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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内容(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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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内容(汇总8篇)
时间:2023-09-29 02:29:03     小编:温柔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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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内容篇一

(一)工作原则: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

(二)适用范围:台风、强热带风暴、暴雨、洪涝、地震及地质等因素引发的特大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等级划分标准按《xx县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x府办[200x]xx号)执行,其中一次性灾害造成的后果符合下列10项中的6项可列为特大自然灾害:

(一)受灾人口占镇属常住人口50%以上,并有10%以上受灾人口需要紧急转移安置;

(二)因灾死亡5人以上(地震灾害死亡50人以上);

(三)倒塌房屋占镇属房屋3%以上;

(四)损坏房屋占镇属房屋30%以上;

(五)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50%以上;

(六)损失粮食占镇属上一年粮食总产量30%以上;

(七)全镇交通瘫痪、通讯中断,停电2天或设施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

(八)7.0和7.0级以上严重破坏性地震;

(九)直接经济损失占镇属上一年国民经济总收入30%以上;

(十)造成省内较大影响。

发生特大自然灾害,镇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当地政府救灾,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

镇委宣传办:负责做好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镇党政办:负责重大救灾基建项目的审批上报,协调落实建设资金;做好救灾粮储备、调拨和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发布天气预报、警报,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服务。组织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鉴定工作。镇供电局:负责对损坏电力设施的恢复及电力调度工作,以确保灾区电力供应。

镇经济办:协调邮电、通信、电力、商业、物资、医药等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灾区物价监控,根据情况依法采取有关价格干预等措施,维护市场物价秩序;并运用价格调节基金等调控手段,维护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

镇中学、中心小学:负责组织指挥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镇派出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

镇民政办:组织、协调救灾工作;核定和报告全镇灾情;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负责困难灾民吃、穿、住、医等生活救助;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确保救灾款物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储备救助物资。

镇财政所:负责镇级财政救灾资金的预算安排、组织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对救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镇国土资源所:负责镇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界定地质灾害治理责任,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协助抢险救灾,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协调、指导和监督。

镇村镇办:负责城镇规划和工程建设的管理,制定各类房屋建筑及工程设施和市政工程建设的抗震设防标准,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设计施工等管理工作。

镇道班: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受灾中断的省道、镇道及内河航道的修复工作。

镇电信局:负责保障相关无线电通信业务频率的正常使用,对出现的有害无线电干扰予以查处。

镇水管所:承担镇“三防”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镇“三防”及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在抗御特大洪水期间对水库实施联合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储备抢险物资。承担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地震现场强余震监测,分析地震发展趋势,提出强余震防范对策,协调震区与邻镇的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现场地震灾害调查,确定地震烈度,灾害损失评估,提出救灾意见,参与制定震区恢复重建计划。

镇农业办:负责指导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做好灾区动物疫病监测和防疫工作。

镇卫生院: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监督和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镇广播站:负责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镇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驻xx部队和民兵预备役的抢险救灾工作。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协助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等工作。

(一)灾害预警。气象、水利、国土资源、地震等灾害预报部门及时发出预警,预测灾害将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威胁或损失。

(二)应急决策基本程序

1、有关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及时召集关人员初步研究判断灾害等级。属特大灾害的,及时向镇委、镇政府、镇“三防”总指挥部及分管镇领导报告,并通报镇武装部作战值班室,特大灾害救灾工作开始启动。

2、镇政府召开镇“三防”总指挥部或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经确定后由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实施,确保救灾款物迅速、及时到位。

2、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镇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或委托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工作。

3、工作组及时向镇政府汇报地方救灾工作情况,镇政府视灾情及救灾进展情况研究部署救灾复产和灾民救助工作。

4、视灾情需要,以镇政府名义向县政府报告灾情,申请给予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持。

(三)紧急救援行动

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受灾地区的干部和群众组成。重大灾害由镇武装部根据地方政府提出的支援需求,动用部队及民兵预备役兵力装备投入抢险救灾。必要时请求上级政府,争取兵力援助。镇卫生局和红十字会组织医疗队参加抢救伤病员。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抢修道路桥梁、电力设施和通信线路。

(四)转移安置行动

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组织转移安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紧急转移安置不受条件、范围及程序限制,直接由当地政府组织力量从速实施;边远地区或来不及报告政府的情况下,村委会或村委会干部应积极组织群众转移,并想方设法尽快报告当地政府。转移安置以就近、安全为原则,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临时安置与长期安置相结合,确保灾民吃、穿、住、医等必要生活条件得到妥善安排。

(五)有关事务处理

l、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保持正常社会秩序。

2、调查核实灾民受灾情况,按损失大小、困难程度、救助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逐级上报。

3、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4、维护灾区市场秩序,保持物价平稳,保障生活、生产物资供给。

