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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实秋散文集(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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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实秋散文集(精选9篇)
时间:2023-09-28 11:28:03     小编:温柔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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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实秋散文集篇一

读一本好书,如交一位良师。读了梁实秋

散文

集,大家有何感悟?来看看本站小编精心为你整理梁实秋散文集读后感,希望你有所收获。

工作之余、闲暇之时,读点书,写点字,别有一番情趣,也算没有枉度时光。我的书架上经常摆几本自己喜欢看的书,名人传记、历史小说、杂文趣事、

唐诗

宋词之类。不知何时梁实秋的散文,也跑到书架上来凑热闹,也许是被鲁迅骂得无处藏身了吧!也好,使我大饱眼福,一睹大家的风范。说来,敢和鲁迅对阵的梁先生也真算不简单,文章写的朴实无华,既无哗众取宠之意,又无刀削斧斫之痕;讽刺诙谐、妙趣横生,家常小事,娓娓道来,令人耳目一新;观察人物是那么细致,阐述观点是那么独到,引经据典不雅于鲁迅,真可谓是博学多才。

他的《雅舍》让我想起刘禹锡的《陋室铭》何陋之有?比之,似乎有点不“雅”,况且,“雅舍”还并非梁先生所有,他只是客居而已。请看他的雅舍:“有窗而无玻璃,风来则洞若凉亭,有瓦而空隙不少,雨来则渗如滴漏”。如此说来,还不如刘禹锡的“陋室”。说梁先生不简单,还因为,就凭寄居在这雅舍几日,竟然写出那么多脍炙人口的大作。

今天,恐怕无处寻觅雅舍了,难怪很多人住在舒适的高楼大厦里,写不出好的文章来,是因为再也没有雅舍那样“好”的环境了。虽然,我也有意识想多读点好的文章、好的散文,来补充点先天不足的文学素养,遗憾的是,再也找不到雅舍似的理想处所,怪哉?说怪,是因为自己曾几何时,自叹条件不好,而影响了写作的兴趣。那时,几点热血,几点激情,怦然心动,理想憧憧,大有作为之势,参加过“春风”函授文学讲作学习班,学过作诗、写文章,但是,叹息没有舒适的书房,感慨没有像样的书桌,甚至,没有台灯都能成为放弃的理由,还时时告诫自己,将来有了!一定能写出几部,不,几篇、几首像样的文章、小诗。后来,一切都有了,又没有时间了,等等吧,一等就是几十年,随着时光的流失,已到中年,半百已过,人的年轮一圈一圈地在增加,时间有了,台灯、书桌,甚至书柜都有了,可称得上书房了吧!为什么单单又没有了雅舍呢?真是见怪不怪。

《快乐》一文是写作者认为皇帝最快乐,但西班牙国王拉曼三世称他自己统治全国约五十年,国王每天公务繁忙,而真正快乐才十四天。在《一个快乐人的衬衫》里,一位农夫自食其力,获得丰收,便很快乐。“快乐是在心里,不假外求,求即往往不得,转为烦恼。叔本华的哲学是:苦痛乃积极的实在的东西,幸福快乐乃消极的根本不存在的东西。所谓快乐幸福乃是解除苦痛之谓。没有苦痛便是幸福。再进一步看,没有苦痛在先,便没有幸福在后。”就像我们每天努力的学习,虽然学习很辛苦,很单调,但要是考试时取得了好成绩,就会很快乐。就像那歌里唱得一样:“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梁实秋的散文选材自然随性,笔触生活的点滴,文笔风趣幽默、将大道理蕴藏在简单中,将真性情归于平淡。是我读过的散文中让我最愉快的文章之一。当你读到饱满的性情之文字时,给人一种优雅自在的感觉。喜欢读梁实秋的散文,想写的感受也很多。正如梁实秋本人所说:“绚烂之极归于平淡。但是那平不是平庸的平,那淡不是淡而无味的淡,那平淡乃是不露斧斫之痕的一种艺术韵味。”也许,正是他这种看似平淡却内涵丰富的风格,才造就了它隽永的艺术魅力。

长短并无关系.……所以文章过长过的短,不以字数计,应以起内容之需要为准.……文章的好坏与写作的快慢无关.顷刻之间成数千言,未必斐然可诵,吟得一个字捻断数根须,亦未必字字珠玑.

在今年的世界读书日,我们行知园的教师都有幸收到了老园长陈老师给予我们的珍贵礼物,推荐的一本好书,我则拿到了梁实秋先生的散文集。尽管是较厚的一本书,但我爱不释手地利用几个午睡时间看完了《梁实秋散文集》,阅读后,感触很深,读梁先生的散文就是一种美的享受。 梁先生的散文文笔简洁,风格恬淡,看似平平淡淡,却蕴藏着无穷的艺术魅力,令人读后余味无穷,遐想不已。它并不奢谈人生的大道理,然而,在平实的语言后面,却饱含着作者对生活的感受,让读者细细去体会、咀嚼。在平平实实的语言里,可以感觉到作者对人生的感受,让读者受到美的感化。像两三知己灯下夜谈,或直抒胸臆,或旁征博引,或幽默谐趣。语言不多,谈的皆是日常生活中的所见所闻,在淡淡的气氛中,自有一种韵味,在不知不觉中给人以美的熏陶。每一篇散文都有独到的见解,现于大家分享如下:

《中年》里,他体察到中年种种可晒可叹的身心变异,表白顺应自然、安身立命的中年心态:四十开始生活,不算晚,问题在“生活”二字如何诠释。如果年届不惑,再学习溜冰踢毯子放风筝,“偷闲学少年”,那自然有如秋行春今,有点勉强。中年的妙趣,在于相当的认识人生,认识自己,从而做自己所能做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科班的童伶宜于唱全本的大武戏,中年的演员才能担得起大出的轴子戏,只因他到中年才能真懂得戏的内容。流露在文中的这种中年心态,既不奢求也不自弃,顺乎自然,安身立命。这种心态固然谈不上锐意进取,但也不是悲观虚无的表现,而是一份达观乐生、安分执中的情怀。这类咏怀言志小品,优游自在,明心见性。梁实秋所躬行的是“做自己所能做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的处世哲学,追寻的是精神上的自由和快乐,在动荡时代修炼超脱心斋,谋求自适妙方,体现的是达士情怀。

