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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幼儿园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实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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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幼儿园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实用11篇)
时间:2023-09-24 01:13:07     小编:翰墨

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幼儿园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篇一

1.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各单位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好工作部署落实,确保该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2.要健全工作网络。完善排调工作网络,充实基层排调力量,做到排调力量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布,真正实现全覆盖。

3.建设台帐一体化制度。各单位要按时上报摸底表(各半月一次)并做好归帐存底。

各单位要利用五天时间,采取集中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排查,并建立台帐。实行“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化解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二是定期排查和滚动排查相结合,按规定时限上报综治办。

1、对已经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切实有效的调处措施,明确调处责任人,提出化解时限。

2、要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化解矛盾纠纷。

3、要落实跟踪问责,对化解了的纠纷要及时销案。对未化解的纠纷要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新的化解举措,对跨区域跨行业的矛盾纠纷,可报告上一级综治部门协调解决。

1.建立考核考评联动机制。

2.工信委综治办将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股室、委属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幼儿园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篇二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作用为核心,以调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和群体纠纷为重点,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项措施为主线,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为构建“平安李家堡”、“和谐李家堡”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镇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统一受理、分流办理、归口负责、限时办结”。

(二)建立健全联调联动机制,以司法所和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为基础,对重大疑难纠纷实行相关部门联调联动制度,进一步扩大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纠纷、医患纠纷、消费争议等纠纷的联调联动范围。司法所和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受理上述类型纠纷,将及时与相关部门对接,实行联合调解或邀请相关部门派员参与调解;对群体性纠纷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纠纷,司法所将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报告,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报派出所,启动联动应急预案。

(一)要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

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为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作为镇里的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好李家堡镇社会的安定稳定。

(二)突出重点,着力排查调处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

和苗头隐患上来,突出二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部位。突出抓好矛盾纠纷多发、频发、易发部位的排查调处。二是突出重点对象。对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等重点对象,进行重点摸排,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重点调处。围绕三个方面:一是宅基纠纷、土地使用纠纷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二是因家庭成员、邻里、交通事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三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生产经营性、产权纠纷、村公务管理纠纷。

(三)发挥作用,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发挥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一要认真排查。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原则,以村为单位对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归类、分类建档、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二要及时调处,对矛盾纠纷要实行边排查边调处,排查出一起调处好一起,切实做到不积压、不耽搁、不延误。三要掌握信息。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要注意了解矛盾纠纷的信息情况,掌握苗头和趋势动态,对可能发生重大矛盾纠纷的隐患,要及时上报镇调处中心。

(四)加强领导,确保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取得实效

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经常过问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困难问题。镇、村对矛盾纠纷的潜在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对策、加强防范,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做好补缺补漏,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已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巩固成果,做好回访,防止回潮;对未调处好的矛盾纠纷要研究对策,制定方案,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幼儿园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篇三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工作方案。

依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工作方针,从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为维护教育安全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做到全员动员、全面排查、全力化解,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为我校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4.切实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处理得了、控制得好”,及时化解学校各类矛盾,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为学生提供和谐安全的校园教育教学环境。

学校与社会之间、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

(一)组织动员阶段(即日起至15日)。

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定工作计划,进行动员部署,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要分步组织实施,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有序开展。

(二)全面排查阶段(3月16日至4月30日)。要广泛发动,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深入全面排查,做到排查工作全方位、全覆盖,确保不留盲点和死角;要重点排查各种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涉众型矛盾纠纷、特殊学生群体情况以及个人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对每位学生进行心理筛查,提前排查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及时掌握其心理变化,密切注意情绪变化,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心理干预,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要关注校园周边的矛盾纠纷隐患,依靠群防群治力量,发挥各方积极性,及时、全面、动态地掌握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全面掌握并合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提高发展、控制、处置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化解矛盾、完善机制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梳理和分析,按照纠纷性质、对学校稳定的影响程度、激化的可能性,分门别类地逐一登记、建档,逐件调查处理,明确专人负责,规定化解时限。

1.学校要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为确保教育系统安定稳定的重要措施来抓。

2.学校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到处,责任到人,定期排查,限期解决;及时发现“萌芽”,通过谈心、交流及情报信息报送情况和日常教师值班、节假日行政值班等形式,广泛获取有关内幕性和预警性信息,切实做到上下联络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加强预测、预防、化解工作。

