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就是看了一部影片,连续剧或参观展览等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一
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的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合上书本许久,我仿佛才从哈罗德的世界里走出来。退休后的哈罗德,工作上,他没有取得多么令人瞩目的成就。生活里,和妻子近二十多年虽在同一个屋檐下,却如同两个世界。他的一个人的朝圣之行看似来自于一封意外的来信,其实不如说是他内心对自己这么多年来任岁月蹉跎,一成不变生活的不满。
草木一秋,人生一世,弹指一挥间,或许恍然才发现已经步入了老年,时间飞一样的流逝已经让人感到害怕,而更加让我们诚惶诚恐的或许就是这些逝去的岁月里一直过着并不是自己想要的人生却不自知。
读完这本书,不禁想起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两个主人公都是毫无征兆的离家出走,一个是为了自己对画画艺术的疯狂热爱,一个是受加油站女孩启发相信自己可改变一些事情。不管是因为什么,他们都是不想让自己有生之年后悔。所以,我很庆幸,趁我还未老就有幸能读到这么好的作品,同时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去寻找我自己的朝圣方式。
其实,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我们生活着的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名利场,渐渐地,由于追求物质我们随波逐流,或许已经忘了我们的初衷。而朝圣,我觉得并不是让我们一味的为了月亮而放弃六便士,六便士当然很重要,希望我们再追求六便士的路上不要太盲目,同时别忘了回头看看自己的初衷。
朝圣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他不一定非要是有宗教信仰的人所做的事情,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次这样的心灵之旅,不一定是非要是哈罗德一样煎熬般的徒步,你可以是一场轻松的旅行,也可以是面朝大海的静坐,或者是在家里几分钟的冥想,甚至可以是一个人逛公园,让我们暂时远离喧嚣的社会,自己给自己的心灵一次深度的对话。
在工作上我们可以理性大于感性,在生活里,我们要充满爱的去过一生,少一些理性,多一些感性。总之,希望我们都能找人生的意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二
读《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很长时间了,今天借着整理电脑的时间翻到了之前的写下的读后感,阅读一番又简单润色了一下放到公众号上来,曾几何时,这本书已经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笔者。
小说故事梗概
小说的主人公哈罗德于星期二早晨接到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妮·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郡的一个疗养院内,贝里克郡位于英国北部苏格兰,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这位老友奎妮原本是他在酿酒厂工作时的一个同事,后来因为替哈罗德顶罪被解雇之后再也没有了联系。多年未联系,突然收到来信竟然是告别信。这封信一下子打破了哈罗德退休后这种索然无味平淡无奇的生活,他开始给奎妮回信,但是想来想去始终还是觉得不管怎么写,在一个多年未蒙面的老友、在一个即将离世的人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最后他决定亲自带上这封回信去看她,走着去,不是开车,也不是乘火车、乘飞机,仿佛只有这样,才最能显示出他的关心和诚意,仿佛只有这样,奎妮就会好起来,等着他的到来。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英里。
一路上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和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件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这些回忆都深深地折磨着哈罗德,都是主人公不愿面对的过去。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他的妻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后来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不愿面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自己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隔阂。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想起了二十多年来一起经历过的一切,最后莫琳决定开车去接丈夫回家,而她也见到了老朋友的安详离世。
朝圣是救赎的升华,救赎是朝圣的本质
运动的方式多种多样,最简单的莫过于步行,它不需要任何的工具,只需要一个坚定的信仰。步行之所以简单,是因为我们也都经常习惯在夏日的晚风中散步消食,享受夏夜带给我们的宁静;而信仰之所以坚定,是因为步行尤其是一个人步行的宁静让我们不断进行内心斗争和思考救赎。
提及信仰,人各有异,但我们都应该相信一点:当一个人拥有了坚定的信仰,他将会充满无穷的力量,主人公哈罗德便是这样。
但说到他的信仰,也是让人哭笑不得。他心里想,“只要他在走,奎尼就一定会活着”,这听上去的确有些荒唐。我们也不难想起儿时的自己,也是像他一样可爱地“自欺欺人”,幻想着只要自己能单腿连跳十步,期末考试就可以顺利拿到100分;要是一下子能把篮球抛进球框,自己会很快长高10厘米……而现在看来,这岂止是儿时的天真,即使到了成年,这种幻想还是某种程度存在的。
哈一生平庸,没有敌人,没有朋友,没有做过任何大起大落的事情,反而还做出了很多的蠢事。
在儿子溺水的时候,他却不慌不忙地解鞋带,给儿子留下了童年的阴影,直到儿子抑郁自杀也没把他当成一个真正的父亲,而儿子的死,又让妻子莫琳对哈产生了巨大的鄙视,哈也因此开始酗酒,不好好工作,甚至砸了老板的店,到头来却是自己老朋友奎尼为他背了黑锅。无论是亲情还是友情,无论是家庭还是事业,哈罗德都是那么的不幸。
但不幸中的万幸是奎尼的来信唤醒了麻木不仁的哈罗德,这封信给了哈重生的机会,多年来,“默默无闻”的哈突然发现还有老朋友的惦记,这让他倍感欣慰。至此,他终于踏上了朝圣的征途。
哈罗德带着回信错过一个又一个的邮箱,87天,627英里。所谓的朝圣不仅考验着他的忍耐力,而且考验着他复杂的内心。朝圣途中,哈回忆起往事而自我救赎,妻子莫琳同时也在进行着内心的思索,她开始慢慢地原谅丈夫,甚至到了最后的16公里,还成为支持哈罗德的精神后盾。
到了文章的末尾,哈终于和老朋友奎尼见了面。结尾并没有像其它大部分文章那样有多么轰烈的场面描述,反而是十分平静的刻画。就好比一个人总是为了某种目的而不断努力、不断挣扎,在熬过了最艰难的时刻迎来成功的时候,内心是十分平静的,我想这就是一种自我的升华,救赎即升华。
经历了朝圣的一波三折,哈终于见到了奎尼。他拾起了那段逝去的友情;“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
所谓救赎是朝圣的本质,朝圣是救赎的升华,最后留给的读者不只是一个和谐的画面,还有一种豁然开朗的心境。一个儿童般天真的信仰,哈完成了朝圣的救赎,造就了夕阳的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三
