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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电话会议通知(优秀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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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电话会议通知(优秀15篇)
时间:2023-10-01 18:45:05     小编:JQ文豪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电视电话会议通知篇一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定于xxx6年7月1日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电视电话会议。为做好会议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部署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

二、会议时间

xxx6年7月1日(星期五)下午15:00。

三、会议地点

湖滨北路电信大楼1楼大院右侧电视电话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

注册地在我市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建筑业企业、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五、有关要求

各参会人员务必提前15分钟签到进场。

xx市建设局

xxx6年6月30日

电视电话会议通知篇二

有关街镇,县直有关部门:

接市政府办公厅通知,市政府定于**年7月11日下午14:00时召开全面激活重庆旅游市场电视电话会议,我县设分会场。现将参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年7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00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县党政办公中心一楼电视电话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县级领导:周波、廖文丽、岳志勇、魏中武;

(四)涉旅单位:大足石刻影视文化公司、大足旅游协会、大足旅游商会、大足青年旅行社、巽风旅业公司、石都旅行社、石刻情旅游公司、缘谒旅游公司、丰足旅行社、七彩旅行公司、蓝天旅业公司、渝之旅大足门市部、大足宾馆、荷花山庄负责人。

四、注意事项

(二)请供电公司做好会议期间的电力保障;

(三)涉旅单位参会人员由旅游局负责通知;

(四)请大足新闻社、电视台各派一名记者参会。

电视电话会议通知篇三

区级各有关单位:

省政府定于x年2月4日上午召开全省安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主要领导将出席会议并作工作部署。根据要求我区设分会场。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x年2月4日(周四)上午8:30。

二、会议地点

区会议中心3301会议室。

三、会议对象

1.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2.区重点企业5家(由区安监局负责通知)。

四、会议内容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x年重点任务,签订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五、会议要求

1.请区安监局做好会务安排工作;

3.请区级新闻单位派记者参加。

附件: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x年2月2日

电视电话会议通知篇四

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召开工业和信息化部宽带普及及提速工程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工信厅通函【2012】214号),工信部将于近期召开宽带普及提速工程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电视电话会议通知篇五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社会办、财政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文体局、财政局:

为做好传统村落调查工作动员和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定于5月10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会后,我省四部门将继续召开全省传统村落调查电视电话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5月10日9:30—12:00(全国会议时间9:30--11:30,全省会议时间11:30—12:00)。

地点:省分会场设在联通青岛路电视电话会议中心四楼401会议室(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28号)。

各市州电视电话会议会场详见附件。

二、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领导和有关司局同志;北京市及有关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农委、文化局、文物局、财政局负责同志和有关处(科)室负责人。

(二)省分会场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省财政厅负责人及相关处室人员;长春市及所辖县(市)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局、文物局、财政局负责人及相关处室人员。

(三)市州分会场

各市州、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局(文体局)、财政局负责人及相关处室人员。长白山管委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处室人员参加延边州分会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通知相关部门参会,并协调延边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会议场地。

三、会议议程

(一)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作动员讲话,部署传统村落工作要求。

(二)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领导讲话。

(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赵四海讲话,部署我省传统村落调查工作。

(四)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省财政厅领导讲话。

四、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联系当地电信部门,落实市州分会场。会场地址请与当地电信部门联系(各地电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市州会场会议费由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承担,会场发送的信号传输服务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承担。

(三)各分会场制作“传统村落调查电视电话会议吉林省××分会场”会标和主要参会人员桌签,在明显位置放置本单位的标牌。

(四)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通知市州相关部门及所辖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通知本县(市、区)相关部门。

(五)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于5月7日9时前向市(州)上报本县(市、区)相关部门参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参加会议人员(包括姓名、单位、职务)汇总后,于5月7日11时前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处。

(六)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场,会议期间不可随意走去,要关闭手机,保持会场秩序。

联系人及电话:(兼传真)

附件:全省各市州电视电话会议室地址及联系电话

x年五月二日

电视电话会议通知篇六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的政府安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定于11月2日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x年11月2日(星期三)19:30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市安监局一楼会议室;

分会场: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第212次会议精神,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四、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1、市政府副市长、安委会常务副主任沐华平,市政府副秘书长罗德;

2、市政府安委会全体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见附件1);

3、中央在渝及市属重点企业分管负责人(见附件2);

4、新闻媒体记者。

(二)区县分会场

1、区县(自治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2、区县(自治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

3、辖区重点企业相关负责人;

