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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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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通用15篇)
时间:2023-09-20 20:23:11     小编:紫衣梦

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总结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总结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一

2018年,根据省、州、县脱贫攻坚相关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年初,我局认真对照“工作任务清单”,逐一梳理工作目标任务,坚持“紧盯目标,对照标准,突出重点,确保摘帽”的工作思路,积极研究落实措施,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制定了《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文化脱贫实施方案》,按照节点逐一落实,于10月底全面完成了2018年文化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自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有关脱贫攻坚工作系列文件、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多次召开脱贫攻坚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联系点扶贫工作,全面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一)摸清家底,抓实精准。为了确保项目实施不盲目、杜绝重复建设,今年3月,由执法大队牵头,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今年将脱贫的30个贫困村,就文化活动室、农民体育健身广场、贫困村广播电视收看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摸底调查。通过与乡镇分管领导座谈、走访群众、实地测量等广泛征求建设意见和建议。

(二)对症下药,保障有力。根据前期调研情况考核上级有关资金投放政策,我局认真对照《省贫困村文化活动室验收标准》,逐一进行梳理,按照“缺啥补啥、补齐短板”的解决办法,制定了《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文化脱贫实施方案》。

(三)明确任务,压实责任。为了抓好抓实文化体育广电脱贫工作,抓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我局成立了2018年文化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副职任副组长,各职能股室和两馆一局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研究部署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相关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有序推进。

根据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我局今年共实施30个村的文化室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4个村的公共阅报栏建设;109个农家书屋1个社区书屋和24个藏传佛教寺庙书屋的出版屋更新;免费开放1个图书馆、1个文化馆、1个体育馆、2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

(一)文化室建设。共投入150万元用于30个贫困村的文化室建设(每个村按照5万元的建设标准进行施工)。9月份,设备就已经采购到场并已发放至各贫困村。资金拨付145万,拨付率为97%。剩余5万作为质保金。

(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共投入150万元。其中32万用于州上统一采购的30个村级农民体育健身设备,已全部发放并安装完成。118万用于体育场地设施投入,目前各村均已完成场地建设。资金拨付150万,拨付率为100%。

(三)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投入150万元,免费开放1个图书馆、1个文化馆、2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个体育场馆。现已全部实现免开,并拨付了免开资金共150万元,拨付率为100%。

(四)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计划全年投入25.44万元,免费放映农村公益电影1308场次。截止目前,已放映1520场,完成总任务的116%,目前拨付资金25.44万元。拨付率达100%。

(五)广播村村响工程和应急广播平台建设。共投入151万元,其中51万元用于实施17个村的“村村响”工程,100万元用于实施1个应急广播平台建设,目前已完成全部安装工程。资金拨付143.45万元,拨付率为95%。(剩余资金作为质保金,将在一年后进行拨付)

(六)公共阅报栏建设。每个村按照3000元的建设标准,投入1.2万元用于4个贫困村的“公共阅报栏”建设。目前已全部安装完成。资金拨付1.2万元。拨付率为100%。

(七)书屋出版物更新工作。投入22万元,用于109个农家书屋1个社区书屋和24个藏传佛教寺庙书屋的出版屋更新。目前,图书已全部发放至个村并充实进书屋。资金拨付22万元,拨付率为100%。

虽然,今年我局的文化民生及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发展形势相衡量,仍然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一是基层文化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从今年对22个乡镇调研的情况来看,基层文化专干力量薄弱,大多身兼数职,工作繁重,缺乏系统性培训。二是文化专业人才匮乏。就全县来看,对政策专研透彻,对文化市场经营管理核心掌握清楚的专业性人才仍然十分紧缺。三是文化系统项目小,资金少。全县文化项目规模效应不足,资金较为短缺,以项目带动经济、社会和群众文化生活的作用仍不明显。四是文化硬件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虽然县财政在极其紧困的情况下,逐年增加了文化事业的经费投入,但依然远远不能满足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

(一)加大投入力度,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县、乡在加大自身投入的同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加强与县、乡、村三级沟通,密切跨部门合作,实现平台共建、资源共享;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文化惠民演出、农村电影放映、全民阅读和全民健身,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不断满足贫困地区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二)创新利用文化资源,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在不断增加和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的同时,一定要创新思路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现有的文化资源,发挥其应有作用。在明确公共文化资源的前提下,合理整合公共文化资源,实现区域内跨部门、跨行业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共管共用。在探索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二

国家六部委联合召开“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在市政府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通过调查摸底、集中整治等手段,严厉打击了一批违法排污企业,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圆满完成了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任务。

一、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整体情况

(一)组织落实情况

今年4月20日,全国召开“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组织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和市计委、经贸、监委、公安、工商、电力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紧接着,召开了全市电视电话会议。柴林山副市长在会上作了讲话,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增强搞好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加强领导,层层落实专项行动责任制;要突出重点,认真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要强化监督,把舆论监督同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公众监督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会议之后,按照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市迅速组织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领导。首先,市政府成立了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柴林山副市长担任组长,成员由环保、计委、工商、供电、公安、监察等10个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统一领导全市的专项行动。之后,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运政办发〔20xx〕42号),对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等作了明确的要求。按照专项行动的进度要求,专项行动领导组组织有关人员,先后3次对各县(市、区)的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有力地促进了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是广泛发动。我市制定了《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方案》,确定了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并按照专项行动四个阶段的不同要求,广泛宣传发动。“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后,市环保局组织xx日报、电视台、山西日报记者站等8家新闻单位10多名记者,开展了为期10天的“环保在河东”新闻采访活动。记者团深入到全市13个县(市、区)的30多家企业现场采访,在各新闻媒体开辟环保专栏进行宣传报道,表扬先进企业,鞭挞违法行为,效果十分明显。各县(市、区)环保局普遍采取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散发传单、发送环保法律法规手册等手段,对专项行动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河津市环保局先后8次发布“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公告”,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据不完全统计,专项行动以来,我市共在广播电台播出专项行动稿件22次,电视台播出17次,在报纸刊出新闻报道18篇,为专项行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搞好协调。环保专项行动中,市县两级环保、计委、工商、供电、公安、监察等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和要求,各司其职,协同作战,认真搞好环保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环保部门做好整治的调查摸底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公安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放射源丢失、被盗事件进行立案、追缴和安全保卫;监察部门加强监察,及时办理相关部门移送的案件,对失职、渎职、整治不到位的进行严肃查处。

按照省专项行动领导组的要求,我市确定专人负责整个专项行动的信息、数据、进展情况的上报工作,先后编发《专项行动工作简报》14期,《专项行动情况专报》5期,报送有关材料近20次,涉及报表20余份上千张,信息真实,数据准确,得到了省专项行动领导组的肯定和赞扬。

(二)整体工作情况

环保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市、区)政府按照专项行动的任务和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对严重危害群众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饮用水源污染、烟尘污染、农村畜禽养殖污染以及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问题、违法建设项目问题等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摸底,分别造册登记,汇总归类,逐一进行清理整顿。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先后出动执法人员7200余人次,检查企业4200厂次,立案94件,结案35件。其中,限期治理24家,依法取缔、关闭68家,停产治理34家,经济处罚57家,累计罚款176.43万元。办理省环保局转办的环境信访案件26件,接待群众来访10批,来信15封,来电24起,基本做到了件件有处理、案案有结果。比如,市环保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临猗县一洲印染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没有投入使用,印染废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城市管网,排入涑水河,给涑水河造成污染。市环保局谢爱玲局长随即会同临猗县政府、县环保局有关人员现场办公,要求该公司立即停产,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由电力部门对该厂实施停电,环保部门对该厂违法排污行为进行经济处罚。再如,接到省环境监察总队转来的夏县郭道第二造纸厂死灰复燃、违法生产、污染环境的群众举报之后,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立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处理。县政府对其进行关停,环保部门组织人员剪掉毛布,并处罚5000元,供电局切断电源、吊离变压器,使其彻底丧失了生产能力。

