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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监控系统维护合同(大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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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监控系统维护合同(大全8篇)
时间:2023-10-08 03:57:05     小编:琴心月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监控系统维护合同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20xx年省、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有效解决当前治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稳定地推进长效治超机制,根据省、市治超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区及时研究并制定了区春雷治超行动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坚持“抓治超就是促经济发展,抓治超就是保一方平安”的工作理念,始终把治超工作作为保护公路建设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线工程、坚持“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加强部门联动和区域联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手段进一步加强治超工作力度,有效解决治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辖区交通运输工作快速、高效、安全、绿色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治理行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不断细化和完善治超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综合治超力度,使治超工作向长期化、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一)进一步落实区县政府治超主体责任,健全综合治理机制。

(二)完善源头治理机制,货物装载源头得到有效监控,源头装载行为基本规范,砂石料源头监管难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三)深化联动治超机制,有效整合交通系统内部资源,多管齐下,互补互促,形成强大的治超合力。

(四)保持路面高压态势,有效遏制车辆超限运输。

(五)大件运输车辆管理程序规范,责任细化,桥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六)政策法规宣传到位,舆论氛围良好,执法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通过上述具体工作目标,确保源头监管覆盖率达100%,砂石场料监管覆盖率达90%,干线公路车辆超限超载律稳定控制在3%以内,农村公路车辆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4%以内,货物源头装载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2%以内。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本次治超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区春雷治超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副区长

副组长: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组员: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公安分局副局长

交警大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

四、工作任务

从干线和农村公路管控、货物装载源头监管、运输车辆查处等方面同时开展治理行动,全方位遏制超限运输反弹势头,建立长效机制,具体工作任务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交通运输局)负责:

2、召开治超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本部门治超工作方案;

3、全面做好治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同时,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辖区的治超工作;

4、配备充足执法力量和检测设备,对辖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运输、源头站场等方面进行细致检查,确保控制车辆超限反弹趋势。重点开展干线道路超限超载车辆的集中整治活动,特别是雁翔路、鱼斗路、马鸣路等干线公路集中开展打击活动。对超限超载现象严重的农村公路设置限制通行设施,按照“四班三运转”的要求和“堵住源头、卡住关口”的方针,全天在辖区道路进行巡查值守,采取“堵、疏、劝”的工作方式,控制超载率,保护稳定农村公路。

5、充分发挥监管手段,将监管“关口”前移,主动联系走访辖区重点源头企业,积极宣传解释有关治超政策,督促各企业规范源头装载行为,加强对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

(二)宣传部负责:

1、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强化治超的宣传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加大正面宣传力度;

3、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力度,定期在各级新闻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公安、交警部门负责:

4、对超限运输车辆蓄意堵塞交通事件及时处理,严厉打击强行闯卡,殴打治超工作人员等暴力抗法行为,妥善处理治理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治安问题,维持治理工作的正常秩序,净化治超执法环境。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15日)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对治超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治理工作方案和专项治理工作计划,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为全面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打好基础。二是采取多种手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正面宣传工作,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集中治理阶段(3月16日至4月15日)

正式启动“春雷行动”,采取多种治理手段,重点对辖区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上的超限超载车辆依法强制管理,对非法改装车辆进行严厉打击,全方位强化治超工作,实现省市统一目标,掀起新一轮的治超高潮。

(三)总结完善阶段(4月16日至4月30日)

治理行动结束后,将进行认真总结,根据超限车辆运输特点,目前面临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有效的长效治理措施,进一步巩固完善。

六、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治理行动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治理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各执法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参照本实施方案和市级有关部门有关规定,制订本部门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确保治理活动的每个环节,每个程序衔接良好,有条不紊。进一步完善强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力争在第一时间处理可能出现的交通拥堵、群众上访和聚众闹事等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三)各部门执法人员在治理工作中要严格执法纪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坚决杜绝执法过程中的各种不正之风,不能因工作不当引发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四)各执法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切实形成齐抓严管的整体合力,统一协作,加大治理力度。

(五)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切实形成齐抓严管的整体合力,统一协作,加大治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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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系统维护合同篇二

1、 安全监控系统的维护要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规定,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2、 安全监控装置在使用前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入井前进行48小时的通电运行,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安装。并填写《安全监控装置试运行记录表》。

3、 安全监控装置在井下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的调试,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填写《安全监控系统施工记录表》和《安全监控系统验收记录单》。

4、 安全监控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必须上井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并填写《安全监控装置升井检修记录》。