5、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弘扬社会良好风尚。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救灾应急预案,明确在救灾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组织救援和转移安置灾民等工作要切合实际,详实具体,方便操作。要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紧急转移安置演练活动,增强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干部群众紧急反应能力。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内容篇二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我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对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1.2编制依据

《国务院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民政部《关于制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广东省自然灾害救济工作规定》、《广东省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和《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区政府主管,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4)依靠群众,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的台风、暴雨、干旱、风暴潮、严寒、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海啸、地震、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1自然灾害分类:我市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2自然灾害的分级。自然灾害分为特大自然灾害、大自然灾害、中等自然灾害和小自然灾害(见9.1《自然灾害分级标准》)。

3.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处置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指挥中心是其日常办事机构,依据市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参与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3.1.1成立深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副秘书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民政局、财政局、贸工局、发改局、国土房产局、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公安局、城管局、监察局、规划局、教育局、体育局、气象局等部门以及无委办、三防办、森林防火办等单位的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部署救灾应急准备措施;监督检查救灾应急工作人、财、物的落实情况;检查、指导区级救灾应急指挥工作;根据灾情派出救灾工作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决定请求中央和省的支援;研究解决救灾应急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3.1.2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在市民政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救灾工作的副局长担任。

办公室作为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草拟应急预案;汇总分析灾害信息,提供应急决策参考;负责向上级部门报灾;与有关部门共同核实灾害损失情况;负责管理避险场所,按要求及时予以开放,接收求助群众;负责管理救灾物资,发动社会捐赠;负责安置受灾人员生活,向灾民提供粮食、水、衣被等生活物资;负责处理死难人员尸体;负责起草向市政府及、省民政厅、民政部的申请救灾款物的申请报告;协调灾后重建,帮助恢复、重建倒塌、损毁的民房;请求其他部门支援等。

1.职责。负责救灾的总体协调;上报灾情;对外通报救灾情况,请求支援;对救灾提出建议;撰写救灾款物申请报告;协调灾后重建,帮助灾民恢复、重建倒塌、损毁房屋等。

2.组成人员。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市民政局财务审计处处长。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财务审计处、局办公室部分工作人员组成。由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牵头。

1.职责。管理救灾物资;组织社会捐赠;分发救灾物资。

2.组成人员。捐助中心主任、慈善会秘书长。由捐助

中心牵头。

1.职责。运输、保存、处理死难人员的尸体。

2.组成人员。市民政局殡改办主任和殡葬管理所所长,市民政局殡改办、殡葬管理所组成。由市民政局殡改办牵头。

1.主要职责。与应急指挥中心、灾害发生当地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核实灾害损失情况。

2.组成人员。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副处长、财审处副处长,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财审处部分人员组成。由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牵头。

各区政府设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及办事机构,负责本区灾害救助工作。

3.2应急救助现场指挥部

为提高处置效率,迅速展开工作,市、区民政部门可根据自然灾害处置环节要求,成立应急救助现场指挥部。应急救助现场指挥部可分别启动市、区总体应急预案规范的12个基本应急行动组。

3.3有关部门职责

市民政部门与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联络员制度,及时通报灾情,共同制定防灾减灾计划。

市气象局与市民政局建立重大灾害天气信息通报联络机制,提前做好防灾减灾和救助应急的准备。

市财政局建立救灾专项资金快速拨付机制,安排年度预算,保证救灾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卫生局及时对因灾死亡人员进行医学鉴定,出具死亡证明书;对避险场所进行消毒等。

市贸工局、发改局对救助物资的筹集给予协助。

教育局、体育局保证将列为避险中心的学校、体育场所及时对市民开放。

建设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参与灾后重建工作,做好解决划地、建设指导、规划等工作。

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供救灾专用频道。

其他相关部门依职责开展灾害救助工作。

4.1救灾资金保障

市民政局协同财政局等部门,根据深圳自然灾害状况、发展计划,按照国家预算法,拟定自然灾害救助预算方案。

4.1.1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市区财政安排救灾资金预算,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实施。

4.1.2市区财政部门应根据自然灾害救助预算方案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资金快速拨付机制,划拨专款,落实各项救灾物资、救灾装备等相关费用。

4.2救灾物资保障

市民政局会同市贸工局、发改局等部门,建立深圳市自然灾害救灾物资储备库,储备帐篷、衣、被、净水设备等救灾必备物资。

4.2.1民政部门通过购买、组织社会捐助等方式储存一批救灾应急物资;

4.2.3市民政局、贸工局、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应建立救助物资生产厂家名录,必要时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

4.3通信保障

科技信息局和无委会应保障通讯网络的畅通。自然灾害救助信息网络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合理组建灾害信息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通畅。

4.4救灾装备保障

市、区民政部门应根据深圳自然灾害救助实际需要,配备救灾专业装备及车辆、电脑、相机等相关基础设备。

5.1灾害预警预报

自然灾害的灾情预警预报是指气象、水文、海洋、地震、国土部门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人口、自然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对灾害可能影响的地区和人口数量等损失情况做出分析、评估和预警。