《时间即生命》则是写时间就是生命,而生命就是时间。里头有一段是这样写的:“最令人怵目惊心的一件事,是看着钟表上的秒针一下一下的移动,每移动一下就是表示我们的寿命已经缩短了一部分。再看看墙上挂着的可以一张张撕下的日历,每天撕下一张就是表示我们的寿命又缩短了一天。因为时间即生命。没有人不爱惜他的生命,但很少人珍视他的时间。如果想在有生之年做一点什么事,学一点什么学问,充实自己,帮助别人,使生命成为有意义的,不虚此生,那么就不可以浪费光阴。这道理人人都懂,可是很少人真能积极不懈的善为利用他的时间。„„”作者称自己浪费了很多时间的人,并告诫人们,想拥有更多的时间就要健康的活着,而多锻炼是健康的秘诀。

梁实秋散文集篇二

狗分许多种,有恶狗、有宠物狗、有疯狗、有野狗……,今天梁实秋为大家介绍狗——恶狗。

恶狗到处都有,在乡下,在城市,我们一不小心招惹一下一只恶狗,恶狗便会无警告的向我们偷袭过来。不仅是我们,梁实秋也遭遇过不少恶狗的“突击”,他在重庆时在家里,被房东家的一只大狗偷袭过好几次,在乡下,也被几只家养的看门恶狗袭击了,但是,梁实秋对付狗也有几套办法,第一种办法:投以饵饼,不过这种办法对这些忠诚的恶狗是不会起到任何作用的,它们看起来忠厚,但心却十分狡猾的家伙,吃完了丢来的诱饵,又继续偷袭人们,第二种办法:用暴力解决,按照梁实秋的办法来说,“进攻乃最好的防御”的方法,见头打头,见尾打尾。或者用最干脆的办法,拔出枪把狗给枪毙了!

其实看出狗的狗性就能看出他的主人是善是恶了,因为狗像主人,狗是很有灵性的,也是非常的忠诚的。狗不仅能帮主人看家,还会看主人的脸色,看到陌生人,如果衣冠楚楚,西装革履,主人对他(她)非常尊敬,那么狗也会摇头摆尾,讨好这位客人。但如果这位客人衣着破烂不堪,很邋遢,主人的脸色又很厌恶、很嫌弃的话,那么狗便会不客气的向这位客人汪汪大叫,狗也会嫌贫爱富,正所谓“狗眼看人低”吗!看透狗性就会看透它的主人的性格,狗的眼力总是和它的主人差不了多少的。

其实,我自己也看过许多关于狗的书,如美国的埃里克.奈特写的震撼人心的《灵犬莱茜》故事主人公——乔的狗——莱茜被一位坏脾气的公爵买去了,但是莱茜不愿意待在公爵家里,便从遥远的北方跑回了南方——这不可思议上千英里的回归之旅,在这本书中,我们看出了狗的忠诚。我也借了潘恩灵的一本《巴格达有爱》,《巴格达有爱》讲述了一个让人难以忘怀的真实故事。这个故事中的主人公们都出乎意料地从一只脏兮兮的、满是跳蚤的小狗身上领会到了生命、死亡和战争的涵义。

其实,我对狗也非常有感情,曾经哭着让妈妈买了一只狗,因为看了这本书,看出了狗对人类的忠诚,我知道,——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我这两天读了一本新书,是梁实秋的

散文

,他是中国现代的散文大家,我在读他的散文时,就是一种美的享受。

梁实秋的文笔简洁,风格恬淡,看似平平淡淡,但多读几遍,就会发现文章中蕴藏着无穷的魅力,令人读后余味无穷,遐想不已。它并不谈论人生的大道理,然而,在平平实实的语言里,可以感觉到作者对人生的感受,让读者受到美的感化。

要举例说明他的散文,在我已读的范围内,我认为还是《谈考试》、《时间即生命》和《快乐》写的最好。

《时间即生命》则是写时间就是生命,而生命就是时间。里头有一段是这样写的:“最令人怵目惊心的一件事,是看着钟表上的秒针一下一下的移动,每移动一下就是表示我们的寿命已经缩短了一部分。再看看墙上挂着的可以一张张撕下的日历,每天撕下一张就是表示我们的寿命又缩短了一天。因为时间即生命。没有人不爱惜他的生命,但很少人珍视他的时间。如果想在有生之年做一点什么事,学一点什么学问,充实自己,帮助别人,使生命成为有意义的,不虚此生,那么就不可以浪费光阴。这道理人人都懂,可是很少人真能积极不懈的善为利用他的时间。……”作者称自己浪费了很多时间的人,并告诫人们,想拥有更多的时间就要健康的活着,而多锻炼是健康的秘诀。

《快乐》一文大概是写作者认为皇帝最快乐,但西班牙国王拉曼三世称他自己统治全国约五十年,国王每天公务繁忙,而真正快乐才十四天。在《一个快乐人的衬衫》(一个故事)里,一位农夫自食其力,获得丰收,便很快乐。“快乐是在心里,不假外求,求即往往不得,转为烦恼。叔本华的哲学是:苦痛乃积极的实在的东西,幸福快乐乃消极的根本不存在的东西。所谓快乐幸福乃是解除苦痛之谓。没有苦痛便是幸福。再进一步看,没有苦痛在先,便没有幸福在后。”(梁实秋)就像我们每天努力的学习,虽然学习很辛苦,很单调,但要是考试时取得了好成绩,就会很快乐。就像那歌里唱得一样:“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梁实秋的散文刚刚读起时平淡,然而你若多读上几遍,就会悟出作者的一番心意。我衷心推荐大家阅读这本书。

梁实秋散文集篇三

看了《梁实秋散文集》,真有“绕梁之音,三日不绝”之感。他的古文底子深厚,博览群书,常从古文中引经论据如信手拈来,读罢却是通俗易懂,如同三五知己灯下谈话,看似稀疏平常,去蕴涵着人生的哲学,余味无穷,在不知不觉中得到美的享受,梁先生不愧为散文大家。

