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作文 >>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优秀13篇)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优秀13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9-28 19:59:03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优秀13篇)
时间:2023-09-28 19:59:03     小编:灵魂曲

报告是一种常见的书面形式,用于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它在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包括学术研究、商业管理、政府机构等。写报告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篇一

20××年以来,xxx区认真落实市安监局关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各项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xxx区安全生产监管实际,编制了20××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确定年度工作思路、工作目标与主要任务,测算了本单位年度监督检查能力,建立了年度监督检查相关数据库。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x办发〔20××〕10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创新监管方式,坚持依法监管,提高执法效能,建立了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完善了“双随机”抽查方式。

三是积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精简执法队伍,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全域覆盖的行政执法体系,我区开展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今年以来,区安监局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工作信息交流、行政执法等方面衔接有序、联动有力,下一步将继续强化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推动综合执法改革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机结合,推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四是做好隐患整治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计划进度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工作措施,突出抓好以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作业、涉尘企业粉尘防爆、职业卫生等重点行业的监督检查。根据不同时段特点,针对性地开展了节前安全执法和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执法行动、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开展暑期文化娱乐场所安全大检查、游泳池等体育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项行动开展以来,共计派出检查人员3430余人次,车辆530余台次,共检查生产型企业1648家,其中停产停业整改2家,整改私自高空焊接招牌行为9起,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36份,整治隐患1352项。加强对整治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管,排查和整改各类隐患,加大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

五是严格执法保障安全形势持续稳定。20××年6月,对红牌楼太平社区一处撬装式加油站进行了严厉查处,对责任单位共计罚款24万元,并责令停产停业。通过本次行动及严厉实施行政处罚,以典型案件发挥“查处一处、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作用,始终保持打击危化品领域非法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维护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面对安监执法工作外延大,领域广的现状,努力形成工作新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人员,强化分工协作。

(二)在文书制作方面进一步做到要素齐备,流程标准化,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

(三)结合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活动,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强化重大隐患整治。加大执法力度,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20××年××月××日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篇二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秉着“法制化、规范化”的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现将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始终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贯穿全年中心工作,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强化执法队伍管理。按照“法制化、规范化”的要求,严格执行“两错”追究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主办负责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执法,积极推行案件主办人员负责制、集体合议审核制,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内容标准化、程序合法化、制度规范化,对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了有检查、有督促,有监督。

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工商行政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依法行政,秉公执法,一是始终坚持立、办、审、决四分离制度,即分管局长审批立案;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合议意见和执行处罚决定,共组织召开执法案件合议会议8次,严格执法程序。讲程序合法,遵守时限。二是严格执行了2人以上执法和履行了亮证执法、告知和送达等程序,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行政、司法和事后救济权益,遵守了强制措施的法定时限。全年来未出现单独执法、私自执法或不亮证执法的行为。三是讲事实清楚,注重证据。紧紧抓住事实要清楚,证据要充分这个关键,实施行政处罚。搞清事实真相,认真调查取证,形成证据链,保证违法事实清楚、真实、可靠,不办冤案、糊涂案,不孤证定案。四是讲依法办事,保障权利。实施行政处罚坚持合法、合理的原则,不搞以收代罚,以赠代罚,以罚代法,也不搞先收款,后处罚,更不搞当事人陈述、申辩就加重处罚。严格财经纪律。五是实施行政处罚,始终坚持罚、缴分离的原则,其罚没款由当事人直接到银行缴纳。

1.部分经营户对经营安全不够重视、规范,各种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等问题。

2.是部分经营户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到位,经营者重生产、轻管理、重效益、轻投入的现象存在。

3.是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比较淡薄。

4.是执法人员法律法规有待提高。

5.是监管范围大,监督内容多,执法力量薄弱,比例悬殊太大。

一是继续抓好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检查效果,继续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执法水平,提高履职能力。加强执法人员的作风建设,培养勤奋敬业、求真务实、雷厉风行、乐于奉献的工作作风。全面落实层级管理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执法合力,不断提升执法检查效果。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执法制度。继续完善巡查、隐患整改、情况通报、举报投诉等项制度,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建立完善执法体系。

三是督促经营者规范、依法经营。建立健全经营者管理责任制度。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篇三

执法单位:北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单位性质:参公事业单位

受委托,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含在城市建构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监督、检查、处置)、市本级管理的房产、建筑业、城市园林绿化、城市道路桥梁、城市排水、城市户外广告、城市照明、燃气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责。

1、查处违法案件必须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到位、违法事实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行政处罚应当坚持处罚法定、处罚公正公开、一事不再罚、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和保障权利等五条原则。

2、调查取证人员不少于2人,且必须持有《行政执法证》;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规范,调查人员和被调查当事人均在每页上签字。

3、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诉讼权利等内容。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加盖行政处罚机关公章。

4、执法人员不得捏造事实,滥用处罚权;

5、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

(一)行政处罚程序:发现违法行为——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填写立案表并按程序报领导审批——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进行调查,依法收集证据材料,并制作笔录——调查终结后,填写案件调查审批表并按程序报领导审批——送达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的事实、依据及陈述申辩权(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送达听证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的事实依据及要求听证的权利)的权利,并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依法定程序组织听证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填写案件结案报告,并立案存档。