4、其余人员参照主会场设置。

五、有关事项

1、请市公安局通知市公安消防总队、市公安交巡警总队,市交委通知市运管局、市港航局、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按要求参会。

2、请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做好会议统筹,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参会,并于11月2日(今日)15:30时开机调试(调试联系人:陈思秸,电话:)。

3、请各参会单位于11月2日17时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市政府安委会(邮箱地址:),区县分会场报送区县政府参会领导名单。

4、会议不得请假,区县领导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需书面报请市政府同意(传真:)。

市政府办公厅联系人:

市政府安委会联系人:

xx市人民的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x年11月2日

电视电话会议通知篇七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团中央书记处决定,8月4日上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陆昊代表团中央书记处讲话,总结团省(区、市)委向团中央年中述职有关情况,对下半年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8月4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

主会场设在团中央机关412电视电话会议室(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分会场设在各省(区、市)团委所在城市。

主会场参加人员:团中央书记处全体,团中央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在京系统团委主要负责。

各分会场参加人员:各省(区、市)团委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含正、副职),各地(市)团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在新疆自治区团委分会场参加会议。)

1、请各省(区、市)团委统一组织省内与会准时参加会议。

2、请各省级团委将与会人员出席情况于7月31日16:00前报团中央办公厅。

3、省级团委班子成员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与会,请以省级团委名义报送请假说明。新疆自治区各地(市)团委书记是否与会,请自治区团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4、电视电话会议期间不录音、不录像。

联系人:黄鹤

联系电话:(010)852123016701812067013305(传真)

附件:

1、回执(下载)

2、全国各省(区、市)电视电话会议室联系表(下载)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09年7月30日

电视电话会议通知篇八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的政府安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定于11月2日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x年11月2日(星期三)19:30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市安监局一楼会议室;

分会场: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第212次会议精神,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四、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1.市政府副市长、安委会常务副主任沐华平,市政府副秘书长罗德;

2.市政府安委会全体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见附件1);

3.中央在渝及市属重点企业分管负责人(见附件2);

4.新闻媒体记者。

(二)区县分会场

1.区县(自治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2.区县(自治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

3.辖区重点企业相关负责人;

4.其余人员参照主会场设置。

五、有关事项

1.请市公安局通知市公安消防总队、市公安交巡警总队,市交委通知市运管局、市港航局、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按要求参会。

2.请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做好会议统筹,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参会,并于11月2日(今日)15:30时开机调试(调试联系人:陈思秸,电话:)。

3.请各参会单位于11月2日17时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市政府安委会(邮箱地址:),区县分会场报送区县政府参会领导名单。

4.会议不得请假,区县领导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需书面报请市政府同意(传真:)。

市政府办公厅联系人:

市政府安委会联系人:

xx市人民的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x年11月2日

电视电话会议通知篇九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参加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皖政办传〔〕1号)精神,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x年1月6日(星期三)15时。

二、会议地点

区政务中心三楼视频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1、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代区长江;

2、副区长邹;

3、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见附件)

四、会议要求

1、请区新闻中心负责会议宣传报道工作。

2、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会场设备及会务。

3、请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安排好工作,准时参会,不得缺席,并于14时45分前签到入场。

特此通知。

xx区人民政府安委办

x年1月5日

电视电话会议通知篇十

(一)冯正霖副部长作工作报告,通报20xx年农村公路建设情况和当前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现状。

(二)山东、吉林、四川省交通厅、云南省临沧市交通局分别在分会场介绍农村公路发展经验。

(三)李盛霖部长讲话,分析当前农村公路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全面部署20xx年农村公路工作和“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

电视电话会议通知篇十一

四县(市、区)局,市局各科室、所属各单位:

国家局定于12月10日召开全国烟草行业贯彻落实《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中烟办〔2012〕313号,以下简称313号文件)电视电话会议。现就市局参加视频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 12月10日上午9:30—12:00,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市局本级会场(市局712视频会议室)

县局分会场(各单位视频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烟草行业7家单位交流贯彻落实313号文件精神的做法和经验;国家局提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313号文件精神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家局赵洪顺副局长主持会议;

(二)行业7家单位交流发言;

(三)国家局整顿办赵国臣主任讲话;

(四)国家局赵洪顺副局长讲话。

三、会场及参会人员

市局分管整顿规范、经济运行、财务工作的领导;“三项工作”管委会办公室全体人员(含审计科、法规科、监察科、办公室、经济科运行科、财务科、烟叶科、营销中心、信息中心等相关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整顿办全体人员。

