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报告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报告。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人大代表履职报告篇一
我是韩场镇第六届人大代表。作为一名村主任,人民赋予我的不只是一个“人大代表”的名称,而是一种极大的责任和一种崇高的使命。一直以来,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和各级人大及会的决议决定,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履行代表的职责,密切联系群众,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协助政府推行工作,带领全村农民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共走富裕之路,共创和谐社会。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村委会主任,肩负广大群众的利益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任,要胜任代表职务,就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此,我把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法律和法规作为首要任务,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实践,用科学的世界观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把握方向,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不断增强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到心里时刻想着人民的重托,工作中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努力当好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提好人大代表建议和议案,是代表履行职责、参政议政的一个重要内容。在日常工作中,我坚持深入群众听取反映,密切联系群众,掌握了解群众生活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上半年我村“三分类三升级”活动对群众提出的意见:1、用村公资金解决12社的灭螺问题、2、希望领导争取村公资金新修大路、2、6、7社泥沟的堵问题、4、用一部分村公资金用于产业化升级、5、增加对群众定期技术培训指导、6、杨绍清老人老年无人照看、7、五合村1社赵玉超残疾无人照顾,无收入来源。得到了高度重视并被采纳。
人大代表要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带领群众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我村根据上半年的问题台帐进行了逐一整改落实。1、对五合村12社、8社、15社、7社进行了两次地方病防治,灭螺面积达到51400平方米,灭螺效果相当明显;2、今年,通过数次调研,了解到部分村组道路群众出行少方便的问题,随即投入村公资金18万元,修建了五合14社和五合16社共两条水泥路;3、对7社泥沟进行了淘修,对6社的“漫天过海”投资了4000余元进行了整改,解决了长期的堵水问题;4、争取上级政策扶持组建了3个农民专合组织,食用菌产业不断发展壮大,目前,食用菌企业有鑫怡欣公司、灵森菌业、奥龙菌业有限公司、凌氏食用菌合作社等近10家企业;5、利用远程教育平台为群众提供技术培训、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各方面的学习。实行专人管理,每月集中学习4次,每月根据时势制作ppt为群众播放,在群众有要求时,也可随到随学,群众在学习过程中记录好他们反馈的信息;6、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对五合村13组的困难户杨绍清进行了2次慰问和帮扶;7、对于全村的困难户和特困户积极为其争取各项民政待遇,五合村一组的困难户赵玉超的低保资料已为其上报,等待民政部门的审批。
最后,我忠心感谢大家对我工作的关心和帮助,希望大家对我过去的工作多提批评和意见,促使我更好地履行职责。
人大代表履职报告篇二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报告,在已发布的党、人大、政府、司法、军队机关的公文处理规范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人大代表履职报告【十六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各位领导,各位乡亲:
本人谢春兰,于20xx年当选为彭州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五年来,我组建和带领楠新村“三新“文艺宣传队,发动队员创作反映灾后重建和新农村建设的文艺节目,定期为全村群众表演节目,积极宣传新生活、新风尚,为小区居民的环境卫生的改变、小区邻里关系的和-谐以及新型干群关系建立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我耐心劝说周围群众拆除危房,支持重建工作并捐款献出自己的一份爱心。就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向镇领导建议,并得到了解决。现就五年来履职情况作以下汇报:
地震前,我在本社把几个爱好文艺的人员组织起来,成立了“楠新村文艺宣传队”,克服了重重困难,同时也得到镇村两级领导的帮助关心,宣传队不断的发展壮大,目前,楠新村“三新”文艺宣传队成员已有二十四人,并有了自己的表演服装。特别是灾后重建以后,全村大部分群众搬入了集中小区居住,为文艺队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舞台和契机。我到每位文艺骨干家里进行动员劝说队员参加排练、演出,队员们不辞辛苦,克服了时间紧身心疲惫的困难,白天劳动,晚上排练。每次排练,我都到每一位人员家里去通知,不知爬过多久楼梯,打过多少电话。旁人不理解,但我看到文艺队表演的一个个精彩节目,群众的掌声响起时,我觉得这样的付出算不了什么。在葛仙山镇文化站和楠新村村支两委的指导下,我发动宣传队人员创作了一系列真实反映和歌颂灾后重建以及新农村建设的文艺节目,如《迎新人》、《幸福进万家》、《楠新颂》等等。充分利用“彭州市田园赏花节”、“庆七·一”“迎春联欢”、“乡村大舞台”等多个表演平台,对全村、全镇的群众进行“三新”教育宣传,在楠新村定期向村里群众进行汇报表演,年终全力办好“楠新春晚”(楠新村迎春文艺晚会),用丰富多彩的文艺节目来感染和教育群众。
我们积极帮助葛仙山镇其它村组建“三新”文艺宣传队,并在节目表演方面进行细致耐心的指导,两年来,经我们的带动、帮助,文林、杨柳、建新、万年社区等“三新”文艺宣传队已蓬勃的发展起来,“三新”文艺宣传已在全镇各村开花结果。
我请村委会领导帮忙,请镇文化专干王述汉老师帮我们从各级文化馆请专业的演员对我们队员进行定期的表演培训、指导,从演出技巧到每一个舞蹈动作,我们的队员都学得很认真,所以,我们能够不断创作新的节目,我们的表演日趋成熟。
最让人可喜的是“三新”教育宣传两年以来,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小区居民的环境卫生习惯有了很大的改变,邻里关系和干群关系更加和-谐了,一个新农村的崭新风貌正在我们楠新村展现。
“5·12”特大地震发生后,我看见党员干部纷纷捐款献爱心,我作为一名普通群众、一名人大代表,也应该尽自己努力,把自己积攒的900元钱捐献给更需要帮助的灾区灾民,献出了自己的一份爱心。
政府在各社拆除危房时,很多群众舍不得自己的烂房子,不理解不支持政府工作,我积极的耐心劝说周围的群众,劝说他们向前看,未来生活更美好。灾后重建过程中,我主动学习各种政策,力所能及地向周边群众宣讲政策,让他们理解支持重建工作,收集群众的各种意见及时向村支两委反映。
五年来,我作为人大代表,时刻铭记自己的责任,在人大会议和闭会期间,就小区管理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向各级领导和人大会议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06年我村多条沟渠年久失修,无法灌溉,严重影响到农业生产,但当时村委会缺少修渠的资金,我向村支两委提出建议:组织农户自己出力修沟淘堰,我带动组织动员本社农户,很快全村都组织了起来,完成了沟渠的修缮。
“古楠木秀”小区居民户外水管破裂处较多,我及时反映给镇村领导,目前已得到更换。
在“三新”文艺宣传工作中,我向镇村文化干部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并得到了采纳。
我还充分利用每年市人大会议召开的契机,把群众和村干部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带到人大分组会议讨论,绝大部分建议得到了支持解决。
五年来,我在劳动和生活中,不以年老为借口,努力学习,认真工作。同时也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不过,我会更加虚心学习,倾力奉献,进一步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尽到自己的全部力量!
县乡人大代表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其履职水平和履职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基层人大职能的发挥和工作效能。建立和完善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机制,强化对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的管理监督,是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职能和人大代表作用的必然要求,也是适应新时期中央对县乡人大工作新要求的必然选择。本文拟结合各地做法,谈谈加强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的粗浅看法。
(一)全国各地可资借鉴的经验做法
全国各地的县乡人大在加强对代表履职的监督管理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比如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制度、代表述职制度、代表履职积分制度、代表履职承诺制度等,有些地方的县乡人大还专门制定了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办法。这些都是在长期的代表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好的经验做法,值得借鉴,笔者择其中一些特色简述之。
1、代表履职积分制度。重庆江北区人大于2014年制定了《江北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履职积分制工作方案(试行)》,“积分制”的考核以《代表法》为依据,规定,如:“‘参加区人代会’每次计8分;‘提出代表议案、建议’每件计3分;‘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评议、视察、调研等履职监督活动’每次计3分;‘参加基层人大组织的代表主题活动’每次计2分;‘接访人民群众’每次计3分;‘办好惠民实事’每次计2分,人代会请假半天扣1分……”,等等,积分作为换届选举时代表连任的依据,得分过低、履职不力的代表,将被约谈。近年来南京鼓楼区人大、湖南嘉禾县人大等地方人大也在这方面做了探索与实践。
2、“履职菜单”制度。杭州上城区人大推出代表“履职菜单”,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探索梳理代表年度履职清单,除了人代会、政情通报会、单双月代表进社区和代表活动日等“常规性”代表履职活动之外,推出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专题调研、执法检查、民生实事项目督查等活动的“履职菜单”,由代表结合自身优势特色、工作实际,自主选择,实现代表履职个性化、人性化服务。
3、代表履职承诺制度。重庆铜梁区人大制定《关于在县人大代表中推行履职承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人大代表围绕学习、参加视察调研等监督活动、密切联系群众、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参与其他代表活动等五方面做出履职承诺,还明确提出了履职承诺计划、组织审核、张榜公示、践诺履职、履职登记等步骤。
(二)我县县乡人大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的探索
近年来,我县县乡两级人大在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方面也做了一些探索,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一是完善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建立健全县级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对各代表小组的学习宣传、活动组织、联系选民等情况作出规定,并开展创建先进代表小组活动;二是开展代表小组定向联系职能部门试点活动。组织葛坑镇和龙门滩镇人大代表小组分别联系县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三是开展代表分类视察活动。根据代表的职业、行业特点分期分批开展代表活动,如组织农业类别的人大代表视察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等;四是建立代表述职制度。试行县、乡镇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制度,每年选择5—10名市、县、乡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或选区选民代表报告履职情况。五是深入创建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18个乡镇均按规定设立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安排代表联系选民,并根据德化大部分群众进城的实际情况,在城关设立活动室联络点,安排代表进驻值班。六是试行劝辞制度。对于一些已不适宜再担任代表职务的人大代表,劝其主动辞去人大代表职务。我县十七、十八届人大代表中,经做工作辞去人大代表职务的有4人。
近年来,尽管全国各地基层人大在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但是县乡人大代表在履职方面仍不尽如人意,“举手代表”、“听会代表”、“哑巴代表”、“挂名代表”现象仍然普遍存在,这也说明了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的不到位。
(一)问题
1、法律规定不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都是通过直接选举产生的,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受原选区选民的监督,也就是说,监督县乡人大代表的主体是原选区选民。但原选区选民如何监督、怎样实施监督、具体由谁来启动监督程序等等规定均过于原则或没有规定,再加上选民、代表认识的不到位,该规定流于形式,可操作性不强。而县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根据现有规定,只负有组织代表活动的职责,对代表履职能否实施管理监督仍存在较大争议,这也使得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疏于对代表的管理和监督。对于代表可以做、有权做,而消极对待或不作为的,缺乏约束规定,如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少甚至没有的情况,以及代表活动不积极甚至不参加等缺少管理监督的规定。代表法对于代表辞职、罢免和闭会期间代表不履行职责等机制的规定较为原则化。选举法对罢免的条件、流程、启动机制等规定也不够明确,造成选民手中的监督“利器”发挥不了作用。
2、监督机制不全。相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制度建设而言,对代表的管理监督制度还远远没有形成体系,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的方式、内容和程序等方面还不够具体规范、可操作性不强,还有许多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真正有效的管理监督还缺少经验、做法和完善的机制。法律对加强人大代表的管理监督仅仅是一些原则性、笼统化的规定,对如何监督、监督程序和结果运用等问题,缺乏硬性规定和可操作性。比如,代表的退出机制方面,有停止执行代表职务、代表资格终止和罢免等方面的规定,但实践中,停止执行代表职务和罢免一般都是在代表有非常严重的履职不当甚至违法犯罪行为时才适用,甚至于罢免几乎没有适用过。而代表资格终止一般是在辞职、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等一些特殊情况下适用。对于代表履行职责消极应付、利用代表职务谋取个人私利等行为,却缺乏有效制约措施。
3、监督抓手不实。针对人大代表不尽责履职、联系原选区选民不到位、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等情况,为避免代表履职处于“自由放任”、“干好干坏都一样”的现象,各地人大不断加强履职载体和平台建设,为代表履职和选民监督代表创造条件。但由于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在操作上可谓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实效不佳。一些制度缺乏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机制,往往“轰轰烈烈启动,马马虎虎收场”,程序过简,走过场,忽视质量。
(二)反思
笔者以为,一是意识问题。一些县乡人大对加强代表履职的管理监督在认识和实践上还有待深化,实践中忽视代表应接受选民监督,缺少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的重视、组织和指导。选民方面,普遍存在监督意识薄弱,大部分选民不知道如何行使监督权,或者积极性不高。人大代表方面,履职的能力不高,且意识不到自身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只把代表当作一种荣誉,履职意识不强。二是制度问题。虽然各地都在实践中探索出一系列的制度,在本地可能也是行之有效,但或多或少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且大多是针对代表履职的某个方面制定,没有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制度,比如我县,虽然在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方面做了很多尝试,但都是片面化,没有形成系统制度。而且因是各地制定,难以推广,各地基层人大也因工作重点的不同,未必去学习实践。加之法律规定的不明确,缺乏高层的制度设计,对于基层人大而言不是必须执行的“硬指标”,在实践中选择性地执行。好的制度缺乏总结推广,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或由更高层面来制定,从而使得其局限于一隅。三是执行问题。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价值在于落实。综观全国各地,虽然出台的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相关制度不少,但在一定范围存在执行偏软偏宽偏虚的现象。比如代表履职登记制度,除了县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一些简单登记外,大多数代表不会主动对自己履职情况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登记,致使代表履职登记制度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对于代表退出的管理监督上,由于“老好人”思想或组织实施的难度等原因,往往出现从轻、从缓或搞变通的问题。对于一些制度的执行,存在“走过场”应付的现象。比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有些代表进驻后只能看看报、喝喝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综合上述各地基层人大的探索与实践,以及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得出如下启示:
启示一:制度必须由高层设计推广。每项制度都应由法律规定或高层级,比如省一级人大来制定推广,才能增强制度的约束力。
启示二:应建立健全一套规范、完善有效的监督制度。虽然许多地区推行了一些履职管理监督制度,如:履职承诺制度、“履职菜单”制度、述职评议制度、代表履职登记制度等等,但是绝大部分都尚未为形成系统化的监督机制,让各项制度形成“合力”,即使像重庆江北区的履职积分制度,虽较为系统,但仍有存在缺陷的地方。要通过制度制定的手段建立健全一套规范、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通过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形成有效率、有刚性的制度建设,把对代表履职的管理监督建立在有法律规范的制度之上,用法律制度保障监督的“有序有效”。
启示三: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标准要量化。要对代表履职进行管理监督,应当在相关规定中量化履职情况指标,明确履职量化的标准和质的评价十分必要。如重庆江北区把代表出席本级人代会议次数和时间、代表联系选民和参加原选举单位组织的活动的次数、参加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的出勤率等都纳入了积分范围,填补了目前代表法对于人大代表履职标准没有相应规定的空白。其实,上述履职承诺制度、“履职菜单”制度同样是量化管理监督的一种运用。
