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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劳动合同法版(优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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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劳动合同法版(优质9篇)
时间:2023-10-01 18:39:03     小编:JQ文豪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深圳劳动合同法版篇一

深圳市劳动合同

(适用全日制用工)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甲方(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深圳劳动合同样板。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试用期为_______(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

(二)乙方每月工资_____元(其中试用期每月工资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合同范本《深圳劳动合同样板》。

(三)甲方每月____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

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深圳劳动合同法版篇二

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条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2019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十一条 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第十五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深圳劳动合同法版篇三

[深圳市新劳动合同法]深圳市新劳动合同法

关于深圳劳动仲裁拟二裁终局

如果某公司发生欠薪事件,需要多久才能解决?在现行体制下,当事人必须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再向法院起诉,仅走完仲裁过程就需要60天,还不算法院的审判时间,深圳市新劳动合同法。这样的程序对处于弱势的当事人是非常不利的。在昨天(27日)召开的全国劳动仲裁机构效能建设座谈会上,深圳有关部门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议,将深圳列为劳动仲裁体制改革试点城市,试行二裁终局,建议对劳动仲裁复议裁定付予法律效力,不再需要法院审判。

深圳劳动仲裁案件占全国1/10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王东进副部长在会上表示,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结构、就业方式的变化,社会利益格局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劳动关系越来越多样化、复杂化,全国劳动争议案件上升很快。2003年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的劳动争议案达22.6万件,比上年增长22.8%,是1987年恢复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时的40倍,而且通过调解解决的7.8万件劳动争议案还未计算在内。今年上半年,立案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又达13.5万件,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长速度。而深圳市的劳动争议仲裁案,占到了全国的1/10,可以说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王东进还表示,目前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中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与及时有效地处理劳动争议的要求还很不适应。如劳动争议处理的组织机构不够健全;劳动争议仲裁员数量严重不足,专业化、职业化程度较低,而且很不稳定,案多人少的问题非常突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还存在体制与机制不够健全,仲裁受案范围较窄、仲裁的诉讼化倾向严重等问题,合同范本《深圳市新劳动合同法》(http://)。

劳动仲裁实体化深圳先行一步

王东进表示,全国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成立之日起,其办事机构就一直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合二为一,是非实体性机构,没有专门的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但是,2001年底,深圳市率先在全国成立了劳动争议仲裁院。应该说在这方面,深圳开创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的先河。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使得劳动争议仲裁的处理能力有了很大提高,工作面貌焕然一新,提升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形象和地位。

仲裁要走专业化、实体化的路子,深圳的做法代表一个方向。深圳在这方面探索的思路比较正确,看得比较远,适应了当前我们劳动关系变化的特点。王东进总结说。

深圳请战二裁终局

在劳动争议现行的一裁二审审判体制下,当事人必须首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再向法院起诉。前期仅走完整个仲裁程序就要60天,且不算法院的审判时间。而且,劳动官司不同于民事诉讼,劳动争议当事人大多属于弱势群体,一旦和用人单位对簿公堂,必然会丢掉工作,失去经济来源,劳动仲裁如果成了马拉松,当事人最后就算打赢了官司,也拖垮了生活。而深圳乃至全国的实际情况是,打劳动官司的时间普遍超过了民事诉讼,这本身就是一个悖论。

而二裁终局则是深圳力图摆脱困局的方向。所谓二裁终局,就是在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分类的基础上,对欠薪等绝大部分事实清楚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可以先向辖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对仲裁委员会一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上级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一次,其所作出的复议裁定即为终局裁定,具有法律效力,不需再经法院。

除了缩短时间、提高效能、减少成本,实行二裁终局的另一大好处就是可以突破市区劳动仲裁机构各自为政,互不相干的割据现状,便于法律的统一执行,同时建立劳动仲裁的内部监督机制。


编辑
〔深圳市新劳动合同法〕

深圳劳动合同法版篇四

深圳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网》是深圳市法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合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共同创办的一家

专业

致力于公益劳动合同法研究和服务网站。 《劳动合同法网》的主要功能是便捷、精准公益免费为企业、劳动者、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中的中低收入者提供劳动合同法规咨询服务,指导企业、劳动者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等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并详尽对劳动合同形式、劳动合同内容如工资福利、工时休假、社会保险、商业秘密、竞业限制、女工保护、集体合同、劳务派遣及劳动监察等做了专题介绍。《深圳劳动合同法网》针对企业、劳动者在适用劳动法律法规过程出现的问题,长期提供各种企业劳动人力资源和劳动征信管理实务课程。同时对劳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帮助企业、劳动者尽快找到周围的国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劳动争议诉讼管辖法院以寻求法律帮助。《深圳劳动合同法网》列明了企业和劳动者在适用劳动合同法时常见的法律难题,寻求法律援助的劳动者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中的中低收入者通过查阅本网站,就可以知道在遇到劳动合同、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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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或者指导其到具体国家法律援助机构去咨询或申请国家法律援助。如不符合国家法律援助条件,则免费为其推荐

