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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生产月信息简报(大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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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生产月信息简报(大全15篇)
时间:2023-09-20 09:59:07     小编:JQ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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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信息简报篇一

报是上级把有关的人和事告知下级的公文。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生产信息通报,供大家参考!

为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以及对出现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促进事故责任的落实,制定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

一、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全年未发生任何大小事故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季度和年度的通报表彰,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给予适当奖励。

二、对出现安全事故的部门人员,一般事故要在本部门通报,大事故要在全公司通报,重大以上事故要在地方新闻媒体上进行通报。

三、对出现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在进行通报批评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四、被单位通报批评一次的,取消全体员工的节假日{加班费}被公司通报批评一次的,取消全员年度奖金,不能参加单位评先。被地方媒体通报一次的,取消各种奖励资格,全员降一级工资。

为促进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和考核,确保及时、准确掌握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及生产指标完成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各部门应严格按本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汇报工作及相关工作。各部门安全生产信息汇报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全面及时、专人负责、严肃认真的原则。

2、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的形式和内容

安全生产信息按即时、班中和定期三种形式进行汇报。

(1)即时汇报是指当各部门发生如下事件时的请示和汇报:

人身、设备等事故的报告;

设备异常情况报告;

设备检修即时报告;

生产事故即时上报的有关事项;

其它重要事件的请示和报告。

(2)班中汇报是指各单位跟班队长和班长接班时汇报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和生产安排;班中汇报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和有无各类事故影响;交班前汇报当班安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和下班需处理的问题。

可靠性的汇报按照相应的管理规定的汇报程序及要求进行汇报。

3、安全生产汇报工作要求:

(3)各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汇报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汇报工作负责人。

(4)各种安全生产报表、报告和申请在填写过程中要认真、仔细,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5)对汇报不及时、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罚。

4、各单位、各班组建立安全生产汇报记录,由单位(部门)负责人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补充完善。

5、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领导小组

二〇xx年一月一日

塘沽、汉沽、大港各分局,各功能区、街镇安监机构:

日前,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网(安监局网站)已更新运行,《滨海安全生产》专刊(季刊)开始组织编印,为更好地反映各级安监机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工作经验交流,指导、服务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区安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收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信息,请各分局、各功能区及街镇结合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做好有关信息、资料收集、整理、报送工作。信息报送工作将纳入区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

主要报送信息: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的经验、做法;

2.重点时期、重要节点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3.各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

4.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及经验、做法;

6.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有关专业论文;

信息可以是文字资料,也可以是图片、影像资料。(稿件采用后,将给予一定稿酬)

年9月18日

安全生产月信息简报篇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公司各部室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统计、分析工作,提高不安全事件应对能力,总结事故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制定预防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安全生产信息是指安全生产各种工作的定期汇报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后果的不安全事件。

第三条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实行分类、分级、逐级报送的原则,任何部门和个人应准确、真实、及时、完整的报送安全生产信息,不得迟报、谎报和瞒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不得阻挠安全生产信息的报送。

第四条 各部室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报告联络体系。各部门负责人为报告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责任人,24小时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报生产部及主管领导备案。

各部室安全生产信息责任人信息变更后,应及时将新的责任人信息报生产部及主管领导。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电厂各部门。

第六条 组织体系

员工、班组、各部室负责人、领导构成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组织体系,施行逐级汇报或越级汇报。

第七条 生产部职责

(一)生产部是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

(二)负责重大、特大、较大、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负责人身轻伤、机组非计划停运、机组设备异常以及未造成后果的各类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存档工作。

(三)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半年和年度等安全生产信息进行汇总,及时上报。

(四)监督有关部门、班组、员工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

第八条 其他部室职责

(一)负责本部室突发安全事件信息的上报工作。

(二)负责本部室安全生产信息的上报工作。

第九条 班组的职责

(一)负责本班组突发安全事件信息的上报工作。

(二)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信息的上报工作。

第十条 员工职责

发生或发现不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向本班组、部门负责人汇报,必要时可越级汇报。

第一节 信息即时报告

第十一条 安全信息报送内容

(一) 发生的时间、地点。

(二) 发生现场真实情况。

(三) 现场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

(四) 事后的调查处理报告。

第十二条 发生重大、特大、较大人身伤亡事故应逐级或越级汇报厂长,厂长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并及时续补书面报告。