5.1.1气象、水利、地震监测部门发布的各类灾害性预报,预测灾害将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产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对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威胁,应向市应急指挥中心及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通报。

5.1.2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以及上级民政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结合地区的自然、地理、人口、经济等综合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灾害威胁的地区和人口数量做出预测,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5.2灾情信息管理

5.2.1灾情信息报告制度。

(1)区政府对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并于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向市应急指挥中心和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报,报告初步了解到的情况。对死亡10人以上或其他严重损失的重大灾害,应同时上报省民政厅和民政部。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区政府报告后,在2小时内完成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向市政府和省民政厅报告。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稳定之前,市、区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区民政局每天9时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10时前向省民政厅报告。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3)灾情核报。区民政局在灾情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区民政局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报省民政厅。

5.2.2灾情信息报告的内容。包括灾害的种类,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含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1)灾害损失情况包括以下指标: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绝收面积、毁坏耕地面积;倒塌房屋、损坏房屋、直接经济损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2)因灾需要救济情况包括以下指标:需口粮救济人口、需救济粮数量,需衣被救济人口、需救济衣被数量;需救济伤病人口;需恢复住房间数、需恢复住房户数。

(3)已救济情况包括以下指标:投亲靠友人口数量、借住房屋人口数量、搭建救灾帐篷和简易棚人口数量;已救济口粮人口、已安排口粮救济款、已安排救济粮数量,已救济衣被人口、已安排衣被救济款、已救济衣被数量,已救济伤病人口、已安排治病救济款,已安排恢复住房款、已恢复住房间数、已恢复住房户数。

5.2.3灾情核定

(1)市、区民政局参与调查评估工作,与农业、水务、国土资源、地震、气象、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共同核定灾害损失情况(损失情况主要包括5.2.2灾情信息报告的内容)。

(2)与有关部门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核实。

(3)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台帐和需政府救济人口台帐。区民政局在核定灾情后,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台帐和需政府救济人口名册,为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依据。

5.3预警救助信息的发布

5.3.1深圳市气象局及时发布台风、热带风暴、暴雨的预警信号。深圳市电视台根据不同的预警信号,公布民政部门开放的避险站、避寒、避暑场所(发布公告信息见附录)。

5.3.2市、区民政部门通过电视台、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发布转移安置灾民、实施社会捐助等事项。

5.4灾害预防救助机制

5.4.1我市气象部门发布黄色、红色台风预警信号或黑色暴雨预警信号时,开放全市避险站。

5.4.2气象部门发布黄色寒冷预警信号时开放市区救助站作为市民避寒中心;气象部门发布红色寒冷预警信号时开放市区救助站和社会福利中心作为市民避寒中心;气象部门发布黑色寒冷预警信号时开放市区救助站和福利中心、各街道敬老院作为市民避寒中心。

5.4.3气象部门发布红色高温预警信号时,开放市区救助站作为避暑场所。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我市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分三级:一级响应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或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组织指挥处置;二级响应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指挥处置;三级响应由自然灾害发生地的区政府组织指挥处置。

6.1三级响应

6.1.1启动条件:自然灾害损失情况为中等自然灾害和小自然灾害等级。

6.1.2启动程序。预警或灾害发生,由区政府根据自然灾害发生情况启动三级响应程序。

6.1.3响应措施

自然灾害发生地所在区政府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应在事发后15分钟内启动以本辖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区政府负责实施各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灾情,对初步判定属于重大或特别重大级别的自然灾害,应在事发30分钟内报告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救灾工作,并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办公室全体人员返回工作岗位,24小时值班。

(2)汇总灾情快报,按时上报市政府和省民政厅。

(3)24小时内派人前往受灾区域,指导核实灾情。

(4)综合分析灾情后,或应区政府请求,提出市级救助工作意见,安排和协调市级应急行动组提供救助。

6.1.4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政府决定三级响应终止,并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6.2二级响应

6.2.1启动条件:我市发生自然灾害时,灾害损失达到大自然灾害等级。

6.2.2启动程序。预警或灾害发生,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启动二级响应程序的建议,报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及时启动。

6.2.3响应措施。

在三级响应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以下措施:

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和各应急行动小组返回工作岗位,24小时值班;汇总灾情快报,按时上报市政府、省民政厅;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前往受灾区域,与受灾区领导共同指挥现场救灾工作。

(2)相关单位采取的救助措施

市财政局:拨付自然灾害救助专款300万元以下,经办公室申请,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批, 300万元以上,由办公室做出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市贸工局、发展改革局:应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要求,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紧急调拨救灾物资。

