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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热爱阅读的英文 热爱阅读演讲稿(优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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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热爱阅读的英文 热爱阅读演讲稿(优质14篇)
时间:2023-10-07 16:34:09     小编:笔舞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我热爱阅读的英文篇一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生活中不能没有书籍,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像花儿没有了阳光,智慧中没有了书籍就像小鸟折断了翅膀。在我的年幼时光中,书就是我梦想起飞的起点,它就像是我一生中陪伴我的朋友,书让我忘记了所有烦恼,让我在智慧的世界里徜徉。

在幼儿园的时候,每天晚上,我和妈妈亲子共读的时候,那是我们家夜晚最美的夜景,《海的女儿》、《格林童话》、《丑小鸭》……从上幼儿园起,我就很喜欢读书了。

慢慢地,我长大了,也变得懂事了,我上小学后,因为刚开始上学,大课间我们不用去做操,赵老师每次都会给我们上阅读课,口语交际。每当赵老师给我们读绘本的时候,我都会津津有味地听着。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大脚丫跳芭蕾》,这个绘本给我的感受很深,虽然她跳不了芭蕾,但是她为了梦想,又从新找回了信心和自信。

上了三年级,我认识的字更多了,妈妈看我那么喜欢看书就给我办了借书证,我在书香宝贝那里借了许多系列的书,我最喜欢看的是关于侦探类、校园趣事类,努力奋斗类的书。在看的这些书中,我学会了很多的东西,例如:做事要多动脑、学习要多动手,如何和同学搞好关系、遇到挫折不气馁等等,许多的道理。最近,我看了一本扬红樱阿姨写的《森林迷案》,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每天放学一进家门,我总是会先拿起这本书看,就连吃晚饭也拿着看,书中的各种迷案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不由的和神探一起办案。每次都在妈妈的一再催促下,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去写作业。

现在,我已经建立了博客,在博客里,我把我的成长经历记录在里面,这也让我爱上了写博文。

读书让我收获了许多,从书中我得到了许多知识,从书中我也得到许多做人的道理,书就像我的好朋友,让我离不开。今后,我还要读更多的书,收获更多的知识。

我热爱阅读的英文篇二

《热爱生命》是语文课本上的一篇文章,虽然只有那么聊聊几页,但是就是者寥寥几页,使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和物竞天择的残酷,还有那些不为人知的人性的另一面。

这是一出残酷的求生悲剧,一个淘金人被伙伴抛弃,独自置身于渺无人烟的苍茫野荒里。面临着种种生死考验但是他却九死一生的活了下来。他靠的是什么呢?是食物吗?是水吗?使得,有这些,但更重要的是他那坚强的意识,他的求生意识把他从死神边缘拉了回来。正如短文第五段所说的那样:“逼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他不愿意死。”就是因为这个他的生命火花才会闪烁起来。

短文第三段:“这些残骨在一个钟头以前还是一头小驯鹿,一边尖叫,一面飞奔,非常活跃。”这句话描写的是骨头,在很短的时间内,大自然却可以把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换成一副血肉骄横的骨头。这副骨头在表现了大自然的物竞天择时,也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脆弱。它是那么的娇小,经不起打击。这与淘金人顽强不屈的精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由此表现了淘金人对生命的热爱和向往。

在第十期段,短文写到了淘金人的伙伴,他叫比尔,但是他不是一个忠心的伙伴,抛下了主人公自己先走了,但是比尔终究还是死了,这篇短文再次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残酷—在生死不知的情况下,还要经受朋友的背叛,那并不是一种好事。

看完这篇短文之后,我真的觉得我们要热爱生命,热爱生命。

我热爱阅读的英文篇三

一位作家曾经说过:“我热爱生活,热爱生活的真实与偶然,热爱瞬间的美好。”这句话在文章《热爱生命》里正在应验。

本文主要讲述了美国西部的一个淘金者,在回来的路上被朋友抛弃,独自在茫茫荒野中跋涉。冬天快到了,冷风带着雪花朝他吹来。他完全没有食物,腿受伤了,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在满是沼泽、丘陵和溪流的沼地上蹒跚而行,步履艰难。就在他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只狼。

