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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工作方案供热方案篇一
20__年全面启动荆门市国有企业(含在荆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但不包括在荆中央、省属金融、保险和通讯服务类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20__年6月底前完成,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费用。20__年底前解决在荆中央、省属和市属国有企业所建市政设施、社区和城市管理、医疗机构、企业退休人员管理等历史遗留问题,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依法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接收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好接收工作。国有企业是移交责任主体,负责做好移交工作。
(二)分类指导,稳妥推进。针对不同地方、不同企业、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分类处理,采取分离移交、政府购买服务、专业化运营管理等不同方式,加快解决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
(三)多方筹资,合理分担。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成本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国有企业作为责任主体,承担主要成本;根据企业管理关系及历史沿革等,由中央、省、市和县(市、区)财政分别给予适当补助。
(四)以人为本,确保稳定。认真做好职工利益相关政策的统筹衔接,把握企业减负、职工满意、政府支持的关系,确保职工利益不减、服务水平不降,为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分离移交范围及措施
分离移交范围为市域内中央、省、市和县(市、区)属国有企业承担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国有企业所建市政设施、社区和城市管理、医疗机构、企业退休人员管理等社会职能。
(一)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
1.交接程序。按照先移交、后改造的程序,由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确定承接单位(机构),并组织协调移交工作。移交企业和承接单位(机构)按政府制定的标准进行维修改造费用测算,确定交接双方的成本费用和责任,签订移交协议,成建制分离移交给所在地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物业管理等专业机构。
2.接收单位。为防止出现接收方在取得分离移交费用后“弃管”等短期行为发生,原则上移交给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公益性企业。荆门城区范围内的在荆中央、省属和市属企业供水、供电、供热职能分别移交给荆门市供水总公司、荆门供电公司和有关专业公司;物业管理移交给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选定的有关单位或国有物业管理公司;已进行房改的职工家属区,可探索市场化选聘物业机构管理。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屈家岭管理区范围内国有企业的“三供一业”职能移交给当地的供电、供水、供热企业和物业管理公司。
3.费用筹措。全市国有企业“三供一业”改造费用执行相同的政策标准,按照国有企业层级管理原则,分离移交费用由企业和政府共同分担。在荆央企及中央下放企业分离移交费用按《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__〕45号)、《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资〔20__〕31号)有关规定执行;在荆省属及省下放企业分离移交费用按省政府分离移交方案有关规定执行;市属和县(市、区)属国有企业分离移交费用的筹措,以企业支付为主,按照隶属关系,市和县(市、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市属企业补助办法由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4.设施改造。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设备、管线、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和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且不低于所在地城市基础设施平均水平作为分离移交工作的基本标准,确保分离移交后设备、管线、设施的正常运行,分户设表、按户收费,实行社会化管理。
5.人员安置。“三供一业”移交涉及的从业人员,由移交和接收双方协商,按有关政策标准接收安置,无法接收的人员由移交企业妥善安置。
6.完成时限。20__年6月底前完成。
(二)国有企业所办市政公共设施、社区和城市管理移交。
1.移交方式。将企业所建市政公共设施、职工家属区社区管理和城市管理职能成建制移交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
2.接收单位。荆门城区范围内的在荆中央、省和市属企业市政公共设施进行清理登记造册后,无偿划转给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相关职能部门;路灯设施移交给荆门市城区路灯管理局;职工家属区社区管理服务职能成建制移交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相关职能部门,占用资产可分割的实行无偿划转,债权债务剥离由主办企业承接;城市管理执法和环境卫生管理等事权移交给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城管部门。县(市、区)范围内国有企业所办市政公共设施、职工家属区的社区管理和服务职能机构移交给县(市、区)人民政府。
3.费用测算及保障。城市管理和环卫保洁工作经费测算由市、区财政部门牵头,人社、城管部门和企业配合,具体经费保障分担办法由市、区财政部门按相关财政体制商定。
4.人员安置。国有企业在岗职工经接收地政府组织考核后按有关规定接收。市、区编办应当按照企业移交的城市管理范围核定城市管理执法和环境卫生管理人员编制。
5.完成时限。20__年底前完成。
(三)国有企业职工医疗机构移交。
1.移交方式。按照先移交,后转型的原则,将国有企业所办医疗机构成建制移交给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从业人员愿意到地方工作的,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安置;不愿意到地方工作的,由企业妥善安置。对运营困难、缺乏竞争优势的予以撤销,由企业做好有关人员的安置和资产处置工作。
2.费用筹措。在荆中央企业所办医疗机构撤销、改制、集中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职工分流安置费用补助,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执行。省属国有企业所办医疗机构撤销、改制、集中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职工安置等费用,由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市属国有企业所办医疗机构撤销、改制、集中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职工安置等费用,由企业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研究解决办法。
3.完成时限。20__年6月底前完成。
(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移交。
1.移交方式。将尚未实现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服务。做好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和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个人社保档案及党组织关系移交属地社保部门和有关党组织管理部门,其他相关管理类档案经规范整理后,向同级和属地县级档案馆移交。
2.费用测算。由市国资委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档案局和企业对企业退休人员数量、社区管理费用进行测算核定。对目前企业发放的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外的各项补助、补贴,除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明确由企业继续发放的项目外,以企业为主体,据企业经营效益状况,依法依规进行清理规范。
3.费用筹措。在荆中央企业和原中央下放荆门市的企业移交退休人员产生的管理费用,由中央财政承担;省属国有企业移交退休人员产生的管理费用,由省财政承担;市、县(市、区)属国有企业移交退休人员产生的管理费用,由市、县(市、区)财政研究具体补助办法。
