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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 县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大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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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 县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大全12篇)
时间:2023-09-30 02:39:02     小编:ZS文王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怎样写报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报告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篇一

(一)园区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经过近十年的发展,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贵溪工业园区、余江工业园区已发展为省级重点工业园区,尤其是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已更名为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正式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成功争创了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中国铜产业基地、中国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国家铜冶炼及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铜及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鹰潭市现代中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金字品牌。

(二)基础设施配套日趋完善。建设资金投入累计超xx年被评为首批浙商(省外)最佳投资城市,20xx年被评为浙商重点推荐投资城市。

(一)园区发展硬环境尚难适应创新超越发展的要求

产业布局科学性不强。园区区域分布多、散、小。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有白露片、龙岗片,余江有邓埠片、中童片、锦江片、洪湖片、潢溪片,贵溪有罗河片、铜产业循环基地等。产业类别方面过于注重引进工业企业,而对其配套的服务设施、第三产业有所偏略。产业布局没有形成符合实际的详细规划,存在企业选地入园的随意性。

园区基础建设投入不足。建园初期建设资金由各级财政先期投入,之后通过银行贷款等多种融资渠道筹措,以致园区从一开始建设水平普遍偏低,推进速度缓慢。目前,园区的土地征用补偿、七通一平、绿化等所需资金缺口较大。

(二)园区承接产业集聚的优势不强

入园企业体量小,引领效应差。目前,全市工业园区入驻企业超600家,但企业规模普遍不大。入园企业中,世界500强或与世界500强合作的企业2家,国内500强企业2家,行业龙头企业12家,企业产品在规模效应、创税能力等方面带动能力不强。

生产链条普遍偏短,聚集度低。上下游产业关联度偏低,普遍没有自发形成专业化分工、错位发展、优势互补、既竞争又协作的网络关系,企业间集群的特点和区域产业整体功能没有充分体现。

产业多低端,对外影响力有限。入园企业大都是以劳动密集型和中低层次技术为主的传统加工型企业,项目整体档次不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普遍偏低。

(三)园区企业生产经营环境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土地供应紧。土地报批指标少,平整场地工期长,供地难以满足落户企业需要。

融资难度大。银行存款准备金率由20xx年的14.5%提高到目前的21%,中小企业从银行融资越来越难;金融机构贷款项目审批权限上收,贷款门槛提高,贷款还旧借新时差拉长;获批开展担保业务的8家担保公司仅有2家正常开展担保业务。

生产成本高。银行利率不断上调,目前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达到6.5%,加上上浮的30%—40%,企业财务成本提高;最低工资水平上调,物价上涨,成本增加;再生资源行业税收政策的调整,对部分企业影响很大。

科技支撑弱。科技兴园步伐不快,为企业培养创新人才和技术人才不多,招才引智营造创新创业的成长环境氛围不浓厚;科技经费不足,扶持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更是有限;企业创新动力和创新能力不足,全市没有一个科技成果孵化和转化基地,多数企业没有研发机构,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不高,核心竞争力不强。

招工留工难。用工结构性矛盾突出,技术工人缺乏;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招工时对年龄、性别等方面要求高;企业工作条件差,业余生活单调枯燥,员工流失常年居高不下。

政务服务弱。有企业反映政务服务有弱化趋势,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时有发生。

(一)开启城园一体化进程,高起点规划调整工业园区发展布局

尽快编制城园一体化规划。以超越发展的理念,按照城园一体化要求,高起点编制工业新城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城市建设规划,使之从形态开发转向功能开发,从单一注重经济指标转向全面提高竞争力,提高环境综合优势,实现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有机融合。

加速工业园区的整合提升。按照地域相近、产业关联等原则,逐步将工业园区加以整合,最终形成若干有规模、有特色、有效益的工业园区。借打造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机遇,提升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承载力,实现由工业园区向产业新城的转变。大力支持贵溪工业园区创建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支持余江工业园区打造独具特色的产业聚集区。

(二)加快工业园区平台建设,为推动工业新城发展提供优良环境

多渠道筹集工业园区建设资金。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园区贷款贴息。各工业园区要建立土地收储中心收储园区内土地,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xx年一个主题教育活动的好做法,凝聚优化发展环境共识。大力提升机关的政策执行能力和担当能力,妥善处理发展与环境保护、入园门槛提高与亲商安商、落实既定政策与客商攀比优惠政策三大矛盾。积极巩固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成果,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力争实现20xx年网上行政许可办理率100%。完善和落实创优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继续推行企业安静生产日和重大项目领导挂点帮扶制度。

进一步营造尊重、关心、爱护企业外来人员的浓厚氛围。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对招商引资企业外来高管及务工人员实行优惠政策的意见,确保企业外来高管及务工人员在户籍、居住、子女入学和服役、教育培训、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方面享受优惠,使我市成为外来人员宜居宜业的投资热地。

进一步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一是优化融资环境。强化政银企合作,推动各商业银行给予企业融资倾斜政策;支持鹰潭农村商业银行尽快完成组建,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服务业;做大市、县两级政府投资的担保公司,同时鼓励现有省金融办准入的担保公司扩大注册资本金规模;借鉴宁波的“政府推动、银保合作、保险机构共保”模式,开展贷款保证保险和贷款信用保险;鼓励支持企业通过改制上市、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直接渠道解决融资问题。二是提升用工服务水平。宣传动员本市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拓展市外劳务招聘窗口,派出小分队协助企业赴外地招工。引导企业通过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工资待遇、保障合法权益等营造用人留人的良好环境。三是缓解建设供地困难。积极争取将一些重大高新项目用地“挤进”国家、省统筹范围;提高新建工业项目用地门槛;加大项目评估认定,确保符合产业导向的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用地落到实处;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依法依规收回闲置土地。

进一步加大对损害发展环境行为的整治力度。一是加大监督力度,组织行政效能建设监督员、政风行风评议监督员对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实行全天候、多侧面监督。二是健全投诉机制,对投诉举报的效率低下、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三是严格实施行政问责,严查效率低下、吃拿卡要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行为。四是加大查处力度,认真查处在手续办理、执法检查、中介服务等方面损害发展环境的案件,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敲诈勒索投资者的行为。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篇二

《创新招商思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的调研报告范文》适用于创新招商思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的调研报告,就是围绕葡萄、红枣、棉花、牛羊等农产品,拉长产业链条,打造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围绕煤炭、化工、工业硅等产业基础,用足用活政策,打造资源利用型项目;围绕光热、光伏等自然优势,做强做大做精,打造新能源开发项目;围绕古建筑遗址、百万亩天然牧场和巴木墩水库等旅游资源,联合周边景区,打造文化旅游创意项目;围绕骆驼圈子独特的区位和人文优势,重振驿站雄风,打造新疆重要的商贸物流集散中心项目。

招商引资是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的第一推动力,也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壮大兵团实力的重要途径。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有关要求,结合自己工作实际,近日,我带领场经济发展办公室有关人员,围绕企业招商引资工作的现状,特别是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如何精准发力,优化营商环境,扩大招商效果等方面进行了调研,重点走访了场光伏园区和骆驼圈园区及新疆乾辉商贸有限公司、哈密长兴矿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并召集效果企业家进行座谈交流,征求多方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企业党委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招商机制逐步理顺、招商环境持续改善、招商项目有力推进,招商工作取得一定进展。目前已落地规模以上企业7家,光伏企业6家(属于央企1家、国企1家),规模以下企业3家。单个投资亿元企业8家。

(一)领导重视亲力亲为。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建立企业班子领导挂钩联系异地商会制度,发挥领导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领衔作用。企业领导开展知名企业家座谈会活动,既使企业家体会到企业领导对他们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又掌握了他们的生产概况和投资意愿。企业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项目对接、亲自外出招商活动、亲自接洽重要客商、亲自推进重大项目落地、亲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大多重大项目都是主要领导亲为结果。先后促成项目3个,涉及金额15亿元。

(二)营商环境得到改善。根据企业出台了《关于印发红星企业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红星企业招商引资项目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企业根据实际分解任务,加强督促,激励干部,营造“亲商、招商、安商”的浓厚氛围。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五星级“保姆式”服务等都取得了良好成效。以交通道路为主的基础设施、城乡环境、居住条件、上学情况有所改善。

(三)项目质量有所提高。严把项目准入关,坚决防止“三高”项目建设,积极引进产业带动力强的项目。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重点,引进特色产业项目,2019年2个产业项目分别落地企业及红星二牧场。如红星二牧场小型综合体项目;4000头肉牛养殖项目等。

(四)招商合作纵深推进。积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先后参加外出节会活动3次,累计推介项目12个。包括陕西西安“丝博会”,并多次赴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成渝等地区开展经贸交流活动。邀请接待来我企业和企业投资客商60余名。通过招商活动,宣传推介了红星企业及企业,结交了一批客商,谈成了一批项目意向,签约了一批项目,巩固了一批成果。

(一)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捷通达。企业是新疆面向内地的第一窗口,东邻甘肃,北与外蒙接壤,兰新铁路和临市铁路在此交汇,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使企业处于联结东西部、纵贯南北疆、辐射周边地区的重要枢纽地位。

(二)工业基础良好,园区承载能力较强。企业辖区有企业光伏园区1个,规划总面积28.3平方公里,总规划装机容量为1020mw。现已入驻企业6家,总投资20亿元。辖区内的骆驼圈子工业园区,是红星企业重点建设的重工业园区,总体规划面积8.3平方公里。产业导向以煤电为基础、硅材料为主导,煤化工、建材、选矿为辅,规划配套有铁路专用线。供水、道路、电力、通讯等设施完善,达到了七通一平。目前已入住企业10余家。

(三)文化旅游极具潜力,市场开发前景广阔。企业辖区有青铜器时代和铁器时代的石结构建筑遗址群、东天山塔水河150万亩天然牧场、北戈壁万亩有机生态果园、喀尔里克峡谷、巴木墩水库、骆驼圈子驿站、塔水河生态牧场以及哈萨克民族风情等文化旅游资源等,我们将进一步整合资源,突出重点,集中开发西至庙尔沟、哈密回王府、魔鬼城,东至星星峡、敦煌、嘉峪关等两条旅游线路,同时要借力宣传,扩大营销,努力把企业打造成为呈现大美新疆旅游的第一板块。

(四)自然资源丰富,要素保障充足可靠。企业拥有独立水系,特别是正在建设库容为906万方的水库,为工业用水提供了充足的保证。拥有土地面积189万亩,可利用储备土地资源十分丰富。企业盛产棉花、葡萄、哈密大枣,为农产品加工提供优质的农产品资源。“漠味源”韭菜、“塔水河”沙葱是企业精心打造的蔬菜品牌,目前已种植483座。场内平均太阳辐射量约为5000兆焦耳/平方米,年平均日照小时数约为3357小时,是太阳能总辐射量最高区域之一。马鬃山全年风力在8级以上的大风日数达到110-120天左右,已纳入兵、企业风电发展总体规划。

(五)社会和谐稳定,投资环境宽松。企业将秉着亲商、安商、礼商、富商的理念,认真践行红星企业党委确立的“四个一”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土地、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成立以党委书记、政委负总责、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共同参与的专门团队,竭诚为企业提供“五星级、保姆式”服务。

(一)对招商引资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对利用招商引资破解“五个不适应”、“四个不够”的作用没有充分显现。招商引资是优化资产和资金配置的重要活动,是拉动一个地区经济超常规发展、跨越式前进的有力“引擎”,特别是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更显重要、更为紧迫。随着兵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逐步完成、“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经济发展不足、发展不强的问题也逐渐凸显。目前破解现阶段兵团发展不足、发展不强问题最根本、最实在的举措就是要加快开放开发,以招商引资第一要事保证发展第一要务,打好“开放牌”,通过招商引资,借力拉动经济、增加就业、集聚人口来破解“五个不适应”、“四个不够”的问题。但企业上下对通过招商引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的认识不深,对抓好招商引资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还不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投入的精力不足,全方位招商引资的氛围和共识还没有真正形成,使得招商引资对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催化”作用发挥的还不充分。

(二)招商引资的重要性宣传、政策性宣传、营商环境的宣传还不够到位。招商引资工作是加快企业经济发展的根本途径和重要手段。因此招商引资显得尤为重要,而贯穿在招商引资整个环节中的宣传推广活动的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随着招商引资难度增大,宣传推介会使招商引资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企业目前的宣传还仅仅是在对外参加招商会、推介会时在发放宣传册的形式上简单,对企业招商政策、优势、环境、资源等的宣传不到位。

(三)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不明确、不突出。招商引资作为企业的工作重点是为了企业能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通过利用本地各类优势资源吸引外来投资,实现企业与投资企业的利益双赢。由于兵团企业目前政策制度的问题,使得企业在具体的招商引资过程中,不能够把具体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运用到实践中,没有具体的、细节化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很大程度上影响招商引资工作的推进。由于兵团特殊的体制机制,企业、团均无税收行政职能,与地方比较,在财税方面无法给与相应优惠。

(四)营商环境存在不足。在企业进场时的“三通一平”配套难以做到,影响项目建设。基本配套设施建设滞后,道路网、市政管网还不完善,居住、上学、通水通讯等服务条件还跟不上。本地专业人才短缺,外地人才又不愿意来,使许多外来企业投资犹豫不决,踌躇不前。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服务存在“虎头蛇尾”现象,全程服务不如人意。全社会共同参与招商引资的良好氛围和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还没有形成。