县局参会人员:分管整顿规范、经济运行、财务工作的局领导;“三项工作”管委会办公室全体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等;整顿办全体人员。

欢迎其他各部门人员参会。

四、其他有关要求

1、请全体参会人员准时参加,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

2、请信息中心做好联调工作,联调时间:12月9日。

有关街镇,县直有关部门:

接市政府办公厅通知,市政府定于**年7月11日下午14:00时召开全面激活重庆旅游市场电视电话会议,我县设分会场。现将参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年7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00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县党政办公中心一楼电视电话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县级领导:周波、廖文丽、岳志勇、魏中武;

(四)涉旅单位:大足石刻影视文化公司、大足旅游协会、大足旅游商会、大足青年旅行社、巽风旅业公司、石都旅行社、石刻情旅游公司、缘谒旅游公司、丰足旅行社、七彩旅行公司、蓝天旅业公司、渝之旅大足门市部、大足宾馆、荷花山庄负责人。

四、注意事项

(二)请供电公司做好会议期间的电力保障;

(三)涉旅单位参会人员由旅游局负责通知;

(四)请大足新闻社、电视台各派一名记者参会。

电视电话会议通知篇十二

各市、县(区)教育局:

为推进全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经研究,决定召开全省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二、会议内容

市县交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和实施情况;部署全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作。

三、参会人员

1、合肥主会场:省教育厅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邀请省发改委、财政厅、编办、物价局等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出席;邀请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出席;各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

2、各市分会场:市教育局分管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市发改委、财政局、编办、物价局等负责人;省级一类园园长;其他公、民办幼儿园园长代表20人。

3、各县(区)分会场: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县(区)教育局(教体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县(区)发改委、财政局、编办、物价局等负责人;公、民办幼儿园园长代表20人。

四、相关要求

各市、县(区)要高度重视本次会议,按要求确定、落实参会人员。各市将参加主会场的人员姓名、单位、职务于7月25日16时前传真或电子邮件报教育厅基教处;各市、县(区)要认真准备分会场,按要求组织人员收看收听,确保会议顺利召开。

联系人:史常斌电话(传真):

邮箱:

x年七月二十日

电视电话会议通知篇十三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社会办、财政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文体局、财政局:

为做好传统村落调查工作动员和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定于5月10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会后,我省四部门将继续召开全省传统村落调查电视电话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5月10日9:30—12:00(全国会议时间9:30--11:30,全省会议时间11:30—12:00)。

地点:省分会场设在联通青岛路电视电话会议中心四楼401会议室(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28号)。

各市州电视电话会议会场详见附件。

二、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领导和有关司局同志;北京市及有关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农委、文化局、文物局、财政局负责同志和有关处(科)室负责人。

(二)省分会场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省财政厅负责人及相关处室人员;长春市及所辖县(市)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局、文物局、财政局负责人及相关处室人员。

(三)市州分会场

各市州、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局(文体局)、财政局负责人及相关处室人员。长白山管委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处室人员参加延边州分会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通知相关部门参会,并协调延边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会议场地。

三、会议议程

(一)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作动员讲话,部署传统村落工作要求。

(二)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领导讲话。

(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赵四海讲话,部署我省传统村落调查工作。

(四)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省财政厅领导讲话。

四、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联系当地电信部门,落实市州分会场。会场地址请与当地电信部门联系(各地电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市州会场会议费由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承担,会场发送的信号传输服务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承担。

(三)各分会场制作“传统村落调查电视电话会议吉林省××分会场”会标和主要参会人员桌签,在明显位置放置本单位的标牌。

(四)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通知市州相关部门及所辖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通知本县(市、区)相关部门。

(五)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于5月7日9时前向市(州)上报本县(市、区)相关部门参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参加会议人员(包括姓名、单位、职务)汇总后,于5月7日11时前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处。

(六)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场,会议期间不可随意走去,要关闭手机,保持会场秩序。

联系人及电话:(兼传真)

附件:全省各市州电视电话会议室地址及联系电话

x年五月二日

电视电话会议通知篇十四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团中央书记处决定,8月4日上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电视电话会议通知篇十五

根据省委、省级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省委、省级政府定于3月24日召开全省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各区设分会场,现就我区分会场参会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x年3月24日(星期四)上午9:00,会期半天。

二、地点

区级机关八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1.区委分管负责同志;

2.区级机关各部门、街道(园区)一名主要负责同志;

3.各类学校主要负责同志。

请全区教育系统所有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原则上不准请假和代会,如遇特殊情况,请履行书面请假报告。

联系人:,。

教育局

x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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