多年前,读了英国女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处女作《一个人的朝圣》。书中,作者以女性特有的视角和洞察,用优雅、细腻的笔触为我们呈现出一个栩栩如生、感人落泪、又耐人寻味的“朝圣之旅”。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退休老人哈罗德,在日复一日看似平静的生活中,他突然收到曾经的同事寄来的信,得知对方患了癌症。
写好回信,在寄出的路上,哈罗德一直犹豫这样的回复是否恰当,他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终坚定了要徒步去见那位患病同事,当面鼓励她要坚强活下去。于是,87天,627英里,哈罗德不顾老朽的身躯,不顾周遭的嘲笑,心中只有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同事就会活下去。
在这条横跨苏格兰的路上,一段段的回忆、常常的头脑放空和偶尔的思考让哈罗德因此也收获了自己的人生救赎。喜欢《一个人的朝圣》,最主要是这本书的疗愈性和救赎力。人无完人,很多人的性格受原生家庭的影响而出现缺陷,而大多数的人终其一生也无缘走出宿命。主人公哈罗德是幸运的,一封信给了他逃离冰冷家庭的勇气,和改变命运的机会。哈罗德的不幸童年形成了他性格中的冷漠、胆怯和懦弱。结婚生子后,他不擅于与儿子沟通,更不会表达自己的爱,造成父子隔阂颇深,儿子最终抑郁自杀。二十多年来,他自责,不敢回忆。之前恩爱的妻子因儿子的离世对他心有怨恨,一直保持着距离。哈罗德看似平静的生活之下,满是压抑与痛苦。
值得庆幸的是,在这场漫长的徒步中,在身边人与事的启发下,哈罗德开始重新审视自己,整理人生的过往,对爱有了全新的领悟。这既拯救了哈罗德自己,也挽回了他的爱情。
喜欢这本书的另一个原因是它的选题和写作形式。
小说主人公不是什么英雄,只是一个平凡的退休老人,他甚至都没拥有过人生高光时刻,就像我们身边很多熟悉的老人一样。让人拿起书,读着、读着就拉近了和主人公的距离,并好奇在他平静的生活之下,到底有着怎样的人生秘密。
作者在旅程的主线上,时而描述老人与自然的默契交流,时而揭发社会百态的存在,但同时也一直在强调着另一条回忆的主线,尽管都是片段的、看似凌乱的,但随着老人距离目的地越来越近,这条回忆构成的灵魂的洗礼也接近了终点。
喜欢这本书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它的文字太美丽啦。
尽管看的是中文译本,但仍然可以领略到作品字里行间的细腻、朴实和清新,我想这也有译者黄妙瑜老师的功劳。
尽管时不时穿插进回忆和思考,但这本书毕竟是在描述一个人、一趟六百多英里的徒步之行,内容难免落入无趣。但作者却通过对文字巧妙的拿捏,让读者不但不感觉枯燥,甚至会有一种一气呵成的快感。
《一个人的朝圣》中,哈罗德通过一场徒步之旅完成了自我救赎,开始迎接人生崭新的篇章。
而这本书同时也为读者打开了一扇门,帮助我们重新面对自己,面对人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四
初看书名,我以为,是宗教题材的。细读才知道,“圣”,是心中的信仰。心中信仰给予了无限的力量和勇气。孤独地踏上看似不可能的旅程,远离喧嚣,然中,与过往和解,与深爱的人和解。
四年前,有人跟我说,你还只是个孩子,不应该承受这么多。然后四年过去了,我在三场葬礼面前,学着成长,学着放下过往。
却始终放不下,那年初秋,猝不及防的离开。
一直相信,心中信仰,能指引我你在的方向。等到我释怀所有的悲伤,梦醒,不再噙着泪。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五
假如没有那次徒步行走,他的一生注定平淡无奇。
小说的主人公哈罗德曾在一家酿酒厂做销售代表,一做就是四十五年,直到退休。他在厂里勤恳谦逊,独善其身,一直是个低调的隐形人。既没有盘算过升职加薪,也没有想过另谋高就;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连告别会也没有。四十五年,上班时间,他几乎都是坐在小小的办公室里度过的。偶尔外出,也只是例行公事。退休后,更是了无生趣,日子如死水般不起一丝波澜。如果没有那次徒步远行,他的一生,就这样平淡至极。
是那次徒步之行,无限广阔地打开了他的视野,极大地丰富了他的生活,让他见到了无尽的风景,结识了无数不同的人,弥补了他六十多年的粗陋平淡生活。
他穿着帆布鞋,一步一步地走着,走过无数繁华或寂静的大街小巷,走过数不清的山间小径、农田、森林、河流、旷野、荒原、高峰、深谷……走过一条又一条或热闹或寥落的公路,穿过一个又一个人声鼎沸的城镇……八十七的行走,他领略了无尽的地理风景。
以前,他开车去小酒馆办公事,只是为了到达目的地,从没有注意过路边的风景。而现在,他真真正正地走在路上,才发现路旁有那么多好看的东西,有那么多有趣的变化。就连深深浅浅的绿,都可以有多种样子,有些深得像黑色的天鹅绒,有些又浅得几乎成了黄色。
在路上,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看到了现代社会的世态百相。
在加油站小姑娘的启发和鼓励下,他开始了一个人的远行——只为一个愿望——他坚信只要他不停地走,他那个远方的癌症晚期的朋友就会继续活下去。
这些人各有各的生活。各有各的故事,各有各的欢乐与忧愁、幸福与不幸、圆满与缺憾……
假如没有那次徒步远行,他和曾经相爱而后日渐疏离的妻子莫琳会渐行渐远,可能至死也不会互相敞开心扉,走进彼此的心灵。
正是因为一个人长时间徒步在路上,经历了无数的事,他才勇敢而真诚地敞开自己伤痕累累的心,让世界走进来,让亲人走进来,让自己的生命重新发光。
在路上,他想起了很多很多已经好多年没想过的画面和事情,想起了他的妻子,他的儿子,他的父母。父母的婚姻生活是失败的,家庭教育是残缺的,这也深深影响了他,给他造成了极大的痛苦。成为父亲之后,他并不知道如何去表达对儿子的爱,并不擅长做一个好爸爸,以至于儿子感受不到他的爱,妻子也认为他不爱儿子。他们一同排斥他、抗拒他,仿佛他是个多余的人。
他曾经深爱着他美丽的妻子,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让她开心,他曾经的确做到了。可是,在“父亲”这个身份的考验面前,他失败了。
有一年,他们去海边玩,儿子差点溺水而死,而他没有在第一时间不顾一切地去救他,这让妻子责怪了好多年。后来,他患有抑郁症的儿子在花棚上吊自杀后,妻子更是不能原谅他。他们长时间天天吵架。渐渐地,他们连架也懒得吵,他们不再说话。妻子搬出了卧室,完全将自己封闭,不愿再让他碰触。他们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在路上,在不断地回忆与自责、反思中,他主动表达了对妻子的想念与爱意。他给她寄明信片、打电话谈心、寄精心挑选的礼物,他们的关系由疏离、冷漠一点一点一步一步地走向温情、亲密。
更重要的是,他看似草率、匆促的离家远行的行为也给了他妻子更多的时间来重新回顾、思考他们之间存在的问题。
她重新反观自己,终于想明白了他们之间各种矛盾的产生以及关系的恶化,她更是难辞其咎。她意识到其实他们彼此都还爱着对方,只是行为出现了问题——彼此都不愿努力去沟通、去相爱,尤其是她。所以,她对丈夫的离家远行也由开始的愤怒、羞于启齿到关心、支持、鼓励再到后来的完全理解、坚定支持。
丈夫一个人的远行,也正是她为拯救两个人的关系而不断付出努力的过程。
假如没有那次徒步远行,他就不会完成自我的救赎,也不会完成真正意义上的成长,他的人生将充满太多的缺憾,而且,缺憾可能永远得不到弥补。
开始的行程是困难的,他没做任何准备,又没有徒步行走的经验,所以备受煎熬,以至于出发后的第十天就感觉“每牵动一下肌肉,他的整条右腿都好像在灼烧”。
后来,他调整好了自己的身体与状态,行程变得轻松和有趣。
再后来,他又几近崩溃,因为他觉得自己已经不可能走到朋友所在的医院了。
他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强烈的怀疑,他觉得他所做的一切毫无意义。人生做难的是什么?是自我的怀疑、否定,是信念的动摇乃至消失,是生命的无意义感。这些都让哈罗德再也没有动力走下去。
