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一本书的印象形容篇一
这个寒假,我玩得非常爽,非常快乐。当然寒假作业是早就做完了,还看了几本课外书。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的《昆虫记》。
《昆虫记》里讲了很多昆虫的特征。
比如红蚂蚁,红蚂蚁很喜欢闯进其他种类蚂蚁的家中,把人家的蚁蛹抢走。等这些蛹蜕皮长大后就变成了红蚂蚁的的奴隶,为它们养儿育女和寻找食物。
再说天牛,天牛的幼虫生活在树干里,在里面吸收营养,直到成熟后才飞出来。一般来说,它们一般在树干里待上三年。天牛幼虫的爬行方式也很奇特,它虽然有脚,但不用脚来行走,因为它的脚非常细小,根本支撑不了幼虫的身躯,更不用说行走了。天牛幼虫的腹部长满了乳突状的疙瘩,这些疙瘩可以随意地伸缩活动,天牛幼虫就通过伸缩疙瘩来行走的。
在这本书里,法布尔描绘了各种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和死亡,记录了他们在昆虫王国的漫游历程,透过文字看到它们的喜怒哀乐。读这本书,我更加懂得要尊重生命,更加喜欢亲近自然。
对一本书的印象形容篇二
生日那天,我高高兴兴的走在放学路上,猜想着我的生日礼物是什么?回到家后,我看见了期待已久的全套《笑猫
日记
》。我拆开箱子,抚摸着那十几本书,小心翼翼地拆开包装纸,两眼放光,我学着爸爸的样子,把那早就看中的书拿了起来,书名《那个黑色的下午》,我看着它精美的封面,原来它的作者叫杨红樱。
当我拿着我梦寐以求的书时,我竟然激动的一时说不出话来,我并没有着急翻开书,而是仔细地看着封面,封面呈现出的并不是繁华的街道,而是一片废墟!中间站着一只狗和一只猫,看它们的服装,应该是搜救犬和搜救猫。
我看着看着,一时忘记了吃晚饭。我正准备一口气看完时,我发现这本书的内容深深的吸引着我继续看下去。书中有一段内容让我难以忘怀:它讲的是一只品种为金毛的搜救犬救了二十几个人,可救人时不幸受了重伤。因为在只有废墟的环境中无法得到最好的治疗,所以伤只能拖着。最后是与它相伴多年的主人,不忍看到它伤心痛苦的样子,一枪打死了这只救了二十多个人的功勋犬。另一只通人性的猫见自己同伴死了痛哭起来,这一天是在无尽的痛苦中度过的。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对一本书的印象形容篇三
书,是时代的放大镜,我透过它去探索世界的奥秘;书,是现代的指南针,当我在学习的十字路口徘徊时,是它给我指出明亮的大道;书,不仅是知识的宝库,它能教我怎样写作,教我怎样做人。如今我的生活、学习,离不开书,更离不开帮我写作启蒙的“老师”——《作文大百科》。
当我翻开扉页,淡淡的油墨清香让我心旷神怡;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字,让我如醉如痴。每次品读这本书,我仿佛是在听专业老师讲字、词、句的基本用法,教我用修辞为文章锦上添花,教我阅读欣赏,玩转口语交际,打好写作基础,迈好作文第一步。就好像是在和老师对话,心境顿时变得纯净,如饮清茗,满口溢香。
这本书就像良师益友,在奉献着它的聪明才智。阅读它;是在故事中散步,轻松享受阅读的快活。欣赏艺术,拜访名师,体会与众不同的境界,让灵魂在精神世界中升华。积累它;听着成语故事,探寻生命奥妙,向中外历史回眸一瞥,发现不同文化礼仪。它囊括天文、地理、历史、生物、艺术、文学等各个领域的知识,可以大大开拓我的视野。大百科开心一笑,遣散所有的压力与烦恼,放松一下,讲个笑话,你会发现在笑声中学知识比什么都快乐。
书是带我们航海的航船,书是带我们飞翔的翅膀,书是一把打开疑惑箱子的智慧钥匙。《作文大百科》就是智慧的钥匙。不信,你们就来欣赏一下我写的“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的风彩吧!
对一本书的印象形容篇四
深刻。深刻是一个小精灵,它代表着每个人的心灵。如果有人问我你心中最深刻的人是谁?我就会明确的说是姥姥。记得,我上了幼儿园从那以后,我几乎每天在姥姥家度过了。是谁每天挑食?是谁哭着不吃饭?不用说,那就是我!
