达53年的爱情等待,让我懂了,“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一本《百年孤独》深深打动大学时代的我的作家,再一次凭借《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放弃了去食堂吃饭,忘记了下班打卡,只为看完这本小说,看到男女主角最终选择在内河挂着霍乱黄旗的轮船上为爱漂泊一生一世。

马尔克斯的作品人名是中国读者的第一困难,直至此刻,码字写读后感的我仍不能在不依靠书本的情况下写全那些生动鲜活人物的名字。受人尊敬的医生(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幸福的女主角(费尔明娜。达萨),那个可怜的人(佛罗伦蒂诺。阿里萨),真高兴,认识了你们,更深的了解到什么是爱,如何去爱。

我丝毫不怀疑女主角与医生之间的爱恋,他们幸福的婚姻,而医生那智慧的婚姻相处生活方式也非常令人称道,对恩爱夫妻的诠释虽让我惊讶,但细细想来也颇有道理。

那可怜的人,为了那一眼,保持“童贞”53年,尽管有太多女人在他的生命中出现,他甚至有一个癖好——把和那些女人的故事一一记录在一个本子上。很有趣,那些女人大多为寡妇。(我很好奇故事发生地,但从书中,只知道应该是南美洲,一个曾属于西班牙的殖民地,也或许仍旧是作者杜撰出的那么一个地方。)令我惊讶的是,书中有那么多寡妇,那么多愿意为了自由、享乐抛弃名誉,敢大胆享受生活。

很有可能,你会惊呼,这样的人居然还是书中最幸福的人,没错,是她!一个七十多岁却最终又和那个初恋男友相守的人。生活不是琼瑶小说,人人都能不工作,天天花前月下,甜言蜜语。生活本就充满种种不堪和痛苦,和那么多你不得不面对并必须解决的问题,但在这其中享受生活,享受爱情,才是主旋律。

一个医生和一个诗人般气质的人为爱所变现出的言行举止一定是大不相同的,但费尔明娜拥有了他们最为完整的爱,也深深爱着他们,被你爱的人深爱,便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事。

那拥有诗人气质的佛罗伦蒂诺。阿里萨总让我想起徐志摩,诗人的爱总是情真意切,令人难以拒绝,但有时候他们的情感也会被自己幻想出来的浪漫景色扼杀,那种爱可以撼动山河感动宇宙,却容易跨不过柴米油盐,而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却用53年的别样等待换来了与挚爱的费尔明娜相伴度过余生。书中还有这样一句话:人腰部以上是灵魂之爱,腰部以下是肉体之爱。诗人坚守了灵魂只属于挚爱的人,却用肉体慰藉了更多的人。

这些让人颓丧的面貌令我也很揪心,但最终是爱,让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做了一个大胆而伟大的决定,永远航行,永远……不让自己最爱的人上岸,面对那些会让她颤抖的流言蜚语,就在船上度过余下的生命。小说最后是这样写的: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佛罗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他说。

看完最后一页,我仰面缓了几分钟的神,阳光透过窗户射进办公室,多么美好,没有眼泪,有的只是满满的幸福,不仅仅因为小说,更因为生活。

我不是一个空想家,不会想张衡那样看着天空数星星,不会钻研宇宙奥妙,所以对于科幻世界,除了喜欢里边那些情感,对科幻,我不会有很大兴趣,大概是奇思妙想的细胞有限。但我非常在意当下,相信自己的感受,相信自己看到的,体验到的,所以相比文艺青年无比向往远方,我更珍惜现在,也就是西余朋友所说的善于构建自己的世界。

终于打通了朋友的电话,求证结果有些失落——她当时写那段签名不是因为这本书……但立刻重振精神,强烈推荐了这本书。会有那种想法的人,更应该看看这本书,感受这里边无处不在的爱情,无处不在的爱,父母之爱,兄弟姊妹之爱,朋友之爱,恋人之爱,甚至赤裸裸的肉体之爱,但我坚信,只要有爱,世界就不会一片荒芜凌乱,即便爱也会犯错,会痛苦,我是绝对的真爱至上拥护者。

曹雪芹、加西亚。马尔克斯、村上春树是至今从未令我失望过的作家。相较追捧诺贝尔,不如踏踏实实静心阅读,文学不是追名逐利的衍生品,相信莫言写作绝不是为了获奖,阅读应成为一个民族的习惯,在网络电子的喧嚣浮躁中占有固有的一席之地,这样我们更可以平静祥和。