第十三条 发生人身轻伤、机组非计划停运、机组设备异常以及未造成后果的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应按以下要求报告:

(一)现场负责人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向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现场情况;

(二)事件发生后及时向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第十四条 发生环保事件、突发环境事件等异常事件,应按以下要求报告:

(一)现场负责人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向有关领导和相关单位报告现场情况;

(二)事件发生后及时向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部门应当将事故调查、抢险、以及处理进展的实际情况,逐级汇报。

第十八条 发生不安全事件,现场负责人应按照逐级汇报的原则进行汇报。情况危机时,也可越级汇报。

第二节 信息定期报送

一、每月部门上报对个人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情况。

二、每月安监员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情况汇总后上报安全生产委员会。

三、各部门将本部门全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电力事故或事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以及整改措施等进行总结分析,并报送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

四、生产部将本单位每年电力事故或事件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进行报送。

第二十三条 按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安全检查有关通知的要求,向生产部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材料。

第二十六条 生产部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七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黑泉水库水力发电厂考核奖惩办法》对部门和个人进行考核。

第二十九条 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月信息简报篇三

(一)目的:为加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充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的安全管理。

(一)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1、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由生产副总经理任副主任委员。

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组成。

3、公司安全工程师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各部门及车间设立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4、综合办公室为管理安全生产的职能部门。

(二)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订、修改、审批安全生产和劳动条件改善规划,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支持安全部门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对失职者或事故责任者给予惩罚。

(5)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安全费用。

(6)参加或组织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定期研究安全生产状况,及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3)认真组织好各类安全大检查及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4)参加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综合办公室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责任部门及时整改,并跟踪验证。

(2)负责公司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公司安全文书档案的管理,做好防火工作。

(4)负责工伤员工的社保索赔支付事宜。

(5)负责所属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及所辖车辆的年审工作管理。

(6)负责公司安全消防设施的管理。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相关制度和法规,及时向车间领导和有关部门反应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交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对新工人和换岗工人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3)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险情有权暂停作业,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解决。

(4)参加新添或自制机械设备的验收工作,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不准使用。

(5)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检查,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并督促实施。

(1)组织下属员工文明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安全生产。

(2)负责下属员工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的监督检查。

(3)负责编制、审查本部门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

(4)协助综合办公室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领取、使用、管理,防止火灾发生。

(6)负责新投产的设备包括自制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7)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等操作人员的培训。

(8)对本部门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

(9)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本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10)负责本部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11)负责全厂的电气、机械、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环境保护等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使全部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责任。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把安全工作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做到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

(3)负责组织本车间的员工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调岗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并做好相关原始记录。

(4)坚持安全值班制,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对本车间无法整改的应及时报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5)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6)发生工伤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负责查找原因,采取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1)对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对所辖范围内的员工安全教育负责。

(2)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带领全班做到把安全放在首位,决不做任何违章的事。

(3)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领导班组安全开展工作。

(4)坚持开展日常性安全检查,做到班前有布置,班中有检查,班后有总结。发现隐患,必须及时处理或上报车间领导解决。

(5)开展日常性安全教育,组织班组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教育职工遵章守纪。

(6)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上级和保护现场,配合上级做好事故检查分析,不隐瞒、不掩盖,如实报告事实真相。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纪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1)负责公司产品质量改进、新产品开发的设计和实施中的安全和环境因素管理。

(2)负责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中的安全生产管理。

(3)负责下属员工的安全生产管理。

(4)协助综合办公室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加强易燃物品、危险化学品的领放和使用管理,防止火灾发生。

(6)负责本部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7)负责下属员工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的监督检查。

(1)负责制订仓库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仓储物品和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2)负责仓库物品的整齐堆放,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3)负责下属员工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的监督检查,并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加强培训。

(4)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发放、保存管理工作,防止火灾发生。

(5)负责本部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6)负责下属员工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的监督检查。并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加强培训。

(1)按规定标准支付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用品等费用。

(2)按时支付员工劳动保险费用。

(3)按照国家规定负责员工安全教育费的支付。

(4)负责下属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

负责下属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

(一)考核办法

1、本公司各级领导和员工如不履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定,不遵守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致造成安全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并处以50—1000元的罚款,直至开除,触犯法律的将送司法机关处理。

2、当月发生一般及以下安全事故者,扣除责任人和部门主管绩效成绩10分/人次,发生一般以上事故者,责任人和部门主管当月绩效考核成绩取消并取消当年度晋级资格。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部门之间安全工作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安全状态,推进安全管理,特对安全生产会议要求如下:

(一)职责

1、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召开本公司的安全会议。

2、各车间、部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3、安委会负责召开每季度末安全会议及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二)安全会议组织

1、安全生产会议是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生产计划顺利实施的主要形式。因此,为了保障生产信息流的畅通,安全生产会议必须及时召开,并形成会议记录,需要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司领导传递,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2、公司安全生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各车间根据具体情况每周召开一次,并形成会议记录备查。

3、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召开,地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在召开会议前临时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公司总经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各车间部门等有关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

4、各车间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人员由各车间自定。

5、公司安全生产会议采用到会人员签名制,对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参加人员应是本车间、本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或主管生产的领导,必须熟悉本车间、本部门的生产情况,不得随意安排他人替代参加会议。

7、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时间原则上为当月十五日,若节假日顺延一天,具体时间以综合办公室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

8、各车间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形式可参照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形式进行。

9、当公司发生重大事故或突发性事故时必须及时召开会议。

(三)会议内容

1、总结和分析近期的安全生产形势,各部门提出已经发现或隐藏的安全隐患,并针对隐患做出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2、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和指示。

3、研究和决定对各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以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4、研究决定对各项安全有功及年度安全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的表彰。

5、公司安全会议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员做好记录。安全会议之后,安全员将会议精神和会议纪要下发和张贴,并跟踪了解重大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6、部门每周进行的生产例会,由各车间主任做好会议记录并保存。

安全生产月信息简报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邮政行业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促进邮政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全国人大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规定》、《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和使用寄递服务涉及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以下简称寄递用户信息),是指用户在使用寄递服务过程中的个人信息,包括寄(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号码、电话号码、单位名称,以及寄递详情单号、时间、物品明细等内容。

第四条 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第五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的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统称为邮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健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维护寄递用户信息安全。

第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规定及本规定,防止寄递用户信息泄露、丢失。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岗位的安全责任,加强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考核。

第九条 以加盟方式经营快递业务企业应当在加盟协议中订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被加盟人与加盟人的安全责任。加盟人发生信息安全事故时,被加盟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与其从业人员签订寄递用户信息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

第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有效联系方式,接受并及时处理有关投诉。

第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委托提供寄递服务的,在与委托方签订协议时,应当订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信息使用范围和方式、信息交换安全保护措施、信息泄露责任划分等内容。

第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委托第三方录入寄递用户信息的,应当确认其具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并订立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责任划分。第三方发生信息安全事故导致寄递用户信息泄露、丢失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未经法律明确授权或者用户书面同意,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将其掌握的寄递用户信息提供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程序调阅、检查寄递详情单实物及电子信息档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第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对于突发的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事故,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报告邮政管理部门,并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第三章寄递详情单实物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详情单管理,对空白寄递详情单发放情况进行登记,对号段进行全程跟踪,形成跟踪记录。

第十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营业场所、处理场所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出邮件(快件)处理、存放场地,严禁无关人员接触、翻阅邮件(快件),防止寄递详情单实物信息(以下简称实物信息)在处理过程中泄露。

第二十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优化寄递处理流程,减少接触实物信息的处理环节和操作人员。

第二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采用有效技术手段,防止实物信息在寄递过程中泄露。

第二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监控设备,安排具有专门技术和技能的人员,对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的实物信息处理进行安全监控。

第二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管理制度,实行集中封闭管理,确定集中存放地,及时回收寄递详情单妥善保管。设立、变更集中存放地,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对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集中存放地设专人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存储安全。

第二十五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查询管理制度。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应当确保档案完整无损,并做好查阅登记,不得私自携带离开存放地。

第二十六条 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期限保存。保存期满后,由企业进行集中销毁,做好销毁记录,严禁丢弃或者贩卖。

第二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对实物信息安全保障情况进行定期自查,记录自查情况,及时消除自查中发现的信息安全隐患。

第四章寄递详情单电子信息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加强寄递服务用户信息相关信息系统和网络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信息系统的网络架构应当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合理划分安全区域,实现各安全区域之间有效隔离,并具有防范、监控和阻断来自内部和外部网络攻击破坏的能力。

第三十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病毒软件、硬件,确保信息系统和网络具有防范计算机病毒的能力,防止恶意代码破坏信息系统和网络,避免信息泄露或者被篡改。