启示四:必须搭建平台。代表履职接受管理监督,必须有一定的载体和平台,没有活动的平台,代表履职则无从说起,选民监督也无从做起。因此,要不断培育载体,搭建平台,做到年度有计划、活动有内容、年终有考核。比如我县开展的优秀代表小组创建活动、代表小组定点联系职能部门活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创建活动等,就是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不断给代表“压担子、出题目、交任务”,为管理监督代表履职提供有力抓手。
启示五:必须分类管理监督。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其年龄、职业、文化程度、民族等不尽相同,要充分考虑到代表个体之间的差异,实行分类监督管理,而不能对所有代表履职管理监督采用一个标准,用一把尺子量到底。我县开展的代表分类视察活动,就是考虑到代表行业的差异。杭州上城区的“履职菜单”制度,也考虑到代表的个体差异,除共性“菜单”外,还有自主选择的“菜单”。
启示六:必须有奖惩机制。任何制度的实施,如果没有奖惩机制作为保障实施的手段,那么所有的制度都将成为空话,正如法律需要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实施一样。如果没有奖惩,无论你如何去管理监督,如何去考核评价,因为都不会产生不良后果,“干好干坏一个样”,必将导致制度的虚设。重庆江北区的履职积分制度,如果没有积分作为换届选举时代表连任的依据,得分过低、履职不力的代表将被约谈作为约束,实效难显。我县的劝辞制度也是作为我县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的一种尝试。
启示七:监督应该民主公开。上述履职积分制度、履职承诺制度都设置了公开的环节和制度,这是值得我们借鉴的。让监督者和被监督者都在公开透明的程序运行中享有充分的知情权,是调动双方积极性的关键所在,也是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必须遵循的原则。依照法律规定,县乡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受选民监督。也就是说,对代表的最主要监督和评价主体是原选区选民。代表履职怎么样,最终评价权在原选区选民。因此,对代表履职的管理监督,应当以人民是否满意为标准,应当事先明确,并公之于众,听取原选区选民的意见和建议。
县乡人大代表占了人大代表总数的绝大部分比例,是最贴近人民群众、最了解基层民情、最能汇集和表达人民意志的代表群体,可以说,县乡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石,其履行职责的情况直接影响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稳定,因此,加强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迫切任务。我们要高度重视,积极探索代表履职监督的新形式、新途径、新内容,努力构建常态化、具体化、灵活化、规范化的履职管理监督新模式,推动县乡人大工作新发展。
(一)完善法律制度体系——“排障”。尽管宪法和法律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和要求比较笼统、零散,没有完整、系统的表述,也没有提出具体措施。法律地位的模糊与相应制度的缺失成为影响代表履职管理监督体系完善的法律障碍。因此,相关法律应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进行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明确规定,对监督管理的内容、实施程序、结果应用等作出具体要求,用法律来保障代表履职管理监督体系的合法性。尤其要在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中,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进行明确和细化,把整个管理监督体系贯穿于整个代表的选举、履职过程中,并作为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的重要手段和依据。要明确和细化原选区选民对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进行监督的事项,并就监督方式、手段进行规定和列举。要明确规定县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负有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组织原选区选民进行监督的职责。全国人大常委会,至少省级人大常委会应抓紧制定出台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指导性意见或办法,指导基层人大开展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工作,为基层人大开展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排除制度上的障碍。
(二)完善管理监督机制——“规范”。对代表履职进行管理监督,必须有监督的章程、机制和措施,不能盲目、无原则地进行监督。修改、完善法律等高层设计毕竟涉及面广,影响很大,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笔者拟结合各地的做法,在已有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建议。
1、建立代表宣誓制度。宪法已经明确规定了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县乡人大代表虽然大部分非国家工作人员,但其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树立国家意识、宪法意识、为人民服务意识是其应有的责任和义务。而通过宣誓这一看得见的仪式,可以让代表认真对待责任和职责,强化对自己的约束,认真履职并且在履职过程中时刻提醒自己应该履行誓言。
2、建立分类管理制度。代表来自各行各业,其履职水平必然有着较大的差异,再加上代表工作原因、基层人大组织的原因,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如果采用同一标准,那么必会失之公平。因此,必须建立代表分类管理制度,除法律规定代表必须履行的职责外,分门别类组织、管理、监督代表履职。根据县乡人大代表的构成,可以将代表分为农业类、企业类、国家工作人员类、技术人员类等,大类别里还可细分小类,根据分类组成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坚持公平的原则进行管理监督。
3、建立履职承诺制度和履职档案制度。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用清单模式列出代表应履行的职责,内容应该包括代表在大会期间的工作、闭会期间的活动、联系选民的情况、为民办实事的情况、发挥模范作用提高综合素质和其它应予登记的属于代表履职范围的工作和活动等方面,在此基础上统一制定代表任期承诺和年度承诺方案,承诺方案应当包括固定承诺和自定承诺,自定承诺可以从基层人大制定的承诺方案中选择,也可以由代表根据工作实际自己拟定后报基层人大审定。同时,根据代表承诺的内容,对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建档或建立电子化档案信息平台,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提供依据。
4、建立公开制度。可采取在原选区和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设立代表公示牌和代表议政履职公开栏、印发代表联系卡、建立代表接访日制度等方式,公开代表信息和代表的履职承诺、代表的履职情况等等,基层人大还应把本级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情况,及时向代表的原选举单位反馈,方便群众监督。
5、建立量化考核制度。可以参照重庆江北区的履职积分制度,把代表在大会期间、闭会期间的活动以及联系群众、为民办实事等事项纳入积分范围,每项履职内容都设置相应的分值,同时设置加减分的方式建立量化考核制度,其中对于代表履职承诺的内容应作为重点考核内容设置相应的分值。同时,要注意在量化指标的同时,要从质量上完善指标的科学性,可制定科学的筛选机制,通过设置最高分、分级定分等方式,提高量化考核的科学性。综合评定时,可采取代表自评和组织评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先由人大代表如实进行自我评价,自己评分,再由各代表团或代表小组评分,由基层人大确定最后的积分。为了提高量化考核制度的作用,笔者以为,每季度应进行相应的积分公示,提醒代表及时积极履职。
(三)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护航”。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仅仅靠以上的制度是不够的,还需要配套完善相关制度,起到服务、激励、制约的作用,才能保证相关制度行之有效。
1、建立代表述职评议制度。开展代表述职评议,让代表接受选民的监督,既有法律规定,又有现实需要。年度结束后,组织代表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述职,报告履行代表职务的情况;选民或选举单位对代表的履职情况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意见,并要求代表制订整改计划和措施,在一定的时间内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报告整改情况。述职评议的程序可设定为代表述职—通报积分情况、履职承诺落实情况—提问—测评—整改—通报等程序。
2、建立服务保障机制。一要构建优质履职平台。充分营造代表积极履职的氛围,不断拓宽代表履职渠道,丰富代表履职内容。基层人大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视察调研等监督工作中,注重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要加强现有载体的建设,高标准创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代表之家等。要创新平台建设,多创新代表活动的形式,做到代表学习培训有场所、联系选民有通道、履行职责有阵地,为代表履职提供必要的载体。二要强化代表履职保障措施。由于县乡人大代表大部分是兼职代表,履职肯定会占用其工作时间,因此要加大代表活动经费保障力度,同时要在政治上、制度上充分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有效履职。
3、建立履职评价应用体系。基层人大成立代表履职考评组,综合代表履职承诺、履职积分、述职评议的情况,综合进行考核评定,考评可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同时,注重评价结果的运用,坚持把评价结果作为代表评优评先、连选连任和推荐为上一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必要条件。对评价结果定格为优秀的人大代表进行表彰奖励,积极宣传典型事迹,通过典型引领激发代表履职热情。特别是对是人大代表的国家工作人员,要把履职评价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是人大代表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加重对其担任人大代表期间履职情况的考察,充分尊重和参考履职评价结果。
4、建立代表履职惩诫机制。要建立代表评价的奖惩制度和不履职不称职代表的约束机制,加强代表履职承诺、履职积分、述职评议、综合评价等管理监督结果的实际运用,对履职不作为、不称职、群众不满意或违法乱纪等“问题代表”,坚持从法律规范和法理要求出发,针对不同情形细化明确处理处置的办法和措施,规范相关操作程序,真正让不能履职、不愿履职的人大代表及时退出代表队伍。目前,法律对于人大代表处罚的方式仅有罢免一种方式,适用很难且严厉,要探索建立层层递进的惩诫方法。一是约谈。对于消极履职、积分较低、述职评议结果较差的人大代表,由基层人大进行约谈,能够起到一定的鞭策作用。二是劝辞。对于履职不力或怠于履职,经约谈后不整改的代表,或有其他情形,不适宜继续担任代表职务的代表,劝其主动辞去代表职务。三是罢免。不适宜继续担任代表职务且不主动辞职的、因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问题性质严重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坚决启动法定程序罢免其代表职务,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是一个系统工程,难以一蹴而就,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完善,并上升至制度层面予以规范,逐步推进代表履职的深化、细化、规范化,激励代表积极履职,提升县乡人大工作水平。
我于2017年当选为**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面对组织和人民的信任,我既感到无比的光荣,又感到肩负的重任。现将2019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学习思考,提高履职意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为了使自己能更好地履职,我积极参加代表专题培训、讲座,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人大依法履职的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了解人大基本制度理论,掌握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进一步增强了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同时结合本职工作,我一方面学习国家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调查研究,做到在实践中提高自己。同时我还注重向老代表们学习丰富的履责经验和务实为民的精神,虚心请教,广泛交流。通过多方位的学习,我对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方法、调研能力、建言献策水平逐步提高,为履行好代表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认真履职尽责,增强履职能力参加代表活动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重要内容。我积极参加各类相关活动,时时提醒自己的代表身份,严格按照代表的标准要求自己。
一是严肃认真地参加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我非常珍惜出席市人代会的每次机会,始终严格要求自己,确保不缺席、不迟到,全程参与每一项大会活动。认真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积极参加全体会议和分团讨论,主动发言,表决时立场鲜明。选举时严肃认真地投好每一张选票,既能将党的主张转变为人民的意愿,又能坚持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
9月份带队到“**市君利集运科技有限公司”就开展甩挂运输业务进行专题调研,在提供政策扶持的基础上,协助其申报市级甩挂运输试点项目,并成功获批,目前企业领取专项资金297万元,为全区调整优化运输结构、发展多式联运起到了推动、引领作用。
三、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做好表率在人大会议和闭会期间认真按照人大代表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自己的职权,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做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自觉融入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遵守党员干部廉政准则,有效地杜绝个人主义在工作中的不良影响,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遵纪守法起到了良好的表率作用。同时,我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又是政府部门负责人,对区人大每年有关交通行业的议案和建议,我都能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亲自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落实,能办的事马上办,对涉及部门多的事积极主动出面协调,对不能办的建议会详细地向人大常委会和代表解释说明,以求代表谅解。宝坻区人大五届五次会议、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涉及交通部门的议案、提案共计7件,答复满意率均达到100%。
四、存在的不足与努力方向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对自己学习、思想、作风等方面要求是严格的,也尽心尽职地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理论水平、工作水平有限和所处行业的局限,在履行代表职责中还有明显不足,离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我将继续努力学习,竭尽全力为群众做实事,做好事,力争使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市人大代表,我将不辜负人民的重托,充分尊重全体选民的要求,代表选民的意见和呼声,尽最大可能为选民群众排忧解难,进一步发挥好人大代表的表率作用、骨干作用,并带领交通局班子,奋进,团结不断拓展交通行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为宝坻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是我作为市人大代表2019年的履职情况,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我是**市第十一届、**市xxx镇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作为一名村书记,人民赋予我的不只是一个“人大代表”的名称,而是一种极大的责任和一种崇高的使命。几年来,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和各级人大及会的决议决定,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履行代表的职责,密切联系群众,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协助政府推行工作,带领全村农民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共走富裕之路,共创和谐社会。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农村党支部书记,肩负广大群众的利益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任,要胜任代表职务,就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此,我把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法律和法规作为首要任务,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实践,用科学的世界观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把握方向,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不断增强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到心里时刻想着人民的重托,工作中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努力当好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提好人大代表建议和议案,是代表履行职责、参政议政的一个重要内容。会议期间,我认真审议各项工作报告,立足大局,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提出建议和意见。在日常工作中,我坚持深入群众听取反映,密切联系群众,掌握了解群众生活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在**市第十一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上,分别提出了《关于要求解决温莪术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的建议》、《关于要求**市人民政府牵头协调“跨县市道路建设”的建议》、《关于要求解决**市桐浦乡至瓯海区丽岙镇上坦村联网公路政策处理问题的建议》、《关于加快高桐公路瓯海段建设的建议》、《关于要求解决温莪术的种植研发销售问题的建议》等5件建议,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被采纳。闭会期间,我与陶山的**人大代表走访视察桐浦乡各个村居,发现桐浦乡里10个行政村与丽岙镇上坦村仅一山之隔,但一直以来,乡民不管是生活用品的采购、生产物资的购买、外出打工,还是农产品的出售,都和丽岙镇联系密切,交通不便利影响着两地之间的友好交往,也严重制约着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修造桐浦至丽岙镇上坦村的联网公路势在必行,也是桐浦乡一万多老百姓多年以来心愿。我在建议中不仅说明了公路修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还充分分析了公路建成后将会对两地带来的巨大的好处。建议提出后,得到了瓯海区政府的肯定和答复,我也欣然看到这条公路路面已基本竣工,现处于对路面设施完善阶段。
人大代表要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带领群众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我们沙洲村原来是出名的穷村,为了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我抓住建设新农村这个机遇,克服困难,立足实际,发挥优势,向高科技要效益。在我们村,温莪术种植已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为了促进该产业的更快、更好发展,我组织村民于20xx年10月份成立了**市沙洲温莪术专业合作社,作为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我四方寻求帮助和指导。争取到了**医学院专家和教授的指导。合作社在镇政府、供销社等有关部门的重视与支持下,充分利用“三位一体”的扶农政策,温莪术的产品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合作社的良好运行也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我们正着手力致于沙洲村温莪术国家gap基地认证,下一步,我们将探索高质量、高产栽培技术,寻求有关的研发单位开发新产品,进一步促进农民的增收。