二、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基本成效

(一)突出问题基本解决

一是焦化行业专项清理整顿进展迅速。6月25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焦化行业专项清理整顿大会”,8个产焦县市的书记、县(市)长和市直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下发了市政府《关于对焦化行业清理整顿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整顿的目的、原则、任务和办法。同时成立了清理整顿工作领导组,胡苏平市长担任组长,安德天、柴林山和张建喜三位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计委、经贸委、环保局、监委等20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统一领导全市的清理整顿工作。市政府要求,各县市都要完善市政府的《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细则,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织相关部门,立即开展清理整顿。焦化企业比较集中的河津市,对煤焦业实施“控制总量、关小上大、延伸产业、循环发展”的战略性调整。具体办法是:立即关闭炭化室高度在2.5米以下的小焦炉,修正原计划发展1000万吨焦炭的规划,将焦炭年产量控制在600万吨以内。同时,根据实际,引导煤焦业适度集中,拓宽资源空间,延伸产业链条,变煤焦支柱产业为焦化支柱产业,打造集约型的经济新框架。该市已先后关停了6家企业的8座小焦炉,淘汰焦炭生产能力达150万吨,并对10余家跑烟冒火、超标排放的焦化企业进行了处罚,督促52家企业实施了废水闭路循环、原煤场喷淋、熄焦除尘等焦炉环境治理改造。同时,10个煤气工业开发园区基本竣工,34家企业的4亿立方米排空煤气将被充分利用于发电和完善城市“双供工程”。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二是重污染行业环境达标水平显著提高。在解决重点行业的结构性污染方面,除了对焦化企业实施清理整顿,我们还主要抓了金属镁和造纸企业的污染防治,着力提高重污染企业的环境达标水平。全市70余家金属镁企业,目前已全部完成环保治理任务。金属镁生产大户闻喜县,从去年6月开始,投入亿元资金,对大运路沿线桐城段1000米以内以及县城内的16家金属镁企业进行整体搬迁、改造。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组成企业搬迁督查服务队,深入现场办公,解决企业搬迁中存在的困难。在搬迁改造中,积极推行银光镁业集团的锻白回转窑生产工艺和原料车间的电脑自动配料、连续封闭运行,精炼车间的半煤气加热自动浇注的先进生产工艺,以降低能耗物耗,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企业技术升级。目前,已有14家企业搬迁到远离县城的工业园区。造纸污染治理方面,我们制定了xx市《造纸企业试生产和达标验收管理办法》,对造纸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先后两次邀请国家、省有关造纸专家对汾河流域的6家造纸厂治理方案进行技术论证,6家造纸厂投资近3000万元,完成了治理任务,分别于去年年底和今年4月份通过了省环保局主持的达标验收。尤其是山西合盛工贸公司采用中科院的“造纸黑液资源化再利用”专利技术,把90%的造纸黑液通过4道工序转化为化工原料--钠木糖粉,又从钠木糖粉中开发出木质磺酸盐等4种产品,使造纸黑液变废为宝,造纸的吨成本下降了400元。在提高企业环境达标水平的基础上,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测工作,对沿黄河、汾河、涑水河的12家造纸、化工、化肥、制药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测仪器,与市环保局联网,实施24小时不间断跟踪监控,有效地加强了对企业的环境监管。

三是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基本解决。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我市把查处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过去一直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的环境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组织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全力予以解决。例如,我们把违法生产的小选矿作为专项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由市政府李建业副秘书长带队,先后4次到闻喜、垣曲、绛县等县现场督查,对非法小选矿进行了毁灭性打击。目前,除业主自动拆除外,共没收磁选机55台,捣毁沉淀池384个,400余家小选矿全部停产。临猗县政府组织环保、公安部门和有关乡镇联合执法,先后对村边、路边、田边的100余座木炭窑进行了铲除和捣毁,遏制了污染的蔓延,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四是重点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全部解决。专项行动中,我们对20xx年以来群众投诉反映的各种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共确定挂牌督办环境问题12项,涉及6个县市50余家企业。各县市对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确定专人负责,要求逐一落实,不彻底解决决不撤牌。河津太兴集团易地技改的60万吨焦炉项目于今年4月8日开始投煤试产,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部分环保设施未能按照“三同时”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试生产前未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未按照省环保局对该项目《环评报告书》批复的“关小上大”要求关闭20万吨焦炉。为此,河津市环保局责令该集团进行限期整改。太兴集团于7月3日对20万吨焦炉自觉采取了停产措施,并拆除设备,60万吨焦炉项目环保设施正在按环评要求进行建设。全市确定的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二)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来,我市区域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方面,截至10月底,xx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天数已达到165天,提前完成了全年160天的任务。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据监测报告,我市境内两条主要河流汾河(xx段)和涑水河化学耗氧量(codcr)浓度分别控制在93.32mg/l和94.28mg/l,比去年分别降低了51%和46%;氨氮(nh3-n)浓度分别是15.282mg/l和68.769mg/l,与去年基本持平。

(三)产业结构更加优化

通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了工业经济增长。目前,我市优势产业迅速崛起,六大区域特色产业群初具规模,工业经济呈现出五大特点:一是工业经济规模不断发展壮大;二是民营企业撑起了全市经济“半壁江山”;三是工业园区初具规模;四是农产品加工企业上档上级,五是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不断增强。入围全省“1311”规划的44个调产项目,总投资162亿元,所有项目已全部启动,有的已经陆续建成投产。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204.2亿元,同比增长29.8%;实现工业增加值73.3亿元,同比增长20.5%。全市工业经济呈现出增幅与结构、质量与效益协调发展的好势头,主要经济指标远远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四)可持续发展观念日益明确

专项行动之前,我市极个别县市在不正确的发展观念引导下,曾经出台了一些“土政策”、“土规定”。如风陵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曾对部分企业实行封闭式管理,存在环保监管不能到位的问题。夏县县委、县政府20xx年制订了《关于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县域企业发展十六条决定的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县征费统筹办公室负责确定20家企业20xx年至20xx年的交费数额及征收。专项行动开展后,根据省市环保部门的意见,风陵渡开发区管委会对封闭管理的规定做了纠正,夏县政府撤销了企业征费统筹办公室,县环保局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征收企业的排污费。目前,我市各级政府都能站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稷山县提出要把节约资源、根除污染、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企业发展的根本大计,以最小的资源消耗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实现污染由末端治理向预防为主转变。着力引导其走“循环经济”的道路。秦晋焦铁公司用炼焦回收的焦炉煤气、冶炼硅铁产生的高炉煤气及炼焦剩余的煤矸石发电,又用所发的电供炼焦和冶炼铁、镁,每年增加工业产值千万元以上,节约电费100多万元。像秦晋焦铁公司一样,该县先后有10多家企业利用炼焦产生的煤气建成了发电厂。临猗县政府明确规定,凡是环保部门进企业检查要一路畅通,凡是环保部门需要的资金要优先保证,凡是环保部门的工作要全力支持。夏县政府围绕“绿色夏县、生态大县、林业强县”的奋斗目标,按照“城乡一体、山川并举、四季常抓、栽管并重”的总体要求,坚持不懈大搞植树造林,全力实施生态林业战略,致力于用绿色覆盖全县,全县林木覆盖率达到46.9%,生态环境逐步走入良性循环轨道。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措施

