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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论文选题篇一
摘要: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扩展,高职教育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而传统的教学模式在高职教育中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并严重的影响着高职教育未来的发展。因此,为了有效的提高高职教育质量,那么对高职教育教学模式进行改革就显得尤为重要。而通过运用学生参与式教学模式在高职法学教学中,不仅能够促进高职法学教学模式的改革,并可提高高职法学教学质量。本文主要对学生参与式教学模式在高职法学教育中必要性进行了分析,并对学生参与式教学模式在高职法学教学中的实际应用进行了探索,以便推进高职教育事业的未来发展。
关键词:学生参与式;教学模式;高职法学教学;应用
一直以来在高职教学过程中,大家都认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而老师则是起着主导的作用。但在实际高职教学中,以教为中心的讲解模式仍是目前教学中的主要模式,而这种传统的教学模式,虽然将教学内容详细的介绍给了学生,但学生对教学内容的接受能力并不那么强。且也只是被动型的进行老师所安排的抄、写、听学习任务,而这不仅没有给予学生思考与问题质疑的余地,并也没有给予问题反馈与矫正的机会,长次以往就会影响教学效果,并也容易培养出没有什么创新思维与积极思维的学生。因此,通过应用学生参与式教学模式,使教学转变为导学,进而还学生真正的主导地位,促使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在课堂教学中得到充分发挥,这样不仅能够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并也可有效的提高高校教学质量。
1、学生参与式教学模式的意义
作为新时期背景下的高职教育事业,为了求得可持续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相关专家学者经过科学认知规律与教学理论,并参考国外职业教育的成功教学经验,提出了学生参与式教学模式的构想。与此同时,通告在高职法学教学中论证学生参与式教学模式的理论依据与实践教学方法,确定出学生参与式教学模式可有效的提高高职法学教学质量。因此,高职学校应转变传统的教学观念,积极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思想,努力构建适合高职课堂的教学模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1]。
2、学生参与式教学模式在高职法学教学中的现实基础
因高职法学具有较强的实际应用性质,若只对高职学生进行单一的法学内容知识讲解,而不懂得怎样的灵活运用,那么在学生毕业后就很难为社会做出有意义的贡献,并也无法使所学的知识内容得到灵活运用。因此,在高职法学教学中,改变传统的讲解式的传统教学模式,并应用学生参与式教学模式就具有重大的意义。以下对学生参与式教学模式在高职法学教学中的现实基础进行探析,以便推进高职法学教学的良性发展。
2.1培养技术性与技能型人才的教学目的
高职教育主要是以职业方向为目标开展的一系列教学,所以培养学生的成为技术型与技能型人才,是高职教育的最终目的。因此,高职学校应重视培养将科学、设计等变成实际生产的的人才,并突出相关专业的职业特征进行教学。其次,随着当今法制社会建设的越来越全面,社会大众对法律的运用也越来多,所以在进行高职法学教学中,应最大程度的让学生掌握与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并保证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得到灵活运用。这样不仅能够提高高职学生的法学理论知识,并也能强化高职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
2.2传统法学教学弊端
根据实践调查表明,在传统的高职法学教学模式中,大部分高职法学教师都是以照本宣科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法学理论知识的讲解,且很少出现具有创造性的讲解模式,而这一现象不仅使法学教学课堂变得枯燥乏味,并也会使学生产生厌恶、反感的情绪,进而很难使学生融入与参与到法学课堂教学中。其次,在传统的高职法学考核过程中,一般都是采用的书面考核方式,且考试的内容也都大多是一些法学书面理论知识,并没有太多的实际案列讲解,这样不仅会影响学生创新思维能力的提高,并也会降低高职法学教学效果[2]。
3、加强学生参与式教学模式在高职法学教学质量的有效措施
3.1鼓励学生参与到法学课堂教学
在高职法学教学过程中,在应用学生参与式教学模式时,教师应充分发挥引导的作用,鼓励学生参与到法学课堂教学中,使其不仅能够提高学生的参与积极性,并也能使法学教学课堂氛围更加的融洽。但若教师在鼓励学生参与法学教学课堂时,其教师态度恶劣,这样不仅容易打击到学生的自信心,并也会使学生产生害怕的情绪,进而没有勇气参与到法学教学中。因此,在鼓励高职学生参与法学教学时,教师应以真诚、愉悦、轻松、高兴的态度引导学生参与法学教学,并建立起师生之间的信任关系,使其可有利于培养学生参与积极性与创造性思维。
3.2积极创新高职法学教学内容
由于高职法学教学本身性质就是属于较为严谨与枯燥的学科,所以很难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提起兴趣,但法学课程又是一项具有较强实践灵活应用的学科。因此,教师在运用参与式教学模式时,应积极创新法学教学内容,并注重引导学生独立思考的行为,使学生以被动转为主动法学知识的学习观念,这样可有效的提起学生的思考能力,进而锻炼高职学生思维的灵活性。
3.3重视情境模式教学的应用
为了强化高职法学教学中学生参与式教学质量,那么注重情境模拟教学的应用就显得尤为重要。且在应用参与式教学模式过程中,教师通过找一些合适、经典的实际案列,并采用模拟的形式让学生掌握与了解相关知识。比如在进行法学相关知识教学时,教师可创造情境模式扮演法官,并结合情境需要选择由学生扮演的辩护律师,开展一系列的模拟案列课程。这样不仅有利于学生能够将法学理论知识运用到模拟案列中,使其提高学生实践灵活运用能力,并也能使学生更好的掌握法学理论知识,进而提高学生法学学习质量与水平[3]。4.结语综上所述,在高职法学教学中应用学生参与式教学模式,可有效的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并可强化高职学生实际运用能力,进而为社会做出贡献。因此,高职教育学校应重视学生参与式教学模式的运用,以便使参与式教学模式在法学教学中得到充分发挥与应用。
作者:刘畅 单位: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赵保胜,李世萍。学生参与式教学模式在高职法学教学中的探索与应用[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05:139-142.
[2]叶楠。学生参与式教学模式在高职法学教学中的探索与应用[j]。河南科技,2013,01:220.
[3]林亮景。学生参与备课模式在高职法学教学中的应用[j]。职业教育研究,2007,02:9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