几年以来,沙洲村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如今的沙洲村一改往日的贫穷和落后,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作为村里的带头人,既享受到事业成功的喜悦,也感受到群众支持信赖的特有乐趣。为村民多办实事,多办好事,带领全体村民建设文明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是我努力实践“当好代表为人民”这句承诺的生动体现。
最后,我忠心感谢大家对我工作的关心和帮助,希望大家对我过去的工作多提批评和意见,促使我更好地履行职责。谢谢。
建立和完善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机制,强化对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的管理监督,是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职能和人大代表作用的必然要求,也是适应新时期中央对县乡人大工作新要求的必然选择。
(一)我县县乡人大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的探索。近年来,我县县乡两级人大在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方面也做了一些探索,也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是完善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建立健全县级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对各代表小组的学习宣传、活动组织、联系选民等情况作出规定,并开展创建先进代表小组活动;
二是开展代表分类考察活动。根据代表的职业、行业特点分期分批开展代表活动,如组织农业类别的人大代表考察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等;
三是开展代表小组定向联系职能部门试点活动。组织葛坑镇和龙门滩镇人大代表小组分别联系县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
四是建立代表述职制度。试行县、乡镇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制度,每年选择x—x名市、县、乡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或选区选民代表报告履职情况。
五是深入创建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x个乡镇均按规定设立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安排代表联系选民,并根据德化大部分群众进城的实际情况,在x设立活动室联络点,安排代表进驻值班。
六是试行劝辞制度。对于一些已不适宜再担任代表职务的人大代表,劝其主动辞去人大代表职务。我县十七、十八届人大代表中,经做工作辞去人大代表职务的有x人。
x、监督抓手不实。针对人大代表不尽责履职、联系原选区选民不到位、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等情况,为避免代表履职处于“自由放任”、“干好干坏都一样”的现象,各地人大不断加强履职载体和平台建设,为代表履职和选民监督代表创造条件。但由于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在操作上可谓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实效不佳。一些制度缺乏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机制,往往“轰轰烈烈启动,马马虎虎收场”,程序过简,走过场,忽视质量。
x、监督机制不全。相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制度建设而言,对代表的管理监督制度还远远没有形成体系,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的方式、内容和程序等方面还不够具体规范、可操作性不强,还有许多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真正有效的管理监督还缺少经验、做法和完善的机制。法律对加强人大代表的管理监督仅仅是一些原则性、笼统化的规定,对如何监督、监督程序和结果运用等问题,缺乏硬性规定和可操作性。比如,代表的退出机制方面,有停止执行代表职务、代表资格终止和罢免等方面的规定,但实践中,停止执行代表职务和罢免一般都是在代表有非常严重的履职不当甚至违法犯罪行为时才适用,甚至于罢免几乎没有适用过。而代表资格终止一般是在辞职、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等一些特殊情况下适用。对于代表履行职责消极应付、利用代表职务谋取个人私利等行为,却缺乏有效制约措施。
尤其要在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中,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进行明确和细化,把整个管理监督体系贯穿于整个代表的选举、履职过程中,并作为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的重要手段和依据。要明确和细化原选区选民对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进行监督的事项,并就监督方式、手段进行规定和列举。要明确规定县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负有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组织原选区选民进行监督的职责。全国人大常委会,至少省级人大常委会应抓紧制定出台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指导性意见或办法,指导基层人大开展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工作,为基层人大开展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排除制度上的障碍。
(二)完善管理监督机制——“规范”。x、建立代表宣誓制度。宪法已经明确规定了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县乡人大代表虽然大部分非国家工作人员,但其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树立国家意识、宪法意识、为人民服务意识是其应有的责任和义务。而通过宣誓这一看得见的仪式,可以让代表认真对待责任和职责,强化对自己的约束,认真履职并且在履职过程中时刻提醒自己应该履行誓言。
x、建立履职承诺制度和履职档案制度。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用清单模式列出代表应履行的职责,内容应该包括代表在大会期间的工作、闭会期间的活动、联系选民的情况、为民办实事的情况、发挥模范作用提高综合素质和其它应予登记的属于代表履职范围的工作和活动等方面,在此基础上统一制定代表任期承诺和年度承诺方案,承诺方案应当包括固定承诺和自定承诺,自定承诺可以从基层人大制定的承诺方案中选择,也可以由代表根据工作实际自己拟定后报基层人大审定。同时,根据代表承诺的内容,对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建档或建立电子化档案信息平台,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提供依据。
x、建立分类管理制度。代表来自各行各业,其履职水平必然有着较大的差异,再加上代表工作原因、基层人大组织的原因,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如果采用同一标准,那么必会失之公平。因此,必须建立代表分类管理制度,除法律规定代表必须履行的职责外,分门别类组织、管理、监督代表履职。根据县乡人大代表的构成,可以将代表分为农业类、企业类、国家工作人员类、技术人员类等,大类别里还可细分小类,根据分类组成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坚持公平的原则进行管理监督。
x、建立量化考核制度。可以参照x区的履职积分制度,把代表在大会期间、闭会期间的活动以及联系群众、为民办实事等事项纳入积分范围,每项履职内容都设置相应的分值,同时设置加减分的方式建立量化考核制度,其中对于代表履职承诺的内容应作为重点考核内容设置相应的分值。同时,要注意在量化指标的同时,要从质量上完善指标的科学性,可制定科学的筛选机制,通过设置最高分、分级定分等方式,提高量化考核的科学性。综合评定时,可采取代表自评和组织评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先由人大代表如实进行自我评价,自己评分,再由各代表团或代表小组评分,由基层人大确定最后的积分。为了提高量化考核制度的作用,笔者以为,每季度应进行相应的积分公示,提醒代表及时积极履职。
x、建立公开制度。可采取在原选区和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设立代表公示牌和代表议政履职公开栏、印发代表联系卡、建立代表接访日制度等方式,公开代表信息和代表的履职承诺、代表的履职情况等等,基层人大还应把本级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情况,及时向代表的原选举单位反馈,方便群众监督。
(三)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护航”。x、建立代表述职评议制度。开展代表述职评议,让代表接受选民的监督,既有法律规定,又有现实需要。年度结束后,组织代表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述职,报告履行代表职务的情况;
选民或选举单位对代表的履职情况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意见,并要求代表制订整改计划和措施,在一定的时间内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报告整改情况。述职评议的程序可设定为代表述职—通报积分情况、履职承诺落实情况—提问—测评—整改—通报等程序。
x、建立服务保障机制。一要构建优质履职平台。充分营造代表积极履职的氛围,不断拓宽代表履职渠道,丰富代表履职内容。基层人大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考察调研等监督工作中,注重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要加强现有载体的建设,高标准创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代表之家等。要创新平台建设,多创新代表活动的形式,做到代表学习培训有场所、联系选民有通道、履行职责有阵地,为代表履职提供必要的载体。
二要强化代表履职保障措施。由于县乡人大代表大部分是兼职代表,履职肯定会占用其工作时间,因此要加大代表活动经费保障力度,同时要在政治上、制度上充分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有效履职。
x、建立代表履职惩诫机制。要建立代表评价的奖惩制度和不履职不称职代表的约束机制,加强代表履职承诺、履职积分、述职评议、综合评价等管理监督结果的实际运用,对履职不作为、不称职、群众不满意或违法乱纪等“问题代表”,坚持从法律规范和法理要求出发,针对不同情形细化明确处理处置的办法和措施,规范相关操作程序,真正让不能履职、不愿履职的人大代表及时退出代表队伍。目前,法律对于人大代表处罚的方式仅有罢免一种方式,适用很难且严厉,要探索建立层层递进的惩诫方法。一是约谈。对于消极履职、积分较低、述职评议结果较差的人大代表,由基层人大进行约谈,能够起到一定的鞭策作用。二是劝辞。对于履职不力或怠于履职,经约谈后不整改的代表,或有其他情形,不适宜继续担任代表职务的代表,劝其主动辞去代表职务。三是罢免。不适宜继续担任代表职务且不主动辞职的、因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问题性质严重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坚决启动法定程序罢免其代表职务,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x、建立履职评价应用体系。基层人大成立代表履职考评组,综合代表履职承诺、履职积分、述职评议的情况,综合进行考核评定,考评可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同时,注重评价结果的运用,坚持把评价结果作为代表评优评先、连选连任和推荐为上一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必要条件。对评价结果定格为优秀的人大代表进行表彰奖励,积极宣传典型事迹,通过典型引领激发代表履职热情。特别是对是人大代表的国家工作人员,要把履职评价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是人大代表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加重对其担任人大代表期间履职情况的考察,充分尊重和参考履职评价结果。
我是韩场镇第六届人大代表。作为一名村主任,人民赋予我的不只是一个“人大代表”的名称,而是一种极大的责任和一种崇高的使命。一直以来,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和各级人大及会的决议决定,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履行代表的职责,密切联系群众,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协助政府推行工作,带领全村农民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共走富裕之路,共创和谐社会。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村委会主任,肩负广大群众的利益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任,要胜任代表职务,就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此,我把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法律和法规作为首要任务,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实践,用科学的世界观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把握方向,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不断增强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到心里时刻想着人民的重托,工作中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努力当好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提好人大代表建议和议案,是代表履行职责、参政议政的一个重要内容。在日常工作中,我坚持深入群众听取反映,密切联系群众,掌握了解群众生活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上半年我村“三分类三升级”活动对群众提出的意见:1、用村公资金解决12社的灭螺问题、2、希望领导争取村公资金新修大路、2、6、7社泥沟的堵问题、4、用一部分村公资金用于产业化升级、5、增加对群众定期技术培训指导、6、杨绍清老人老年无人照看、7、五合村1社赵玉超残疾无人照顾,无收入来源。得到了高度重视并被采纳。
人大代表要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带领群众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我村根据上半年的问题台帐进行了逐一整改落实。1、对五合村12社、8社、15社、7社进行了两次地方病防治,灭螺面积达到51400平方米,灭螺效果相当明显;2、今年,通过数次调研,了解到部分村组道路群众出行少方便的问题,随即投入村公资金18万元,修建了五合14社和五合16社共两条水泥路;3、对7社泥沟进行了淘修,对6社的“漫天过海”投资了4000余元进行了整改,解决了长期的堵水问题;4、争取上级政策扶持组建了3个农民专合组织,食用菌产业不断发展壮大,目前,食用菌企业有鑫怡欣公司、灵森菌业、奥龙菌业有限公司、凌氏食用菌合作社等近10家企业;5、利用远程教育平台为群众提供技术培训、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各方面的学习。实行专人管理,每月集中学习4次,每月根据时势制作ppt为群众播放,在群众有要求时,也可随到随学,群众在学习过程中记录好他们反馈的信息;6、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对五合村13组的困难户杨绍清进行了2次慰问和帮扶;7、对于全村的困难户和特困户积极为其争取各项民政待遇,五合村一组的困难户赵玉超的低保资料已为其上报,等待民政部门的审批。
最后,我忠心感谢大家对我工作的关心和帮助,希望大家对我过去的工作多提批评和意见,促使我更好地履行职责。
人大代表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担负着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监督“一府两院”和监察委工作的重任。根据权力监督的基本法则,监督者也要受到监督。各级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因此,要更好地实行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就必须加强对人大代表履职的监督和管理,督促其依法有效履行职权。
近年来,区人大围绕加强代表依法有效履职进行了诸多积极探索和实践,总结并形成了不少管用的好措施、好经验,建立和完善了一套符合区情的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机制,但对照宪法法律的要求、形势任务的变化、人民群众的期望等等,还存在不少问题、差距和不足。
(一)相关制度还不够健全。造成当前有的代表履职不尽如意的原因有很多,但最关键的仍然在于制度机制的欠缺。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轻管理重惩处。平时疏于对代表依法履职的教育引导,对于履行代表职责消极应付、利用代表职务谋取个人私利等行为,缺乏有效制约措施。虽然代表法规定了“停止执行代表职务和代表资格终止”的内容,但适用这一法律规定的往往是非常严重的履职不当甚至违法行为,如犯罪、被罢免、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人代会等,以及辞职、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丧失中国国籍等一些特殊情况,是一项最终保障措施,对于绝大多数的代表来说并不具有实际意义。二是重程序轻监督。对于代表应当做而没有做,哪些不能做,法律和实践中相对有一些责任性规定,如代表法规定代表有两次未经批准不出席会议的要终止代表资格。而对于代表可以做、有权做,而消极对待或不作为的,却缺乏监督约束规定,如代表法规定了代表有权提出议案和建议、有权询问和质询,以及可以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列席会议等一系列权利,但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少甚至没有的情况,以及代表活动不积极甚至不参加等缺少规定。实践中各地陆续推行了代表履职登记、代表述职等做法,但大多制度不规范,只是在程序上较真,约束力较弱。三是重原则轻规范。相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制度体系而言,对代表的管理监督制度还远没有形成体系,还不具备很强的操作性。比如法律只规定选民可以监督和罢免代表,但是并没有明确落实监督的途径或者方式,更没有设置对人大代表进行履职监督考评的程序,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难以具体量化。对代表的履职监督,往往是由于代表违犯法律才启动罢免,对代表的监督管理比较被动,往往是只要代表不触及法律“红线”造成恶劣影响,不踩道德“黄线”引起公愤,一般都能任期届满。长此以往,便造成了人民的监督权利实际上被架空,法律对代表的管理监督规定形同“牛栏关猫”。
(二)制度执行还缺乏刚性。就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工作而言,现在各地出台的相关制度不少,但还是存在执行“宽、松、软”的现象。一是在落实上打折扣。一些日常制度落实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比如代表履职登记制度,除了代表联络机构对代表参加人代会和集中视察调研活动进行登记外,大多数代表不会主动对自己履职情况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登记。二是在执行上搞变通。在实行处置性监督措施时,由于“老好人”思想或组织实施的难度等原因,往往出现从轻、从缓或搞变通的问题。三是在工作中走过场。比如代表进联络站联系群众制度,由于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各乡镇站点运行状态参差不齐,大多处于闲置状态,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再比如代表联系群众、信息公开和述职评议等制度,都一定程度存在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和问题,代表联系群众只到镇村干部,代表信息公开只有照片和姓名在联络站墙上,述职评议只述不评、随意简化等问题,亟待加强和改进。