第三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构建信息系统和网络,应当避免使用信息系统和网络供应商提供的默认密码、安全参数,并对通过开放公共网络传输的寄递用户信息采取加密措施,严格审查并监控对信息系统、网络设备的远程访问。

第三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采购计算机软件、硬件产品或者技术服务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其安全责任,以及在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调查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信息系统安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及网络的权限管理,基于权限最小化和权限分离原则,向从业人员分配满足工作需要的最小操作权限和可访问的最小信息范围。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的管理,使网络管理人员仅具有进行信息系统、数据库、网络运行维护和优化的权限。网络管理人员的维护操作须经安全管-理-员授权,并受到安全审计员的监控和审计。

第三十五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密码管理,使用高安全级别密码策略,定期更换密码,禁止将密码透露给无关人员。

第三十六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用户电子信息的存储安全管理,包括:

(一)使用独立物理区域存储寄递用户信息,禁止非授权人员进出该区域;

(二)采用加密方式存储寄递用户信息;

(三)确保安全使用、保管和处置存有寄递用户信息的计算机、移动设备和移动存储介质。明确管理数据存储设备、介质的负责人,建立设备、介质使用和借用登记制度,限制设备输出接口的使用。存储设备和介质报废的,应当及时删除其中的寄递用户信息数据,并销毁硬件。

第三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用户信息的应用安全管理,对所有批量导出、复制、销毁用户个人信息的操作进行审查,并采取防泄密措施,同时记录进行操作的人员、时间、地点和事项,留作信息安全审计依据。

第三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离岗人员的信息安全审计,及时删除或者禁用离岗人员系统账户。

第三十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与市场相关主体的信息系统安全互联技术规则,对存储寄递服务信息的信息系统实行接入审查,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保障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的政策、制度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对寄递用户信息安全进行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

(四)监督、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开展寄递用户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五)依法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实施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检查;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知识的宣传,强化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信息安全管理意识,提高用户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认识。

第四十二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运行的监测预警,建立信息管理体系,收集、分析与信息安全有关的各类信息。

下级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邮政管理部门报告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情况,并根据需要通报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公安、国-家-安-全、商务和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

第四十三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建立和执行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信息安全保护行为,防范信息安全风险等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十四条 邮政管理部门发现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存在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妨害或者可能妨害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违法行为涉及其他部门管理职权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涉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十五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遵守本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拒不配合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检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因泄露寄递用户信息对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四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法提供寄递用户信息,尚未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邮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五十条 邮政管理部门可以在行业内通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行为、信息安全事件,以及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的情况。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布上述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邮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寄递用户信息应当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损毁,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五十二条 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依照《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邮政局最新发布的《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包括了寄(收)件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单位名称等用户基本信息,以及寄递单号、时间、物品明细等用户使用寄递服务衍生的信息。在此基础上,《规定》用六章53条内容,规范信息安全管理,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规定》要求,加盟制快递企业应当在加盟协议中设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被加盟人与加盟人的安全责任关系。《规定》明确指出,寄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因泄露寄递用户信息对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月信息简报篇五

质量信息管理是企业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使生产过程中各种质量问题能得到及时收集、传递、分析和处理,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质量信息:主要分产品质量信息和工作质量信息两个方面。

产品质量信息反馈是指生产的全过程中(包括开发设计一制造一售后服务)各阶段、各部门、各环节、名工序,在发现前阶段,前部门,上一环节和上道工序存在各种质量不良因素,以及用户反映的各种质量问题时,进行的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分类、传递和处理。

工作质量信息反馈是指企业的任何部门、任何个人,对其他部门和其他人员的活动对产品质量的保证程度达不到要求时,而进行的信息反馈和处理。

1.质量反馈可分为厂内质量信息反馈和厂外质量信息反馈两大类。

2.质量信息必须以书面形式按规定及时反馈。

3.质量反馈的基本原则是后对前、下对上。

4.质量反馈一般按照质量信息反馈程序路线和传递方式进行。为了提高各种质量信息的处理效率,除必要的定期质量信息反馈以外,各部门应选用最佳传递路线,尽可能地减少传递环节。