3.发生重大紧急情况,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及时赶赴现场,加强指挥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有关部口负责人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和安全职责,做好各项救援、调查和处置工作,把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4.加强教师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严格按时到岗,尽职尽责,及时掌握处理师生中间的矛盾纠纷。

幼儿园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篇四

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省委政法委《全省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情况通报》〔abc政法电(20xx)52号〕精神,全力防范化解管控各类矛盾风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增强全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获得感,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决定自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10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第二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按照“党委领导、部门负责、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综合化解”的总体思路、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群众性,树立“人民调解人民参与、人民调解服务人民”的工作导向,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组织社会各界参与到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形成人民调解上下贯通、普遍覆盖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促进社会平安和谐。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工作,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全力维护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是全省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确定的三大活动之一,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充分认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对“百日行动”再安排、再强调,措施再加强,抓好各项措施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督导,坚持部门联动,着力在预防、排查、化解、管控等方面整体发力,最大限度排查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刑转命”及影响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极端案事件发生。

三、工作措施(一)持续开展排查。各乡、办事处、汴东产业集聚区、区直相关单位要在首个“百日活动”大排查、大化解基础上再进行深入全面排查,要把高危人员和特殊群体的底数摸清,登记造册。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体系,结合扫黑除恶、脱贫攻坚和“一村一警”等工作,全面排查特别是农村地区婚姻家庭、感情、邻里宅基地、经济债务等民间矛盾纠纷,全面排查影响本地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人群。其中,重点领域主要包括房地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环境污染、征地拆迁、医患矛盾、劳资纠纷、社会保障、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企业倒闭破产、边界和资源纠纷等。重点问题主要包括两地分居、招婿、失独、婚姻(感情)变化、抚养关系变动、遗产继承等特殊情况的家庭问题,可能采取极端方式发泄不满或报复社会的问题,可能引发较大规模的进京聚焦上访活动的问题等。重点人群主要包括因各类矛盾纠纷扬言以杀人、放火、爆炸、枪击、投毒、驾车冲撞等危险方式报复社会和他人的人员; 因生活无着、长期病患、精神失常、心理失衡、悲观厌世透露出实施严重暴力犯罪倾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以及曾多次寻衅滋事被治安处罚的人员等。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及时有效做好疏导、化解、稳控工作。

(二)全面做好化解。各乡、办事处、汴东产业集聚区、区直相关单位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室)职能作用,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议制度,对本地区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研判,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人群,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建立调处化解台账,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每月对账、督办,直至化解销号。对积怨较深、双方情绪激烈的具有“民转刑、刑转命”倾向的婚姻家庭纠纷、感情纠纷、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经济债务纠纷等民间纠纷,要有专门领导负责,实行专案攻坚、重点化解。对可能采取极端行为的人员。要逐一落实见面、化解、稳控、消除危险隐患。

(三)加强重点人员动态管控。结合区委办公室印发的《abc回族区“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大稳控”信访维稳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对重点信访案件和人员及三年以上不停访息诉的信访老户,两次以上赴京、赴省非访、到市以上集体上访;长期难以化解的“钉子案”、“骨头案”;赴京到省、市长期滞留访人员;赴京到省、市集体上访、结伙上访、制造群体性事件和缠访闹访的案件和人员;有过极端上访行为或有极端上访苗头的重点人员非法集资、问题楼盘、僵尸企业、征地拆迁等集体上访案件;各级主要领导要带头分包,推动问题有效解决,确保案结事了。

(四)深入开展“零命案”创建活动。认真开展“零命案”乡(街道)、“无刑事案件”村(社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和睦家庭”创建活动,及时发现和处置引发命案的苗头性问题,着力预防和减少命案特别是3人以上命案的发生。预防和减少“民转刑”命案的发生。

四、下步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着眼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全稳定,区委政法委决定,从7月22日至10月底在全区开展第二个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做到应排尽排,排查到位,不留死角,及时化解,消除隐息。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办事处、汴东产业集聚区、区直相关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预见性、主动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办事处、汴东产业集聚区、区直相关单位要同我区正在开展的“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大稳控”信访维稳百日攻坚行动相结合,统筹安排,一体推进、一同督导。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完善措施,加强保障,狠抓落实,确保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坚持部门联动。要统筹社会力量,组织公安、司法、法院、信访、妇联、教体、民政、卫健等部门进行集中排查,积极化解。建立常态化排查化解机制和各部门联动机制,提高矛盾纠纷的“发现率”、“化解率”,推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形成多元化解的合力。

