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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雾都孤儿读后感(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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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雾都孤儿读后感(实用13篇)
时间:2023-10-03 13:58:08     小编:琉璃

在观看完一部作品以后,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吧,为此需要好好认真地写读后感。读后感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有帮助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好一篇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一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所着,奥利弗·特威斯特该书的主人公。《雾都孤儿》主要讲了一名少妇被人送到济贫院,生下一个男孩就死去了,这个男孩就是奥利弗。奥利弗在孤儿院煎熬着过了9年后,又去棺材店当学徒,因无法忍受、饥饿又逃到伦敦,被迫当了扒手。

在一次意外中,被善良富有的布朗洛绅士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女扒手南希告诉了奥利弗,他的哥哥为了遗产要杀他,逮捕了贼窝的人。奥利弗的灾难这才结束,这才被布朗洛收为义子,开始了美好的生活。

《雾都孤儿》也告诉了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也应像奥利弗般始终保持一颗纯洁善良的心,怀有一种乐观积极的态度,拥有一份不屈不挠的精神,战胜生活中的种种磨难、种种不幸、种种悲惨。

它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

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罗斯;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欺负的孤儿。

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

朋友,去看看它吧《雾都孤儿》,你会受到许多启迪!

朋友,让我们心连心,创造一个善的世界,让每个人都有一个善的归宿!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二

多读书,品味书香是中华美德。我跟着《雾都孤儿》的作者一起来到了伦敦,一起进入了书的世界。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奥利弗的小男孩流浪误入小偷团,后被救出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许许多多的人物,有纯真善良的奥利弗,有助人为乐的布朗诺先生,还有美丽大方的罗茨小姐,还有恶毒狡猾的费金这些任务都让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更浓厚的兴趣。

这本书更教会了我要在他人有困难的时候去帮助他人。书中,布朗诺先生在奥利弗无家可归的时候帮助了他,让他有了一丝希望。在生活着哦那个,我们虽不能给予他们住处,但是我们也要在他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及时伸出援手。

有一次,我要去参加一次演讲比赛,因为话筒坏了,要自备话筒。我急急忙忙拿着话筒来到现场,演讲已经开始了。过了一会,又有一个同学匆匆忙忙地从门口跑进来,他已经满头大汗了,他弯弯绕绕地经过很多观众,还跑到好几个参赛的选手面前,跟他们交流着什么。好不容易来到我的旁边。他跑过来,很有礼貌地问:“这位同学,你的话筒可以借给我用一下吗?”我定睛一看,他的号码马上就要到了。“其他同学马上要试话筒的声音了,怕来不及,所以话筒都没有借给我。”他又说。我想了想:反正我排在最后几位,借给他也来得及。我便把话筒给了他,他可高兴了,感激地对我说:“谢谢!”之后,他演讲完后,把话筒还给了我,还对我说:“谢谢你的话筒,评委都说我讲的不错呢!”我心里暖暖的,也为他感到高兴,感觉自己在他人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予帮助,帮助别人度过难关,让他人快乐也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要尽自己所能地在他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我体会到了看见自己帮助他人快乐又是一件多么幸福的。它让我学到了太多,它如同我的老师,伴我成长!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三

《雾都孤儿》是英国狄更斯的一部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主人公奥利弗悲惨的身世和遭遇,他历尽千辛万苦,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这部小说的人物个性非常鲜明,故事情节曲折惊险,描写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贫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无情地鞭斥了资本社会的黑暗与虚伪,同时表达了作者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

这所有的人物里面,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南希,她心地善良,看到可怜而又善良的小奥利弗,不惜背叛她所爱的人赛克斯,冒着被处以死刑的危险,帮助小奥利弗逃出了悲惨的生活,最后惨死在塞克斯的棍棒之下。让我们跟随作者的脚步一起走进南希。

在奥利弗第一次逃跑被带回扒手老巢后,费金试图惩罚毒打奥利弗的时候,是南希挺身而出保护了奥利弗。当时的她不顾一切,全身迸发出一股连男人都不敢招惹的力量,只为了阻挡费金。她的爱人赛克斯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来恐吓、咒骂南希,只换来了南溪更加愤怒的笑声和咬得流血的嘴唇。此刻的南希,俨然母亲的化身,倾己所有保护了小奥利弗。英勇无畏的南希!母爱加身的南希!

