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篇一
为加强____(以下简称"本物业")和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直辖市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来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物业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贪污处理。
八、业主发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及附恬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有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建立佥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4)损坏、排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影响市容光焕发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随意停放车辆。
(11)聚从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共他行为。
十二、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十四、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十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篇二
本合同当事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物业基本情况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养护。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修养护。
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维持公共秩序,巡视、门岗执勤。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协助社区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
3、停车费;
4、装璜垃圾清运费。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议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房屋及设施维修计划;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协助做好协调和思想工作,帮助乙方催交。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上年度相关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乙方按《_________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参考标准》中“________级服务等级标准”实现目标管理,具体详见附件。
条 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按全额收取;
3、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的,按下列方法处理:
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应按费用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
公共设施日常维修费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按多层住宅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收取,并按照下列标准执行:日常小修、养护费用,从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中承担;大中修费用、更新费用,由乙方制定计划,报甲方审核,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照《_________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办法》和《住宅小区机动车地下停车收费标准》规定,由乙方向车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于弥补物业管理成本。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以用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业主、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双方可续订合同。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_________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篇三
合同编号: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别: 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 】: 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建设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
类型: 【住宅】【办公】【商业】【 】_____________________ 。
坐落位置: 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 路(街) _____________________ 。
规划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南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 ;
西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 ;
北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 。
规划平面图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分别见附件一、二。
第三条 物业服务用房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
(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标准及有关约定
第四条 乙方指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当于7日内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4.负责共有绿地、景观的养护和管理;
5.负责清洁卫生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负责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和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其他服务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供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
1.《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的 级物业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五;
2.选择《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不同等级的具体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五;
非住宅的物业服务标准以及甲、乙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服务标准》范围以外的具体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六。
第七条 经乙方委托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评估测算,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为:【住宅】 元/平方米·月;【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会所】: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详见附件七。
第八条 交付房屋前,乙方应当向甲方发放该套房屋的“业主一卡通”。甲方入住前,甲、乙双方与---------- _______ 银行签订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甲方按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标准在“业主一卡通”内预存---------- 个月(不超过12个月)的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 在完成物业共用部分交接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缴纳物业服务费:
1.筹备组成立满3个月未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
2.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未决定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且未确定物业管理方式的;
4.物业共用部分经查验符合相关标准,乙方向全体业主发出书面交接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完成交接的。
第十条 发生第九条约定情形之一的,自该情形出现之次日起,乙方可按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的约定,通过银行从“业主一卡通”中划转相应的物业服务费。但除非发生第九条约定的情形,否则任何一方均不得从该账户中划转任何款项。
第十一条 乙方对甲方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特约服务协议,服务事项、标准及费用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
甲方或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按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甲方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十三条 物业装饰装修前,甲、乙双方签订书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乙方应当告知甲方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甲方所在楼内公示。除约定收取【装修管理费】 _______ 元、【装修保证金】 _______ 元、【装修垃圾清运费】 _______ 元、【 】 _______ 元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收取装修保证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装修保证金全额退还甲方。