他的散文是以幽默风趣见长的“闲适小品”闻名于世,我尤其爱看他的“随想篇”中的文章,题目很简练,通常都是两个字,例如“雅舌”、“女人”、“男人”、“衣裳”、“饮酒”等等,包罗万象,说的都是些身边的人或事,可以透过文章看到三、四十年代的生活气息。今天看来,依然觉得趣味横生。从中还了解很多名词其实都由来以久了,例如“代沟”,梁先生就写的非常详细,博古论今。代沟虽是翻译过来的'新名词,但是我们古而有之了,《尚书远逸》中就记载了我们最古的代沟之说。再例如“女人”,他刻画的简直就是入木三分了,例如女人爱说谎,“若是能运用小小的机智,打破眼前小小的窘僵,获取精神上的小小胜利,因而牺牲一点点真理,这也可以算是说谎,那么,女人确是比较的富于说谎的天分。”很多人都陪女人买过衣服,她口中念念有词,或是式样不好,或是衣料太差,批评的一文不值,究其原因,无非是价格太贵了而已,所以女人善于将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常归于不喜欢。哈哈,真可谓精辟。还如他描写的女人的嘴,说“女孩子从小就口齿伶俐……等到长大以后,三五成群,说长道短,声音脆,嗓门高,如蝉噪,如蛙鸣,真当得好几部鼓吹!”他还归纳了两种类型,“长舌”型和“喷壶嘴”型。他在文章中虽都是论些小事,但却把一些陋习批评的体无完肤,看后甚感快意。

他在“作文的三个阶段”中也写道,“文章的好坏与长短无关,文章讲究气势的宽阔、意思的深入,长短并无关系。……所以文章过长过的短,不以字数计,应以起内容之需要为准。……文章的好坏与写作的快慢无关。顷刻之间成数千言,未必斐然可诵,吟得一个字捻断数根须,亦未必字字珠玑。”使我顿时矛塞顿开,在写作中遇到的问题仿佛都找到了答案。我之叙述惟恐不尽,使看者不解,现在看来,可能废话也有不少。

梁先生的散文,字字如珠玑,无一处经不起推敲。他的散文通篇看似随意而为,与小处却见大家风范,他的描写惟妙惟肖,他的叙述平淡、朴实,正如同他所说的“绚烂之极归与平淡,但是那平不是平庸的平,那淡也不是无味的淡,那平淡乃是不露斧斫之痕的一种艺术韵味。”他如是说,也如是这样做的。

梁实秋散文集篇四

在江南小镇,梅雨季还未结束的日子,莲子与莲藕、菱角菜之类已经上市。莲子,谐音怜子,轻轻一念,有摇曳之美。

买三五个,坐茶几旁,与绿盈盈的它们相对。酒盅般的莲蓬,嵌着已饱满的莲子。乐府民歌中的《西洲曲》,最喜“低头弄莲子,莲子青如水”一句,纯净、低婉、清灵。很江南、很青涩的初恋情怀,如蚕刚刚吐出的丝一般软而缠绵。青春是一枚莲子,裹着的,是莹洁的心思,是嫩绿的莲芽般微苦的情愫。透出芽,是田田的莲叶,亭亭的莲花。

嫩莲子剥开后吃起来不苦,反倒有股清甜,常常连同中间的嫩莲心一起吃了。梁实秋先生说他小时候,每到夏季必侍先君游什刹海。荷塘十里,游人如织。傍晚时在会贤堂就餐。入座后必先进大冰碗,冰块上敷以鲜藕、菱角、桃仁、杏仁、莲子之属。饭后还要擎着几枝荷花莲蓬回家。剥莲蓬甚为好玩,剥出的莲实有好几层皮,去硬皮还有软皮,最后还要剔出莲心,然后才能入口。平素,需要剔出莲心的莲子口感要稍逊一些,常把这些绿莲心存放在杯里,泡之饮之,有荷塘的清气。孟晖介绍过古人在莲子上市时制作“莲荷兜子”,用米浆制的粉皮,同时,在茶杯形的小花模子内,填放去了心的鲜嫩莲子以及鸡头米、松仁、胡桃仁、杨梅仁,还有切碎的乳饼、蘑菇、木耳和熟鸭蛋,浇以奶酪或其他调料,夏日的炎热中,手执这样雅致的“莲荷兜子”,清芬沁人,借以消夏。

干莲子能用来煮粥,熬羹。莲子银耳羹在办酒席时是常作为甜羹的。煨烂的莲子入口即化,老少皆宜。将干莲子用水浸泡后煮透,放入银耳,数颗红枣,加少许粳米煮粥,调入冰糖,再用文火焖,白是白,红是红,二色相衬,清清爽爽,甜而不腻,熬成稠状后,盛入小碗中凉透,若放冰箱中冷却后吃更是美不可言,吃来能清热祛火。有时还换些花样,如莲子百合绿豆粥、八宝莲子粥之类。外面也有手推车上放置龙头大铜壶冲莲子粥的,可以自己配制很多口味,红豆、绿豆、芝麻糊、薏米、西米、葡萄干、花生等,可总觉得没自家煮的香甜,可单那龙头状的大铜壶看着诱人,多次想拍下。有时买一杯,不是为了吃,只是为了看调制的过程。

谁能与时光抗衡?光阴过,多少朝代更迭,多少草木荣枯,莲子却能做到,不变成化石,不腐化入泥,历经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寂然,成一枚枚坚硬的莲子,仍包裹着可以萌芽的希望,饱满而生动,倔强而凛然,在黑暗中禅定了千年,安宁地活着——时光,竟然吞噬不了它们的生命,像那些古老的歌谣,流传下来的文字,《诗经》是枚莲子,《离骚》是枚莲子,《古诗十九首》是枚莲子,《兰亭序》是莲子,在多少人心间,摇曳出绰约的风姿。