他发现那只病狼跟着他,舔着他的血,跟着他。就这样,两个濒死的生物拖着濒死的尸体在荒野中互相捕猎。为了活着回去,打败让他生病的病狼,男人最终赢得了人与狼的战斗。他杀了狼,喝了它的血。

最后他得救了,让生命熠熠生辉,展示了人对生命的热爱是如何帮助一个人战胜死亡的;虽然又病又饿,又疲惫不堪,但他还是徒手搏斗,制服了身后的一只饿狼,穿过冰天雪地,奋力向无边无际的海滨进发,最后被一艘捕鲸船救了出来。

这个悲惨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类的伟大和力量。即使遇到很大的困难,也会坚强。看了文章《热爱生命》,才知道,再难的事,一个人一定要坚强。如果你不坚强,你永远无法逃脱困难的陷阱。

这部小说给了我深刻的启示:为了实现人生目标,我们必须与生活中的一切困难和障碍作斗争。面对重重困难和阻碍,这部小说中的主人公想放弃生命,选择死亡很容易,但他死而不愿意,于是选择了抗争。所以,在处理生活和工作中的困难甚至生命威胁时,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战斗,才能胜利!

很容易死。有时候,死亡是快乐的,在苦难中挣扎,死亡往往呈现出迷人的诱惑和解脱的芬芳。而人生是疲惫的,伤痕累累的,疲劳的极限,痛苦的巅峰。生死只在一念之间!

那么,为了让生活有意义有价值,让我们热爱生活吧!让我们的生活焕发出耀眼的光彩,让我们为自己强大而美好的生活而骄傲!

当我们赤裸裸的来到这个世界,就不能赤裸裸的回去。我们应该给这个世界留下一些有意义、有价值的东西。

生活,生活,一个永恒的话题!

我热爱阅读的英文篇四

各位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我爱读书”。

读书似乎是一件苦事,不然,为什么有人头悬梁,锥刺股?读书似乎又是一件快乐的事,否则,为什么会有人囊萤映雪、凿壁借光?我对好书,似乎有一份特殊的感情,觉得它是我最亲密的朋友。

我爱读书,既不是为了“黄金屋”,也不希望有“颜如玉”,只想从读书中体会到无穷的乐趣。让你感受世界如此之大,自然如此奥妙,生活如此多彩,仿佛所有的知识画卷都在你脑海中一一展现。

我爱读书,生活因读书而精彩。当我灰心丧气时,是书教我“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当我与朋友惜别时,是书让我知道“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当我想放纵自己时,是书让我懂得“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是书告诉我李白有“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傲骨;书让我感受“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闲适恬淡;跟着杜甫,听他讲述“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的忧国忧民,体会辛弃疾的“可怜白发生”的壮志难愁,怜惜李清照“人比黄花瘦”的多愁善感。

我爱读书,人因读书而美丽。爱读书的人很美。像是一杯散发着幽幽香气的淡淡清茶,显得清新自然、神采奕奕、潇洒自如。在最近的青年歌手大奖赛上,我们xx选手xxx虽然貌不出众,但却以出色的歌喉和广博的文化知识,过五关斩六将,获得美声唱法的金奖。而有的选手尽管唱得很美,但在文化知识的考评上答得一塌糊涂,使自己的美丽大打折扣。

我们是新一代读书人,志存高远,只争朝夕,我们要在学好课本的知识后,博览群书,才能使我们的知识渊博;读一本好书,可以使心灵充实,明辨是非,使人有爱心和文明行为、礼仪规范。在书中读李白的潇洒,读苏轼的豪放,思索鲁迅的冷峻深邃,感味冰心的意切情长。朋友可能离去,书却是你我最忠诚的伙伴,时光不断流逝,阅读却让我们永葆精彩!因为书中有着广阔的天地,书中有着不朽的精神,尽管沧海桑田,物换星移,书却不变。

书,是一抹烟花,点缀了我生活的星空。让我的生活少了份平淡,多了一缕充实和精彩!学海无涯,征途漫漫,让我们都以书为伴,铸就智慧人生!