(三)监督意识还有所偏差。加强代表的履职管理监督,客观地讲,在社会各界早已形成共识。但长期以来,对代表的履职管理监督大多停留在文件部署要求上,没有真正建立一套功能完善、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因素影响和局限:一是监督依据较含糊。尽管宪法、选举法和代表法等都对代表必须接受监督作了原则规定,但明确的监督主体只是原选举单位或原选区选民,对于具体谁来负责实施规定得较为含糊,导致了部分人大代表成为无人可管、无人愿管的“自由人”。二是自身认知不到位。一些代表对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认知不清,认为自己主要是代表选民行使各种法定职权,而对应接受监督的义务有所忽视。有的代表并未意识到自己也处于被监督地位,不会自觉、主动地接受管理和监督。三是主体意识须强化。有的选民不知道《代表法》中还有选民监督代表的条款,认为只要选出代表就尽了选举责任,至于代表是不是能为民办事,自己管不着。有的选民尽管想监督代表履职,但不知道如何监督,再加上监督本身需要一定的精力、时间,有的还会得罪人,所以主动监督代表履职的行为较为少见。即便有通过举报、信访等途径监督代表的情况,往往也是与代表有利益冲突或矛盾。
(一)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是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实施,并将从严治党要求从“关键少数”向全党拓展、向基层延伸,在全社会营造了讲法纪守规矩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的政治生态。在这一背景形势下,各级人大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将从严把关要求贯穿始终,选出的代表不仅有代表性、广泛性,还有很强的先进性。但从历史和现实经验与教训来看,公权的行使如缺少监督,就容易出现问题和产生腐败。因此,必须加强对代表选举后的制约和监督,健全和完善代表管理监督机制,确保代表职务的有效性和正当性。
(二)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现实需要。人大代表的权力来自人民,人大代表对人民负责。但有的代表当选后,只记得当代表的荣耀
人大代表履职报告篇三
几年来,我能够自觉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自身廉政建设的同时,还抓好自己身边的人及负责部门的干部、职工,特别是对照学习《廉政准则》、《廉政守则》及镇府对《廉政建设的岗位责任制》的规定。
(一)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几年来,主要加强学习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政治理论,并结合纪律教育、科学发展观的学习等,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自身素质。特别是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工作准则》实施办法等。
(二)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努力勤政、廉政。
在不断学习的同时,努力坚持以自律为本,以廉洁从政为起点,从严要求自己,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努力勤政、廉政,积极起到好的表率作用。在廉政上,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勤政上,努力做到关心群众疾苦,关注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做到关注民生,造福人民。
(三)认真落实和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
认真对照和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执行镇委、镇府制定的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的十七大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几年来,我在加强自律的同时,按照要求全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没有腐败和不廉政的行为。
综观几年来,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本人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中央的要求以及上级和基层干群的期望还有距离,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三、存在问题。
人大代表履职报告篇四
尊敬的各位领导,居民朋友们,大家下午好!
我于20__年2月24日当选为__区第__届人大代表,现任__第一社区副主任。自当选以来,在__区人大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与永红街道人大工委的具体指导下,我牢记使命,始终注意增强依法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义务的自觉性。坚持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解放思想,紧紧围绕改革和发展的主题,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了一名人大代表应有的作用。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能够当选人大代表,这是组织和人民对我的信任,是一份庄严而又神圣的责任。为提高自己的履职水平,我坚持认真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等有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并积极参加街道人大组织的代表培训学习,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人大依法履职的相关法律和规范文件,了解人大基本制度理论,掌握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
通过学习,增强了我的政治敏锐能力和政治鉴别能力,提高了思想理论水平,对如何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如何审议计划、预算报告,如何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如何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等代表履职所需要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有了系统的了解,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增强了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为履行好代表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既要积极参加人代会,认真审议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投好每一张神圣的一票,更要提好人大代表建议和议案,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参政议政。在人大会议期间,我认真审议各项工作报告,立足大局,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提出建议和意见,积极建言献策。
人大代表还有一项重要职责就是在闭会期间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座谈、学习培训及其它各项活动。按照这一基本要求,我积极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以及街道人大工委组织的各项活动。例如:20__年11月29日参观__区检察院,听取检察院工作报告,体验青云坊检察特色文化;20__年1月23日陪同媒体记者进行大板房现场调研:20__年9月26日参观达立电池厂,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视察调研等等……通过这些活动,既增长了自己的见识,又在实践的基础上对政府以及企业运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为人大代表更好地成为政府和群众的纽带做铺垫。
在日常工作中,我坚持深入群众听取反映,密切联系群众,掌握了解群众生活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认真收集整理,及时向人大提出建议和议案。我生活和工作在基层,接触最多的是民生民愿。作为人大代表,我认真做好下情上达,上情下达。
每一次代表大会我都会认真倾听、记录,把会议精神全部带给广大选民,让广大群众感受政府的工作成绩和各种惠民政策。而对涉及百姓生活的各种困难,我更是倾力相帮:20__年12月,按照市里的有关要求,辖区内三院卫生服务点撤走,所有事物有永红医院接手。本来看似一个简单的决定,社区内的老人们却极力反对,过马路不安全、医生不熟悉都是他们的理由。
他们还写了人民来信让我签字并支持他们。我一方面安抚他们的情绪,一方面在充分了解三院撤点的详细情况后,马上跟永红医院接洽,商量后续医疗服务问题。随即有针对性地确定了两个服务方案:1、立即安排辖区内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体检,建立体检档;2、永红医院每星期四派医生进社区开展简易的诊疗服务。此举既化解了老人们愤怒的情绪,又为以后的社区服务项更深层次发展奠定了基础,获得了辖区老人们的一致好评。
各位代表,各位领导:我很平凡,也很普通,我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不足,比如:在走访联系选民,建言献策等方面还不到位。今后,我决心改进不足,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我将以一颗人大代表炽热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加倍珍惜人大代表的荣誉,时刻牢记代表使命、切实履行代表职责,以无限的激情和不懈的努力投入工作,回报社会,不负党和人民对我的信任和重托!
人大代表履职报告篇五
人大代表履职报告(县市区级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自出选xxx届人大代表以来,我始终把为人民办实事、强服务作为履行代表职责的立足点和着力点,以实绩实效来体现人大代表的崇高使命。下面我结合工作实际,对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不忘初心,牢记代表使命
人大代表不仅是“荣誉”,更是一种法定职务,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更好地依法履职,当好人民的代言人。自当选xx级人大代表以来,始终把学习摆在首要位置。
积极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始终做到“两个维护”,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和自己本职工作融会贯通起来。认真学习人大代表履职的相关业务知识,掌握人大代表的应知、应会、应为事项,学习各级人大的有关文件,了解人大制度的性质、特点和运作程序,以及人大代表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增强了做好代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了依法履职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积极参加单位“两学一做”活动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习《党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文献资料,并以“我的工作初心”“缅怀党的历程永葆奋斗精神”等主题,开设专题党课,既提高了自身的党性修养和政治站位,也教育引导全局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加强对业务工作的学习,注重理论学习和实际工作的结合,提高了业务工作能力。
二、践行宗旨,履行代表职责
会议期间,认真行使代表权力。我参加了xxx市xxx届人大历次全体会议,全程参与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认真行使表决权,听取、审议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报告,积极思考、主动发言,对大会交付代表团表决审议的议案、决定和有关事项,慎重而明确的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并依照法律有关规定,投出神圣而庄严的一票。同时,依照会议程序,提出了“建议xxx撤县设市”“关于加大对xxx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补助的建议”“xxx二线经过xxx县设站”等议案和建议,这些建议既是结合xxx发展实际,更是根据群众呼声提出来的,是民意的反映。
闭会期间,积极参加代表活动。积极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新旧动能转换、优化营商环境等人大代表视察活动,并根据调研提出合理化建议。作为xx人大代表活动第x小组召集人,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召集小组成员进行集体学习和调研视察,组织代表对现代农业、重点项目等进行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科学建言献策打下了良好基础。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培训,听取了全国人大代表xxx先进履职经验介绍,学习了“新时代人大代表如何依法履职”等内容,进一步提升了自身履职能力。
闭会期间,深入联系走访群众。主动到企业、农村等一线调研走访。结合xxx企业包扶活动,定期到xxx集团等10家企业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协调解决企业存在困难。认真参加“干部结亲联心”活动,定期到xxx镇xxx社区调研走访,听取并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近年来,累计为群众协调解决诉求需求x项。
三、
立足本职,彰显代表风采人大代表来自人民,就要服务于人民。几年来,我立足岗位职能,发挥“班长”带头作用,团结带领干部职工,主动作为,彰显了人大代表的美好风采。
组织申报了旅游产业和食品产业为全省“雁阵形”产业集群。2019年共成功申报省市重大项目x个,数量居全市各县区之首。
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部完成,累计投资x亿元,建设安置住房x套。
四是做好节能降耗和价格管理工作。下大力气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万元gdp能耗下降目标任务和综合能耗、煤炭总量控制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规定,做好涉及民生的收费备案,价格认定工作末出现投诉和复核裁定案件。
四、执行代表职务中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在履职的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深入群众不够,反映的社情民意不全面,对群众呼声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收集和整理有一定的局限性,需要沉下身去做认真细致地调查走访。二是理论学习缺乏系统性,面对不断加快的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国方略的进程,需要不断加强学习,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切实提高履职水平。
今后,我一定加强学习,向优秀代表学习,树牢“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
继续深入企业、深入群众中,及时准确了解上传民情民意;
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履行人民赋予的职责和权利,当好新时代的人大代表。
2019年x月x日
和作者简直是不谋而合啊。
2022年人大代表履职报告
2021年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人大代表履职报告(乡镇、街道)
人大代表履职报告(中学老师)
市人大代表履职报告
人大代表履职报告篇六
“五个一”活动是××市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市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职责。
1、深入群众,反映民意。
为了合理有效利用教学资源,我市近几年来进行了中小学校的重新调整部署,布局的重新调整,出现了一些空闲校舍及教学用具。如何合理地利用这些空闲的校舍及教学用具,是学校、村、乡镇面临的一个难题。如解决不当会引起群众的误会,产生不必要的矛盾。针对这些情况,我在××市三届三次会议就提出建议,要求市政府出台解决散闲校舍的意见。会议结束后,市政府很快给予答复,并提出了合理利用空闲校舍及教学用具的具体意见。我镇根据市政府的意见妥善解决了我镇空闲的校舍及教学用具,没有出现大问题,没有引起什么矛盾。
2、踏实工作,争创佳绩。
我是一名教育工作者,为了提高我镇教育教学的质量,为社会培养更多的有用人才,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开展组织师德教育活动,促进教师敬业爱岗,为人师表;根据学生特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组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法制教育、“两争两创”活动,促进了学校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深入学校,开展评教评学,组织实施课堂达标教改活动,组织开展教研、教改活动。由于我镇各学校的共同努力,我镇的教育教学质量稳中有升,今年中招成绩又创新高。
3、帮贫助困,为民办事。
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就应该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应该经常关心群众的疾苦。我经常深入学校,深入选区,为群众,为选民解决实际的困难。一年来我曾和镇教研中心的同志一道慰问、看望了12个贫困教师,为他们送去了慰问品和补助金;还到4个病逝的老教师家中进行慰问;还多次到家庭或医院看望病号教师;2005年还分别二次捐资助困(一次40元,一次60元)。
4、化解矛盾,促进稳定。
5、走访群众,了解问题。
人大代表是人民的代表,我为了更好地体察民情,经常深入家庭,深入学校,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在第一季度里我到镇二中,镇中心小学,着重了解学校的管理及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帮助他们学校 领导 严格学校管理工作及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第二季度深入到××小学,××小学帮助学校争创文明学校,还到退休教师××老师家中了解、解决退休教师的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问题。第三季度我深入到镇一中,参加学校的家教活动,了解学校、家长学校开办的情况。第四季度走访了××小学、××小学和镇四中,了解了学生的身体状况及学业负担情况,和校长探讨了如何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问题。
人大代表履职报告篇七
人大代表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担负着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监督“一府两院”和监察委工作的重任。根据权力监督的基本法则,监督者也要受到监督。各级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因此,要更好地实行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就必须加强对人大代表履职的监督和管理,督促其依法有效履行职权。
近年来,区人大围绕加强代表依法有效履职进行了诸多积极探索和实践,总结并形成了不少管用的好措施、好经验,建立和完善了一套符合区情的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机制,但对照宪法法律的要求、形势任务的变化、人民群众的期望等等,还存在不少问题、差距和不足。
(一)相关制度还不够健全。造成当前有的代表履职不尽如意的原因有很多,但最关键的仍然在于制度机制的欠缺。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轻管理重惩处。平时疏于对代表依法履职的教育引导,对于履行代表职责消极应付、利用代表职务谋取个人私利等行为,缺乏有效制约措施。虽然代表法规定了“停止执行代表职务和代表资格终止”的内容,但适用这一法律规定的往往是非常严重的履职不当甚至违法行为,如犯罪、被罢免、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人代会等,以及辞职、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丧失中国国籍等一些特殊情况,是一项最终保障措施,对于绝大多数的代表来说并不具有实际意义。二是重程序轻监督。对于代表应当做而没有做,哪些不能做,法律和实践中相对有一些责任性规定,如代表法规定代表有两次未经批准不出席会议的要终止代表资格。而对于代表可以做、有权做,而消极对待或不作为的,却缺乏监督约束规定,如代表法规定了代表有权提出议案和建议、有权询问和质询,以及可以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列席会议等一系列权利,但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少甚至没有的情况,以及代表活动不积极甚至不参加等缺少规定。实践中各地陆续推行了代表履职登记、代表述职等做法,但大多制度不规范,只是在程序上较真,约束力较弱。三是重原则轻规范。相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制度体系而言,对代表的管理监督制度还远没有形成体系,还不具备很强的操作性。比如法律只规定选民可以监督和罢免代表,但是并没有明确落实监督的途径或者方式,更没有设置对人大代表进行履职监督考评的程序,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难以具体量化。对代表的履职监督,往往是由于代表违犯法律才启动罢免,对代表的监督管理比较被动,往往是只要代表不触及法律“红线”造成恶劣影响,不踩道德“黄线”引起公愤,一般都能任期届满。长此以往,便造成了人民的监督权利实际上被架空,法律对代表的管理监督规定形同“牛栏关猫”。
