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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监员心得体会(优秀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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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监员心得体会(优秀14篇)
时间:2023-10-01 20:38:02     小编:HT书生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安监员心得体会篇一

真诚感谢局党组为我搭建的这个学习、锻炼平台。在安监局八个月的学习经历,对我触动很大,收获很大。通过学习,熟悉了“大安全”监管模式,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通过学习,了解了安监部门的工作方式、人员管理和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更新了观念、启迪了思维;通过学习,跳出质监看质监,认识到了我们的差距和不足,增强了补课、赶路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通过学习,提升了思想、工作、学习能力。

现将学习锻炼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学习。为了做好工作,不至于在工作上说外行话、做外行事,我自加压力,加强学习,特别注重学习安监部门的监管理念和管理方法。坚持多听、多看、多学、多记、多想,在做业务工作时,注意将工作中遇到问题的处理方式对照自己以往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结合特监工作实际,做到在“做”中学、在看中思,边看边做,边学边思,取其所长,补己之短,借鉴安监部门优良的管理经验,力求兼收并蓄,以便以后工作。

(二)勤勉工作。在工作中,我始终保持严谨踏实的工作态

真诚感谢局党组为我搭建的这个学习、锻炼平台。在安监局八个月的学习经历,对我触动很大,收获很大。通过学习,熟悉了“大安全”监管模式,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通过学习,了解了安监部门的工作方式、人员管理和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更新了观念、启迪了思维;通过学习,跳出质监看质监,认识到了我们的差距和不足,增强了补课、赶路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通过学习,提升了思想、工作、学习能力。

现将学习锻炼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学习。为了做好工作,不至于在工作上说外行话、做外行事,我自加压力,加强学习,特别注重学习安监部门的监管理念和管理方法。坚持多听、多看、多学、多记、多想,在做业务工作时,注意将工作中遇到问题的处理方式对照自己以往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结合特监工作实际,做到在“做”中学、在看中思,边看边做,边学边思,取其所长,补己之短,借鉴安监部门优良的管理经验,力求兼收并蓄,以便以后工作。

(二)勤勉工作。在工作中,我始终保持严谨踏实的工作态

(三)观摩提升。多次随王局领导深入到县(区)、乡镇、矿山、社区、重点企业现场办公、学习调研,并参加了局里面的一些专题会议,了解行政运作的决策程序、信息反馈、事故调查、督促检查等机制,感受了“大安全” 组织、协调、规范,工作的高效率、快节奏。

(四)加强交流。抓住一切机会,加强与安监局干部的交流协调,加强交流沟通,宣传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现状及在监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增进安监局领导干部对特监工作的了解;结识了一批企业负责人、各县区局安办等朋友,向他们介绍我局的基本情况和质量发展工作理念、方法,便于他们在今后给予质监工作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努力搭建起质监与部门、与企业、与社会群众沟通、发展和互动的桥梁,为今后工作开展作好铺垫。

二、收获与体会

(一)对自身差距的认识更加清醒。这次学习,让我清楚地看到了自己的差距,进而改变了观念、更换了脑子。一是需要加强“五种意识”,即:不可替代意识、对一把手(局长)负责的意识、程序意识、自身价值意识和精益求精意识还需要加强。二是需要加强实干精神。市安监局的同志身上所体现出来的敢想敢干、敬业奉献和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快节奏的工作方式,让我倍感压力。反观我自己,虽然也尽职尽责,但思想上仍然存在着梗阻,存在着障碍,对于一些事情和工作,习惯于问为什么,习惯于品头论足,定了就干、干就干好的精神还要大力强化。

(二)对工作创新的体会更加深刻。创新,就是要有新的工作方式方法,而不是固守原有的条条框框。安监部门的干部职工思想不保守,观念不守旧,对创新工作有着特殊的要求。他们会在年初要求每一位干部提出若干创新点子,然后逐步付诸实现。为了创新,他们会去钻研当前的工作方式方法好不好,好在哪里,在同行业中处于什么样的位置,别人是否还有更好的方法等等,对工作理念创新、思维拓展和方法创新有一股无止境的追求。

识强,工作务实。印象中,安监人可用一个“忙”字来形容,这个“忙”并不是只有少数几个人在忙,而是上至领导,下至办事员,几乎个个都有自己的事做、都在忙自己的工作。同时,强化执行力,养成雷厉风行的作风,也是安监工作的特点。反观我们工作,“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是一大顽症,究其原因,监察人员缺乏执行意识,上动下不动,该办的事久拖不办,工作畏首畏尾,敷衍应付、走马观花的工作状态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这是安全工作之大忌。通过锻炼,我更加认可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崇尚奋进的工作状态。

(四)对责任到位的意识更加强烈。负责,就是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安监的分工很精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岗位,大多数情况下不会有人替代你的工作,每个人都得对自己的“产品”负责,如果出了问题,还未等到考核便向你问责。在这种机制下,权责清晰,自己的工作你得自己去做,不要指望别人会帮你。而我们呢,通常是几个人共同在做同一件事,出了问题,大家都有责任,而事实上又不可能对几个人都进行问责,从而导致了责任意识的淡化,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自然大打折扣。

(五)对依法监管的要求更加严格。安全监察人员坚守监察岗位,必须时刻将“安全”二字牢记心中,不徇情枉法、不向人情低头,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时时处处做到公正廉洁,乐于奉献。只有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能做到铁面无私,才能挺直腰板办案,才能为人民群众管好“生命簿”和“财产簿”,时刻为老百姓扣紧“安全带”。