(二)行政检查程序:对全市市容环境卫生(含在城市建构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监督、检查、处置)、城市园林绿化、城市道路桥梁、城市排水、城市户外广告、城市照明、燃气等城市管理方面的巡查检查——发现有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城市道路桥梁、城市排水、城市户外广告、城市照明、燃气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现场做好拍照、录像等证据收集——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填写立案表并按程序报领导审批——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进行调查取证——调查终结后,填写案件调查审批表并按程序报领导审批——送达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的事实、依据及陈述申辩权(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送达听证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的事实依据及要求听证的权利)的权利,并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依法定程序组织听证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填写案件结案报告,并立案存档。

(一)办案人员:

3、负责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执法大队负责人:

3、负责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审核人:

1、负责职责范围内案件审查、上报、跟踪、落实及案卷的归档管理工作;

2、负责协助做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工作;

3、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案件评审工作;

4。负责配合相关部门草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管理办法;

5、负责组织制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相关制度和执法程序规定;

6、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

7、负责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管理和执法业务培训工作;

8。负责普法工作;

9、负责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批准人

3、负责组织制定本局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秩序;

4。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6、负责组织抓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督查(纠察)工作;

7、负责组织抓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和各项执法机动任务;

8、负责组织抓好局人事工作和财务装备工作;

9、负责组织抓好局的信息公开、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工作;

10、负责领导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篇四

根据州法制办《关于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制定的行政执法规范年工作方案,我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署安排,认真开展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自查自评工作。现将我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抓好抓实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工作,我局及时召开了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工作专题部署会。会上,对州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行了学习传达。为保证此项工作落到落处,指定由分管局领导亲自抓,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部署、指导和监督工作。会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及时制定了我局行政执法规范年工作方案。并且按照工作方案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在行政权力清理的基础上,对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清理。对本部门主体资格来源依据的法律、法规在我局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开展了行政权力委托清理,我局无行政权力委托行为。

进一步清理了我局行政执法队伍。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均是通过了公共法和专业法考试后,取得了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人员的信息在我局的局网上进行了公示。

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了系统执法人员的专业法考试。今年上半年组织了两期系统执法人员的培训,5月是对食品安全监管知识的培训;7月是对新版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培训。还采取各种方式,让执法人员参加国家局和省局的各种业务培训。

根据州法制办的相关要求,完成了深化行政审批调研工作,并对我局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和确认。20xx年省局下放了4项行政审批项目,但省行政审批办还没有确认,所以目前还没有落实到位,我局现有行政审批项目6项,均具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并且均进驻州政务中心,进驻率为100%。

我局20xx年代州政府起草了《藏族自治州药品零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一年来,取得了良好的监管效果,所以今年我们提出了继续有效的建议。今年我局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

我局在执行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时,严格根据各项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依法行政,依法办案。没有滥用法律,违规执法的行为。

建立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根据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加强了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规范了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文书,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将我局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编制成书,便于规范和执行。

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制定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加大了对各县的行政执法的督查工作。今年我局工作组到南北东路各县开展食品药品专项监督检查时,也对各县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查看了执法案卷,规范了执法文书,并对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一是我州地处川、滇、青、藏四省交界地,人员流动性大,幅员面积大,监管战线长,气候条件恶劣。又加之机构改革后,我们增加了食品监管职责,任务加重,但县级局工作人员较少,执法人员严重匮乏,所以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难度较大,顾此失彼。

二是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因为机构改革,执法人员变动较大,再加上现在执法工作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违法行为的隐蔽性、机动性明显增强,违法分子为了逃避打击,不断变换手段和方式,对此,我们应采取各种形式来培训或调训各县食品药品执法人员,以提高执法办案人员的稽查工作技巧、方法和执法工作能力。

三是各县局均未单设专门法制工作机构,没有专门的法制工作人员,都只有1名法制兼职人员,因此,法制工作力量十分薄弱。

对于此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我局认真开展了自查,从中也加强了责任意识和监管意识,有利于进一步强化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市场监管。今后也将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要不定期的进行监督抽查,以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从而加强食品药品、药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把食品药品质量关,把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最高标准,确保公众饮食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篇五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审批工作质量和水平,我局按照市法制办《关于开展20xx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积极主动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我局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质量自查报告情况如下:

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管理工作是我局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局领导高度重视案卷自查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行政审批与法制科认真的逐卷检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装订归档,做到案卷书写清晰、材料齐全。对于处罚案件一案一卷,按案卷时间先后分类归档。

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今年10月我局专门组织办公室、执法大队、行政审批与法制科对全局案卷进行评查,并按照市法制办要求认真进行自查,通过自查我局大部分行政执法案卷基本符合文书规范标准和立卷归档要求,其主要特点:一是执法主体合法;二是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三是处罚依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处罚裁量适当;四是罚缴分离,使用统一的罚没款收据,严格执行罚没款收缴制度;五是处罚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送达和执行合法、到位;六是文字表达清楚,文书、印章使用正确,归档符合要求;七是在办案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从案卷自查情况上看,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也有了较大提高,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执法人员办案时记录较潦草,用语不规范;二是案卷归档质量不高,文书归档和装订未按统一标准进行,案卷卷号编写不规范。

(一)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普法工作,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法律意识。

(二)高度重视案卷评查工作,认真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强化行政执法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每年组织一次案卷评查,不断推进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降低执法风险,提高执法水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行政处罚工作流程,认真落实查处分离、收缴分离、以及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等各项制度。

xxx市城市管理局

20xx年xx月xx日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篇六

20xx年,我大队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在政府法制部门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努力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狠抓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现将20xx年度我大队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加强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大队成立了以大队长为组长的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分管大队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落实了法治工作任务,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大队稽查科具体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根据《船山区卫生局卫生行政决策机制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执法公示制等制度的落实,有效地规范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为。如:对影响较大的卫生行政复议案件;罚款数额较大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实行重大决策。决策事项及时记入会议纪要,并按照决策公开的要求,公布决策的有关信息,同时制定了卫生监督执法评议考核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每起已结案的案卷及时进行了案卷评查。