心律师为其提供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深圳劳动合同法网》已经被百度、谷歌、搜狗、雅虎等各大搜索引擎收录。 《深圳劳动合同法网》创建者深圳市法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通公司”是一家依照国际惯例并经中国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的专业从事企业管理咨询和培训及信息咨询的有限公司。法通公司是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的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它秉承“厚德载物,信而有征”的传统价值观,恪守“专业、客观、协作、务实”的从业准则,奉行“客户至上,服务至上,诚信第一,效率第一”的服务宗旨,立足深圳,面向中国,放眼世界。“一法通,则万法通”,“专业成就品质、思想构筑未来” ,法通公司凭借专业和思想迅速开拓性的'从一个地域性的公司一跃成为以劳动人事管理培训和指导、公司信用管理培训和指导等企业管理实务服务为主的全球性的企业管理服务集团。 《深圳劳动合同法网》创建者朱运德律师出生于1968年,原籍湖南株洲市攸县,业务专长劳动法律实务、公司法律实务等,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深圳劳动合同法网》、《深圳劳动合同法网》、《中国顾问律师网》、《中国律师追债网》首席顾问律师。双本科学历(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和湖南师范大学中文本科),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510920430。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 朱运德律师已从事法律研究和实践十余年。历任湖南湘东职业技术学院法律讲师,湖南人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香港纵横策略国际有限公司商账和征信顾问、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名广东鹏都律师事务所)、平安保险公司高级培训讲师,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

教师资格证

、保险代理人资格证,具有丰富的法律办案经验和职业培训经验。曾先后担任一百多家企业的劳动人事法律顾问或公司信用顾问,是国内开创企业员工征信管理的先行者,承办过

五百

多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诉讼案件,多次独立或协助企业处理商业秘密侵权纠纷及企业员工征信管理,是位既精通劳动人事法律和公司法律又熟悉企业劳动管理和信用管理实务,是一位经验丰富的企业劳动人事法律和公司信用管理方面的复合型专家律师。业务专长和研究方向:企业劳动法管理、企业合同管理、企业信用管理等公司法律事务等。朱运德律师现长期专职在深圳从事律师工作,因业绩显著,朱运德律师在企业界和律师界有很高的声誉。先后有《深圳法制报》、《羊城晚报》、《每日经济新闻》、《凤凰周刊》、《深圳晚报》及韩国最大的广播电视台kbs,新加坡《星岛日报》、《湖南攸县电视台》、《深圳电视台》等等多家国内外媒体特邀朱运德律师担任特约评论员。 《 深圳劳动合同法网》总部在深圳,位于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中环商务大厦42楼,地处深圳市政治、文化、金融cbd商务中心区,服务辐射全国各地。主要由深圳市法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共同维护。《深圳劳动合同法网》欢迎有

心的法律人士和人力资源专家加盟。如需劳动法律服务,请在百度搜索《深圳劳动合同法网》即可。

编辑

深圳劳动合同法版篇五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条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第七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八条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第九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第十条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就业压力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第十二条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十三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第十四条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书》

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三条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第三十四条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五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深圳劳动合同法版篇六

乙方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年__月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试用期为__50天____(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___行政人事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_8_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_40_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_在一年中工作满12个月依法享有年休假。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乙方每月工资____元(其中试用期每月工资____元)

(三)甲方每月__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依据业绩及工作表现给予一定数额的月绩效奖金和年终奖金__。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甲方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__次。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合同变更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签定劳动合同时注意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由于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双方当事人在劳动相关法规知识和法律知识上掌握程度的不平等,求职者明显处于劣势,因此求职者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下面的事项:

1、如果求职者进入到单位是通过熟人牵线的,碍于情面关系,求职者或者用人单位只是简单地达成了口头用工协议合同,但这种口头合同对求职者是相当不利的,因为一旦日后求职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利益纠纷后,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对待求职者,而求职者本人因无字据为证,只能承受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为了保障个人的利益,求职者在正式进入到用人单位工作时,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定正式的用工合同,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在求职者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许多个人单位常常事先起草了一份劳动合同文本,在文本中约定的责、权、利明显对单位,正式签定合同时用人单位只需要求职者简单地签个字或者盖个章就可以了。但求职者仔细推敲合同后,发现条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而切合同内容只约定求职者有哪些义务、要何遵守单位的各项制度,若有违反要承担怎样的责任等等,而关于求职者的权利,除了报酬外几乎一无所有。为稳妥起见,笔者建议求职者在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时,最好要求用人单位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劳动事务咨询事务所进行劳动合同文本鉴定为好。

3、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本意就是想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但是如果签定的合同本身就是违法的,那么求职者的权益照样得不到法律保护。为此,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定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包括: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权利与义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不得从事非法工作;此外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