千年前的古莲子,依旧能开出无邪的花,只是不知,是不是那些采莲南塘秋的少女们见到的一样的莲花?在古莲子培育出的莲花图片上,我看出了少女的美,清澈、天真、宁和。

梁实秋散文集篇五

我不善品茶,不通茶经,更不懂什么茶道,从无两腋之下习习生风的经验。但是,数十年来,喝过不少茶,北平的双窨、天津的大叶、西湖的龙井、六安的瓜片、四川的沱茶、云南的普洱、洞庭湖的君山茶、武夷山的崖茶,甚至不登大雅之堂的茶叶梗与满天星随壶净的高末儿,都尝试过。茶是我们中国人的饮料,口干解渴,惟茶是尚。茶字,形近於荼,声近於槚,来源甚古,流传海外,凡是有中国人的地方就有茶。人无贵贱,谁都有分,上焉者细啜名种,下焉者牛饮茶汤,甚至路边埂畔还有人奉茶。北人早起,路上相逢,辄问讯“喝茶未?”茶是开门七件事之一,乃人生必需品。

孩提时,屋里有一把大茶壶,坐在一个有棉衬垫的藤箱里,相当保温,要喝茶自己斟。我们用的是绿豆碗,这种碗大号的是饭碗,小号的是茶碗,作绿豆色,粗糙耐用,当然和宋瓷不能比,和江西瓷不能比,和洋瓷也不能比,可是有一股朴实厚重的风貌,现在这种碗早已绝迹,我很怀念。这种碗打破了不值几文钱,脑勺子上也不至于挨巴掌。银托白瓷小盖碗是祖父母专用的,我们看着并不羡慕。看那小小的一盏,两口就喝光,泡两三回就得换茶叶,多麻烦。如今盖碗很少见了,除非是到故宫博物院拜会蒋院长,他那大客厅里总是会端出盖碗茶敬客。再不就是在电视剧中也常看见有盖碗茶,可是演员一手执盖一手执碗缩着脖子啜茶那副狼狈相,令人发噱,因为他不知道喝盖碗茶应该是怎样的喝法。他平素自己喝茶大概一直是用玻璃杯、保温杯之类。如今,我们此地见到的盖碗,多半是近年来本地制造的“万寿无疆”的那种样式,瓷厚了一些;日本制的盖碗,样式微有不同,总觉得有些怪怪的。近有人回大陆,顺便探视我的旧居,带来我三十多年前天天使用的一只瓷盖碗,原是十二套,只剩此一套了,碗沿还有一点磕损,睹此旧物,勾起往日的心情,不禁黯然。盖碗究竟是最好的茶具。

茶叶品种繁多,各有擅场。有友来自徽州,同学清华,徽州产茶胜地,但是他看到我用一撮茶叶放在壶里沏茶,表示惊讶,因为他只知道茶叶是烘干打包捆载上船沿江运到沪杭求售,剩下来的茶梗才是家人饮用之物。恰如北人所谓“卖席的睡凉园”。我平素喝茶,不是香片就是龙井,多次到大栅栏东鸿记或西鸿记去买茶叶,在柜台前面一站,徒弟搬来凳子让坐,看伙计秤茶叶,分成若干小包,包得见棱见角,那份手艺只有药铺伙计可以媲美。茉莉花窨过的茶叶,临卖的时候再抓一把鲜茉莉花放在表面上,所以叫做双窨。於是茶店里经常是茶香花香,郁郁菲菲。父执有名玉贵者,旗人,精於饮馔,居恒以一半香片一半龙井混合沏之,有香片之浓馥,兼龙井之苦清。吾家效而行之,无不称善。茶以人名,乃径呼此茶为“玉贵”,私家秘传,外人无由得知。

其实,清茶最为风雅。抗战前造访知堂老人於苦茶庵,主客相对总是有清茶一盂,淡淡的、涩涩的、绿绿的。我曾屡侍先君游西子湖,从不忘记品尝当地的龙井,不需要攀登南高峰风篁岭,近处平湖秋月就有上好的龙井茶,开水现冲,风味绝佳。茶后进藕粉一碗,四美具矣。正是“穿牖而来,夏日清风冬日日;卷帘相见,前山明月后山山。”(骆成骧聊)有朋自六安来,贻我瓜片少许,叶大而绿,饮之有荒野的气息扑鼻。其中西瓜茶一种,真有西瓜风味。我曾过洞庭,舟泊岳阳楼下,购得君山茶一盒。沸水沏之,每片茶叶均如针状直立漂浮,良久始舒展下沉,味品清香不俗。

初来台湾,粗茶淡饭,颇想倾阮囊之所有在饮茶一端偶作豪华之享受。一日过某茶店,索上好龙井,店主将我上下打量,取八元一斤之茶叶以应,余元不满,乃更以十二元者奉上,余仍不满,店主勃然色变,厉声曰:“买东西,看货色,不能专以价钱定上下。提高价格,自欺欺人耳!先生奈何不察?”我爱其戆直。现在此茶店门庭若市,已成为业中之翘楚。

此后我饮茶,但论品味,不问价钱。

喝茶,喝好茶,往事如烟。提起喝茶的艺术,现在好像谈不到了,不提也罢。

梁实秋散文集篇六

馋非罪,反而是胃口好、健康的现象,比食而不知其要好得多.

馋,则着重在食物的质,最需要满足的是品味.上天生人,在他嘴里安放一条舌,舌上还有无数的味蕾,教人焉得不馋?馋,基于生理的要求,也可以发展成为近于艺术的趣味.

本书不是食谱,不是教人烹饪,不是解析营养,只是一位文学家不忘乡情,不忘故旧,藉一饮一啄,写其当年的体会.让我们欣赏其文字,体会其心情.在了解中国吃文化的精雅细致外,唇齿留香,物我交融,愉悦陶然.

梁实秋与唐鲁孙、邓云乡一起被称为华人三大美食家.如果您也喜欢吃,并且对吃的感受超过吃的本身,就和这位美食家一起去大饱口福吧!保证让您吃得更有趣、更煽情!馋非罪,反而是胃口好、健康的现象,比食而不知其要好得多.

馋,则着重在食物的质,最需要满足的是品味.上天生人,在他嘴里安放一条舌,舌上还有无数的味蕾,教人焉得不馋?馋,基于生理的要求,也可以发展成为近于艺术的趣味.

本书不是食谱,不是教人烹饪,不是解析营养,只是一位文学家不忘乡情,不忘故旧,藉一饮一啄,写其当年的体会.让我们欣赏其文字,体会其心情.在了解中国吃文化的精雅细致外,唇齿留香,物我交融,愉悦陶然.