我市的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下列一些问题:一是一些县(市、区)对土小企业的关停取缔措施落实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加之受经济利益驱动等原因,土小企业死灰复燃的隐患依然存在。二是少数企业环保法制观念不强,重经济、轻环保,致使建设项目违法建设屡禁不止,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是焦化、铁合金、印染等行业问题更为严重。三是部分达标企业的环保治理设施设备老化,工艺落后,运行费用高,难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加之环保部门监管目前还不能全方位及时到位,达标企业超标排污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巩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保障群众健康,我们要继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大力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宣传国家产业政策,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各阶层的环境意识,进一步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二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推进面上工作的同时,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对违法企业,依法查处,该取缔的取缔,该淘汰的淘汰,该关停的关停,绝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确保执法到位,确保整个专项行动按时圆满完成。三是积极引导被取缔、关停、淘汰的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进行转产,搞好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协调、快速、健康发展。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三

酒精勾兑、原产地疑云、进口葡萄酒掺假嫌疑等诸如此类的酒类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着实让消费者“晕乎乎”。酒产品质量安全决定着整个酿酒行业的命脉,也是消费者对酒类产品关注的核心所在。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食药监局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专项整治行动中,该局组织执法力量全面排查辖区酒类产品生产、销售以及餐饮服务环节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检查酒类产品小作坊、销售者及餐饮服务提供者,全面排查辖区是否存在酒类产品制假售假黑窝点,严查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生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药品,经营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特别是无合法来源、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酒类产品及标签标示涉嫌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全市排查风险隐患和强化监管的同时,全市各地还组织约谈了辖区内酒类产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散装白酒经营者,督促生产、经营户履行主体责任。除此之外,严格规范行政许可,据宁德市审评认证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在酒类许可现场核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均根据酒类产品的工艺要求和产品特性,严格区分白酒和配制酒、其他蒸馏酒的分类,严防企业以申办配制酒、其他蒸馏酒生产许可名义生产白酒;对配制酒生产企业自行酿造、蒸馏白酒的.,如果不符合负面清单制度,不予生产许可。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共检查酒类产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经营户及相关餐饮服务提供单位等1690家次,发现问题59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52份,立案查处6起,涉案金额1.3968万元,罚没金额1.615万元,尚未结案1起,目前暂未发现酒类小作坊生产白酒产品,也未发现违规生产白酒的食品生产企业。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继续推动酒类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辖区酒类产品生产和经营行为,提升全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四

根据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两节两会”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浙江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两节两会”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我区部署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总体而言,“两节两会”期间,我区食品市场平稳、有序,购销两旺,未发生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

根据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部署,我区结合实际,印发了关于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监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重点品种、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的监管。期间,分管副区长刘文科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于12月31日下午及1月26日上午两次对食品生产企业、商场超市、菜市场以及餐饮等重点单位进行节前检查,要求经营户履行食品市场准入、检测和检查职责,还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市场索证索票、消毒、活禽休市等制度,确保家禽交易安全。各街道(乡镇)也组织了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的超市、菜场、企业进行节前食品安全检查。

各街道(乡镇)、各监管部门结合“两节两会”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对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强网清源”集中行动中排查出的6项食品安全隐患,加大执法抽检、市场巡查和突击检查力度。同时,按照省、市关于滥用食品添加剂与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整治的要求,加入熟制花生非法添加罗丹明b专项治理、打击非法购销病死甲鱼及甲鱼骨以及禽类食品安全监管等内容。农林、质监、工商、城管、食药监、商务等单位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持证持照情况,是否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合格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是否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生产经营卫生环境等情况。针对节日期间消费量大,安全隐患多以及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酒类、肉制品、食用油、水产品和保健品等食品,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06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417户次,责令整改179户,取缔无证无照20家(包括4家市场外无照活禽交易),查处违法行为9起,取缔流动摊贩162起,立案9起,罚没款累计6.6万元。各环节快速检测食品5732批次,其中生猪宰前“瘦肉精”750批次(430头)、区属菜市场上市蔬菜抽样4764批次。未发现“瘦肉精”阳性及蔬菜农残超标情况。发现问题食品3批次,共2.2kg,为二氧化硫超标的干、腌制蔬菜,对问题食品依法销毁。

各单位多角度开展“两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宣传,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健康消费。一是通过北仑电视台,利用新闻播报期间的5秒广告,播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并在图文频道滚动播放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和消费警示。二是利用官方微博、短信平台等多种媒介继续发布食品安全知识和警示信息,提醒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强风险管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提醒消费者外出就餐需注意饮食卫生,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三是通过4个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站和各村(社区)与大型餐饮单位的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熟制花生违法添加整治与加强禽肉购销监管。四是继续发放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对比图片以及伪劣食品简要说明,大力宣传常见伪劣食品的辨别常识,引导消费者谨慎辨识,安全消费。

印发加强春节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严阵以待,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确保值班人员通信畅通。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和一般食品安全事件,落实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零报告”制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按《北仑区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上报。节日期间,各单位共受理投诉举报14起,均妥善处置,全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形势平稳,未发生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五

检查酒类生产经营单位1036家次,吊销小作坊备案证7张,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71份,立案查处3起,涉案金额10.08万元……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酒类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成效显著。

抓重点扫“盲区”

“此次酒类专项整治‘攻坚行动’以白酒及其他酒生产企业、白酒小作坊、散装白酒和餐饮服务自泡酒等为重点对象,着力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化学物质,非法勾兑和虚假标识等违法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酒类安全事关百姓健康,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逗硬处理,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手软。

为确保消除监管“盲区”,该局细化工作方案,主动增加抽检批次,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全市共检查酒类生产经营单位1036家次,其中检查酒类生产加工小作坊200家次,酒类经营者411家次,餐饮服务提供者425家次。

同时,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辖区内酒类生产加工及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单位全面开展普查登记,着力规范酒类标识(以散装酒、泡制酒、葡萄酒为重点),督促酒类生产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台账记录制度,严格落实年度检验制度,全面做好备案等工作,确保白酒质量安全监管无死角。

随机督查保实效

为确保整治行动起到实效,该局成立三个督导检查组,采取随机督查、直赴现场、抽检同步等方式,督导检查白酒及其他酒生产企业、白酒小作坊、白酒经营者(以散装酒为重点)和餐饮服务自泡酒共计33家,其中白酒生产企业2家,其他酒生产企业4家,白酒小作坊8家,酒类经营店15家,餐饮服务自泡酒4家。在督导检查中,发现涉嫌使用酒精勾调制假售假行为和标识虚假夸大宣传违法行为线索2起,对可能存在酒类质量安全问题的26家酒类生产经营者抽样送检28批次,检出问题酒类2批次。

针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该局及时组织召开风险研判会,进一步查找风险隐患点,分析问题,形成专题报告,通报到各县(市、区)局,督促其责令改正;对抽检不合格的问题食品和涉嫌非法勾调及酒类标识虚假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处理,并按照属地原则开展跟踪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领导要求,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该深刻汲取“陕西省靖边县发生饮用假酒中毒事件”的沉重教训,以“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三年集中攻坚行动为契机,将酒类专项整治行动常抓不懈,防范化解酒类食品安全风险,保卫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六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和延川县盐务管理局关于“春节”食盐市场安全整顿工作安排,就我县“春节”食盐安全工作整顿工作汇报如下:

从20xx年1月20日盐业市场整顿工作以来,我局对10个城乡集贸市场、195个零销网点、3个大型超市、25家大型酒店、1个采油厂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并在路遥广场设点宣传,散发宣传资料20xx份、宣传图册500份,确保人民群众食用盐安全。