1.质量的反馈中心是全质办,各种规定的定期质量报表及重要的质量信息应及时报送全质办,全质办必须对每个信息及时反馈处理。

2.各责任部门在接到全质办或有关部门的质量信息后,一般问题必须在三天内作出反馈处理。

1.厂际质量保证体系内协作厂的质量问题,由各部门书面直接反馈给全质办,由全质办按厂际质保体系的要求,负责填报质量反馈表及时反馈给协作配套厂,同时存档备查。

2.外购件和质保体系以外的其他外协件的质量问题,各部门可超反馈到职能科室(如外购件反馈到供运科、外协件反馈到到供运科、外协件反馈到生产调度室),由职能科室与外协厂或生产厂解决,职能科室应将联系落实情况填写产品质反馈表报全质办。反馈时间,如果在上述的时间内质量问题沿未笪到解决,有关职能部门应报全质办或分管厂长,以作进一步研究和采取措施。

(五)用户来信来访及用户走访

1.用户来信来访中所涉及的问题,由各部门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卡”向全质办反馈,其中可由部门直接解决的,则由该部门负责组织解决,并将措施意见和处理结果填写在“质量信息卡”上,报全质办存档。

2.在调查走访过程中所发现的质量问题,由调查者整理后填写“质量信息反馈表”报全质办,由全质办负责组织反馈处理。

安全生产月信息简报篇六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年底各项工作千头万绪,伴随元旦、春节两大节日的临近,近日,中国电信江苏扬州分公司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部署节前相关工作。会议传达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座谈会精神,通报了近期全区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并对下一步消防安全标准化宣贯情况、安监系统使用情况、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专项行动进行了专题布置。

与会代表集中收看了安全警示教育视频《隐患直击》。会议要求务必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持续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员工、每个施工队伍、每个外包队伍,力争下一季度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专项行动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充分发动广大员工,群策群力,全力抓好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同时做好迎接上级公司安全大检查的准备。要对照标准、组织自查,自查要彻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查出的`问题要落实资金、加强整改。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各项业务,堵塞漏洞,杜绝违规事件的.发生。扬州电信还将组织不预告抽查,争取在集团公司、省公司年度安全检查中取得好成绩,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安全生产月信息简报篇七

6月26日,召开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会战”专项工作会议,各村、各企业单位负责人、镇直、机关干部参加会议。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前对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作出部署,以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这次大检查的范围包括煤矿项目在内的所有煤矿和非煤矿山,旨在全面摸清所有煤矿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督促煤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整改措施,排除隐患,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摸清市州、县区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分级负责、属地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提高监管能力,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在全面检查督查的基础上,采取暗查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鼓励职工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提高检查效果和效率,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各村、各单位、各部门的一把手必须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并且要与相关负责部门签订责任状。要抓好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发动各界群众、员工参与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来,共同维护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强化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问责机制建设。严肃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紧盯不落实的事,问责不落实的人,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安全事故及火灾事故发生的,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对发生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年终评优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按照“安全工作重在防范,必须落实到一线;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必须层层落实责任制”的总思路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实施一岗双责,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安全生产月信息简报篇八

为全力做好我院20xx年春节期间综治安全工作,按照“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于20xx年1月26日下午,由陈院长带队深入各科室开展春节节前安全生产检查,特别对消防通道、消防器材、中心供氧、供应室、配电房、救护车、药房及发热诊室等重点部位展开督查。

陈院长就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和保障措施。

2、带班领导在岗在位,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全院职工保持通讯通畅,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不可存在麻痹心态。

3、加强医患沟通以及各科室协作,保障服务的优质高效。

通过本次检查,有效排除了医院的安全隐患,强化细节标准,确保干部职工以及就诊患者和家属度过一个安全有序、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安全生产月信息简报篇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西宁文旅关于20xx年春节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暨疫情防控的`部署安排,1月24日至28日,公司副总经理王宁、王勇分别带领综合管理部、技术安全部相关人员,深入各项目部检查指导疫情防控暨安全生产工作。

检查过程中,工作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问职工等方式,了解掌握各项目部的管理人员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全体职工安全常识掌握情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维保情况。特别是在市民中心、体育中心、大剧院、园博园等项目部,工作组随机搞演练、现场查隐患,检查应急预案执行和风险隐患治理等情况;在体育公园、安置区等项目部,工作组深入监控中心、设备机房等重点部位,检查设备运行及按规操作情况;在安昕雅苑、西门商厦、文华家园等项目部,工作组采取实地查看资料、全员座谈了解等方法,掌握人员思想及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在中青卫公司,工作组集中保安人员进行队列会操和安全知识考核,全方位检验安保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取得了良好效果。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压实了公司各级的安全生产责任,提高了安全风险意识,筑严了新冠疫情防线,为确保广大业主度过“平安年、健康年、绿色年”和实现公司安全稳定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安全生产月信息简报篇十