市国土房产局、城管局:预警机制启动后,开放庇护场所。

6.2.4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副组长(民政局局长),决定二级响应终止。

6.3一级响应

6.3.1启动条件:我市发生的自然灾害损失情况达到特大自然灾害等级。

6.3.2启动程序:预警或灾害发生,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启动一级响应程序建议,报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同意后,及时启动。

6.3.3响应措施

(一)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

(1)办公室全体人员和各应急行动小组返回工作岗位,24小时值班。

(2)汇总灾情快报,按时上报市政府和省民政厅。

(3)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前往灾区靠前指挥。

(4)6小时内派人前往受灾区域,核实灾情。

(5)综合分析灾情后,提出市级救助工作意见。

(6)向灾区分配救灾物资和资金。

(7)组织发动社会捐赠。公布接受捐赠

(二)相关单位采取的措施

市财政局:拨付自然灾害救助专款500万元以下,经办公室申请,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批,500万元以上,由办公室做出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市贸工局、发展改革局:应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要求,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紧急调拨救灾物资。

市国土房产局、城管局:预警机制启动后,开放庇护场所。

6.3.4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决定一级响应终止。

6.4信息的发布

6.4.1自然灾害新闻报道和信息发布应按照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规范的渠道和口径统一报道和发布。

6.4.2重大灾情及救灾救助情况应由市民政局审核后发布。

6.4.3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受灾的基本情况、抗灾救灾的动态及成就、下一步安排、需要说明的问题。

6.4.4信息发布的方式可采取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原则上,中等自然灾害、小自然灾害的救助和恢复重建资金由区财政解决,大自然灾害、特大自然灾害由市、区共同分担。

7.1灾后救助

7.1.1根据救灾工作台帐,继续做好灾民的救助工作,保证他们的衣食无忧,并给予一定的医疗救助金。

7.1.2灾民救助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灾民凭卡领取救济粮和救济金。

7.1.3市、区民政局继续通过募捐、购买等方式准备好灾民救济衣被和救济粮等。

7.1.4灾害发生半年后生活仍然有困难的灾民,符合条件的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济。

7.2恢复重建

灾民的倒房、损毁房重建工作由市规划部门统一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等部门共同参与,由区政府负责组织,统一实施。恢复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助相结合的方式,以自建为主。根据灾民的实际情况,建房资金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解决:一是有经济负担能力,承担大部分,政府补助一部分,社会互助一部分;无经济负担能力的主要由政府救济和社会互助。

7.2.1建立因灾倒塌房屋台帐,受灾区在灾情稳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倒房情况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7.2.2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指导受灾区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善后处理组和灾后重建组指导协助区建设、国土、规划等部门落实有关具体工作,并跟踪恢复重建工作进度。

市、区民政局要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要经常宣传灾害预防知识,增强群众自救能力。

9.1自然灾害分级标准

(一)特大自然灾害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灾情:

1.灾害成因,必须为以下四种之一:

(1)干旱连续90天以上;

(2)12级以上风暴潮达50年一遇;

(3)24小时降雨300毫米或50年一遇以上大洪水;

(4)7级以上地震(深圳市属地震罕发区,地震灾害的救灾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本程序只作参考)。

2.造成以下损失情况中的6项以上:

(1)受灾人口占全市人口的50%以上;

(2)倒塌房屋占市属房屋总数的3%以上;

(3)死亡20人以上;

(4)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50%以上;

(5)通讯中断、停电2天或设施直接损失5000万元以上;

(6)交通瘫痪;

(7)直接经济损失占上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30%以上;

(8)造成国内影响。

(二)大自然灾害是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种情况的自然灾害:

1.灾害成因,必须为以下四种之一:

(4)6-7级地震等(深圳市属地震罕发区,地震灾害的救灾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本程序只作参考)。

2.造成以下损失情况中的6项以上:

(1)受灾人口占全市人口的30%以上;

(2)倒塌房屋占市属房屋总数的1%以上;

(3)死亡20人以下;

(4)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30%以上;

(6)交通中断;

(7)直接经济损失占本市上年国民生产总值的20%以上;

(8)造成省内影响。

(三)中等自然灾害是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种情况的自然灾害:

1.灾害成因,必须为以下四种之一:

(1)干旱连续60天;

2.造成以下损失情况中的6项以上:

(1)受灾人口全市占常住人口的20%以上;

(2)倒塌房屋占市属房屋总数的0.5%以上;

(3)死亡10人以下;

(4)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15%以上;

(5)通讯供电间断影响;

(6)铁路公路短期无法使用;

(7)直接经济损失占市属上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0%以上;

(8)形成市内影响。

(四)小自然灾害是指同时满足以下两种情况的自然灾害:

1.灾害成因,必须为以下四种之一:

(1)干旱30天内累计降雨量在40毫米以下;

(2)热带低气压造成影响,风暴潮达5年一遇;

(3)24小时降雨150毫米或5年一遇洪水以下;

(4)5级以下地震(深圳市属地震罕发区,地震灾害的救灾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本程序只作参考)。