(四)严格责任督导。认真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行动期间,区委政法委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化解不力的,严格实行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责任措施,并将本次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凡行动期间仍发生多人死伤恶性极端案件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各乡、办事处、汴东产业集聚区在8月、9月、10月底通过“新媒通”报送本地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和工作合账,10月18日报送行动总结,区委政法委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各地要严格按照既定方案要求,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做好回头看,查漏补缺,压实责任,持续深入排查,从严推动落实,确保将矛盾纠纷消除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和遏制“民转刑”命案的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幼儿园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篇五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拆迁、农村征地及大量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的出现,必然引发各类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的增多,影响了社会安定稳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压力和难度明显加大。为切实加大矛盾纠纷的化解力度,整合基层司法行政力量,提高司法行政化解各类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和处置涉法涉诉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矛盾纠纷联动联调工作机制的作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导向,以深化“平安**”建设为载体,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为建设海峡西岸生态型工贸旅游强县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造就“一支队伍”

通过开展联动联调活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相互学习, 相互促进,培育基层干部驾驭复杂问题的能力,造就一支高素质调解队伍。

(二)重抓“二率提升”

通过开展联动联调工作,辖区内对排查出来的纠纷调处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不发生由民间纠纷引起的重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民转刑案件和集体上访事件;实现“四无”的村居(社区)达到90%以上。

(三)实现“三个转变”

1、由小调解向大调解的转变,真正实现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各方参与调解的新格局;

3、由随意调解向规范调解转变,从接待、咨询、受理到调处问题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四)建立“四个对接”

1、建立人民调解与刑事和解对接;

2、建立人民调解与信访调解对接;

3、建立人民调解与专业调解对接;

4、建立人民调解与法院调解对接。

(五)达到“五个目标”

1、调解资源整合集中;

2、调解体系健全完善;

3、调解机制联动高效;

4、调解职能提升发展;

5、调解队伍素质提高。

(一)设置联动联调工作区域。

按照地域、风俗、民情等将全县分为三个片区:

1、※抚片区。含※※、※※、※※、※※、※※、※※等6个乡镇,设※※、※※、※※为一个联动小组,※※、※※、※※为一个联动小组。

2、金丰片区。含※※、※※、等8个乡镇,设※※、※※、※※为一个联动小组,※※坑、※※为一个联动小组,岐岭、下洋、湖山为一个联动小组。

3、城关片区。含※※、※※等10个乡镇,设**、城郊、西溪、金砂为一个联动小组,※※、※※、※※为一个联动小组,※※、※※、※为一个联动小组。

(二)构建联动联调工作模式

1、县乡(镇)两级上下联动

能部门共同解决工作范围的各类矛盾纠纷。发生重大矛盾纠纷,由县 “联动联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

2、部门与乡(镇)纵向联动

“联动联调”工作领导小组依托在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负责日常工作。涉及有关部门发生重大矛盾纠纷,由乡(镇)“联动联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各综治成员单位和各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3、乡(镇)之间横向联动

“联动联调”工作领导小组依托在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负责日常工作。涉及跨越乡(镇)发生重大矛盾纠纷,由乡(镇)“联动联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各有关乡(镇)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三)制定联动联调工作制度

1、工作制度

(1)“联动联调”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2)“联动联调”办公室工作制度;

(3)“联动联调”工作范围;

(4)“联动联调”领导干部责任制;

(4)“联动联调”奖惩机制;

(5)“联动联调”利益导向机制。

2、工作流程

(2)当事人申请受理 (或调委会主动受理或党委政府指定受理或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其他机关委托受)----直接处理----调查----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3)当事人申请受理 (或调委会主动受理或党委政府指定受理或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其他机关委托受)----直接处理----调查----调解----签订协议----协议不能履行----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4)当事人申请受理 (或调委会主动受理或党委政府指定受理或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其他机关委托受)-----分流划配有关部门处理-----定期报告。