4.完成时限。20__年6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荆门市加快解决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企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二)明确责任分工。解决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共同参与,团结协作。市国资委负责解决“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市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具体补助办法;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房产局负责制定职工家属区社区管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移交具体办法和费用测算;市档案局负责相关档案接收工作;各级住建、卫生、消防、交警、环保、城管及房产、土地等部门负责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的接收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并减免相关占用道路、占用绿地等行政事业性收费;荆门市供水总公司负责供水职能的接收和维修改造工作;荆门供电公司负责供电职能的接收和维修改造工作;各相关企业要确定一名主管领导主抓此项工作,要确定责任部门、责任人,积极配合接收部门提供准确全面的基础资料,并做好有关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解决本区域内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
(三)保障资金投入。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市财政局和市国资委要根据工作进度,统筹安排年度预算资金,将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同时督促各县(市、区)政府按政策落实相应的配套资金。
(四)营造良好环境。解决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稳妥处理好职工的利益诉求,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供热工作方案供热方案篇二
(一)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市统筹、部门联动、县市主责、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明晰扶持政策,鼓励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广泛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建设。
(二)安全保障,清洁为先。统筹全市优势资源,优化设施布局,加快建设完备的管网设施保障体系,提高煤层气、电力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比重。
(三)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按照“集中供热为主、以气代煤为先、以电代煤为辅”的思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筹实施。在供热管网已覆盖的区域,居民取暖必须接入集中供热;在热源充足但还未实现集中供热的区域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延伸,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在供热管网无法覆盖的其他区域,加快燃气管道延伸,积极推广以气代煤改造方式;在供热、供气管网均无法到达的区域,可考虑采用电采暖技术进行补充。
(四)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综合考量区域优势条件,对于已开展清洁取暖且具备优势热源、气源的地区要先行启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实施难度大的要抓紧完善基础条件,按时完成任务。
20xx年10月底前,全市完成10万户居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其中泽州县完成3万户,高平市、阳城县各完成2万户,城区、陵川县、沁水县各完成1万户,全市年减少生活燃煤42万吨。全面加快城市“禁煤区”建设,到20xx年底,市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100%,各县城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以上。
(一)清洁集中供热
清洁集中供热是指以热电联供、工业余热、燃气锅炉、空气源(地源)热泵、可再生能源锅炉为热源进行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单纯实施集中供热的方式不属于清洁集中供热。
在市区和县城建成区、重点乡镇等供热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域,拥有清洁热源的工业聚集区,以及有工业余热的地区,优先发展集中供热。
(二)“以气代煤”供热改造
依托我市煤层气优势资源,进一步发挥自20xx年以来开展的煤层气利用普及工程(气化晋城)效益,鼓励对煤层气抽采地、输气管道沿线、输气站周边和已实现炊事用气的居民实施“以气代煤”供热改造。
(三)“以电代煤”供热改造
20xx年拟对泽州县、高平市、阳城县、沁水县、陵川县共12个乡(镇)19个村实施“以电代煤”供热改造。
(一)市财政设立晋城市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专项资金,用于推进全市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对按期完成清洁集中供热、“以气代煤”供热、“以电代煤”供热改造的县(市、区),市政府按照每户6500元的标准进行配套,配套资金可用于管网建设、设备采购、配套设施建设以及设施运行等,由各县(市、区)政府统筹使用。
对取暖运行费,各县(市、区)要尽可能对接市场,控制在居民可接受的范围内。确需补贴运行费用的,县(市、区)政府可提出补贴意见,由市、县两级政府按照1:1的比例分担,补贴年份暂定为20xx、20xx两年。
(二)对于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公益单位集体用户设施改造费用由市、县两级政府按照1:1的比例分担。
(三)市政府对“以电代煤”供热改造中配套电网工程给予30%的补贴,其余费用由国网晋城供电公司承担。
各县(市、区)政府是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推动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积极筹措改造资金,除企业和居民承担的费用外,不足部分要全额补齐,同时还要负责清洁取暖改造中青赔、占地、拆迁等工作及相关费用。为保证取暖效果,要鼓励引导居民对保温效果较差的房屋实施门窗、外墙保温节能改造。所有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农村严禁各种形式的煤炭散烧,打造“无燃煤村”,并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逐步划入“禁煤区”范围,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改善。
市环保局负责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指导、信息联络、督促落实等;负责清洁取暖替代区域内的燃煤小锅炉淘汰;负责城市(县城)“禁煤区”建设。
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区及周边居民集中供热,消除供热盲区;负责改造现有热电联产、大型集中供热站等设施,优化供热管网布局,持续提高全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负责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步放开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权;负责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居民房屋保温节能改造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全市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工程,制定全市“煤改气”总体方案,并协调供气企业保障气源。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优惠气价。
市经信委负责全市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工程,制定全市“煤改电”总体方案,协调电力部门做好电网扩容改造工作。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优惠电价。
市财政局负责及时筹措和拨付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专项资金,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并监督使用。
市国土局负责协调落实变电站、储气设施等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市质监局负责指导做好各类采暖设备的质量监督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对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投入资金进行跟踪审计。