从中学开始,我就有写信的习惯,很庆幸,因为西余朋友的存在,我的这一习惯仍旧保持着,希望自己也能坚持下去,等到白发苍苍好希望自己也能写一部《那时,这时》的书,记录一生的历程,因为我也真心希望自己能够证明——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我看了三遍。相较于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另一部扛鼎之作——《百年孤独》而言,我在直观上感觉这部小说的可读性更强一些。一方面,《霍乱时期的爱情》虽然出自魔幻现实主义的大家之手,但其写作风格却更贴近现实,而非魔幻;另一方面,这个故事不似《百年孤独》那样以波澜起伏的拉美历史为大背景来批判现实,而是着眼于更容易为人们所接受的爱情话题,少了几分厚重,多了一丝温暖。故事的框架毫无悬念地是三角恋:出身卑微、气质阴郁的二十二岁青年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痴狂地爱上了富家女费尔明娜·达萨,费尔明娜·达萨最初为他的狂热的爱情所感动,接受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却又在经历了一次父亲为了拆散二人而刻意安排的长途旅行之后,蓦然发现自己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之间的爱情是如此的虚无缥缈,遂不留情面地拒绝了他,嫁给了同样对自己一见钟情、身世显赫,并且因阻止了霍乱肆虐而深受市民爱戴的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此后,费尔明娜·达萨在外人看来近乎完美的生活中品味着爱情与婚姻之间的微妙差异,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则在一次又一次空虚的猎艳行为中孤独地等待着费尔明娜·达萨回心转意的爱情。五十一年之后,年迈的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因为爬上树去抓鹦鹉而失足摔死,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终于又鼓起勇气再次向费尔明娜·达萨重申了自己矢志不渝的爱意,费尔明娜·达萨经历了重重的内心斗争,亦终于接受了初恋情人的邀请,二人在一条渡轮上重新燃起了迟来半个世纪的爱情。

所谓大师,就是能把普通人眼里的普通的东西赋予新的生命。加西亚·马尔克斯无疑是一位大师,所以他可以把一个看似并无新意的三角恋故事写得荡气回肠,写得熠熠生辉。这位魔幻现实主义大师的行文魅力在于,他笔下的某些场景可以给读者营造一种玄妙的感觉——明明知道这样的情节描绘是如此的荒诞不经,却又切实体会到这样的情景曾经真真切切地出现在身边,甚至正发生在自己身上。试举一例: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一番痛苦的等待之后,终于得到了费尔明娜·达萨对他第一封情书的回信时,原文写道:“他被幸福弄得神魂颠倒,一边嚼着玫瑰花瓣一边读信,度过了整个下午。他逐字逐句、反反复复地读着,读得越多,吃下的玫瑰花瓣越多,以至于他的母亲不得不像对付小牛犊一样强按着他的头,逼他吞下一剂蓖麻油。”在现实中,没有人会就着玫瑰花瓣来品读自己收到的第一封情书,但当你因某个偶然的机会而唤起了一份埋藏于记忆深处的遥远恋情,尝试用想象的力量来重新还原当时如痴如醉的状态,你会发现,没有哪个比喻可以像“吃玫瑰花瓣”一样轻而易举地引起你的共鸣。