我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文件精神,始终立足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最新卫生法规和部门工作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建立了更加畅通的群众沟通渠道。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一是通过四川省卫生监督信息网站进行发布,二是及时在网上向市卫生监督支队报上送专项整治信息、图片和工作情况。

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资格审查。严格规范执法主体,卫生执法监督按法律程序进行主体资格审查,保证执法主体的合法性。全面实行行政执法资格制度,把好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入门关。从事卫生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均参加省政府法制办和市区法制办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取得省政府颁发的《四川省行政执法资格证书》。

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明确行政处罚合议与卫生行政审批程序,卫生行政处罚做到程序规范,确保行政处罚公正、公开、公平。责任科室除严格组织案件自查自评外,还对每起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文书规范书写、案件调查取证程序及违法事实的确定、处罚条款应用是否得当、自由裁量是否合理等多方面进行审核考评,并将审核结果分析汇总,反馈卫生监督大队办公室。

根据《船山区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省卫生执法总队关于对下级稽查工作督查通知》的精神,由局分管局长、卫监大队队级领导组成的回访小组,认真落实卫生行政执法回访制度,对卫生执法管理相对人(单位)进行实地回访调查,从卫生监督的执法程序、行为规范、廉洁服务等方面作详细的了解,充分发挥了卫生监督稽查科的监督效能,大队稽查人员每年对辖区实施内外部稽查 四次,并将稽查结果进行通报。

选择对工作指导性强,实践运用频次较高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优先组织学习,对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时组织宣传学习。加强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卫生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多次组织大队监督员和卫生监督员协管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计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我大队多次在裕丰园广场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营造了学法普法的良好氛围。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严格按照《遂宁市船山区卫生行政处罚内部程序》和《遂宁市船山区卫生局卫生行政许可内部程序》开展执法工作,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加大查纠力度,加强执法考评,落实责任追究;进一步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各级各类人员的教育,增强大家的法制理念。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篇七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宁委办发〔〕41号)要求,为加强和改进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切实解决住房公积金管理涉及的民生突出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在职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为市委、市政府“办好青奥盛会、创成率先大业、建设人文绿都”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贡献力量。结合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职工权益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缴存全覆盖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力度。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电台、网络、地铁移动电视等多种媒体,住房公积金“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走进房展会、意向单位政策宣讲会等各类活动,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普及率和影响力,为制度扩面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在媒体宣传20余次,举办户外宣传活动3次,举行建制扩面宣讲会7次。二是加大协作力度。积极协调区县政府,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落实12%缴存比例和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主动协调税务、质检、交通等部门,推进机关聘用人员和出租车行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调开发(工业)园区管委会,已推动1000多家驻区企业开户缴存。三是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对经营状况良好的规模企业邮寄律师函,进行依法催建;对逾期缴存、长期停缴、少缴单位,进行电话催缴,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正常缴存。四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规模较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但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五是壮大扩面工作力量。新增交通银行、南京银行、紫金农商银行为归集业务承办的银行,充分利用银行资源和承办队伍推进企业建制缴存工作。各项措施成效明显,全市1—5月份共归集住房公积金58。5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34%,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归集任务(55亿元)的37。79%;新增缴存单位2165个、新增职工59810人,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更多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二)着力解决难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随着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深入推进,涉及住房公积金的难点问题呈现新、奇特点。今年,中心在协助执行人民法院划扣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的案件中,发现因债务纠纷法院裁定划扣个人住房公积金偿还债务的案件有逐步增多趋势,而且涉及多种债权债务纠纷,长此以往将形成有人通过主观恶意利用法院裁定达到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目的。中心敏锐意识到,这种问题不能很好解决,势必会威胁到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中心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座谈,梳理情况,摸清底数,分析类型。认真理解条例本意,初步认为划扣程序应当规范有序,依法依规,分类执行,杜绝恶意提取的行为。

在分析研究基础上,及时将此情况与市中院执行局进行沟通。经沟通协调双方一致认为,住房公积金的划扣裁定应当从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提取条件上,从民事诉讼的案由上加以区分,分类对待,更好地兼顾公积金提取条件和诉权执行。双方表示将共同在调研的基础上在南京区域内出台执行联动机制若干意见,确保住房公积金政策落到实处,更好地保障缴存者合法权益。

(三)积极探索执法工作,创新举措受到肯定

我市存在一些民营、私营企业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违规行为。房地产市场存在个别开发企业拒绝购房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个别经办人员刻意引导群众办理商业住房贷款,损害了缴存群众合法权益。对此情况,中心采取“五阶段”催建催缴法。与建设银行联合组建多个归集扩面督导组,分政策告知、律师函催促、媒体公示名单、执法告知、行政执法五个阶段开展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积极协调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市房产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向各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的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通知》,进一步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金融市场行为。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召集南京地区16家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的银行、近30家群众满意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经三部门联合检查,督促整改,畅通了群众购房融资渠道,缴存群众能够轻松购房、顺利贷款。