梁实秋与唐鲁孙、邓云乡一起被称为华人三大美食家.如果您也喜欢吃,并且对吃的感受超过吃的本身,就和这位美食家一起去大饱口福吧!保证让您吃得更有趣、更煽情!

梁实秋散文集篇七

拜读梁实秋的《雅舍》,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刘禹锡的《陋室铭》。暂且不看《雅舍》,我们先看看刘禹锡要想表达什么思想。

刘禹锡通过《陋室铭》表现的主题就是通过对陋室的描绘和歌颂,表达了作者淡泊明志、不为物所役的高尚情操,反映了梁实秋不与权贵同流合污的高洁品格。

怀着这样的崇敬之情我继续往正文看。第一段主要讲“雅舍”的特征:简陋,不能避风避雨,风雨来往无阻。此段作者在介绍木头架子时,用了一个拟人的句子“看上去瘦骨嶙嶙,单薄得可怜”使得雅舍的简陋形象化、具体化。第二段主要讲的是“雅舍”的地理位置,雅舍位居半山腰上,以及雅舍旁边的风景,还有客人来的话要上几级阶梯。第三段作者以幽默诙谐的口吻诉说了雅舍的简陋,可以与邻居互通声讯,特别是讲到蚊子和老鼠,以其幽默看出作者是个生性乐观之人。如果说前几段都是讲雅舍的基本特征的话,这段讲的就是雅舍的“思想”了。最喜“雅舍”的月夜,细雨蒙蒙之雅舍,以其凝练的文字,勾勒出一幅幅月升中天,细雨蒙蒙,大雨磅礴下的“雅舍”图,又通过雅舍陈设之简,表达出作者淡泊明志,不由得又想起了刘禹锡的《陋室铭》,“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把自己置身于世外,人便超然脱俗了,不为世事所累,这不是陶潜的“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的雅趣吗?“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雅舍啊,何陋之有?何陋之有啊!

由此我感慨良多,当今时代下,能居陋室者,能安雅舍者,少也!现代的人往往只看得到物质上的东西,精神上的东西也越来越物质化,利益化。再难有那些淡泊明志,像孔子所言“君子食不求饱,居无求安”的雅致,灵静致远、志存高远离我们越来越远了。

因此,当我们居于陋室,当我们身处困境,不要埋怨,不要浮躁,我们要懂得享受生活,享受上天给予我们的一切苦难和幸运。不管幸福,不管困难;不论贫穷,不论富有;不在乎你身在何处,我们都懂得这是上天给我们生存的恩赐。我们再穷也不能穷到思想匮乏,再累不能累到只认识钱,再困难也不能难到泯灭了人性。

当我们不能感恩生活时,就想到一盏香茗,一副茶几,一栋陋室。念天地之悠悠,唱一支赞歌给生活。山不在高,水不在深,我们不论出生,不论富贫,只要有爱,我们就要淡泊明志,让思想在陋室上优雅地萦绕着,随着香茗飘到阳光的笑容里。

那阳光下的陋室和雅舍,笑得好甜,好甜!

梁实秋散文集篇八

有一种近乎传奇的说法:茄子是外国人给中国人种的,因为那时候茄子是一种毒药,外国人想叫中国人吃了身体越来越差。可是没想到中国人把茄子种在了大蒜和大葱的旁边,两种克毒的植物中消了茄子里的毒素,最后茄子在中国人的手里变成了美味的食品。

史实并非如此。茄子与黄瓜、蚕豆一样,它的祖籍在印度,有4000多年栽培历史。据说,原产印度的茄子,状如鸡蛋,英文中茄子一词直译为“种植蛋”、“蛋形种植物”,意译为“蛋果”;美国名意即“爱的苹果”,可见,他们的祖先也把椭圆形的茄子当作“瓜果”。

植物考古给今人绘出一幅清晰的茄子传播路线:波斯人将茄子从印度带入非洲,其后由西班牙进入美国。茄子在传入中国的同时,向西经波斯传入非洲北部,到十三世纪,才传入欧洲,十七世纪又从欧洲传到北美,遍及了全世界。

隋大业四年(608),隋炀帝杨广吃了茄子以后,见茄子色彩奇异,又因其无论圆形、卵形,抑或条形,皆以紫色为多,特改名为“昆仑紫瓜”,有时简称为昆仑瓜。此后,隋代都称茄子为“昆味”了。此事《清异录》有详载:“落酥本名茄子。炀帝缘饰为昆仑紫瓜,人间但名‘昆味’而已。” 有的典籍则说,从以昆仑为其名来看,很可能是汉代时从丝绸之路引进的。有学者说,隋唐时称南洋海中的一些国家为“昆仑”,被掠来唐的奴婢称为昆仑奴,南洋传进来的茄子便自然冠以“昆仑”之名了。

茄子一名早在汉代《水经》中就已出现。然而,一直到唐代未曾普遍栽种,茄子乃是“进口蔬果”,当时十分金贵,一般平头百姓根本吃不到它。生活在唐代的段成式(《酉阳杂俎》作者)年轻时,随父亲段文昌赴剑南节度使任,在四川吃到茄子,不知茄子的来龙去脉,因而请教他人:“(段)成式因就节下,食伽子(即茄子)数蒂。偶问工部员外郎张周封伽子故事,张云:一名落苏。”由此可知,即使到了唐代后期,茄子并未普及,但当时已有人称它为“落苏”了。

唐代人又为什么要称茄子为落苏呢?有学者以为,这与中国佛教僧人有关。 茄子的传入,首功当推佛教僧人。汉魏六朝时期,来自西天(中国古代泛指指印度和西域多国)的僧人,随着输入佛教的同时,也带来了茄子。茄子经佛教僧人的引进后,渐渐地成为中国人餐桌上的主要蔬菜品种之一。唐代时候,又从暹罗(泰国)传入较为罕见的白茄。因为佛书上说:乳生酪、酪成酥,酪酥即乳的'精制品。烧熟后如酥状的白茄,色又如乳制品,中国僧尼们把它比作乳的精制品,因而戏称为酪酥。于是,口口相传,不胫而走,由“酪酥”转化为“酪苏”或者“落苏”;继而又将不是白色的茄子亦照样一视同仁地称之为“酪苏”或者“落苏”。