在他最艰难、最痛苦、最崩溃的时候,是他的妻子给了他最有力的支持、鼓励和帮助。他终于又逃过了一劫,坚持走到了最后,见到了他一直愧对的朋友——那个在他酗酒闹事时替他背黑锅而被解雇被逼着从英格兰西南部搬到东北部的好朋友奎妮。
此时的奎妮虽已不能说不能笑了,但在见到他之后,她终于安详地去了,而他,也完成了一个徒步去看望好朋友的承诺,完成了自我的救赎。
《一个人的朝圣》读完很多天了,但它带给我的感动、启发、感悟却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反而更加强烈。
试着去尝试吧。生活不是一成不变的,想做就去做吧,无需想太多,不必时时事事准备充分。
努力去爱,主动地去沟通吧。再亲密的两个人也经不住长时间的心扉紧锁。
与自己和解,与过往和解吧。别揪住过去不放,别跟往事较真。亲爱的,外面没有别人,只有你自己。
去行走吧,行走是一种修行,是一种力量,是一种正确打开自己内心的方式。
亲爱的朋友,你相信吗?其实,很多东西是可以重新培育的,包括爱情,包括婚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六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明白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我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以前我一向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看完这本书,原先没有信仰也能够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能够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代替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我的身心,每一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我忽然感到羞愧。我想到自我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多久没有好好看书,好好写读书笔记了?高中时每一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必须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但是这么久了,其实根本没有好好看完几本书。有时光的时候,都在看视频、玩手机、聊天扯谈。看吧,拖延症就这样浪费了近一年时光。
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能够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我的信念,那么就必须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必须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于是我又想到了我们身边都存在的那些穷游者。他们有的搭车去柏林,有的骑行川藏线,有的徒步穿越亚欧。都是灰头土脸,吃尽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难以想象的身体疼痛。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
每个人都以前有过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的梦想,但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盼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等到荒废青春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我期望有一天,我真的能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我能去做那些只敢想不敢做的事,我不再奢求所有人的理解而真正听从我内心的声音。说偏了,下方说回去。
在哈罗德的旅途中他遇到的一个女人对他说:“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的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能够很难。”
路途的最后,我们从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八十七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我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最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很好,书中,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他从此明白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盼不一样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一样的想法。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七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书中的主人公就是这样的,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欢迎阅读!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
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现在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后来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面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起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这本书是朋友yx送的,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兴趣,看了一些就随手搁在了书架上。
后来有天天气很好,就又拿出来看。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
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
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
以前我一直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
看完这本书,原来没有信仰也可以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可以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
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取代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
我忽然感到羞愧。
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多久没有好好看书,好好写读书笔记了?高中时每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一定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