2.灾害损失:死亡人口不到5人、受灾人口低于常住人口的20%、倒塌房屋数量低于市属房屋总数的20%、直接经济损失低于市属上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0%、农作物受灾面积低于农作物播种面积的15%;交通一度受影响;灾害使局部地方受到影响。以上灾情可视为小灾害。

9.2预案管理

9.2.1各区政府制定本区的应急预案。

9.2.2本预案涉及的职能部门,如因机构改革等原因发生职能转移,其职责随职能转移,该职能自然划转,由承担原职能的新部门负责。

9.2.3本预案将根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适时修订、补充。

9.2.4本预案由市民政局制定修改解释。

9.2.5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内容篇三

我区近年来自然灾害发生频繁,各种自然灾害不同程度地交替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损失,个别灾害还严重威胁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性灾害,救灾形势较为严峻。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做好我区自然灾害救灾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小组,行政一把手担任组长,全面负责灾害救灾工作,同时灾害救灾应急小组下设四个成员小组,实行责任制,落实责任人。

1、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2、灾害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三个成员小组:

(二)建立自然灾害救灾应急指挥系统

应急指挥系统由灾害救灾应急小组和成员小组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出现突发性自然灾害时及时将灾情上报市、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并指导救灾工作,及时对灾民进行疏散和救援,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协调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三)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小组的工作职责:

1、按市政府救灾指挥部和市民政局救灾指挥部的安排,综合、组织、协调全区灾民的救助工作。

2、根据灾害的实际情况,安排各成员小组的工作任务。

3、及时掌握汛期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书面上报市、区有关部门。

4、负责联络和协调区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抢险救灾机构,协调各成员小组和相关部门的工作。

5、发生灾害后,救灾应急小组要第一时间亲赴现场,参与指挥灾害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四)各成员小组的工作职责:

1、灾情核查统计组:灾害发生后,小组成员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收集、核查、评估灾情,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向上级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指导乡镇做好灾民房屋倒塌恢复重建工作。

2、物资保障供应组:负责市、区救灾物资的组织调拨和供应工作,申请、管理、分配灾民救济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等后勤工作。

3、灾民转移安置处理组:负责勘察和设立紧急避难所、救灾物资供应点,指导乡镇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后的饮水、食品、衣物的调集和发放,对转移安置灾民的情况进行登记,及时上报灾民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要解决的困难,协调处理遇难人员的善后事宜。

4、办公室人员:负责接听电话,做好上传下达,对于乡镇报灾及时做好记录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局,随时向领导汇报灾害统计、处理情况。

1、值班工作

严格按照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监控灾害的发生,各责任人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将汛期值班电话进行公布,以便于突发性灾害发生后信息畅通。

2、报灾工作

各乡镇要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和报灾制度,报灾时要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的内容和条规进行报灾,坚持有灾必报,每周一报,无灾零报告,防止漏报,杜绝谎报、错报。

1、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由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小组及其成员小组开展工作,并报请市、区有关部门,及时与区气象、国土、交通、救灾等部门联系,加强彼此协作,互通信息,共同作好救灾工作。

2、组织灾区群众宣传学习抗灾救灾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开展灾害自救,不断提高群众防灾救灾的意识和能力,起到群防群策群治的作用。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内容篇四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提高应急处置公司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的危害,保障全体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公司财产损失,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1、本预案所指结合我公司实际;

2、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包括: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暴、雪等,因素而造成房屋倒塌、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事件。

3、防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 长:李军师 副组长:郭社平

成 员: 齐红杰 韩利杰 贾俊鹏等

二、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公司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公司及员工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公司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

(一)公司各部门职责。公司员工在负责人统一领导下,成立由李军师任组长,分管行政负责和各办公室组成的工作小组。

1、在公司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公司自然灾害事件预防的各项工作。

2、监督、汇总和收集公司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分析、研究公司预防的工作措施。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

4、检查公司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措施落实情况。

5、学习其他单位处置自然灾害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的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作出及时调整。

7、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二)各部门职责

成立由李军师负责的公司自然灾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公司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工作。

1、根据预防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公司的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

3、检查、督促公司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4、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知识宣传,提高广大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5、经常性地开展办公楼、场地、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广大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公司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应经常性地对办公楼、场地、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

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公司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广大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公司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六、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

1、公司在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暴、雪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公司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1小时之内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4、任何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公司举报自然灾害事件的隐患。

七、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结合公司的特点,应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好事件发生情况,确保员工的安全。

八、责任追究

司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内容篇五

为了做好预防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等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稳定,保障我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抢险救灾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南汇区防汛防台应急处置预案》等规定,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幼儿园地势并不高,暴雨、洪水、台风等灾害性天气的出现可能会造成排水受堵,雨水倒灌,将会严重影响正常教学和师生出入,园部在改建下水道的基础上,加强防汛防台预案建设。