5、 甲烷传感器每7天要用标准气样和空气进行一次调校,并填写《甲烷传感器调校记录》。

6、 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将检查结果报监控中心室值班员,并填写《安全监测工班手册》和《安全监控系统巡查记录》。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2种设备调校完毕,并将调校结果填入《甲烷传感器调校记录》。

7、 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更换,并将故障处理情况填入《安全监控系统检修记录》。

8、 安全监控中心室每天应对中心站设备进行调试,并将调试结果填入《中心站设备调试日记录》。

9、 监控中心室值班员要如实填写《中心站分班综合运行日志》,包括值班室交接情况、监测工巡查数据、报岗情况、设备维护情况、设备故障处理情况、监测点增减情况、各方面甲烷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等。

10、 当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包括中断、断线、超限、负漂等现象),监控中心室值班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故障情况,并填写《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登记表》。

11、 监控中心室值班员每天打印《安全监控系统重点日报》,并报送矿长和总工程师审批。

1、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调校、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加垫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或吊挂在巷道中。

2、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掘进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不得悬挂在风筒的同一侧,禁止用新鲜风流直接吹甲烷传感器。

3、必须建立安全监控设备的调试校正制度。安全监控设备投入使用前要在地面经48小时的通电运行,调试合格方可安装。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的调试,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使用。

4、安全监控设备投入运行的最初2日内,要进行第一次调试、校正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甲烷传感器的'调校项目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和逻辑功能检验等。

5、安全监控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超过6个月,必须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停止安全监控设备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经矿安全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6. 瓦斯检查员在完成正常瓦斯检查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检查所管辖的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甲烷检测仪器与甲烷传感器对照进行,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现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及时采区安全措施并将检查结果报调度。瓦斯检查员应将安全监控设备的使用情况作为检查汇报内容之一,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的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调度汇报,并协助处理。 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及电缆,只许生产单位的班组长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停用,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故意破坏、盗窃安全监控设备及其附属设施者要严肃查处。

8、安全监控设备维修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在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填写故障登记表。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8小时内更换。在处理故障期间应有安全措施。

9、配备议定数量的备用安全监控设备、零配件材料和维修校正仪表,以保证安全监控设备的正常工作。

监控系统维护合同篇三

2.范围:保安监控系统设备;

4.管理规定:

4.1保证系统不间断电源的开启;

4.2系统的不间断电源严禁使用监视设备以外的负载;

4.3楼层摄像头的'电源插座严禁使用其他负载;

4.4未经本专业主管同意,严禁修改系统参数;

4.5系统参数修改后,应在记录本上做详细记录,并即时通知当班监控员;

4.6巡查系统运行情况,发现特别立即处理,做详实记录并上报专业主管;

4.7监控系统各种设备非本专业人员,严禁私自拆卸、维修、操作;

4.8主机专机专用,严禁安装任何其它无关程序。

监控系统维护合同篇四

第一条 为保证安全会监控系统的稳定运行,做好系统的安装维护工作,特制定安全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第二条 井下安全使用的分站、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及电缆等由监控电工负责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 监控电工在接受安装任务时,要弄清安装地点,确定监控设备具体安装位置、电源连接方式、监测量传输方式及控制其它设备方式,并估算通讯线长度。

第四条 安装或搬迁仪器、电缆(本质安全型除外)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

第五条 监控设备在正常搬迁中,要防止撞碰、剧烈振动和冲击,搬迁后要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和电缆有无损。

第六条 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距轨道不小于500mm。

第七条 开关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监测状态的位置。声光报警器应设置在经常有人工作便于观察的地点。安装断电控制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第八条 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矿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 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线和动力电缆等共用。

第十条 瓦检员必须每天检查负责瓦检区域内所有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如发现显示数据误差、设备损坏、系统运行异常、线缆破损等异常情况,立即汇报通风调度,并在瓦检图表做好记录备查。

第十一条 瓦检员每班三次将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值班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2种设备调校完毕。

一、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调校、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加垫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或吊挂在巷道中。

二、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掘进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不得悬挂在风筒的同一侧,禁止用新鲜风流直接吹甲烷传感器。

三、必须建立安全监控设备的`调试校正制度。安全监控设备投入使用前要在地面经48小时的通电运行,调试合格方可安装。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的调试,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安全监控设备投入运行的最初2日内,要进行第一次调试、校正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甲烷传感器的调校项目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和逻辑功能检验等。