(一)提高站位,强化认识。国家利益就是兵团利益,新疆大局就是兵团大局。新疆土地辽阔,资源丰富,是祖国的大后方。新疆发展的历史,兵团发展的历史,充分证明了这一道理。但在新形势下,仅仅靠传统的屯垦农耕,依靠土地的农业产出,吸纳和集聚人口,显然与履行好维稳戍边职责使命不相适应。必须依托新疆的区位优势、交通优势和资源优势,发展现代工业、现代服务业,必须壮大兵团经济实力,产业带动就业,集聚更多人口,发挥好“压舱石”的战略稳定作用。可以说招商引资事关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事关兵团改革发展大局,事关兵团“稳定器”、“大熔炉”、“示范区”特殊作用发挥,要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壮大兵团实力、增强维稳戍边能力、改善人口结构,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具体抓手来思考去谋划。发展是第一要务,招商是第一要事。要务抓要职,要职抓要事。要人人思招商,时时想招商,紧绷发展弦和招商弦。

(二)创新平台、优化营商环境。要全力优化营商环境,硬环境,软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投资环境的好坏,客商最先感知最敏感,也最有说服力,也最能形成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的基础条件。要加快推进企业建市、企业建镇,健全“政”的职能,完善、简化工商、税务、土地、环保等登记、审批、备案制度,增强服务招商落地项目的自主权。要对落地客商亲情服务,孵化式服务、一条龙服务,实现安全保障,感觉人情温暖,感受兵团热情,增强投资的信心,决不能开门招商、关门打狗,决不能温水煮青蛙。企业团两级招商人员常年异地奔波,更要策马加鞭,在政治上关怀,生活上关心,真正兑现招商承诺,给位子、给票子,决不能卸磨杀驴,既伤招商人员的心,又凉了客商的心,丧失投资的勇气和信心。

(三)落实规划、抓好载体。深入探索园区建设经营管理新体制,进一步加强园区管理。制定出台相应文件,认真落实优惠政策,营造政策性“洼地”,吸引外地技术、信息、资金、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园区聚集。创造“引来一个,带来一批,辐射一片”的招商引资磁场效应,实现产品链招商。同时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打造好企业园区的道路、供电、供水、网络、绿化配套设施建设,筑巢引凤,为落地项目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有效依托骆驼圈子园区,在产业布局、项目定位上把好关,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打好基础。

(四)加强管理、完善机制。充分认识招商引资是加快开放发展的“主抓手”,是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是聚合资本、人才、资源、技术等生产要素的重要抓手。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招商、分管领导全力招商、相关部门合力招商的格局。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工作短板,持续精准发力,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提高签约项目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

企业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贯彻落实企业招商引资实施方案明确的重点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牵头单位要与其他相关单位积极沟通、加强配合、责任到人、形成合力,以务实苦干的工作作风,全力做好招商引资推进工作。

建立“重激励、硬约束、严考核”招商引资机制。将年度招商引资到位资金任务分解到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月报进度、季度总结、年终考核方式,对各单位的招商引资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年终考核结果经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审核,报企业党委审定后印发情况通报,对招商引资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与奖励;对未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招商引资工作不积极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围绕“在谈项目能签约、签约项目早落地、落地项目快开工、开工项目促投产”的指导思想,我们将以更加认真的态度、负责的精神、务实的举措、全力实施精神招商,有效招商,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秉承一个理念。就是树立全企业上下一盘棋思想,企业资源有限、空间有限、平台有限,我们一定要打破思维 定势,开阔招商视野,跳出企业去招商,真正把企业的发展放在红星企业的大格局中去谋划,去推动。

二是瞄准一个目标。按照红星企业的要求,去年我们企业党委制定了招商引资三年行动计划,即百亿投资计划,我们将集中精力、狠抓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三是落实一个服务。就是秉承亲商安商富商的理念,坚持把“让客商满意,让企业家赚钱”作为第一目标,全方位、全过程、多角度、多要素,提供“店小二”式服务,全面提升红星企业倡导的为企业提供五星级保姆式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四是突出两大载体。二道湖工业园区和骆驼圈子工业园区是红星企业二大招商引资平台,政策宽松、管理规范、基础设施良好,我们要按照园区的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尽可能将所有招商引资项目向园区聚焦,向园区推进。

五是创新四种方式。一是优化专题招商。围绕全企业产业布局和项目规划,依托推介会、展洽会等形式,有选择,有重点在相关地区开展专题招商活动。二是深化蹲点招商。要实现“广撒网”向“精盯引”转变,盯准地区、盯牢项目、盯死企业,集中精力、全力聚焦,保证招商效果。三是推进以商招商。充分依托现有企业,各地商会力量,主动对接合作机构,广辟招商渠道,做好以客引商、精准招商文章。四是突出情感招商。进一步发挥兵团人来自五湖四海的优势,大力实施亲情招商,同时要充分利用好援疆干部人才,借水行舟、借梯上楼,把人力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六是主攻五项重点。就是围绕葡萄、红枣、棉花、牛羊等农产品,拉长产业链条,打造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围绕煤炭、化工、工业硅等产业基础,用足用活政策,打造资源利用型项目;围绕光热、光伏等自然优势,做强做大做精,打造新能源开发项目;围绕古建筑遗址、百万亩天然牧场和巴木墩水库等旅游资源,联合周边景区,打造文化旅游创意项目;围绕骆驼圈子独特的区位和人文优势,重振驿站雄风,打造新疆重要的商贸物流集散中心项目。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篇三

环境,事关人们生活的质量,事关经济发展的全局。因此,一方面要精心施工,加强监管,搞好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的公路交通等级和通达程度,形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要进一步完善城镇、交通、通讯、水电、市场以及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宾馆接待、旅游休闲等建设。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我市的各种优势,在抓建设、促发展的同时,要搞好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形成综合环境效益,使我市成为生态环境更美、投资环境更优、人文环境更佳,客商纷至沓来、干部群众创业热情高涨、经济蓬勃发展的“热土”。

工业园区是推进工业化的有效载体,建设工业园区对促进工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一是要科学规划。规划是建设的龙头,是搞好园区建设的先决条件。要着眼于建成一个信息灵敏、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管理科学、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化工业园,又要将工业园的生产区与生活服务区公开,做到功能完善、布局合理,适应城市化的发展要求。二是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搞好园区的道路、水电、通讯、排污等设施建设,真正把“巢”筑好,才能引来“金凤凰“。三要与推进城市化结合起来,把工业园区作为城市的扩张,使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连动发展,使工业园不仅成为活力四射的工业经济龙头基地,也成为一片生机昂然的城市新区。努力营造客商招之能来、来之能留、留之能兴的良好环境。四是要增强经济活力,对园区内的企业要大力扶持,推动科技创新,不断涌现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是要清理有关吸引客商投资的政策、法规和文件,要制订通俗易懂,简单明了的招商引资宣传手册。二是要制订新、出台新的政策,并及时通过相关渠道向大家公布,使投资者能真正体会到我市的政策“优”在何处。三是要进一步放宽投资领域,鼓励创业者采取多种形式,嫁接、改造国有集体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和吸引客商参与基础设施以及城市公用设施、旅游场所的建设和经营,鼓励客商参与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用性事业建设。四是减轻企业负担,约束执法人员行为。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对招商引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以引进资金和技术,加快我市经济的发展。

城市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城市化蕴藏着无限的商机,城市形象也是经济增长点。因此,必须实施经营城市战略,运用经济手段向城市要效益,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一是规划设计要“佳”。规划设计是城市建设的龙头,这直接关系到一个城市的经济繁荣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要高起点、精工艺、创特色,搞好城市建设规划。二是建设理念要“精”。要反把城市当作艺术品来经营,始终坚持非精品不取、非精品不建的原则,围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主题,努力形成满城批绿、举目苍翠的城市生态环境。三是城市管理要“活”。要调整和完善社区管理,理顺关系,明确责任,下放权力,促进城市管理步入市场化轨道。城市管理有序了,居民的生活环境改善了,更能吸引客商前来观光、居住、投资、创业。

一是要加强对机关干部职工的教育,树立“服务企业就是发展经济”的观念,要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扶持服务力度。把帮扶企业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及领导干部身上,实行定位服务。不要只顾眼前利益,要有长远目光,勇于“舍小利求发展”。二是要加强便民服务大厅建设,优化工作方式,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三是要继续抓好对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的评议。要注意倾听企业、客商和群众的呼声,通过召开评议会、会后整改提高、发表电视公开承诺等形式,使部门和单位的服务工作能扬长避短,服务水平能更上一/:请记住我站域名/层楼。四是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地方保护主义,打破经济发展的桎梏,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塑造我县对外开放的新形象。

人是自然界最活跃的因素。我市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劳力资源、区位优势等,要发展经济,关键在人的运作;要让经济有活力,首先要让人有活力。因此,必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任人唯贤、勇于创造。要在注重引资的同时,搞好引“智”,以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大胆引进各种人才。要努力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

诚然,优化环境发展经济固然重要。但必须把经济发展的视觉投放到更加关注人类的生存条件、生存质量上来,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使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经济社会与自然环境协调发展,以推动__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篇四

为促进“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成果转化,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助推xx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xx相关部门深入xx各企业园区等地,听取了企业主管人员的相关意见和建议,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企业座谈会方式,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对各方面调研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形成此报告。

近年来,按照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精神和总体安排部署,我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建设,实施专项整治,强化督查考核,积极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营商环境明显好转。

(一)人才短缺。我镇调研组在调研时,多个企业反映现阶段存在“招工难”的问题。本地企业招工难,特别是招专业技术人才更难,本地人宁愿到上海、深圳、浙江等地区打工也不愿留在本地,外地人愿意进来的更少,且流动性强,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工缺乏已成为制约我镇民营企业发展的普遍问题。

再加上部分民营企业由于没有有效抵押物,也很难获得银行贷款,导致部分企业一时难以为继。

(一)强化政策支撑,破解企业发展难题。镇委、镇政府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文件及工作机制。

1、通过政策支持强化企业实体经济能力。相关部门为企业转发各项优惠政策,同时向上争取贷款资金申报。现阶段,我镇已为以意丰、中诚为首的8家企业申报了物资保供,其中意丰肉联加工(加工)集团有限公司和盘锦市中诚食品有限公司通过审核并已获批。

2、向企业推荐各银行机构创新型金融产品情况表。同时,组织企业参加了县里举办的政企座谈会、银企对接会,落实好并联审批、代办服务、包抓帮扶、银企对接、政企沟通等优化营商环境。

3、做好优惠扶持政策的兑现。安排专项资金落实骨于企业培育、纳税大户奖励、企业人才引进,知名品牌创建等激励措施,多途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4、鼓励企业参与“抖音推广交流会”、“创客中国”、“中小企业线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等活动。

(二)提升行政效能,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1、通过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办事流程,优化窗口服务,尽可能实现“让群众少跑路”的目标。

2、加强全程代办服务工作,按照企业代办、项目代办、民生代办、镇村代办等进行分类,由各代办责任单位牵头推进,形成了全程代办工作体系。

3、转发并鼓励企业利用“网上国网”线上渠道获得用电申报,从而提高硬伤效率。

4、转发“2020年工业互联网大会”邀请文件;

5、组织企业参加统计法培训。

(三)提高企业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1、协调疫情期间企业运输受阻问题、产品滞销问题;

2、指导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农民工返岗工作;

3、及时向企业通报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区域及调整情况;

4、指导企业做好防暴风、防台风、防汛抗旱工作。

(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工作

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

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篇五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实质就是要为经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在营造这个良好环境的过程中,政府作为营造主体,它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因此,正确界定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将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劣。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对国家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应具有的职责和功能,它揭示了政府在社会经济中的基本方向和基本作用,即回答了政府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问题。可以说,现实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决定政府职能的前提和依据。在目前开放和转型条件下,我国政府应具有哪些主要职能,取决于在开放和转型条件下社会经济会产生哪些主要问题,这是正确界定职能的前提。

(一)政府的基本职能

1、转型期秩序稀缺的一般规律,决定了供给秩序应成为政府重要的综合性职能

要建立市场经济,必须首先打破传统的“伦理经济”观念,树立新的“法理经济”观念。这样就必然引起人们反抗市场的逻辑,市场的发展就需要一个“合法化”的过程。同时,向市场经济转轨不仅要求改变道德标准和价值观,而且涉及资源和权力的再分配。它可能为某些人提供发展机会,而剥夺了另一些人的传统特权,也可能造成收入和财富的不平等,与现存的所有权、地位和权力不相配。这样就会引起社会冲突和政治的斗争,引起经济生活的混乱。而有混乱必缺少秩序。所以,在社会转型期,秩序的稀缺是一个一般规律。在我国,目前秩序的稀缺已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不正当竞争严重,信用的缺乏等等,都是秩序稀缺的不同表现。

在建立和维护秩序方面,政府应担负起不可推卸的责任。政府本身的强制力和再分配能力,使其自身在提供秩序的服务方面,能够实现规模效益,成为建立并维护与秩序有关的产权制度体系、市场法律体系和提供相应司法服务的最合适主体。但是,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必须要受到有效的监督。为了实现秩序的优化,政府在秩序建设中必须倡导一种法治精神,遵循法治精神管理市场,与秩序相关的政策措施的贯彻和实施必须被纳入法制轨道,政府调控和规制市场的权力应当受到合理制约,相关管理行为必须得到有效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

这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并完善一套综合性的社会创新机制。就是指由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和组织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以推动社会创新活动为目的的社会组织系统。它的基本功能是优化创新资源,协调社会的创新活动。因为我国大部分企业的创新能力低,政府可在为企业创新构筑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和基础设施方面,通过政策、法规、计划、项目、采购、财政金融、服务等多种形式,影响、引导与干预创新活动的方向与效率。在我国市场机制不完善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较弱的现状下,政府对技术创新的引导和扶持更是必要的。二是大力培育产业竞争力,加强产业政策的引导,促进支柱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对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由于国内市场发育不完善、产业结构成长度低下、技术水平落后、资金匮乏,单靠市场力量难以实现产业竞争力的迅速提升。因此,政府应该继续制定完善的产业政策体系,提出明确的发展规划、产业布局、规模标准、重点建设项目等,并以法律、法规等形式保证政策和规划的落实,建立和健全财政、税收、金融、外贸等与产业政策相配套的保障体系,推动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三是要把重视人力资本投资作为一项长期战略。我国虽然人力资源丰富,但在现实层面上,仍表现为潜在资源,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仍存在许多问题。为此,一方面必须加快我国人才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把人才真正确立为经济发展的“第一资源”。创新用人机制,建设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选择机制、淘汰机制。另一方面,要加大教育的投入,完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提倡终生教育等。