三、几点思考

一是推动综合治理。推动市、县政府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县(区)政府政绩考核,并列入各乡镇(街道)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的监管职责,形成合力监管。同时,依托政府安委会,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配合、协作,将特种设备安全置于多部门的防控视野,形成“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安全”监管格局。如联合水利部门,整治砂石堆放场在用的装载机、起重机(土制),把特种设备使用证、人员操作证等作为砂石场经营权投标的必备条件;联合建设部门整治气瓶充装站;联合旅游部门、园林管理部门,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游乐园(场)、移动式起重机械整治;联合房管部门,整治住宅小区电梯;联合教育部门,整治学校特种设备。

二是强化乡镇职责。质监部门每季度向同级政府及分管领导书面汇报特设安全工作情况,向各乡镇(街道)通报辖区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率和检验率、事故隐患整治率等安全监管情况,提出预警分析,只要这样,各乡镇(街道)就会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就会积极、主动和我们联系,做好此项工作。

三是加强行业自律。具体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负责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台帐,查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有效检验报告和人员操作证,负责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实现齐抓共管的局面。

一是廉洁自律。作为一线监察人员,一定要有自稳保护意识,深入考虑有所为有所不为,现在我们要干的事很多,怎么才能把该我们干的事干好,把可干可不干,或者不该我们干的事交出去,不要去干,尽可能回避的自身风险。

二是保留痕迹。监察人员要做个有心人,在每次巡查中巡查后,一定要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记录,既使在现场检查没有发现问题,也要做好记录,在监察人员和现场当事人签字后及时归档。保留工作痕迹,这既是监管应尽之职,也是自我保护,防范责任风险的有效手段。

三是跟踪处理。按照年度计划和岗位职责,凡发现严重安全隐患一定要采取强制措施,立即按要求上报;在下达消除事故隐患指令书后,一定要跟踪处理,否则一旦出现事故,很容易被追究责任;不能用指令书形式代替责令停止使用的行政处罚。

8个月来,我虽然在安监局工作,但我没有忘记自己是质监一员,更没有忘记身负着组织和领导的厚望,自己代表的不只是个人形象,更是质监人的形象。我始终不忘宣传特监工作、树立质监形象,并严格要求自己,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谦虚谨慎、广交朋友,与市安监局的干部真诚相处,赢得他们的对我个人、对质监工作和质监部门的理解和尊重。

安监员心得体会篇二

今年上半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科室的大力配合下,我科紧紧围绕建设工作思路和年初制订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执业工程师的注册、变更工作。今年以来,共初审申报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三批共21人、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六批共51人、申报一、二建造师变更注册二批共21人,初审申报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8人、初始注册三批共11人。

(2)监理、检测和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的资质申报、升级等工作。上半年新设监理企业申报资质1家,监理企业申报资质丙级升乙级2家,监理企业申报资质延期7家,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申报资质1家。

(3)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招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扎实开展工作,及时转发《**省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工作考核办法》和《**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新文件精神。

(4)加强外来建筑业企业的工程合同备案管理,规范外来施工、监理、检测企业的执业行为。

(5)严格执行新的《**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今年上半年共上报3起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均按照《公示制度》进行了严肃处理。

(7)按时按质完成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上半年共鉴定房屋140余起,鉴定的项目社会反映良好。1、鉴定范围不断扩大。许多县(市)要求我们将工作范围延伸到县(市)。2、鉴定工作及时。3、严格鉴定质量。为确保质量我们严格专家鉴定、严格按规范执行、每处必到现场查勘。

(8)认真做好对上级督办或群众举报投诉的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上半年共接上级及群众举报的工程质量问题8起,件件都得到落实。

(1)工程建设质量通病及监管死角依然存在。我市建设工程质量一直比较稳定,但质量通病也一直存在。也有个别建设业主为逃避监管,不办理开工手续就擅自开工,加之参与的施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不完善,极有可能给工程带来安全隐患。

(2)建筑市场行为监管需进一步细化、深化。按照有关规定,我们不宜对外地进邵企业进行严格审查,只作一般备案登记,导致一些外来建筑施工、监理、质量检测单位在备案后即出现大牌子小队伍、技术力量及管理服务不到位、私下挂靠、恶性压价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较为普遍。

(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牢记监管职责。

(2)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不断完善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制约机制和市场准入机制,加强监理单位的资质、监理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从严查处不履职不尽职的监理企业。建立质量责任主体信用体系,强化业主和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主体的作用,加强施工现场实物监督程序管理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3)规范施工许可管理。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对房地产及其他项目,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要严格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致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开发建设环境。切实强化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制度。

(4)严格不良行为上报制度。按照《**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及时发现、确认、处罚、公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中的不良行为,完善查处、报告、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

(5)认真做好质量抽查工作。不定时、不定期对我市在建房屋工程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6篇《安监工作心得体会安监人员工作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更多实用的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

安监员心得体会篇三

公安监控是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手段之一,旨在通过科技手段对公共场所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防范安全事件。我在这方面有一些心得体会,通过建立有效的监控系统,可以提高治安维稳的效率,预防和打击犯罪行为。以下是我对公安监控的心得体会。

首先,公安监控需要建立完善的系统。一套完整的监控系统应该包括监控摄像头、监控中心、监控录像存储设备等。摄像头的布设需要考虑到人流量密集地方、重要岗位以及犯罪易发地带等,通过合理的角度和密集的布局,可以实时监测到各类行为。监控中心则是系统的核心,通过将监控视频集中显示和管理,可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作出相应的处理。监控录像的存储设备则可以保留重要的监控片段作为证据,为破案提供依据。

其次,公安监控需要有专业的人员操作与监控。专业的操作人员应该熟悉监控系统的使用,能够熟练掌握监控设备的各种功能。通过对摄像头的控制,他们可以实时地调整监控范围、焦距和角度,保证画面的清晰度和合理性。监控中心的管理者需要对监控视频进行及时审核和回放,发现问题后及时报警或通知相关部门。只有人员专业、熟练,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安全问题。