二、加强食盐质量监管,确保合格碘盐供应

二是对3家大型超市和25家大型食堂的食盐进行了抽检,碘含量均为合格,保证了碘盐质量安全。

我县与市局计划科积极协调,在“春节”期间调运食用盐52吨,工业盐100吨,增加了库存储备量。

此次专项整顿工作共出动人员70人次,车辆9台次,通过此次专项整顿活动,遏制了私盐贩运的势头,进一步规范了盐业市场,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确保广大群众过上祥和欢乐的节日。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七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矛盾也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和变化,体现了新的社会特征。在新形势下,民间矛盾的主体由公民与公民转变为公民与经济组织、与基层政府及管理部门;民间纠纷的内容由婚姻、邻里、继承、赡养等简单涉及人身利益、财产权益方面的纠纷,发展为经济合同纠纷、企业改制纠纷、山林权属、殡葬纠纷、拆迁征地纠纷等复杂性纠纷。矛盾由简单到复杂增多、由个体向群体增多,这些纠纷调处难度增大、易激化,必须谨慎化解。国家重点工程葛沪高压、川气东送,推进集镇建设、居民点建设及市场管理等过程中形成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不安定因素。

对各类矛盾纠纷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矛盾纠纷的激化,实现社会稳定,就必须建立健全纠纷调处机制。我镇从实际出发,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治理、防止激化”的原则,从五个方面加强社会纠纷调处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在政策宣传、经费投入及领导亲身参与协调化解工作上都高度重视,党委书记、镇长同志在平时工作中常要求各部门要时刻牢记我们要发展,而发展就必须要稳定,稳定是第一责任,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就是稳定的第一道防线;4月,在同志的协调下,在镇中学召开现场办公会,限期各相关部门及村负责人,限期做好周遍群众的工作,在他的督促下终于使得学校多年来想建围墙的心愿实现了;3月,我镇村组因道路纠纷问题突然激化,经镇、村两级调委会不能化解的情况下,同志召集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专项研究,剖析问题、指出化解思路,从而有效化解了一起重大疑难纠纷。在经费上,镇财政对村级调解员自行调处的纠纷按疑难程度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补助。

建设好人民调解员队伍,特别是充分发挥村级专职调解员队伍的作用,是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的重要环节。人民调解作为维稳的第一道防线,有着贴近群众情感深、深入群众信息灵的优势,可以及时发现有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我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这一优势,同时克服以往调解员变动较大、不够专业、兼职多精力不足等缺点,及时调整充实村级调解组织,加大调解员培训,完善了村级调解制度和场所。坚持矛盾纠纷属地管理原则和按时报告制度,促进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长效机制的形成。充分发挥村级维稳综治工作站、调解委、人民调解员第一道防线作用,定期对辖区内矛盾纠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及时掌握了各种矛盾纠纷的产生情况,及时化解和调处产生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了矛盾纠纷的激化、恶化。一般民间矛盾纠纷基本不出村,显示了群防群治的强大力量。

化解各类纠纷,光靠一个人或几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形成社会矛盾维护化解网络,才能争取矛盾“早发现、早化解”。我们自上而下设立了村民组矛盾排查信息员、调解员,村级调委会、街道调委会,司法所为主体的镇调委会,镇党委副书记为主任、政法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形成四级纵向排查化解网络;以调解员、社区志愿者、社区民警和综治、信访、安全部门等组成的横向网络,构成了一套完整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网络,确保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化解”,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目前,很多矛盾纠纷不仅涉及众多部门,在内容上也往往涉及到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社会治安、社会环境和跨地区等许多方面,所以必须建立一个联动联调的机制。

我镇于和市县镇签署了跨地区联防联调协议,于和市县乡签署了跨地区联防联调协议;并于今年和两地分别联合调处,圆满地化解了两起疑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周边地区的稳定。

我镇从实际出发,在遇到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时,建立以一个部门为主,多个部门协调处理的矛盾调处机制,以合理配置社会资源,达到快速处理的目的。如由殡葬引起的矛盾纠纷中,往往会涉及几个部门,我们在实际处理中,从矛盾纠纷的实质出发,以民政办为主,司法协助处理,减弱行政色彩,引导矛盾纠纷向更容易处理的方向发展。

调处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充分合理配置社会力量,达到快速消化处理社会矛盾的目的,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由于矛盾纠纷发生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也使矛盾纠纷的调处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3是山场资源及殡葬等引起的纠纷;

4是田间争水、邻里漏水、婚姻纠葛、琐事引起的纠纷;

5是工伤事故赔偿纠纷。

社会矛盾纠纷有一个酝酿、萌芽、发展和激化的过程,矛盾纠纷的调处越早介入,各方立场往往越容易调和,越晚介入,越容易激化。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不能寄希望于“水来土淹、兵来将挡”的随意性,而必须研究其发生规律,并相应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的调处机制。近几年来,我镇从实际出发,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1、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上,科学地把握社会矛盾纠纷产生发展的规律。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等预防机制。在社区、农村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连续2年在各村及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讲座、播放普法教育电影,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及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减少纠纷发生。

2、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与其他调处机制相比,人民调解有几个特点:一是民间性,来自人民群众,发展于人民群众,经过长期的发展,在群众中有深厚的基础;二是亲民性,贴近群众,深入群众,围绕群众,可以就地发现、化解矛盾纠纷;三是有法律约束力,通过调委会调解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效力。人民调解“起于民间,化于民间;起于初,化于初”的纠纷调解方法,有力地实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的目标。

3、畅通民意反映渠道,积极主动地把社会矛盾导向民间处理,导向司法机关处理,减少群体性上访等现象。加强信访工作,经常主动下访,对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接触、早处理,积极稳妥消除社会矛盾的负面影响。

4、严格约束政府行政行为,减少不当行政行为引起的的社会矛盾。提高政府行为的透明度,大力建设阳光政府,加强政府与群众的沟通。

自至今,我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2起,成功208起,成功率达98.1%;其中行政调解19起、成功19起、调处率达100%,人民调解193起、成功189起、成功率达97.3%(镇级调委会调处52起、成功50起、成功率达96.2%,村级调处141起、成功139起、成功率达98.6%)。

这些矛盾有跨地区纠纷,如8月12日与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联合成功调处了一起婚约返还财产纠纷及6月29日与镇联合成功调处了一起债务纠纷;有执行省政府文件关于关闭高能低产的企业而引起的纠纷,如关闭轮窑厂,起初该厂如何也想不通,拒不执行并带领工人到县政府集访,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向党委政府汇报后,就职工安置协商、砖胚补偿、经济合同等方面入手,结合省政府关于这方面有关规定,积极稳妥的化解了一起极可能到省政府上访的矛盾;有殡葬引起的纠纷,如9月23日上午,村一妇女因脑溢血突发死亡,下葬时因距某屋后较近、觉得很晦气而起纠纷,经民政办、两所联合调解从而成功化解了一起极易引发双方亲友参与斗殴案件的发生;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山林权属不清引起的纠纷逐渐增多,如4月15日村一农户与所属村民组因山林权属不清引发纠纷,经林业站、司法所、土地所同志的艰苦努力,成功化解,为林权改革继续深入推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随着村村通工程的不断深入,因道路问题引发的田地权属、利益纷争也不断加剧,4月28日,我镇村组某与所属组发生了较大的纠纷,经镇村两级调委会调解无果,镇主要领导遂召集各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深入剖析,最终圆满的化解了这起矛盾;国家两项重点工程均经由我镇,路线较长、涉及农户较多,因土地补偿标准、田地权属争议等引起的纠纷较多且较难于化解,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经综治维稳工作中心、镇村两级调委会及社会方方面面力量的共同努力,有效化解了各起矛盾,确保国家重点工程涉及我镇段的按期进行并顺利完工。