赛克斯在病床上躺了三个多星期,南希没日没夜的陪着他、照顾他,过度劳累,再加上生活艰难,瘦弱得差点让人认不出来了。忘恩负义、不懂珍惜的赛克斯在病床上依然脾气暴躁、鲁莽,对南希的服侍稍有不满就肆意的辱骂她,甚至还动手打她,但是南希依然尽心尽力的照顾他。只因为南溪认定了赛克斯是他的爱人,所以死心塌地、不离不弃。忠守爱情的南希!

在南希向露丝小姐转述关于奥利弗的消息的时候,露丝小姐允诺给她重新做人的机会,愿意帮助她离开贼窟。但是她不忍心丢下赛克斯,放不下他。她说哪怕最终死在赛克斯的手里也要回去。对于爱情的痴心,让她义无反顾。露丝小姐要送钱给她,她也没有接。坚决地没有接受哪怕一个铜子。她帮助奥利弗的初衷,是奥利弗的可怜与善良激发了她内心的母性与爱恋,而不是期待有所回报。不求回报的南希!

在第二次和露丝小姐、老绅士他们碰面的时候,老绅士劝说南溪告发费金,南希激烈地表示了反对,她坚决表示不出卖自己的同伙。即便当初正是老费金他们让她陷入贼窟—这个无法逃离的藻泽地,让她一辈子生活在这种黑暗无光的环境里。令人敬佩的仗义的南希!

南希为了解救奥利弗所做的一切,被赛克斯知道了,他为了自保决意杀死她。是的,可怜的南希还幻想着跟他一起到国外去过平静安宁的生活,哀求他跟她重新开始。那个人被愤怒遮住了双眼,丧失了理智,不管不顾,亲手丢掉了他唯一的美好。南希,可是临死都不肯背弃那个蹂躏她多年的他啊。爱而不得的南希!

这部小说中,对于南希并没有特别多的描写,但是却能让我们深刻地感受到她的内心世界。在她记事起,她就已经深陷贼窟,年幼弱小的她是无助的。在老费金打算惩罚可怜的奥利弗的时候,她内心是愤怒的,所以竭力地阻止老费金。身在贼窟中与他们一起共进退,她内心是矛盾的,她想脱离这样的苦海,但是又不忍心离开他的爱人。作者为我们塑造了一个痴心对爱,同情弱者,同时坚决不出卖同伙的仗义女子形象,让她深深刻在了我的心里。

也许,死对于南希也是一种莫大解脱吧。终于可以离开那些生命不可承受之重!终于可以逃离那些不堪的过去!她一定会在天堂之上,遇到她的知己!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四

《雾都孤儿》是英国文学大师查尔斯。狄更斯的英国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作,出版于1838年。全书以雾都伦敦为背景,生动形象地刻画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以及离奇的遭遇。主人公奥利弗在英国当时设立的“贫民教养所”中度过自己的童年。之后,他又历经学徒生涯,艰苦逃难,侮辱贼窝,之后被迫与心狠手辣的歹徒为伍,历尽无限酸楚,最后终于在好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这本书的主人公艾礼富是个个性鲜明的人物。一方面,他知晓自己的审视和困境,故而沉默寡言,逆来顺受,甚至自暴自弃,另一方面,他不甘听从命运的安排失踪和命运做斗争。他是真、善、美的化身,其中,我最喜欢他“善”的品质。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记得有一次,我看见有一位同学顺手把垃圾扔到教室的过道上,这时我手里刚好也有一个纸团,我也顺手扔到了地上,心想:“反正今天不是我值日”。我的这一举动被老师发现了,老师惩罚我打扫全班的卫生,我非常生气!心想:“为啥让我全干,那么多同学都扔垃圾”。