在我国,目前所面临的社会风险主要有高失业率所导致的社会风险、企业困境所产生的社会风险、地区差距拉大产生的社会风险、贫富分化导致的社会风险。针对各种类型的社会风险,政府一方面要加强对竞争的调控。另一方面,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体系。最主要的,就是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加快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保险基金的收缴和管理,壮大保障规模和能力;改革社会保险管理体制,提高管理现代化水平。还要注重提高政府处置社会风险的能力,尽量减少风险给社会所带来的损失。

4、转型期可能会产生严重的腐败问题,所以应把预防腐败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职能

腐败现象的产生与泛滥往往与社会转型有关。一系列的政治变化,使以往正常的社会政治制度和经济秩序受到冲击与破坏,不仅使原来隐蔽的腐败现象显现出来,而且迅速地传播与蔓延。目前,中国正属于世界上腐败程度比较严重的国家之一,从实际情况看,腐败已对中国社会经济造成重大损失,已成为中国最大的社会污染,并且,腐败意识正成为青年一代的一种自觉意识,已成为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一大障碍。为此政府应把反腐败和预防腐败确定为转型期的一项重要职能性任务,应常抓不懈。

结合上述政府的职能界定,我们发现,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由于政府职能转变的不“到位”,直接造成一些“缺位”、“错位”、“越位”现象的发生。

(一)规范、监管市场秩序的力度不够

首先是各种市场法规的制定不完善,既没有形成一个健全的市场规范体系,也欠缺一定的应变性,难以适应变化了的市场状况;其次,在执行已有的法规时执法不严,这既有政府公共行政能力低下的原因,更重要的是政府执法意识和观念的缺失;再次,地方政府对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地方保护主义放任自流,甚至同流合污,极大地阻碍了我国统一市场体系的建立。

(二)政府对微观经济特别是对企业的直接干预依然过多

一方面由于政府的经济职能转变没有到位,政府的利益还没有从企业经营中退出;另一方面在于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尚未形成,政府角色还未明晰。有些政府职能仍旧采取直接干预的方式对企业进行控制。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政府对于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批、企业领导人的任免等关键问题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直接阻碍了企业真正成长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微观经济主体,使企业改革始终停滞不前,政府职能也迟迟不能切实转换到位。

(三)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滞后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的投融资管理职能侧重于对投融资活动进行微观控制。在市场经济体制需要政府对投融资进行宏观调控的时候,我们的相关部门仍然习惯于用过去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难以适应当前投融资市场的要求。在我国投融资领域的许多层面,政府通常依然是投融资的主体。这种主体的单一性与我国投融资市场的蓬勃发展对主体多元化的要求相矛盾,产生了许多弊端,直接阻碍我国投融资市场的良性发展。

(四)一些政府部门出现利益集团化和非公共机构化倾向

根据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历次机构改革都力求使政府部门从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专业经济事务中脱身出来,转向对经济事务的宏观管理。但在这一过程中,一些政府部门出现了利益集团化和非公共机构倾向。在面对国家利益、公民利益和部门利益的时候,它们选择维护和不断增进本部门的利益。与此同时,这些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职能弱化,甚至导致整个部门乃至行业的体制性腐败。社会公共权力沦为谋取个别部门和行业特殊利益的工具。

(五)依法行政的统一性和透明度不高

这具体表现在:一是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约束性法律规范始终未能很好地建立起来;二是政府的行政立法缺乏敏感性,特别是对市场经济的变化缺少应变性,这使得政府的行政法规经常滞后于发展迅速的市场;三是由于以往政府各部门的'职能存在着交叉,以及存在于立法体系中的各机关缺乏在立法方面的协调,造成有些法律规范相互矛盾,让市场主体无所适从的后果。同时,我国的政府行政管理基本上还是一种自为行政、封闭行政,缺乏对社会和公民的开放性和透明度。这一点在日益追求知情权等民主权利的网络时代更显得落后于时代潮流。

上面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造成了政府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服务缺位、角色错位、职权越位”现象。造成政府服务缺位的主要原因是职能部门的条块分割。如工商、技术监督、食品医药监督、税务等部门均为条条管理,地方政府统一协调的难度非常大。在角色错位问题上的表现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政府及职能部门行政不作为,没有利益的事不愿意管;一类是行政违法,摆不正位置,不该管的却去管或该管的乱管,审批项目过多、程序繁琐以及为了罚款和收费而执法等问题仍然存在。一个地方错位了,就给整体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市场选择企业,企业选择环境,环境是政府培育的。如果政府总找不准位置,经常发生错位现象,就是在破坏环境,也是在自损形象。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的权利和责任就是承担公共责任,尤其就业、社会保障、国民教育及公共卫生管理等,这些都是应该管的,而且一定要管好。对应由企业和中介组织管理的事情,政府一定不要干预。

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使政府职能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就必须处理好以下三方面的关系:

(1)宏观与投资的关系。综合与专业并存,是政府部门职能交叉重复的源头之一,也是扯皮的源头之一。改组后的宏观调控部门,不再是专业部门工作基础上的综合,也不是微观部门工作基础上的宏观,而是独立面向市场、面向社会的宏观调控。与此同时,还要实行政企分开的投资体制,改革传统的计划投资方式,把融资活动推向市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

(2)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实行政企分开,管行业不管企业。政府主要管行业的规划、政策、法规,行业组织则对企业进行约束和内部协调。

(3)市场与执法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市场的主体,企业的主要目标是盈利,投入以求回报,但必须遵循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则。政府应当促进市场发育和完善,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查处非法行为,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执法应与办市场分开,这样,执法监督才具有公开性与权威性。

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要力求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继续改进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方式,更加重视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二是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要通过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特别要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三是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决策责任制度,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四是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政府的组织和管理,及时把政府决策、服务程序、办事方法向社会公布,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要实行办事公开制度。

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这就要求所有政府工作人员都要坚持依法办事,学会并善于依法处理经济社会事务。行政权力应当依据法律,行政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机关违法同样应当承担责任。要改革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要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水平直接影响行政执法效果,关乎群众利益,关乎政府形象。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严格依法行政,减少行政干预。政府部门要充当市场竞争的“裁判员”,消除“长官意志”,依法行政,制止滥用权力,特别是对非公有制企业妄加干预,以及办事拖拉、相互推诿、刁难卡压和“三乱”等现象。

——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服务体系。要改变政府对企业的指挥、命令式的管制型管理,应当增强“服务也是管理”的意识,把管制型管理变为服务型管理。

——改革审批制度,创造公平环境。目前政府仍然保留了一些本来可以市场化操作的审批权,如土地、矿产、河沙、水资源的开发权,城市供水、环卫、公交线路的经营权等,使一些有“背景”和“关系”的企业能跑到批文和项目,而许多非公有制企业则被拒之门外。

——开放融资渠道,解决资金困难。应当制定非公有制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进行资信评估,建立信用担保体系,为非公有制企业融资创造良好条件。

——理顺管理关系,避免政出多门。建议在县(市)设立非公有制企业管理局或中小企业管理局,具体负责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调研、规划、协调、服务、引导和监督。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篇六

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计划,近日,对我区部分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就我区的行政审批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如下报告: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工作方案。制定下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提出“3个支撑、16项专项行动”,细化了25项改革任务,我局也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十条意见》(鲁政办字〔2019〕149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标先进、流程再造”的部署进行了充分落实。

(一)扎实推进简政放权工作。一方面,强化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及下放。2016年以来,共分10批次动态调整我区行政权力事项,共调整、取消、承接落实618项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下放区级行政权力事项40项。另一方面,扎实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2018年12月,我区在全市率先一次性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硬抽人、抽硬人”原则,划转业务骨干47人,划转24个单位的176项行政权力事项。对所有审批事项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压缩,审批办理时限平均提速66%,业务最高提速达95%,审批流程压缩一半以上。

(二)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关于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的实施意见》,对同时涉及多层次、多部门的检查事项,实现一次性联合检查,全面推行跨部门“随机抽查”。27个区直部门全部制定出台了监管制度和办法,建立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领域分别建立随机抽查标准,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全面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一是制定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和服务标准。2018年底向社会公布我区40个部门单位“一次办好”事项清单1289项,其中,行政权力“一次办好”事项1019项、公共服务“一次办好”事项270项,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全覆盖。二是强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支撑。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全区一网通办率达86.36%。着力推行“不打烊”自助服务和智能服务,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三是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优化企业开办行动,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全面优化开办流程,实现了1个小时完成从企业注册登记到公章刻制、税务和社保登记全流程。推进不动产转移登记“一次办好”,整合不动产和税务窗口联合办公,真正实现了“一窗受理、一次办结”,半小时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定了《河东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现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最长控制在73个工作日以内,精简类工程建设项目控制在24个工作日以内。推进工业标准厂房建设,推动全区节约集约用地再上新台阶。截至2018年底,全区已建成标准化厂房38.8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33万平方米的任务。全面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清理无谓证明,调整取消了27项证明和盖章类材料。组建沂蒙红色志愿服务队伍,构建三级代办服务体系,为企业群众提供“保姆式”代办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全面取消材料复印件,实行证照免费邮、材料免费印。

(四)大力开展流程再造。重点实施“4×4”系统工程,突出“一门全办、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网通办”四大环节,聚焦“营商环境、民生服务、监管效率、制度创新”四大领域,健全“你提我改、帮办代办、无权否决、动态优化”四项机制,着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四减”行动,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办理”审批改革。在全市率先推行“告知承诺制”,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出版物经营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等9项审批事项通过施行告知承诺制代替现场审核。制定印发《河东区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办目录》,集中推出首批83项政务服务事项可“容缺受理”,各类容缺材料117条。

(一)部门压力传导不够。召开了“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工作安排和任务分解,但压力传导不够,没有一抓到底,盯紧盯死。2018年省里组织营商环境评价,我区综合成绩列全省第48名,未进入第一梯队。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个别部门单位抓改革工作的恒心和韧劲不足,对“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工作的艰巨性认识不足,有懈怠情绪,未及时跟上改革步伐,窗口工作作风不扎实、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仍时有发生。部门间工作不平衡,个别部门单位对“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进工作考虑企业群众需求不够,思想不够解放、改革不够积极。受场所、专网等因素影响,人社、医保等部门一直未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集中三到位”没有完全落实。

(二)行政审批服务创新不足。一是思想不够解放,与发达地区相比,个别部门及人员在行政审批制度创新及流程再造方面思想不解放,改革创新意识不足,根据上级出台文件抓贯彻落实较多,创造性、突破性开展工作较少。二是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局囿于条条框框,不敢打破常规先行先试。比如,天津港保税区对环评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环节取消现场勘察,值得我们借鉴。三是流程还不够优化,个别审批事项存在互为前置现象,影响了行政审批效率。比如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涉及到市场监管、教育、住建消防等上级部门规章、规定互为前置,导致办事群众办事多头跑。四是对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的监管不到位。中介机构业务主管部门缺少约束中介机构服务时限的有效抓手,虽然通过一系列改革,政府部门提供审批的时限不断压缩,但是审批全流程的时间压缩不明显,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不强。

(三)便民服务标准不高。一是“店小二”意识树立的不牢,没有真正做到换位思考,不能真正从办事群众角度考虑问题。比如,群众反映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停车难问题,还没有系统解决。二是服务标准还不高,满足于办成事,缺乏精细化、个性化服务。三是个别基层单位受限于机构改革思维,对于行政审批服务局下放、委托的事项不敢接、不愿接。区里委托下放的40项审批服务事项,各镇街承接的还不到位。四是基层信息化建设相对薄弱,在窗口、柜台设置、信息化设备以及便民服务设施的配备上与发达地区相比还需大力提升。基层便民服务及代办服务工作人员,大多为镇(街)及村居(社区)人员兼任,与发达地区通过面向社会招聘辅助人员从事基层便民服务工作相比,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四)审批与监管衔接不畅。审批与监管难以有效衔接,审批与监管责任划分边界不清。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后,将原来一个部门的审批监管职责一分为二,审批和监管原本在一个部门进行的内循环转变为两个部门间的外循环,申请人在审批环节的行为由谁负责监管存在盲区。比如,法律规定吊销行政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发证机关却没有行政处罚权,行业主管部门有行政处罚权却不是发证机关,因而对这类行为的处罚职责难以确认。

(五)信息化智能化支撑不足。一是自助服务建设起步晚,刚在区级全面推开,没有延伸到镇街。二是宣传发力不到位,全程网办率虽然达到86.36%,但办事群众很少通过网上办理,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使用率不高。三是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滞后,人口、法人单位、电子证照等重点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还没有落到实处,制约办事效率。

(六)信息系统孤岛现象依然存在。一是纵向信息不顺畅。由于省市地方数据平台之间未全面实现数据共享,导致相关部门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需要重复录入相关信息,费事费力,影响群众的办事效率。二是横向信息不顺畅。目前有些部门建有各自的信息系统,而这些系统之间往往互不相容,导致“信息孤岛”的存在,造成资源浪费。比如,原市场监管局的企业注册系统、食药监部门的食品类许可证系统尚不能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的无缝对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批效率的提升。三是政务服务平台不够优化,与南方发达地区相比,我们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用性、稳定性、人性化不足。

行政审批工作已经向纵深推进,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是当今社会一个永恒课题,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只有树立营商环境的创新意识,才能适应新形势,实现营商环境的提升。