我热爱阅读的英文篇五

脍炙人口的小说《热爱生命》以往轰动欧美,并得到了列宁的称赞。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这篇小说中,杰克·伦敦以巨大的艺术力量平静地叙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生命与死亡抗争的故事,表现了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经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最终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闪光点,生动逼真地描述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顽强的生命赞歌,可谓撼人心魄。

生命本身蕴涵着巨大的潜在能量。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异常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应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供给能量的无疑就是坚定的信念。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还在,只要不轻易放弃自我的生命,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另一方面来说,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当人们没有了信仰,没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躯壳,与一具行尸走肉何已?!

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于是在这种没有信仰的人生观唆使下,我们看到的是太多的生活的空虚和无聊,太多的游戏人生,太多的颓废和消沉以及百无聊赖……前些天看到一则报道,说我国目前每年自杀的案例中大多数在农村,而农药又是罪魁祸首;这也多少从侧面反映了我国目前农村人口总体素质相对城市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遇到生活中或工作上的些许困难、小事,不是想方设法去克服解决,而是“气不打一处来”,小事闹大,大事则要闹得寻死觅活。这同小说中的主人公克服险阻、艰难求生的勇气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可能有不少人以往看过残疾人演出或残疾人运动会,那些身残志坚的勇士们克服着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甚至折磨,做出了连健全人都难以完成的任务。他们是热爱生命、勇于同困难作斗争的典范。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为了到达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应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仅有奋起抗争,因为除了胜利,我们别无选择!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可是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所以,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学会抗争,仅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本身。

人,在自然中是渺小的,渺小得如同满地的荒草。但渺小的“人”因为拥有顽强的生命和坚定的信念而从远古走来、创造了异彩纷呈的礼貌和财富。

让我们永远拥抱伟大的、顽强的生命;让生命之树常青!

我热爱阅读的英文篇六

有一个文学家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上。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回到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并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十分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十分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

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

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表现了人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尽管是多么的筋疲力尽,但仍然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经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最终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惨的故事,生动地展现了人类的伟大和坚强。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难也会坚强起来。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才明白: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要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将永远不会逃出困难这个圈套。

这部小说给了我深刻的启示:为了到达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可是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所以,应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仅有奋起抗争,才能取得胜利!

死是容易的。有时候,死是幸福的,挣扎在苦难中,死往往呈现出迷人的诱惑,焕发着解脱的芬芳。而生是心力交瘁,是伤痕累累,是疲劳的极限和痛苦的顶点。生死只在一念之间!

那么,为了让生命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还是让我们热爱生命吧!让我们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华,让我们为自我拥有坚强而美丽的生命而自豪!

生命,人生,一个永恒的话题!

我热爱阅读的英文篇七

今日,我再一次阅读了由美国的著名小说大师杰克。伦敦写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文章的资料很简短,可是意义却是十分深远。这篇文章对我的影响很大,我已经是第三次阅读它了,虽然仅有短短的几十页纸,可是宏扬的却是一种志气、正气和骨气,还让我这个时常哭哭啼啼的小男孩也变得坚强起来。

《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有一名淘金者,在凯旋归来的路上,被同伴抛弃,他背着沉甸甸的金砂和金砖寻找来时的路,饥寒交迫,脚扭伤了,为了生存他不惜一切和大自然作斗争;为了生存他用全身的力气追捕松鸡;为了生存他勇敢的应对黑熊;为了生存他和一向追踪他的病狼斗智斗勇……最终他被科学考察队的队员救了,而他的同伴比尔却被狼群吃得只剩下一堆残骸。