(四)落实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建设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让群众知情。在市政务公开办指导下,对《中心信息公开目录》所列内容全部在市政务公开电子平台上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时完成行政权力网上公示。每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上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中心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宣传册、服务窗口等公开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让广大缴存群众知道如何办理公积金业务。重视政务公开的时效性,不断更新政务公开内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要求,不断完善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做到行政执法有章可循,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了《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规程》、《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受理运行的相关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投诉受理须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等相关规定和重大行政决定备案审查、行政执法公示、执法人员管理等相关要求。中心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徐和宁为组长,各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案审组。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实施集体评审制度。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实现政府行政业务数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优化办事程序,强化行政监督,提高行政效能,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五)清理规范文件,建立重大决定备案制度

中心十分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从相关处室抽调人员组成清理工作小组,进行梳理、汇总。经过清理,市政府印发的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共有2个,拟对《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细则〉等4个文件的通知》进行修改,目前已经形成审议稿提交法制办进行审核。中心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共有28个,建议保留23个、失效5个、修改0个、废止0个。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将通过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向社会公布,保留的规范性文件将纳入全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管理。按照规范性文件报备案规定,中心及时将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贷款政策调整等工作以规范性文件对外公布实施,并在15日内将规范性文件及制定说明、制定依据报市政府备案。

(六)加强普法教育培训,执法队伍能力稳步提升

制定年度普法教育培训计划,增强队伍法律素养和技能,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明确培训对象。包括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侧重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含承办的银行辅助执法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延伸至归集银行工作人员。二是明确培训形式。全体人员主要采用专场报告会形式,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主要采用专题培训形式,行政执法人员结合换证、年审采取法律知识考试形式。三是明确培训内容。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包括基础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加强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知识,加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政策知识等;加强法治实务培训,包括立法实践技能,合法性审查实践技能,行政执法监督实践技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实践技能等的培训。四是明确培训重点。理论上侧重学习《行政法学》、《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内容;操作上侧重培训行政执法实践技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实践技能等。遇疑难问题及时争取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和法院的指导,向法律顾问(刘洪律师事务所)咨询,提高依法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七)梳理行政权力,落实权力阳光运行机制

中心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定期召开各处室联络员工作会议,研究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对权力阳光电子政务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向市阳光办汇报,并请阳光办领导现场指导。中心8项行政处罚权力和8项其他行政权力全部纳入阳光电子系统,整个行政执法程序实现了电子化,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均有流程、时限设定。系统内开发了包括流程监控功能、绩效评估功能和异常统计功能在内的行政监察模块,大大加强了内部监督。同时与市行政监察监控系统、市政府网上政务大厅联网,按照市阳光办要求,实时传送中心各项行政执法权的运行状态和关键流程数据,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中心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操作人员参加了市行政监察监控系统操作培训,建立了中心网上监察监控工作制度。中心监察人员每天登录行政监察监控操作系统,查看告警事项,及时进行处理和落实处理结果,确保所有权力事项依法规范运行。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我市行政权力的要求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进一步调整和减少行政权力,优化政务环境,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心对现行的行政权力及时进行梳理,并及时将梳理结果上报市法制办。

(八)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动制度和谐发展

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规模较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但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坚持摸清单位信息、上门宣传政策、发缴存告知书、发限期答复律师函、行政执法的程序,强化宣传的效果和协调的作用,从而做到依据明确、程序合法、有理有据。针对经济大环境不利、部分企业经验困难的客观情况,注意把握执法工作推进节奏和力度,减缓劳资双方矛盾,促进劳动用工和谐,为亚青会、青奥会的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环境。认真处理职工来信来访,帮助职工解决合理诉求。今年1—5月份共受理“12345”工单303件,群众来信50件(含书记、市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柜面受理投诉13件,全部办结。中心近三年来没有发生1例行政处罚案件,无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没有发生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投诉案件。

(一)中心执法力量薄弱。中心目前没有专职执法部门(队伍),执法人员均是兼职。行政执法力量还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群众投诉需要,往往是被动执法。

(二)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缺乏联动机制。对于民营、私营企业不依据条例规定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采用虚假购房合同、契约、购房发票,假印章等手段骗提住房公积金等违规行为,仅靠中心目前的行政手段和执法力量解决有困难,需要公、检、法、住建、人社、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动支持。

下一步,中心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依法行政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提高维护公积金所有者合法权益的职责意识,认真执行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创新举措,完善政策,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办好青奥盛会、创成率先大业、建设人文绿都”的总体目标贡献力量。

(一)加大归集力度,做强资金规模

以基数调整、政策宣传、执法、部门联动、完善机制等为抓手,加强归集扩面工作。一是按照市政府协要求,商人事、财政等部门,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二是通过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普及宣传活动,使公积金制度及其优越性进一步深入人心,提高单位缴存自觉性、职工维权意识。三是充分利用组织机构代码比对成果,对未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发出催缴函,对50人以上未建单位实行上门催建催缴,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工作,促使更多的单位落实公积金制度。四是推进建立归集扩面的长效机制和联动机制,协调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形成归集扩面合力。

(二)科学调度资金,保障群众刚性住房消费需求

住房公积金的生命力在于使用,需要竭尽全力支持群众使用,资金保障尤为重要。一是调度现有资金用于放贷。通过使用新职工住房补贴和贷款风险准备金用于放贷,保障群众刚性住房消费需求。二是制订资金紧张的应对方案。针对个贷率超过100%的资金运行状况,考虑从财政、商业银行筹措资金,形成融资预案。同时,草拟使用政策调整方案,以供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三是在保障个人贷款需要的同时,做好保障房项目贷款发放和新项目申报工作。