(一)摸底调研,落实政策(6月xx日—6月30日)
各县(市、区)要结合辖区管网建设、气源供应、电网配套等情况,进一步明确改造用户数量、改造面积,完成管网建设和居民改造费用等前期调研和投资测算工作;确定煤改气、煤改电实施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市政府出台全市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财政支持政策及实施办法。
(二)制定方案,认真实施(7月1日—10月xx日)
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市政府下达的改造任务计划,制定本地区具体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按照时间进度表要求,合理安排进度,科学组织施工,按期完成改造任务。
(三)全面完成,综合评估(10月xx日—10月31日)
各县(市、区)要在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情况进行抽查,综合评估改造效果,并进行全面总结。积极推广典型改造经验,通报表彰和奖励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为下一步实施全市散煤供暖全部“销号”和清洁替代提供良好示范。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武宏文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杨勤荣、副市长张利锋、王宏微为副组长,市发改、经信、财政、环保、住建、国土、质监、审计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晋城市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担当,主动作为,全力推动清洁取暖工作有序进行。各县(市、区)政府作为清洁取暖改造的责任主体,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迅速制定具体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快工作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详细的落实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市直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抓紧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协调配合各县(市、区)政府推进工程建设,确保如期完成改造任务。
(三)加强协调调度。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要定期盘点总结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市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领导组进行报告。市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领导组将建立周例会制度,每周调度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的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四)强化考核监督。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持续加强对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实施及运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措施不力、进度迟缓、不能按期完成任务且实现清洁取暖区域内仍然存在燃煤供暖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将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各级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
供热工作方案供热方案篇三
为克服冬季气候严寒困难,保证公司的生产顺利进行和人员安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为公司冬季生产中防寒防冻积累经验。
领导小组:
总指挥:xxx
副总指挥:xxx
主要成员:xxx
工作成员:各单位、各项目部全体员工
预警小组:xxx
组长:路鑫
成员:牛洪刚、张庆涛、楼厦
预警小组每天两次查看电视天气预报和网上天气预报,必要时,打电话给当地气象局,并每天在交接班会上汇报,在当地气温降至零下14-16℃时,立即启动防冻预警系统,各单位进入防冻措施预防实施阶段。
(一)正常检查阶段
1、各单位列出重点防冻部位,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2、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防冻工作,并成立防冻重点检查和抢修小组,报工作小组备案。
3、当气温在0-零下14℃时,各单位检查小组组织防冻重点检查点进行检查,做好防冻记录,并每天向防冻领导小组汇报。
4、物业处检查所有室内外供水、供暖管路,对管路达不到要求的,及时处理,防止管路冻裂、冻堵现象。
5、各单位要及时将防冻液注入支架内,以防将支架冻坏。
6、领导小组每周组织一次对重点项目部位防冻检查。
7、技术部负责对出厂的支架进行逐架检测,检查是否按照规定注足防冻液,以防途中支架上冻、影响施工。
8、支架制造、支架维修以及各工程项目部,在施工措施中制定防寒防冻措施充注防冻液的工艺标准。
(二)预警启动阶段
当防冻预警系统启动后,工作小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
2、当出现供电故障时,物业处要在保证水暖管路不被冻住时,及时将供暖管路水放掉,以防将管路冻裂。
3、各单位要及时清理所辖区域的冰雪工作和各厂房的保暖工作。
4、办公室要及时给车辆加防冻液和防滑链,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转。
5、如为雨雪天气,各级人员作巡回检查及操作时注意自我保护以防滑倒伤人。
6、经营规划部提前准备所有防冻、防寒需要的材料、工器具。
7、当发现到矿支架上冻无法下井时,上井支架防冻,在井下注防冻液后再上井,施工项目部和公司技术部分管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利用井口供暖管道接上高压软管立即对支架立柱、片阀、管接头等容易上冻的部位进行供暖、化冻,把影响时间和经济损失降到最低。
8、当启动应急预案后,工作小组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管理和安排。
1、喷灯10个;
2、氧气、乙炔各30瓶;
3、柴油暖风机3个;
4、棉绒手套300副;
5、镐、铁锹各20把;
6、汽油500升;
7、焦炭10吨;
8、焦炭炉20个;
9、劈柴2吨;
10、高压软管100m,管接头10个;
11、工业用盐500kg。
供热工作方案供热方案篇四
组长:
副组长:
二、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项要求
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对学校的教室、办公室等进行了实地查看并进行排查,确保用电安全、用暖安全,无安全隐患。
组长:王xx(主要负责组织学校领导、各班班主任、各功能室管理员对学校各个安全防范点进行检查、排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后勤相关人员整改)
副组长:刘跃忠,王金磊(负责制订冬季取暖安全规章制度及紧急情况处理预案,细化措施,责任到人)
监督人员:王金磊
丰国顺(负责在使用取暖设备之前进行必要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学校并协同管理人员解决)
成员:各班班主任和值班人员(负责每天对各班教室、教师办公室、师生活动场所开窗通风换气、室内用电安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学校安全考核管理的内容,确保室内用电安全)
1、安全教育,常态有效。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校会、班会、黑板报、手抄报等多种渠道开展冬季取暖安全教育,实现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2、全面排查,消除隐患。学校组织专门人员对各教室空调、电暖器以及用电线路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请专业维修人员对其检修,消除了安全隐患。
3、专人负责,取暖科学。安排专人开关各教室空调,空调运行期间必须关闭门窗及灯棍,严禁开窗、开门、开灯使用空调。放学或教室及办公室无人时,管理人、责任人应及时关闭空调,放学后由丰国顺老师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空调关闭情况,如发现有未关闭的,应及时关闭并通知相关责任人,追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做到科学取暖,安全与节约并重。
4、为保证用电安全,学校实施错时供暖,先供低年级(认真检查各种消防器材,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5、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巡视和检查,排除事故的隐患,确保师生安全温暖过冬。