(一)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各项工作。在抓好面上改革推进尤其是省推进“一次办好”十大专项行动工作落实的基础上,针对各责任单位在落实“一次办好”、优化环节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前置审批、信息共享、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实行责任认领,将问题和整改通知书面交由各责任单位,进行限期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同时,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研究制定衔接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业务指导及培训,尽快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一站快办,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力抓好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按照“审管分离、权责一致”的原则,厘清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权责边界,加强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审管互动、双向反馈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三)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抓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在新建政务服务中心基础上,完善24小时自助服务区,深入开展“不打烊”服务。向镇街、村居延伸自助服务终端,探索开展掌上智能审批,让群众享受到“指尖办事”的速度。密切配合市级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无差别“一窗受理”系统等专项系统开发工作,抓好事项上网运行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列入重点督查内容,实行“定时、定标、定量”的跟踪督办机制,综合运用督察督办、明察暗访等方式,全程跟踪评估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拓宽监督投诉渠道,对交办、协办事项落实不力,甚至出现推诿扯皮,久推不办的责任单位,由区委督查考核服务中心进行重点督查,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行为,导致改革进度滞后甚至停滞的,由区纪委监委实行问责,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

人大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范文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篇七

李克强总理提出“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促进经济增长、拉动社会就业、提高居民收入等方面作用重大。我局于2019年5月份开展了营商环境专题调研,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调查相结合,深入了解企业代表、个体工商户代表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形成该调研报告。

20xx年以来,按照省、市委和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为增强全市发展竞争力、加速追赶超越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领导重视,组织保障有力。一是围绕行政效能提升和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完善政策制度。2017年以来,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成立“最多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开展“政银合作”深化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工作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组织保障机构,从而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召开了工作动员大会。我局将优化营商环境列为头等大事,召开了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各县区也相继召开了动员大会,全市上下进一步凝聚了共识,明确了任务,夯实了责任。

(二)多措并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相关科室采取多种措施,精简权力事项,简化办事程序,着力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政务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一是推进“放管服”改革。2016年以来,先后多次组织梳理公布部门“最多跑一次”事项。同时,启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创建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实施方案及进度计划表,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全力推动服务标准化。二是大力推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成立了“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政务服务办公室,涉及项目审批和市场准入及监管行政部门审批科人员、事项向政务中心集中,我局审批科已入驻市政务中心,原食药、质检等部门的审批科到位。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30项(大项)。三是推进政务服务新模式。利用微信、微博qq及手机app等媒介对外发布政务服务办事信息,加快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网络化、智慧化水平。四是开展名称自主申报试点工作。办事群众通过电脑等工具自主选择申请的名称、经营范围和行业,极大的方便了办事群众。

(三)对标时限,优化审批流程。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和时限,在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能上下功夫,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登记非常快捷。我局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简易注销登记和“证照分离”等改革。市县三级企业名称库和禁、限用字词库全面向社会开放,实现同一登记机关名称预先核准与设立登记合并办理,0.5个工作日办结。对符合条件的未开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推进多渠道办理注册登记。开通了“政银合作”平台,在银行网点为新设立企业提供注册登记、账户开立、网上银行、结算等服务便利的“一站式”综合服务。申请人可以通过微信、网上办事大厅、政务大厅等途径办理营业执照。缩短公章刻制时间,可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章刻制。优化开户流程。企业开办和注销都较为便利,1-5月,全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1148户。二是办理许可时间大幅压缩。通过完善窗口建设,推出预约办理、上门办理等举措,简化许可审批环节平均办理时限15天。

(一)私营企业、个体户用工难招工难问题突出。主要因城市区位因素、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遍存在招工难、缺少技工、服务人员缺乏、人员跳槽频繁等问题。市区一般服务行业难以提供高薪水、高待遇,往往招不来、留不住青年服务人员和中高级管理人员,聘用人员老龄化严重,本地招工人员普遍不能满足行业所需的业务知识、服务水平要求。

(二)私营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存在。一是贷款门槛高、融资成本高、贷款渠道少、小额贷款手续繁杂等,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比较突出。二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因自身利益驱使,在抵押物评估等方面委托并指定第三方评估机构,形成了行业垄断,造成评估费用高、服务水平降低、银行之间互不认可的问题,增加了企业融资成本。三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融资产品推介、企业还贷提醒等方面服务不到位,企业融资便利度有待提高。

(三)部门履行承诺落实不足。一是部分职能部门审批事项还比较繁杂,机关内部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效率不高,在办证办照方面效率不高,不能按照承诺的办理期限予以办结,企业重复跑路办事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部门之间还存在“信息壁垒”,在企业评定、资质审查、办证办照等方面沟通衔接不到位,给企业办事增加了困难。三是部分政府部门在外包工程项目方面合同履约率低,存在拖欠企业工程款的现象,导致企业回款不及时,间接造成了农民工工资拖欠、企业信用受损等一系列问题的产生,为企业正常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四)部门服务保障力度不够。一是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民营企业和个体商户还存在认识不到的盲区,在商品质量保证、查货验货等方面缺乏法律意识,容易造成经营损失和名誉损失。二是企业商户权益保障不到位。主要在消费争议调解中,存在对消费者的倾向性维权,在依法维权、保障企业商户正当权益上做的不够。三是在法治纠纷解决面前,向政府职能部门沟通难、咨询难,反映和解决问题的渠道不够畅通。四是在行业从业人员知识培训、法律法规宣传、行业规则宣传方面不够深入。

(一)加快推进民营经济总量扩张。一是优化准入环境。商事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内容,要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更大力度减少行政审批,大力推进“证照分离”“先照后证”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全面建立“一次办好机制”,不断创新便利化的服务措施。二是调动发展力量。一方面出台人才引进的“一揽子”优惠政策,加大市校合作,大力引进和留住青年人才、管理人才;另一方面要千方百计引进外商,把项目、资金、企业引进来,促进全市民营经济新一轮大发展。三是激发发展活力。学习借鉴发达地区集群经济的经验,大力发展小商品大市场、小企业大协作、小资本大聚集的生产经营模式,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小商户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连接起来,带动产业格局转变升级。

(二)加快培植民营企业骨干群体。一是重点培植规模企业。用发展的眼光加大对成长型企业的扶持力度,从资金、技术、人才、项目、信贷、电力、土地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扶持成长型民营企业进一步扩大投资、壮大发展规模和提升综合竞争力。二是切实打造企业品牌。在巩固和提升现有品牌的基础上,支持一些前景好的民营企业通过向大企业、大集团挂靠或联合的方式,实行连锁经营和一体化管理,加速品牌和资本聚集。

(三)加快构建市场主体和政府部门沟通平台。一是创新载体和形式,大力发挥市个私协会、消费者委员会等社团组织的服务职能,为民营经济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之间搭建桥梁,强化社团组织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和谏言作用,保障政府行为和政府决策有效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二是着力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孤岛效应”,进一步畅通协调联系渠道,提高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不断缩短办事服务周期和提高服务水平。三是配套出台人才引进机制、激励机制和公共服务保障机制,着力解决人才“留不住”的问题,加大对专业技能人才的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荣誉感和归属感,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四)加快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一是优化企业服务环境。围绕民营企业、个体户融资难、征地难、招工难、办证难等突出问题,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制定和落实具体方案举措,加快推进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建设。二是优化法治信用环境。树立“无事不扰”的监管理念,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认证、评级、披露制度,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坚决打击制假售假、偷税漏税、欺行霸市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坚决用好部门执法权力,推进依法行政,使绝大多数合法经营、规范经营的民营企业能够顺利成长。三是优化人文环境。借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打造魅力眉山,进一步推进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杜绝城市中不文明、污染环境的行为,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和市民整体素质,全面打造适于营商创业、生态宜居的城区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篇八

根据市政府《**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部署要求,为增强省会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建设现代化省会城市步伐,切实解决全市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培养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社会文化,我局按照“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佳”的思路,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分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促进商务营商环境明显改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市商务局高度重视营商环境整治工作,按照部署要求,成立了以常志卷局长任组长、局各位领导任副组长、局所有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营商环境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营商环境整治的组织、推进、督导等工作。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市政府《2017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石办发〔2017〕2号)和《**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石政办传[2017]3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市营商环境整治的重点任务分工,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印发了《**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石政办传〔2017〕35号)和《市商务局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内容责任分工》,细化并明确了6个方面14项52条整治内容具体责任分工,明确了责任处室和领导。以此作为推进营商环境整治的抓手,扎实推进工作向纵深发展。

为扎实推进营商环境整治,我们采取了如下项举措:一是创新工作模式,建立工作平台。在局门户网站开辟了“**市商务局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专题”栏目,设置了“通知公告”、“政策文件”、“工作方案”、“工作动态”和“投诉建议反馈”5个板块,并及时充实各板块内容。以此作为推我局进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的载体和问题晾晒的窗口,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二是建立实行“周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了市商务局营商环境整治重点工作责任分解任务推行“周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工作动态信息。三是及时反馈交办问题。依据国家和省、市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积极研究解决市营商环境整治组交办的问题事项,分别与问题反映企业进行了沟通答复,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市营商环境整治组进行了反馈。四是明确了“三步走”工作方法:第一步,由局“营商环境整治办”汇总梳理意见建议,经局领导审定后交责任处室(单位)办理;第二步,由责任处室(单位)主动与企业沟通联系,进一步了解意见建议的具体内容,依法依规制定解决措施和答复意见;第三步,责任处室(单位)及时将解决措施和答复意见反馈给企业,企业如不满意,继续改进或再深入解释说明,直到企业满意为止。

开发区方面。积极推进开发区的经济发展,协助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市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考核办法》。全市开发区“四项改革”基本完成,在全省冀开办发(2017)8号文通报中,我市居全省前列。

商贸经济方面。组织15家商贸服务企业举行创建文明城市专题座谈,同时为营商环境整治献计献策。大力开展打折促销、文化演艺、健身休闲、生态旅游等各类活动,居民夜间消费日趋活跃,效果显著。参与夜经济延时企业达118家,惠及居民300余万人次。

信用建设方面。健全了信用领导机构,及时更新了商务方面数据信息,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建立完善整发型赔偿、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等改革措施推进,今年共更新录入**商务局行政许可信息30条,行政处罚信息3条,未出现商务诚信领域失信的突出事件。

招商引资方面。5月10日,成功举办了“打造**全国现代商贸物流中心城市北京推介会”,本次活动邀请到北京市有关领导、全国商贸流通领域有关专家及我市有关商贸、物流企业负责人300余人参会,会上推介项目48个,签约17个,涉及金额881亿元;针对推介会后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已着手起草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商贸流通工作及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等方面的协调沟通机制,特别是研究制定针对疏解北京非首功能、吸引京津商户迁入我市的.具体扶持政策措施。

会展业发展方面。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会展业发展环境,重点加大对本地品牌展会、引进知名展会等的培育和扶持,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市会展业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以下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为举办政府性展会提供了规范和遵循。

市场监管方面。全面落实“随机”抽查机制,积极开展以成品油市场整治为重点的商务领域专项执法行动行政处罚信息均第一时间内在局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栏和市社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同时做好了“12312”商务举报投诉咨询热线受理,今年共受理商务领域举报投诉5起,为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商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审批和办事程序等方面的咨询服务17起。

服务企业方面。积极安排走访,妥善解决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如:鹿泉区**双剑工具有限公司反映前一时期,当地政府在该公司进出货物的必经道路上设置了限高杆,致使大型货运车辆无法出入该厂区,为企业增加了物流成本。我们第一时间与鹿泉区商务局沟通,本着“为企业服务”的原则,共同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并报请该区主管领导,快速协调鹿泉区公安交管部门,将限高杆调整至道路其他位置,为该企业解决了生产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得到了企业的赞誉。同时,我局还积极组织博深工具、河北辰邦集团等企业参加“泰国投资贸易机遇(河北)推介会”和冀台经济合作活动,组织河北斯博思、河北慧日、华数信息技术等5家企业参加第五届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推动与境内外企业对接,帮助深入拓展市场、扩大影响。

我们将继续按照法治的思维和方式,坚持“为企业和市场主体服务”的原则,把营商环境整治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同时结合“双问计”工作,持续关注企业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跟进、随时解答企业后续提出的问题,积极发挥商务职能作用,努力为市场主体服好务。同时,以**市“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为契机,充实完善商务局“三项制度”内容,进一步深化改革、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不断完善商务法治制度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商务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篇九

营商环境是指伴随企业活动整个过程(包括从开办、营运到结束的各环节)的各种周围境况和条件的总和,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改革和对外开放众多领域的系统工程,包含政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才环境等多方面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我市认真贯彻中央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行动安排,为更好的助力我市营商环境优化发展,市政协将“优化营商环境”列为2019年度主席会议协商议题,从5月份开始,周雪辉副主席带领课题组,采取登门拜访、会议座谈、协商讨论等方式深入园区和企业,以及赴长沙、湘潭、呼和浩特等城市开展调研,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一)政策环境方面

近年来,我市针对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企业发展、吸引用好高层次人才等方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加快建成“互联网+政务服务”四级联动建设实施方案》、《株洲市建设工程项目“三测合一”实施办法(试行)》、《株洲市“交房即交证”实施办法》、株洲市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方案》、《关于建立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绿色通道”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株洲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十条意见》、《株洲市温暖企业行动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快园区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30条措施》、《株洲市高层次子女入学就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株洲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办法》等各项政策,从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推进人才发展环境建设等方面深入推进,进一步落实优化了营商环境各项举措。