第三,公安监控需要与其他科技手段相结合。在现代社会,科技手段不断发展,公安监控也需要与之相结合,利用科技手段提高监控效果。比如,人脸识别技术可以通过识别监控视频中的人脸来寻找嫌疑人。追踪技术可以通过抓取视频中的轨迹,从而追踪犯罪嫌疑人的行踪。这些科技手段的运用,可以大大提高犯罪的侦查和打击效果。

第四,公安监控需要注重隐私保护。在使用监控技术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注重对个人隐私的尊重和保护。监控摄像头的布设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侵犯公民的个人隐私。监控中心的管理者也要严格限制对监控视频的查阅权限,防止滥用个人信息。只有在处理安全事件时,才能使用相关监控信息。

最后,公安监控需要与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共享。公众对监控系统的了解与支持,对提升监控工作的效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安部门可以通过宣传和解释工作,提高公众对监控系统的认识和接受度。同时,公安部门也需要与社会的其他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和信息共享,形成合力打击犯罪的良好局面。

总之,公安监控是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立完善的监控系统,培养专业的人员队伍,与其他科技手段相结合,注重隐私保护,与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共享,才能提高治安维稳的效率,预防和打击犯罪行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公安监控系统,进一步推动社会治安水平的提升。

安监员心得体会篇四

今年来,我局在市安监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为主线,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狠抓责任落实,推进依法治安,深化专项整顿,强化基层基础,健全长效机制,有效遏制事故发生,为建设都市后花园提供安全保障。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前全县安全生产总体情况

今年,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事故控制指标为22人。其中,道路交通控制在17人,煤矿3人,非煤矿山1人,其它1人。1至6月,全县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3起,死亡6人,受伤人数17人,经济损失63万元。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2起死亡5人,煤矿山事故1起死亡1人。危险化学品、社会消防、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施工、旅游、水上交通、学校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实现零死亡事故目标,全县安全生产事故较好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目标范围内。

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我局联系的重点项目是宜昌钟宜实业有限公司长阳钢结构加工项目,该项目20__年3月开工建设,至20__年5月厂区建设全部竣工,建成钢结构厂房3、5万平方米,轻钢生产线2条、重钢生产线3条、辅助线1条共6条生产线。今年,该项目的主要任务有四项:一是继续抓好项目的协调工作;二是在六月底前完成公司办公楼的建设任务;三是启动职工宿舍、食堂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四是督促企业拓展业务确保3至6条生产线投产使用。截至目前,公司办公楼已装修完毕,即将投入使用。

三、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全县迅速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县共检查企业1254家,发现隐患1729条。

2、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为深刻吸取“5·25”河南平顶山火灾事故教训,明确了对“三类重点”单位(学校、幼儿园、福利院、敬老院、托教中心、医院;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三合一场所)进行地毯式排查整治,按照一律通报、一律曝光、一律查处、一律督办整改到位的工作要求,对全县企事业单位开展地毯式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全县所有中小学、福利院15处,加油站5处以及部分旅店,共发现隐患252处。

3、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为深刻吸取“6·1”东方之星号游轮翻沉事故教训,全县成立4个专班,对客运、货运企业、码头以及全县41处渡口、198艘乡镇客渡船进行仔细排查,严查过往客货运输船超载运输、冒险航行、非法经营等违规违法行为。

4、交通在建工程安全专项整治。由公安交警、国土、交运、安监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从5月12至6月9日对全县交通在建工程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安全专项整治,分别检查了“丹水新区路”、“五龙一级路”、“下渔口至鸭子口路”、“松原坪至都镇湾路”、“渔峡口至盐池河路”、“318国道贺家坪绕城路”和“天小二级路”等7个在建工程20个项目部,就施工作业现场情况、建设工程方案的落实情况、特种作业车辆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和责任制及安全生产机构配备、落实情况、内业资料收集整理情况、交通安全通行情况、地质灾害防治情况进行了逐项检查。

5、矿山汛期安全专项整治。全县煤矿企业围绕全国煤矿攻坚克难重点县工作任务,扎实开展煤矿水害致灾隐蔽因素普查、煤矿安全监控专项行动、煤矿“双回路”建设等工作。认真落实非煤矿山分级管理。结合矿山复工复产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复工(恢复整改)煤矿15家、非煤矿山28家,约占全县矿山企业的一半。认真落实尾矿库汛期旬查制度,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对市级挂牌督办的陈家湾尾矿库闭库工作完成专家评审,闭库前采取24小时在线监测、每天抽排稀渣、全面清查尾矿库截洪沟等措施确保安全。

6、其他安全专项整治。其他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等,都在有序开展。

四、当前及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一)开展好煤炭攻坚克难工作。20__年,我县被列为全国第二批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6月18日,县委书记赵吉雄在北京参加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的第二批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县委书记集体谈心对话会议,6月25日,县委书记赵吉雄在十三届县委第81次常委会要求用“四狠”作风抓好煤炭安全攻坚战,我局将按照攻坚克难的目标任务,不折不扣的完成各项要求。

(二)继续抓好汛期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突出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矿山、尾矿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

(三)提高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运行质效。在全县范围内巩固工作基础,规范系统运行,重点抓好增量和提质工作,具体要求,督促企业自查自改自报,正常运行,切实提高“两化”系统运用实效。

安监员心得体会篇五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有两名以上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人员应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对被检查单位明确指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和配合检查的要求。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应当详细记录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因素,填写《现场检查记录》,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存档备查。

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而且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律依据,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四)生产经营单位完成整改和已到整改期限的,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查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申请或者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查,填写《整改复查意见书》,由被复查单位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复查人员签名后存档。对逾期未整改、未治理或者整改、治理不合格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五)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在用设施、设备、器材,安全监管部门应当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在15日内依法做出处理决定。