(二)制度执行还缺乏刚性。就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工作而言,现在各地出台的相关制度不少,但还是存在执行“宽、松、软”的现象。一是在落实上打折扣。一些日常制度落实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比如代表履职登记制度,除了代表联络机构对代表参加人代会和集中视察调研活动进行登记外,大多数代表不会主动对自己履职情况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登记。二是在执行上搞变通。在实行处置性监督措施时,由于“老好人”思想或组织实施的难度等原因,往往出现从轻、从缓或搞变通的问题。三是在工作中走过场。比如代表进联络站联系群众制度,由于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各乡镇站点运行状态参差不齐,大多处于闲置状态,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再比如代表联系群众、信息公开和述职评议等制度,都一定程度存在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和问题,代表联系群众只到镇村干部,代表信息公开只有照片和姓名在联络站墙上,述职评议只述不评、随意简化等问题,亟待加强和改进。
(三)监督意识还有所偏差。加强代表的履职管理监督,客观地讲,在社会各界早已形成共识。但长期以来,对代表的履职管理监督大多停留在文件部署要求上,没有真正建立一套功能完善、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因素影响和局限:一是监督依据较含糊。尽管宪法、选举法和代表法等都对代表必须接受监督作了原则规定,但明确的监督主体只是原选举单位或原选区选民,对于具体谁来负责实施规定得较为含糊,导致了部分人大代表成为无人可管、无人愿管的“自由人”。二是自身认知不到位。一些代表对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认知不清,认为自己主要是代表选民行使各种法定职权,而对应接受监督的义务有所忽视。有的代表并未意识到自己也处于被监督地位,不会自觉、主动地接受管理和监督。三是主体意识须强化。有的选民不知道《代表法》中还有选民监督代表的条款,认为只要选出代表就尽了选举责任,至于代表是不是能为民办事,自己管不着。有的选民尽管想监督代表履职,但不知道如何监督,再加上监督本身需要一定的精力、时间,有的还会得罪人,所以主动监督代表履职的行为较为少见。即便有通过举报、信访等途径监督代表的情况,往往也是与代表有利益冲突或矛盾。
(一)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是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实施,并将从严治党要求从“关键少数”向全党拓展、向基层延伸,在全社会营造了讲法纪守规矩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的政治生态。在这一背景形势下,各级人大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将从严把关要求贯穿始终,选出的代表不仅有代表性、广泛性,还有很强的先进性。但从历史和现实经验与教训来看,公权的行使如缺少监督,就容易出现问题和产生腐败。因此,必须加强对代表选举后的制约和监督,健全和完善代表管理监督机制,确保代表职务的有效性和正当性。
(二)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现实需要。人大代表的权力来自人民,人大代表对人民负责。但有的代表当选后,只记得当代表的荣耀和权利,淡忘了对人民的承诺和义务,普遍存在“参会溜号”“会场睡觉”“坐后排”“不发言”的现象,履行职权时上不接政策天线,下不连民心地气,被人民群众形象地比喻为走访选民握握手、听听报告拍拍手、选举表决举举手、会议闭幕挥挥手的“四手”代表。只有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履职监督,才能使代表自觉增强代表意识,不断提高履行代表职务的能力,按照人民的意志、根据人民的利益来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最终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
(三)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是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深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定内涵,决定着选举权和监督权是不可分割的。人民依法选举代表,是把自己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委托给选出的代表,由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人民是对委托出去的权利具有控制运作的资格和能力,有权监督和促进代表依法有效履职。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政治参与途径的不断拓宽,广大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民主意识、监督意识、法律意识日益增强,对代表其利益的人大代表作用发挥关注越来越多、期望越来越高,这对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健全完善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机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从整体提升代表工作角度考虑,抓住当前深化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文件精神,及时建立监督保障代表履职管理的制度体系,规范履职行为,增强履职成效。
(一)夯实思想基础,引导代表履好职。对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广大选民群众的期望,进一步强化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强化代表接受履职监督的自觉意识。一要引导代表在政治上保持正确方向。必须把人大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质摆在首位,切实加强代表政治素质培养,引导他们自觉增强制度自信,坚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思想信念,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真正从内心深处积极拥护,自觉践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开展工作、正确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作用。二要引导代表在思想上自觉接受监督。选举权和监督权不可分割,要引导各级人大代表深刻理解自己权利的来源,明白监督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是自己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树立起代表与选民是代表与被代表、监督与被监督关系的正确认识,增强代表的权力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三要引导代表在履职上始终依法依规。一个代表就是一面旗帜。要引导代表切实明白自己肩负人民重托,清楚自己履职倍受选民期待,一言一行倍受社会关注。要切实在思想上破除“特权”观念,带头守法用法,自觉依法行事,以法作则,切实做到做事不越界、履职不越规。
(二)优化服务保障,帮助代表履好职。为代表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是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的重要前提。一要构建优质高效履职平台。巩固和深化“两站一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代表履职信息化应用,提升代表依法履职的成效和水平。依托专门委员会探索设立代表专业小组,整合和发挥代表专业特长优势,提高代表履职的针对性、实效性。二要强化代表履职保障措施。加大代表活动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有效履职。在乡镇(街道)层面,着重推动人大工作和活动经费统一纳入年度预算,解决好“有钱用”的问题;在县一级层面,着重研究制定代表活动经费保障、使用和管理办法,解决好“怎么花”的问题。要切实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研究规范闭会期间代表受邀参加有关会议活动的内容范围、联系审批程序,以及向代表提供情况资料等,推动代表有效履职。三要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着眼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满意率和解决率,探索建立代表建议与办理“双公开”制度,继续优化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探索重点难点建议办理综合评议审核机制,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专业小组的专业特长,邀请社会业界专家参与,组成联合评审团,对重点督办建议和难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三堂会审”,力求方法更科学、评价更客观。
(三)加强日常管理,提醒代表履好职。要积极适应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推进的发展形势,积极探索和健全完善代表履职日常管理和群众选民监督制度。一要推动代表联系选民“亮身份”。积极探索代表信息公开办法和渠道,探索通过网站媒体、信息公开栏或便民服务电脑等平台公开代表身份信息的制度和实施办法,便于选民与代表联系。同时,有计划地组织代表紧扣党委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走出代表联络站,主动深入选民群众,变“进站驻点坐班等”为“进村走巷主动联”。二要推进代表履职登记“全程纪实”。规范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建立代表履职纪实台账,详实记录代表参加会议、视察、联系选民、接待选民等活动,督促提醒代表增强履行法定职务的主动性和务实性。要加大代表履职情况的宣传力度,对代表履职动态在当地媒体进行跟踪报道,让更多选民了解代表及履职情况。三要推广代表述职“全覆盖”。探索制定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或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办法,不断规范选举代表的组织方式、述职程序、参加述职评议会议人员范围对象和评议办法等内容。
(四)强化制度约束,确保代表履好职。进一步完善代表约束制度,督促代表积极主动、依法有效履行法定职权,确保在任期内坚守职业道德和法律“底线”。一方面,要加大对代表履职考评监督力度。建立实施代表履职考评制度,对大会期间代表出席会议、审议发言、提出议案建议以及闭会期间参加代表学习培训、中心组(小组)活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参与立法和监督、列席人大常委会议、支持“一府两院”工作等情况综合评分,并结合代表述职进行评议,考评结果作为代表连任和评选优秀代表的重要依据,倒逼提醒代表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另一方面,要适时探索建立代表退出机制。建立代表评价的奖惩制度和不履职不称职代表的约束机制,加强代表履职登记、考核、评议等日常管理监督结果的实际运用,对履职不作为、不称职、群众不满意或违法乱纪的“问题代表”,坚持从法律规范和法理要求出发,针对不同情形细化明确处理处置的办法和措施,规范相关操作程序,让不能履职、不愿履职的人大代表及时退出代表队伍,把对代表的监督从“虚无”走向实际、从法律文本走向具体实践。
人大代表履职报告篇八
(一)人大工作:
作为镇人大副主席,在人大工作中,能认真履行人大工作职责,协助人大主席抓好镇人大的各项工作。
1、坚持依法治镇,促进民主法制建设上新台阶
稳定才能发展,镇人大把贯彻实施依法治镇方略摆在人大工作的首要位置,并按照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开展依法治镇的要求,以依法执政为主线,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重点,加大力度,扎实推进,在依法治镇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
(1)抓好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
镇人大以提高全镇人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为出发点,继续督促镇政府学习宪法法律为重点,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要求,积极推行干部群众学习对《选举法》、《劳动法》、《合同法》、《环境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使普法工作落实到实处。掀起全民普法宣传学习新高潮,提高全社会民主法制意识,形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良好气氛。
(2)督促镇政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和乡镇执法责任制
镇人大积极贯彻上级有关推行政务公开的指示精神,督促镇政府和所站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镇政府能够坚持每月将财务收支情况、各部门、领导职责情况公布在公开栏上,接受群众的监督。
(3)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大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镇人大支持和督促政府大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专项整治基础上,结合“五五”普法规划,抓好全镇领导干部、执法人员、青少年、村民的学法用法。着力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建设平安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继续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进一步完善“太平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把农村的普法教育、信访工作、社会治安管理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维护我镇社会大局的稳定。加强对村级自治的指导,深入各村,指导村(居)“两委”换届工作,有力地保障了我镇2008年4月2011年2月连续两届村(居)“两委”换届工作的顺利完成。
2、抓住重点讲究实效,监督工作抓出成效
镇人大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探索有效的监督形式,强化监督职能,加强对政府及其部门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支持,正确处理好人大、政府的协调关系,既依法监督又大力支持政府工作,推动了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工作的开展。
(1)切实加强镇政府的有效监督。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执法检查监督。一是监督计生部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二是监督政府及职能部门落实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三是监督政府落实镇人大会议通过的意见、建议:如有线电视安装,水利建设、村道硬底化建设,饮水难工程、文明村、卫生村建设等等民心工程。
(2)开展专项工作监督。镇人大围绕镇政府的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专项监督与调研,听取了镇政府关于农业技术的推广、水利建设、农资管理等情况的报告。并对群众关心有线电视安装的情况,文明村建设情况及村级道路建设等“民心工程”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组织部分县、镇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3)加强信访工作。认真处理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抓好典型信访案件的处理和重点信访案件的跟踪督办,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逐步使信访工作成为实现人大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途径。几年来镇人大协调太平镇司法所调处了32宗民间纠纷,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3、扎实开展人大代表为民履职代访等工作,代表作用进一步发挥。镇人大把代表工作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重点,认真抓好代表培训,完善代表活动制度,组织代表开展视察等活动,使代表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2008年5月,我县人大常委会为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在构建富裕和谐德庆建设中的作用,创新代表工作形式,开展县人大代表为民履职代言代访工作,积极引导和鼓励人大代表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化解矛盾纠纷,代理选民向相关部门反映利益诉求,协助党委、政府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疏导群众情绪,维护社会稳定。此项活动开展以来,我镇县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每月的10号代访日都在接访点值班,等候群众来反映问题,平时也主动到群众中去了解群众的要求。自此活动开展以来我镇县人大代表共收集到意见建议62份,其中属镇村解决的已经全部解决,县解决的也已经送呈有关单位落实解决。
开展县人大代表为民履职代言代访工作以来,我镇连续3年被县人大评为办理县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先进单位。加强代表的学习培训,镇人大组织本镇县、镇人大代表进行学习培训,认真学习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大的基本知识。镇人大还为每一位人大代表订阅了《人民之声》给人大代表充实了学习材料,为代表履职打下了基础。镇人大围绕镇委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积极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活动,提高代表参政议政能力,进一步发挥代表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了我镇的民主法制建设。
镇人大坚持每季度组织县、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活动,组织县、镇部分人大代表对我镇有线电视的安装、生态文明村建设、学校建设、农村水利设施、农资管理、村级道路建设和重建家园工作等重点工作和民心工程等项目进行视察,充分发挥了代表在监督和推动政府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代表建议、意见办理的督办工作。镇人大在人代会闭会后,及时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交办工作做好。在办理过程中,落实责任,加强与提出建议的代表的沟通联系,认真收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对个别办理、答复代表不满意的进行跟踪督办,确保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并取得实效。镇十五届几次会议 期间收到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亦已于闭会后一个月内全部转有关单位办理。
(二)分管的民政、殡改、镇政府政务、财务、村务公开工作,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民政工作:、一是主要抓常规性的工作外,还主要抓低保的“三难”问题,全镇低保对象174户,386人的生活保障得到落实,特别是五保户148户,148人及特困户的生活得到落实。二是优抚工作按政策落实兑现,并抓好核实参战人员48人,全部都按照政策落实兑现,双拥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今年创全国第九届双拥模范县顺利通过验收。三是认真抓好了殡改工作,全面实施《殡葬管理条例》落实,火化率达100%。四是几年来我镇因受西江洪灾和洪涝的袭击,全镇共计341户房屋倒塌,2162户,9963人受灾,灾后,镇委、镇府迅速掀起救灾复产工作,保证大灾之年没有出现非正常事故。保证倒塌房屋的灾民在国庆节前搬进新居,特别是山塘新村的征地、青苗的补偿,重建到搬进新居,整个过程虽然工作量大,困难多,但都能按时按质完成,保证在国庆节前搬进新居,使灾民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大大改善我镇村民的居住环境。