(二)政务环境方面

一是9成事项“最多跑一次”。我市2018年“最多跑一次”事项1181项,占比95.3%。二是开办企业“三天即办结”。将企业开办必备环节精简为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3个环节,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三是商事登记“一件事一次办”。我市2018年公布了涉及13个部门的共28个开办企业“一件事”清单,深入推进集中化行政审批和流程整合优化。四是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通过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审图、测绘和验收,企业少提供了65-70%的资料,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需50个工作日,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需70个工作日。五是测绘验收“三测合一”。将地籍测量、规划测量和房产测绘“三测合一”,测量经费节省费用30%,工期缩短50%。六是新建楼盘“交房即交证”。通过“取消一批”、“后置一批”、“承诺一批”等办法,实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交付使用的同时,向购房者交付商品房分户证。七是审批服务“一网可通办”。建设“智慧株洲”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横向覆盖所有市级审批服务事项,纵向对接省级数据交换平台。

(三)人才环境方面

一是提升人才服务质量。建设市县两级可直接拎包入住人才公寓1595套;缩短人才公积金缴存时限,提升购房贷款额度至60万元;为172名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高层次人才发放个人贡献奖励575万余元;安排53名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二是引导优质教育资源来株合作办学。引进南雅实验中学和长郡中学来株办学。株洲南雅实验中学2018年已招收初中生700人,高中生300人;长郡中学2019年秋季即将开始招生。三是落实人才引进政策。2018年引进省级科技创新人才23人,招聘博士115人,硕士1497人,为20多名高层次人才配偶推荐安排就业。四是搭建各类平台载体服务人才。2018年全市新增3家省重点实验室、6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达10家,技术创新平台达309家,示范性众创空间达25个。五是助力培养名家名匠。积极选送人才参评高层次人才计划,2人成功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鼓励企业培养技能人才,建立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培训晋级补贴资助制度,实施人才培养项目100多个,举办了中国制造2025、新兴产业人才、科技成果转化等培训班,培训各类人才3000多人次,2018年新增中级专技人才1146人,高级专技人才1000余人。

(四)市场环境方面

一是降费降率方面。降低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入,针对小微企业开展普惠性税收减免。2019年前4个月,全市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2.8亿元,新增减税7.58亿元,1.44万户企业享受增值税降率优惠、5.68万户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政策、10.26万纳税人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优惠。二是金融信贷方面。推出了株洲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贷”业务,确定了422家白名单企业,引导金融机构为115家白名单企业提供了3.94亿元贷款。推进动力产业、醴陵陶瓷等重点产业特色贷款业务,人民银行近年来针对三大动力产业累计融资超100亿元,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三个月不到的时间为15家陶瓷企业发放贷款1.24亿元。建立了拟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组织举办了“基金走进株洲”等活动,搭建资本与企业对接平台,拓宽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实现撮合融资9883万。三是降低企业成本方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由20%降为19%,2018年为全市6678家参保单位减负11094万元。2018年全市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下调了四次。累计降低8.6分/千瓦时,累计降幅达11%。2019年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将再降低10%,全市预计将有13万多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受益。

虽然株洲市通过这几年的努力,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惠企政策难以精准发力

一是惠企政策干货不多。对近年国家、省市出台的500多个政策文件进行分析,发现真正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用地难、用工难等方面的政策干货不多。惠企政策互联互通机制尚未有效融合,各项惠企政策散落于各职能部门,难以全面收集和精准推送,部分企业仍未享受到政策红利。二是惠企政策措施不够精准。不少惠企政策在制定过程中没有充分论证和征求意见,存在政策内容不合理、不符合企业实情的问题,例如为充分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我市出了不少的补贴政策,但依然有很多企业反映引进人才难、留住人才难,其中有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现在很多人才补贴政策还是唯文凭、唯学历而论,而大多数企业真正需要的是有经验、能做事的技术骨干,政策和企业需求间仍存在错位现象。又比如自2019年5月1日起,应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要求,养老、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较之前有所降低,但缴费基数上调了,企业对降税减费的效果“无感”。国有、民营企业政策享受有差别,如同样做工业地产项目,国有平台的开发公司能享受为期八年的税收返还,用以扶持国有平台公司建设园区,而民营企业就享受不了此项政策支持。持续扩大的降税减费规模,短期内势必造成税费减收,与地方政府对税收收入的较高预期存在矛盾,操作中陷入两难境地,压力很大。三是责任主体担当不够。从国家到地方各种惠企政策频繁发布,涉及简政放权、减税降费、鼓励自主创新等多个措施,且大多都分门别类将责任落实到各个部门,但政策发布后,很多责任单位并没有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造成了很多惠企政策无法落实,企业的获得感不强。

(二)金融服务政策落地难

缺乏完整的政策配套支持体系,如放宽信贷条件,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落实尽职免责措施尚未完善等等,造成基层信贷人员“不会贷、不敢贷、不愿贷”。地方金融创新能力不强,主要是农商行、村镇银行等地方金融法人机构资本金偏小,资产规模不大,抗风险能力较弱,且严重缺乏创新研发人员。地方政府诚信体系建设还相对滞后,信用信息整合规集难,且互联互通共享存在壁垒,部门之间信息孤岛的现象普遍存在,政银企之间的信用信息无法共享,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贷支持。

尤其是面对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现有金融体系还不能有效提供充足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还不能形成推动中小企业脱困发展的支撑力量。以风险补偿基金为例,尽管“@贷”业务引导信贷支持的良好局面初步形成,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风险补偿基金整体规模偏小。目前基金规模仅7000万元,部分贷款需求较大的区域1:10的杠杆比例已经用满,无法撬动辖内企业的新增信贷投放。二是合作担保公司收费偏高。由于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暂未建立,只能选取商业化运营的担保公司进行合作,此类公司由于受母公司营业收入、利润等绩效考核影响,不得不收取2个点以上的担保费率。三是配套引导机制有待加强。小微信贷业务风险高、收益低,金融机构不愿贷、不敢贷的现状依然存在,在风险补偿机制以外,政策性担保、贷款贴息、尽职免责、财政性存款奖励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还不够完善,无法协同发挥最大效应,缓解融资难等问题。

(三)并联行政审批仍有很大空间

并联审批中涉及的部门包括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税务局、公安局等10多个部门,但前置项目的审批部门层级各不相同,有的在市行政部门审批,有的在省级行政部门审批,因审批层级的不同,极大的制约并联审批制度发挥其提高审批效率的作用,难以满足并联审批制度的时限要求。同时并联审批的网络待健全,部门之间资源、信息不共享,“信息孤岛”现象仍然存在。

(四)人才短缺制约经济发展

株洲市处于产业转型升级期,对于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急为迫切。一方面,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存量不足。虽然加大了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但受工作环境、待遇水平、成长预期、人才政策、子女教育等诸多因素制约,高层次人才的流失现象比较严重,仅中车株洲所8家优势企业自2016年以来,就流失了1000多名中高级技术人才。另一方面,急需人才增量受限。一流人才和高校毕业生大都愿意留在一线城市、发达地区和省会城市工作。企业反映,招录名校或紧俏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比较困难,招聘部分优势专业的技术人员也比较困难。此外,职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的技能型人才,外流严重,不能满足株洲企业的需求,实用操作型人才缺口较大。

(五)营商环境监管体系仍需完善

一是没有专用的营商环境监督投诉渠道。我市有电话热线或网络的各类投诉渠道,但并没有专用的营商环境专用监督投诉电话或渠道,营商环境相关的问题投诉由于涉及部门较多、复杂性较强,没有专人受理会导致问题解决周期增长。二是职能部门营商环境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三是部分行业领域监管职责不明晰,行业监管存在模糊地带以及权责不一的情况。四是跨部门营商环境协同监管效能较低。尽管我市推进加强部门间、各层级间联动监管,但整体的协同监管效能仍然不高,未真正形成营商环境协同监管、联动执法的“协同作战”局面。

(一)优化政务服务体系

1.进一步简政放权,再造政务服务平台。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推动权力向基层下放。清理行政审批中的中介机构服务事项,取缔法律法规之外的中介服务事项,各部门不得随意要求提供前置中介服务或提供中介服务材料。进一步优化再造政务服务平台,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无缝衔接,坚决打破信息壁垒,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下大力气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各业务系统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最大程度做到“最多跑一次”,实现各级各类审批服务事项“一点登录、一号认证、一网通办”。大力发扬担当精神,创造性落实国家政策。

2.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捷高效化建设。深化商事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等举措,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三测合一”的基础上,延伸整个建设阶段的“多测合一”,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深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从减程序、减时间、减费用三个方面巩固“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借鉴学习部分一线城市施行的不见面办公模式(待审批文件直接进行网络流转),让报告提交者能清楚了解到文件审批的进程或是需要补充完善的资料,加速行政审批的速度,杜绝“延而不议、议而不决、决而不办”的现象。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

3.提升服务效率,建立问责机制。一是精简规范审批事项。深入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流程再造工作,切实做到简化事项、简化资料、简化流程,实行首办责任、限时办结。对紧急、重点的项目开“绿色通道”特事特办;进一步提升项目开工、出口退税、医保卡结算、工程款结算等事项的速度,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强化监督问责机制,设立专门的投诉受理平台,开通电话、网络投诉“直接车”。逐步构建政府效能评价指标体系,对行政审批、行政服务的全过程加强监控。建立健全进驻部门、人员、事项的考核评价管理机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党政班子绩效考核依据,推动政务服务环境持续改善。根据已经量化的绩效考核指标批分排名,定时发布,让每一个环节置于阳光之下,将自由裁量的空间压缩到最小,倒逼审批部门优化审批流程。将用户评价机制置于政务服务中,让用户对所接受的服务质量、服务流程、服务态度进行评价,提高民众对于政务服务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4.以履行承诺为手段,提升政府公信力。一是加快落实支持营商环境及经济发展的政策、各级政府招商引资的承诺(如土地出让、税收减免、鼓励奖励、用工用人等),兑现政府、国企、央企拖欠企业的账款,提升企业对政府的信心。建议由相关部门开展专题调研,收集和核实对企业优惠政策未落实、账款拖欠等问题,统一协调解决,限期兑现政策、给付账款。二是建立和完善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依法依规补偿的救济机制。落实“促进营商环境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各部门联席会议,商议和解决营商环境发展中的各类问题。

(二)强化金融服务体系

1.加大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规模和信贷投放力度。加快建立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完善投贷保补机制,发挥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产业扶持作用,提升民营企业金融获得率。融资担保平台充分发挥资金量大、运作成熟的优势,加大对县区市支持力度,帮助县区市做大做强担保机构、建立健全企业担保体系,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和解决融资难题。建立政府性融资性担保公司。以“聚焦支农支小主业,坚持保本微利运行”为原则,建立配套的绩效考核和工作运行机制,降低担保费率至1个点以下,切实优化小微三农担保业务。

2.推进金融创新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支持金融企业发展壮大,创新服务产品,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全天候、全方位、一站式金融服务,满足各类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充分拓宽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抵质押范围,引入知识产权、商标、动产、土地使用权、应收账款等质押品种,积极向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发放中长期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对贸易背景真实的实体经济采取信贷资金闭环监管,鼓励无抵押无担保的信贷支持,努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等问题。

3.加大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贷”业务的支持力度。一是建议建立由分管副市长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株洲市中支、株洲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为成员单位,定期研究解决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贷”业务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配套机制协同等问题。二是扩大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规模。建议市财政增加3000万元将市本级基金规模扩大至5000万元,各县市区根据各自辖区内企业“@贷”总量规模适当增加基金投入,达到1:10比例上限则相应补充基金。三是建立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补充长效机制。建议对获得“@贷”支持的企业实行动态跟踪,年末对“@贷”业务绩效进行评估,将企业税收较上年增加部分的市级留存部分滚动进入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建立基金长效补充机制。

(三)健全公共服务体系

1.加速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四级联动建设。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市域全覆盖,结合全国统一事项目录,全面梳理办事流程,加速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四级联动建设,抢抓后5g、区块链技术机遇,实现事项全流程全市域标准化办理、运行全过程标准化监督,提升系统便民化、共享应用水平,实现“一网受理、四端协同”(pc、移动、自助、窗口),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省市县乡四级联运建设。

推动构建企业信息数据库与政策信息数据库互联互通机制,确保各项民营企业扶持政策落地落实。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等新模式发展,让偏远地区和基层群众能够分享优质公共服务。建立健全“政府扶持枢纽平台—平台聚合服务中介—中介集合服务机构—企业集体受益发展”的运行机制,形成“主体丰富、功能完善、机制健全、体系完整”的产业服务平台体系。大力引进一批管理咨询、高端培训、工业设计、国际贸易、科技金融等高端服务平台,积极建设智能制造推进中心、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等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

2.切实改善生活居住教育医疗等环境。采取各种措施,在加大对企业集中区的生活设施投入的同时,还要引导优质的房地产业、商业、文化体育产业、旅游休闲产业、养老业等向企业集中区或集中区周边发展,使该地区的人居环境更优美,人们的生活更便利,生活成本有一定程度降低,生活质量有较大幅度提高,激发人们强烈的株洲主人翁意识。要加大对企业集中区的交通设施的改造力度,提供更多更便利的交通工具,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加快工矿区和城区的高度融合。进一步加强教育资源和医疗资源的投入。优先考虑在企业集中区建立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医疗资源。引导教育部门、医疗部门将一部分优质资源向企业和企业的职工倾斜。建议将一部分学位按企业对地方的贡献力度以分指标的形式交给企业自行安排使用,提高企业的自主性,真正为企业和企业职工解决后顾之忧。

3.以诚留人给予企业和人才更多的人文关怀。虽然市区两级都出台了人才激励政策,但这远远不够。对于中高端人才,入职时薪酬待遇是一个重要的考量指标,但并非决定性因素。论财政实力,株洲还是吃饭财政,不可能与发达地区相提并论;论区位优势,株洲的交通枢纽地位在被逐渐取代,论人文环境,株洲与长沙还有相当的距离。因此,在用诚意留人这方面更要下工夫,可以建立人才档案,及时更新,安排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进行专门服务,及时了解中高端人才所思、所为,当好贴心保姆,以最大的诚意留住人才。同时要配合企业最大限度为人才提供良好的创业平台和良好的人居环境,提高其获得感。