更可气的是,有些同学知道我受到惩罚,还故意往地上扔垃圾,捡过垃圾后,老师和我进行了深入的沟通,我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更加明白了“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古训。

读《雾都孤儿》这本书,让我长了许多知识,相信这本书也会给你带来全新的感受,心动不如行动,行动起来吧!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五

在这两天里,我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雾都孤儿》。这是一部反映生活悲惨现实的小说,作者是英国的著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他展示出了小偷们凶狠狡猾的特点,揭露出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

本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可是他出生不久,他妈妈就去世了。他在孤院里残酷地待了九年,然后被丧事承办人买下了,但在那受尽了索尔贝里太太的残酷折磨,被迫逃往伦敦。在逃亡路上,他误入了贼窝,可是他出淤泥而不染,什么也沾染不了他那正义的心。

期间被一些好心人帮助:布朗洛先生、罗丝、南希....最终找到亲人。

这本书让人百感交集,其中有一个片段让我深有感触:奥利弗逃往伦敦的路上,经过了七天七夜,饥饿难忍,疲惫不堪。他在流浪的路上遇到一个小偷,机灵鬼杰克。奥利弗被他带入了贼窝,小偷的首领想把他也训练成小偷,他受尽了折磨,可死也不愿当小偷。

读到这,我心里顿时生起了对他的敬佩。他只有9或10岁,甚至还没有我大,可他坚强、勇敢、乐观,善恶是非分明。他承受着痛苦,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不当小偷。

和他比起来,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可还是常常抱怨不满足,经常做事遇到一点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不会坚强,意志力不够。我们要向奥利弗学习,珍惜现在的生活环境和学习条件,认真刻苦学习,学会感恩,长大后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六

最近我把《雾都孤儿》看完了。想了想,书中的小奥利弗,他是多么的可怜。

那么多的经历,那么多的泪水使小奥利弗长大了。如果没有这本书我恐怕不会知道以前的英国是那样的邪恶。本该自由生活的小奥利弗,却因去世的母亲和邪恶的'同父异母的哥哥而生活在委屈之中。要是小奥利弗的母亲还在的话,他就会知道一切关于自己的事情。可是!偏不如我所愿。

小奥利弗才刚出生,妈妈就去世了,竟然没有人知道他的奇特身世。只知道他母亲是非婚生子,随即将小奥利弗抱给了孤儿院。在那里当一个吃不饱,饿不死的卑微苦工。当他的哥哥蒙克斯知道了他俩是同父异母的兄弟时,就想害死小奥利弗,从而得到全部遗产,才发生了这一切。

“身边的世界像是一台疯狂运转的机器,小奥利弗却坚守心底深处的纯净与高贵。这份执着终于帮他走出了困境;与此同时小奥利弗奇特的身世,也一步步真相大白。”

坚持的过程,就会看见胜利的曙光。这样一对比就可以看出我们的生活是多么棒啊!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了!

我极其推荐大家看一看《雾都孤儿》。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七

《雾都孤儿》是十九世纪英国最杰出的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创作的一部小说。

小说中的主人公奥立弗.退斯特从小失去了父母,是一个孤儿。他是在济贫院里长大的。那里的生活非常艰苦,食物非常简单,通常是一碗玉米粥、一块干面包,奥立弗.退斯特在这样的环境中度过了九年。

奥立弗.退斯特非常不幸,但他也是幸运的,他曾被迫加入强盗的行列,但他没有泯灭天良。后来通过亲人、朋友的帮忙,奥立弗.退斯特终于弄清了自己的身份,并得到了一部分遗产:八百英镑。好心的布朗罗先生把奥立弗.退斯特当作亲生儿子来看待,奥立弗.退斯特建了新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书中最让人感动的是,十岁的奥立弗.退斯特被迫从济贫院里逃了出来,不料被一个名叫杰克的窃贼盯上。杰克把奥立弗.退斯特带到了贼窝,那些贼们妄想把奥立弗.退斯特训练成一个小偷。奥立弗.退斯特受尽了百般折磨,他不断地想方设法逃离,并十分顽强地与敌人搏斗,终于逃了出来。奥立弗.退斯特是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宁死不愿去当小偷。

看完了这本书,我深切地感受到奥立弗.退斯特的命运是多么的曲折不幸。但他凭借着刚毅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精神战胜了生活中碰到的一个个困难,终于让自己过上了美好的生活。奥立弗.退斯特真是好样的!