读了这篇小说,我感触很深,我要感激文章中的主人公,他对生命的这份热爱和应对困难的这份坚强,也一向影响着我。记得有一次,我不细心下巴受伤了,裂开了一个大口子,不停的流血,妈妈把我送到医院,医生说:“不能打麻药,还要缝三针。”我吓得神魂颠倒,大哭起来。这时,我突然想到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这小伤和主人公的饥寒交迫和随时会被野兽吃了失去生命相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这样一想我立刻就不哭了,勇敢地对医生说:“能不能轻一点啊?”医生笑着说:“好的,你闭上眼睛,很快就能够了。”之后我又打了破伤风针、挂了盐水,虽然都很痛,可是我活了下来。

经过这篇文章我领悟到:生命是很宝贵的,我们要热爱它,如果我们不珍惜它、不尊重它,它就会派死神来剥夺我们的自由。应对困难我们也要坚强的应对,我们也不能够轻易的放弃生命。此刻就有很多生着绝症和重病的人,他们就是这样不放弃一分钟、一秒钟,配合着医生的治疗,并等待着名医来医治他们病,时时刻刻想着生命是宝贵的,这种热爱生命的精神也是十分宝贵的。

革命烈士矍秋白以往说过:“本来,生命仅有一次,对于谁都是宝贵的。”我们要告诫那些准备吸毒、跳楼和自杀的中国人,让他们要好好享受在这充满阳光、欢乐和幸福的人间。

在地球上多活一分钟,多好的句子啊!生活也要这样,天天要坚持欢乐的心态,去感受每一天。

我热爱阅读的英文篇八

甜蜜在我心中荡漾。

你的心灵脆弱,而意志十分顽强。

看着你哭红的双眼,心中生起一丝感伤。

你表面的坚强,只是善意的伪装。

看着你成功后的泪水,晶莹而透亮。

花朵因你而芬芳;

大地因你而披上霞光。

看着你澄澈的心灵,单纯而善良。

我因你而真诚,因你而向上。

高一:别把自己当圣人

我热爱阅读的英文篇九

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有时我们会觉得行路难。可是,我们不能被眼前的困难吓倒。我们仅有直视目标才能心中有路,那些凶险的景象才不致让我们止步不前,再窄的桥也能从容走过。人生当中遭遇的困难不是上帝为谴责我们的缺陷而给我们布下的陷阱,相反,这正是为激励我们而设置的加油站。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要想成功地闯过去,就得确定好日标,永不言弃。这一切努力的动力就是热爱生命。

这就是我从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本书中悟出的道理。在那危险的世界里,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生存的艰难和斗争的残酷是常人无法想象的。为了生存和不被击败,为了继续前进和延续生命,必须做出巨大的努力,进行拼死的斗争。这本书就描述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的历程。

这位淘金者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身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_匕匆匆而又艰难地向东南方赶去。他身上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天黑后他就躺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周旋和搏斗。他先是跳细而行,之后由于体力不支而不得不川四肢在地上爬行。最终,他只能是下意识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极度的饥饿、疲劳展开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膝胧的期望,他最终终干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这本书令我十分震撼。我想这本书能写到这种程度,应当是融人了作者早年的生活经历,渗透着作者切身的生活体验和感受。读着书中那位淘金者的种种遭遇,尤其是他在与饥饿、病痛进行斗争的时候,让我感觉很心酸很感动。朋友抛弃了他,他独自一人,拖着皮开肉绽的脚,忍受着撕心裂肺般的巨痛前行。饥饿带来的疼痛则更加剧烈,痛得他神智迷乱。

人生难免有伤痛,但真正的勇士会在伤痛的刺激下变得更加清醒;人生难免有苦难,但真正的勇士会在苦难的磨炼下变得更加坚强。生命的力量正在我们的血液中翻腾。热爱自我的生命吧,千万不要轻言放弃!