惠州市大森家具有限公司,根据湖镇镇人民政府的的湖委发[2017]23号文件指导精神,结合我司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1、本企业对全体职员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职员安全意识大大提高。

2、全体职员学习了职业病防护的相关知识,对职业病的预防保护自觉性有很大提升。

3、对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养护,确保能正常运作。

4、对生产设备、电线及电器进行养护检修,提高生产设施的安全可靠性。

5、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收到良好效果。

惠州市大森家具有限公司

大森家具开展2017年“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总结湖镇镇安监所:

我司根据湖镇镇政府“关于印发湖镇镇开展2017年“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湖府发[2017]23号”的要求,在“五一”节假日期间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活动中从公司负责人到普通员工,上下联动,积极投入到开展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工作之中,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通过认真排查,落实了责任,健全了制度,彻底排除了安全隐患,增强了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的防洪了各类事故的发生,为安全生产夯实了基础。

一、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节假日前,公司带领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市和县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切实增强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明确这次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目标检查的内容,统一思想,使全体员工高度重视。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构建企业“和谐生产”。1.在督促各部门全面自查自纠基础上,针对事故易发多发、事故隐患突出的重点部位,以甲类车间、甲类仓库、罐区等重点部位为发力点,要针对今年我镇汛期提前、降水偏多、恶劣天气增多的情况,加强企业的重点部位、汛期安全防洪,及时整改消防隐患,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三、严格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目标责任及检查监督机制,彻底消灭各种事故隐患。

1、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意识,在生产中我们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各部门要积极查找隐患,针对易出现的安全问题,制定了员工安全守帽和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了工序责任区和安全目标,使公司陨职工将安全生产纳入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环节。

2、有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公司及时将安全会议的精神传达到每位员工,对新入职的员工及时,有效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公司安全检查小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车间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学习,并认真作好记录,并利用办板报、标语和组织员工现场分析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及时消除生产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努力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奖罚分明。对于安全操作制度不健全的部门和对设备安全认知程度不足的员工,实行责令限期整改和通报批评,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员工进行处罚,并严肃处罚当班安全责任人,彻底消灭安全隐患。4.很抓现场管理和制度落实,完善了部门岗位各级安全责任制,实现了分层管理。生产部、车间主管的安全责任直接影响生产的安全,在车间建设中重点加强了车间主管的安全培训与学习,使他们真正发挥安全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了基层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了生产的顺利进行。

5、针对夏季安全事故易发的,公司有关部门定期对突发事件进行了演练,提高了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认真整改了存在的问题,健全了各项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惠州市大森家具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0日

安全生产月信息简报篇十一

为做好20xx年“春节”节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文旅集团班子带队分两组分别于1月22日和1月24日对所属二级单位重点区域进行节前安全检查。

检查组分别对所属各单位消防设施、安全逃生通道、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检查了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影城、景区运营安全等,对重点区域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

市文旅集团党总支书记、董事长黄同志对节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消防意识,强化消防措施,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二是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主体落实和工作措施落实,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

安全生产月信息简报篇十二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加强信息通报和工作协调,保证信息畅通、联络及时,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工作网络,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形成良好的信息互动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信息联络员(以下简称“信息联络员”)在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负有以下职责和义务:

(五)督促本地区、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提出工作建议、意见和措施等;

(六)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如实报告本单位监管范围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八)按照规定要求积极参加 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考察和培训等活动;

(九)完成旗安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实行信息联络员会议制度。

旗安委会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信息联络员工作例会。例会内容:汇报本行业、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交流工作经验,提出工作思路、意见和建议,研究探讨有关重要问题等。

必要时,旗安委会办公室可随时召集信息联络员会议。

旗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信息联络员会议的组织工作 。信息 联络员因故不能参加联络员会议,应提前向旗安委会办公室说明情况,并委托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考核责任单位,每单位应至少有一名信息联络员,由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并报旗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信息联络员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更换。信息联络员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调整、补充,并报旗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信息工作的重要性,积极为信息联络员工作提供有利条件。

本制度执行情况由旗安委会办公室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本年度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内容。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地铁运营主管部门、地铁运营公司地铁安全管理工作的信息通报制度,加强地铁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地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联络员(以下简称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