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是一项事关稳定的大事,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发扬成绩,弥补不足,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最后,我代表镇党委政府衷心的欢迎并感谢莅临我镇的各位领导,来我镇检查指导督促工作,我们将不断开拓进取,绝不辜负领导的期望、绝不辜负人民的重托。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八

根据《中共xx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要求,xx区执法局聚焦于以下四个方面问题的专项整治:一是“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整治;二是整治行政执法部门“不正之风”;三是整治党员干部私搭乱建;四是关注基层、服务基层专项整治。这是确保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抓手,也是切实解决“四风”问题的必要步骤,xx区执法局对突出问题一个一个攻坚、一项一项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带头整改

执法局领导班子依据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领导带头整改,又带头抓整治,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改的生动局面。

(二)精心谋划部署

为力求在有限的集中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取得改进作风的最大实效,执法局党工委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攻坚克难治“顽疾”的重点任务来抓,及早谋划、精心部署、争取主动。制定《中共xx区执法局工作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方案》并召开专题工作布置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这些专项整治工作,直面群众反映最强烈、影响执法队伍公信最突出、队伍建设最急迫的问题,体现了直面问题的勇气、动真碰硬的精神、真转真改的态度。

(三)加强督促检查。

局领导班子成员督促分管部门切实履行专项整治工作职责,执法监督科通过专项督查、暗访抽查等方式问进度、问效果、问责任,以通报形式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进行批评。同时保持举报投诉电话(072-253348)畅通、意见箱管理严格,鼓励群众和基层队员参与到监管工作中来。

(四)坚持开门整改。

把开门搞活动落实到专项整治工作中,坚持整治过程让群众参与、请群众监督、由群众评议,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在执法局政务公开栏张贴执法局领导班子及个人的整改清单与措施,让群众清楚整治的具体措施、完成时限,方便群众进行监督。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宣传,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网站上及时公布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发表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九

2010年,云南***市遭受了百年难得一遇的高温干旱天气,降雨量偏少,给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造成巨大损失。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该市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积极行动,迅速投入到抗旱救灾的特殊战斗中。该市公安干警更是热血沸腾,经受考验,不分昼夜地深入到基层开展工作,其中就涌现出不少像陈益华一样的先进感人事迹。

陈益华,男,197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93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樟树市公安局店下派出所副所长。在这次行动中,他深入基层参加抗洪抢险工作20余天,积极开展帮扶困难群众,向灾区群众宣传生产自救,组织警力护林防火,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等受到当地百姓的热情赞誉。

一、深入基层群众,宣传生产自救

店下派出所兼管店下、阁山两镇的社会治安,由于店下镇有店下、上阳、洞塘三座大型水库是全市重要的水源输送地,阁山镇又有国家级的森林公园是著名的风景名胜区,做好两地的抗洪抢险工作关系到全市的水源调度和整体形象。因此,陈益华同志深感责任重大,责无旁贷。自6月份开展抗洪救灾活动以来,陈益华同志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自觉行动,热情投入,先后深入辖区40多天,不分昼夜,连续作战地开展工作。他走遍了派出所辖区的12个村委会,100多个村民小组,走访宣传群众200多人次,多次走访重点灾区村庄,向乡镇村组干部询问救灾情况,并一一做好记录。每到一处他都要与群众交谈,询问灾情,嘘寒问暖,向群众宣传国家抗洪救灾的政策,鼓励他们克服困难,开展生产自救,重建自己家园。每次,他总是自带一点方面便下乡,累了,他就在緹岸上歇歇脚,渴了,就喝一点摇井里的地下水,有百姓招待他进门吃饭,他总是拒绝说:“你们现在生活本来就困难,我怎么能增加你们的负担,等你们生活好了再说吧”。他在基层日日夜夜地摸爬滚打,与群众结成了血浓与水的深厚感情,辖区群众们被陈副所长的真情所感动,纷纷夸奖他是一个“好警察”,群众的“贴心人”。

二、帮扶困难群众,倾注满腔爱心

陈益华同志胸中装有群众,情系百姓,一心为民,处处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急所急,所到之处撒播自己的爱心。据统计,在这次抗旱救灾活动中陈益华共计帮扶受灾群众18人次,捐款捐物价值约500元,帮助群众解决抗旱设备一百余件。当陈益华下乡走访中了解到花园村委周章村有个特困户周春仔年老体迈,生活困难时主动帮助解决燃料,并捐助了生活用品;当了解到乌溪村委河溪村黄五芽的儿子身患精神分裂症无钱看病时,陈益华慷慨解囊,资助患者去医院治疗;当获悉洞塘村委长山村的段发祥承包山林遇到困难时,陈益华及时送来了植树防病的专业书籍;当得知有的灾区群众缺少抽水机灌溉时,陈益华赶紧与农机部门联系,争取上级部门投入抗旱设备100多件。他走到哪里,好事就走到哪里,每到一处都留下了群众对他赞叹的口碑。他细心了解群众的疾苦,热情帮扶困难群众;他不计报酬,不图名利;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了一名共产党员入党时的庄严宣誓;他成为团结和带领群众战胜自然灾害,克服种种困难的楷模。难怪有的干部群众称赞他是“新时期的活雷锋”。

三、加强治安防范,化解矛盾纠纷

身为一名公安干警,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是自己的天职。在抗洪抢险行动中,因为天干雨少,所以水利纠纷和森林防火成为工作的重中之中。为了做好水利纠纷工作,陈益华深入到片区了解水源困难地区的情况,与当地干部群众一道想办法开源节流,增加抗旱设备,做好思想开导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据统计在这次行动中,他共计调解群众水利纠纷46起,收缴了非法持有枪支3支,避免了辖区群体性事件和械斗情况的发生。进入夏季,正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期。陈益华先后组织干警40多人次上山巡逻检查,宣传护林防火知识,在进山路口和风景区设置警示标语15条等有力地做好当地森林防火工作。由于措施得力,处置及时,使今年以来该辖区内实现了“三个没发生”(即没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事故、没发生重大森林刑事案件、没发生林区群众上访事件),确保了林区的治安平稳。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

本文目录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北京市实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乡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一是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百日督查”重要内容和举措,及时报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进展,接受社会和媒体的全面监督。

二是明确责任,建立了督查工作机制。依照“县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职责分工,成立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业企业等二十个专业安全生产督查组,并制定了专项督查方案,对全县各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百日督查,同时县政府成立了以政府办牵头、监察局、安委办参加的综合督查组,从xx年6月23日-25日对全县各乡镇、各行业的“百日督查”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以石府办[]220号通报全县,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县主要领导掌握情况,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突出重点,全面深入。“百日督查”工作经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乡镇渡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重点行业和一些容易疏忽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部位,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确保了百日督查真正取得实效,不走过场。全县共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79条,整改312条,整改率达98.5%,有效防止了事故发生。

四是在7月底至8月5日前采取以县安办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对重点行业进行重点督查和二十个专业安全生产督查组交叉对各乡镇、部门进行督查,坚决杜绝隐患排查走过场、隐患治理责任不落实,“奥运”期间,县安监局将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品三大高危行业专门下发文件,具体部署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并加大现场检查监管力度,确保“奥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

五是通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凡是隐患排查走过场对存在隐患未发现或未作出治理处理的,必须追究排查人员责任;凡是隐患治理责任不落实的,必须追究分管负责人责任;凡是隐患治理不到位的企业不准正常生产;凡是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实行停产整顿;凡是隐患治理不及时、不到位引发事故的,必须依法追究排查治理责任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是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县政府拨付专项资金15000元,确保了专项整治经费。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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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二、全市统一协调行动,综合整治成效显著。