实施查封、扣押,应当当场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和被查封、扣押的财物清单。在交通不便地区,或者不及时查封、扣押可能影响案件查处,或者存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可以先行实施查封、扣押,并在48小时内补办查封、扣押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立案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中,除依照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外,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立案调查。

二、对拟立案查处的案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填写《立案审批表》,并附上相关的资料,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三、已经批准立案的案件,不得随意终止、撤销。确实需要终止或撤销的,应写出书面报告,由批准立案的单位负责人审批。

调查取证

一、对已立案的案件,应由两名以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负责调查。

二、在调查中要收集与案件有关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记、现场笔录等。

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可以询问当事人及证人。认为有必要时,应当在询问前发出《询问通知书》,告知其如实陈述事实,回答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当事人及证人不得拒绝、阻挠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询问时应当做好《询问笔录》,询问结束后,笔录应交被调查人(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向其宣读。笔录如有差错、遗漏,应允许其更正或者补充,笔录涂改处应由被调查人签名、押樱经核对无误后,被调查人应逐页在笔录上签名、押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在笔录上签名。

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与案件调查有关的证明材料,并由当事人在有关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在材料上注明。

五、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收集、调取与案件有关的原始凭证作为证据。调取原始证据有困难的,可以复制。复制件应标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并由出具证据人签名或者单位盖章。

六、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被抽样取证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应当到场,并填写《抽样取证凭证》,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和被抽样取证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签名或者单位盖章。

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场所进行勘验检查时,应通知当事人到场,制作《勘验笔录》,并由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到场的,可以请在场的其他人员作证,并在《勘验笔录》中注明;也可以采用录音、录象等方式记录有关物品、场所的情况后,再进行勘验检查。

八、对涉及专业问题的,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有相应资格的检测检验单位或有专业知识、技术能力的专家进行技术鉴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填写《鉴定委托书》。技术鉴定单位或专家出具《鉴定意见书》。

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填写《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下达《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填写《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并在7日内做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违法事实成立依法应当予以没收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予以没收;依法可以扣留或者封存的,予以扣留或者封存。

(二)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依法不应当予以没收、扣留、封存的,解除登记保存。

十、案件调查结束后,负责承办案件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认真整理案件证据,填写《案件处理呈批表》,连同有关证据材料报本部门负责人审批。

十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对案件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决定:

(一)经调查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经立案审理,依法应当给予处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其情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法定程序,分别给予以下种类的处罚: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

(四)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

(六)吊销有关证照;

(七)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由县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吊销有关证照的处罚决定,由发证机关作出。

三、对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吊销有关许可证、撤消有关执业资格或者岗位证书、处3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或者采掘设备价值3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并填写《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记录在案。

四、按一般程序进行行政处罚的,在发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书应当载明当事人违法的事实、理由、法律依据。受送达人在《文书送达回执》上签字。

五、《行政处罚告知书》由负责案件调查部门送达,送达告知书时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法律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当事人要求陈述和申辩的,应当在接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3日内进行陈述、申辩。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并将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填写《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

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采纳。

七、对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证照、撤消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或者对个人罚款为1万元以上,对生产经营单位罚款为3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填写《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有依法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接到《听证告知书》后3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八、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告书》、《听证告知书》后3日内进行陈述、申辩,或者依法提出听证要求,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或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应当组织听证,并在举行听证会7日前发出《听证通知书》,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按照听证程序的要求组织听证,作好《听证笔录》。

十、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依据听证情况,制作《听证会报告书》,提出处理意见并附《听证笔录》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

十一、决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十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送达文书,应当采取以下方式: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向当事人宣告,并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于7日内送达当事人或者其他的法定受送达人:

1、送达必须有《文书送达回执》,由受送达人在《文书送达回执》上注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文书送达回执》上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受送达人是个人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的备注栏内注明与受送达人的关系。

3、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4、受送达人指定代收人的,交代收人签收并注明受当事人委托的情况。以挂号邮寄送达,也可以委托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代为送达,代为送达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挂号回执上注明的收到日期为送达日期。

6、当事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或者有关人员到场,注明情况,在《文书送达回执》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留在当事人的住处或者收发部门。

7、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直接送达确有困难的,可案卷中注明原因和经过。

十、《行政处罚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后,必须监督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履行。

十四、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15日内没有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案件承办人员应制作《罚款催缴通知书》,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十五、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案件承办人员应填写《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签发《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可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十六、当事人无正当理由,经承办人员催缴通知,仍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拍卖所得价款抵缴罚款;

2.由案件承办人员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报单位负责人签发。承办人员将《强制执行申请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送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结案

一、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30日内办理完毕;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的,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90日;特殊情况需进一步延长的,应当经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至180日。

二、案件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结案:

(一)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的;

(二)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执行的;

(三)免予行政处罚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下列案件,应当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备案:

(一)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案件;

(二)跨行政区域移送的案件;

(三)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四)行政复议的案件;

(五)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的案件;

(六)向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

(七)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生产的煤炭产品或者采掘设备价值10万元以上、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停产停业整顿、撤消有关资格、岗位证书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之日起10日内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四、案件办理完毕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填写《结案审批表》,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结案。

归档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过程中使用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应统一编号。案件承办人员应将实施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文书、图表、视听资料等编目分类,并按文书档案管理规定立卷归档、集中管理。归档要求:

(一)案卷必须一案一卷;

(二)填写案卷首页

(三)填写案卷卷内目录

(四)各类文书、资料齐全完整;

(五)案卷应当按顺序装订。

二、案卷立案归档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增加、抽取、涂改和销毁案卷材料。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阅案卷。