3、工作纪律

1、不得徇私舞弊;

2、不得侮辱、处罚或变相处罚当事人;

3、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4、不得接受当事人任何宴请和礼物;

5、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或打击报复。

幼儿园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篇六

按照县委办发〔2016〕10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切实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工作力度,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作用为核心,以调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和群体纠纷为重点,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项措施为主线,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为构建“平安李家堡”、“和谐李家堡”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镇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统一受理、分流办理、归口负责、限时办结”。

(二)建立健全联调联动机制,以司法所和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为基础,对重大疑难纠纷实行相关部门联调联动制度,进一步扩大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纠纷、医患纠纷、消费争议等纠纷的联调联动范围。司法所和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受理上述类型纠纷,将及时与相关部门对接,实行联合调解或邀请相关部门派员参与调解;对群体性纠纷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纠纷,司法所将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报告,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报派出所,启动联动应急预案。

(一)要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

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为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作为镇里的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好李家堡镇社会的安定稳定。

(二)突出重点,着力排查调处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

和苗头隐患上来,突出二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部位。突出抓好矛盾纠纷多发、频发、易发部位的排查调处。二是突出重点对象。对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等重点对象,进行重点摸排,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重点调处。围绕三个方面:一是宅基纠纷、土地使用纠纷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二是因家庭成员、邻里、交通事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三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生产经营性、产权纠纷、村公务管理纠纷。

(三)发挥作用,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发挥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一要认真排查。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原则,以村为单位对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归类、分类建档、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二要及时调处,对矛盾纠纷要实行边排查边调处,排查出一起调处好一起,切实做到不积压、不耽搁、不延误。三要掌握信息。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要注意了解矛盾纠纷的信息情况,掌握苗头和趋势动态,对可能发生重大矛盾纠纷的隐患,要及时上报镇调处中心。

(四)加强领导,确保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取得实效

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经常过问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困难问题。镇、村对矛盾纠纷的潜在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对策、加强防范,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做好补缺补漏,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已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巩固成果,做好回访,防止回潮;对未调处好的矛盾纠纷要研究对策,制定方案,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幼儿园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篇七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加强社会治理、深化平安中国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群众密切关注、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疑难问题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交通运输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排查调处,努力化解、消除不稳定因素,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平安交通、和谐交通创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

这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排查调处活动,要以化解不稳不安定因素为目标,以最终解决问题为目的,尤其是把妥善解决因交通建设工程征地拆迁、道路运输“打非治违”等问题可能引发的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非正常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突出问题,作为排查化解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到“四个底数清楚”:一是影响全县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底数清楚;二是矛盾纠纷隐患底数清楚;三是群众性事件苗头底数清楚;四是重大信访苗头底数清楚。实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不发生群众进京集体上访;二是确保不发生恶性非正常进京上访;三是确保不发生上访群众进京滋事问题。

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解决不稳定不安全隐患活动,是省、市、县委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各单位、各股室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现在起,要坚持矛盾纠纷排查,不放过一起上访苗头和不稳定不安全隐患,切实将这项活动抓紧抓好,达到预期的目标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单位、各股室要充分认识排查调处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各股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认真谋划,精心组织,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推动排查调处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2.突出重点,深入排查。各单位、各股室要迅速组织人员,深入工程施工现场、运输企业和龙湖码头等交通运输行业生产一线,对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重点目标、重点人员进行深入细致排查,要将可能引发越级信访、恶性信访事件的突出问题,可能进京滋事的上访老户、有非正常进京上访倾向的人作为排查重点,摸清底数,建立台帐,不留死角漏洞,不放过可疑之点,切实掌握底数和原因。

3.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要认真梳理,分类调处、妥善化解。对一般性矛盾纠纷要边排查边调处,对重大疑难问题特别是积案、上访老户、县以上挂帐督办案件以及越级集体访、重复访、非正常进京访要落实领导包案、挂帐督办。要因情施策,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确保调处到位。

4.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各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分包案件的督促和指导,扎扎实实做好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排查调处工作。对因排查不力、化解不到位、稳控不落实、整治不得力而发生严重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幼儿园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篇八