(四)深化市场服务体系

1.市场发展环境要“补缺”。一是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按照国家部署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最大化赋予市场主体主动权。二是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再取消、降低和放开一批经营服务性收费,做到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全面推进依清单收费。继续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完善乱收费举报投诉机制。三是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行动。加快建设城市以及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推进通关流程“去繁就简”,压缩集装箱进出口环节成本。四是加强创新市场的监管模式。一要继续推进信用监管。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扩大联合惩戒备忘录覆盖领域。二要大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推进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避免交叉重复或留空白死角。三要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行业、区域的分类监管,健全随机抽查与传统监管协同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2.惠企政策要适时打“补丁”。目前各级出台的各类惠企政策,已基本形成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体系,有力地改善了民营企业贡献与待遇不匹配的状况,让民营企业逐步有了“是自己人”“主人翁”的感受,但在惠企政策制定时,难以做到全面,具体且长期适用,建议对市一级出台的惠企政策,根据企业发展实际要求进行适当的修订。一是在人才政策汇总完善民营企业人才评定机制,坚持突出能力、实绩和贡献的评价导向,克服唯文凭、唯职称等评价倾向,对学历低、职称低但在优秀企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关键人物,设立“关键技术人才”、“杰出管理人才”奖,享受人才优惠政策;二是建立惠企政策修订机制,每年由市非公有经济领导小组组织一次政策修订专题调研,提出修订建议,按法定程序组织修订。惠企政策文件中明确的有关责任单位,要对文件中的相关条款落实负责。一要对条款中的原则性、方向性意见提出实施细则或具体标准和办法;二要及时了解执行过程,汇总企业的诉求;三要向市非公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修订建议,保证政策有效落地。

3.企业用好政策要“补课”。针对当前惠企政策落地过程中,存在企业、政府冷热不均的情况,政府力度很大,企业感受不深。建议要在企业主动研究政策、对接政策、用好政策方面,为企业补课。一是发挥协会的作用,政府定期向各商协会发布政策信息并组织专项培训,培训一批商协会政策辅导员。商协会政策辅导员根据各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帮助企业对接相关政策执行部门,为企业一对一服务,逐条落实政策。市政府每年对落实惠企政策好的优秀单位和优秀辅导员给予表扬奖励;二是发挥工商联(总商会)的牵头组织作用,由市工商联(总商会)牵头组织各商协会和民营企业,对接政策、宣传政策、反馈政策落实情况,提出工作建议;三是一个窗口发布政策,市政府门户网站负责收集各级惠企政策,定期发布,做到不管东西南北风,惠企政策一网通。

(五)完善人才服务体系

1.要在创新引领人才上更加精细化。坚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大力实施顶尖人才引领、领军人才集聚、紧缺人才倍增、企业家人才提升、高技能人才支撑五大人才工程,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优势产业优先发展的思路,以“3+5+2”产业为重点,优化升级“人才30条”,既要引导人才向轨道交通、通用航空等新兴优势产业集聚,打造一批优势产业人才链。还要拓展人才引进宽度,加大对管理、金融等社科人才的引进力度。既要重视人才的引进,也要重视“存量人才”享受优惠扶持政策的问题。要围绕优势产业、重大项目、重点学科发展需求,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广泛开展人才战略合作和人才服务合作,柔性引进用好院士专家等智力资源。要加快职教科技园建设,要深入推进校企业合作,构建协同育人模式。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扩大科技特派员选派规模,加大综合配套支持力度,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市直各部门形成合力,提供有力支持,抓好“智汇醴陵、才涌乡村”全省柔性引才用才示范试点建设,推运建立湘赣边区乡村人才振兴示范带。

2.要在优化服务上更加人性化。结合推进“只跑一次改革”,依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株洲人才网,积极与国内知名人才服务平台开展合作,开设“人才需求、项目申报、生活服务、信息发布”等信息化服务项目,为各类用人主体和广大人才提供高效便捷服务。落实党委联系服务专家人才制度,加强对优秀人才的凝聚。落实核心专家优待待遇,精心组织好优秀专家休假、健康体检、理论研修、专利资助等工作,发挥核心专家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发挥人才服务窗口作用,帮助人才解决住房保障、医疗保健、子女教育、家属就业等现实问题,让人才有更多获得感。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3.要在制度机制上更加体系化。构建“一把手”抓人才工作机制。建立党委(党组)定期研究人才工作制度、党委常委会听取人才工作汇报制度。推动县市区强化投入保障,充实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完善人才工作领导运行机制,健全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明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政策、力量和资源统筹,健全科学决策、分工协作、沟通协调、督促落实机制。强化人才目标考核机制。将人才工作列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的重要内容,建立人才工作专项述职考评制度,健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好目标责任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盟政务服务局:

根据盟政务服务局《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旗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服务局

1.着力强化政务服务能力建设

一是加快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和功能升级。在硬件配备方面,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实体大厅规范化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旗内现有政务服务大厅资源整合工作,合理优化政务服务大厅布局,配备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和便民设施。在软件建设方面,强化政务服务人员配置,通过人才引进、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完善驻厅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出台奖励惩戒举措,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将“一事跑多窗”变为“一窗办多事”,逐步实现“一窗通办”。

二是优化政务服务方式。大力提高服务效能,协调组织各部门抓紧认领和编制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制定统一的审批服务事项编码、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和时限,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制作易看易懂、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持续开展审批项目流程再造和并联审批,大力推行“简要件、压时限、缩流程”,力争年内实现进厅审批事项精简幅度和办理时限均压缩30%以上。同时蒙文翻译同步推进。创新便民利企服务方式,协调各部门根据机构改革和因新设、承接、取消、调整等情况,抓紧梳理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实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探索推行绿色通道、容缺后补、预约办理、延时错时等多种服务。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按照“部门许可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大厅集中,审批事项网上办理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目标要求,持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厅集中办理、充分授权。目前,我旗只有12个职能部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且大部分审批事项授权不到位,仍存在两头跑的现象。构建旗、苏木镇(场)、嘎查(村)三级政务服务一体化服务模式,探索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推动更多的公共服务事项向基层下沉。

三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按照国家、自治区、盟行署对公共资源工作的改革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推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将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出让全部纳入交易平台交易。

2.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两大平台建设

一是深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推广。按照自治区、盟行署工作和时间要求,协调组织各部门争分夺秒地认领项目并实时录入事项库等工作,为后续工作奠定基础。将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办理,争取年内实现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

二是推进政务服务公共支撑一体化。按照全旗政务服务“一张网”的总目标,扩展网络覆盖范围,实现政务服务网络一体化;依托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解决用户在不同地区和部门平台重复注册、重复认证、重复登录等问题;依托统一电子印章系统,规范电子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加快推进各类证照、证明、批文、鉴定报告等事项全过程电子化,实现全旗电子证照一体化。

三是推动政务服务保障一体化。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的防护。加快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与“互联网+监管”平台、政民互动平台融合对接,畅通网上咨询投诉渠道,及时解决政务服务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

3.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情况。为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按照“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凡是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凡是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凡是要求开具证明的单位能够通过内部调查或信息共享等方式办理的一律取消、凡是可以通过互联网等自助方式开具的一律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原则,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同时,根据实际清理情况,重新调整公布了旗本级行政许可证明事项清单,全旗行政许可证明事项37项、减少5项。为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对旗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涉及的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审查和确认,并根据实际调整了旗本级行政许可证明事项清单,确定公布行政许可证明事项37项、涉及13个行政审批部门,减少了8项。为进一步加快实现“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的目标,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锡林郭勒政务服务平台”录入事项材料清单梳理工作的通知》(蓝审改办发〔2018〕3号),对行政许可实施清单中材料清单“证明”“复印件”“相关”“其他”等字样进行了规范。特别针对盟大数据局梳理的我旗仍有14个部门133项行政许可事项月320个材料中含有“复印件、相关及其他”字样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改,安排旗编办(审改办)专人负责,与问题部门就问题事项一一进行核对、修改。

4.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情况。依据重新梳理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一步清理规范涉及行政审批的各类认证、评估、审图、代理、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一律取消。对已取消的中央、自治区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证明材料,监督各有关部门落实到位,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联合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对保留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整治行动,协调各审批部门建立健全公平竞争机制,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严禁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企业选择中介服务机构,破除中介服务垄断。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各苏木镇(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第一发言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二是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从决策到执行全过程向社会公布。

三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着力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放管服”改革领域信息公开,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细化财政信息公开。

四是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协调全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并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

6.推进政务外网有关工作

一是推进尚未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的政务部门和苏木镇(场)的接入及宽带扩容工作,实现旗、苏木镇(场)、嘎查村(社区)三级网络纵横覆盖,为做好一体化政务服务提供网络支撑。

二是加大对旗政务网络中心机房内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积极采取有效技术管理措施,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做好等级保护测评,保障全旗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

三是甄别本级在建大数据应用系统,积极协调将业务系统集约到盟大数据云中心,为我旗节省信息资源系统建设成本。

7.积极履行“放管服”综合组组长单位职责

一是积极发挥全旗“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职责,根据工作分工实际,协调政府办调整了全旗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暨深化“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下设了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五个专题工作组和综合协调组、法治组、督查组三个保障工作组。

二是经协调,以旗委、政府文件印发了《正蓝旗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将“放管服”改革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等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三是协调政府分管领导,带领14相关部门负责人赴盟政务服务局、大数据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察哈尔社区实地考察学习,考察结束后立即召开了全旗深化“放管服”改革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听取了旗政务服务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住建局、市监局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对全旗“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四是协调各工作组和专题组,积极跟踪了解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等,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定期不定期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及困难、问题等,全力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

(二)发改委

1.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根据正蓝旗人民政府蓝政办发(2019)71号《关于成立正蓝旗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我委牵头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激励创业创新方面和配合精简行政审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工作。在优化营商工作中,推进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整顿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促进民间投资,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提升服务质量效率。结合自身职能,不断强化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规范正蓝旗招商引资工作流程,加强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招商服务机制,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落实好国家、自治区、盟出台的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继续强化一企一策、“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工作机制”的推进方式,加强对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通过组织一对一专项对接、部门联席会议、开辟便捷合规的通道等方式,协助企业办理和完善项目手续,做到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推进项目快落地、快开工、快投产,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2.在线审批平台进展情况

在精简行政审批和深化商事制度方面。根据《中共正蓝委员会正蓝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正蓝旗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的通知》要求,我委已实现了在线审批、备案业务全覆盖,全面实行“一网受理、同步办理、限时办结、互抄互告、信息公开、全程监督、便捷高效”的网上联合审批模式。自2016年6月底我委所有审批项目通过在线审批办理,审批人员已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便民大厅,涉及表格下载、示范文本、办事指南等全部放置在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发改委窗口,办事指南中描述了事项名称、受理机关、申报条件、事项类型、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受理时间、办理形式、办理地点、取证方式、办理网址。

窗口办理业务时,由办事人员及时主动出示一次性告知(办事指南)材料。对备案要求材料不齐的,窗口出具材料补正单,并说明事项重要环节和注意事项,经办人签字负责。如申请事项不合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截止目前通过在线审批共办结项目220个,其中备案类项目164项,审批类项目56项。办理项目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加油站改造、旅游基础设施等项目上。截止目前所办理的在线审批事项均在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内完成。目前从各类办理情况来看,由于政府投资项目各项手续都由部门单位具体经办,熟悉工作流程,出现问题易协调,审批程序、环节、时限都较规范,办理相对顺畅。而企业投资项目尤其是民营企业由于业主大多不熟悉政策依据、审批环节所需要备件短缺,在审核过程中简单的追求快捷,往往多次予以解释、补充完善资料,才能履行审批备案手续。

3.全面推进激励创业创新工作

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业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持续转换。主要是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研机构经费、改革创新、新兴产业、推动主体创新的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项目资金支持。

(三)自然资源局

1.加强组织领导。正蓝旗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工作,根据上级部门及旗委政府要求,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安排“放管服”改革工作,各股室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对涉及的行政审批许可项目认真梳理,梳理内容包括行政审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期限等,梳理后未保留的审批环节一律不再继续实施。并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促进各类审批服务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

2.农用地转用报批工作

农用地转用报批以前从开始组件到拿到自治区土地批复时间较长,现在经过优化,我局组件时间缩短至15个工作日,盟自然资源局审查环节缩短至15个工作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批缩短至15个工作日,补证时间也缩短到10个工作日内。农用地转用报批中“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缴纳通知书”和“建设用地批复”实现电子政务平台打印,无需再到厅领取。

3.建设用地审批工作:

主要包括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和划拨,经过优化流程,办理时间也有缩减,主要体现在:用地单位申请用地时,我局用途管制开发利用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及测量单位一同现场踏勘,保证了项目用地规划、退红线等一次性现场告知,减少用地单位多次跑路,缩短前期供地时间,出让土地价格评估时,我局要求评估公司由过去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备案;同时在交地方面大大缩短了交地时间,由过去的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7日内现场交地,缩短至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当日交地。

4.规划许可工作

目前我局规划行许可共有五项,分别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用户在办理以上许可证时,无需提供在办理用地手续时已提供的必备材料(如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用地测绘宗地图、发改委立项文件、相关土地证明文件等),达到必备材料股室共享,大大缩减了办理时间。在项目开工时,我局会同住建局及测绘单位同时到场放线,避免企业重复到场,为项目开工缩短了时间,节约了费用。

企业和个人在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建设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等工作涉及多个股室和人员,为缩短办理时间,我局要求涉及股室要同时到场,避免企业和个人多跑路,重复提交资料,在局内会审时,由办事人员统一流转会签,为企业和个人节约了时间。