安监员心得体会篇六

在我多年的公安工作中,我积累了一些关于公安监管的心得和体会。公安监管是对公民、社会组织和市场行为进行管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在此,我将结合自己的经验和感悟,从目标明确、权责分明、执法文明、法制建设和创新发展五个方面,总结出公安监管的心得体会。

首先,公安监管的目标要明确。明确的目标可以使监管工作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公安监管的目标主要包括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律权益,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等。在执行任务时,公安机关要遵守法律规定,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来进行监管工作,坚决实现监管目标。

其次,公安监管要权责分明。权责分明是监管工作的基础,也是保证监管效力和公正性的重要保障。公安机关要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和任务,明确监管的责任主体,责任不落实和监管失职,必须要进行严肃追责。同时,公安机关要依法行使权力,不得滥用职权,保证监管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再次,公安监管要执法文明。以文明执法为原则可以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增强社会对公安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公安执法人员应明礼待人、守法执法,善于与人沟通,公平公正地处理问题。同时,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执法文明的水平,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此外,公安监管还要注重法制建设。法制建设是监管工作的基础,也是公安机关提高监管能力的重要途径。公安机关要依法行政,健全完善监管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公安执法人员要不断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明确自己的监管权限和限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监管工作。同时,公安机关要与其他执法机构加强合作,形成有效的监管网络。

最后,公安监管要实现创新发展。创新发展是公安监管工作持续改进和提高的动力。公安机关要不断总结经验,加强监管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推动监管工作的创新发展。公安机关要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效率。同时,公安机关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公安监管工作的发展。

公安监管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公安机关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只有不断提高监管能力,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才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希望通过我对公安监管的心得与体会的总结,能够为广大公安干部提供一些参考和启示,也为我国的公安监管工作作出一些贡献。

安监员心得体会篇七

近年来,安全问题成为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各级安监局作为维护社会安全和治理安全隐患的重要力量,在推动安全工作做深做实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一名实习生,我有幸在县安监局实习,了解到了安全工作的方方面面,也有了一些自己的心得体会。

首先,安全工作需要全面规划和有力执行。县安监局是负责全县安全监管工作的机构,任务重、责任大、工作繁、压力大,但却尽职尽责,维护社会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实习期间,陪同安监人员进行了一次治理隐患的现场调研,深刻地感受到了他们的辛勤付出和专业能力。他们积极探索各类隐患源头的治理方法,充分调动了全县资源,将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细节,使全县的安全风险大幅降低。

其次,安全工作需要精确识别和防范风险。这次实习让我意识到了安全工作中风险评估的重要性。县安监局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对全县各类重要场所进行了风险评估,及早发现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问题,并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同时,他们还深入了解地方特色产业和矛盾问题,推动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通过科学、细致地分析,为防范各类风险问题做好充足准备。

再次,安全工作需要高效协调和多元合作。县安监局在推动安全工作时,充分发挥了各级安监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作用。他们与公安、消防、环保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建立了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机制。这种高效协调能力与多元合作模式,有效提高了事件的处置效率,让各级安监部门形成合力,构建了安全防线。

再次,安全工作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和普及安全常识。在实习期间,我参与了县安监局开展的一次安全宣传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组织演练等方式,向群众普及了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技能,增强了群众自我保护意识。这种宣传和教育工作的力度对于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推动安全工作深入开展,具有重要而长远的意义。

最后,安全工作需要不断创新和持续改进。县安监局注重新技术和创新方法的引进与应用,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他们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提高了安全监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度,实现了从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的转变。同时,他们也深入调研,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完善管理体系,为安全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通过这段时间的实习,我深刻体会到了县安监局在安全工作中的重要性和作用。他们在依法治理和维护安全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推动安全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倍加珍惜这次实习机会,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为我国的社会稳定和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安监员心得体会篇八

公安监管是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能之一,通过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和打击,公安机关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的良好秩序。在多年的公安工作中,我深深体会到公安监管的重要性和难度。在这里,我愿意分享一些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公安机关要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对违法犯罪活动的预防和打击力度。公安工作的本质是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有效监管,故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履行职责。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监管力度,发挥预警和防范的作用,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同时,要加强社会网络的信息收集和分析,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大数据分析,提高研判能力和监管效能。

其次,公安机关在监管中要权威公正,严格执法,做到零容忍和不折不扣的执行。作为维护法律权威的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必须做到公正执法,不偏不倚,不徇私情,坚持依法办案。在社会监管中,要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客观事实和证据为依据,确保公平公正的判决结果。同时,公安机关要树立法律威严,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依法予以严惩,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第三,公安机关应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犯罪手段和技术手法的研判和应对。随着科技的发展,犯罪行为日趋高科技化和复杂化,公安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公安机关需要不断学习和了解犯罪手段和技术手法的最新发展,加强对高科技犯罪的侦破和打击能力。同时,要注重与信息化手段结合,提高犯罪预防和打击的科技水平,以有效应对各类新型犯罪活动。

第四,公安机关要注重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与协调,形成合力共同监管。公安机关的工作不能孤立于社会,需要与社会各界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形成合力共同监管。要注重与公安机关辖区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社区组织等建立联系,加强信息互通,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要注重与其他执法机关的互相配合与协调,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最后,公安机关要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做好个人成长和团队建设。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安全的中坚力量,其队伍的素质和能力至关重要。公安干警应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注重实际工作经验的积累和创新,提高自身在监管工作中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公安机关应加强团队建设,提高协作能力和执行力,形成合力共同打击违法犯罪。

综上所述,公安监管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和复杂的工作。公安机关要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对违法犯罪活动的预防和打击力度;要权威公正,严格执法,坚持依法办案;要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提高犯罪打击的科技水平;要注重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与协调,形成合力共同监管;最后,公安机关要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做好个人成长和团队建设。相信只有通过不断努力和提高,公安机关才能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责,保证人民群众的安全与利益。