2、抓好5个农村社区的建设,1个居民社区的建设工作。大大改善村委及社区的办公条件及增加娱乐性。改善村民的文化娱乐活动。搞好全县镇级防灾减灾避护中心,敬老院升级改造工程等等。
公开栏,村务公开工作亦正常公开。杜绝贪污行为。
4、抓好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2008年4月、2011年2月顺利完成村(居)“两委”换届工作。在村(居)“两委”换届工作中,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确保我镇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民政工作连续几年被县民政局评为一等奖。
(三)配合中心做好各项工作,抓好挂点村的工作。
几年来,自己能积极配合镇委、镇府的各项中心工作,尽职尽
责去完成工作任务,并积极协助挂点村的各项工作,比如文明村建设、征兵、医保、新农保、“双到”、计生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并帮助村民根据本地的实际发展经济。
人大代表履职报告篇九
(一)尊重代表职务,牢固树立代表意识。“人民代表为人民”。不把选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就不是一个好代表。基于此认识,我自始至终要求自己把当代表作为一种责任,努力把人民的利益体现好、维护好。一是广泛联系选民,全面掌握县情民意。联系选民、走访群众是履行代表职责的前提和基础。为此我经常深入到本选区的单位和选民中进行走访,主动听取并征求大家的意见和反映,获取第一手资料。积极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尽可能地挤出时间仔细听取他们的意见,认真回答他们的提问,并亲自落实好每件来信、来访的处理意见。借下乡工作时机,将联系选民工作融于其中,进村入户、进企入家。在田间地头、生产一线,了解群众的困难和疾苦。正是凭借对县情民意的基本掌握,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建议绝大多数得到了认可和采纳。二是表达群众意愿,当好人民的代言人。做为一名人大代表不仅要有雄厚的群众基础,更要有较强分析、判断和归纳能力。自己在认真学习领会党在新时期的方针政策的基础上,经常从为民负责的角度出发,对所掌握的情况进行深入的思考和分析,特别是对于群众的一些小事,力争看深一些、看透一些,并提炼成为议题、议案,及时反映给县人大审议。三是胸怀全县大局,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在召开人大代表会议期间,我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认真听取大会的各项报告,并在审议大会报告过程中,站在代表和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踊跃发言,陈述观点,为全县各项工作充分体现出“想民、为民、利民”的宗旨发挥自己的作用。在县人代会闭会期间,积极组织并参加代表议政日活动,对全县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经济发展状况进行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使自己和全组代表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四是做到自重自律,争当廉政建设的排头兵。作为一名人大代表,首先必须是勤政、廉政建设的模范。多年来,我正是以这样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身的一言一行,严格管理自己的口、手和脚,集中精力投入到工作当中去。做到不该讲的不讲、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到的地方不去,在机关干部和人民群众中地树立了良好的自身形象。此外,20xx年还认真接受了县人大对我本人的述职评议,使我本人学到了知识,增强了素质,为我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和本职工作加了油、鼓了劲。
(二)发挥代表作用,提高参政议政水平。人大代表行使职权,就是要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反映人民的意愿和要求,促进全县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几年来,我一直从以下两个方面参政议政。一是站在优化环境,加速发展的高度参政议政。针对我县城镇虽有发展但标准低、管理差,与我县经济发展和人民需求不相适应的实际,连续在20xx、20xx年两届代表会上相继提出了“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提高县城品位”和“加快县城新一街道路硬化”的建议,受到县人大的肯定,引起县政府重视。目前,以上两个建议有的正在落实办理之中。二是站在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角度参政议政。今年,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新一中建设情况,我提出了“加强新一中软环境建设,选配高素质师资队伍”的建议,又一次得到了县人大常委会的重视,目前,有关部门已开始公开招考和选调新一中教师工作。从而为新一中真正成为“培养学子、造就人才”的摇篮奠定了基础。
(三)贯彻法律法规,坚持依法依规行政。一是认真学法。除积极参加县人大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外,全面系统地学习了与人大工作有关的《宪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武装了头脑,增强了法律意识,有效的提高了自己的人大代表工作水平。结合自身工作职能,为县人大代表举办了一期社会保障政策法规讲座,有力地推动了我县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二是严格执法。以追讨拖欠农民工工资、征缴社会保险欠费为重点,开展经常性的执法监察活动。要求执法人员有案必接、有案必办、有办必果。对重点案件亲自督办,做到了“受理、查处、结案”及时到位。三年来共受理拖欠员工工资等案件x起,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x万元,劳动仲裁案件定性准确、调处得当、结案及时,三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x起,结案率达100%。从而有力地维护了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落实《行政许可法》。对人事劳动保障行政审批工作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保留的28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
(四)立足工作职能,解决群众难点热点问题。近几年来,我努力把人民办实事、谋利益作为履行代表职务的出发点和归宿,以实绩、实效来体现人民代表的光荣称号。一是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促发展。三年来为***等大型民营企业共引进各类人才**人,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证。二是做强劳务输出产业帮民富。经过努力,每年新输出农村剩余劳动力人数都在x人以上,今年将突破x人大关,当年可为民增收近x万元,现已成为我县农民的“铁杆庄稼”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无烟工厂”。三是倾心关注特困群体解民忧。加大了再就业帮扶工作力度,在我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对“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再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近两年来共帮助x余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再就业工作已走在了我省的前列;深化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在确保医保政策平稳运行的基础上,降低了参保职工住院费用自负比例,先后解决了企业退休人员,特别是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让更多地特困人员在老有所养老的基础上,享受到了医保改革带来的实惠。医疗保险改革被县人大称为是“实实在在的改革、卓有成效的改革、老百姓真正得到了实惠的改革”。加强社保体系建设保民享。社会保险工作年年创历史新高,社保工作后劲不断增强,社会保险各项基金累计结余已达x亿元。经过近年来的艰苦努力,社会保险工作出现了我县历史空前的好局面,在全市堪称一流,在全省榜上有名。县人大常委会给予了我局社会保险工作“情系民生、履职到位、功不可没”的高度评价。此外,注重实际效果,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自我任职以来,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累计x件。经过不断努力攻关,代表们反映的意见和建议都得到了落实,赢得了代表们的高度赞扬。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自己深知作为一名县级人大代表,无论是在自身素质,还是在履行职责方面,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存在许多不足。如与选民之间联系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想问题、解决问题的站位不够高等,这些都需要今后加倍努力。
今后,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位选民的大力支持下,我将一如继往地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自觉遵守代表纪律,积极代民建言献策,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诺言,做一名“组织信赖、人民满意”的人大代表。
一是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加强与选民之间的联系广度和深度,通过公开联系电话、设立意见箱、定期走访等形式,方便收集社区群众意见。深入社会、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搞好调查研究,更加准确全面地掌握社情民意。积极、主动参加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会议、活动,主动参政、议政,建言献策,认真履行职责,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好人民的代言人,体现好人民的意志。
二是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培训、学习和视察活动,提高自身人大工作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经验,增强开展人大工作,履行代表职务的本领。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的学习,增强看问题、想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确保各项建议达到站位高、观点明、内容实的要求。强化廉洁意识,一切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做到“知自重,图自强,善自律”。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作为劳动保障执法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继续树立强烈的法律意识,在广泛深入地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同时,严格依照法律办事、按政策办事,真正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是不断为民办好事、办实事。时刻不忘代表身份,把为群众多做好事、实事做为自己人生最大的追求,把群众的需要做为工作的第一信号。立足本局职能,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重点抓好人才工程、劳务输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以及劳动执法监察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牢固树立人民利益至高无上的观念,不辜负人民的重托。
以上报告,请予评议。
人大代表履职报告篇十
各位到会的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我在这里召开人大代表述职报告会,这是我村民主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一环;我于20xx年被村民选为新沂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是全体选民对我的信任,同时也是希望。自当选那天起,我每时每刻时努力服务于这片土地,不辱使命,尽心尽责,为我村的建设和发展作出坚持不懈的努力。现就一年多以来我在人大代表岗位上履行职责情况向大家做汇报,不到之处,敬请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时刻关注我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作为一名农村基层人大代表,长期生长,生活,工作在农村,对“农村,农民,农业”问题十分关注,这也是我的首要任务和职责。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各项事业得到全面的发展和进步,农民的经济收入、生活水平不可同日而语。但从近几年来看,制约农村经济整体发展的瓶颈日益显现,农业的基础地位受到冲击,农民收入增长比较缓慢,农业种植业成本不断增加等这些矛盾,将是我最关心的需要长期努力的农村工作。就如何找准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农村整体发展速度等一系列“三农问题”,我多次以建议和意见,专题议案的方式向市人大政府提交,特别是在市十五届一次会议时,我们城北区的代表就如何发展城北,填补我市在这片区域发展建设不平衡的现状。我们沟通商议题写了多条意见及建议和专题议案,部分建议得到了具体落实和实施,这对于我们城北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倾听民声、表达民意、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积极履行一名人大代表的职责。 怎样做好一名人大代表,履行好职能,在现行体制下确实是一件值得深思的事情。我的做法是:深入到家家户户,以拉家常的方式,倾听他们最关心的问题,并做好笔记,然后把不同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疏理,主要分为:党的惠民政策在基层执行情况,农村、农业、农民的投入、发展和收入增长,道路建设,小学校舍等问题,及时向村镇及市有关部门反馈,以便取得他们的关注和重视,以希帮助解决。
再就是在人大会议召开期间,我认真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积极参加代表团分组讨论、审议报告,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参政议政、代表人民、积极履职,以不辜负人民的信任和希望,为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建设做出了积极的成效。
三为民众办实事,谋福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全面落实五保、低保等救助政策,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低保对象有进有出,低保补助标准有升有降,动态管理,初步建立起以村低保制度为基础、其他社会救助为补充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完善基础实施。不断整合村组资源,理顺村组工作关系,推进村民自治。解决好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等困难。把村务公开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健全完善村级事务决策程序和民主化管理、民主化监督机制,建立建全以村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体系。
四是认真参加闭会期间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把参加人大活动作为开阔眼界、增长知识的好机会。人民选我当代表,我要当好代表为人民。为选民办实事是我做好人大代表的执着追求和工作的目标。二年多的代表工作我不敢说做的很好,但应该说,我是在尽一个代表的职责努力的、尽职的在做,通过今天的述职,我要认真听取选民的意见,把代表工作做的更好。
各位,现阶段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宪法赋予的使命,如何不断完善和加强,这有待于我们共同去努力,不断提高人民当家做主的自觉性,为人民代表大会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做出自己的努力和贡献。
人大代表履职报告篇十一
2020年6月,区划调整后,我荣幸地当选为**区第一届人大代表,深感肩负的责任和重担。今天,很高兴有机会向各位汇报我履职的情况,这既是向各位选民代表汇报工作,也是听取大家的意见,接受大家的监督。现将履职情况作简要汇报,不当之处请在座各位提出宝贵意见。
一、加强代表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为了使自己能更好地履职,我积极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培训学习,学习宪法、法律法规知识,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通过学习增强了我的政治敏锐能力和政治鉴别能力,提高了思想理论水平,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了,群众意识、权力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代表意识、监督意识增强了,为履行好代表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人大组织的多渠道、形式多样的学习,使我提高了理论水平、思想认识、自身素质和能力。无论是在执行人大代表职务还是在本职工作中,我都能自觉认真履行职务,竭尽全力干好每项工作。
二、严以律己代表,发挥代表先进带头作用
作为一名区人大代表,既要积极参加人代会,认真审议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投好每一张“神圣的一票”,更要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当人大代表以来,我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有:小组活动、学习培训、监督评议,参加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等,做到人到、心到、口到,即坚持不作不发言不提建议意见的“挂名代表”;倾听群众呼声,不闭目塞听;审议讨论发言积极;会议表决严肃认真。在依法履职中,努力做到工作有能量,发言有质量,建议有份量。
我还主动和各位选民代表与群众联系,及时沟通情况,认真听取意见,为开展代表履职工作、依法做好各项人大监督工作打好了基础。既要当好代表,更要做好本职工作,做到代表与工作两不误,把做好本职工作加快发展作为我的一种责任和光荣职责。我积极参加区人大的各项代表工作,人大小组和代表之家的各项学习与活动。通过一系列学习和积极参加区人大和代表之家各项代表活动,使我的人大代表工作责任心得到了加强,也提高了我的代表工作水平。
三、
履行代表职责,为选民与村“居”民代言是我的职责在履行代表职务中,我坚持一切从人大全局与代表工作出发,重团结,讲实效,不推诿,发扬自觉刻苦,奋发向上,热情工作的精神,做到勤写建议。为了收集各种写建议的素材,为了掌握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准确反映民意,提交的建议具有前瞻性、代表性、针对性、准确性、可操作性,我坚持做到“四个勤”:勤于动脑、勤于动腿、勤于动耳、勤于动手。总之,只要有“用心、留心、细心”这3个“心”,就会掌握写建议的第一手资料,就会有可说、可写、可议之处。每次参加人代会前,为了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建议,我都要花近工作外的时间和精力把平时调研、视察,深入社区征询群众意见所收集掌握到的各种资料、信息进行认真思考、梳理归纳、分门别类、去虚留实,然后动手在电脑上打字,挑灯熬夜修改充实建议的内容,力求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每次在提建议时,我总是既指出问题,这些问题必须有根有据,并解剖分析问题,做到言之有理,使人信服,但更重视提出对策,而且对策要有一定的高度和深度,让有关部门可操作,增强议政的准确性、实效性。对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的呼声,为他们办实事。
四、收获和体会
在依法履职中,我深切地体会到:人大代表既要敢于为人民群众说话,又要善于为政府和社会的长远发展建言献策。无论是参加人代会、视察活动、专项调研,还是执法检查、小组活动,都是依法履行代表职务。要当好人大代表,首先,要责任到位。要有责任与义务,才有动力和主动性去认真履职,完成自己应尽的职责。其次,要安排到位。多一些主动,主动把工作上的事提前做好安排,力争每次人大活动不缺席。
在广大选民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做的工作与大家期望还有一些距离,还需要更加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水平。在今后的履职工作中,我要进一步增强代表意识、履行好代表职责,不辱使命,当一个让人民满意的人大代表!