6、供暖期间要加强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冬季取暖安全。
7、对教室及办公室的门窗提前检查,有损坏的门窗都作了及时修理或是更换,确保不影响学生正常取暖。对教室及寝室的取暖工具——进行检查维修,由安全工作相关领导刘跃忠主任亲自到各个教室及办公室进行检查,一个一个过关。看取暖设备工作状态是否正常,看质量是否有保证,发现有毛病的及时维修,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供热工作方案供热方案篇五
根据《莆田市“平安企业”创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莆田市“平安企业”创建工作考评验收办法(试行)》(莆市安监[20xx]163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平安小区”创建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年”和全省“责任落实年”的部署,按照全市“平安企业”创建活动要求,以居民小区安全文明创建为重点,以创建“平安小区”活动为载体,坚持注重质量、动态管理、典型示范的原则,不断提升创建水平和提高创建覆盖面,努力营造“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良好治安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实现“平安莆田”的目标。
全市范围内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
(一)组织保障
1、制定创建平安小区的具体措施、有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包括成立“平安小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创建工作确定专门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含联络员);制定“平安小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平安建设日常工作经费及人防、物防、技防经费列入单位财务年度预算。
3、每年组织2次以上开展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有图片、影像。
4、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参与所在地组织的平安小区建设活动。
(二)协助维护好小区公共秩序。
1、小区(高层住宅)主出入口24小时值勤;对小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定期巡查。
2、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门卫不脱岗、不误岗、不睡岗;值班台帐统一、规范。
3、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
4、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登记管理;车辆停放有序,消防通道畅通。
5、对火灾、安全事故、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通报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协助作好救助工作。
6、对小区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等,物业公司能够做到及时报案、提供线索、保护现场、协助抓捕。
7、小区内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设施完备,无火灾事故发生。
8、小区内无聚众赌博、斗殴事件,无制贩吸毒现象,无非法宗教活动、民族分裂等违法犯罪活动。
9、无因物业服务而引发的群众体性上访事件。
10、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三)小区物防、技防设施齐全
1、小区基本实行封闭式管理。
2、电子防盗单元门使用正常。
3、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70%。
4、视频监控系统、红外线周界报警、电子巡更等技防设施设备完好,维修养护及时。
5、物业公司积极协助实施物防、技防设施改造。
(四)小区环境整洁
1、环卫设备完备,设有垃圾箱、果皮箱、垃圾中转站。
2、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保洁。
3、垃极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
4、小区内道路等共用场地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5、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楼梯扶拦、天台公共玻璃窗等保持洁净。
6、商业网点管理有序,符合卫生标准;无乱设摊点、广告牌和乱贴、乱画现象。
7、排放油烟、噪音等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外墙元污染。
(五)物业服务规范
1、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2、每年至少一次向住用户发放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征求意见单,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达70%以上。
3、公示8小时外服务电话。对业主在8小时以外、节假日等急修、报修等需求,应予以重视并有应急方案。
4、物业公司应当支持业主委员会依据法律规定开展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活动。
5、建立并落实便民维修服务承诺制,零修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不高于1%,并有回访记录。
为确保平安小区创建工作的完成,经研究决定成立创建“平安小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建设局物业科
联络员:xxx
1、各县(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平安小区”创建领导小组,对各创建小区考核采取半年自查、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半年自查时,对照“平安小区”考核内容,各创建单位自我评估打分后报主管部门,扣分的部分要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年终综合考核时,要在自我书面总结的基础上,连同自我评价的结果报主管部门。考核小组以各单位的总结及自我评分结果为参考,进行综合考核。
2、各县(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参加市级考核的名单(仙游县、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各推荐三家)应在10月31日前报市建设局物业管理科。
3、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工作委托市物协具体组织实施。考评方式:考评以查看档案资料、现场核实、随机走访业主为主的方式进行。被考核物业项目管理单位应提供书面汇报材料,并备好加盖公章的《莆田市建设局“平安小区”申请表》和《莆田市建设局“平安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一式四份(a4纸),以便考评。按照《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的要求,考核住宅项目应征求所在社区居委会的意见,征求意见表在考评时提交考评组。
1、考核采取100分考核制,达到90分以上的,评为“平安小区”,具体由市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下或整改验收不合格的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并将作为年度审查的重点单位。
3、考核结果将予以通报。
供热工作方案供热方案篇六
现根据《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确保全镇广大农牧民温暖过冬,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各嘎查村、社区,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最大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实。着力做好农牧民冬季用煤的每个农牧户限购2吨,用于自家取暖,不得倒买倒卖,按照“村级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把取暖用煤保障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农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烧,买得起,让农牧民温暖过冬。
音德尔镇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来源为呼伦贝尔市煤炭企业,取暖用平价煤源为国能宝日希勒露天矿煤炭,呼贝块3500卡,价格每吨629元。农牧户实际支付煤价由坑口保供价、运费、装卸、损耗等费用组成,最终价格按照全旗统一安排执行。