(三)加大行政力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认真监督、检查单位和职工设立、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情况,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能,积极作为,让人民群众看到执法成效。把职工投诉单位作为执法重点,履行行政执法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法,促进增缴扩面工作,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集中力量进行检查,特别是拖欠严重的单位,根据检查情况采取措施,要促使单位正常缴存、及时补缴。督促单位为职工办理相关手续,对单位未按时办理转移、封存、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手续的,不按规定出具提取证明的依法予以处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骗取、骗贷公积金行为,维护群众资金安全。

(四)规范行政行为,完善执法体制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责落实,执法程序严密,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健全。依法规范行政执法公开、告知、听证、说理、回避等程序,保证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实行行政执法调查、审核、决定相分离制度,推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公开审理制度,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迎接全市执法案卷检查。巩固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继续简化、优化、细化、固化权力运行流程。

(五)继续推进政务公开,构建阳光透明机关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形成信息公开机制。按照《条例》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上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通过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住房公积金网站,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加强普法宣传,使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深入人心。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公共场所、宣传册等,大力宣传公积金政策法规,扩大社会认知度,促进单位开户缴存,让职工知道如何维权和办理相关业务。通过各种途径,公开社会服务承诺制度、信访制度、投诉处理制度等。认真办理“12345”工单,认真处理市委书记(市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和网上留言栏,接受群众监督,保证权力阳光公开透明运行。

(六)加强法律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以住房公积金法规、《行政法学》、《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全员学习、培训,提高整体法律素养。制订中长期法律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集中辅导、法制讲座、专题研讨会等形式,侧重行政法,全面了解五大部门法。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篇八

根据市工商局《关于开展xx年度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xx市工商内部明传()88号]精神,我局于xx年10月20日至11月10日对全局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条例》和《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情况、xx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案件、复议案件、和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办理情况、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自《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颁布以来,我局从xx年3月开始至xx年9月,先后组织开展了《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宣传等工作,对有关行政许可项目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制定了相关的配套措施和工作制度、公开了各项行政许可项目、条件、程序、期限和费用、做好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具体实施上,我局成立了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制定了《凤庆县工商局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实施方案》和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工作流程表。xx年之始,组织系弘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培训了《公司法》,把学习与检验学习成果的考试相结合,我局还组织了基层法制员为主的《行政复议条例》的学习。在学习培训上,一是开展了自学,二是组织了培训。主要集中培训21次,参加人员600人(次),由市、县两级法制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授课讲解。另外,我局还采取培训后考试和“一月一法”考试,对《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考试,同时,还建立了配套的工作制度12项,并对所有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公示公示。

自xx年以来,我局仍在不断地强化学习和培训,针对贯彻实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完善措施予以整改,确保全县工商系统在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上不走样、不出现任何问题,使我县工商系统的行政许可工作、行政复议工作、以及企业准入登记步入法制化轨道,为县域经济的良好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我们取得的好经验是:领导重视,依法办事,严格落实行政许可的各项制度。抓信访,重反映,及时查处各种违反规定的事态苗头。解决问题的成功办法是:提高依法办事重要性的认识,严管重处,建立层层督查负责制。

20xx年案件共83件,立案45件,案值5.53万元,罚没收入5.24万元。xx年案件81件,立案58件,案值7.21万元,罚没款90.04万元。xx年1-10月,案件163起,立案125起,案值11.46万元,罚没收入29.97万元。xx年至xx年共有复议案件2起。我局一是加大培训力度,首先县局党组重视法律法规学习,将学法纳入到党组中心组学习等活动中,其次是抓中层干部法律法规的学习,再次是开办基层工商所培训班,以案促学习,在实战中进行学习。完善有关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不断强化对各种行政行为的监督。主要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大错案和过错行为的追究力度。xx年至xx年10月止,我局法制机构在案审时共退回法律法规引用错误案件8件,接受当事人陈述申辩28次。树立了工商部门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执法形象。

在行政执法中,我局从完善制度出发,加强监控措施。主要是制定了执法办案程序和罚没、暂扣物资管理制度,明确了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过程中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措施。在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前,需事先向主管局长报批,并向法制部门领取扣留(封存)文书,取得文书编号。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严格按照执法办案程序,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送达实施某种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书和财物清单,告知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时限和途径。在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后,严格按照暂扣物资管理规定,将暂扣(封存)财物的名称、种类、数量向法制部门备案,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移交财务部门管理。需要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首先由案件承办人员填制有关事项审批表,由法制部门审核后,报主管局长审批同意,方可由承办机构和财务部门在法制机构的监督下予以解除。所有案件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实体并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达到听证程序案件严格依程序办理。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篇九

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文体广新局认证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对单位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现报告如下: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职责是组织监督、检查、管理文化市场经营者的业务经营活动,组织调查违反文化市场管理规章的行为,代表文体广新局执行处罚决定,组织承办文化市场活动纠纷仲裁工作。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为进行了规范和监督。建立完善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的相关配套制度,包括回避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公开制度、重大裁量事项集体讨论制度、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制度、执法责任制度、适时评估修订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一是坚持实行“办、审、定”三分离制度,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责任。

二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要求严格依照执法程序办事。在执法时必须有两名以上执法干部共同执法,要事先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按规定向当事人事先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在办理登记、许可审核、审批等环节上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要认真调查取证,仔细制作并正确使用法律文书,规范文书管理制度,真正做到一案一卷,集中保管、专人负责。