我热爱阅读的英文篇十

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傍晚,狂风呼号,倾盆大雨遍天盖地卷了过来。在远处的大路上,只见一位举步艰难,身子一摇一晃的,但依然精神抖擞的姑娘,毫无畏惧地朝前走着。她,就是我的邻居——凌越。

凌越姐姐长得美丽又可爱,特别那张樱桃般的'小嘴,时常微微翘着,总挂着甜甜的微笑。可就是这位人见人爱的凌越,在小学快要毕业时,却生了一场大病,导致双腿麻木,不能正常走路。从此情绪低落,悲观绝望,成了一个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残疾人。

经过一段时间的沉默,她终于觉醒了。心在烧灼着,精神在震撼着,思想在威逼着。她深深地被激怒了:我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还有灵活的脑子,有健全的双手,有活跃和强盛的生命,我要让困倦的心立即变得亢奋起来,我要让生命开花。

她痛苦地起了床,慢慢地试着站立在床边,抚摸着,颤抖着,艰难地迈开了第一步,也不知摔了多少跤,也不知流了多少汗,更不知吃了多少苦,终于一摇一晃走出了家门,去找工作。

在妈妈的陪同下,来到附近的服装厂说明了来意。因为老板是熟人,好像心里有一把什么尺,眉头微微地一皱,慢慢吞吞而婉转地说:“暂时我们厂还不怎么缺人。”顿时凌越明白了老板的话意,低下了头,眼角不由自主的湿润了,被妈妈搀扶着走出了厂外,来到了另一家服装厂。老板见了她,疑惑地问:“你能做什么工作呢?”凌越见老板没有推托,猛然增强了自信,紧接着说:“我只是不能走路,剪线头、钉纽扣,我还可以做技术活。”老板赞赏的连连点头。从此,她在服装厂不怕工作时间长,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她过上了很充实,很快乐的生活。

是呀,生活中,绊脚石经常出现,第一次绊倒了,坚强地站起来,笑一笑,继续前进,成功就在你面前。如果你绊了一下,就不想站不起来,用悲伤抱怨这个绊脚石,那永远你也不会成功。让我们用微笑面对生活,让生命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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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热爱阅读的英文篇十一

有一个文学家叫做屠格涅夫的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话正验证在《热爱生命》这部小说上。我最近读完了这本书我对此感悟至深。

这本书主要是说2个人淘金者迷路了,应对生命,在冬天的山上抛弃了对方,他们都各自求生,他们忍受着饥寒的折磨,危在旦夕,他们只能吃树梗和小野果,他们饿的半死不活,在生命的边缘挣扎,可是最终还是逃避不了死亡的厄运。这片浩大的世界再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们,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残他们。这些孤独者在无情的荒野上号啕大哭。他们为何而哭?是为了世界的冷酷?是为了伙伴的无情?是为了现实的残酷?他们起初深深的痛恨这个世界。可他们不久就意识到自我的想法是错的。在困难时,在寂寞时,在无助时,即将面队死神时,想到了温暖的家,才懂得了活在世上的欢乐与幸福并不是豪华奢侈的生活而是拥有亲情和衣食。

他们在恶劣的环境中只为一个字“吃”。他们为了这个做为人类最基本的事而抛弃了一切。他放下了黄金,放下了荣华富贵,放下了他以后能够享受的一切。他们在饥寒交迫中想到了吃,他们把饭菜和温暖当成了期望。再想想自我虽说不上是锦衣玉食但也是衣食无忧,自我还常常浪费食物,还挑食,如果把我不爱吃的食物给那些穷苦的人,那他们必须吃的很香很香。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自然界的每一个物体只可是是它的一位客人罢了:惊雷虽雄伟、花儿虽美丽、歌声虽悦耳……但总是那样的短暂。生命也如此,它虽然赋予我们活力,可也会像过眼云烟般消失。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珍惜它。它的敌人实在是太多了:疾病、意外、火灾、洪水、衰老……它就像是燃烧的熊熊火焰,虽然明亮,可还是会骤然熄灭。我们要让我们的生命在有限的时间里去做许许多多有意义的事情,让生命显示出它的光彩夺目。