安监员心得体会篇九

群众路线的主要内容,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十八大明确指出:“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也是共产党的执政根基所在。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通过集中学习,使我的思想认识有了很大提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领悟。

一、从改变工作作风做起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要坚定信念、求真务实、一心为民、清正廉洁、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路径。要求每位党员要在“反对四风”中走前头、作表率、出实策、鼓实劲、办实事,从自身做起,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对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要抓紧解决,不漠视、不淡化、不回避、不推卸,做到敢于正视、敢于纠正、敢于担当。只有在反对“四风”中动真格,才能避免活动的形式主义,才能赢得党内其他同志和人民群众的真正信任。

勤学多干,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决反对奢靡之风,加强自身教育学习,筑牢思想防线,不腐化堕落。将反对“四风”与“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相结合,找出自身工作上的不足并解决使自己保证自身的“安全”。

二、做一个学习型的党员干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好学才能上进。只有勤奋学习,才能丰富自己,做到在新形势下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只有勤奋学习,才能厚积薄发,做到在制高点上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只有勤奋学习,才能在思想上更加清醒,政治上更加坚定,业务上更加出色。

安全监管是一项十分艰苦的工作,更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业务性、技术性极强的工作,需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具备较全面的政策、理论、文化素质,这就要求我们安监干部要树立“终生学习”的意识,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不仅要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更要深入基层实践,使自己真正成为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切实增强解决基层复杂问题和服务群众的本领。

三、切实为人民服务

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实现服务。要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政风建设,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改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纠正老爷作风、衙门习气,杜绝吃拿卡要那一套,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安全监管工作不仅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而且责任大,要求安监干部有全面的综合业务技能,更要有求真务实、乐于奉献、清正廉洁的精神。安监干部不能手中有了一点权利,就贪图小便宜,对监管对象“吃拿卡要”,完全忘了自己身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忘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我市企业多,安全监管工作难度大,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监管工作上有时不够深入,实际工作中安排部署的多,深入基层检查指导调研不够。这就要求我们要以本次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增强一切为了群众着想的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实实在在地为群众服好务,办好事,心里时刻装着群众。在以后的学习、工作、生活当中,我将通过不断加强自身学习,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本职工作,为我市安全科学发展、人民群众幸福平安做出应有的贡献。

安监员心得体会篇十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这几个字写起来容易,但是做起来却很难!是啊!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世上无可比拟的财富。既然降生为人,有谁不愿笑可常开?有谁不愿幸福快乐?安全就如一根七彩的丝线把我们这一个个美好的愿望连接起来,构成一个稳定、祥和、五彩缤纷的世界。我们虽然不能完全消除事故,但是可以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

国家的安全是国泰,民众的安全是民安。有了安全,我们才能坐在教室里安静地学习;有了安全,我们才能安心地工作;有了安全,我们的家庭才会幸福、平安;有了安全,我们的国家才会繁荣富强。安全犹如一根根长长的纽带,联系着我们的生死存亡。

人的生命是脆弱的,生命如果发生什么意外,会留下永远的伤痕;健全的身体一旦失去,将无法挽回。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安全不仅关系到我们自己,关系到公司,关系到家庭,安全同时也维系着我们整个社会,整个国家和整个民族。因此,每一个人都不能也不应该忘记安全与生命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关注安全就是关注生命,关注安全就是关注我们自己。

人生道路漫漫长,悠悠岁月需平安。我在国内货运部中转室工作,作为中转员及兼职驾驶员,平时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努力做好各项工作,注意查找工作中的各项安全隐患,尤其是在货物中转流程中,认真做好每个细节。作为兼职驾驶员,我每天上班时都要仔细检查车辆,在机坪行驶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不开斗气车,违规车等,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使自己能开开心心上班,安安全全下班。

安全是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的,所以我们一定要把安全工作做好,这样做既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他人。

安监员心得体会篇十一

安监局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对各种安全风险进行监控和防范。我在这个单位工作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借此机会,我想分享一下在安监局工作的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危机意识的重要性

在安监局工作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培养危机意识。在这个职位上,我们需要随时警惕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和事件,并采取预防和处理措施。危机感是我们的预防工作的基础,只有深入人心,我们才能更好的保障社会安全。

第三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作为安监局的工作人员,我们应该了解和掌握全面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和执行职责。在实践工作中,光有危机意识还不够,要熟知法规如何在具体的场景中运用,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第四段:信息共享与协作

长期以来,安监局一直与其他相关部门开展良好的协作,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在信息共享上,我们不断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作,从而更加准确地把握局势,及时采取措施。

第五段:持续创新和提高

面对社会不断变化和风险的不断出现,安监局也在不断创新和提高。通过不断学习,我们可以更好地适应新的环境和挑战,通过创新为更好的社会治理和服务做出新贡献。

结论:

总之,从危机意识到法规知晓,从信息共享到持续创新,安监局的工作每个环节都需要我们发扬优秀的工作风格和职业精神。在这个岗位上,责任和担当是我们成就工作的基础和核心。希望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牢记初心、扎根本地,再接再厉,不断进取,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安监员心得体会篇十二

全国各地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各地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接连不断,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也带来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暴露出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如:内蒙古骆驼山煤矿事故,山西省王家岭煤矿发生重大透水事故,河南伊川发生煤矿爆炸事故,被困人员过百,这一起起事故的发生,震颤着我们的心灵,我们不禁要问,从党中央到地方各级安监局,都加大加强煤矿治理工作,可为什么矿难事故还会频频发生呢。而要着力扭转事故多发势头,我认为要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论指南,切实贯穿于安全监管的全过程,真正落实到安全监管的各个环节。

一、创新理念,转变思路,将科学发展观深刻融会到安监工作中去

安全发展既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实现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实现安全发展,就是要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为人民群众管好“生命簿”和“财产簿”,时刻为老百姓扣紧“安全带”,这是实践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现实需要。