及至五代十国时,吴越国君钱镠的儿子是瘸子,竟捕风捉影地把它与“杭人为避钱爱子跛足之讳”挂上了钩,且写进《渑水燕谈录》一书中,实见笑后世之举。当时江浙一带民间曾流传个《茄子与瘸子》的绕口令:“北边来了一个瘸子,背着一捆橛子;南边来了一个瘸子,背着一筐茄子。背橛子的瘸子打背茄子的瘸子一橛子,背茄子的瘸子打了背橛子的瘸子一茄子。” 另一则绕口令道:“打南边儿来了个瘸子,手里托着个碟子,碟子里装着个茄子。地下钉着个橛子,绊倒了拿碟子的瘸子,撒了碟子里的茄子。气得瘸子撇了碟子,拔了橛子,踩了茄子。”绕口令中的“茄”与“瘸”韵脚相同,且两字都含“加”,黎民百姓唯恐触犯吴王忌讳,便根据茄味似酪酥而改名为酪苏。其实,即使是宋人,也不认为茄子俗称落苏是为钱王避讳,陆游的《老学庵笔记》中就这样认为:“《酉阳杂俎》云:茄子一名落苏;今吴人正谓之落苏。钱工有子跛足,以声相近,故恶人言茄子,亦未必然。”

中国古人食有茄,亦很会烹茄。1500年前南北朝我国第一部农书《齐民要术》就有缹茄子法;《遵生八笺》记有糟茄、淡茄、糟瓜茄、糖蒸茄、鹌鹑茄、香瓜茄、糖醋茄等8种烹调茄子的方法。“糟茄”也是明代宫廷时令菜肴。《明宫史》》饮食好尚》记载:“九月……是月也,糟瓜茄。”糟瓜茄就是糟茄子,其制法:“每五斤盐十两,和糟拌匀,用铜钱五十文逐层铺上,经十日取钱,不用别换糟入瓶收。久翠色如新。”元代忽思慧首将茄子列入皇帝的膳单,唐代显贵段成式把茄子作为佳蔬而常食。

大凡文学名著中描写美食,概赛不过曹雪芹的《红楼梦》,宁、荣二府400多人物,大小宴席无数,时令佳肴,四季补品,洋洋大观,不尽其详。钟鸣鼎食的贾府老爷小姐,在吃腻了什么熊掌、鹿肉、山獐、野鸡之类金齑玉脍味,也偶然会想起吃点清爽可口的家常菜。四十一回中刘姥姥二进荣府的时候,众人在大观园的缀锦阁饮宴。贾母特别吩咐王熙凤用茄鲞招待她。一道菜把刘姥姥给吃懵了,便请教说:“告诉我是什么法子弄的,我也弄着吃去。”,凤姐儿所说的“茄鲞”。早先的时候总觉得是奢侈已极,似乎就不是凡间的菜肴。但照现在的情况看,真要想做,也未尝就做不到:先将茄子削皮,切成丁儿,用鸡油炸了;再取鸡脯肉及香菌,嫩笋、蘑菇、五香豆腐千、各色干果等切成丁儿,和炸过的茄丁儿一起,拿鸡汤煨干,浇些许香油,然后用糟汁拌上腌了,装罐封严。到吃的时候,再掺以爆炒的鲜鸡腱子肉丁儿,食后犹觉醇香满口。茄子做到这个份上,好吃固然好吃,但全然失了本味,且耗时费事,算不得家常菜。

郑板桥于上方寺留联云:“紫苋红茄禅门供养,绿葵翠芥田舍风光”。孙叶申芗。《踏莎行·茄》:“昆味称奇,落苏名俏,五茄久著珍蔬号。自从题做紫膨哼,食单品减知多少。作脯原佳,将糟亦妙,老饕所嗜从吾好。忆并自苋话清操,自惭肉食非同调。”

有美食家之誉的梁实秋在《雅舍谈吃》里也谈了茄子的吃法,其中一款北方的烧茄子尤谈得详细——茄子不削皮,切成块儿,用刀在切面划出纵横的印儿,“像划腰花那样,划得越细越好”,然后入油锅炸。炸好将茄子捞出,再炒重脊肉丝少许。复将茄子投入翻炒,且一边加酱油等佐料。盛盘时,再洒以蒜末,便成。梁先生称其“味极甜美,送饭最宜”。瞧,大师的笔下,已可嗅到烧茄子的浓香了。但梁先生描述的台湾“凉水茄”却不敢赞同,他称言,国人膳食素来讲究色香味形,“凉水茄”的茄子已捣成一片泥糊,即便其味鲜美,在品相上已大大打了折扣。

张爱玲在国外品尝过许多茄子食品,有一种罗马尼亚茄子罐头,外壳上画了一只弯弯的紫茄子;美国的大肚茄子永远烂心,所以多加工成罐头出售。里边的茄子泥,用的是豆油或是菜籽油,气味强烈冲鼻。里面的小黑点是一种香料种子。

梁实秋散文集篇九

干贝应作乾贝,正式名称是江珧柱,亦作江瑶柱。瑶亦作鳐。一般简写都作干贝了。

干贝是贝属,也就是蚌的一类。软体动物有两片贝壳,薄而大。司贝壳启闭的肉柱二,一在壳之中央,比较粗大,在前方者较小。这肉柱取下晒干便是干贝。

新鲜的江瑶柱,我在大陆上没有吃过。在美国东西海岸的海鲜店里,炸江瑶柱是普通的食品之一。美国人吃法简单,许是只会油炸。油炸江瑶柱,块头相当大,裹以面糊,炸得焦焦黄黄的,也很可口。嫩嫩的,不似我们的干贝之愈咀嚼愈有味。

苏东坡《四月十一日初食荔枝》诗:“似闻江鳐斫玉柱,更喜河豚烹腹腴。”有注:“予尝谓,荔枝厚味高格两绝,果中无比,惟江瑶柱河豚鱼近之耳。”看这位老饕“吃一看二眼观三”,有荔枝吃,还想到江瑶柱与河豚鱼!他所说的似是新鲜的江瑶柱,不是干贝。