第十四条 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甲方转让或出租其物业时,应当将本合同、临时管理规约以及有关费用缴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出租情况告知乙方。甲方转让物业前,应当与乙方结清相关费用。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5.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6.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
7.对乙方根据合同和有关规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务给予必要配合;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可自行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并承担物业服务责任;
2.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四章 合同终止
第十七条 业主大会成立并确定物业管理方式后,与乙方完成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的,自完成查验交接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接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以及移交相关档案资料等,见附件八。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对物业服务质量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共同委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就乙方的物业服务质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评估;乙方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当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标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缴纳,同时乙方应当按 _______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_______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所遭受的直接损失的,乙方应当补足。
第二十二条 甲方违反第十一条的约定,或在“业主一卡通”中预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物业服务费,经乙方书面催缴后甲方仍未续缴的,甲方应当按 _______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实施妨害物业服务行为的,应当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具体情况对违约责任进行补充,见附件九。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五条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自身的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六章 争议解决
第二十七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按以下方式解决:
1.向 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___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 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 份,甲方、乙方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篇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保护乙方的通信权利,维护甲方合法的通信经营权,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依法使用电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甲方依法开办的固定电话通信业务。
3.有对甲方执行的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的知晓权。
4.应当在约定的时限内(全月)缴纳电信费用。
5.登记办理固定电话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乙方资料,并对乙方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乙方名称、结算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变更确认手续,因未按时办理变更手续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使用的用户终端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取得进网许可证。
8.使用电信网络传输的信息内容及其后果由乙方负责。
9.配合甲方实施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各项费用。
2.按照国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乙方提供固定电话服务。并在营业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并为乙方缴费提供方便。
3.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______(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等紧急电话的接入服务。
4.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长途话费详细清单查询,并为乙方保留话费信息半年。
5.根据国家关于电话交换设备的技术规范书以及工信部对电信计费的有关规定,固定网本地电话不提供详细话单。
6.乙方对缴纳的电信费用有异议的,甲方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协助查找原因。
7.乙方逾期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的违约金;对超过收费约定期限日仍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甲方可以暂停向其提供服务,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8.乙方因欠费暂停服务日内仍未补缴电信费用和违约金的,甲方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原电话号线不再保留,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9.因电信业务发展需要更改用户电话号码的,应当至少提前日告知用户改号时间和更改后的电话号码,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日内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10.乙方因欠费停机的,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24小时内恢复通话。
11.为建立与乙方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甲方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乙方资料。
12.因甲方原因造成通话阻断,甲方应相应减免乙方在通话阻断期间的基本月租费,减免月租费计算方法为:月租费×中断服务时间(天)/30(天),阻断时间以甲方接到乙方投诉或甲方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话时止。
13.因甲方原因逾期未能装机开通的,甲方应当每日按照收取的安装费、移装费或者其他费用数额%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一)乙方在结清所有电信费用后方可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暂停向乙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乙方提供的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2.乙方私自移机(室内移机除外)、转让电话租用权或擅自改变电话使用性质的;
3.超过收费约定期限日以上日以内未缴纳电信费用的;
4.乙方登记使用部及部以上固定电话,其中1部电话的通信费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甲方将暂停或终止向其提供的所有服务。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并依法追缴各项电信费用和违约金:
1.利用固定电话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日以上未缴纳电信费用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一)同意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订的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与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签订的涉及固定电话租用权的协议,对甲方概不发生效力。
(三)如国家或甲方上级企业发布新规定,导致本协议内容变更的,双方均同意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本协议。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转合同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合同签章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篇五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吉林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吉林 市 船营 区 (街道)号
占地面积: 3000 平方米
物业类型: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1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供暖管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 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 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卫生清洁、垃圾的收集、清运。
5. 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6. 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7. 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8. 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9. 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服务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2. 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3. 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5. 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 有权要求甲方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4.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等措施。