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
可是这么久了,其实根本没有好好看完几本书。
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看视频、玩手机、聊天扯谈。
看吧,拖延症就这样浪费了近一年时间。
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可以做很多事。
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
对,中途一定也会有迷惑。
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于是我又想到了我们身边都存在的那些穷游者。
他们有的搭车去柏林,有的骑行川藏线,有的徒步穿越亚欧。
都是灰头土脸,吃尽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难以想象的身体疼痛。
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
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的梦想,可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待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等到荒废青春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
我希望有一天,我真的能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我能去做那些只敢想不敢做的事,我不再奢求所有人的理解而真正听从我内心的声音。
说偏了,下面说回去。
在哈罗德的旅途中他遇到的一个女人对他说:“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的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路途的最后,我们从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八十七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很好,书中,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
他从此知道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
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
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待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
哈罗德上路了。
从他收到来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决定出发,一个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这两者之间——不到四个小时。
庸庸碌碌,平凡安静孤独又莫名的执拗,哈罗德如此这般地过了大半辈子。
他知道家里摆设的每一个小细节,却不知道活着的意义如何;他知道街头拐弯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顺序,却不知道自己的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他了解隔壁邻居每日的作息时间,但是却不了解妻子心中丧子的悲痛和冷漠。
当生活平铺在他面前不过是一张一眼望尽的白纸时,哈罗德打算给它上点色彩。
于是,一个看似借口的理由,一个传说中真正“说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开。
在他打电话给奎妮说,要她等着,他要过去救她的时候,或许他心里根本还没有做好要独自一个人上路的准备吧?是这样的吧,难得生活中会有这样一个机会,怂恿着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顾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着他的帆布鞋,带着一点零钱和一份坚定的信念,甚至都没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线规划。
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就这样自然而然地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就这样自然而然随心地前进。
——“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补,脚受伤了就休息,路过每一站购买的小礼物,遇见的人,受到的帮助,得到的无视和质疑,突然成名之后的无奈……所有这些伴随着哈罗德一同上路。
他的坚韧可以说,简单得近乎执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知道前路漫漫也不听他人的好生相劝,带着那只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顾低头——“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在看到哈罗德抵住内心挣扎怀疑苦闷脆弱失望之后,历经长路漫漫翻越千山万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终于,终于,终于见到了他电话那头,曾经对其承诺过的奎妮。
然而,他见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样任她(注:护士)摆布,这就是哈罗德记忆中她最后的样子——一再忍受着,当别人将她提起来放在枕头上,开着他非常反感的玩笑。”
看到这里,故事将近结尾,我积蓄已久的情绪终于爆发,两行泪水忍不住下落。
我一路看着哈罗德前进,和他一起期待盼望,想象着他可以赶在奎妮失去意识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达,和这位改变了他一生,影响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后的告别,好好倾诉一番。
然而,当他到达的时候,才知道,许久之前因为手术,奎妮的舌头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现实都要这样打击人?哈罗德或许跟我想的是一样的。
他做在河边的长椅上,一动不动。
他似乎不想记起这一路以来自己的种种期望,他希望见到奎妮的笑颜听到她的声音和欢笑声。
但他似乎忘记了,这一路的救赎,不仅仅是为了奎妮,更是为了他自己!许久的思索之后,他终于写出一封信,给那位当初无意间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里最黑暗,最深处的那个秘密一纸告知。
啊,他终于愿意面对那段关于儿子的悲伤过往,他也终于知道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牵起手拥抱并亲吻彼此。
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乐起来了。
故事最终结束在,他们夫妻讨论着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舞会,哈罗德说了一句逗趣的话惹得妻子笑得前翻后仰。
这句话是什么?其实这句话是什么真的重要吗?