弗罗伦蒂诺·阿里萨自始至终都以这种谵妄的方式爱着费尔明娜·达萨。他因花园中的惊鸿一瞥而陷入爱河,认定“这位长着一双杏核眼的美丽少女就是他梦寐以求的姑娘”。他为了给费尔明娜·达萨写下一封封炽热的情书而变成了诗人,他为了更完美地表达爱意而学会了音乐创作,不仅能用小提琴演奏出催人泪下的华尔兹小夜曲,甚至可以通过辨别风向来确定声音可以准确无误从山上飘进他梦中情人的窗子。在费尔明娜·达萨悄悄地接受了他的求婚之后,这个天真的浪漫主者竟然试图跟一个十二岁的小滑头去大海深处打捞传说中的沉船宝藏,只为了“能让费尔明娜·达萨在金子池里打滚”。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心中的爱意如同疯狂生长的蔷薇,绽开的美丽是如此令人眩晕,以至于遮蔽了他和她的真实存在。事实上,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已经在漫长的等待中将费尔明娜·达萨理想化,“把一些不可能的美德和想象中的情感都归属于她”,并且赋予了她一个完美的形象——花冠女神。与其说他爱的是费尔明娜·达萨,不如说他爱的是自己创造出来的女神。他为了这份虚无缥缈爱情可以放弃一切,就在面对费尔明娜·达萨父亲发出的死亡威胁时,他觉得自己“被神圣之光照亮了”,毫无畏惧地说:“您朝我开枪吧,没有什么比为爱而死更光荣的了。”痴狂而又虚幻的爱情从来都不怕外界的阻挠,他人的反对只会增加这份爱情的坚韧与可贵。只是,一旦爱情的一方识破了幻境,选择了现实,那么爱情就会像肥皂泡一样迅速破灭,除了一点湿漉漉的泪痕之外,什么也不留下。就在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试图阻止自己的花冠女神在名声败坏的代笔人门廊集市上游玩的时候,这个泡沫破灭了,费尔明娜·达萨发现这场所谓的爱情不过是“自己对自己撒了一个弥天大谎”,终于回归了现实,留给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封两行字的绝情信:今天,见到您时,我发现我们之间不过是一场幻觉。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心中的爱如同熊熊烈火,燃料正是他的生命。当一个人用生命去爱另一个人的时候,会给被爱者制造出一种栩栩如生的假象——生命的全部就是爱情。爱情肆无忌惮地膨胀,蒙蔽了理性的眼睛,让人可以忽视掉现实生活中的所有细枝末节。人们错误地认为爱情就像童话中写的那样,只要两个人在一起了,就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这样的爱对两种人来说具有巨大的吸引力,一是不谙世事的少女,一是对生活绝望的妇人。前者尚未涉足生活,不知道生活需要衣食住行,需要人情世故,爱情对她们来说是一座只有王子和公主的城堡;后者则是因为尝尽了生活中的苦辣酸甜,也识尽了人生中的离愁别恨,在一次又一次的打击中努力让自己变得坚强,却最终抵不住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伤痕累累的外壳一旦轰然倒地,裸露出的内心再也经不住一丝丝的伤害,爱情是她们最后的避难所。用生命创造的爱情是虚幻的,也正是虚幻才成就了它的伟大。人们习惯于用物质来代表爱情,情人节的玫瑰花,婚礼上的钻戒,这些都寄托着人们对爱情的期待,却也透露出人们对爱情的怀疑。他们不相信无形的爱情可以永恒,所以才需要用实物来将它具体化。爱有多美?像玫瑰花一样美;爱有多牢固?镶钻石一样坚实。但,只要是有形的物质,终究会衰老,会消失,哪怕是钻石这样顽强的存在,也逃不过时间的消磨风化。生命之爱不需要用物质来作为载体,因而也不会因物质的湮灭而消亡。这样的爱不属于某个人,不属于某个时代,它会成为不朽的传奇,为人们世代吟诵。尾生抱柱,孔雀东南飞,这些感人肺腑的爱情虽然遥远,却并未消失,它们已经被人们传颂了千百年,千百年之后也依旧会被人们传颂。用生命去爱,爱也因生命而存在。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用生命去爱,爱也不需要每个人都付出生命。就在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用生命爱着费尔明娜·达萨的同时,另一个人用另一种方式也爱上了她,这个人就是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这部书名叫《霍乱时期的爱情》,霍乱和爱情是一暗一明两条贯穿全篇的线索。五十一年前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等待费尔明娜·达萨的第一封回信的时候,因焦虑而导致“腹泻、吐绿水、晕头转向,还常常突然昏厥”,他的母亲误以为他得了霍乱。五十一年后,他受邀来到费尔明娜·达萨的家里,却在她出现的那一刻因为过度紧张而出现腹绞痛,在慌乱的告辞之后泻在了马车里,他的车夫以为他得了霍乱。当费尔明娜·达萨在渡轮上终于接受他苦守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之后,他命令船长在挂起了代表霍乱的黄旗,为的是没有人能够再打扰他们爱情的世界,一生一世。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爱情是在霍乱时期出现的,霍乱就是弗洛伦诺·阿里萨的爱情。而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是霍乱的治愈者,也成为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爱情终结者。

如果说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是情感的象征,那么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就是理性的代表,他同样对费尔明娜·达萨一见钟情,却从没有过任何夸张的举动。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他初识这位将与他共度一生的女人时,心里没有丝毫的波澜。要知道,尽管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狂热地爱着费尔明娜·达萨,却从未碰过她的一根手指,而医生第一次见到费尔明娜·达萨时,面对的是她完美无暇的乳房。他用专业的态度为费尔明娜·达萨听诊,用专业的态度爱上了这位姑娘,用专业的态度娶她为妻,也用专业的态度与她共度了五十一年的婚姻生活。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在娶了费尔明娜·达萨之后,给予了她世俗的一切:富足的生活、尊贵的地位、以及所有女人都渴望获得的安全感,却惟独没有给她想要的那种幸福。费尔明娜·达萨嫁入这个古老而又高贵的门第之后,便立刻被一种陈腐的气氛所窒息,她受不了乌尔比诺家的种种繁文缛节,受不了婆婆的刻薄和小姑子们的愚昧,但她的抗议对丈夫来说是无效的,因为他相信一名合格的妻子应该懂得如何借助上帝的智慧和自身无限的适应能力来协调这些问题。当费尔明娜·达萨绝望地对他喊道:“你就没有发现我一点也不幸福吗?”他用一句饱含人生智慧的回答彻底制服了桀骜不驯的妻子——“你要永远记住,对于一对恩爱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