那时,每当看到姥姥的那慈祥的面容,我有说不出的高兴,因为:每当我挑食的'时候,姥姥并不生气,而是哄着我,关心着我并且说:“没关系,走我给你买好吃的。”说着便领着我去买吃的。不管我买的食物有没有营养,她都不在乎。而是说:“真会选,不错!”那时我多么高兴,我好似生活在最幸福最自由的天堂里,什么事情都由我去做主,甭提我的心情是多么的豪爽,那时姥姥对我的宠爱让我感到比吃了蜜还甜。懂事后回想起来才知道那叫浪费。心里酸楚楚的而特别的内疚,吃零食不仅伤害了我的牙,而且伤害了我的身体。我真是后悔莫及,那时花钱真是一种浪费呀!
现在我长大了,懂得了珍惜,知道买零食不是好习惯,不应该乱花钱。我现在作为小学生应该懂得这个道理,改掉不良的坏习惯。
姥姥,您是是我的启蒙者,您的抚育之恩,我终生难忘。
对一本书的印象形容篇五
对孟子和《孟子》一书的最初印象,还是上学期间的历史课上“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语文课上“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多年之后重读《孟子》,身份不同,读书的感悟也随之变化。
《孟子》卷十四“尽心下(五)”这样说道“孟子曰:‘贤者以其昭昭,使人昭昭;今以其昏昏,使人昭昭。’”
译为:孟子说:“贤人先使自己明白,然后才去使别人明白;今天的人则是自己都没有搞清楚,却想去使别人明白。”
“昭昭”表示内心清明、事理明白,“昏昏”表示内心糊涂、认识不明。孟子是说,过去的贤人,是首先使自己明白透彻,然后再去指挥和教导他人,使别人也能清楚明白;而今天的人,是自己都糊里糊涂、见识不清,却还妄想要教人明白,其实是在误导他人、混淆视听。能因为自己或者“昭昭”、或者“昏昏”,从而对他人造成深刻影响的,一般来讲,要么是管理者、具有掌控权,要么是宣教者、拥有话语权。
育人先育己,,正己再正人。想要教育好别人,就要先让自己受教育才行;连自己都没有搞清楚的事情,却想要让别人明白,这就有些缘木求鱼的意味了。这一段话本意是批判当时的统治者不作为,却还要担负教化民众的责任。
而将孟子的这一段话引申到现代教育中,就要求作为他人之师,一定要先自己弄明白道理,才能够授人;如果自己都糊里糊涂的,还要给别人上课,那就是误人子弟了。
对一本书的印象形容篇六
有人说,老师是天上最亮的北斗星,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有人说,老师是山间最清凉的山泉,用清香的甘露汁浇灌着我们这些小树苗;有人说,老师是茂盛的叶子,用他那强有力的身躯和护着我们这些未来的花骨朵儿。花开花落,云卷云舒,时光荏苒。我再也无法描绘出您最初的轮廓,只是我们一起走过的那些日子,都深深的镌刻在我的生命中,成为挥之不去的记忆。和您在一起的日子,很温暖。您就像一束阳光照亮了我的内心世界。因为好多原因,使我变成了一个不爱交流孤僻的女孩有些子,甚至可以说是有些自闭。有一天放学轮到我扫地,可王老师却在窗外直勾勾的看着我,等我看见她却正朝我走来,我当时心里一震,转过身去自言自语地说:“我扫的不好吗?地上还很脏吗?我做错了什么吗?”“程雨轩同学”。
“啊,嗯,什么事”。我被吓的满脸通红。“扫完地到我办公室来”。然后我战战兢兢在办公室门口小声的带点羞涩的喊了一声报告。老师抬起头来朝我莞尔一笑,我愣住了老师为什么是这样的表情。“过来吧,我叫你来是谈心的”。王老师温柔的说。10分钟过后,我问老师是不是每个人都会谈心呢?老师自然的说:“每个人都是这样。”尽管老师这样说,但是我的心里很清楚,仅是我。之后,每次我在角落里哭泣的时候您总是像天使那样来到我的身边,俯下身子摸着我的头问我发生了什么。每一次我难受的时候,您的鼓励总是可以让我充满力量面对一切。您那明亮的眼睛,让我拥有信心去尝试着和别人交流。花儿要感谢阳光,因为阳光抚育它成长;鲜花要感谢雨露,因为雨露滋润它成长;苍鹰要感谢长空,因为长空让它飞翔;高山要感谢大地,因为大地让它高耸;大地要感谢小草,因为小草让它美丽……我要感谢老师,是老师您教我如何敞开心扉、放开自我。
对一本书的印象形容篇七
要说令我印象深刻的一本书,无非就是《西游记》了!