重要的是,哈罗德终于知道,他需要珍惜的是什么了。
去年。
当朋友给我介绍一本“适合你这种喜欢一个人去旅行的人看的”书时,我刚从云南四川兜一圈回来。
一个人去旅行,搭顺风车坐火车,遇搭讪遇骗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杂陈,可以说什么都体验过了。
去年那时,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刚大学毕业,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击,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知道未来究竟在哪里。
说这话矫情了,可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
那时心里有一个声音说,“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实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里。
但是,重要的是,我出发了,并且一路向前。
我从广州出发,我来到形色匆匆黝黑面容各带笑颜的昆明,我感受过大理和双廊的恬静舒适,我看过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怀,我在纳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亚丁,我走过慢节奏的成都,我路过火车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广州。
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记了,当初决定出发的时候,是为了找到所谓的“真我”。
那些散落在旅途中点滴的记忆,那些和陌生驴友的谈笑风生,那些我纳入眼里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景,或许都已然成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于是我终于明白,在我“寻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创造真我”,这个鸡和鸡蛋的轮回,让我豁然开朗。
原来我不是没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还在路上,等着我去寻找。
真实地面对自己,接受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随时遇见一个路口,随时转弯,只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小说里有这样一句话:“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再简单不过的事情,然而却有那么多人困顿自己的世界,无法真正迈开脚步。
旅途,不仅仅是真正地迈开脚步前进,还有,真正往自己内心深处前进,更加看清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八
读到一本书能让我几次落泪,轻轻地合上书本,平复一下情绪,好像已经是很久远的事了.我承认,我的泪点低,可文字事,前者通过作者的渲染,极尽煽情之能事,也算正常,却读后抹抹眼泪也就作罢,后者能让读者阅后思索的,我想,应该就是写作者成功了。
《一个人的朝圣》,显然属于后者。这是一个关于自我发现和爱的回归的历程。
哈罗德,一个已经退休的老人,身体不是那么健康,也没什么朋友,与妻子的感情已经淡到形同陌路的地步,夫妇俩住在一个不知名的小镇上过着安宁寂静,平淡无奇的生活,慢慢的漠然的等着生命终结的那一天。忽然有一天,他收到一封来信,是前公司女同事奎妮寄来,告诉他,自己已经身患绝症,将不久于人世。哈罗德出于何种目的迈出第一步?对未来没信心?想到自己的暮年,顾影自怜?冲动!肯定是冲动!他异想天开的认为自己的行走能拯救奎妮,毫无准备,甚至连同妻子也没告别就上路了。(我很疑惑,他带了足够路上用的花销么)。开篇实际上不是很抓人,耐着兴致读了几页后将书合上。
几日前惶惶然想起这本书将送去野草书吧,赶紧读完了事,于是又翻开书页读了下去。怎料随着哈德罗的里程,第一次跟着他的步伐,去发现,去思考,去回归。
或许你现在就可以改变,从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开始。
一个人走路是一件很乏味的是。特别是对于一个年老体衰,平日里又没啥运动爱好的人来说。哈德罗在此之前没有信仰,不相信任何宗教。一路走下去,他开始有了自己的信仰,他相信自己如果能一直走下去,走到贝里克的疗养院,奎妮就会脱离死神的召唤。因为咖啡店的姑娘告诉他,她的亲人就是由她的信仰拯救的。
一个人走路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无聊的时候就会想起平日里被我们忽略的淡忘的细节。妻子的冷漠,孩子无法和他的交流,都起源于爱的缺失,以至于不知如何去爱,爱自己,爱别人,因为爱封存太久,已经不会表达了。
一个人走路是件很痛苦的事。没有体力,一天只好走几里路;没有野外生存经验,受伤了不知如何处理。幸运的哈德罗是一个好的倾听者,他从不善于和人交流沟通,到一路得到陌生人的帮助,做一个好的倾听者,还是受益匪浅。原来,除了自己的世界外,陌生人光鲜的外表下也隐藏了很多的无奈、惶恐不安。你不必做什么,你只要倾听就可以了,对一个陌生人而言,也许这辈子都不会再见,所以他们才会肆无忌惮的畅所欲言。
一个人走路是一件很开心的事。哈德罗从不认识路边的植物,转变为可以正确地选择果腹的各种野果菌类;从拂晓天空云彩的变幻,到落日余晖的完美;从没有方向感到可以随着走路时影子的变换,辨出应该去的方位。(当然是走了很多冤枉路的教训)这确实是一件渐入佳境的事情。哈德罗终于相信自己的旅程真正开始,有些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他直面并克服了自己的短处,所以现在终于可以说他的旅程真正意义上的揭幕了。