本预案适用于本园范围内洪涝台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法人代表园长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应急工作小组,组长为具体责任人。

4 .1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4.2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在区、教育局防汛防台指挥部领导下,组织、指导、协调幼儿园的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制订完善学校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本校的防汛防台工作检查,处理影响防汛防台安全的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防汛防台指挥命令;遇重大灾情时传达停课、师生转移等命令;指导本校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工作;组织开展灾情调查统计,并向上级部门报告;指导并开展灾后救助。

4.3学校处、室职责

园长室职责:承办本园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检查督促幼儿园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和参与园有关科室涉及防汛防台的相关工作。

总务处职责:负责校舍的维修管理的各类灾害隐患点的观测和处置;开展灾情统计上报和灾后救助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和灾后总结。

教务处职责:负责师生安抚工作;负责学校防汛防台工作的宣传、通知、教育,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疾病流行。

工会职责:向上级部门报告防台防汛工作开展情况和灾情发展情况;对外联络、信息资料收集。

5.1落实台汛灾害预警员

根据学校的地形地理位置、校舍情况等灾害隐患点,确定为叶慧清预警员,负责台讯灾害的预警,随时向工作组长汇报警戒情况。

5.2防汛防台检查

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在台汛前组织力量开展防汛防台检查,发现有安全问题的,及时处理和整改。

5.3.台汛及次生灾害预警

可能受台风、降雨影响的地区,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应加强值班,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台风动向和降雨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龙卷风、雷暴雨、内涝等灾害,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向师生、家长和社会发布信息。加强对灾害隐患部位的巡查,必要时采取预警、转移师生和财产等措施。

6.1信息报告

台汛影响后,学校根据受灾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出现严重灾情拨打"110"或"119",出现伤害情况拨打"120"。

6.1.1一般灾情。事故无人员死亡,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学校应当在半小时内口头向局应急办报告,灾情结束后一小时内书面报局应急办。

6.1.2重、特大灾情。事故死亡1人、伤多人、财产损失1万元及以上,学校应当在半小时内口头向区、局应急办报告,灾情结束后一小时内书面报区、局应急办。

6.1.3灾情报告的必要内容。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6.2事件处置程序

为更有效的处置应急情况,应急工作小组下设专项工作小组。

62.1通讯联络小组

组长:

组员:

6.2.1.1在预防和处置中加强与通信管理部门的联络,保障防汛防台抗灾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

6.2.1.2与区、局应急办、镇政府等有关职能部门保持联系,加强与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联络,确保防汛防台抗灾信息及时向师生播发、刊登。

6.2.1.3出现重大灾情及时与公安、消防、医院取得联系,出现特重大灾情与当地政府和解放军、武警部队等取得联系。

6.2.1.4加强与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联络,确保台汛预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6.2.2.应急抢险小组

组长:

组员:

6.2.3工作职责:

6.2.3.1接到防台汛预警后,对学校下水道进行疏通,检查门窗、悬挂物,发现隐患马上整改,检查重点部门、实验室,制定重要物品转移方案并及时转移。贮备防台汛物资,根据预警级别及时组建必要的教职工抢险队伍。

6.2.3.2出现一般灾情时加强视察巡逻,及时处理隐患,保持楼道安全出口通畅。出现特、重大灾情时配合公安、消防、武警部队进行抢险救灾工作,配备教职工抢险队伍,保障学校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6.2.3.3加强防台汛期间的值班工作,保证24小时值班并做好巡查工作。

6. 3.救护转移小组

组长:

组员:

工作职责:

6. 3.1出现灾情时,组织师生转移到地势较高的安全地带,保持梯道的畅通,人员转移要根据就近的原则,提倡互相帮助。

6. 3.2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收留安置附近居住在地势低洼和危房中的居民。

6. 3.3发现受伤人员转移到单独房间并就地救护,通知通讯联络组联系医院。

6. 3.4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

组员:

6.4工作职责:

6.4.1加强与当地政府的联络,确保学校抢险救灾的物资需要。

6.4.2筹措抢险救灾资金,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

6.4.3协调联系教育局、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提高调度水平和防汛防台抢险能力。

6.4.4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络,做好学校的治安工作和周边环境的维护。

6.4.5提供本校的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师生和群众能及时躲避。

6.4.6加强与电力部门的联络,确保防汛防台抗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求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4.7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联络,保障防汛防台抗灾人员、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6.4.8加强与卫生等部门的联络,协助做好学校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师生疾病免疫和学校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6.4.9加强与当地政府的联络,确保学校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

6.5.安抚宣传组

工作职责:

6.5.1加强防汛防台抗灾及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防灾减灾能力。

6.5.2结合本校的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开展定期与不定期培训,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6.5.3发生灾情后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避免造成师生恐慌,安抚接待学生家长。