与奥立弗.退斯特相比,我真是太幸福了!我有一个幸福的家,爸爸妈妈很爱我!我要好好地珍惜这一切!更要努力学好知识,让自己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来回报家庭,回报社会呀!

小男孩奥立弗·退斯特在济贫院里艰难长大。9岁时,他被送到棺材铺里做学徒,饥饿和侮辱使他逃了出来。在街头流浪时,他被小扒手发现,拉近了贼窝。后来, 他被善良的布朗罗先生收留,可是不幸又被扒手们抢了回去,还被迫参与抢劫。但令人欣慰的是,奥立弗虽历经磨难,但最终还是和亲人团聚了,坏人们也都受到了 应得的惩罚。

这就是《雾都孤儿》的主要内容。大作家狄更斯用这部作品向我们展示了19世纪英国社会的光明和丑恶、正义和邪恶。同时,它告诉人们一个真理:正义必将战胜邪恶!

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便能感受到了文中的一种“冷幽默”,很多时候,文章都是用一种诙谐扥方式讽刺社会的黑暗。除了这种方式,小说中的每位人物,狄更斯无不用最有特 色的语言来描述他们。善良、勇敢、坚强的奥立弗,善良美丽的少女,亲切和蔼的老绅士,心肠歹毒的小偷,粗暴凶狠的强盗,每个人物都描写得活灵活现。

作者还在文中安排了种种巧合。比如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偷的对象恰好是他的救命恩人、亡父的好朋友。他被迫行窃时,偷盗的人家正好是他的亲姨妈家。这些在现实中不太可能发生的事却十分巧妙而合理地插在文章中,使文章情节曲折生动。

读完这部小说,留在读者的心底只有两个字:感动。虽然奥立弗的童年艰难而坎坷,但他也是幸运的,因为同样有许多好心人在帮助他。文中的许多善良的人,都没有因为奥立弗误入贼窝而嫌弃、厌恶他,反而从始至终地相信他并帮助他。

奥立弗虽几次入贼窝并被迫参与盗窃、抢劫,但他的心一直是好的,没有被那种不良的风气传染。奥立弗的不自暴自弃和“出淤泥而不染”,多少也和那些好 心人的帮助有关。他们真诚的关心和照顾让奥立弗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与爱,这种力量促使他勇敢而坚决地同邪恶做斗争。

整部小说自始至终都洋溢着爱的力量,充盈着人间的温暖,传达着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的信念。它告诉人们要分清善与恶,告诉人们要懂得爱,懂得去爱别人,告诉人们人间有爱、正义与善良。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八

在炎热的暑假里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我相信,只要读过这本书的人一定会感到很心疼!

《雾都孤儿》的作者是狄更斯,是英国19世纪的作家。

这个小男孩奥利弗正在饥饿无助的时候,是一个叫费金的把它领回了家,给他面包吃,还让他住下了。当时奥利弗还很感激费金,但他不知,费金是想把他培养成为一个小偷,替他去卖命。

有一次,费金让奥利弗和其余两个孩子去上大街上去转转,他们走啊走,看见一个有钱的老人站在书摊旁,那两个孩子就走上前去,偷走了老人的钱包后,撒腿就跑。奥利弗吓呆了,也慌慌张张地跑,书摊老板说:“你的钱包被偷了!”老人摸了摸,后头一看,正见奥利弗在慌慌张张的跑,就误把奥利弗当成了贼,叫路人把它抓了起来,送到了警察局。

这还不是我读过最心痛的地方,最最心痛的地方就是:

“费金让奥利弗爬上窗台,去把一个富人家的玻璃砸碎后再跑去把大门打开,让费尽他们一伙人进去偷东西。”此时的奥利弗是那么的不情愿,但他却又不能不去,因为有一支枪再逼着他呢!这儿的时候,我真想上去把费金那伙小偷给降服喽!让奥利弗从此过上幸福而又快乐的生活!