当前,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但安全生产监管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特点,要求必须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带着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责任感、紧迫感始终抓实抓紧。一是应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全面发展意识,把科学发展观念贯彻始终,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严防骄傲自满、严防责任松懈、严防监管缺失、严防事故反弹。二是应牢固树立协调发展意识。加大各职能部门的综合协调力度,理顺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使各职能部门相互呼应、相互促进、相互推动、协同发展。三是切实增强可持续发展意识。在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时,既要考虑当前发展和眼前需要,又要考虑未来发展和长远需要,防止在工作中急功近利。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发展过程中的困难,用发展的方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通过一手抓严格执法、一手抓主动服务,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拓展和规范企业的“本质”安全,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安全生产监管队伍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力军,必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安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践行科学发展观和推动安全发展的自觉性、坚定性,建设政治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过硬的专家型安监队伍。在安全监管执法过程中,着重强化服务功能,牢固树立“执法先送法、监察先服务”的思想,寓服务于执法过程之中,重在解决问题。

二、严格制度,强化责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

(一)制度建设是基础。有章可循是管理的基础,制度的完善健全程度直接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效果,这就要求各单位应结合各自实际,及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在实践中将制度不断完善。同时注重制度的贯彻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是前人用血的教训换来的,因此,应切实教育每一名职工清醒地认识到,违章违纪早晚会铸成大错。有制度不严格执行,或者执行不了会导致问题更多。要制订科学的管理和考核办法,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奖惩分明,严格考核,保证规章制度执行到位。大力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坚决杜绝“有章不循、执章不严、违章不究”的行为,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

(二)责任落实是根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基本制度,要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关键是要立足实际,真抓实干,采取实实在在的举措,谋划实实在在的发展,不断把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要“居其位、谋其政”,“谁主管、谁负责”,这在《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302号令等法律法规都有明确规定,概括起来就是各部门正职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全责;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职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各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三)组织落实是支撑。安全生产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上上下下,工作量多、任务重,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组织,抓好人、物、环境及其相互关系的协调和工作落实。为实现安全生产平稳发展提供了组织基础。

(三)监管落实是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主体受市场化的日益影响,原来单一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出现了结构上的多元化,传统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面临新的挑战,特别是面对金融危机的冲击,必须坚决强化监管。这就要求安监部门俯下身去,沉下心来,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深入基层,摸清情况,查明问题,全面了解面上的安全状况,做到胸中有数;发现问题就要扭住不放,督促整改,跟踪检查,直到彻底解决,发挥综合监管的重要职能。

查治理行动、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等,通过专项治理,确保了安全形势的稳定。今后还将加强针对性,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通过深化专项整治,总结经验,形成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及时地发现隐患和消除隐患,应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个环节。

(一)重抓基础。宣传教育是安全生产基础的基础,强基固本首先是抓好宣传教育。这是是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的有效途径,是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之一。应努力通过卓有成效的宣传教育攻势,切实解决人们对安全生产监管不了解、不理解、不支持甚至是无知无畏的现象,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持续加强安全培训,致力于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二)事前预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一直是安全生产工作原则,在安全生产管理中,事前预防措施到位,可以极大地减小事故的发生率。而如何将预防工作落实到实处,应切实严格制度,注重安全知识的培训。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人是最主要的因素,制度执行力度如何、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到位皆取决于人。加强对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态度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教育,全面武装职工的安全生产素质,真正做到懂安全也懂技术,避免在工作中造成人身和设备的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加强对新进人员的安全培训。新进人员是事故易发人群,安全思想淡薄,对安全生产中的相关技术不懂,避免事故技能较差,对生产中的危险程度不够重视等因素,都是最大的安全生产隐患。加强对新进人员的学习培训,对于更好地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有很大影响。

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在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中要注意两种情况,一是当观察到系统发生变化时,探求这种变化是否会产生不良后果,如果是,则寻找产生这些变化的原因,进而采取相应的措施,另外一种是当观察到一些不良后果后,先探求是哪些变化导致了这种后果的产生,进而寻找产生这种变化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应时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在安全生产活动中要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全检查是一项经常性、制度化的工作,容不得半点敷衍或凑合。避免“出了事故搞突击检查,暂时无事就放松检查”、“上级有要求就抓,上级没过问就丢”、“安全月查一次,活动后就没事”、“生产任务松时就检查,生产任务紧时就不查”等等现象。要充分发挥安全职能人员的作用,按安全生产规定做好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其实不出事不等于没问题,有问题并不可怕,怕就怕长时间没发现问题。必须承认,在安全管理上,无论哪个单位、哪个阶段都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善于发现问题,进而解决问题,才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谁对问题发现的早、解决的快,谁就能取得安全管理的主动权,谁就算有成绩。

(三)事中应急处理。事故的发生具有突然性,若没有较好的反应能力与准备,当事故发生时必将被动,不利于将事故损失降低。各单位应结合自己的实际,及时建立与修改反事故预案,并加强对预案的演练,建立安全生产小组,并明确各组分工,使队伍能拉得出,打得响,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进行补救。

(四)事后补救措施。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做到:

1、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深根究底地查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为什么会发生这个事故,究竟是谁的责任,是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为什么会这样麻痹大意,这样一层一层地追究下去,直到查明查清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使人们明白,之所以发生这个事故,人的原因是第一方面的,什么事故都是由人引起的。这样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会使人们知道,在安全生产中,应该怎样、不应该怎样,从而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事故发生后,坚决抓住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这一环节不放,让他们受到教育,在思想深处深挖事故发生时自己的所思所想,哪些方面违反了规程,当时为什么有违反规程的行为,以后在施工中应以怎样的姿态对待安全生产。这样深挖思想根源,触动灵魂深处,使方方面面的人员受到教育,从而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3、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查清事故的目的,并不是和某些人过不去,乃是为了更好地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就是在查清事故原因后一个最明智的举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有效地避免事故的发生。这是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的另一着重点,绝不可等闲视之。

