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篇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单位与_______同志,因下列情况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1、本人提出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30日或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二、非本人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1、单位要求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3、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项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4、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项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5、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第项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6、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项终止劳动合同。
三、其他原因(用文字说明):
职工基本情况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代码
个人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
就业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社会保险缴费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市劳动保障局审核情况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篇二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特此证明
本人签名: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有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70%.
这个就是新公司要你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作用,怕你没有跟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新公司也决定录用你的话,你应该放心了,因为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只是为了证明你与原用人单位不再具有劳动关系,没有其他的作用,仅此而已.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篇三
兹有 同志,性别: 年龄: 于 年 月 日被我单位录用,从事 工作,月工资 元。 年 月 日因 终止(解除)合同,特此证明。
合同鉴证编号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各种原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均应填写
本证明书。
2、本证明书一式五份。单位、个人各一份,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处理处、劳动就业办公室、社会保险办公室,各一份。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篇四
本单位与______________同事签订的劳动合同 , 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
经办人 : 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相关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篇五
____,性别 ,身份证号______x ,系我单位聘用职工,该同志与我单位协商一致,已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37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50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89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篇六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龄 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款,第______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篇七
性别
身份号码
户籍所在地
省 市 县区 街 号
现 住 址
区市县 街 号
本单位工作起止时间
本单位工作年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计 年 个月
工作岗位
所终止劳动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无固定期限
年 月 日起
完成工作任务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终止劳动合同原因
( )劳动合同期满
(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提前解散
(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支付经济补偿情况
个月,每月标准: 元,合计: 元
国有企业支付生活补助费情况
个月,每月标准: 元,合计: 元
缴纳失业保险费编号
单位
个人
用人单位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 1,此证明由用人单位出具,一式三份.一份交给劳动者本人,一份装入劳动者本人档案,一份由用人单位留存.
2,用人单位在15日内将劳动者档案移交其户籍所在市或区,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篇八
编号:
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内从事工作,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下列第条款规定解除或终止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日期:年月日
甲方单位(章):劳动者(签名):
送达时间:年月日签收时间:年月日注:《证明书》一式四联,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条款。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篇九
1.王某与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自20__年2月1日起至20__年2月1日止,双方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 20__年6月18日王某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公司认为王某没有提出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且解除合同未征求公司意见,未经双方协商,因而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提出如果王某一定要解除合同,责任自负,公司不但不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还要求王某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即在试用期内培训王某的费用。试分析:
(1)王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需要说明理由?
(2)王某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为什么?
(3)用人单位应否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
(4)王某应否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用?
参考答案:
(1)不需说明理由。
王某在20__年6月18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尚处于试用期内,我国《劳动法》未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须说明理由。因此王某不需要说明正当理由。
(2)可以单方解除。
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考察期,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王某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不用与用人单位协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法律所允许的。
(3)用人单位不应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
因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是王某提出的,且不属于双方协商解除,我国劳动法没有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给予经济补偿金,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法中有关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4)王某不应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用。
劳动法规定的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是当事人有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当事人本身有过错。王某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未违反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没有过错行为,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2、 职工刘某原在一家国有公司工作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间,刘某以收入偏低为由口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未予答复。之后,刘某即被一家外资企业聘用,又在该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刘某走后,原国有公司要求其回厂上班。同时,与刘某所在的外资企业联系,希望刘某回厂,但外资企业以已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不予放人。
(2)外资企业在本案中是否应承担责任? (不会)
3、
黄某与某馆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有一条款:“鉴
问:(1)某宾馆能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不能
(2)某宾馆违反了我国劳动法哪些规定?
原告: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
被告:丁某、府某
案情:1996年9月,丁某、府某从部队转业到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从事飞机驾驶工作,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20__年7月,丁、府向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递交辞职报告,未获准。20__年8月13日,丁、府就不再去单位上班。此起劳动纠纷经省劳动仲裁委裁决未达成共识。江宁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丁、府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服务期限的约定,已构成违约,并给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造成损失。江宁区法院判决两飞行员各赔偿100万元,同时航空公司为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法官点评:这起因飞行员跳槽引发的航空公司索要巨额赔偿案,为全国首例。劳动自由原则是劳动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劳动者依法定原则行使辞职而不受约束,但本案中飞行员不是一般普通劳动者,其飞行作业关系着重大生命财产安全,基于其职业的特殊性。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案件判决在坚持劳动自由原则的同时,对飞行员单位变更予以适当限制是必要的。
课件上的案例,你看看,我就不给你写答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