五、安全监控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超过6个月,必须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停止安全监控设备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经矿安全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感器对照进行,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现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及时采区安全措施并将检查结果报调度。瓦斯检查员应将安全监控设备的使用情况作为检查汇报内容之一,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七、设在现场的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由所在生产单位的区队长-

班组长负责保护和使用。生产单位的班组长每班至少对所监管范围内 的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调度汇报,并协助处理。 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及电缆,只许生产单位的班组长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停用,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故意破坏、盗窃安全监控设备及其附属设施者要严肃查处。

八、安全监控设备维修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在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填写故障登记表。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8小时内更换。在处理故障期间应有安全措施。

九、配备议定数量的备用安全监控设备、零配件材料和维修校正仪表,以保证安全监控设备的正常工作。

师宗县瀛鑫煤矿

监控系统维护合同篇五

xx钢铁集团公司的监控设备已投入使用一年多,共有xx个视频监控界面,xx个摄像头,监控范围覆盖各厂区及

生活

区,按照监控等安防设备的正常使用方法,保证监控系统的整体稳定,结合集团公司监控系统实际,提出一个整体的运营维护保养方案,合理使用并定期对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和保养。具体内容如下:

一、巡检工作

公司每季度至少1次系统现场例行检查,安排在每个季度的前十天对系统现场例行检查。系统例检是一种有计划的、全面统一的维护工作,可以消除系统隐患、保障系统

安全

,因此,巡检,维护工作由xxxx和xxxx负责,卫生工作由xxxx、xxxx负责安排不少于4人交xxxx及xxxxx统一安排调度,内容包括:

1、每季度一次设备的除尘、清理,扫净监控设备显露的尘土,对摄像头、防护罩等部件要卸下彻底吹风除尘,之后用无水酒精棉将各个镜头擦干净,调整清晰度,确保机器正常运行。

2、根据监控系统各部份设备的使用说明,检测其各项技术参数及监控系统传输线路质量,确保各部份设备各项功能良好,能够正常运行。

4、以上工作必须形成工作记录表格。

5、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定期将上月抢修、维修、维护、保养记录表格报送办公室。

二、设备维护中的一些注意事项

监控系统设备进行维护过程中,应对一些情况加以防范,尽可能使设备的运行正常,主要需做好防潮、防尘、防腐、防干扰的工作。

1、防潮、防尘、防腐

由于设备直接置于有灰尘的环境中,对设备的运行会产生直接的影响,需要重点做好防潮、防尘、防腐的维护工作。如摄像机长期使用,防护罩及防尘玻璃上会很快被蒙上一层灰尘等混合物,又脏又黑,还具有腐蚀性,严重影响收视效果,也给设备带来损坏,因此必须做好摄像机的防尘、防腐维护工作。在湿气较重的地方,要经常采取除湿措施来解决防潮问题。

2、防干扰

间电流过大,容易烧坏机器,因此,如公司有计划停电时,请各分厂负责人通知xxx。由xxx安排人员事先关闭光端机。如有不能预见的停电,停电后xxxx必须安排人员及时关闭光端机,送电后,待电压稳定,再次开启光端机,由于关闭光端机点多,集团公司办公楼及生活区由xxx负责,其它各分厂光端机点关闭人员由各分厂指定一名电工负责,指定人员名字报xxxx。

最后,为了做好监控设备的维护工作,负责监控系统的维护工作人员xxxx和xxxx,有对维修配备所需的人力、物力(工具、通讯设备等)等要及时上报公司,以便安排和采购,并认真承担起设备的维护工作,以保障监控系统的长期、可靠、有效地运行。

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xx最早的监控设备已投入使用两年,共有32路视频监控界面(包括16个黑白枪式摄像机、16个彩色摄像机、2台16路硬盘录像机),其中包括走廊、大厅等重要出入口等场所。按照监控等安防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设备也将进入集中维护高峰期。为保证监控系统的整体稳定,故提出一个整体的维护保养建议方案,定期对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和保养。

一、服务级别

针对以上系统的维护每次技术服务请求或故障报修分为三种级别,服务级别的划分取决于对应用系统运行的关键程度和备用资源的合理调用,并依服务等级的不同决定相应的服务响应时间,此外,用于用户的特殊要求,亦可双方商讨并制定单独的解决方法。

1、全面加急服务:指软硬件故障对全部系统的运行产生关键性影响,导致应用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系统瘫痪的情况。

2、加急服务:指软硬件故障对系统的运行产生部分影响,导致个别信息点业务停顿或应用系统中非关键部分失效,性能部分下降,但对全部系统运行不构成关键影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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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系统维护合同篇六