三、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保持整治高压态势。

北京市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联席会议要求,各级劳动保障、公安、工商、城管部门要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其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的工作中,改进工作方法,丰富工作手段,保持集中整治的高压态势。对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和职业介绍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能够做到及时发现,随时打击,彻底铲除。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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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的现状

二、实施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范围及主要内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少数业主,经营管理跟不上,安全生产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具体,急需整改。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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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委会:

我乡按照《会昌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会安〔xx〕19号)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遏制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了全乡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乡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亲自研究部署专项行动方案,并成立以乡长组长,常务副乡长为副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领导小组,为顺利开展打击行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二是周密部署、明确任务。接到县安委会的通知后,我站向乡主要领导作了详细的汇报,提出了初步的方案意见,7月18日晚上,乡结合党政联席会议一起组织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上,组织传达学习了县安委会的通知精神,并研究了乡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事项,明确目标任务,根据会前要求,各站所负责人对打非行动提出了三点建议,乡党委、政府明确八个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联合执法,目的通过开展此项活动,促使全乡的安全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矿产品得到合理开发利用。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为确保此次打非行动的效果,我乡在第一阶段,加大宣传力度,在乡政府两个重圩口悬挂横幅2条,经检查各村张贴宣传标语96条,营造了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的舆论氛围;对重点区域和人员进行发放了宣传资料并签订责任奖6份,让“不法份子”得到有效的威慑、全乡民众受教育,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所做工作,

接到上级通知后,我乡印发了《xx乡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召开了各村安全协管员会议,按方案内容,8月上旬乡集中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对辖区内的矿山、企业及可能存在非法生产经营的场所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排查检查,针对各村所上报的情况及检查出的两非行为,乡积极联系上级有关门,形成合力,集中开展打击执法行动。

截止目前,共查处非法生产4起,依法取缔无证照经营爆竹2家;具体情况如下:8月14日配合县矿管局打击了一起老矿山非法洗矿行为;9月15日配合县公安局打击了一起使用浓硫酸的冶金加工厂;9月20日责令一辆面包车停止非法运客行为;9月26日配合县水利局打击了一起贡江流域非法掏金的行为;9月28日在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时发现两个村小店无证经营爆竹,没收了爆竹2箱;通过开展“两非”打击行动,切实解决了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了民众的法律意识,促进了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下步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理管、巩固成果。特别是已打击的非法生产经营点(部);切实做到从源头上得到控制;二是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坚持开展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持久战”严格排查,严格整治,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坚决把我乡非法生产经营的事处于在萌芽状态;三是进一步加强与上级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一

为落实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规范保健食品经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保健食品从业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保健食品经营“红名单”制度,加快我镇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保健食品消费场所,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今年4月份起,我镇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在辖区内开展了代号为“蓝健行动”的保健食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有力保障了保健食品流通市场秩序。

“蓝健行动”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药店为重点检查单位,以灵芝、鱼油、蜂胶等为原料的保健食品和营养素补充剂类保健食品为重点检查品种,以保健食品经营资质、产品质量安全、广告宣传、违法经营推销等为重点检查内容,力求通过企业自查和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规范保健食品经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保健食品从业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一、加大宣传,营造声势。深入社区、村以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对“蓝健行动”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保健食品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对保健食品的认知,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积极宣传列入“红名单”的典型单位,及时曝光违法违规现象,广泛发动、正确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形成各方参与的社会共治良好局面。

二、开展监督检查。根据自治区局《关于开展保健食品“蓝健行动”的通知》( 桂食药监保化〔20xx〕5号)要求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对本辖区内所有保健食品经营者日常监管责任人,细化任务措施,迅速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整治行动。检查内容包括经营许可资质、产品的合法性、法律法规的执行、经营过程控制、进货查验结果、食品贮存、不安全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广告宣传和互联网销售等情况。我镇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1家,发现的主要问题有经营制度不完善、索证索票制度执行不到位、保健品食品销售专区内保健食品与食品混合销售等。针对这些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对相关经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应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三、开展保健食品经营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保健食品经营诚信体系,继续开展保健食品经营“红名单”评定。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及时发现流通领域保健食品经营存在问题和不足,探索加强保健食品经营监管的有效手段,将年度检查中规范经营的单位列入辖区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红名单” 。

通过排查和整治,在基本摸清辖区内保健食品流通领域现状的基础上,为巩固和加快建设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等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二

为了加强冬季公路安全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县有关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县交通局《道真自治县交通局冬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道交发„20xx‟121号)文件要求,我所坚持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现将20xx年冬季公路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机构设置

我所成立了“道真自治县公路管理所20xx年冬季公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为:

组 长:冷国东(所长)

副组长:韩忠建(副所长)、余加雄(副所长)

成 员:李佳凤、彭清明、涂勤方、张建华、彭 敏、牟小华、 郑继松、韩世路、王 强

二、制定和落实安全措施

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一是规定全体管理人员在每月第一个周一为安全学习日; 二是认真抓好元旦、春节、春运等期间和重大时段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是针对特种作业人员(如驾驶员、爆破员等)管理所与之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杜绝病机(车)作业。

三、加大公路交通安全教育力度

在专项行动期间,我所充分利用宣传车、简报、宣传标语等形式向

社会宣传专项行动,并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852-5820xx9),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在此期间,出动宣传车6车次共行程1800公里,出版简报7期。

四、公路养护

去冬今春,我所根据自身实际,针对人员少、里程长的情况,由所长牵头,每半月对我县县公路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安排。

1、在路基缺口、边坡坍塌及路基沉陷地段设置了警示标志,安排了人员进行及时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在易冻易滑路段备足了防冻防滑砂,确保了重大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

2、强化公路养护作业规范。养护人员在作业时统一着标志服,戴安全帽,在作业路段设置明显标志,在危险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一切养护工作均按程序进行。

3、严格了炸材的管理和使用,至今无一次大小安全事故发生。 4、派专人对桥、涵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桥面设施和上下部结构及附属构造物的技术状况,认真填写了“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

5、督促队、组、室、班、点搞好“四防”工作,即防滑、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

五、路政管理

为了更好地保护公路路产路权,全体路政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了“路政管理工作职责”和“交通行政执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1、坚持每月上路巡查不少于14天,每次巡查不少于60公里。 2、杜绝违法建筑,严格查处了擅自占(利)用公路和破坏、损毁公路的违法行为。

3、严厉打击了恶性超限运输行为,将超限运输车辆降低到3.5%以内。

4、认真清理了非公路标志、标牌。 六、小车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按规定控制车速和使用警报器,进行路政巡查的专用车辆,车速一般不超过40公里/小时。

2、经常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使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3、驾驶员随身携带各类手续,安全驾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4、严禁公车私用,超员超载。

我所在专项行动中,得到了很明显的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再接再励,努力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强化管理,堵塞漏洞,力争把我所的安全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三

xx年,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委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xx]102号),要求用三年的时间严查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开展专项行动,保障群众健康。为此,××县根据文件精神,认真进行了安排部署,扎实有效地推进专项行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xx年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环保、发改、经贸、监察、工商、司法等部门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特别在xx年根据上级的要求又充实了安监、公安、煤炭、林业、供电、建设、国土等单位为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对照专项行动的要求,把专项行动工作引向深入。根据××县的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以有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一些突出环境问题、促进县域环境质量的改善为目标,全面推进各项环保工作的开展。

一是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未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实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二是对国家明令淘汰的污染严重的工业项目、工艺和产品进行清理;三是认真解决群众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四是重点整治赤水河流域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五是加强对煤炭行业、小炼铁业、水泥行业、硫精砂洗选业等行业的监管。