**区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25日
村支书人大代表履职述职报告
2022年人大代表履职报告
2021年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人大代表履职报告(乡镇、街道)
人大代表履职报告(中学老师)
人大代表履职报告篇十二
县乡人大代表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其履职水平和履职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基层人大职能的发挥和工作效能。建立和完善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机制,强化对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的管理监督,是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职能和人大代表作用的必然要求,也是适应新时期中央对县乡人大工作新要求的必然选择。本文拟结合各地做法,谈谈加强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的粗浅看法。
(一)全国各地可资借鉴的经验做法
全国各地的县乡人大在加强对代表履职的监督管理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比如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制度、代表述职制度、代表履职积分制度、代表履职承诺制度等,有些地方的县乡人大还专门制定了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办法。这些都是在长期的代表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好的经验做法,值得借鉴,笔者择其中一些特色简述之。
1、代表履职积分制度。重庆江北区人大于2014年制定了《江北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履职积分制工作方案(试行)》,“积分制”的考核以《代表法》为依据,规定,如:“‘参加区人代会’每次计8分;‘提出代表议案、建议’每件计3分;‘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评议、视察、调研等履职监督活动’每次计3分;‘参加基层人大组织的代表主题活动’每次计2分;‘接访人民群众’每次计3分;‘办好惠民实事’每次计2分,人代会请假半天扣1分……”,等等,积分作为换届选举时代表连任的依据,得分过低、履职不力的代表,将被约谈。近年来南京鼓楼区人大、湖南嘉禾县人大等地方人大也在这方面做了探索与实践。
2、“履职菜单”制度。杭州上城区人大推出代表“履职菜单”,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探索梳理代表年度履职清单,除了人代会、政情通报会、单双月代表进社区和代表活动日等“常规性”代表履职活动之外,推出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专题调研、执法检查、民生实事项目督查等活动的“履职菜单”,由代表结合自身优势特色、工作实际,自主选择,实现代表履职个性化、人性化服务。
3、代表履职承诺制度。重庆铜梁区人大制定《关于在县人大代表中推行履职承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人大代表围绕学习、参加视察调研等监督活动、密切联系群众、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参与其他代表活动等五方面做出履职承诺,还明确提出了履职承诺计划、组织审核、张榜公示、践诺履职、履职登记等步骤。
(二)我县县乡人大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的探索
近年来,我县县乡两级人大在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方面也做了一些探索,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一是完善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建立健全县级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对各代表小组的学习宣传、活动组织、联系选民等情况作出规定,并开展创建先进代表小组活动;二是开展代表小组定向联系职能部门试点活动。组织葛坑镇和龙门滩镇人大代表小组分别联系县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三是开展代表分类视察活动。根据代表的职业、行业特点分期分批开展代表活动,如组织农业类别的人大代表视察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等;四是建立代表述职制度。试行县、乡镇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制度,每年选择5—10名市、县、乡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或选区选民代表报告履职情况。五是深入创建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18个乡镇均按规定设立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安排代表联系选民,并根据德化大部分群众进城的实际情况,在城关设立活动室联络点,安排代表进驻值班。六是试行劝辞制度。对于一些已不适宜再担任代表职务的人大代表,劝其主动辞去人大代表职务。我县十七、十八届人大代表中,经做工作辞去人大代表职务的有4人。
近年来,尽管全国各地基层人大在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但是县乡人大代表在履职方面仍不尽如人意,“举手代表”、“听会代表”、“哑巴代表”、“挂名代表”现象仍然普遍存在,这也说明了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的不到位。
(一)问题
1、法律规定不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都是通过直接选举产生的,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受原选区选民的监督,也就是说,监督县乡人大代表的主体是原选区选民。但原选区选民如何监督、怎样实施监督、具体由谁来启动监督程序等等规定均过于原则或没有规定,再加上选民、代表认识的不到位,该规定流于形式,可操作性不强。而县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根据现有规定,只负有组织代表活动的职责,对代表履职能否实施管理监督仍存在较大争议,这也使得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疏于对代表的管理和监督。对于代表可以做、有权做,而消极对待或不作为的,缺乏约束规定,如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少甚至没有的情况,以及代表活动不积极甚至不参加等缺少管理监督的规定。代表法对于代表辞职、罢免和闭会期间代表不履行职责等机制的规定较为原则化。选举法对罢免的条件、流程、启动机制等规定也不够明确,造成选民手中的监督“利器”发挥不了作用。
2、监督机制不全。相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制度建设而言,对代表的管理监督制度还远远没有形成体系,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的方式、内容和程序等方面还不够具体规范、可操作性不强,还有许多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真正有效的管理监督还缺少经验、做法和完善的机制。法律对加强人大代表的管理监督仅仅是一些原则性、笼统化的规定,对如何监督、监督程序和结果运用等问题,缺乏硬性规定和可操作性。比如,代表的退出机制方面,有停止执行代表职务、代表资格终止和罢免等方面的规定,但实践中,停止执行代表职务和罢免一般都是在代表有非常严重的履职不当甚至违法犯罪行为时才适用,甚至于罢免几乎没有适用过。而代表资格终止一般是在辞职、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等一些特殊情况下适用。对于代表履行职责消极应付、利用代表职务谋取个人私利等行为,却缺乏有效制约措施。
3、监督抓手不实。针对人大代表不尽责履职、联系原选区选民不到位、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等情况,为避免代表履职处于“自由放任”、“干好干坏都一样”的现象,各地人大不断加强履职载体和平台建设,为代表履职和选民监督代表创造条件。但由于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在操作上可谓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实效不佳。一些制度缺乏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机制,往往“轰轰烈烈启动,马马虎虎收场”,程序过简,走过场,忽视质量。
(二)反思
笔者以为,一是意识问题。一些县乡人大对加强代表履职的管理监督在认识和实践上还有待深化,实践中忽视代表应接受选民监督,缺少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的重视、组织和指导。选民方面,普遍存在监督意识薄弱,大部分选民不知道如何行使监督权,或者积极性不高。人大代表方面,履职的能力不高,且意识不到自身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只把代表当作一种荣誉,履职意识不强。二是制度问题。虽然各地都在实践中探索出一系列的制度,在本地可能也是行之有效,但或多或少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且大多是针对代表履职的某个方面制定,没有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制度,比如我县,虽然在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方面做了很多尝试,但都是片面化,没有形成系统制度。而且因是各地制定,难以推广,各地基层人大也因工作重点的不同,未必去学习实践。加之法律规定的不明确,缺乏高层的制度设计,对于基层人大而言不是必须执行的“硬指标”,在实践中选择性地执行。好的制度缺乏总结推广,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或由更高层面来制定,从而使得其局限于一隅。三是执行问题。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价值在于落实。综观全国各地,虽然出台的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相关制度不少,但在一定范围存在执行偏软偏宽偏虚的现象。比如代表履职登记制度,除了县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一些简单登记外,大多数代表不会主动对自己履职情况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登记,致使代表履职登记制度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对于代表退出的管理监督上,由于“老好人”思想或组织实施的难度等原因,往往出现从轻、从缓或搞变通的问题。对于一些制度的执行,存在“走过场”应付的现象。比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有些代表进驻后只能看看报、喝喝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综合上述各地基层人大的探索与实践,以及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得出如下启示:
启示一:制度必须由高层设计推广。每项制度都应由法律规定或高层级,比如省一级人大来制定推广,才能增强制度的约束力。
启示二:应建立健全一套规范、完善有效的监督制度。虽然许多地区推行了一些履职管理监督制度,如:履职承诺制度、“履职菜单”制度、述职评议制度、代表履职登记制度等等,但是绝大部分都尚未为形成系统化的监督机制,让各项制度形成“合力”,即使像重庆江北区的履职积分制度,虽较为系统,但仍有存在缺陷的地方。要通过制度制定的手段建立健全一套规范、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通过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形成有效率、有刚性的制度建设,把对代表履职的管理监督建立在有法律规范的制度之上,用法律制度保障监督的“有序有效”。
启示三: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标准要量化。要对代表履职进行管理监督,应当在相关规定中量化履职情况指标,明确履职量化的标准和质的评价十分必要。如重庆江北区把代表出席本级人代会议次数和时间、代表联系选民和参加原选举单位组织的活动的次数、参加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的出勤率等都纳入了积分范围,填补了目前代表法对于人大代表履职标准没有相应规定的空白。其实,上述履职承诺制度、“履职菜单”制度同样是量化管理监督的一种运用。
启示四:必须搭建平台。代表履职接受管理监督,必须有一定的载体和平台,没有活动的平台,代表履职则无从说起,选民监督也无从做起。因此,要不断培育载体,搭建平台,做到年度有计划、活动有内容、年终有考核。比如我县开展的优秀代表小组创建活动、代表小组定点联系职能部门活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创建活动等,就是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不断给代表“压担子、出题目、交任务”,为管理监督代表履职提供有力抓手。
启示五:必须分类管理监督。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其年龄、职业、文化程度、民族等不尽相同,要充分考虑到代表个体之间的差异,实行分类监督管理,而不能对所有代表履职管理监督采用一个标准,用一把尺子量到底。我县开展的代表分类视察活动,就是考虑到代表行业的差异。杭州上城区的“履职菜单”制度,也考虑到代表的个体差异,除共性“菜单”外,还有自主选择的“菜单”。
启示六:必须有奖惩机制。任何制度的实施,如果没有奖惩机制作为保障实施的手段,那么所有的制度都将成为空话,正如法律需要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实施一样。如果没有奖惩,无论你如何去管理监督,如何去考核评价,因为都不会产生不良后果,“干好干坏一个样”,必将导致制度的虚设。重庆江北区的履职积分制度,如果没有积分作为换届选举时代表连任的依据,得分过低、履职不力的代表将被约谈作为约束,实效难显。我县的劝辞制度也是作为我县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的一种尝试。
启示七:监督应该民主公开。上述履职积分制度、履职承诺制度都设置了公开的环节和制度,这是值得我们借鉴的。让监督者和被监督者都在公开透明的程序运行中享有充分的知情权,是调动双方积极性的关键所在,也是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必须遵循的原则。依照法律规定,县乡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受选民监督。也就是说,对代表的最主要监督和评价主体是原选区选民。代表履职怎么样,最终评价权在原选区选民。因此,对代表履职的管理监督,应当以人民是否满意为标准,应当事先明确,并公之于众,听取原选区选民的意见和建议。
县乡人大代表占了人大代表总数的绝大部分比例,是最贴近人民群众、最了解基层民情、最能汇集和表达人民意志的代表群体,可以说,县乡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石,其履行职责的情况直接影响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稳定,因此,加强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迫切任务。我们要高度重视,积极探索代表履职监督的新形式、新途径、新内容,努力构建常态化、具体化、灵活化、规范化的履职管理监督新模式,推动县乡人大工作新发展。
(一)完善法律制度体系——“排障”。尽管宪法和法律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和要求比较笼统、零散,没有完整、系统的表述,也没有提出具体措施。法律地位的模糊与相应制度的缺失成为影响代表履职管理监督体系完善的法律障碍。因此,相关法律应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进行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明确规定,对监督管理的内容、实施程序、结果应用等作出具体要求,用法律来保障代表履职管理监督体系的合法性。尤其要在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中,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进行明确和细化,把整个管理监督体系贯穿于整个代表的选举、履职过程中,并作为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的重要手段和依据。要明确和细化原选区选民对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进行监督的事项,并就监督方式、手段进行规定和列举。要明确规定县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负有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组织原选区选民进行监督的职责。全国人大常委会,至少省级人大常委会应抓紧制定出台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指导性意见或办法,指导基层人大开展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工作,为基层人大开展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排除制度上的障碍。
(二)完善管理监督机制——“规范”。对代表履职进行管理监督,必须有监督的章程、机制和措施,不能盲目、无原则地进行监督。修改、完善法律等高层设计毕竟涉及面广,影响很大,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笔者拟结合各地的做法,在已有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建议。