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公开工作。采取口头答复或书面公开等有效形式,认真落实“五公开”制度,即:公开法律依据,让广大人民群众清楚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公开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把办事条件、标准、要求和办事时限一一公开,使前来办事的人明白各项要求,一次性把事情办好;公开收费和罚没标准,便于服务对象和社会监督;公开案件办理结果,避免办人情案或循私枉法;公开文书档案资料,允许相关人员的查证质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自20xx年年初,就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落实了行政执法公开制度。

严格执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基本制度,执法公开相关配套制度情况。对举报案件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及时反馈,积极开展文化市场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及专项整治行动。对重大处罚,重大案件,执法数据,信息按要求及时报送和报告,在执法过程中,如有凝点和过错之处,及时纠正,并追究当事人责任,以保证执法过程中不出现偏差和错误。通过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包括群众投诉及对不践诺、假公开、敷衍了事不认真履行职责等行为的追究措施,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确保执法工作的公开、公正。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篇十

根据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广饶县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广监发[20xx]2号)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我局在全县交通系统开展了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照重点检查的内容和标准,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我局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指定局政策法规股具体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并配备专职法制工作人员4名,确保了行政执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二是制定工作方案。为确保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制定了《关于开展广饶县交通运输局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检查的目标任务,提出了具体活动要求。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广饶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广饶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长效管理制度;另一方面贯彻落实规章制度。经常组织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到基层执法单位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把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对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真正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从而为促进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形象提供了制度保障。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检查工作重点内容,我局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方面做到了以下几点:

行政处罚:执法单位具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依法申领、审验山东省统一行政执法证件(今年,我局申领14人,审验58人)。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处罚主体认定准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引用法律法规准确。坚决落实“查”、“处”分离制度,具体说就是执法检查和违章处理分离,违章处理和上缴罚款分离,行政处罚款项一律由业户直接去银行上缴。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结合《东营市规范行政行为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和我县经济发展现状,规范行政处罚标准,杜绝执法随意性。在行政处罚过程中,综合考虑各类违法违章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等的具体情况,明确选择适用的处罚种类和法律依据,确定相应的处罚标准,从制度与机制层面预防了权力滥用,使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更规范、更科学、更透明。同时,组织文书制作人员参加省厅组织的执法案卷制作培训班2次,在文书制作上切实做到了引用法律法规准确、行政处罚适度得当、案卷装订规范有序。

行政许可:按照县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将许可事项、许可人员、许可权限全部集中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广饶县县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将许可事项、依据、条件、以及受理要求等相关内容在单位办公场所采取挂牌、电子触摸屏等相对固定的形式予以公开,无擅自增加内容,无办理审批事项强行推销产品、和服务问题,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承诺要求办理,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使广大群众和业主办理事项时更省心、更称心、更放心。

行政强制:认真组织全局人员集中学习《行政强制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严格执行《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主体及职权合法,实施行政强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勿滥用行政强制问题,无擅自扣押财物和乱收保管费用等问题,依法保障当事合法权益,无侵犯当事人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等权益问题。

预防和化解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交通运输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成立了广饶县交通局行政复议领导小组,制订了关于建立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完善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制和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到目前为止,未受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执法纪律和作风:工作中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的“五不准”和“十条禁令”、执法文明用语和服务忌语等规定,做到着装上岗、挂牌服务、举止端庄,文明用语、规范有序,提高办事效率,帮助业户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实行政务公开,强化社会监督。把工作职责、服务承诺、投诉电话、执法依据、收费标准,全部实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设立监督台、意见箱和意见薄,并聘请了社会监督员,定期征求他们的意见,以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工作性质、不同任务对象,不断修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无“吃、拿、卡、要、报”等不良现象。

通过此次自查,在充分肯定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发现各行政执法单位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具体表现为:

(一)由于受人事编制的限制,新进人员较为困难,以致当前执法队伍老化、精通交通运输行政法律专业人才匮乏,影响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与社会经济发展对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提出更高要求的反差日益明显,影响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更加高效开展。

(二)社会认同感欠缺,执法难度加大,由于国民素质高低不同,对交通法律法规认识不到位,导致交通执法社会认同感不强,执法难度加大,阻碍执法现象严重。

(三)部分基层执法单位部分案件证据种类相对单一,表述欠严谨,缺乏现场照片等必要的其他证据材料。

根据以上查找的不足,结合我局执法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队伍建设,打造过硬的内部环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打造过硬内部环境的根本保证。一要加强思想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体学习教育活动。二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引进一批高水平、高素质人才充实交通队伍,聘请法律顾问进行现场授课,解决执法人员存在的法律知识问题。三要切实加大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度,实施执法能力培训,通过集训、轮训、以岗代训等形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二)加大宣传教育,提高法制意识,营造公正的舆论环境。坚持不懈进行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交通法律法规常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民的交通法制意识,培养遵纪守法和积极配合执法的自觉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通过电视、报纸专栏,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交通执法营造公正、客观、积极的舆论环境。

(三)关于部分基层执法单位案件证据单一等的问题,一要通过提高全体行政执法队伍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着手,二要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案卷管理人员的法律水平和业务水平,以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通过自查,我局在交通行政执法方面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对查找存在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积极整改,真正将各项问题的解决落到实处。我们相信在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一定能够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篇十一