为确保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顺利推进,成立音德尔镇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管站,办公室主任由吕月明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与上级部门对接沟通,统筹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一)煤炭采购组。由镇经管站吕月明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煤炭采购合同的签订,联系发改委白文生主任协调保供煤购销、运输及后续的损耗费的评审、资金交付、结算等环节的资金保障工作。并协调运输车辆,确保保供煤配送至嘎查网点。
(二)运输保障组。嘎查村、社区主要负责保供煤运输车辆到达卸煤网点管控,为保供煤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嘎村、社区负责做好运输过程中人员及车辆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销售保障组。由各嘎村、社区负责人任组长并成立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入户统计实际需求量,合理设置销售网点,本着农牧民自愿购买的原则每户限购2吨,检斤供应到户,严禁工作中出现乱收费和优亲厚友等违规行为。并负责收取取暖煤费用,建立台账,保障政策落实到位。严厉打击倒买倒卖、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
(四)专项督查组。由镇纪委关星任组长,组织审计等有关部门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督查情况报送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对于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现象,在全镇范围内予以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各嘎查村、社区负责人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抓好宣传报道工作,把各项政策、措施宣传到位,使广大群众理解政策,感受到送温暖的真情。同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解决群众问题,及时处置不实信息和负面舆情,对造谣传谣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全力保障农牧民生产生活和谐稳定。
供热工作方案供热方案篇七
为加强供热行业管理,全面提高城市供热保障能力,切实解决当前城市供热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供热事业健康发展,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供热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二、工作目标
(一)利用3年时间,全面提升城市供热保障能力。20__年为“供热保障攻坚年”,要着力加快热源设施建设,争取到20__建成以热电联产为主、大型区域锅炉房为补充的热源充分保障的集中供热体系,实现多热源联网,具备相互支援能力。
(二)加快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工程。结合集中供热二次管网及分户改造工程,开展__年以上的老旧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工程,自20__年起每年完成1/3改造量,到20__年底前全部完成。
(三)推进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收费。3年基本完成主城区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到20__年采暖期,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本市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35%以上,到20__年采暖期,达到50%以上。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规划管理
中心城区、宣化区、下花园区要依据调整后的城市总体规划,认真编制和修订供热专项规划,合理布局热源,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和管网安全运行系数。加快推进热源工程建设,全面满足和保障城市集中供热发展需求。积极开展供热老旧管网、二次管网及分户改造工作,制定改造和投资计划,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编制张家口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及分户改造工程规划。
责任分工:
1.编制《20__~20__年城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分户改造及投资计划》。(各区政府负责)
2.制定《张家口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及分户改造工程规划》。(市公用局会同市发改委负责)
3.完成集中供热专项规划制定或调整并报批。(市公用局负责,20__年5月底前完成)
(二)加快设施建设
按照我市集中供热热源总布局,加快热源厂建设进程,保障集中供热健康有序发展。全力实施张家口发电总厂机组改造及供热首站工程、桥东区区域锅炉房续建工程、桥西区区域锅炉房续建工程,争取年内竣工;努力推进河北省建投宣化热电厂二期项目、张家口热电厂二期项目,力争早日开工;加快编制中心城区热源联网规划,加强各供热区域热网互联互通,实现多热源联网,提高热网事故备用和热源相互支援能力。加强污染物排放替代消减量的储备,在污染物排放指标交易中向热电联产项目倾斜,为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创造条件。
责任分工:
1.桥西恒峰热力公司2×70mw锅炉房续建工程,实现年内竣工。(桥西区政府负责)
2.桥东东源热力公司2×63mw锅炉房续建工程年内完成前期工作,20__年竣工。(桥东区政府负责)
3.张家口发电总厂2×300mw机组改造及供热首站工程,力争年内竣工,确保20__年9月投产。(市发改委、大唐张家口发电总厂负责)
4.河北省建投宣化热电厂二期工程(2×350mw)项目,力争年内完成前期工作,20__年投产。(市发改委、河北省建设宣化热电厂负责)。
5.张家口热电厂二期工程(2×300mw)项目,力争年内完成前期工作,20__年投产。(市发改委、大唐张家口热电厂负责)
6.编制区域热源联网规划方案,实现各热网互联互通、相互支援能力。(市公用局、有关区政府、有关供热企业负责)
7.继续实施集中供热老旧管网及分户改造工程,增强供热安全性和稳定性。(市公用局、有关区政府、有关供热企业负责)
8.加强污染物排放替代消减量的储备,在污染物排放指标交易中向热电联产项目倾斜。(市环保局负责)
(三)理顺供热价格
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对供热价格进行调整,制定热价时充分考虑热电联产企业和区域锅炉企业之间的成本差异,同时要考虑各种供热成本的增加。研究建立以不少于1个年度为周期的煤热价格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供热计量价格政策。
责任分工:
1.研究出台煤热价格联动指导意见。(市发改委、物价局负责,20__年12月底前完成)
2.制定供热价格调整方案,召开听证会。(市物价局会同市公用局,20__年6月底前完成)
3.制定基础热价比例30%、计量热价比例70%的价格政策和“多退少补”收费政策。(市物价局会同市公用局,20__年9月底前完成)
(四)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管网改造资金投入,确保供热运行安全。完善财政补贴机制,设立供热保障金,在供热价格调整不到位的情况下用于供热企业亏损补贴。加大既有建筑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资金支持,确保节能效果。
责任分工:
1.适当安排专项资金,利用3年时间对__年以上老旧管网进行升级改造。(市财政局会同市公用局负责)
2.设立供热保障金,纳入财政预算,用于供热企业亏损补贴。(市财政局负责)
3.安排配套资金,用于支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市财政局会同市公用局负责)
(五)推进建筑节能
新建建筑严格按照节能标准安装供热计量及温度调控装置,同步推进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计量和管网热平衡改造。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新建建筑和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和监管,加快制定能耗定额及超定额加价政策,逐步降低大型公建能耗。
责任分工:
1.新建建筑严格按照节能标准进行建设,既有建筑3年完成供热计量改造170万平米以上。(市住建局、市公用局、市财政局负责)
2.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和监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住建局负责)
3.到20__年底前,主城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35%以上,到20__年底前,达到50%以上。(市公用局,各集中供热企业负责)