按照区、盟两级综治委要求,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两会”精神,正确分析社会治安形势,重点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的治安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众性事件,进一步维护我乡的社会政治稳定,为党的顺利召开和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根据县委办发[2005]7号文件精神,乡综治委决定,今年第一季度在全乡集中开展一次治安混乱地区排查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并针对当前突出的治安问题,结合各地实际,在3月份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打击和专项治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这次治安混乱地区排查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要以党的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做好党的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和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确保全乡社会政治稳定,深入扎实地排查调处各类人民内部矛盾,集中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使全县重点地区的社会治安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治安混乱地区抽查,主要对象是乡、村办公所在地,繁华街区,学校及周力地区、企业及周边地区,车站、交通沿线,边境地段及公共复杂场所。各村要结合治安混乱地区排查集中组织开展打击专项活动。同时要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和道路交通等重点整治活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防止交通、火灾等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恶性事故发生。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工作重点是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容易引起群体性上访或酿成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特别是企业转制兼并破产、职工下岗、失业、退休养老等方面涉及职工利益保护及生活保障问题(包括企业军转干部等方面人员);城市建设改造涉及征地、拆迁补偿等方面的问题和矛盾;党在农村牧区各项政策的落实,特别是土地承包、草场、林水矿产纠纷等方面的问和矛盾;涉法案件引发的矛盾纠纷;在中央、自治区越级上访事伯;重访和上访老户反映的问题;可能进京滋事的“×××”人员和其他重点人员的情况。

(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巩固前一阶段严打整治斗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发的治安问题的排查力度。要以乡为单位、村委会为基础,以社、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要害部位为重点,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加强对党政关、广播电视、金融网点、爆炸物品和药品仓库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和治安防护,加强道路交通专项重点整治和消防检查工作。防止发重大恶性事故。要坚持专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广泛动员人民群众,认真摸排,分类统计并疏理排队,切实把治安混乱地区排查出来。

(二)要结合各地实际,集中开展打击和整治专项行动。对排查出来的治安突出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本着什么犯罪突出就集中打击什么犯罪,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采取建立台帐、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责任到人等有效措施,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地区一个地区整治,整治一个巩固一个,防止出现反弹。要认真分析治安混乱的原因,查清工作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治安防范经常性工作机制,堵塞滋生和诱发犯罪的漏洞,巩固和扩大严打整治斗争的成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加大领导责任查究的力度,对工作不到位,基础工作薄弱,导致社会治安混乱和治安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应根据不同情况,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追究责任。

(三)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际方案,本着普遍排查,重在调处、治理的原则,做到村不漏社,机关单位不漏科室,厂矿企业不漏车间班组。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要逐件逐项登记造册。要在拉网式集中排查的基础上,确定重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和部门负责制,属于哪个地区的矛盾纠纷,哪个地区的党委、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调处解决;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地区和部门之间相关联的矛盾纠纷要相互协调,共同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四)在党的召开前后,要尽最大可能避免发生进京和到自治区越级上访事件,坚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特别要高度重视堵塞铁中、公路、拦截列车的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要制定和完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在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时,党政主要领导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按照工作预案,依法妥善处置,严防事态扩大。要慎用警力、警械和强制措施。

(五)各村综治办要做好本村治安混乱地区排查、集中整流器治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督促检查,乡综治委成员单位要督促本系统做好矛盾纠纷排调处工作,并于3月7日前将这次治安混乱地区排查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上报乡综治办,乡综治委将纳入各村第一季度考核目标版权所有,并在适当时候派出督查组进行督查。

(六)各村要严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切实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如发现责任不明、措施不力,存有疏漏等问题,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存在严重治安问题或发生重大可防性案件的地区、部门将予以严肃处理,以确保绝对安全。

幼儿园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篇九

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机关各股室及委属各单位必须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1.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各单位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好工作部署落实,确保该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2.要健全工作网络。完善排调工作网络,充实基层排调力量,做到排调力量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布,真正实现全覆盖。

3.建设台帐一体化制度。各单位要按时上报摸底表(各半月一次)并做好归帐存底。

各单位要利用五天时间,采取集中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排查,并建立台帐。实行“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化解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二是定期排查和滚动排查相结合,按规定时限上报综治办。

1、对已经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切实有效的调处措施,明确调处责任人,提出化解时限。