6.6善后处置措施

6.6.1救灾

台汛灾害发生后,学校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校舍修复、学校复课等善后工作。

6.6.2救济救助

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做好受灾师生的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师生,做好受灾师生临时生活安排,切实解决受灾师生吃饭、穿衣、住宿等基本生活问题。

6.6.3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积极协调卫生部门,抢救因灾伤病师生,对影响师生生命健康的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学校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和蔓延。

6.6.4.校舍修复

组织力量,尽快修复受损的校舍、道路、通信等设施,争取尽快复课。对破旧校舍和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要请专业部门进行危房鉴定,能修复的及时修复,不能修复的要采取隔断措施,并限期拆除。

6.6.5防汛防台工作评估

每次台汛过后,学校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应针对防汛防台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抗灾工作。

7.注意事项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本校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制定,由学校第一责任人批准实施,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防台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学校防汛防台工作小组或报请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给予表彰;对防汛防台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3学校解释部门

学校防汛防台工作由学校防汛防台应急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内容篇六

“德育为首,安全第一”。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为维护学院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高效有序地处理学院突发安全事故,使学院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根据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拟定《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当本地区、学院周边、学院发生雷雨闪电、洪水、地震时,本《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即刻启动。

三、应急指挥机构

学院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应急处置的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动物资及动员一切力量紧急处置突发事件,全校师生须全力支持和密切配合。

1、领导机构及应急小组

领导机构

组长:副组长:

成员:

应急小组

(1)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组员:

(2)组织联络组

组长:

组员:

(3)医疗救护组

组长:

组员:

(4)学生管理组

组长:

组员:

(5)治安保卫组

组长:

组员:

(6)后勤保障组

组长:

组员:

2、职责

(1)领导机构

主要有组长负责。组长总揽全局,是本预案启动的决定者和结束者,是突发事故的总领导者、组织者和管理者,是一切行动的指挥者。

(2)办公室

负责上情下达及下情上达,调配人员,协调各应急小组工作,以及事故的通报工作。

(3)组织联络组

负责校内相关师生的思想动员,校内外相关单位的的联系沟通工作。

(4)医疗救护组

负责伤员的转送,学校卫生的初步调查,相关校舍的卫生防疫工作等。

(5)学生管理组

负责学生的疏散、安置、调节、稳定工作,组织教师配合学校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6)治安保卫组

负责事故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救援秩序。

(7)后勤保障组

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提供水、通讯等服务保障。

四、预警机制

(一)预测预警信息

学院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报区政府,同时报告教育局,若因情况复杂,2小时内难以上报的,必须先电话报告,待情况核实后,再书面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政府、教育局。特殊情况,应向当地公安派出所及有关部门报告。

(4)续报: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续报事件处置情况及事态变化情况。

2、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划分事故等级,积极做好应急措施。

五、突发自然灾害可能发生的地点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1、雷雨闪电自然灾害可能发生在学院及周边地区,可能危及全校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洪水灾害可能发生在学生回家途中的阡陌小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3、地震灾害可能发生在学院及周边地区,可能危及全院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六、突发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

(一)雷雨闪电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1、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突发雷雨闪电天气,应急小组及教师及时教育学生避免在雨中奔跑和在树下避雨。

2、尽可能打电话与低年级学生及路途远的学生家长联系,让家长到校来接学生回家。

3、若发生学生雷击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更重要的是及时进行救治(进行人工救治和打120),并做好善后工作。

(二)洪水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1、教育学生来回学校要走大路,必要时教师护送。

2、组织回家路队,指定高年级学生维持路队秩序。

3、及时向上级汇报洪水情况,根据上级指示进行处置。

(三)地震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1、组织学生不要慌乱,有秩序地保持镇定。若上课时间,应急领导小组及教师组织学生有序有法在教室进行防震自护,震后有序撤离教室;若课余时间,及时疏散学生,组织学生有序远离建筑物,到空旷地进行自护。

2、若有人员发生意外,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应急小组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及时拨打120。

七、事故报告的通讯联系电话

学校:办公室:

教育局办公室:政府办公室:

八、平时的保障措施

1、平时加强安全教育的宣传工作,使学生具有安全意识。

2、想方设法进行一些事故自救演练。

3、牢记常用报警电话:报警110,消防119,医疗急救中心120

4、定期检查,及时整改,注意征兆,防患于未然。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内容篇七

为切实做好我镇防汛救灾工作,限度减少灾害损失,根据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防汛救灾善后工作督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保障组织有力

成立以党委书记___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救灾善后工作领导组,切实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保障统筹推进

救助工作。由副镇长___,社会事务办公室具体负责,镇财政划拨专项救助资金统筹安排好群众救助工作,并落实好大渡中小学安置点的值班人员以及群众的生活安排,保证群众有房住有饭吃有衣穿。同时,加强防汛善后知识食品卫生知识等知识宣传。