记得我从小就看《西游记》的电视剧。生动的人物形象:孙悟空、二郎神、猪八戒等,无不令我称奇―――一扭手,就把偌大的铁棒变成细针;一晃身,就从魁梧的活人变成苍蝇。看得我天天受益匪浅,不是拿着树枝说是金箍棒,就是戴着草环称作紧箍儿。于是我对《西游记》就有初步的认识。
再大些,上小学的时候,老师让我们午读时带课外书到学校读。自然地,我想到了令我神魂颠倒的《西游记》。于是我每天中午都保持着“早些上学校”的习惯,一到教室便先打开《西游记》,目不转睛地盯着注有拼音的汉字和插图。插图画得多美啊:三头六臂的哪吒、脚踏莲花的观世音菩萨……当然还有着实使我着迷的孙悟空:神勇广大、火眼金睛、通晓七十二变、贯穿地府天宫。渐渐的,《西游记》便开始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午读时摊开的书本到上课时也没合上,即使合上了却仍在想斩妖除魔,因此我没少遭老师的责罚。后来我为了不影响功课,决定将《西游记》打入冷宫――放进书架的“蛮荒”地区,全是旧皮纸书的凌乱部分。记得当时我特意将书页朝外,以至于到初中时才找它。我开始看其它的名著:《三国演义》都是打打杀杀,什么兵策都看不懂;《水浒传》则更是无趣,什么“神行大法”,一点儿也不确切;《红楼梦》就不必提了,刚看书名,就知道没有什么乐趣。到头来,却还是惋惜把《西游记》打入冷宫的这个决定。
升入初中,由于考试教材的原因,我又能够看《西游记》了。不过这次的《西游记》从薄薄的小本变成厚厚的“盒子”了,语言也从白话文变成了文言文了,别说插图,就连双色都没有。但这并没有打消我的兴趣。我依然是看着这些乐趣勃发的内容,读着曲折有趣的故事。记得当时为了巩固我们的知识,老师每天都要提问昨晚读《西游记》的情况。第几回,第几个站点,有什么人物和剧情,答错则抄。这亦是令我记忆犹新。
现在想想,《西游记》这本书,陪了我如此十年,实在是不易,那么我就一定要写。如果没有,就枉读了那么十年的书,枉过了那么十年了。
对一本书的印象形容篇八
我最喜欢的书不是漫画书,也不是童话书,而是《十万个为什么》。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里面有好多好多的奥秘与科学知识,如果不集中精力、静下心来读它的话就不会深刻的懂得这本书讲的是什么。
这本书就像给了我一扇科学之门,又给了我一把打开这扇大门的金钥匙,当我打开它的时候,无数的奥秘就悄悄的进入了我的大脑。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以前没有听说过的知识。比如说,我喜欢嚼口香糖,但根本不知道经常嚼口香糖的好处。这时候出现了一扇知识大门,我用金钥匙打开了它,通过认真阅读,我知道了经常嚼口香糖的好处,有三个方面,第一是防止蛀牙,第二是能坚固牙齿,第三是能促进面部肌肉发育。
再比如说,为什么有人在刷牙时牙龈会出血?我看到书上说这个问题也是分好几个方面来讲的。第一个原因可能是因为患上了慢性牙龈炎,如果经常不刷牙或者刷牙不彻底,就会使牙龈边缘的残渣日积月累形成了牙垢,就可能引发牙龈炎。牙龈发炎的时候,毛细血管充血,所以只要用牙刷一碰就会出血。另外,如果刷牙方法不正确,也容易弄伤脆弱的牙龈,使牙龈出血。
除了这些,书上还有很多很多让我不明白的日常生活现象,比如说人在害羞或者是高兴、愤怒的时候为什么会脸红?人为什么会做梦?人困了为什么会打哈欠?为什么看完电视用完电脑要洗脸?为什么要勤洗手?……这些问题在这本书中都有科学的答案。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的科学知识,它成了我每天回家做完作业之后必读的一本书,我不再像以前一样那么喜欢看电视动画片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我一定要好好的珍惜它、爱护它。
对一本书的印象形容篇九
有的人也许喜欢漫画书,有的人也许喜欢哲理书,还有的人也许喜欢文学书、、、、、、而我喜欢的童话书虽不有名但足以让我受益匪浅,它的名字叫《一头灵魂出窍的猪》!
这本书是现代作家杨红樱阿姨的笑猫日记中的一本,是我和妈妈逛书店时,突然看到的,我死活和妈妈纠缠着,最后妈妈还是帮我买下它了。
可是读后我还是有一丝疑惑,猪就是猪,怎么可能灵魂出窍呢?为了这个问题我再次仔仔细细地读了一回,最后我明白了,是因为黑旋风有自己的理想,在地震中它想的不是死亡而是希望,所以它灵魂出窍了,在艰难的条件下生存下来了,同时我也被里面的许多主人公感动了,比如老老鼠,它为了帮黑旋风逃出展览馆,献出了自己的尾巴,又比如花花,用奶水养活了黑旋风和雪猪的孩子阴阳小猪,还比如黑骑士,发生地震后,它成了搜救犬,救出了许多人,却不幸失去一条腿……但是最让我感动的是黑旋风,它有愿望有理想,在地震中,想象着自己的美好未来,忘记了口渴忘记了饥饿,所以它活了下来,正因为这种信念,它成了一只奇迹的猪,成了一只坚强的猪。
回过头来想想自己,真是不如黑旋风啊,要是我,遇到地震,被压在废墟里,第一件想的事就是,完了完了,死定了,决不会像黑旋风那样,想象着自己出去后的生活,我佩服黑旋风,它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猪。
《一头灵魂出窍的猪》,是一本好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书,希望大家能去读读!