2、要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化解矛盾纠纷。

3、要落实跟踪问责,对化解了的纠纷要及时销案。对未化解的纠纷要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新的化解举措,对跨区域跨行业的矛盾纠纷,可报告上一级综治部门协调解决。

1.建立考核考评联动机制。

2.工信委综治办将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股室、委属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幼儿园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篇十

为切实抓好局机关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埇桥区民政局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重点稳控,紧急处置,协调一致,服从全局,切实加强民政系统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性,有效保障各类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

一是依法履职,科学决策,不断完善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机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落实各项民政政策,确保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党的惠民政策不打折扣。着力加强局干部职工对社会救助、救灾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双拥优抚、区划地名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等民政业务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将法制思维全面贯穿于民政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各项工作都依法依规全面推进。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布信访事案件的受理地点、接待时间、处理进展及结果等信息,全方位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是加强调研,细化措施,不断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排查要深、要细、要实,不得迟报、漏报、瞒报,不得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认真梳理涉及民政部门的各类信访案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案逐人逐项登记建档,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分析、有对策”。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分析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程序和环节,制定并完善各类信访预案,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预见性和超前性,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妥善处理各类信访问题。实行信访问题分类处理机制,对有政策依据的,依据政策积极解决;对没有政策依据但反映的问题合乎情理的,结合相关政策灵活解决;对既不符合政策也不符合情理的,做好解释说明、情绪疏导工作。

三是强化领导,健全机构,不断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制机制。一是成立以王廷军局长任组长,张明学书记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人员全力抓,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体系,各股室积极配合领导小组的工作,严格落实保障措施。二是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承诺制、领导接待制、领导干部定期下访制等相关制度,切实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三是加强了与县区、相关部门以及上级领导机关的沟通衔接,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确保工作合力最大化。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志愿者、社会工作者在调处纠纷,化解矛盾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四是加大督查力度,积极查处超越或者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不作为、慢作为等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

幼儿园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篇十一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加强社会治理、深化平安中国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群众密切关注、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疑难问题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交通运输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排查调处,努力化解、消除不稳定因素,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平安交通、和谐交通创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

这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排查调处活动,要以化解不稳不安定因素为目标,以最终解决问题为目的,尤其是把妥善解决因交通建设工程征地拆迁、道路运输“打非治违”等问题可能引发的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非正常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突出问题,作为排查化解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到“四个底数清楚”:一是影响全县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底数清楚;二是矛盾纠纷隐患底数清楚;三是群众性事件苗头底数清楚;四是重大信访苗头底数清楚。实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不发生群众进京集体上访;二是确保不发生恶性非正常进京上访;三是确保不发生上访群众进京滋事问题。

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解决不稳定不安全隐患活动,是省、市、县委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各单位、各股室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现在起,要坚持矛盾纠纷排查,不放过一起上访苗头和不稳定不安全隐患,切实将这项活动抓紧抓好,达到预期的目标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单位、各股室要充分认识排查调处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各股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认真谋划,精心组织,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推动排查调处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2.突出重点,深入排查。各单位、各股室要迅速组织人员,深入工程施工现场、运输企业和龙湖码头等交通运输行业生产一线,对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重点目标、重点人员进行深入细致排查,要将可能引发越级信访、恶性信访事件的突出问题,可能进京滋事的上访老户、有非正常进京上访倾向的人作为排查重点,摸清底数,建立台帐,不留死角漏洞,不放过可疑之点,切实掌握底数和原因。

3.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要认真梳理,分类调处、妥善化解。对一般性矛盾纠纷要边排查边调处,对重大疑难问题特别是积案、上访老户、县以上挂帐督办案件以及越级集体访、重复访、非正常进京访要落实领导包案、挂帐督办。要因情施策,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确保调处到位。

4.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各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分包案件的督促和指导,扎扎实实做好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排查调处工作。对因排查不力、化解不到位、稳控不落实、整治不得力而发生严重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加强值班,畅通信息。在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排查调处活动期间,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在职在位,切实履行职责,严禁出现脱岗、漏岗现象。要及时反馈信息,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现象,对重大信访情况和突出事件必须在1小时之内上报局人秘股。各单位、各股室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分别在2014年1月、2月、3月底将本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书面报人秘股,并于3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报人秘股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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