清淤工作。由镇长___负责,镇长助理___具体负责,整治办负责具体落实,每天至少组织100人参与清淤工作,保证在最快的时间完成全部的清淤工作。

防疫工作。由副镇长___,卫生院院长___组织落实,每天至少组织10人以上的消毒队伍,对全部区域进行消毒,做到彻底不留死角。

排危工作。由党委副书记何___具体负责,联系区住建局专家,对受灾房屋全部进行排危工作,并及时做出鉴定报告,做到全面彻底专业,提出处理建议方案。

修复工作。由副镇长___,供电供水天然气公司通讯公司具体实施,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进行抢修,本着安全及时的原则,恢复供电供水供气,并对群众做好解释宣传工作,保障群众的正常生活。

补种工作。由副镇长___,农技站具体负责落实,对受灾农作物进行清理,能够补种的及时补种,不能补种的联系保险公司及时进行赔付。

稳定工作。由党委副书记何___,镇群工办派出所具体负责,作好社会治安和信访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后勤保障。由党委委员___,党政办具体负责,作好车辆伙食饮水等后勤保障工作。

信息报送。由副镇长___,党政办副主任龙廷华负责上报,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信息。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严肃纪律

全体机关干部各村(社区)各单位提高对防汛救灾善后工作的认识,务必高度重视,所有人员按照安排,接受统筹调配,保证工作有力推进,成效明显。对在工作中失职渎职,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加强值班,坚持请示汇报制度

防汛救灾善后期间,加强值班,对受灾区域进行24小时监控,对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控,有情况发生时,及时上报,并组织力量投入抢险救灾。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内容篇八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某某集团控股有限单位、区、街等上级有关部门对防汛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使汛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编制单位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具体如下:

为了搞好防汛抢险工作,确保本单位安全度汛,预案编制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方针,本着“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以科学的态度认真分析实际情况,立足防大汛应对突发性灾害天气,切实做好防汛排涝的各项准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雨季漏雨、倒灌、淹泡等现象,避免和减少经济损失,保障汛期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编制操作性较强的防汛预案,确保单位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防汛工作严格执行行政首长领导下的分级负责制,层层夯实责任,防汛期间各车间部门一把手亲自挂帅,同时为使防汛的各项指挥工作的有序进行,单位成立防汛工作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指挥:集团单位党委书记、总经理副总指挥:集团单位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成员:单位各分管领导、本部各部门负责人。

联络员:xxx

值班电话:

单位办公室:

综合部:

夜间值班:

值班室:

在汛期,为预防灾害事故对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我们按照某某集团(控股)有限单位、区、街防汛指挥部的要求,组建保安队和消防队为主的应急抢险分队,应急抢险分队服从单位防汛工作指挥部领导,在汛情紧急情况下随时进入防汛抢险战斗负责处置紧急情况。

1、为了做好防大汛、排大涝的各项准备工作,我们依据上级防汛指挥部的要求,组建以民兵和青壮年职工为主体的二百人抢险队伍,出现特大汛情将服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动,做好上堤抗洪抢险的准备。

2、在防汛期间,为搞好单位内部抢险排涝工作,由单位职工组成100人的抢险队伍,一切抢险工作由单位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动。

为安全渡汛,保证企业财产不受损失,在预报大雨及暴雨来临时,各车间、部门应加强防汛力量,保证在岗人员不得少于2人。同时,为确保单位所属企业各生产车间的厂房、库房及重点要害部位的汛期安全,尤其是杜绝各种细菌通过地下排水对食品的感染,车间、部门相应做好汛前防漏雨和对厂区内地下排水管道检查,各库房部位做好防倒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找主管部门解决,对地势低洼部位应采取防倒灌的措施,并切实保证安全渡汛,做到中、小雨不漏,大雨不倒灌,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为搞好今年的防汛抢险、排涝等项工作,做到有备无患,各有关部门做好防汛设施、防汛工具、排水管道、防汛用土、防汛闸板、防水胶堵、通讯线路、值班车辆等各类物资的管理、维修、保养等项工作,使之处于良好战备状态。目前,我单位备有防汛工具:铁锨50把、扁担50条、排水泵3台、箩筐18个。

为确保安全渡汛,在汛期安排单位领导及管理人员防汛值班。对重点要害部位设专人值班制度,车间及有关部门领导值班制度,特别是遇有中、大雨时各重点部位必须有车间部门领导在岗,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在防汛工作中,贯彻“谁领导、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全局观念,做好防大汛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此,制定各有关岗位职责:在汛期积极组织安排好生产并做好防漏雨和防污水倒灌的各项工作,及时掌握汛期的天气变化,结合生产实际协助组织排水、抢险。遇有雨情预报或夜间突发雨情,各车间、部门主要领导及防汛重点部门领导必须立即上岗巡视检查本车间、部门漏雨积水情况,并服从单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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