干贝的吃法很多。因是干货,须先发开。用水发不如用黄酒发。最好头一天发,可以发得透。大的干贝好看,但不一定比小的好吃。小的干贝往往味醇而浓。普通的吃法如“干贝萝卜球”,削萝卜球太费事,自己家里做,切条就可以了。“干贝烧菜心”,是分别把菜心和干贝烧好,然后和在一起加热勾芡。“芙蓉干贝”是蒸好一碗蛋羹然后把干贝放在上面再蒸,不过发干贝的汤不拘是水是酒要打在蛋里。以上三种吃法,都要把干贝撕碎。其实整个的干贝,如果烧得透,岂不更好?只是多破费一些罢了。我母亲做干贝,捡其大小适度而匀称者,垫以火腿片、冬笋片,及二寸来长的大干虾米若干个,装在一大碗里,注入上好绍兴酒,上笼屉蒸二小时。其味之美无可形容。

梁实秋笔下的美食

重拾梁实秋笔下的梁家菜梁实秋先生晚年寓居台湾、西雅图,“疲马恋旧秣,羁禽思故栖”,尤其怀念故土的美食,著有《雅舍谈吃》一书,一粥一饭,娓娓道来,望梅止渴,以慰乡思。我从中撷取吉光片羽,爬梳典籍,钩稽故实,请鲁菜名厨张少刚主理,并请陶艺大师高振宇先生提供他的作品为盛器,“照本宣科”,力求恢复当年梁家家厨风光之万一。

梁实秋先生的祖父是河北人,做过清朝的官,落户北京;父亲毕业于京师同文馆,供职于京师警察厅;到实秋先生已经是第三代了,成为不折不扣的北京土著;母亲沈氏,杭州人。梁家在东城内务部街的老宅,建筑面积在一千平米以上。像这样的人家在当时的北京还算不上世家、大宅门,但也有自己的饮食习惯和传统。由于父母的籍贯一北一南,梁先生在家里既能吃到北方的爆羊肉、烤鸭、榆钱糕、芥末墩儿,也能吃到南味的清蒸干贝、鱼圆、冬笋木耳韭黄肉丝。梁先生的父亲爱吃,还是北京河南菜名店厚德福的股东,所以没少带儿子到东兴楼、致美斋、玉华台下馆子,有时候梁家还会仿制一些菜点,如核桃酪、熘黄菜之类,这也丰富了“梁家菜”的内容。

清蒸干贝

干贝的吃法很多。因是干货,须先发开。用水发不如用黄酒发。最好头一天发,可以发得透。大的干贝好看,但不一定比小的好吃。小的干贝往往味醇而浓。普通的吃法如“干贝萝卜球”,削萝卜球太费事,自己家里做,切条就可以了。“干贝烧菜心”,是分别把菜心和干贝烧好,然后和在一起加热勾芡。“芙蓉干贝”是蒸好一碗蛋羹然后把干贝放在上面再蒸,不过发干贝的汤不拘是水是酒要打在蛋里。以上三种吃法,都要把干贝撕碎。其实整个的干贝,如果烧得透,岂不更好?只是多破费一些罢了。我母亲做干贝,捡其大小适度而匀称者,垫以火腿片、冬笋片,及二寸来长的.大干虾米若干个,装在一大碗里,注入上好绍兴酒,上笼屉蒸二小时。其味之美无可形容。

——摘自梁实秋《雅舍谈吃·干贝》

干贝,又名江珧柱、带子、海蚌柱,是一些贝类闭壳肌的干制品,也是中餐不可或缺的重要食材,名列“海八珍”。传统中餐使用干贝的菜品甚多,各大菜系均有,像干贝鱼肚、海参干贝、绣球干贝、桂花干贝、芙蓉干贝、扒干贝冬瓜球、蒜子瑶柱脯、香酥干贝、扣干贝、葱油干贝、红烧干贝等等。可做主料、辅料,可吊汤,可增鲜,用途之广,不逊火腿。

虽然使用之前需要发制,但发制并不麻烦,而且储运两便,使之成为餐馆的常备食材。早年间,在内陆地区,吃干贝没什么了不起,能吃到鲜贝才是稀罕事。

如今物流通畅,冷藏、保鲜方便,于是方便厨师加工的鲜活或冷冻的鲜贝大行其道;想要提鲜,干脆直接使用味精、鸡粉,干贝几乎销声匿迹,很多经典名菜也就随之式微了。

干贝和鲜贝在生物学上属于同一个物种,在烹饪领域却完全是两种食材,其差别之大就像猪腿与火腿、干鲍与鲜鲍,是无法互相代替的。前辈作家、美食家汪曾祺先生曾经为台湾女作家陈怡真做了一个干贝烧小萝卜,连汪先生自己吃了都惊诧:“味道鲜甜如此!”——如果把干贝换成鲜贝,这道菜根本就不成样子了。

【梁实秋其人其事】

梁实秋,19生于北京,名治华,字实秋,以字行。著名文学评论家、散文家、翻译家。国内第一个研究莎士比亚的权威,曾与鲁迅等左翼作家笔战不断。一生给中国文坛留下了两千多万字的著作,其散文集创造了中国现代散文著作出版的最高纪录。代表作《雅舍小品》、《英国文学史》、《莎士比亚全集》等,编有《远东英汉大辞典》。

1937年,面对日军的侵略,北平逐渐沦陷。梁实秋主力抗战,只身南下,并于1938年7月辗转来到重庆。在重庆主编《中央日报·平明副刊》,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国民政府教育部教科用书编辑委员会中小学教科书组主任、国立编译馆翻译委员会主任委员。1939年,“五三”日机大轰炸重庆市区后,梁实秋与吴景超夫妇在北碚合购了平房一栋,取名“雅舍”,并在此创造了脍炙人口的《雅舍小品》。其英文版已出版300多次,“雅舍”因此名誉海内外。

凉拌海参

凉拌海参又是一种吃法。夏天谁都想吃一点凉的东西,酒席上四个冷荤,其实不冷,不如把四个冷荤免除,换上一大盘凉拌海参。海参煮过冷却,切成长长的细丝,越细越好,放进冰箱待用。另外预备一小碗三和油(即酱油醋麻油),一小碗稀释了的芝麻酱,一小碟蒜泥,上桌时把这配料浇在海参上拌匀,既凉且香,非常爽口,比里脊丝拉皮好吃多了。这是我先君传授给我的吃法,屡试皆受欢迎。