5.不动产登记工作

我旗不动产登记中心作为自治区试点,在“放管服”改革方面进一步优化流程缩短办证时间,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一是狠抓“六个”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正蓝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始终以“便民利民”为宗旨狠抓“六个”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一是建设文明窗口。建立了正蓝旗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制度,坚决杜绝“门能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工作作风,要求窗口人员热情服务,主动服务,让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二是建设贴心窗口。继续推行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同时,为促进企业发展,创新服务举措,把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旗域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积极发挥窗口服务作用,对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以优质快捷的创新服务,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三是建设透明窗口。公开登记依据、登记流程、收费标准,确保登记大厅登记流程、收费标准和规章制度等及时公开上墙,登记窗口标识清晰。认真落实国家微小企业免收登记费政策,对正蓝旗境内符合小微企业优惠的企业登记费全部减免,切实减轻企业不动产登记中的经济负担。四是建设效率窗口。优化办证流程,将申请、受理、初审、登簿、缮证、归档合并在一个窗口完成,精减审批环节,压缩办结时限,不断提高窗口办事效率。进一步加强登记人员业务素质培训,提高不动产登记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全面提升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水平。五是建设模范窗口。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蒙语服务窗口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以“树立党员示范行动典型、树立自然资源创新实干形象,树立自然资源人正气、担当、奉献精神”为宗旨,设立党员示范岗,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结合正蓝旗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设立“蒙语服务窗口”,通过此项服务措施的实施,既大大提升了正蓝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服务的形象,又真正的把为民排忧解难在开展实际工作中具体表现出来。六是建设标准窗口。规范窗口建设,统一要求,要求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群众业务时,要求统一着装,使用规范的文明服务用语;业务受理人员落实微笑服务,对群众态度认真、热情、耐心,严禁与群众发生争吵;窗口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向群众公示的办公时间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或提前结束工作。

二是加强职责数据整合,优化登记办证流程。正蓝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旗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将旗房地产管理办公室房屋交易职责划转至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屋登记、交易档案整体移交至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管理,避免了因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的职责交叉导致群众和企业办事“两头跑”现象。

按照现行的流程和窗口设置,正蓝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各项业务流转正常。房产交易职能划转至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优势也进一步显现出来,也正是存量房屋交易职能的划转,大大缩短了人民群众登记办证时限,现正蓝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买卖转移登记承诺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5—7个工作日办结发证,抵押登记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不超过3—5个工作日办结发证,查封、异议登记手续齐全即时办结。

三是积极探索“一窗受理”及“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科学配置窗口数量,积极推行不动产登记、税务、交易“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让企业和群众享受“一站式”便捷服务。积极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扎实开展“减证便民”服务。全面清理烦扰企业群众的“奇葩”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手续,不得要求企业群众提交任何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材料。积极探索发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功能,积极探索“外网申请、内网审核”等“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新模式,推动实体大厅向网上大厅延伸,打造“不打烊”的“正蓝旗数字不动产登记”,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做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实现“最多跑一次”。

(四)住建局

1.全面梳理和公开行政事项。根据盟住建局对涉及住建领域行政事项进行梳理,目前我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20项,行政确认事项3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检查事项29项,行政处罚64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

2.行政服务标准化。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跟踪服务等制度,并对服务时限、服务要求、责任追究等予以明确;所有行政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内容全部规范公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窗口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有需要的材料,达到“一份办事指南,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工作目标。

3.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效率。对于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和前置条件,一律取消,对于确需保留的事项,要减少审批前置条件,并制定审批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做到清单以外无审批,通过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6月底前,将施工合同备案等事项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压缩至25个工作日内,竣工验收阶段压缩至40个工作日内;12月底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竣工验收阶段压缩至35个工作日内。商品房预售许可等行政许可证采取网上申请,企业提供要件齐全时,立即由业务人员审核,即时办结;审批通过后,通知企业自取或快递送到企业手中,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创造营商有利环境。

4.推行“联合审批”审批制度。对需要联合审批的项目,实行“一口受理,限时完成”,推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将消防、人防等设计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合并办理。由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组织全局多部门对项目同步开展审核,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住建qq群、微信群,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互相衔接,形成工作合力。由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督促各部门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单项验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备案登记,通过并联和提前预审提升服务效率。

5.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对社会广泛公开住建服务投诉电话:4231617,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坚决克服服务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6.优化水气暖报装流程。根据盟局《水气体暖包装专项行动方案》,推行“一站式”服务,从保障项目和用户使用需要出发,在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住建局相关股室和水气暖企业提前介入,实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水气暖等多图联审。同时,将水气暖报装关口移到获得施工许可前,水气暖设施与工程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审图、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

(五)市场监督管理局

1.全面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一是积极实行“多证整合、一照一码”改革工作,减少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落实注册登记窗口按照“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工作模式,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目前改革进行到“三十二证合一”。大力推行深化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改革,窗口实行“审核合一”制度,推行网上无纸电子化登记,零见面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截至目前,我旗登记注册企业1349户(其中私营1165户),注册资金121.8亿元;个体工商户7224户,出资10.9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606户,出资10.7亿元。受理企业、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业务254户,接待咨询人员500余人次。

二是有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今年以来全旗办理证照分离市场主体71户,取消企业注销纸质清税证明,认真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深入推进政银合作,银行代办企业营业执照,提供“一站式”免费代办服务与融资平台等创新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简化注销程序,减少申请材料和申请环节,创新服务方式,提高了注销登记效率,提高政府效能,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共办理简易注销企业77户。

2.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落实好“双随机”抽查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市监局的“两库”(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单库),严格按照自治区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全面落实“双告知”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先照后证”改革后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登记的同时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即当场告知企业办理相关许可证,并同步告知相关审批部门认领,做到及时告知企业和相关审批部门办理许可,实现“宽进”与“严管”无缝对接。积极开展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实行承诺3个工作日办结制度。2019年新设立企业112户,注册资本(金)6.44亿元。新设立个体工商户380户,注册资本(金)6198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16户,成员出资4290万元。

二是积极开展市场主体年报及年报信息公示和列入经营异常工作。加大宣传年报公示力度,通过打电话、短信、新闻媒体、发放宣传单、微信群等多种告知方式,指导企业及时进行年度报告公示。目前企业年报实报1001户,年报率81.58%。

三是推进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开展部门“双随机”抽查检查、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检查工作。与旗直单位26个部门签订了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备忘录。建立了涉企信息归集工作机制,通过公示系统归集涉企信息,把应用工作落到实处。归集涉企信息884条,其他部门行政许可信息598条,行政处罚信息171条。

3.积极服务全旗非公经济发展

充分发挥动产抵押登记职能,有效解决了企业资金周转不灵的难题,促进创业就业保持持续活力。今年已办理动产抵押登记9件,为企业融资2319万元。

(六)减税降费方面

1.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旗税务部门严格贯彻执行上级下发的关于减税降费的文件精神,召开党委会议、局务会安排部署减税降费工作,成立了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减税降费办公室,设立政策制定组、征收管理组、统计核算组、督察督办组和服务宣传组,明确和细化了各小组人员与职责,并建立了沟通机制和问题反馈机制,召开了减税降费工作督导推进会,建立了《减税降费工作督察督办明细台账》,有序推进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

二是旗税务部门成立了减税降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排查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向盟税务局报送排查整治工作监督检查情况。

三是着力强化宣传辅导工作质量,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举办纳税人学堂8次,参与税务人员88人次、参与企业人员361人次;微信群推送减税降费信息128条。同时,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完成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完成减税降费第一轮、第二轮宣传辅导,通过办税服务厅张贴海报、电子屏幕宣传、现场讲解等方式共计辅导纳税人1875户次,确保广大纳税人充分了解减税降费政策。

2.2019年1至6月减免税金情况

减免税金11648万元,同比增加170万元,增幅1.48%;其中增值税2408万元,同比增加753万元,增幅45.50%;企业所得税8101万元,同比减少358万元,减幅4.23%;个人所得税减免税金2万元,同比减少186万元,减幅98.94%;城建税减免税金145万元,同比增加57万元,增幅64.77%;房产税减免税金154万元,增加134万元,增幅670%;印花税17万元,同比增加8万元,增幅88.89%;土地使用税294万元,同比增加281万元,增幅2161.54%;车船税减免税金9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增幅28.57%;耕地占用税减免税金6万元,同比增加6万元;契税减免税金232万元,同比增加59万元,增幅34.10%;环保税减免税金119万元,同比增加56万元,增幅88.89%;非税收入减免税金129万元,同比增加45万元,增幅53.57%。总体减免税金增加原因为《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和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关于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的实施,其中,2018年起实施(2019年翘尾)政策和2019年小微企业普惠政策,2019年出台及翘尾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共计减免税金2661万元,减免10465户次。具体为:

(2)2018年到期后在2019年延续的减税政策。2018年到期后在2019年延续的减税政策减免税金1万元,减免户次1户次。

(3)2018年减税政策在2019年的翘尾减税。2018年减税政策在2019年的翘尾减免税金1460万元,减免户次6779户次。其中调整增值税税率减免税金624万元、调整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415万元、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56万元、其他减税政策减免税金366万元。

(4)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减免税金4万元,减免户次2户次。

(一)各职能部门对深化“放管服”改革认识不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性不强是制约工作的核心因素,部分单位没有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放管服”政策和举措,致使工作推进缓慢,没有创新和亮点。

(二)政务服务一体化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进程缓慢,录入事项和编制编制清单工作过程中,由于各部门的审批事项分布在部门内部多个科室,由不同人员负责,各部门普遍存在整体工作统筹推动不够和缺少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工作程序,致使在工作对接、审核的过程中费时费力。

(三)“三集中三到位”进展缓慢,审批事项进驻大厅不充分,审批窗口授权不到位。

(四)审批系统实现互联互通难度较大,短期内难以真正实现“一网通办”。

(一)持续推进清单标准化建设。8月底前在政府网站更新旗本级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加快推进部门审批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联通。“一网通办”是实现国务院“六个一”目标任务的唯一途径,积极推进解决“信息孤岛”“信息壁垒”问题,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目标。

(三)努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新建政务服务大厅工作(已召开书记办公会议,议定回购内蒙古雅都投资公司星级酒店项目作为正蓝旗政务服务业务用房,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进一步完善大厅功能,着力提升窗口人员服务水平。同时,积极推进“互联网十政务服务”工作,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

(四)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待新建政务服务大厅投入使用后,从严落实“部门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审批事项向网上办理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的工作目标。

(五)全面推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精简合并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提升相关部门网上应用和并联审批水平,强化企业网上申报。全面推进在建设工程领域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篇十

近年来,为全力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的目标任务顺利实施,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使我市的营商环境显著改善。据调查问卷统计,对我市的投资环境:较为满意的占9.5%,基本满意的占68%,一般的占22.5%。政策环境:对我市现行优惠政策认为有一定吸引力的占20.8%,与其它市地差不多的占50.9%,没有其它市地优惠的占28.3%。政务环境:对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认为很强的占17.9%,较强的占45.5%,一般的占36.6%。法治环境:对我市法治环境总体评价满意的占4.8%,基本满意的占90.5,不满意的占4.7%。配套设施及人文环境:满意的占12.7%,基本满意的占82.5%,不满意的占4.8%。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市营商环境整体向好。一是各项改革不断深化;二是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三是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四是涉企行为不断规范;五是机关作风不断转变。近年来,我市持续整顿作风整治环境,推进简政放权,整治了一批侵害市场主体和群众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目前,我市与自身过去相比成就很大,但与发达地区相比,与省内先进市地相比,与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我市的营商环境还有差距。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深化;二是政务环境有待改善;三是要素供给有待提高;四是政策落实有待到位;五是社会环境有待优化。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推动鹤岗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关键。要树立抓营商环境就是抓竞争力、抓生产力的意识,形成“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的共识,把营商环境作为一项“永不竣工的工程”,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全面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让市场主体满意,让人民群众高兴,使鹤岗真正成为创新创业和投资发展的首选地。为此,提出以下6点建议:

(一)进一步打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在鹤岗发展更“省心”。优化政务环境,关键在于简政放权,要通过减少行政干预,提升行政效能,降低企业生产和群众办事的成本,叫响“审批项目最少、程序最简、办理最快、费用最低、服务最优”的城市品牌。要坚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主抓手,按下“快进键”,减到不能再减,放到不能再放,通过简化事项、优化流程、规范管理,全力优化政务环境。对标先进地区,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推进审批流程再造、审批环节重组、审批业务整合、审批材料精简。进一步梳理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努力实现年底前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分批公布“办事不求人”事项,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并监督各相关部门执行,确保“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效。要牢固树立主动服务的责任意识,坚持便捷利民原则,为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把自己当成服务企业的“店小二”,提供“全天不打烊”的帮办环境,主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各种问题。要健全完善精准服务的工作机制,全面实施领办制、代办制和领导包扶责任制,积极推行领办、代办服务专业化,组建专门领办、代办服务队伍,设立总接件窗口,为企业投资和群众提供咨询、指导、无偿代办等服务。要建立全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完成与省政务服务平台资源共享服务中心的对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库、电子证照库目录等业务数据的汇聚,与省政务服务平台的实时交换。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二)进一步打造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在鹤岗发展更“舒心”。优化市场环境,关键在于一视同仁,要让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只要有利于创造社会财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都要放手发展;只要是合法致富、诚信经营,都要全力保护,真正让一切想创业、能创业的人找到广阔的创业空间。一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原则,对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产业和领域,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以“证照分离”“照后减证”为抓手,建立企业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许可相分离、审批与监管相适应的新型企业登记管理体制机制。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健全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使更多公共资源要素的流转和聚集由市场主导,剔除各种人为干扰。二是推动垄断行业服务改革。建议市有关部门牵头从严查处垄断行业包括消防等部门妨碍市场公平竞争如“四指定”等行为。三是不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整体规划,强化部门协同意识,**“九龙治水”局面。落实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坚持不懈打击制假贩假、低价倾销、逃税骗税、商业欺诈、恶意拖欠、逃废债务、侵犯知识产权等不法行为。打造“诚信鹤岗”,政府首先要作出表率,带头守信用、讲诚信。建议在全市开展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下决心清理兑现政府承诺,维护政府信誉。采取自上而下、下查一级、“一把手”负责的方法措施,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向企业有书面承诺而未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凡政府做出的承诺属合理合法或不合理合法的应明确主体及时限,坚决兑现,凡属合理不合法或不合理不合法的,要对企业和社会做好解释工作。