4、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的发生可以使事故责任者感受到一次切肤之痛,在以后的工作中兢兢业业,严格遵守规程、规定及规章制度。对事故责任者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只是一种手段,目的是想达到维护规程、规定及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对事故责任者严肃处理,只是想告诫他人,规程、规定及规章制度是用血的教训写成的,任何人只有无条件地服从,触犯了必将受到严肃处理。这样使事故责任者和他人受到教育,从而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环节工作的建设,在管理所范围内建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机制,培养职工良好的安全生产习惯,使每一名职工对安全生产都有责任,使职工都要参与到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去,安全生产就不会成为一句空话,也才能最终实现“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目的。

安监员心得体会篇十三

20__年,市安监局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保护同志的政治生命、促进安监工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坚持市纪委和局党组的领导,积极协助局党组抓反腐倡廉建设,全面完成市纪委下达的各项目标考核任务。力促全局人员的综合素质再提高,安监队伍的作风形象再提升。

一、积极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落实廉政责任制。下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协助局党组与各科室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局领导班子正职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2、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与局机关政治与业务学习、与局党支部活动相结合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确保全年党纪国法与安监条规条纪的学习不少于12项内容,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按时段按要求检查学习心得;督促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每年编研1-3则学习教育效果;协助局党组选树勤廉典型。

3、完善落实廉政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涉及重大事项,督促坚持执行局党组会议、行政会议议事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督促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协助局党组,剖析党廉情况。

二、努力做好对安监队伍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1、围绕“作风”监察。检查局党组布置的工作是否雷厉风行,有无拖拉现象。适时到有关单位,听取他们对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的反映,听取建议和要求。

2、围绕“效能”监察。从简单查起,如:用电话查岗,检查离岗是否告知,去向是否属实;抽问工作人员对本局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方面的事项,促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的提升工作;督促局机关认真参加市纪委、市监察局组织的《行风热线》直播活动。

3、围绕“执法”监察。选取案例,跟踪了解局机关“说理式执法”工作情况;关注局自由裁量权的执行工作;参与市政府法制办对执法卷宗进行的评审工作;按照市纪委考核办法要求,今年拟确定“重大危险源监管”和“危化品换证”这两项工作,予以立项监察。

4、围绕“廉政”监察。对局领导班子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安监九条纪律”情况进行督查;对照《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促进车辆管理、公务接待、物资采购等事项的规范性工作。

5、围绕“投诉”监察。认真办理社会群众对局相关人员的投诉事件;了解督查局有关部门办理的群众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的举报件;局监察室每天就政府内网上执法案件是否挂“红灯”现象进行督查,按市纪委的要求及时督促局有关科室(事业单位)处理好相关工作。

6、全面落实市纪委《20__年度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百分考核细则》中的各项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对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全年目标任务的考核。

三、切实加强纪检组监察室自身建设

1、注重自学与自律。牢记终身学习的理念,克服浮躁心理,静下心来学习纪检工作的理论与实务,学习安监工作政策法规,通过自学掌握纪检与安监工作的法构知识结构体系。注意发挥自身表率作用,带头遵章守纪,牢记使命,重责慎权,摒弃权威之感,保持平常心态。以提升精、气、神,纪检工作更好地促进安监工作。

2、注重调查与研究。努力完成市纪委布置的课题调研任务;每月报送纪检监察工作信息1篇,确保录用3篇。围绕局中心工作并根据局党组的交办,完成全市安全监管监察某个方面的调研任务;主动参与局党支部继续深化“12350,安全我和您”的安监局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关注安监局做实零推诿、零距离、零积压、零差错、零投诉的“五零”服务举措,总结特色经验;参与市纪委对安全评价(服务)中介机构的评议工作,提出积极建议。

安监员心得体会篇十四

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安全生产一直是一个重要的关键词。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国家建立了安全监管机构,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部门,安监局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始终将安全放在首要位置。通过参观安监局,我深刻体会到了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地位。

首先,安监局注重预防和整改。在参观过程中,我了解到安监局在各个行政区域建设了监督检查站,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不间断的监督和检查,主动发现和排查隐患。一旦发现安全问题,安监局会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事业单位限期整改。通过这种方式,安监局在保障安全的过程中,注重事前预防,尽可能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最大程度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安全。

其次,安监局注重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的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安监局积极推广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众传播安全信息。安监局会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让人们了解到安全的重要性,懂得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通过这种途径,安监局有效地提升了全民安全意识,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再次,安监局注重法制建设。安全监管不能仅仅靠宣传和预防,必须依法治理。安监局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合作,共同打击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并将其纳入法律程序,加强法律监督和法律执行。此外,安监局还加大对危险品管控、特种设备使用等方面的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和主动改正。

最后,安监局注重创新和科技应用。在参观过程中,我了解到安监局与相关科研机构合作,加强技术研发,开展创新工作。通过引进和研发先进的安全监测设备和生产技术,安监局能够及时掌握安全生产的动态信息,提前预警和预防事故的发生。另外,安监局还开展了大数据分析应用,挖掘隐患,加强数据监管,为安全生产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这些创新措施和科技手段的应用,使安监局更加高效和精准地履行职责,为社会提供更加安全的环境。

通过参观安监局,我深刻认识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国家安监局在维护社会安定与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安监局以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为己任,通过预防和整改、宣传教育、法制建设、创新科技等多种手段和途径,不断提升安全监管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作为普通公民,我们应该积极支持和配合安监局的工作,加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构建一个安全、稳定、繁荣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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