第六章 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3.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4.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逾期不交物业费的,视为甲方放弃物业公司对其服务。
5.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影响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6.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1.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吉林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及各执一份。
7.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篇六
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
组织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其他:_________。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有部位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楼内化粪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双方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专项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11、装修管理。
12、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13、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
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a、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b、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c、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d、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e、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f、办公费用;
g、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h、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i、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 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合理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 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告知乙方。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承担。
第十条 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3、业主自行购置车位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三条 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 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五条 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的权利: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5、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并向物业买受人明示、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书面承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3、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和乙方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甲方应保证本物业管理区域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和有关专业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3)机动车停车场、自行车库、垃圾桶、垃圾间、公告栏等可投入使用;
4、在查验过程中,甲方应对甲乙双方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予以确认: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确定以上问题解决办法、解决时间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应就以上内容与乙方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甲方应认真完善和处理本物业的遗留问题,以达到本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中第3项的要求。
5、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7、本物业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在物业所在地的_________区、_________县(自治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在三个月内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新建物业建筑面积出售达50%以上的;
(2)物业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满两年的。
8、交付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用;
9、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不得擅自处分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6、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4、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代管。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九条 根据《业主临时公约》的授权,在物业管理服务中授予乙方以下权利:
1、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3、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4、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第六章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交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_________。
第七章 物业管理用房
第二十四条 甲方应于首位业主入住前_________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其他用房平方米_________,位于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代管。
第八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委员会与选聘或续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达成协议的,甲乙双方应在合同届满后三个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重新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机构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第十七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中第2项,致使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乙方可要求甲方督促业主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同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三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的违约行为致使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三项以上物业管理事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二条 乙方管理服务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及业主相应的损失;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三项以上的物业管理事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及业主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四条 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但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五条 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合同约定需解除本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在销售物业时,本合同有关物业管理的约定随之转移。
第三十九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四十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四十一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篇七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霸州市学府苑小区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商住综合型
座落位置:裕华道南侧(水榭花都东侧)
四至:
东: 南:水榭花都