正如孟老夫子的《鱼我所欲也》中的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之则死。生命是那样的脆弱,有时还没来得及体验生活的乐趣时,生命就飞驰而过了。所以我们要珍惜自我的生命,让生命的活力迸发着无穷的活力吧。

我热爱阅读的英文篇十二

坐在桌前,我一个人静静地翻着书,细细地品味阅读的快乐。阅读让我告别孤寂。

“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当读到这里时,不由想起秋天百花凋谢,可在落花落叶时看一位高尚的君子――菊花,它不为春华而去争艳,而是在秋实傲然挺立,俯视那凋谢的花儿。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读到这里眼前献出一幅美丽壮观的画面,作者王维望着一切都认为小,高大的泰山直插云天,令人浩气长舒。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眼前似乎看到了大雪飞舞,高而壮的大树解了顶,任何植物都垂了那高傲的头。可就在一片孤寂时,看到了墙角数枝梅,点点红花让这一片孤寂充满生机。它顶住了狂风怒号的风霜,扛过了大雪的袭击,它不畏严寒,不畏艰苦,不为春华争艳,不为夏暑而独立,不为秋实傲放,而是在任何植物无法扛住的艰苦中怒放。

“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看到它时,脑子里浮现了一棵柳树在微风中梳理自己那又绿又长的辫子,风一吹,那一种自然让人百看不厌。

我的青春有阅读相伴,因有阅读让我告别孤寂,让我的青春充满活力。

我热爱阅读的英文篇十三

《热爱生命》是语文课本上的一篇文章,虽然只有那么聊聊几页,但是就是者寥寥几页,使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和物竞天择的残酷,还有那些不为人知的人性的另一面。

这是一出残酷的求生悲剧,一个淘金人被伙伴抛弃,独自置身于渺无人烟的苍茫野荒里。面临着种种生死考验但是他却九死一生的活了下来。他靠的是什么呢?是食物吗?是水吗?使得,有这些,但更重要的是他那坚强的意识,他的求生意识把他从死神边缘拉了回来。正如短文第五段所说的那样:“逼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他不愿意死。”就是因为这个他的生命火花才会闪烁起来。

短文第三段:“这些残骨在一个钟头以前还是一头小驯鹿,一边尖叫,一面飞奔,非常活跃。”这句话描写的是骨头,在很短的时间内,大自然却可以把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换成一副血肉骄横的骨头。这副骨头在表现了大自然的物竞天择时,也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脆弱。它是那么的娇小,经不起打击。这与淘金人顽强不屈的精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由此表现了淘金人对生命的热爱和向往。

在第十期段,短文写到了淘金人的伙伴,他叫比尔,但是他不是一个忠心的伙伴,抛下了主人公自己先走了,但是比尔终究还是死了,这篇短文再次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残酷—在生死不知的情况下,还要经受朋友的背叛,那并不是一种好事。

看完这篇短文之后,我真的觉得我们要热爱生命,热爱生命。

我热爱阅读的英文篇十四

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上一个好朋友,读书让我插上了翅膀,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翱翔。

《热爱生命》这本书收集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八篇中篇小说。杰克·伦敦的这几篇文章情节紧凑,语言精美,人物刻画生动,能深深打动读者的心。

《热爱生命》描绘了一个孤独的人在荒野上与饥饿、寒冷,并和野兽进行顽强斗争的故事。

一个在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途中被同伴比尔抛弃了,他的背包里装着很多黄金,还有跟黄金一样重要的火柴,他十分爱惜这些火柴,总怕弄丢了,所以经常把它们倒出来重新数。

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

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换作是我,肯定早就疼得哇哇叫了。记得以前我和朋友一起出去玩,结果摔了膝盖,就哭了老半天,后来发现原来只是轻微的擦伤而已。拿我和这个淘金者相提并论,真是相差太多了!

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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