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对费尔明娜·达萨的爱是毋庸置疑的,就在他弥留之际,还用尽最后一口气对她说:“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他一直在用生活爱着她。不同于生命之爱的虚幻,生活之爱是实实在在的,人们在洞察到生命之爱的缺点之后,更愿意选择用生活之爱来替代它,最常用的手段就是用婚姻的形式来固定爱情。不同于生命之爱的澎湃,生活之爱是平平淡淡的,平淡到给人一种乏味的感觉,但这种乏味有时候又是必要的,因为它维系着生活的稳定。爱情一旦摆脱虚幻,回归现实,如同圣洁的天使走下神坛,就会露出她世俗的一面。爱情不再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私密,而属于两个家庭,乃至两个世界。它需要不停地为物质所衡量,需要经常被拿出来炫耀,为许多毫不相关的人争取虚荣心和优越感。爱与被爱由权利变为义务,你不能再以你自己独有的方式随心所欲地去爱,你在爱的时候要看看别人是怎么爱的,否则你就会成为群体中异类,被不解的眼光所鄙弃。这一切看起来都令人失望,但生活确实如此,我们要么选择孤独地反抗,要么选择平淡地适应。权衡利弊,绝大多数人还是愿意选择后者。所以人们在结婚的时候都喜欢举办一场盛大的宴会,因为这很可能是他们爱情生活中的最后一次狂欢。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实在是太悲观了。婚姻不是坟墓,而是冰箱,它确实降低了爱情的温度,却也延长了它的保质期。

爱情自古以来都是一个引人入胜的话题,时间无法阻止人们对爱情的幻想,就像无法阻挡人们对权力的崇拜一样。有评论认为《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对于这个“最”字,我不敢妄加评论,但“伟大”一词的确称得上实至名归。它在用生动的故事带给我阅读享受的同时,亦用睿智的语言给了我思考的收获——生命之爱为虚,生活之爱为实,生命之爱给人以美感,生活之爱给人以质感。在生活中用生命去爱是爱的最理想境界,但在现实中,人们往往只能二者择其一,或是用生命去爱,或是用生活去爱。无论做出何种选择,都无对无错,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

很偶然间,与《霍乱时期的爱情》不期而遇。这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才翻过几页,便欲罢不能,一头扎进,直到最后一个画面的消失。整部小说,像一棵大树,作者以冷峻、从容的笔调,先展示树冠的繁茂,然后顺着叶脉、枝干向树根走去,把阿里萨、费尔米娜经历半个多世纪的爱情故事,描写得跌宕起伏、荡气回肠。那偶尔冒出的或激情或幽默的语句,似草丛中潜伏的鸣虫,突然跳出搅动你的眼神,趁你咀嚼回味之际,又“倏”地藏起。这大概就是传说中张弛有度、令人着迷的语言风格了。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以爱情为题材的小说。所有此类题材的小说无一例外地在纠结一个问题:爱情是什么?加西亚并未告诉你答案,他只在书中展示了人类所有可能经历的爱情:一见钟情,热恋、苦恋、单恋、三角恋……精神的、身体的……高尚的、卑微的……极少浓墨重彩,大多轻描淡写,有些甚至只以寥寥数笔带过。在严肃的、颇有分寸的行文风格中,一切都是那么真实而又深刻:“世界上没有比爱情更艰难的事了。”“我对死亡感到的唯一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存在的爱情变种。”“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他们的感觉不像新婚夫妻更不像晚遇的情人。那颇像一下越过了夫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磨难,未经任何曲折,而直接奔向了爱巢。他们像被生活伤害了的一对老夫妻那样,不声不响地超脱了激情的陷阱,超越了幻想和醒悟的粗鲁的嘲弄,到达了爱情的彼岸。”“……”每一段都意味深长——真实的爱情往往充满了不凡的气质,只是有些人连真实的勇气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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