西:水榭花都 北:裕华道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其中商业 平方米,住宅 平方米(以竣工图纸资料为准)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共用的落水管、烟风道、共用照明、避雷线、消防设施及配电设施设备。
第六条 小区内与市政公用设施及配套的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存放架(棚)、停车位。
第七条 小区的供水设施设备及自来水一次管网、二次管网等设施管道维修及运行费用由甲方另行委托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并由甲方委托市自来水公司承担管理、收费与维护责任。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门岗执勤。
第十一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二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 物业服务费;
2、 代收垃圾处理费;
3、 代收电费;
4、 其他应该收取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需要维修、养护时,在当事人提出委托后,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六条 委托管理期限:6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甲方负责进行整修。
6.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偿付;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负责为乙方提供足够的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安装小区内电子监控及必要的附属配套设施。
9.乙方因地制宜,尽量为业主提供更多的机动车位。
第十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 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7. 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 定期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10.负责登记、调配管理小区内的机动车位。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施目标管理。
1. 房屋外观:完好无损;
2. 设备运行:正常、不影响正常使用;
3. 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时;
4. 公共环境:整洁;
5. 交通秩序:顺畅;
6. 保安:门卫执勤;
7. 公共部位急修:半小时内到达并及时修复;
公共部位小修:在合理的时间内到达并及时修复;
8.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 90%。
第六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 物业服务费
1. 目前本小区住宅楼物业服务费标准: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55元,非住宅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60元,地表以上其他建筑物为每平方米0.55元,该标准为暂定价格。遇有市场行情变化或政府调价时,召开听证会商定物业服务费新标准并报政府备案执行。
2.物业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有关法律程序执行。
3. 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时间从20xx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20xx年1月1日之前的物业服务费由乙方和甲方协商解决。
4.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启动资金伍万元。
第二十一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露天车位、车库的使用费。
第二十二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三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按与当事人的协商价格进行计付。
第二十四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由乙方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篇八
第一条 根据《怡清园业主公约》、《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怡清园业主委员会委托________公司为怡清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受托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合同约定。
第二条 委托服务的事项受托方应提供以下服务:
3、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处理等;
5、小区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
7、保管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8、按____市政府有关规定代收、代缴水电等费用;
第三方。受托方不履行上述某项义务或提前终止合同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三条 服务收费标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向受托方交纳以下费用:
1、保洁费(含化粪池清掏费和垃圾清运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元收取;
2、保安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元收取;
3、小区绿化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元收取;
4、门禁、监控、消防系统运行费公共照明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元收取;
5、水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元收取,无水泵的二、三号楼不收;
7、公共设施维修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元收取;
9、供暖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个供暖年度
元收取;
10、停车管理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 元、地下每车每季 元收取;停车场地使用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元、地下每车每季 元收取;临时停车,每次逗留时间不超过2小时的来客免收,超过2小时的按地上每车每小时 1 元、地下每车半小时 1元收取管理费,超过半小时算一小时,不足半小时不算,大型车辆加倍。商铺的管理费、暖气费按套内面积收取。第1-6项收费按每100平米套内面积折算为一户,电梯费暂不收取。如商铺需要经常性地使用电梯,须事先与业主委员会商定电梯费价格。
第一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的
第二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从逾期的
第三个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五条 家庭服务受托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制定各种家庭维修服务的收费标准(维修辅助材料如螺丝、钉子、凝结剂等包括在维修服务费内)与保证修理质量的时间,报业主委员会备案后公布。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受托方必须接受委托并按公布的标准收费;在保质时间内出现修理质量问题的,受托方应当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需要的主要材料用户可自行购买,如需受托方提供则应先跟用户就材料价格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 服务标准受托方的服务质量应达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建立维修服务回访制度,每年进行年检并保存大、中、小修的相关记录,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保洁服务:居住区域的道路、楼梯每天清扫一次,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及时清理居住区内公共场所的废弃物,及时清扫积水和积雪,及时组织清理乱堆放的物品、乱张贴的宣传品。
3、保安服务:24小时专人值守,进行日常巡查,对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紧急情况有处理预案并于事发时及时处理,配合派出所处____区内的违法现象,不得对业主及其家属使用暴力,对来犯外人使用暴力时不得超出正当防卫限度。
4、绿化管理:绿地无杂物,基本无裸露土地,草木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及病虫害现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责任制,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定期巡查、检修消防设备,保证消防设备完好并有明显标志。
6、车辆管理:车辆停放有序,设有专人负责看管,对区内停放车辆的人为损伤与区内停放车辆的失窃负补充责任(就侵权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后剩余的损失负责)
7、装修管理:监督业主和施工单位遵照有关规定进行装修并对装修过程进行监控。
8、档案资料管理:设专人管理,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并对物业基础资料和业主入住后的相关资料统一管理。
9、急修:1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95%以上;小修:7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80%以上。
10、供暖:保证门窗长时间关闭的.情况下顶楼北向房间气温不低于15度。
第七条 保障措施为保证以上约定达到目的,委托方享有下列权利:
1、审定受托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及需要业主与物业使用人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
2、检查受托方管理、服务工作的执行情况;
3、审查受托方的费用支出情况(管理费除外)并在小区内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群众意见的强烈程度而定)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工作的满意程度进行民意测验,民意测验的样本数不得低于100人。委托方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应履行如下义务:
3、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受托方催交;
4、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服务与收费遗留问题。