(六)创新供热能源模式
积极稳妥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鼓励在新建办公楼、车站、宾馆、商场等大型公共建筑物或建筑群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推广燃气、热泵、太阳能、工业余热、低品位热源等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在供热中的应用,减少燃煤污染,改善生态环境。
责任分工:
1.积极稳妥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研究提出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指导意见。(市发改委、市公用局负责,20__年6月底前完成)
2.推广燃气、热泵、太阳能、工业余热、低品位热源等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在供热中的应用。(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公用局负责)
(七)提升供热服务
完善管理体制,供热企业要负责二次网的维修维护,费用纳入企业运营成本。加强服务管理,细化供热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严格落实供热投诉首问负责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到现场解决,在整个采暖期内实现全覆盖达标供热。
责任分工:
1.细化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市公用局、各集中供热企业负责,20__年5月底前完成)
2.建立投诉首问责任制。(各集中供热企业负责)
(八)制定供热规范性文件
修订《张家口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力争年内出台。有效规范供热规划、建设、供热用热及设施管理,明确供用热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确保供热建设、经营管理等有法可依。
责任分工:
1.修订《张家口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市法制办、市公用局负责,20__年9月底前完成)
2.编制《张家口市突发供热事件应急预案》。(市公用局负责,20__年10月底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城市供热保障领导小组,各区政府要加强对供热工作的领导,设立区供热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物价、财政等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切实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因工作不力导致供热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供热保障、供热服务及计量收费中扯皮推诿,不履行责任的企业,要严肃查处。高度重视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冬季采暖,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中,要一并制定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优惠政策,严格落实补贴资金,切实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体冬季采暖。
(二)强化行业监管
加强供热经营监管,凡从事供热生产经营的,均要符合供热经营许可条件。综合考虑企业供热能力、经营方案、质量和服务承诺、应急保障能力等各项因素,择优选择供热经营者。对不能满足供热保障要求的企业要及时清理整顿。加强供热运行监管和行业指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岗位操作规程,保障供热系统正常运行。(市公用局、各区政府负责)
(三)健全保障机制
建立用煤保障机制,实行“冬煤夏储”,落实供热用煤计划,加强统筹调配和应急储备,确保冬季用煤充足。建立应急处理机制,落实供热事故抢修抢险人员、设备和物资,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故。各区在每年采暖期结束后1个月内,要认真总结本采暖期存在的供热问题,研究下一年采暖期的供热方案,经市公用局汇总后报市政府批准,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供热工作方案供热方案篇八
城镇供热是重要民生保障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受能源、天气等多方面因素叠加影响,今冬明春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工作面临较大挑战。目前,我国北方采暖地区已进入全面供热阶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城镇供热运行保障工作,坚决守住群众温暖过冬民生底线,现就有关事项如下。
各地要认真履行保障民生、供热取暖主体责任,全力保障供热用能,落实国家已有的支持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快组织煤企与中小型锅炉供热企业对接,确保煤炭资源供应,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强政府煤炭资源储备,支持供热企业正常运行。强化对供热企业的监督检查,坚决防范发生停暖、弃供、断供事件,对出现问题的企业,要无条件接管。加大城镇老旧供热管网节能改造力度,降低供热能耗水平,加强能源节约。抓紧做细做实煤炭、天然气“压非保民”预案,组织有关企业充分对接,完善有序用能方案,扎实开展提前演练,必要时及时启动,确保民生用能需要。对民生用能保障问题多发的城镇供热和燃气企业,要积极采取措施督促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依法清出市场。政府承诺的补贴要落实到位、不得拖欠,及时精准发放困难群众取暖补助,加强对公益性机构、特困低保群体等供热取暖需求保障。
各地要督促供热企业全面做好供热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加强设施巡查巡检,特别是对一些运行时间长、维护不到位以及处于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条件下运行的供热设施,要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隐患。健全完善应急救援体系,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备齐抢修车辆、设备等各类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在出现设施故障、极端天气等情况时,能够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妥善,最大限度降低对居民用热的影响。深刻吸取近期部分地区发生燃气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切实防范事故发生。
各地要督促供热企业高度重视供热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推动供热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高供热服务水平。要在总结往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访民问暖”专项活动,尤其是在供暖季初期和严寒期,主动走进社区、入户走访等,靠前了解群众诉求,加强沟通交流,采取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确保供热问题整改到位、室温达标。畅通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实行24小时值班和投诉处理等制度,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积极主动发声,加强宣传解释,全力确保群众满意。
各地要充分利用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坚持日调度、周平衡,狠抓各项措施落地落实,持续推动能源保供工作。严格落实城镇供热运行保障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及时调度掌握供热运行保障工作情况,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报告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主动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供热用能供应稳定。对于供热运行的个案问题,一经发现,应立即交办、立即处置,做到早知情、早处理、早解决,如遇无法解决的困难问题,及时履行有关报告程序。
供热工作方案供热方案篇九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2023年度城镇供热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2〕22号),进一步提高全市供热质量和服务质量,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供热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的原则,通过供热企业、居民用户、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互动,用心、用情、用力为民服务解难题,促进供热民生保障上台阶,提升广大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做好排查整改。各旗区要全覆盖摸排供热情况,全面摸清供热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建立台账清单,明确完成时限。