今年以来,伊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州局、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契机,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监管理念,扎实稳步推进依法行政,紧紧抓住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建设这一中心环节,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构筑起执法责任、执法监督、执法考核三个体系。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了县局依法行政的能力,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近年来,县局各项工作得到了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的充分肯定。04年至09年连续六年荣获州直食药监系统先进集体称号;03年至09年连续七年荣获州直食药监系统执法办案先进集体称号;06至09年连续四年荣获县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06年至09年连续四年荣获县直机关绩效考评优良单位称号;06年被州直食药监系统评为“四好班子”称号;08年被州局授予“优秀班子”称号;09年获得县直机关“六星”级和谐机关达标单位称号。同时,县局还有十项工作取得了成效,一是于20xx年获得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称号;二是于20xx年获得文明示范窗口单位称号;三是于20xx年荣获自治区级先进职工模范小家称号的单位;四是于20xx年获得自治区档案管理一级标准的单位称号;五是于20xx年创建自治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先进县;六是与公安联合打假取得了显著成效,建立了长效合作机制,联合行动,先后端掉了近30个制假、售假、私设库房的无证经营窝点;七是于20xx年给单位干部职工修建集资住宅楼,解决了800平方米办公室和干部职工住房问题;八是外宣稿件在州直系统名列县局第一名;九是在全疆率先推行新农合政策符合条件的乡镇药店倾斜,纳入新农合定点报销范围,这一做法降低了药价、方便了百姓,极大缓解了各组群众看病难、吃药贵的状况;十是在全州县局中首先推行药品零售企业电子实时监控,覆盖面达95%以上,自治区电子监管现场会连续两年在我县召开,提高了科学监管水平。现将县局近年来行政执法工作自查如下:

县局制订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并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局长对辖区药监执法工作负总责,各科室对行政执法业务工作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一岗一责任,哪一岗出错追究哪一岗的行政执法责任,为全县局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理清了思路,明确了职责,形成了从局长到每一岗位相互负责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确保行政执法有序、高效运行。

今年以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局,县局全体干部职工重点学习了自治区局及州局年度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工作要点,把握职能,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县局的“五五普法”活动方案和措施,落实任务,制订工作制度,创新工作内容,切实提高了干部的思想理论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还大力加强了干部职工每周二政治理论学习日和每周五的业务理论学习日,深入学习《药品流通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法》等100余篇政治、业务理论必读篇目,每名干部有关法制的学习笔记达2万字以上,并结合学习写出了10余篇较有深度的学习心得。同时复印发放了30余份《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资料,做到单位职工人手一册。

(一)自查阶段:

自查人员认真对照和学习实施方案、检查评分表,对20xx年以来的行政执法工作和所有执法案卷进行了全面、认真、彻底的自查。对行政处罚案件的行政处罚主体资格、执法人员资格、是否亮证执法,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处罚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是否合法、是否已经建立起了行政执法台账,对已结案的案件进行了整理归档。

(二)总结阶段: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改正,对不能更改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及时改进,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经自查发现的问题有:

1、有的案件无充分的理由而减轻了处罚;

2、有的行政处罚案件字迹潦草,有涂改,语句不通,词不达意;

3、由于县局执法人员不足,所以未对案件进行审核;

4、有的案件书写格式不规范。

违法有追究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为目标。通过准确适用合法、有效的执法依据,严格执行科学、透明的执法程序,确定公平、公开的执法职责,完善奖惩分明的考核机制,达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制度化,使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高,行政机关作风明显转变,政风行风建设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基本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为辖区医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篇十二

根据市工商局《关于开展20××年度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xx市工商内部明传(20xx)88号]精神,我局于20xx年10月20日至11月10日对全局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条例》和《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情况、20xx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案件、复议案件、和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办理情况、“五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自《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颁布以来,我局从20xx年3月开始至20xx年9月,先后组织开展了《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宣传等工作,对有关行政许可项目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制定了相关的配套措施和工作制度、公开了各项行政许可项目、条件、程序、期限和费用、做好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具体实施上,我局成立了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制定了《凤庆县工商局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实施方案》和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工作流程表。07年之始,组织系弘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培训了《公司法》,把学习与检验学习成果的考试相结合,我局还组织了基层法制员为主的《行政复议条例》的学习。在学习培训上,一是开展了自学,二是组织了培训。主要集中培训21次,参加人员600人(次),由市、县两级法制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授课讲解。另外,我局还采取培训后考试和“一月一法”考试,对《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考试,同时,还建立了配套的工作制度12项,并对所有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公示。

自20xx年以来,我局仍在不断地强化学习和培训,针对贯彻实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完善措施予以整改,确保全县工商系统在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上不走样、不出现任何问题,使我县工商系统的行政许可工作、行政复议工作、以及企业准入登记步入法制化轨道,为县域经济的良好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我们取得的好经验是:领导重视,依法办事,严格落实行政许可的各项制度。抓信访,重反映,及时查处各种违反规定的事态苗头。解决问题的成功办法是:提高依法办事重要性的认识,严管重处,建立层层督查负责制。

20××年案件共83件,立案45件,案值5.53万元,罚没收入5.24万元。20xx年案件81件,立案58件,案值7.21万元,罚没款90.04万元。20xx年1-10月,案件163起,立案125起,案值11.46万元,罚没收入29.97万元。20xx年至20xx年共有复议案件2起。我局一是加大培训力度,首先县局党组重视法律法规学习,将学法纳入到党组中心组学习等活动中,其次是抓中层干部法律法规的学习,再次是开办基层工商所培训班,以案促学习,在实战中进行学习。完善有关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不断强化对各种行政行为的监督。主要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大错案和过错行为的追究力度。20xx年至20xx年10月止,我局法制机构在案审时共退回法律法规引用错误案件8件,接受当事人陈述申辩28次。树立了工商部门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执法形象。