生活的贫穷不仅带来了经济上的压力,而且还让奥利弗有一次的成为了一个孤独无依的孤儿。

开头部分有讲,一个好心人收养了奥利弗,但他们家实在是太穷了,再也不能有多余的饭、多余的钱养奥利弗了,她的养父就背着她的养母偷偷的把奥利弗卖了。

哎!可怜的奥利弗!

虽然奥利弗的生命经历那么多的困苦和磨难,但他仍然拥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这是多么了不起啊!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每个人都有可能身陷绝境,但是千万不要绝望,要呵护好自己的心灵,朝着光明前进!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九

一个混乱的年代,一群善良的大家,一群可恶的小偷。这就是长篇小说《雾都孤儿》。没多么高贵的语言,但如一杯上等的茗茶,回味无穷。请走进英国作家狄更斯,走进他的作品《雾都孤儿》。

狄更斯的文字有神,刚中带柔,柔中带刚。《雾都孤儿》描写的是一位名叫奥利弗的小孩子先是被教区的老太婆收留,但老太婆对待他们不以慈善为目的,而以盈利为目的,虐待奥利弗。接着,他又去了济贫院,但因被指造反,被济贫院的人赶出,当起了童工。因为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尔夫等人的虐待而来到了雾都伦敦,探寻我们的亲戚,但被费金为首的神偷团伙盯上,小小的奥利弗被迫加入了他们的队伍,经历了无数的辛酸泪。他遇上了好心人,几进几出犯罪窝点,但他的心依旧是善良的。最后罪犯们被绳之以法,奥利弗也发现这部分好心人居然是他的亲戚。真相大白了,他获得了家的温暖。从此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无巧不成书,写的真是一波三折,这情节深深地迷住了我。也印证了一句老话:“邪不压正”。有时候做事就是自己内心的较量,搏得过就是你厉害,搏不过就是他成功。

在乡下,大家对于文化水平不是非常看重,初中毕业,上个高中,大学就上不上无所谓了,出国留学那就更不要想了。村里有一个好看的姐姐,家条件不好,但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考上了高中。可高中的条件艰苦,学校里又有很多不学无术的人常常惹是生非,各种脏话各种动作都做得出来。学校里是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五天非把人打出血来了。学校好多品学兼优的学生都被带坏了,日渐地,好学生屈指可数。高考考试了,她崭露头角,成为武进区的高考考试状元。所有人都为之惊讶,混乱的学校居然能出个好苗子,也不经赞叹她的抗打压能力。她越学越轻松,拿到了硕士学位,出国修学,拿到了全额奖学金。成为一名乡村学霸。