对一本书的印象形容篇十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妈妈请你原谅我》,它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深有感触。
《妈妈请你原谅我》讲了一个五年级的女孩陆丹丹,她一开始非常听话,是一个人见人夸的好孩子。可是,自从妈妈和爸爸离婚后,年幼的陆丹丹不明白父母为什么要分开,认为爸爸妈妈根本不顾及自己的感受。她的性格开始慢慢变了。爸爸妈妈离婚后陆丹丹跟着妈妈,她开始和妈妈顶嘴,一点小事就要和妈妈吵架,还故意和妈妈作对。因为丹妈妈是陆丹丹的班主任和语文老师,所以丹妈妈很看重她的成绩,对她比其他同学严厉,而陆丹丹认为丹妈妈是在故意针对她,认为丹妈妈对她就像对待敌人一样,所以做出了好多让人哭笑不得的事。像在教室的黑板上写上“招募造反派”;不知在哪天玩个失踪;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还在墙上画上代表丹妈妈的“老熊婆”......这些仿佛就是陆丹丹的家常便饭。
一开始,丹妈妈每次都会被陆丹丹气的火冒三丈。后来,丹妈妈认识了于叔叔,毕竟丹妈妈还那么年轻,而且,她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的,非常辛苦,所以,丹妈妈想给陆丹丹找一个“新爸爸”。于叔叔对人很好,很温和。但是陆丹丹知道后,非常的不同意,她认为这个人是来破坏自己家庭的。所以,她在得知于叔叔要来自己家时绝食抗议了,但是贪吃的陆丹丹还是经不住食物的诱惑。计划失败了,陆丹丹还是没放弃,她不想让这个陌生人进自己家门,一个邪恶的念头在她心里萌发了。于是,在于叔叔快到家里时,她把饮水机水桶里的水倒了出来,陆丹丹自己还滑倒了。当丹妈妈和于叔叔到家时,两个人都震惊了,于叔叔认为陆丹丹一定是不小心的,想先把水拖干,结果滑了一跤,陆丹丹觉得这回可出了一口气。但是,温和的于叔叔对陆丹丹很好,还几次劝导她,让她有些后悔。陆丹丹还想了好多办法气他们,可丹妈妈变得温柔了许多,不仅不阻止她折纸的爱好,还夸她不仅会折纸,画也画得好。
陆丹丹还提出要搬出去住,可搬出去和于叔叔的女儿鱼儿姐姐合租了几天后,她体会到了丹妈妈这些年的辛苦。她改变了之前的看法,同意丹妈妈和于叔叔的事了,也变得乖巧了许多。她们一家变得和和睦睦了。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父母有父母的不容易,在我们不知道的许多时候,他们工作的非常辛苦,回来还要照顾我们,我们要体谅父母,理解他们,相信这样会让家庭变得更和睦。父母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自己的孩子听话了,父母会很欣慰。我们要努力做到好好学习,孝敬父母。
《妈妈请你原谅我》让我感受到了父母的不易,自己的不听话,我希望这本书也能给你们带来感动。
对一本书的印象形容篇十一
我之所以会这么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的情节幽默有趣,而且包含了许多道理,更因为它是我喜欢的作文老师送我的礼物,它寄托着老师对我的期望,我一直把它珍藏到现在。
它为了救小猪,一直都努力工作着,不论是白天黑夜还是刮风下雨,它都没有停止。想想看:威尔伯的生死和夏洛一点关系也没有,它又何必这样冒着生命危险来救威尔伯呢?原因很简单,就因为它们是朋友。而且,夏洛承诺过要救威尔伯的。夏洛是把友谊看得那么重要,把他人的幸福看得那么重要,它在救威尔伯时,其实也就是使自己走上了绝路——死亡之路!可是它从没有抱怨,只是默默地付出,付出,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夏洛无私奉献的品质与不惜牺牲生命的精神震撼了我,世上能为他人付出,为他人不惜自己生命的能有几个?岂不是我们连一只蜘蛛也不如吗?回想以前,我上作文班时,一个朋友发现自己没带橡皮,于是她向我“求救”,可是,我却冷冷地给了她一句“不,这橡皮是妈妈买给我的,你凭什么拿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好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