第一次为哈德罗感动,是在他状态很差将要放弃时得知奎妮仍在坚持等候他,“她在等你,就像你嘱咐的那样”照顾奎妮的义工说。哈德罗大声笑了,冲出电话亭,落下的眼泪回荡在电话亭内“请叫她不要放弃,告诉她我会走下去!”我也笑了,笑中带泪,就在昨夜还在为习琴的事纠结,读到这里,我笑了,哈德罗适时地告诉了我,会一直走下去。
从起点到终点,627英里,87天,一个人。
从渴望爱不会爱到学会爱;从误解到理解;从丧子之痛的自怨自艾和相互指责到执子之手的完美结局。
从一个人的朝圣之旅到一群人的朝圣之旅,包括一只狗,它在哈德罗无助的时候出现,填补了精神空虚的空白,又在旅程即将结束时莫名离开(狗是否预示着他失去的孩子)
一路上我记起了很多东西,很多我都没有意识到的回忆,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很害怕,我怕有天或许很快,我就会把它弄丢,永远都找不回来。(原文)
有些记忆,只有在剥离了坚硬的茧,忽然惊慌失措后,真正柔软的触觉才会被唤醒。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九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以前我一直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看完这本书,原来没有信仰也可以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可以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取代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我忽然感到羞愧。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多久没有好好看书,好好写读书笔记了?高中时每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一定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可是这么久了,其实根本没有好好看完几本书。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看视频、玩手机、聊天扯谈。看吧,拖延症就这样浪费了近一年时间。
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可以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一定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于是我又想到了我们身边都存在的那些穷游者。他们有的.搭车去柏林,有的骑行川藏线,有的徒步穿越亚欧。都是灰头土脸,吃尽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难以想象的身体疼痛。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
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的梦想,可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待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等到荒废青春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我希望有一天,我真的能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我能去做那些只敢想不敢做的事,我不再奢求所有人的理解而真正听从我内心的声音。说偏了,下面说回去。
在哈罗德的旅途中他遇到的一个女人对他说:“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的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路途的最后,我们从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八十七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很好,书中,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他从此知道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待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
《一个人的朝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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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十
风继续吹,不忍远离,心里渴望继续陪着你。
过去的快乐记忆,与你一起继续追。
在一个温暖清凉晴朗的南国冬日,一边改着学生的期中考试作文,一边听着张国荣的这首歌,让我不禁想到上周读过的《一个人的朝圣》。
小说讲述的是一个退休老人哈罗德,轻装徒步去看望身患癌症的老朋友,从英国最南边走到最北边,行程1000公里左右,87天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
这一路上,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陌生人,展示了社会上的生活百态和英国各地的风土人情,就像一部公路电影。一个简单的故事,却被作者蕾秋·乔伊斯写得回环曲折,甚至荡气回肠。人物的心理描写,甚至景物描写都让我觉得恰如其分,在徒步的不同阶段,经过的不同地方的自然风光,让人仿佛身临其境。没有刻意的煽情,叙述冷静。却让我感觉到哈罗德的一腔孤勇。