这就是美,生活如梦,有好有坏,处境你管不了,其他人你管不了。只须你正义,所有都会给你开绿灯。莲藕有“出淤泥而不染”,你有“出恶境而不败”!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力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掺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无助,愤怒,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憎的曼太太贪婪地剥削着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却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也许我们也不能太多地责怪于曼太太,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2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前不久,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今天在这儿跟大家浅谈一下我读完这本书的感受。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孤儿奥立弗因为一出生母亲便去了他天堂,并且没有父亲,遭到了大家的歧视。他在济贫院里受到了理事们的歧视,并且把他对这种歧视的放抗看做罪恶,看做坏。他被卖到了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却被其余学徒以及老板娘欺负得忍无可忍,他打算离家出走,却意外地被人诱骗,去学做小偷,他意识到这一行业的罪恶,在一次意外中被一位绅士收留,但他又被那些强盗拐走了。在一次入室行窃活动中,他制止了这行为,并且不小心挨了一qiang,事后,被一家好心人收留,那家好心人通过一个忏悔的女人口中得知他的身世,并且找到了那位曾收留他的好心人,联合为奥立弗讨会公道,还找到了属于他的一份遗产。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后,我简直不敢想象,这个世界上到底有多少人,他们可以为自己的利益,可以为了钱,不惜欺骗,不惜以别人的人生作为得到金钱的代价,他们还有属于自己的良心么?是被金钱吞噬了吗?古代有一句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是的,多少人就是这样。他们给自己盖上了一个伪善的面具,当撕开面具以后,就是凛冽的面目。势利,对穷人的歧视,以及那些对上帝假惺惺的崇拜······为什么崇拜?也不过是为了自己以后能上天堂,不受自己所干过的亏心事的影响,那种崇拜也不过是一种伪善的手段而已。真正能上天堂的人,其实根本不需要崇拜上帝,他们已经踏踏实实地过好了自己的一辈子,不作亏心事,济贫救困,难道这种人不足以上天堂吗?所谓的济贫院的绅士们,也不过是势利以及歧视穷人的下等人与卑鄙人罢了,无非是墙头的一根小草,哪里风大就往哪里靠,恃强凌弱。且看书里的邦布尔先生,他所做的也不过是专门欺负穷人,他哪儿配得上济贫院理事这个神圣的职位呢?口口声声喊着罪恶,口口声声喊着无耻,口口声声喊着仁慈的上帝,然而,他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利用各种手段,把一个个孤儿卖了去,减轻他的负担,呵!也就是“说一套做一套”。

善与恶之间的区别不大,它们也无非是两条路,就摆在所有人的面前,有的人选择了恶,然而面前的是一片漆黑,但是有利益一直在诱惑着人,一直诱惑着人向前走。有的人选择了善,他的面前永远是光明的,从来不怕会有乌云,雨。当不经意中走上了恶,只要愿意忏悔,重新堂堂正正地做人,仍然可以原谅,回头是岸。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们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一个处境非常艰难的孤儿——奥利弗尔的故事。奥利弗尔的母亲在生下他的时候已经力竭而死,而母亲的唯一财产也被在场的一位老妇人窃取,因此,奥利弗尔不得不在济贫院生活了下来。上帝在此时仿佛显得十分刻薄,奥利弗尔这个可怜人儿在济贫院吃不饱、穿不暖;后来在棺材店被诺厄尽情辱骂殴打;好不容易支撑着瘦弱的身体逃了出去,却被一不小心进入了贼窟······但善良和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的,在参与一次入室抢劫时,奥利弗尔被房子的主人拯救了。而女贼南希不忍欺骗这个可怜的孩子,将奥利弗尔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想将他变成一个十恶不赦的贼,因此独吞财产的可恶阴谋告诉了罗斯。案发后,老费金、蒙克斯判处绞刑,而主人公奥利弗尔则被布朗洛先生收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与一个心灵高尚的穷人交往,不但不会玷污你的灵魂,反而会使你的智慧更添光彩。因为,穷不在于物质上的穷,而在于心灵上的穷。一个人即使再有钱,只要心灵是残缺的,他就是一个里里外外都极穷的人;反之,一个人即使再穷,只要流露出心灵的美来,他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光凭钱来判断一个人是很武断的,钱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人情味儿的东西,它能腐蚀人的灵魂。一个崇尚金钱的社会,真正正义、高尚的人如覆薄冰,得不到重用。而很有可能,那个年代动荡如同家常便饭,久久不能歌舞升平的一个主要原因,那绝对就是金钱的腐蚀力量。

在那个时代,穷人都受到了有钱人的冷嘲热讽,这就是作家狄更斯体会到的,这也是每一个读者体会到的。这也是狄更斯写作的原因,他希望自己的书能唤醒每一个沉睡的人,终止愚蠢的做法,开始爱和情义的撒播。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一