(三)进一步打造宽松优惠的政策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在鹤岗发展更“暖心”。优化政策环境,关键在于落地见效,要以市场主体期待和需求为导向,围绕**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和“痛点”,主动作为、精准施策,不看广告,看疗效,大力推进政策落地,让企业得到真正的实惠,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政策千万条,落实第一条。要打破“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清理违反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推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禁对企业征收“过头税”,避免因不当征税导致正常运行的企业停摆。清理、精简民间投资审批事项和涉企收费,规范中间环节、中介组织行为,加快推进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除依法依规须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一律取消工程建设中建筑企业的其他保证金。对采用有偿使用方式供应土地的,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土地,降低民营企业用地成本。全面清理货运车辆的各种收费、政府性集资、政府性基金和罚款项目,并向社会公示,清单以外的项目一律不许收费和罚款。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措施。通过清理转供电加价、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降低政府性基金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电价,落实国家电力直接交易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让企业实实在在享受到政策红利。

(四)进一步打造诚信法治的金融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在鹤岗发展更“顺心”。优化金融环境,关键在于银企合作,要通过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培育为企业服务的金融主体,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市场主体力度。要组织开展常态化的银企信息对接活动,解决资金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银行不能在企业经营状况好时“晴天送伞”,企业遇到困难时“雨天收伞”,既要锦上添花,更要雪中送炭。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把银行业绩考核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挂钩”的政策,解决不敢贷、不愿贷问题。发挥民营银行、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投资、股权和债券等融资渠道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债券、上市融资。完善企业转贷应急机制,引导银行类金融机构落实国家无还本续贷政策,解决民营企业续贷难问题,不能对民营企业断贷抽贷。对符合产业结构升级、有发展潜力的民营企业进行必要的财务救助。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能力建设,引导其增加小微企业的贷款担保。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正常、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提供担保服务或过桥资金,降低融资成本。切实解决“不敢贷、不愿贷、不能贷、不会贷”的问题。

(五)进一步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在鹤岗发展更“安心”。优化法治环境,关键在于依法行政,要从全市发展大局出发,准确把握“为”与“不为”的尺度,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多开“绿色通道”,少设“红灯卡口”,切实解决“越位”“缺位”的问题。要把尊重企业、帮助发展作为执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多服务、少“指导”;多支持,少干扰。必要的检查也要“打包”进行,必要的收费也要公开透明,必要的配合也要主动沟通、事先说明,最大限度地营造企业顺畅发展氛围。除依法依规外,一律不得实施定期检查,不得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该取消的要落实到位。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杜绝随意执法,并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权力痕迹管理,严防腐败。坚决纠正以权谋私、钱权交易、贪污贿赂、勒卡企业等违纪违法行为。在办理涉企案件时,依法慎用人身强制措施,不得随意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得随意冻结企业账号、查封企业账册,不得随意发布影响企业声誉的言论和报道,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对企业家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创业行为,只要不违反刑法规定,不得以犯罪论处,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民营经济纠纷,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

(六)进一步打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在鹤岗发展更“放心”。优化社会环境,关键在于整体氛围,要通过营造“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社会环境,让投资者、经营者在安全、稳定、和谐的条件下放心、放开、放胆地干事创业,真正做到创业安心,工作顺心,生活舒心。要补齐社会环境短板,建议我市明年全面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研究制定《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打造“投资到鹤岗、发展零障碍”营商品牌,全面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整体工作。要在解放思想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市场观念不强,服务意识不强,规则意识不强,创新意识不强,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加快从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中解放出来。要在正向激励上下功夫,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细化实施办法,规范容错纠错的具体情形、界定程序和保障措施,为干事者鼓劲、为担当着撑腰;进一步明确政商交往正负清单,构筑“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在监督问责上功夫,优化营商环境不能“雷声大雨点小”,要掀起“问责风暴”。对于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纠责,敢于动真碰硬,谁破坏鹤岗的营商环境,就摘谁的帽子、就调整谁的位子。决不能让少数“害群之马”损害鹤岗形象、贻误鹤岗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篇十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特别是xxx讲话精神,促进“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成果转化,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助推xx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xx相关部门深入xx各企业园区等地,听取了企业主管人员的相关意见和建议,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企业座谈会方式,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对各方面调研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形成此报告。

近年来,按照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精神和总体安排部署,我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建设,实施专项整治,强化督查考核,积极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营商环境明显好转。

(一)人才短缺。我镇调研组在调研时,多个企业反映现阶段存在“招工难”的问题。本地企业招工难,特别是招专业技术人才更难,本地人宁愿到上海、深圳、浙江等地区打工也不愿留在本地,外地人愿意进来的更少,且流动性强,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工缺乏已成为制约我镇民营企业发展的普遍问题。
(二)资金困难。我镇大多数民营企业规模较小、管理制度不健全,再加上今年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出现了资金断链、资金运转困难的问题;再加上部分民营企业由于没有有效抵押物,也很难获得银行贷款,导致部分企业一时难以为继。

(一)强化政策支撑,破解企业发展难题。镇委、镇政府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文件及工作机制。
1、通过政策支持强化企业实体经济能力。相关部门为企业转发各项优惠政策,同时向上争取贷款资金申报。现阶段,我镇已为以意丰、中诚为首的8家企业申报了物资保供,其中意丰肉联加工(加工)集团有限公司和盘锦市中诚食品有限公司通过审核并已获批。
2、向企业推荐各银行机构创新型金融产品情况表。同时,组织企业参加了县里举办的政企座谈会、银企对接会,落实好并联审批、代办服务、包抓帮扶、银企对接、政企沟通等优化营商环境。
3、做好优惠扶持政策的兑现。安排专项资金落实骨于企业培育、纳税大户奖励、企业人才引进,知名品牌创建等激励措施,多途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4、鼓励企业参与“抖音推广交流会”、“创客中国”、“中小企业线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等活动。
(二)提升行政效能,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1、通过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办事流程,优化窗口服务,尽可能实现“让群众少跑路”的目标。
2、加强全程代办服务工作,按照企业代办、项目代办、民生代办、镇村代办等进行分类,由各代办责任单位牵头推进,形成了全程代办工作体系。
3、转发并鼓励企业利用“网上国网”线上渠道获得用电申报,从而提高硬伤效率。
4、转发“2020年工业互联网大会”邀请文件;
5、组织企业参加统计法培训。
(三)提高企业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1、协调疫情期间企业运输受阻问题、产品滞销问题;
2、指导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农民工返岗工作;
3、及时向企业通报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区域及调整情况;
4、指导企业做好防暴风、防台风、防汛抗旱工作。
(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工作
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
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
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任务,
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沙岭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篇十二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今年来,**县将深化机关作风整顿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全县工作重要内容统筹安排,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四方面整治工作重点发力,以此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举全县之力达到机关作风明显好转、营商环境明显优化、发展动力明显释放、辐射功能明显提升、基层群众明显受益的良好效果。

,拟定出相应的工作清单,推进各项工作。三是强化作风建设。针对黄石电视台《查“六病”记者六问·**:市民之家成了娱乐之家》专题片,曝光揭丑出我县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后,县委、县政府第一时间召开了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暨作风建设动员会,安排部署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县委主要领导亲自动员,提出时间、任务、节点要求,并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推进。县直各部门相继召开了动员大会,全县上下进一步凝聚了共识,明确了任务,夯实了责任。

3个工作日办结。对符合条件的未开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推进多渠道办理注册登记。申请人可以通过政务大厅、**xapp、全程电子化三种途径办理营业执照。缩短公章刻制时间,可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章刻制。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全县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户,新增注册资金**亿元,占期末实有注册资本金的3.58%。市场主体总量同比增长20.11%,注册资金总资本同比增长20.66%,迎来了市场主体发展的开门红。二是不动产登记、纳税时间大幅压缩。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完善窗口建设,推出预约办理、上门办理等举措。今年起,在保证登记准确无误的前提下,县不动产登记局将转移登记、抵押、首次、预告预抵登记等由四审简化为三审;将注销、查封登记由二审简化为一审。不动产转移登记、首次登记由法定30个工作日缩短到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缩短到3个工作日;抵押登记缩短到5个工作日;注销登记、查封登记登记由1个工作日缩短到随办随结。目前,全县国地税基本实现税务业务“一厅通办”,纳税人平均办税时间、等候时间分别压缩至5分钟内、2分钟内。

二、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深化营商环境改革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当前政务服务工作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政务服务意识不强,行政审批效能有待提升。县市民之家是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平台,但由于目前部分进驻的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名义上进了中心,实际是还有“两头办理”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心功能作用的发挥。如,县人社局由于部分审批事项比较繁杂,业务联动性强,群众办事需要窗口科局两头跑路办事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部门电子政务水平不高,可在线办理的事项极为有限。如,县市监局目前的网办事项率不足10%,由于市监网办事项的服务宣传存在滞后,导致通过线上办理营业执照的渠道在群众中的知名度不高,网上推广率低,公共资源的社会效益不能充分显现。

(二)金融服务体系作用发挥不够,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调研中了解到中小企业最大的需求和困难就是融资问题。一是企业融资成本偏高。一方面,由于我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资本金偏小,需收取担保金2.15%、保证金5%,相当一部分企业认为通过中小企业担保贷款不划算;另一方面,县内各银行面向民营企业的放贷普遍收紧,出现了贷款利率提升、门槛提高等情况。目前,县内银行对企业的贷款利率在7%-8%之间,均高于基准利率4.3%,加上贷款的其他费用,企业实际贷款利息远远高于正常贷款利息。即便如此,有的企业由于条件受限,无法从银行贷出资金。二是融资机制不够灵活。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贷款的担保抵押方式较为单一,除开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能够将抵押物宽展为股权、经营权、机器设备、无形资产等方式外,各银行则对抵押担保物要求较高,主要以土地、厂房抵押为主。涉农企业无法将农业资源进行评估、融资贷款,多以自筹或民间借贷为主。同时,银行对企业发放的贷款都存在排他性,要求企业不得从其他银行贷款,进一步收窄了企业融资渠道。三是抵押贷款额度偏低。一方面,银行对抵押物评估价格普遍偏低,比如**县经济开发区企业的土地评级在3—4类,评估价格只有每亩12万元;另一方面,为进一步降低风险,银行实际放贷额度还会再打折扣,往往只有抵押物评估价值的40~50%。如祥云食品公司抵押评估****万元,实际贷款****万元;博艺农业评估**x多万元,实际贷款**万元。四是银企关系有待加强。**县内的银行对企业贷款限额1000万元,县担保公司参与的企业贷款限额**x万元,对企业法人贷款最高**x万元。一方面,银行贷款审批时间长、程序繁琐,且贷款周期基本都是一年,每年10月左右就要求资金回笼,增加了企业还款压力;另一方面,银行抽贷压贷随意性较大,往往在企业扩大生产、急需资金时提出抽贷要求,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困扰和压力,造成银企关系紧张。比如,20**年,**生产经营正常,产值从年初的**x多万,逐步增长到10月的近**x万,每月都实现盈利。因原材料紧俏且价格上涨,每月都需要大量现金购买原材料及周转,而银行却要求企业还贷,使企业有订单不敢接,陷入“等米下锅”的窘境。

(三)企业与政府沟通机制不健全,企业利益诉求缺乏有效反映途径。部分涉企政策、补助知晓度不高、程序繁琐、申请困难。加之我县劳务、法律、广告、设计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相对缺乏,且管理不够规范,收费不尽合理,也影响了企业发展。(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氛围不浓,少数部门存在本位思想。《关于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作风建设的工作方案》已于5月30日起施行,调研发现,各级各部门对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避而不谈或泛泛而论,既没有数据也没有实例,工作停留在开会、发文件上。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相比,干部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认识有限。部分镇场区和县直部门未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未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和统筹安排部署,未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副职领衔推进的工作机制,未对工作层层部署和量化分解工作任务,未层层传导压力,未建立联络员联系制度,导致对专班安排的工作不能及时认领和完成。与此同时,绝大多数镇(区)便民服务大厅只有人社和民政的服务事项在大厅办理,有的大厅虽挂有卫生计生、财政、残联、国土、农业、林业等吊牌,但没有进驻本部门的服务事项,也没有人员在窗口值守,群众办理相关业务仍需赴各站所。

三、几点建议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综合竞争力,对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加速追赶超越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改善和提升营商环境,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建议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行政效能提升,深入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加大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力度,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决策透明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依法主动公开涉企政策、信息,对市场主体主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及时答复。开展企业走访联系活动,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和信息服务,积极回应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大力培育、壮大中介服务行业,强化中介服务监管,规范中介服务标准、收费,营造服务高效、公平竞争、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

(三)加大检查督促力度,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健全服务企业专项督查、对破坏营商环境和侵害企业利益的督查问责、优化营商环境督查反馈等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将常态检查、随机抽查、年终督查相结合,创新督查方式,畅通投诉渠道,广纳民意,建立台账,落实责任,限时整改。严格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强化激励导向,制定配套奖励措施,对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与表彰奖励。严厉查处执行不力、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纪律松弛等行为,坚决消除各类隐性障碍和“潜规则”,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逐步实现我县政务环境、市场环境、设施环境、要素环境、社会环境、法治环境的全面优化提升,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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