甲方: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乙方:淄博双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监控系统工程维护维修项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维护维修条款:

一、乙方的职责:

1、对甲方现有设备进行维护维修。

2、对甲方的设备在每月的1-7号间进行一次定期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系统运行正常,对甲方的报修需24小时内到现场。

3、对甲方的设备,每年提供12次定期维护保养服务,并提供相应的维护保养报告,年底提供一份详细的年度维护保养报告,以供甲方对各系统设备运行状况有全面的了解,确保系统设施的正常运行。

4、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如发现设备、零部件损坏,确需更换的,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按设备或零部件的成本价收费。

5、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咨询服务。

6、如乙方没有按期进行维护保养工作,每少一次扣除维护费用的5%。

二、甲方的职责:

1、积极配合乙方进行系统维护保养工作。

2、在系统出现问题后,应如实向乙方反映情况,提供维修条件。

3、及时支付维修保养费用。

三、

合同

金额及收费标准:

维护保养合同金额为: 元人民币。

四、付款方式:

2、更换设备材料、零部件所发生费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费用票据后5日内甲方一次付清;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六、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期限为壹年;

4、本合同一式 二 份,甲方执 一 份,乙方执 一 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20xx年____月____日

监控系统维护合同篇七

第一条矿井必须建立安全监测系统,制定“矿井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安全监测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人员负责安全监测装置的使用管理工作。

第二条安全监测人员(包括队干部)都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通风专业技术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安全监测人员的调动必须征得技术矿长的同意。

第三条根据煤炭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规定,安装各类型传感器,并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新安装的工作面,如果瓦斯监测系统不健全,不具备断电功能,不准验收投产。

第四条凡应安设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分站和声光箱,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敷设,控制区域作明确规定,并绘制系统图报技术矿长批准。对不具备安设装置的地点,应由通风科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报技术矿长批准。

第五条应安设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单》,分送通风,机电部门。

第六条通风部门接到《安装申请单》后,负责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工作,使用单位和机电部门负责提供接通井下电缆及控制线,进行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

第七条装备的设置标准;

1、回采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回采工作面应在工作面,回风流、专用排瓦斯巷和上隅角各设一个瓦斯传感器。

(2)机尾传感器安设在回风巷距机尾10米内,报警浓度为1%,断电浓度为1.5%,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复电浓度小于1%。

(3)回风传感器安设在距回风第一贯眼10、15米处,瓦斯报警及断电浓度为1%,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复电浓度小于1%。

(4)专用排瓦斯巷传感器安设在回风巷口栅栏以里10、15米处,瓦斯报警浓度为2.5%,断电浓度为3%,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安全电器设备电源,复电浓度小于2.5%。

(5)工作面上隅角必须安设瓦斯传感器,其报警浓度为1%,断电浓度为1.5%,断电范围:工作面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2、掘进工作面传感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双巷掘进工作面的正副巷口以里10—15米、距煤头5m以内、双巷掘进总回风,各安设一个瓦斯传感器,报警浓度均为1%,断电浓度:煤头传感器为1.5%,工作面回风流传感器为1%,断电范围:正巷瓦斯超限,切断正付巷内部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复电点小于1%。

(2)单巷掘进工作面应在距煤头5米以内,巷道口以里10—15m处,各安设一个瓦斯传感器,瓦斯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煤头传感器为1.5%,工作面回风传感器为1%,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

(3)采掘工作面串联通风时,除按正常安设瓦斯传感器外,还需在串入回采工作面的进风巷中再增设一个传感器,位于距回采面煤壁3—5m范围,报警断电浓度均为0.5%,断电范围:回采工作面及其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复电点小于0.5%。

(4)掘进工作面使用串联通风时,在所串入的局扇入风前3—5m范围内,再安设一个瓦斯传感器,报警断电均为0.5%,断电范围:被串入的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流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复电小于0.5%。

(5)在大巷开口或某一采区口确需要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入的风流中安设瓦斯传感器,一旦瓦斯超限,能切断被串入区内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报警断电点均为0.5%。

3、回风井、回风巷独立供电运行的设备(包括水泵、绞车等)应安设瓦斯传感器,当瓦斯达到1%时,自动切断该地点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

4、井下各装煤点、煤仓上方应安设断电瓦斯传感器。

5、地面抽入泵站机房内,应安设瓦斯传感器,当空气中瓦斯浓度超过05%时,发出报警。

6、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煤壁不小于200mm,要避开淋头水,顶板条件不好的地点,能够正确反映所测地点的瓦斯浓度。