4、为了更好地用法律武器保障和维护自己的个人利益,求职者在签定合同之前,最好应该认真学习和了解一些劳动法律和法规方面的知识,例如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劳动保护和保险,法律责任等,这样求职者在与用人单位起草劳动合同文本时,就能争取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权利和义务,或者一旦日后用人单位违反合同规定,求职者就可以利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5、一份正式的合同应该条款齐全,日后双方一旦发生利益冲突,可以便于查证核实。为此,求职者在签订前一定要让单位负责人拿出合同原文,仔细审看合同条款是否齐全,如名称、地点、时间、劳动规则、具体工作内容和标准、劳动报酬、合同期限、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式、签名盖章等。如无异议,再当面同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以防某些单位负责人利用签字时间不同而在合同上动手脚。

6、如果求职者所进的单位主要从事一些对人身安全有较大威胁的行业时,求职者一定要向用人单位确认,遇到工伤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处理。现在不少单位只知道要求职者为他们卖命,一旦求职者伤残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后,他们就毫不留情地一脚把求职者踢开,因此用人单位在起草合同时,为逃避承担的责任,要求职工工伤自理,或只是约定一些无关痛痒的条款,与国家法定的偿付标相关很远。

7、许多私营单位为了达到要挟、控制求职者的目的,常常在签定合同之前要求求职者先交纳一定的上岗抵押金,这样求职者一旦违反约定,其上岗抵押金就会被没收,而用人单位因此有了有恃无恐的把柄,求职者只好惟命是从。为此,求职者应该首先弄清单位收取抵押金的用意,另外可以私下向内部员工打听一下该单位的声誉,以权衡一下到底是否应该交纳抵押金。

8、最后求职者还应该了解一下其他的细节问题,例如当合同涉及数字时,一定要用大写汉字,以使单位无隙可乘;另外要注意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和附加条件(如签证、登记);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管;双方在签订时如有纠纷,应通过合法方式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劳动合同法版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聘用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受聘方)

根据国家和本地劳动管理规定和公司员工聘用办法,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下列条款:

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个月。

试用岗位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请乙方在_________担任_________工作。

每日八小时,甲方因生产需要加班,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乙方月收入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该收入由_________构成。

1、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3)对试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不符合录用条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4)甲方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考核乙方。

2、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2)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薪金;

(3)对试用期乙方因工伤亡,由甲方负担赔偿;

(4)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1、乙方的权利

(1)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2)享有当地政府规定的就业保障的权利;

(2)乙方享受公司试用期工资待遇;

(3)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4)对试用状况不满意,请求辞职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2)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3)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1、试用期满,经以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对员工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5、试用期内,乙方请长病假10天、事假计超过7天者,试用合同自行解除。

八、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乙方有突出表现,可以要求甲方奖励;

3、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4、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九、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所规定的一切规章条款,尽职尽责、服从领导,与公司全体同仁团结合作,如有违反或不能按期达标者,被甲方调离现工作岗位或辞聘亦无异议。

十、乙方应严守工作中所获得的有关本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等机密,违反《保密制度》者,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理。

十一、乙方因工作绩效不佳、品德不良、有重大失误或给公司带来较大经济损失和形象损害者,甲方可随时解除此协议,甲方亦不负任何责任。十二、乙方如被解聘或自动请求解聘时,一经核准,应立即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十三、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可在不说明任何原因的情况下辞职,甲方无异议;但乙方辞职必须提前5天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适宜甲方工作等情况的,可以随时终止试用,解除本合同,并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乙方应于试用期满前一周向甲方提交工作总结及转正申请,甲方根据乙方表现作出是否批准乙方转正的书面决定,若批准,则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身份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内容结束]

深圳劳动合同法版篇八

)项确定a.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b.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符合法定终止时间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c.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若乙方实际用工起始时间与本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以实际用工之日为本合同起始时间。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制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生产(工作)内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根据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所在岗位的工时制度按以下(

)项确定a.标准工时工作制b.不定时工作制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对执行本条a项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并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对执行本条b项、c项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听取乙方本人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甲方保证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元;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的月工资为元,工资形式为()。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根据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调增(减)的月工资作为本合同的月工资(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乙方工资支付形式为()1.银行代发

2.现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货币按月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应当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资、休假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的确定和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五、社会保险

(一)甲方应按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应享受的假期及相应待遇,按生育保险、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公)负伤(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待遇及医疗补助费发放,均按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等有关规定。

(二)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

(三)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

(四)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具有职业病危害(如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质,下同)的岗位(工种),甲方应当如实告知乙方有关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并采取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的预防措施和防护设施。

(五)乙方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工种)的,甲方应组织乙方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如实告知乙方检查情况,并为乙方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并及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二)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关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

(五)工伤职工、患职业病职工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据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____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结工作交接手续。

八、约定事项

(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

二、二十

三、二十四条规定,双方约定的事项:

1.

2.

(二)其它事项的约定:

九、甲方按法定程序,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本合同至少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甲方:(单位盖章)

深圳劳动合同法版篇九

职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权力、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

2.合同有效期限为 ______年,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3.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

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_______岗位或部门)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

方至少不间断休息24小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

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______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______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_____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2.乙方试用期工资____________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定为____________元/月。甲方可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乙方工资。

(二)甲方每______月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同时甲方应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情况。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工“五期”(经期、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及更______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包括有关女职工、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职工守则》等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_____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______年龄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本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_____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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