——梁实秋《雅舍谈吃·海参》

海参是传统中餐的重要食材,但过去算不上名贵,近年价格大涨,小小一条关东参在餐馆卖个四五百元不稀罕。国人重视海参,心理却微妙难言:有人吃海参是为了摆排场,有人觉得吃这样高档的食材是种罪恶,有人是为了补身体,有人觉得海参既无味道又无营养不值一吃,有人根本不会欣赏海参只是人云亦云跟着起哄。

究其实,海参不过是一种海产无脊椎动物,有野生有养殖,生产过程既不影响环保,就大可食之。吃的时候心态不妨放平,偶尔吃一条就希图补益未免太痴,炫富或罪恶感都是人的心理活动,更与海参无干——不过是一种食材而已,厨师认真料理,扬长避短;食客认真品尝,能吃出食材的优点,会欣赏厨师的手艺,不糟蹋,不纠结,即可。

据袁子才《随园食单》记载,钱观察(道台)家的拿手菜是“夏日用芥末、鸡汁冷拌海参丝”,同著于清乾隆年间的《调鼎集》中记载海参做法十三款,也有一款是“芝麻酱拌海参丝衬火腿肚片”——看来梁家老太爷的传授是颇有来历的。

山鸡炒酱瓜

过年前后,野味上市,山鸡(即雉)最受欢迎,那彩色的长尾巴就很好看。取山鸡胸肉切丁,加进酱黄瓜块大火爆炒,临起锅时再投入大量的葱块,浇上麻油拌匀。炒出来鸡肉白嫩,羼上酱黄瓜又咸又甜的滋味,是年菜中不可少的一味,要冷食。北地寒,炒一大锅,经久不坏。

——梁实秋《雅舍谈吃·酱菜》

这是一道北京传统经典年菜。我们现在不讲究了,过去有“初一到初五动刀、剪、针不吉利”的说法,究其实也是为了给常年持上述工具操持家务的广大妇女放假吧,这就要提前预备年菜。仅是北京地区放在室外冷藏的,除了年糕、馒头、包子、饺子之类简单蒸煮就能吃的面食以外,据同样是从北京到台湾的满族美食家唐鲁孙先生回忆,就有酥鱼、酱肚、油?(即“油爆”)虾、豆豉鱼、虎皮冻儿、什香菜、罗汉斋、嘟噜面筋、蓑衣萝卜、芥末墩儿、烧素鸡、山鸡炒酱瓜、五香酱兔脯、爆腌白鱼、红焖猪肚、葱烤鲫鱼、卤什件、风鱼、熏肉、腊肉、腊肠、金银肝……等等。这种“年菜”的制作,需要全家女眷和佣人、厨工一起动手,工序过于复杂、平日难得见诸家庖的吃食也会挑帘出场,不仅有纯粹的本地风光,还少不了或宦游、或贸迁“久作长安旅”人家的家乡味。

此菜要多加酱瓜,取其盐分,以防变质;还要加大量的葱白——葱香固然可以祛雉鸡的腥膻之味,而且北京秋冬季节的大葱葱白于浓郁的香气中略带清甜、辛辣,本身就是一种美味,还能调剂酱瓜过深的颜色,确实必不可少。

《红楼梦》第四十九回《琉璃世界白雪红梅脂粉香娃割腥啖膻》,贾宝玉“拿茶泡了一碗饭,就着野鸡瓜子”吃,所谓“野鸡瓜子”就是山鸡的胸脯肉,可以佐粥,应该口重一些——这是程乙本;庚辰本则作“野鸡瓜齑”,“齑”有腌菜之义,这里既可以理解为将野鸡瓜子做成像“齑”一样可以久藏、冷食的小菜,也可以认为是用野鸡瓜子与咸菜同炒。

熘黄菜

黄菜指鸡蛋。北平人常避免说蛋字,因为它不雅,我也不知为什么不雅。“木樨”、“芙蓉”、“鸡子儿”都是代用词……熘黄菜不是炒鸡蛋。北方馆子常用为一道外敬的菜。就如同“三不粘”、“炸元宵”之类,作为是奉赠性质……熘黄菜是用猪油做的,要把鸡蛋黄制成糊状,故曰溜。蛋黄糊里加荸荠丁,表面洒一些清酱肉或火腿屑,用调羹舀来吃,色香味俱佳……我家里试做好几次熘黄菜都失败了,炒出来是一块块的,不成糊状。后来请教一位亲戚,承她指点,方得诀窍。原来蛋黄打过加水,还要再加芡粉(多加则稠少加则稀),入旺油锅中翻搅之即成。

——摘自梁实秋《雅舍谈吃·熘黄菜》

这是鲁菜中处理多余蛋黄的另一种办法——早年间这是一道“敬菜”。关于“敬菜”,我在另一本书中曾有过如下描述:

老北京山东馆、河南馆都有“敬菜”的习惯,山东馆常用烩乌鱼蛋、三不粘作为“外敬”,河南馆则是一碗高汤。山东馆挂蛋清糊、蛋泡糊,上蛋清浆,制作软嫩的鱼、虾、鸡茸泥,乃至烹制以“芙蓉”命名的菜品,无论干贝、虾仁、海参、鸡片、排骨,无论蒸、炒、炸,都要消耗大量的鸡蛋清。所以厨房里永远有足量的“下脚料”——鸡蛋黄。山东人朴实憨厚,也会做生意,对长期照顾生意的主顾除了安排客人喜欢的菜品,通知后厨,认真烹制以外,还要特别“外敬”一两道本店的拿手菜——当然,自然是原料不贵,又有一定技术难度的菜品如三不粘者。店家惠而不费,客人吃了满意,也会报之以合理的小费。这样的礼尚往来,淳风厚俗,时下已经难得一见了。

这道菜妙在口感,既要入口有一定的质感,又要嫩如豆花,不能用筷子、只能用调羹取食。《中国鲁菜文化》(孙嘉祥、赵建民主编)形容“成菜软嫩似豆腐脑,能够自然颤动”,可称“得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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