1.摸清热源保障能力。重点摸排主热源供热能力、调峰备用热源供热能力情况,是否存在热源供热能力满负荷或趋于饱和,调峰备用热源能力不足等情况;排查锅炉、除尘设备等热源设施设备情况,对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要列入夏季维修改造计划,需要更换的立即更换,需要维修的立即维修,确保热源设施完好,保障冬季热源能力需求。
2.摸清管网运行隐患。重点排查出现爆管、泄漏的管线及补偿器等附属设备,超期服役或临近使用年限的管线运行情况,对需要更换的管线和设备,能纳入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的,要列入管网改造计划实施;对未列入改造的,要制定维修改造计划,抓紧组织实施,确保管网设施完好,冬季供暖运行稳定。
3.摸清换热站调控能力。重点排查换热站内换热器、水泵、阀门、仪表、传感器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对需要维修更换的设施设备,抓紧时间维修更换;对需要设备升级的,要列入年度改造计划,能结合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的,一并组织实施,提升换热站精准调控水平。
4.摸清供热高频重复投诉问题原因。重点排查居民反映的供热不达标和供热设施问题,特别是管网设施老化严重、问题频发的小区及楼栋,居民反映强烈的低温小区、低温楼和低温户,要制定详细的维修改造清单,限期整改销号。
5.摸清既往突发性供热事故的原因。举一反三,建立台账清单,严格落实责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彻底解决存在的类似隐患问题,将生产经营隐患和运营风险降至最低。
(二)加强设备检修。各旗区要按照“供热零故障”的原则,督促供热企业根据设施设备检修规程及采暖季期间存在的问题,制定检修计划和整改方案,保障供热前设备检修率和完好率达到100%,提升供热系统运行可靠性,全面降低供热管网运行风险。
1.供热企业要结合摸排发现的问题,制定检修和整改方案,9月底前完成检修,全力保证供热前万事俱备,万无一失。
2.热源企业、供热企业必须制定供热设施、设备及供热辅助系统的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计划完成检修,按时限要求完成热网系统的注水或补水。
3.各旗区要将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和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有机结合、一体推进,督促供热企业开展供热管网更新改造工作,力争2024年底前完成现有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
4.各旗区根据供热现状,加大各供热区域热网互联互通建设改造力度,推动中心城区供热一体化工作,实现多热源联网运行、互为补充,提高热网事故备用和热源相互支援能力。
(三)推进工程建设。各旗区要强化督导、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完成年度计划内的建设任务。
1.各旗区要全面摸清供热热源、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在建工程必须细化时间表、任务图,倒排工期,确保按期竣工,供热前投入运行。
2.积极争取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持续提高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率和清洁取暖率。加强集中供热能力建设、推进现有热源清洁改造,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并则并”的原则,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和燃煤散烧治理。
(四)保障能源供应。各旗区要督促供热上下游企业尽快签订能源合同,确保供热前合同签订率达到100%。能源企业和供热企业要结合供热实际,共同做好能源供给和储备。
1.能源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中设定的中长期交易价格,限时签订保价保质保量能源合同;煤炭供应企业必须于2022年8月底前完成与燃煤锅炉供热企业供煤合同的签订;气源企业必须于2022年7月底前完成与燃气供热企业用气合同的签订。
2.供热前燃煤锅炉供热企业储煤率不低于60%,元旦前储煤率不低于80%,春节前储煤率达到100%,热电厂燃煤储备不低于15天,城燃企业要根据已签订的天然气购销合同优先保障居民民生供热用气。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改造的,能源部门要确保清洁能源和电力负荷落实到位,切实保障改造区域的正常供热,确保不让一户居民挨冻。
3.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保障燃煤运输畅通。
(五)提高服务质量。各旗区要持续开展“访民问暖”专项行动,主动了解群众诉求,寻差距、找不足,强弱项、补短板,不断提升供热服务质量。坚决杜绝推迟供热、提前停热、人为限热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障居民室温达标;坚决杜绝过量供热、习惯性供热等浪费能源的行为。
1.各旗区要在公共建筑和新建居住建筑推行计量供热,按照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收取供热费。
2.供热企业必须保证供热之日0:00起热用户室温达到18摄氏度以上,停供之日24:00时前热用户室温达到18摄氏度以上。
3.供热企业连续停热超过24小时,自停热之日起按日退还用户热费,30日内3次测温不达标,退还1个月的热费。
4.供热企业要应用物联网、人工智能、5g移动通信等前沿技术,加强对供热管网安全运行监测预警,进一步完善供热设施巡检制度,对管网破损、跑冒滴漏、污水浸泡等隐患问题要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5.各旗区建立完善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投诉处理等制度,畅通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严格落实“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快速响应群众诉求。要定期梳理、汇总高频重复问题,做到问题早发现、矛盾早协调、纠纷早解决。
6.供热企业要畅通多渠道受理缴费、报修等业务,实行首问负责、全程跟踪,及时调查、限时办结。
(六)加强应急能力。各旗区要制定和完善供热应急预案,强化应急举措,坚决杜绝因燃料和经营问题引发弃供、停供、低温运行等情况发生。供热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运行。
1.各旗区要加大调峰备用热源建设和维护管理,确保在出现设施故障、极端天气等情况时,能够及时启动,最大限度降低对居民用热的影响。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安排专项资金配备移动应急热源,保障热网等设施运行安全,每个旗区配备不少于1台大功率移动应急热源车。
2.各旗区要强化对供热企业的监督检查,坚决防范发生停暖、弃供、断供事件,对出现问题的企业,要无条件接管。
3.供热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标准配置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及演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要做好沟槽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4.供热企业要建立与供热安全管理相适应的应急抢修队伍,并配齐应急抢修设备、物资、车辆及通讯设备等,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供热期间实行24小时全天应急备勤。
5.各旗区要常态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防疫需要,及时调整应急供热保障措施。
(七)厘清责任边界。各旗区要深入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通过采取普法宣传、执法检查等措施,正确引导和明确供用热双方在供热工作中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推动供热企业服务“一管到户”。
1.新建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热设施要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供热企业参加。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专业经营设施设备以及相关管线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供热企业应当接收;验收不合格的,由建设单位按照要求整改,整改合格后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