第二条、
第四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分别按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四个指标打分后取平均值。民意测验对受托方的平均满意率达到60%为受托方取得全部管理费的条件。平均满意率每降低5个百分点,应扣减测验前一季度和测验后一季度的管理费各5%.平均满意率不足40%,委托方可提前单方解除合同并免除负违约责任。平均满意率超过80%,或平均满意率超过70%且有明显的通货膨胀(10%以上),委托方应建议业主大会适当提高下________年度的管理费标准。
第九条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到期时,任何一方不愿续约的,应当提前30天告知对方,否则视为同意本合同自动顺延________年。但因服务质量太差导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抽样调查平均满意率低于40%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条款限制。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受托方必须于____日内向委托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委托方应当采用公告催交、出具证明材料、出庭作证等方式协助受托方追收欠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交纳的费用。
第一条 总则为规范住宅小区的管理,保证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为广大业主提供一个优美、文明、 舒适、安全、清洁、便捷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管理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甲方(物业服务企业):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业主): (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第十六条规定:住宅小区内的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设计、建设、维护和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协调配合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施工,并承重相关管沟、设备用房等土建工程的配套建设)。
2、甲方根据委托对业主所购房屋自用部分和自用设备,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收费后进行维修,(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指业户门以内的部位和设备;自用部位具体指:户门、户窗、户内墙面、户内地面、户内非承重墙、隔扇、自用阳台、阳台护栏、扶手等;自用设备指:室内电、气、分户水表、管线、卫生器具等)。
3、甲方依据协议对小区内道路等公共卫生的清扫保洁及绿化管理养护。
4、甲方依据协议对小区内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使各项设施正常使用(雨、污水及时排放)。
5、甲方依据协议做好小区的交通秩序和消防工作,维护小区内正常的生活秩序。
6、甲方接到乙方的报修后,派人到现场落实,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维修服务。
7、甲方为业主提供有偿便民服务,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委托给甲方后,甲方应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并不断开拓服务项目,提供更多更方便的服务。
8、甲方应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组织业主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活跃小区业主的业余文化生活。
9、甲方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小区活动,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第三方。
第三条 管理标准 按照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提供服务,对小区进行二级服务管理及业主要求的约定提供服务。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乙方承诺自觉遵守和维护国家及地方政府的一切有关住宅物业的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甲方为实施管理俄日制定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2、乙方装修房屋时首先做24小时闭水试验无渗漏后再进行装修。
3、乙房装修房屋、安装空调、防盗门、车库门、太阳能热水器等设施设备时,应先到物业管理处办理手续,签订相关协议,缴纳保证金后,再按照物业管理处规定进行施工。施工完成后,经甲方物业验收合格后,若无违规现象,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后进行两次验收,二次验收没有质量隐患,合格后无息退还保证金(对于不合格或违规现象,按约定给予处罚,并限期恢复原状后再进行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4、装修保证金单据请妥善保管好,持装修保证金单据退款,无单据将不予以办理退款手续。
5、乙方安装空调时,室外机应安装在规定位置,做到整齐美观。
6、乙方在安装或维修太阳能热水器时,必须按物业管理的规定位置和规定方法进行安装或维修,并保证不破坏房屋和防水层。凡因安装或维修太阳能热水器破坏了防水层造成房屋漏水及对房屋产生其他问题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7、为维护小区的外观统一,小区内不允许随意安装防盗网、防护栏等附属设施设备。
8、乙方因装修造成管线破裂,或因此产生的一切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乙方保证按规定、按时将生活垃圾装袋投放在指定地点,不随意倾倒垃圾或乱扔杂物。乙方保证爱护小区内花草树木、不占用小区绿地、不私自乱栽乱种,不擅自砍、移、攀折树木,不践踏、破坏绿地等。
1、乙方保证住房出售或出租时,要告知买受人或承租人到物业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1
7、支付专营单位委托甲方代收水、电、暖、天然气、垃圾处置等相关费用,水损耗等费用业主共摊。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根据《____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规定: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住宅装饰3 装修开工前,应当告知相邻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装饰活动进行巡查时,业主不得拒绝和阻碍。
2、根据《____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违反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有权拒绝。物业服务企业依约履行义务的,业主应当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不得以放弃共有权利为由拒交纳,物业产权转移时,业主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
3、根据《____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十四条规定:在保修期内工程质量问题、相关配套设施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换等,责任属建设单位,甲方可进行协调但不承担维修及相关责任;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配合协调工作,否则甲方不与协调,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根据《____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十九条规定:物业保修期满后,业主专有部分的养护、维修。由业主负责。
5、根据《____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八十条规定:业主长期空置物业时,应当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物业服务企业就专有部分的养护、维修、管理等事项进行协商,采取措施防止漏水、漏气等事故的发生。
6、物业管理秩序维护职责时:维护小区内的公共秩序和消除可能危害人身、财产的公共安全隐患以及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不含对车辆等财务的保管。
7、请将您或来访客人车辆停放在指定安全位置: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在车库或储藏室内落锁停放,以免被刮蹭或丢失等;如需看管需另行签订协议。物业公司不承担所有车辆的停放、看管及家庭财产等相关责任。
8、家庭保护、财产看护及贵重物品保管需业主与物业公司另行签订协议。
9、在物业秩序维护履行职责过程中没有明显过失发生盗窃等案件(包括:自行车、摩托车、所有机动车辆的丢失,车辆划痕、扎胎等),在公安机关破案后由行为人承担责任、负责赔偿损失;因物业安保工作不到位原因发生盗窃案,经公安部门鉴定后由物业公司赔偿损失。
3、根据《____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
第五款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1
7、因乙方未履行本协议或违反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及因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下列情况甲方不承担责任:
(1)电路问题引起的家电损坏、损毁及消防火灾等;
(2)屋顶渗水、墙体裂缝、墙皮脱落、户门变形、地下室渗水等;
(3)天然气渗漏或私改管线引发的中毒、火灾等;
(4)自来水跑、冒、滴、漏引起的火灾等事故;
(5)暖气不通或管线、分水器爆裂、跑水等;
(6)乙方在小区内(含车辆)发生的一切问题;
(7)乙方房屋内和地下储藏室内或因乙方引发的一切事故。1
8、本协议在办理入住手续时由
第一签约购置者签字后生效;本协议对本物业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同等效力。业主更换,本协议继续有效。
第六条 双方承诺
1、严格执行以上条款,不得违反。在协议执行过程中,若甲方违反规定,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投诉请求裁决对甲方进行管理。若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停止服务并有权依照本协议和有关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货报相关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处罚,同时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2、双方承诺共同遵守《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业主手册》、《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装修管理规定、物业收费管理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