1、认真处理群众投诉问题。xx年群众反映城关一家塑料制品加工厂噪声污染严重,排放污水污染周围环境,环保人员当即赶到现场,向业主提出了整改措施,再经整改治理无望的情况下,责令业主搬出了该居民区,使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xx年3月接到群众投诉大水沟水库被污染的信件后,环境监察人员当即赶赴现场,在水库上游查出污染系一个氧气生产厂所为,当即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整改。经复查,该厂已改正其违法行为。三年中共查处群众投诉案件20余起,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

2、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新建项目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新、扩、改建项目实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准批准建设。xx年至xx年,共查处未申报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项目52个,分别提出罚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处理意见,改变了以往“重审批,轻管理”的局面,环境执法人员对应执行“三同时”制度的企业现场监察305户(次),现已验收“三同时”项目7个。

3、“两土”取缔。一是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万达铁厂内建有12只土法炼焦炉的违法行为,立即下达了停产通知,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二是在××乡发现了修建土法炼锌炉子的情况,已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对业主下了停建通知并限期拆除,针对发现的问题出台了方×府办通(xx)85号“关于取缔‘两土’的紧急通知”,对遏制“两土”的蔓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加强污染源的治理工作。为改善环境质量,确保污染源达标排放,一是县人民政府行文对全县的六个水泥厂实行限期治理,到现在为止,除了××水泥集团公司未验收外,其余水泥厂已通过验收。二是针对煤炭行业发展中重生产轻环保、重效益轻治理这一特殊情况,为确保全县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的实现,根据行署的有关文件要求,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受政府委托,对43家煤炭企业进行限期治理。如今,××煤矿、××煤矿等企业正在治理中,一批煤矿企业的治理工作也即将开始。三是根据砖厂的排污情况,县环保局行文对全县的砖厂提出了具体治理要求,所有砖厂必须加强治理力度,务必在xx年11月中旬申请监测验收。

5、对不落实环保措施的企业挂牌督办。(1)××水泥集团公司和××水泥厂是县人民政府行文限期治理的企业,经多次检查督促,企业仍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在专项行动工作中,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将这两家企业列为挂牌督办单位。到现在,××水泥厂已通过验收,××水泥集团公司也在加大力度治理,可望年内通过验收;(2)结合地区目标任务,根据全县排污企业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对××煤矿等8家企业的限期治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要求这些企业按时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如期完成限期治理工作并通过监测验收。

6、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在专项行动中,对全县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检查,在对××水库、××水库周边的排污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两个水库周围无工业企业,但不同程度受到周围村民粪便及生活污水的污染,对此,已拟定了整改措施,解决污染饮用水源问题。

7、认真开展清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工作。三年来,出动人员450人次,检查企业423个,查出企业的违法情况主要表现为:(1)企业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就擅自开工建设;(2)未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3)擅自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过程中有跑、冒、滴、漏现象;(4)未按要求申报;(5)未履行义务缴纳排污费。对此,根据不同情况,对已办理手续,但未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无环保设施的,责令其限期完善环保设施,并申请监测验收。三年来,共查出未执行“三同时”的项目89个;“xx小”企业49个;偷排漏排企业24个。查出问题均已在法定时限内逐一得到了妥善处理。

8、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对××镇××村××组一违法新建砖厂进行联合执法,对其实施强制的拆除。

9、制定措施,健全制度,确保专项行动正常开展。经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并印发《××县环保专项行动宣传方案、联席会议制度、考核办法》和《××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责任追究办法、案件移送制度》,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考核、行政责任追究、案件移送做了具体的明确,为专项行动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总之,通过三年的环保专项行动,有效打击了不法排污企业,环境执法行动成绩显著,不法排污企业大幅减少,依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全面推进各项环保工作。

存在的问题:

1、有关单位对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尚有一定差距;

2、对专项行动尚存在宣传不到位的问题;

3、重效益轻环保,敷衍塞责,导致限期治理工作进度缓慢;

下步工作打算:

1、对专项行动“回头看”,查缺补漏;

2、对“两土”坚决取缔,严防蔓延,做到守土有责;

3、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管,重点落实××流域排污企业的治理任务,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4、对群众投诉环境污染案件及时查处,坚决维护群众利益;

5、加大对煤炭企业的污染治理工作检查力度,督促其完成治理任务。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四

本文目录

2018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度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自全县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乡严格按照县政发〔xx〕31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具体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

活动方案

7月1日我乡党委、政府召开“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会议”后,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工作日程,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都非常强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检查内容和检查重点,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成立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李菲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温连福、副乡长祖万党、副乡长王永和担任,成员由安监站长范明、劳保所长蒋明晨、团委书记唐奎、民政所长吕明辉、土管所长孟明锐、派出指导员马真训、卫生院长曾宪奎、赵家海村支书姚正万、大坪村支书朱朝荣、梨园村支书李吉平、**村支书刘福安组成。下设专项行动办公室在劳保所,办公室主任由劳保所所长蒋明晨同志担任。

二、精心组织,讲究实效,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

为切实搞好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用,做到上下互动,干民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乡紧紧围绕《实施方案》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阶段性宣传报道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的大力宣传活动,力争通过宣传监督,不断把宣传活动引向深入。要求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宣传工作重点,要深入到乡村和群众中去,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解决问题。在乡公开栏上把每天专项行动内容,对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的查处结果,用工单位的整改情况,准确、客观的进行公布。二是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专人负责24小时收听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认真进行接待和处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建立工作台帐,分类进行立案查处。据统计,到目前,已经接到群众举报电话2个,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人次。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乡根据主动检查和群众举报,按照边宣传、边检查、边发现、边处理的原则,组织相关单位,抽调了16名素质高、能力强的党员干部组成排查组,分赴全乡4个行政村,采取拉网式,重点对乡村小砖窑、小矿山等进行彻底清查。截止目前,对已掌握的1个砖窑厂和1个矿山进行了认真排查,这家砖窑厂共使用农民工19人,其中四川籍民工5人,当地人14人,检查的具体情况是:1、砖厂营业证照齐全;2、未发现使用童工的现象;3、没有拖欠工人工资问题;4、未发现拐骗农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行为。这个银河铜矿有限责任公司有23人,其中当地的15人,外地的8人,检查的具体情况是:1、证照齐全;2、未发现使用童工的现象;3、没有拖欠工人工资问题;4、未发现拐骗农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行为。但是,砖窑厂和银河铜矿有限责任公司都存在着用工未及时向劳动部门备案,签定

劳动合同

不到位,工伤保险未买的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乡将继续深入开展联合检查工作,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对达不到限期整改的,坚决上报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对已检查过的2个用工单位进行相关政策法规教育,建立推行定期回访制度。同时,结合这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劳动法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搞好舆论引导,坚持正面宣传,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用人单位和广大民工双方合法权益,力争此次“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地搞好,不留死角,达到预期效果。

2018专项行动工作总结(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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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重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迅速展开

二、扎实工作,有条不紊的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

三、严格执法,统一行动,切实维护好我县劳动力市场健康有序的运行

四、 存在问题。

1、 求职者法律知识淡薄,欠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

2、 部分职业介绍机构收费不开正规发票,须进一步完善。

五、 下一步打算。

县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

专项行动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8专项行动工作总结(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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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委办关于报送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情况文件的通知》(昭安委明电〔〕3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近一年时间的通力协作和艰苦努力,此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 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拟制方案密切协作。

领导挂帅,组织保障

是安全隐患治理年。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采取了扎实有力的措施,毫不松懈地加大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及时研究部署并成立了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组,由县长为组长、副县长为副组长及县安委办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并指定由安监局局长负责此项日常工作,明确了“打非”目标、要求、方式等,使全县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过程中有条不紊地进行。