2.已投入使用的供热设施及管线尚未移交供热企业维护管理的,由旗区人民政府组织供热企业验收。验收合格的,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验收不合格的,由旗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整改,整改责任单位不明确的,要纳入老旧管网更新改造范围内改造,整改合格后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
3.移交给供热企业的设施及管线,其维修、养护、更新等费用,由供热企业依法承担。尚在保修期内的,其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4.将供热企业设施及管线,其维修、养护、更新等费用要纳入供热价格成本范围。
5.各旗区要建立供热管网维修、养护、更新保障资金制度,专项用于热用户分户终端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供热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更新。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区、苏木乡镇(街道)要落实好属地责任,对辖区城镇供热工作负总责,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抓实抓好城镇供热工作,确保供热运行平稳、重大问题及时处置。各旗区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层层抓好落实。要高度关注低收入困难家庭冬季取暖问题,制定配套政策,政府补贴要落实到位、不得拖欠,加强对公益性机构、特困低保群体等供热取暖需求保障。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级财政要把城镇供热作为财政投入重点领域予以保障,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解决拖欠供热企业的供热补贴、工程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历史欠账,减轻供热企业因煤价上涨带来的经营压力,帮助供热企业渡过难关。要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的基础上,拓展筹资渠道,通过债券资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基金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解决供热资金短缺问题,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供热工程建设。
(三)加强督导落实。各旗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检查指导力度,防止供热工作出现供热不达标、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迅速严肃查处,认真跟踪督办,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导致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并公开通报。要坚决清退擅自停供、供热不达标等问题严重的企业。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旗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等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供热知识、用热常识及供热服务等方面的宣传,引导用户安全、合理、经济用热;要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大活动宣传力度,树立供热工作先进典型;对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解决不及时等问题,相关责任人要在媒体上说明情况,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并采取临时性、过渡性措施,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供热工作方案供热方案篇十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根据我校实际,成立冬季取暖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学校指定专人管理各班空调开关。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救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强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加强用电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并检查各场所用电情况是否规范。
(5)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6)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1、应急前准备:
领导小组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消防救护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应急任务。
2、应急过程行动:
(1)领导小组得知消防紧急情况后立即赶赴指挥点,各种救护队伍迅速集结待命。
(2)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3)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供电输电、机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5)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医院抢救。
(6)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的发生。
1、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家长的思想稳定工作。
2、加强领导带班值班值勤,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学校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3、迅速了解和掌握学校火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供热工作方案供热方案篇十一
阳城县集中供热工程是以阳城晋煤能源有限公司2x135mw 发电厂为主热源,该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49914.25万元,规划供热面积为629.6万m2。现集中供热工程热力网一网、二网、部分小区入户及换热站即将完工,为保证热力网管道安装工程安装质量,确保管网交付用户前缺陷全部消除,管网系统状态良好、运行状况符合设计要求,特制定本管道试运行技术方案。
1、试运行应在单位竣工验收合格,热源已具备供热条件,各管道系统及附件强度严密试验、冲洗、保温部位等均合格,设备功能参数符合要求后进行。
2、供热管线工程宜与换热站工程联合进行试运行。各参试单位必须积极配合、通力合作, 确保各系统调试工作处于良好受控状态。
3、试运行期间各标段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其施工路段沿线的巡检工作,安排检查人员24小时倒班、值岗。如有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在统一安排下进行维护处理,处理问题时应设专人看护。
4、在试运行期间管道法兰、阀门、补偿器及仪表等处的螺栓应进行热拧紧。热拧紧时的运行压力应为0.3 mpa 以下,温度宜达到设计温度,螺栓应对称,均匀适度紧固。在热拧紧部位应采取保护操作人员安全的可靠措施。
5、试运行前检查所有支架连接点是否有松动现象,固定管架是否牢固,各管道系统的阀门、温控阀等附件是否控制灵活可靠, 核查各系统用电总量(电流、电压、功率等) 是否与设计系统参数匹配。
6、试运行期间各承建单位应备全足够备品、备件,抢救维修人员能够及时到位,一旦出现问题,应全力以赴进行抢修。
7、试运行应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认可的参数下进行,试运行的时间应为连续运行72h 。试运行应缓慢地升温,升温速度不应大于10℃/h。在低温试运行期间,应对管道、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支架的工作状况应做重点检查。在低温试运行正常以后,再缓慢升温到试运行参数下运行。
8、试运行期间发现的问题, 属于不影响试运行安全的, 可待试运行结束后处理. 属于必须当即解决的, 应停止试运行, 进行处理。
9、试运行中各种记录齐全、准确、完善、真实无未了事项。
1、首先联系好热源,制定供暖人员分工,检查供暖系统中的泄水阀门,是否关闭,干、立、支管的阀门是否打开。
2、对于热水采暖系统,通热时先打开热电厂热力间供、回水管总阀门,再本着先近后远的原则,依次开启各干管、立管和支管的阀门使之形成循环回路。注水过程中,应反复开启管网系统最高点和局部高点的排气阀门 , 直到管网系统中空气排净为止。
3、向管网系统内注水时,开始先打开管网系统最高点的排气阀。安排专人看管。慢慢打开系统回水干管的阀门。待最高点的排气阀见水后即关闭排气阀。再开总进口的供水管阀门,高点排气阀要反复开启几次,使系统中的空气排净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