在行政执法中,我局从完善制度出发,加强监控措施。主要是制定了执法办案程序和罚没、暂扣物资管理制度,明确了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过程中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措施。在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前,需事先向主管局长报批,并向法制部门领取扣留(封存)文书,取得文书编号。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严格按照执法办案程序,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送达实施某种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书和财物清单,告知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时限和途径。在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后,严格按照暂扣物资管理规定,将暂扣(封存)财物的名称、种类、数量向法制部门备案,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移交财务部门管理。需要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首先由案件承办人员填制有关事项审批表,由法制部门审核后,报主管局长审批同意,方可由承办机构和财务部门在法制机构的监督下予以解除。所有案件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实体并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达到听证程序案件严格依程序办理。

1、实行首办责任制。为使首问责任制度落实到实处,我局明确首办责任人,并在服务大厅公示。指定首问责任人8人,对八项行政许可事项予以落实,使用34种统一文书。统一规范,按照市局统一的文书格式,向申请人或咨询人发送一次性告知书企业237份。实行企业上门年检服务。上门年检93户,出动人员268人次,出动车辆25台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告知制度落实情况。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和获得行政许可,对8项行政许可事项,分别使用19种通知书、决定书和告知书,对申请人第一次咨询或提交材料不起全的,窗口服务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要提交的文件材料,使申请人第二次就能办到有关证照。

3、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在县局登记注册厅和四个基层单位服务窗口、大厅和醒目的位置设置公示栏,公开公示内容。公示行政许可设定的依据(法律法规或规章)、条件、应提交的文件材料、收费依据(标准)和办理时限等内容的公示栏5块;公示行政许可文书示范文本8类43种;公开办事机构、承办人员、负责人及电话号码,传真和电子信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投诉机构和联系电话。

4、行政许可事项服务制度落实情况。1个工作日完成企业名称预先核准30户;一般注册、变更、注销登记3个工作日内完成,共完成226户/次,个体工商户2252户/次;共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2252户,当场登记发照1760户,私营企业160户,特殊情况随到随办。

5、行政许可事项窗口服务制度落实情况。全部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办理企业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226户(当场登记160户)。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2252户(当场登记1760户),(不予受理3户);在《行政许可法》或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内,对依法作出的行政许可以书面形式,将决定颁发或送达申请人,企业226户,个体2252户。

6、规范系统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县局机关在登记注册大厅,公示办事机构1个、服务范围8大项、5名服务人员身份、职责等;公开注册登记条件和程序及依据1板,公开注册登记收费标准、项目及依据1板,公开服务制度1板,公开窗口服务制度1板,公开行政许可结果30期226户,公开典型案例20期,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工商所在醒目位置公示工作职责和服务人员身份。政务公开,公开注册登记条件和程序及依据,公开注册登记收费标准、项目及依据,公开服务时限。按户公开个体工商户核费和收费情况88期。公开行政许可结果,公开基本信息个体工商户120期2252户,公开典型案例28户。

“五五”普法工作是我局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普法工作可以更好地化解行政争议和行政矛盾,所以我局把“五五”普法目标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一是县局成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局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股,具体承担普法工作日常事务。各工商所设兼职法制员一名,负责案件核审、法律宣传等工作。二是明确分工,各负其职。县局印发了《凤庆县工商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工作规划》,并分年度制定普法工作要点予以推进我局的普法工作。由于工商部门涉及工商法律、法规、规章多,又面对大量经营者和消费者,所以我局年初制定普法要点时,将普通法由法规科负责牵头宣传和培训;特别法由各业务科室承担宣传培训。

我县所有在岗行政执法人员除暂未领导执法证件外均做到了持证上岗。在办理案件和执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时,都做到了亮证执法。不亮证不能实施现场检查和监督管理,不亮证不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询问案件当事人。在案卷归档时,必须装入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证明,以体现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在依法行政工作上,我局除制定并落实一系列规章制度外,还建立和完善了各种依法行政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目前,没有一起提起行政诉讼。

由于各种原因,暂不能执行《xx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罚没物资及公物委托拍卖试行办法》,罚没物资保管和处罚需要进一步规范。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篇十三

为加强《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性文件备案办法》、《江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我局及时组织了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自查工作。

在接到市局下发的《xxx年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后,我局立即召开了局务会,部署执法工作自查,由xxx局长负责,xxx副局长负责组织开展具体工作,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完成。

(一)自查阶段

自查人员认真学习和对照实施方案、检查评分表,对成立以来的行政执法工作和所有执法案卷进行了全面、认真、彻底的自查。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实施处罚主体资格、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是否亮证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处罚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是否合法、是否已经建立了行政执法台帐,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对已结案的案卷进行了整理归档。

(二)总结阶段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能改正的及时进行了改正,对不能更改的提出了整改的意见,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及时改进,不能犯同样的错误。经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因县局行政许可事项不多故未对《行政许可法》实施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

2、有的案件无充分的理由减轻了处罚。

3、有一个案件涉及到没收物品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而适用简易程序。

4、有2个案件没有完全执行而没有办理延缓、免交手续。

5、有的行政处罚案件文书记录迹潦草、不易辨认、语句不通、词不达意、处罚决定书有错。

6、由于县局编制不足故未设立专职的法制人员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

在以后的行政执法工作中要落实《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文书书写,部署实施《行政许可法》,设立专职的法制人员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将执法工作细化、量化,将责任落实到人。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a.付费复制
付费获得该文章复制权限
特价:5.99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已付款请点这里
b.包月复制
付费后30天内不限量复制
特价:9.99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已付款请点这里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