1、建立代表宣誓制度。宪法已经明确规定了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县乡人大代表虽然大部分非国家工作人员,但其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树立国家意识、宪法意识、为人民服务意识是其应有的责任和义务。而通过宣誓这一看得见的仪式,可以让代表认真对待责任和职责,强化对自己的约束,认真履职并且在履职过程中时刻提醒自己应该履行誓言。
2、建立分类管理制度。代表来自各行各业,其履职水平必然有着较大的差异,再加上代表工作原因、基层人大组织的原因,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如果采用同一标准,那么必会失之公平。因此,必须建立代表分类管理制度,除法律规定代表必须履行的职责外,分门别类组织、管理、监督代表履职。根据县乡人大代表的构成,可以将代表分为农业类、企业类、国家工作人员类、技术人员类等,大类别里还可细分小类,根据分类组成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坚持公平的原则进行管理监督。
3、建立履职承诺制度和履职档案制度。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用清单模式列出代表应履行的职责,内容应该包括代表在大会期间的工作、闭会期间的活动、联系选民的情况、为民办实事的情况、发挥模范作用提高综合素质和其它应予登记的属于代表履职范围的工作和活动等方面,在此基础上统一制定代表任期承诺和年度承诺方案,承诺方案应当包括固定承诺和自定承诺,自定承诺可以从基层人大制定的承诺方案中选择,也可以由代表根据工作实际自己拟定后报基层人大审定。同时,根据代表承诺的内容,对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建档或建立电子化档案信息平台,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提供依据。
4、建立公开制度。可采取在原选区和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设立代表公示牌和代表议政履职公开栏、印发代表联系卡、建立代表接访日制度等方式,公开代表信息和代表的履职承诺、代表的履职情况等等,基层人大还应把本级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情况,及时向代表的原选举单位反馈,方便群众监督。
5、建立量化考核制度。可以参照重庆江北区的履职积分制度,把代表在大会期间、闭会期间的活动以及联系群众、为民办实事等事项纳入积分范围,每项履职内容都设置相应的分值,同时设置加减分的方式建立量化考核制度,其中对于代表履职承诺的内容应作为重点考核内容设置相应的分值。同时,要注意在量化指标的同时,要从质量上完善指标的科学性,可制定科学的筛选机制,通过设置最高分、分级定分等方式,提高量化考核的科学性。综合评定时,可采取代表自评和组织评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先由人大代表如实进行自我评价,自己评分,再由各代表团或代表小组评分,由基层人大确定最后的积分。为了提高量化考核制度的作用,笔者以为,每季度应进行相应的积分公示,提醒代表及时积极履职。
(三)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护航”。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仅仅靠以上的制度是不够的,还需要配套完善相关制度,起到服务、激励、制约的作用,才能保证相关制度行之有效。
1、建立代表述职评议制度。开展代表述职评议,让代表接受选民的监督,既有法律规定,又有现实需要。年度结束后,组织代表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述职,报告履行代表职务的情况;选民或选举单位对代表的履职情况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意见,并要求代表制订整改计划和措施,在一定的时间内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报告整改情况。述职评议的程序可设定为代表述职—通报积分情况、履职承诺落实情况—提问—测评—整改—通报等程序。
2、建立服务保障机制。一要构建优质履职平台。充分营造代表积极履职的氛围,不断拓宽代表履职渠道,丰富代表履职内容。基层人大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视察调研等监督工作中,注重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要加强现有载体的建设,高标准创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代表之家等。要创新平台建设,多创新代表活动的形式,做到代表学习培训有场所、联系选民有通道、履行职责有阵地,为代表履职提供必要的载体。二要强化代表履职保障措施。由于县乡人大代表大部分是兼职代表,履职肯定会占用其工作时间,因此要加大代表活动经费保障力度,同时要在政治上、制度上充分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有效履职。
3、建立履职评价应用体系。基层人大成立代表履职考评组,综合代表履职承诺、履职积分、述职评议的情况,综合进行考核评定,考评可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同时,注重评价结果的运用,坚持把评价结果作为代表评优评先、连选连任和推荐为上一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必要条件。对评价结果定格为优秀的人大代表进行表彰奖励,积极宣传典型事迹,通过典型引领激发代表履职热情。特别是对是人大代表的国家工作人员,要把履职评价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是人大代表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加重对其担任人大代表期间履职情况的考察,充分尊重和参考履职评价结果。
4、建立代表履职惩诫机制。要建立代表评价的奖惩制度和不履职不称职代表的约束机制,加强代表履职承诺、履职积分、述职评议、综合评价等管理监督结果的实际运用,对履职不作为、不称职、群众不满意或违法乱纪等“问题代表”,坚持从法律规范和法理要求出发,针对不同情形细化明确处理处置的办法和措施,规范相关操作程序,真正让不能履职、不愿履职的人大代表及时退出代表队伍。目前,法律对于人大代表处罚的方式仅有罢免一种方式,适用很难且严厉,要探索建立层层递进的惩诫方法。一是约谈。对于消极履职、积分较低、述职评议结果较差的人大代表,由基层人大进行约谈,能够起到一定的鞭策作用。二是劝辞。对于履职不力或怠于履职,经约谈后不整改的代表,或有其他情形,不适宜继续担任代表职务的代表,劝其主动辞去代表职务。三是罢免。不适宜继续担任代表职务且不主动辞职的、因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问题性质严重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坚决启动法定程序罢免其代表职务,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是一个系统工程,难以一蹴而就,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完善,并上升至制度层面予以规范,逐步推进代表履职的深化、细化、规范化,激励代表积极履职,提升县乡人大工作水平。
人大代表履职报告篇十三
自当选xx市第xx届人大代表以来,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始终牢记服务宗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赢得了干部群众的信赖和拥护。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行代表职责,依法行使权力。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加强理论武装,通过举办专题研讨班、理论中心组读书会、读书荐书等方式,增长知识本领。二是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集思广益,自觉接受选民监督,经常深入镇、村、企业,听取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对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管理创新、基层党建等工作的看法和感受,多渠道了解情况,多角度吸纳意见。三是代表群众履行神圣权利。认真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计划和财政报告,积极独立思考,态度立场鲜明,实事求是地发表个人意见;选举时,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投出神圣而庄严的一票。同时,积极提交议案、建议,为推进富民强市创造更加有利环境。
二、立足岗位职责,推动科学发展。作为市人大代表和地方主要领导双重身份,团结带领全县干部群众,科学判断形势,科学把握大局,科学推进发展。一是坚持议大事、谋全局。准确把握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突出“以人为本、发展为民”主线,实施“倍增计划、幸福工程”两大战略,发展质量和效益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明显提高。抢抓发展战略机遇期,打造全省西部绿色发展高地。二是坚持打基础、利长远。以转方式调结构、增创新优势为方向,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xx个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加快建设,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全县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明显增强;xx、xx等骨干企业实现规模提升、效益翻番,xx、xx等一批大项目、好项目落户,1—10月份,全县工业用电量增幅居全市第一位,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同比增长xx%;以文化旅游、现代物流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三园一剧”景区景点投入市场化运营,现代国际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推进,我县逐步成为北方著名的滨湖休闲旅游目的地、重要的区域性物流集散基地;按照“城乡统筹、产城一体”思路,拉开“四区一园”城市框架,铺开19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幸福乡村建设成效明显。三是坚持抓创新、增活力。强化校地校企合作,xx院士工作站、光大研究院等创新平台相继建立,企业科技研发能力明显增强。强力实施“走出去”战略,xx、xx等企业境外合作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创新指挥部工作模式、专业化招商体系、差异化考核机制,有效激发了全县上下创新创业活力。
三、切实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以转变作风、服务群众为目标,扎实苦干,务实为民。一是着力推进幸福建设。围绕群众最关心、最急需解决的问题,每年实施一批为民幸福实事,背街小巷整治、小区供暖改造、乡村环境清洁行动等一批工程深入人心。围绕提高群众安全感,实施“天眼、灯闪、巡检”工程,开展除恶扬善和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围绕提高群众自豪感和责任感,实施“四德”教育工程,开展乡村文明行动,文明东平建设成效明显。二是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开展“五进五促”和“双联四保”活动,带头走进基层、贴近群众,带头联系薄弱镇村、困难家庭,今年以来我先后走访xx个村,帮助强班子、理思路、谋发展,探索出“边角经济”、“林下经济”、“安村模式”等增收路径。在县电视台开设《我与书记面对面》栏目,当面解答群众的疑难问题。三是着力加强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相关措施办法,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既管好自己,又带好队伍,筑牢思想防线,争做廉洁表率,树立了领导干部良好形象。
存在不足及打算:理论学习还需在系统性上下功夫,围绕区域发展提出议案建议的针对性还需更强一些。下步,将进一步加强系统性学习,深入研究重大区域政策,努力探索推动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忠实履行代表职责,牢记以民为本理念,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提出合理议案建议,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人大代表履职报告篇十四
我于2017年当选为**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面对组织和人民的信任,我既感到无比的光荣,又感到肩负的重任。现将2019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学习思考,提高履职意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为了使自己能更好地履职,我积极参加代表专题培训、讲座,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人大依法履职的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了解人大基本制度理论,掌握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进一步增强了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同时结合本职工作,我一方面学习国家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调查研究,做到在实践中提高自己。同时我还注重向老代表们学习丰富的履责经验和务实为民的精神,虚心请教,广泛交流。通过多方位的学习,我对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方法、调研能力、建言献策水平逐步提高,为履行好代表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认真履职尽责,增强履职能力参加代表活动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重要内容。我积极参加各类相关活动,时时提醒自己的代表身份,严格按照代表的标准要求自己。
一是严肃认真地参加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我非常珍惜出席市人代会的每次机会,始终严格要求自己,确保不缺席、不迟到,全程参与每一项大会活动。认真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积极参加全体会议和分团讨论,主动发言,表决时立场鲜明。选举时严肃认真地投好每一张选票,既能将党的主张转变为人民的意愿,又能坚持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
9月份带队到“**市君利集运科技有限公司”就开展甩挂运输业务进行专题调研,在提供政策扶持的基础上,协助其申报市级甩挂运输试点项目,并成功获批,目前企业领取专项资金297万元,为全区调整优化运输结构、发展多式联运起到了推动、引领作用。
三、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做好表率在人大会议和闭会期间认真按照人大代表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自己的职权,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做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自觉融入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遵守党员干部廉政准则,有效地杜绝个人主义在工作中的不良影响,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遵纪守法起到了良好的表率作用。同时,我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又是政府部门负责人,对区人大每年有关交通行业的议案和建议,我都能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亲自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落实,能办的事马上办,对涉及部门多的事积极主动出面协调,对不能办的建议会详细地向人大常委会和代表解释说明,以求代表谅解。宝坻区人大五届五次会议、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涉及交通部门的议案、提案共计7件,答复满意率均达到100%。
四、存在的不足与努力方向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对自己学习、思想、作风等方面要求是严格的,也尽心尽职地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理论水平、工作水平有限和所处行业的局限,在履行代表职责中还有明显不足,离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我将继续努力学习,竭尽全力为群众做实事,做好事,力争使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市人大代表,我将不辜负人民的重托,充分尊重全体选民的要求,代表选民的意见和呼声,尽最大可能为选民群众排忧解难,进一步发挥好人大代表的表率作用、骨干作用,并带领交通局班子,奋进,团结不断拓展交通行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为宝坻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是我作为市人大代表2019年的履职情况,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