一开始,我特别不理解,为什么哈罗德与妻子莫琳分房二十年,两人虽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但并不关心彼此的精神需要。他的儿子戴维在文中也是时隐时现,让我怀疑,戴维到底怎么了。莫琳跟戴维通电话的感觉,也是奇奇怪怪。直到看到后面,哈罗德写给加油站小妹的信里,我才明白,为什么之前的感觉这么奇怪。原来,戴维自杀了,二十年前。多么可惜,多么痛心!这才是这对夫妻分房疏离的原因。
从书中,拼凑出戴维的成长轮廓,在父母的爱中诞生,从小聪明,好学,考入了剑桥大学。后来酗酒、药物上瘾,毕业后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抑郁,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在此之前,还是小孩子的戴维也曾想在海边结束生命,幸好被救生员救回来。这意味,戴维可能从小就心理不健康,有抑郁倾向。
看看书里的人,没有一个人拥有一帆风顺的一生,更不用说完美的人生。果然,岁月不曾饶过任何人!
哈罗德,13岁,母亲离家出走,音讯全无。16岁,被父亲赶出家门,没有学历,做啤酒销售。性格内向,虽然高大但总是驼背,缺乏自信,没有什么朋友。四十多岁,中年丧子,夫妻失和,酗酒。此后二十年,如行尸走肉般生活。
莫琳,青年之前生活顺利,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四十多岁,中年丧子,夫妻失和,神智恍惚,每天跟想象中的儿子对话,对生活失去了热情。
书里出现的帮忙清理伤口留宿一晚的好心人,在国外是医生,在英国只能做清洁工,被渣男伤害抛弃。徒步中遇到的自行车队,那些女性,哪一个不是从生活的痛苦中,挣扎起来,振作起来。甚至半路上追随的人,几乎每个都是失意的人。“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经受苦难的人通过各自的方式,完成苦难给予的洗礼与重生。
一个人活着,生命或长或短,谁也说不好。但是生命的质量,是可以选择的。每个人都会遭遇挫折、苦难。都需要一段时间调整状态,找到生命的意义。哈罗德在过去的二十年里,一直在逃避,逃避对自己成长中受到的伤害,逃避自己作为父亲对儿子教育的失职,逃避作为丈夫没有对妻子足够的安慰和关怀。
在行进的路上,他的思绪不断回到过去六十年的,他痛苦的童年少年,他快乐的恋爱新婚,他对儿子的不善言辞,他对儿子差点溺海时,自己还在解鞋带的悔恨,封闭了二十多年的心开始有了裂缝,那些被遗忘的瞬间,山呼海啸般涌来。
作为丈夫,他应该能做的更好。一路上,他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是多么地爱自己的妻子,从最开始到现在,爱一直在,只是落满了灰尘。人生若只如初见,古今中外皆然。
读到哈罗德和莫琳初次见面的场景,就像欧美电影里那些浪漫的一见钟情的画面。漫天的星光都不及你眼中的光,你嘴角的笑。一眼万年,仿佛能看到,金发碧眼的高大英俊的哈罗德,穿越人潮,走向优雅迷人的莫琳,跟她主动搭讪。
美好的开始,庸俗的日常,狗血的插曲。幸好,二十多年的疏离冷漠,伴着哈罗德的脚步,一步一步解封。结尾,莫琳摘下了挂了二十年的窗帘,让阳光照进房间。夫妻二人用各自的方式,完成了对生命的朝圣,对自己的救赎。重拾初心,这对爱人再次被爱萦绕。
风继续吹,不忍远离,心里渴望继续陪着你。
过去的快乐记忆,与你一起继续追。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十一
故事的主人公是生活在英国南部一个小乡村名为哈罗德·弗莱的65岁老人,他刚从工作了40年的小酒厂推销员的职位上默默无闻地退休不久。没有亲人,没有朋友,与太太莫琳也是情感疏离,生活死一般的沉寂。直到收到一封20多年前同事的来信,打破了这一切。寄信人叫奎妮,得了癌症,已经到了晚期,她在英国北部的一个疗养院给他写信告别。哈罗德很受触动,觉得要给她写封回信,安慰安慰她。但计划好的简单的寄信,阴差阳错地临时变成了他徒步去看望奎妮。他坚信他在路上奎妮就会一直活着,并相信只要有“信念”就能把事情做成。这个一时的冲动最终变成了一个人,87天,627英里的徒步,他临时上路,没有任何徒步的经验和装备,没带手机,没有指南针和地图,甚至半途把银行卡和钱包都寄回了家,他风餐露宿,却在途中通过思考和与陌生人的交谈中梳理自己的过去,生活、工作、情感、妻子、儿子、同事……。
哈罗德的父亲战后归来,脾气变得乖戾,母亲终于在他13岁时忍受不了这一切抛下他们离家出走并从此再无音讯,16岁又被父亲赶出了家门。他的童年一直缺乏爱的支持和滋养。与太太莫琳一见钟情,家庭也曾充满了温暖,但他发现与儿子戴维之间建立不起来良好的父子关系(可能是因为他没有得到过真正的父爱,不知如何给予)。他很惊奇莫琳天生就知道怎么做母亲。儿子曾经学业优异,考上了剑桥大学,但毕业后却不知如何融入社会,于是抑郁、酗酒、吸毒,最终自杀。莫琳把这一切归咎于哈罗德对儿子没有尽心和负责(其实他试图与儿子彼此接近,但没有成功),于是夫妻更加疏离,逐渐变成了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哈罗德因此酗酒,并一次在酒后犯了大错,奎妮挺身而出代他受过被辞退,从此两人再无交往。直到这封信的到来……一路上,他努力地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而心里却在不断的梳理和调整各种情感和关系,在家里无时无刻不再关注他行程的莫琳也是这样。
他不仅是身体的旅行,步伐的行进,更是心灵的前进与升华。困扰他的各种关系在这个过程中逐渐抽丝剥茧、条分缕析。
首先是夫妻关系,和许多中国的老年夫妻一样,感情越来越淡,隔阂越来越大。是什么让他们彼此疏离呢?是时间吗?是儿子戴维的死激起的愧疚和埋怨吗?长期缺乏语言和情感的交流,彼此误解的进一步加深,也许才是夫妻关系最大的破坏。莫琳总是以“我不这么认为”开始对话,哈罗德也没有解释他的做法和动机。夫妻分房而居,没有了任何身体的接触,变成了在一个屋檐下分工合作的责任制家庭。而这个徒步,改变了一切,哈罗德每天都给家里打电话,说说他的行程,他的见闻。莫琳也越来越关心他,距离反而使两个人的心越来越近。最令人感动的是在一个接近目的地的夜晚,狂风暴雨中的哈罗德迷路了,这也是他最消沉的时候,旅伴都弃他而去(包括曾经忠实陪伴他的狗),他还受着饥饿和伤病的困扰,他打电话回家求救,已经要放弃了,但这时,曾经竭力劝他回家的莫琳却含着热泪鼓励他,通过对他路线的一路追踪帮他定位,并为身无分文的他预定了宾馆让他休息和恢复。在这种隔空的思念、交流中,夫妻关系的裂痕得到了修复,感情得到了升华。