《雾都孤儿》是一部十分著名的小说,作者狄更斯,是英国的一位非常著名的.作家。

记得第一次看《雾都孤儿》,是在八年级的时候,当初是为了学好英语,才看了英汉对照版的。当时的感觉就是,奥利弗很善良,所以没有被带坏,好人还是有好报的。只是南希死的太惨了,不过除了这一点,结局也还算不错,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第二次看《雾都孤儿》,是初三毕业那年的暑假。当时看了一部电影,叫《八月迷情》,总觉得这部电影的剧情跟《雾都孤儿》很像,于是就看了第二遍。这次才发现,奥利弗不但善良,而且非常勇敢。他敢于开口再要一些粮食;他敢于动手打侮辱自己妈妈的人;他敢于一个人跑到伦敦奋斗;他敢于逃出贼窝;他敢于去监狱探望费金。正是因为他的善良和勇敢,加上好心人对他的帮助,才使得他得到收留,过上幸福的生活。

现在进入大学了,开设了外国文学这门课,我再一次翻开了《雾都孤儿》,还看了一遍电影版的,于是心灵又被撞击了一次。我发现主人公奥利弗除了善良、勇敢,还非常的坚强,不服输,并且懂得知恩图报。他一出生就注定要经历很多很多的磨难,没有父母的疼爱,没有家庭的温暖,有的只是他人的打骂和瞧不起。但是他没有向命运屈服,他要去伦敦,他要去奋斗,他要过得更好。终于到了伦敦,却又不幸被骗进了贼窝。老贼和小贼们教了他种种偷的技术,但他并没有因此也变成一个小贼,他知道偷东西是不好的。还好,再一次行动中,他幸运的被布朗鲁先生同情和收养了,他很感谢布朗鲁先生,主动要帮布朗鲁先生还书,却又被盗贼集团抓了回去,他恳求他们放他回去,他要把书和钱还给布朗鲁先生,他不想让布朗鲁先生认为他也是一个小偷,一个骗子。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奥里弗,南西,善良的绅士和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雾都孤儿》,一本好书。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二

各位同学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著《雾都孤儿》。每当我享受美味佳肴时,脑海里总浮现出奥立弗那又瘦又小的可怜身影,不知他现在过得好吗?我真想把一切美好的事物与他一起分享。现在,我格外珍惜我所拥有的,相比奥立弗,我是无比幸福的!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们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三

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出生在一个小济贫院。出生不久,母亲去世,他连父亲都不知道是谁,就成了孤儿。他的名字奥利弗·退斯特也是教区事干班布尔先生随便取的。以后的日子里,他吃不饱穿不暖。9岁时,他被迫送到了棺材铺做学徒,出走后又两次误入贼窝,甚至险些丢了性命,但逃跑中他幸运地结识了露丝小姐、布朗罗先生等人,他们一起冲垮黑暗,迎接光明。

作者描写人物生动传神,有布朗罗先生,露丝小姐这样善良的人;也有费根,蒙克斯这种十恶不赦的人,但有一个人,给我的印象深刻:说善良吧,也会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说邪恶吧,有在奥利弗困难时伸出援手,她就是——南希。

南希一出场就和费根一起犯罪,又当上坏人赛克斯的情妇,贴上了“邪恶”的标签,但她良心未泯,在奥利弗挨打时南希伸手抵挡,在他最无助时,为了让他重获自由,以生命而代价,帮助了奥利弗,令人落泪。

作者在刻画人物形象时很有趣,班布尔先生,总是戴着帽子,手持藤杖,好像不可一世,其实与太太都是见钱眼开的人;费根老奸巨猾,想出办法时,总要摸一下鼻子;赛克斯残忍可恶,总是说“天打雷劈”等等。品味这些细节,真是别有一番风趣。

结局呢,当然是奥利弗与帮助过他的好人安详快乐地生活在一起。而坏人有的被判死刑,有的终身监禁,还有的客死他乡,只有改邪归正的贝兹获得幸福,作者用一段段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朴素的道理:邪恶的人终究会受到制裁,只有善良的人才能获得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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