制定方案,周密部署。

为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先后以彝政办电()2号、彝政办发()79号、彝政办通()89号等文件下发,并由县安委办制定下发《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各乡(镇)也结合实际制订了相应的《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工作开展提供了依据。

强化宣传,营造声势。

充分利用有线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积极性,让广大群众知晓非法违法行为的非法性和危害性。设立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经查实的举报人进行奖励。

二、“打非”工作开展情况。

打击“三无”生产。

一是对烟花爆竹行业进行了打击“三无”生产工作,重点对荞山、牛街等乡(镇)存在非法制造土火炮的窝点进行了清理和打击,共取缔制造土火炮窝点5个,收缴非法经营的土火炮4万余头及半成品原材料和制造工具。二是对金属与非金属矿山进行了打击“三无”生产工作,重点打击取缔了小草坝乡金竹村等地从事非法开采铁矿的4户、奎香乡平地村等地从事非法开采砂石料3户。三是对道路交通运输行业“三无”车辆的查处打击,重点加强客运车辆、微型车、拖拉机、底速载货车辆的管理和对无牌无证车辆的清理打击,共查处打击5起。四是对水上交通进行“三无”运营进行了查处打击,重点对柳溪乡茶坊村沟口小组和洛旺乡洛旺村店子小组用竹筏载客过河的行为进行了查处打击,共计2起。

打击“死灰复燃”。

按照炸封关闭非法煤窑标准,炸封关闭死灰复燃的非法小煤窑221口(次);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煤炭7起;行政处罚42人;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没收违法所得293000元;没收非法开采设备空压机4台、水泵12台、柴油发电机1台、电线数百米。有力打击了非法小煤窑死灰复燃的势头,确保全县非法煤窑开采处于“零”状态。

打击“超层越界”等生产。

通过对全县从事地下开采作业的矿山进行排查,发现*县付家湾煤矿西风井有越界开采现象,聘请中介机构到实地勘查,最终认定该煤矿西风井确属越界开采,随后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打击“事故瞒报”。

在事故查处过程中,洛泽河流域发电有限公司庙林电站,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在“4·04”高空坠落事故发生后不是立即报告该事故,而是采用集体事故瞒报,时间长达1天;事故发生后,据举报,经查实,最终对该瞒报事故进行了严肃的查处,对该企业处以100万元的罚款,相关责任人受到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五、下步工作。

1.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关闭非法生产经营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清思路,改进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进一步落实责任,克服疲劳和厌战情绪,坚持打好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持久战”,严格排查,从严监管,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处,坚决查处打击一处。

3.用好法律上的处罚依据,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从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非法违法生产事故的发生。

4.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形成长效机制,做到行动迅速、打击有力,从源头打击控制非法违法行为的现象。

5.壮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使之为推进全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的骨干力量

2018专项行动工作总结(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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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本县特点,切实做到全面自查,不留盲点,深入督查,不留死角,“百日督查”工作有条不紊,现阶段情况如下:

一是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百日督查”重要内容和举措,及时报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进展,接受社会和媒体的全面监督。

二是明确责任,建立了督查工作机制。依照“县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职责分工,成立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业企业等二十个专业安全生产督查组,并制定了专项督查方案,对全县各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百日督查,同时县政府成立了以政府办牵头、监察局、安委办参加的综合督查组,从xx年6月23日-25日对全县各乡镇、各行业的“百日督查”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以石府办[xx]220号通报全县,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县主要领导掌握情况,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突出重点,全面深入。“百日督查”工作经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乡镇渡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重点行业和一些容易疏忽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部位,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确保了百日督查真正取得实效,不走过场。全县共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79条,整改312条,整改率达98.5%,有效防止了事故发生。

四是在7月底至8月5日前采取以县安办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对重点行业进行重点督查和二十个专业安全生产督查组交叉对各乡镇、部门进行督查,坚决杜绝隐患排查走过场、隐患治理责任不落实,“奥运”期间,县安监局将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品三大高危行业专门下发文件,具体部署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并加大现场检查监管力度,确保“奥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

五是通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凡是隐患排查走过场对存在隐患未发现或未作出治理处理的,必须追究排查人员责任;凡是隐患治理责任不落实的,必须追究分管负责人责任;凡是隐患治理不到位的企业不准正常生产;凡是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实行停产整顿;凡是隐患治理不及时、不到位引发事故的,必须依法追究排查治理责任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是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县政府拨付专项资金15000元,确保了专项整治经费。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县2013年校园、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安全工作实际,我园于20xx年3月对幼儿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秩序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首先,我园组织全园员工认真学习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及幼儿园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律,建立健全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健全各层之间的安全工作组织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签订安全目标工作责任书,做到各项制度到位,责任到位。经常向家长、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是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防中毒、防传染病、防盗窃、防侵害、防突发性事故为重点,加强法制教育;自防自救教育与防火防灾教育;食品卫生与健康教育等。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提前消除事故隐患,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建立由吕爱芹为第一责任人的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把安全工作摆到主要工作议事日程之中,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全年有总结,为全园营造一个安全、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和工作环境。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

组员:xxx

1、加强安全制度建设,提高依法管理意识。

(1)加强安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的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管理网络,有目的的制订和修改安全工作制度,层层落实安全工作。

(2)在实行园长安全工作责任制的同时,进一步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幼儿的安全工作,各条线各部门签定并履行安全工作责任书。

(3)加强相关业务的学习,提高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责。

(4)加强安全工作的监督与检查,经常性对园内场地、设施以及人员等方面的安全进行检查与了解,及时把握安全工作态势,发现不安全隐患,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燃。

(5)将安全工作作为教师师德考核的标准之一,同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到全园教工的日常工作考核范围内,根据工作的优劣,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处罚。

2、创设一个安全、健康的发展环境

(1)积极筹措资金,定期维护园舍设施,为幼儿园实施安全管理提供保障。

(2)严格按要求聘用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身心健康的工作人员。

(3)严格执行卫生安全消毒制度,每周对幼儿的玩教具按要求进行清洗、消毒,每周为幼儿晒被褥等。

(4)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的玩教具,严禁使用有毒有害材料制作玩教具,注意各类环境创设的安全性。

(5)加强食堂饮食卫生安全的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6)加强卫生保健安全管理,要求幼儿每天晨检率达100%。定期为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并作好记录。(请县妇幼保健所来园对全园幼儿进行体检和视力筛查)

(7)加强幼儿在园服用药品管理,根据家长的服用要求,确保服药及时、准确,严禁错服、漏服现象的发生。

(8)建立班级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好班级日常活动、饮食、卫生安全工作。

(9)抓好幼儿日常活动的安全防范,规范教职工行为。严格规定带班教师须留心观察幼儿情绪的变化,不准离开幼儿,幼儿活动须在教师的视野内等;门卫须坚守岗位,管好幼儿的进出,不准让幼儿独自出园门,不随便让陌生人进入园内。努力消除幼儿日常活动中的不安全因素。

3、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1)积极利用幼儿园小广播、黑板报、家教之窗、保健宣传栏等途径进行卫生安全宣传与教育,努力提高师生、家长的安全意识。

技能,提高幼儿的保护能力。

1.明确以课堂为安全教育的主阵地,注重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艺术性和实效性,实现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

2.全面加强沿边公路家长及幼儿安全教育,时刻提醒注意过往车辆,不要在路上逗留或打闹。

3积极配合配合派出所、镇综合治理办公室,搞好幼儿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严历打击各类扰乱幼儿园秩序的犯罪活动。并且利用幼儿园媒体宣传安全工作,维护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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