其次是亲子关系,因为原生家庭的问题。哈罗德的父亲对他简单粗暴,母亲又曾在他少年时遗弃了他。所以哈罗德在成长期内并没有得到足够的爱的滋养,也不知道如何去爱。所以在有了自己孩子戴维之后,他心有余而力不足,尤其是戴维遇到求职等成长问题时,不知如何提供帮助。戴维的自杀,更让他失去了所有做一个好父亲的机会,莫琳的抱怨加重了他的愧疚,更加重了心灵的创伤。在路途上他与想象中的戴维对话,对孩子般的跟随者给予最大的爱和附助,这些也慢慢帮助他走了阴影。
莫琳同样面临亲子问题,她的问题是在抱怨哈罗德爱不够的同时又太多的溺爱和母子粘连。这似乎是许多伟大母性天然的表现,觉得父爱不够就要用更多的母爱进行补偿,其实这根本不可能相互替代。尤其是在戴维死后,莫琳永远保持戴维卧室的样子,并每天和想象中的戴维对话,而疏远生活中真正的伴侣。因哈罗德的突然出走,她才彻底惊醒。
再次是同事的关系,哈罗德几乎没有同事中可以交流的朋友,因为工作的安排,他和奎妮经常一起外出,在车上慢慢聊开了,也多了彼此间的信任。在哈罗德醉酒闯祸之后,奎妮怕他失业造成家庭生活的困难,而主动替他承担责任。现代人的生活中,除了家人接触最多的就是周围的同事(可能每天清醒的时候和同事相处的时间还长于家人),协调互助的同事关系不仅带来心情的纾解,也最可能是遇到紧急情况时第一个救助者。虽然此后再无联系,哈罗德一直觉得欠了奎妮一个巨大的人情,所以在奎妮来信告别时,他觉得一封轻飘飘的回信实在不够,感恩促使了他的朝圣之旅,也在这次徒步中解决了许多困扰他一生的问题。
最后可能是与陌生人的关系。有时候一句话点醒梦中人,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如哈罗德去寄信时碰到的加油站女孩提到的“信念”,让哈罗德突然决定要走去看望奎琳。如哈罗德路遇的众人,有的陪伴,有的支持,是善良的鼓励让他一步步坚定地向前。“一念成佛”,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在工作中、生活中,给陌生人一些鼓励和支持呢?几句积极、贴心的话语对我们来说毫发未损,对他们也许是坚定他们人生的重要选择。
书名是《一个人的朝圣》,其实远方等待他的并不是上帝或者神灵,这个“圣”在自己被层层硬壳封闭的心中。远足是一种肉体的自我折磨,更是心灵的抽丝剥茧,把层层闭锁的溶解和释放。这种修行,哈罗德是等到了垂垂老矣让一封信来触发,当然,并不晚,他在有生之年有了回归和彻悟。但我们不一定要等,不一定要一个故事,也许一本书,几段话就是一个激励我们向心灵的圣地进发的理由。无需走过627英里,也不需要走坏那双帆船牌的平底鞋,打开心灵的防御,你就是在开始朝圣的旅程。让爱与行动来拯救一切。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十二
《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令人吃惊的是,这本书并不那么有关宗教。开篇,老夫老妻哈罗德与莫琳的日常生活画卷向我们展开:哈罗德呆滞而刻板地过了一生,几乎是碌碌无为的典范;而莫琳总是忙忙碌碌,马不停蹄地打理着各项琐事,似乎不厌其烦,但她的一词一句里又透着无尽对丈夫以及现状的不满。陌生与疏离填充了老年生活中天伦之乐所在的位置。但就在这个时候,哈罗德的旧友奎妮病危,来信告别,在给奎妮寄回信的路途中,哈罗德决定要徒步跨越整个英格兰去见奎妮。他怀揣着一个近乎可笑的执念:只要他徒步走去见奎妮,她就能活下来。
老人家就这么出发了,没带手机和任何徒步装备,没做任何事先准备,就这么笃定地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他穿着帆船鞋一路向北,从迈出第一步开始,就始终相信着自己的目的地历历在望。“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一路上有人支持有人质疑,有人加入有人退出,来来往往,只有哈罗德自己的坚持始终如一。孑然一身开始征程的他,最终也是独自一人抵达了终点。
合上书,我心里只有对哈罗德更加深刻的崇敬。信仰不是宗教的专有名词,神圣也并非宗教的专属定语。人的存在即是伟大的,人的信仰更使人的存在焕发光彩。那么信仰是什么呢?信仰其实很简单:坚信“只要一直往前,就一定能够抵达终点”。但要想坚持这个信念,其实并不容易。这需要超人的毅力与勇气,足够的耐心与执着,以及直面一切、怀抱一切的胸襟,一路披荆斩棘,方才所向披靡。
朝圣这个词,本就带着浓浓的宗教神秘色彩;一个人的朝圣,似乎更显形单影只,像是孤独的信徒带着旁人眼中的傲慢,带着独属于己的执着,直直朝着心中的灯塔走去,不回头、不停留。于是,我带着近乎崇敬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的扉页。
“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事物,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给哈罗德徒步启发的加油站女孩如是说。
你会发现,在旅途过程中,你总会忘记哈罗德是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和过去几十载的自己相比,他充满了朝气与自信,在辽阔无垠的土地上大步流星地前行,正如他自己所说,“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趟”。这不仅仅是新的旅途,更是心的征程。随着故事逐渐展开,我们知道哈罗德并不是为了奎妮而奔波,更是为了他的妻子莫琳、他已逝的儿子戴维、给予他信念的加油站女孩以及一路上所有善良友好的陌生人,当然,也是为了他自己。在跨越英格兰的同时,他也回顾了自己的一生;在到达最终目的地时,也回到了最初的起点——在那儿,有他最美好的初恋回忆,有着蓬勃的希望与对未来的无限憧憬,有着对生活最原始的热爱之情——而现在,他也将如此继续自己的生活。
尽管困难,但我相信,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罗德。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虔诚地朝圣,向着光明的方向,大步流星地前进,与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