7、凡应安设监测设备的采掘工作面和其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采掘队根据《作业规程》提出《安装申请单》,分送通风、机电部门安装,否则,不许开采作业。

第八条掘进、回采工作面,都必须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

第九条装置必须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入井前通过48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合格方可下井安装,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下井使用。

第十条与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电缆线均由该地区机电工负责,改线或移设备时,必须提前与通风科联系,与监测人员现场共同处理。

第十一条增加井下装置要定期维护调试(每隔7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调试),调试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调试时应携带标准气样、空气样、便携式瓦斯检定器三者进行校正。调试完后,必须认真填写调试维护记录。

第十二条井下装置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在井下无法进行处理时,应在8小时内修好,并投入使用,否则必须停产处理。

第十三条在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包括检查、更换与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技术矿长批准。

第十四条如装置监测与人工监测超出限差时,监测人员应及时进行校对,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停运装置,否则必须及时更换。

第十五条所属巡检员每班至少检查三次所管辖范围内监测装置的'工作和完好情况,并将核对仪器指示瓦斯浓度记入瓦斯巡回检查图表。

第十六条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六个月以上时,应按计划分批运到井上全部进行检修、清扫、调试、校对。

第十七条凡与装置无关的电器设备需要停止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技术矿长批准,在监测人员配合下进行检修工作。

第十八条使用监测装置断电的工作面、井巷等地点,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器设备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第十九条监测中心站必须保持24小时连续运转,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包括分站、传感器、运行状况),断电情况,及时打印监测班报表,并送通风科长,安全矿长,技术矿长,矿长审核。

第二十条矿井必须建立维修校验室,并配备标准气样、校验台等设备,维修校验必须有记录可查。

第二十一条监测中心值班人员要认真监视终端机屏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情况,遇到报警情况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通风科、矿调度室、技术矿长。

第二十二条监测中心所获取的各种技术资料均需保存2年,对井下事故的记录应长期保存。

第二十三条建立健全维护使用管理人员责任制,分站、声光箱,电缆等由使用单位的电工负责日常维护,掘进工作面放炮前后传感器移动由巡检员负责。

第二十四条采掘队、组不按规定移动传感器、声光箱、电缆或发生解脱,破坏监控装置的,必须坚持先停产后追查的制度,严肃追查处理责任者。

第二十五条凡需停运监测装置,必须经技术矿长批准,否则追究停运者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安全监测应建立报表和台帐:

1、设备仪表台帐

2、监测装置故障登记表

3、校验记录

4、巡检记录

5、值班日志

6、安全监测班报表

监控系统维护合同篇八

甲方:

乙方:

甲方现将---------监控系统__年度的维护保修项目委托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维护保修内容

20__年主要维护任务是将安保视频监控系统的所有设备进行全包式维保。具体维保设备清单见附属文件.

二、维护保修的任务与要求

1、按照总额承包方式结算的项目内容,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一年内,每半年对分布在市、县、镇各地的设备、系统、转接部件及其视频、电源和控制转接线路进行维护检修与性能测试一次,检修所需要更换的元、部件和线材由乙方承担。乙方要及时修复一年内所有自然损坏的视频监控系统设备,乙方维修所需要的元部件、线材、辅助材料、维修费用、人工费用、食宿费、交通费、返修设备往返运保以及与维修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系统主机故障时,乙方应及时提供备用主机接替。

3、乙方必须保证对发生故障的设备现场维修的修复时限不超过70小时;返修设备的修复时限不超过150小时。

三、维保质量的考核与验收:

1、甲方应根据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的实际状况和系统设备的故障现象及乙方进行维护保修处理的情况做好详细的电子和纸质纪录。乙方应对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的维护保修项目建立一个详细的维护保修工作档案。

每延迟24小时,按照当季维保金额的0.25%比例扣除相应的维保费用。

3、甲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下一个季度的第一个月的30日以前将上一季度的维保款汇到乙方的账户上,甲方无故逾期付款超过10天,从次日起,每加一天,按逾期付款金额的0.20__%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四、年度维护保修的费用及付款方式

1、总额承包方式结算的项目全年维护保修的总费用为人民币50,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当季维保费用在下一个季度的第一个月的30日以前结算一次。维修保修时间为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期限壹年。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协议章后即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协议变更

本协议约定事项如有任何变更,变更之处均应有签字确认,否则变更无效。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双方同意提交马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南京名品城

签字:

乙方:南京___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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