(一)收集、整理、传递本地区、本单位地铁安全生产重要信息;

(二)分析本地区、本单位地铁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反馈本地区地铁安全生产动态;

(三)督促本地区、本单位地铁安全事故快报、事故处罚等情况上报工作;

(四)提出改进本地区、本单位或者全国地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六)向所在单位领导汇报联络员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建议、措施。

第三条各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地铁运营主管部门分别确定一名负责地铁安全工作的处级干部担任联络员,地铁运营公司确定一名负责地铁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担任联络员,报建设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以下简称建设部安委会办公室)审查后,予以公布。联络员如有变化,应及时报告。

第四条联络员会议制度:

(—)建设部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联络员会议。联络员会议分为年度会议、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年度会议的内容为:分析全国地铁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年度工作,提出工作思路、意见和建议,研究加强与改进联络员工作的重大事项。年度会议由全体联络员参加。

重大事故发生时,或有重大工作需要部署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的议题为:通报重大事故情况,研究控制事故的对策、措施,部署和安排重大工作。临时会议可由重大事故发生地的部分联络员或者全体联络员参加。

(二)每次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有关事项由建设部安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

(三)联络员会议纪要,抄报建设部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地铁运营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同志,印发联络员所在单位和联络员。

(四)联络员因故不能参加联络员会议,应向建设部安委会办公室请假,并委派相关人员参加。

第五条联络员信息传递制度(一)各地区联络员每半年应向建设部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报送上半年地铁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可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一般应包括地铁安全生产形势综述、重大措施和重要活动,典型经验与做法,主要问题的原因分析与对策、建议等。

(二)各地区联络员对本地需提交联络员会议讨论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建设部安委会办公室提出,有关意见、建议一般在联络员会议上提出。

(三)建设部安委会办公室将通过文件、简报、建设部网站等方式向联络员传递有关信息,保持日常联系。

(四)联络员所在单位应为联络员的工作创造条件。

第六条本办法执行情况由建设部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考核,考核结果在联络员会议上通报。

第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月信息简报篇十三

1月27日上午,晋江产业集团组织召开20xx年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集团总经理、安委会主任陈桂金,总经理助理、安办主任苏江彬,集团下属子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集团总部各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苏江彬总经理助理传达了《晋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做好20xx年“两节”“两会”期间和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晋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全市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会商推进会议的纪要》,总结了2021年集团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新年度安全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强化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强化隐患排查,全面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三是强化体系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

会上,陈桂金总经理强调三点意见:

要时刻高度警醒,牢固树立大局意识、风险意识,深入排查、全力以赴抓好安全各项工作。

要细化、明确企业内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考核,切实增强员工抓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压力感。

要多措并举,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及警示教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隐患整改力度,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薄弱领域的突出问题。

会上强调,岁末年初和冬春季是安全生产和火灾事故的多发期,春节即将到来,人员流动、聚集更加频繁,疫情防控任务艰巨,要提前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严格实行外出报备制度,做好值班值守安排,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安全生产月信息简报篇十四

为发挥承包商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倾听承包商对安全管理的建议和要求,形成群策群力的安全监督网络,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整改生产过程中的各类隐患,超前预防重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部是信息收集、整理、传递和报送的中心,是信息管理部门和信息报送单位。

二、项目经理分管信息工作,各承包商、供应商兼信息员,加强信息的上报工作。

三、健全安全信息反馈体系,拓宽安全信息反馈渠道和增加安全信息源,及时、准确地掌握生产一线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为安全工作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四、建立安全信息的直通快车,使各承包商有渠道快捷地向项目部反映对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迅速有效地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

五、形成安全管理的互补、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安全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有效实施。

六、安全信息员的条件及范围

(1)“安全第一”思想牢固,对安全生产有较高认识,能够积极参与各项安全活动。

(2)具备一定的安全、技术业务素质,现场经验丰富。

(3)有一定语言或书面表达能力,不怕得罪人,敢说真话不徇私情,不畏各种压力,勇于为生产工作奉献。

七、安全信息员的义务与职责

(1)认真学习安全技术业务知识,了解和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与本项目的各项安全活动,宣传上级单位和项目的安全生产指示、指令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应邀列席相关安全工作会议。参加“信息反馈”、“安全座谈”或现场安全监察活动。

(3)收集和反映一线员工对安全管理的建议和要求。

(4)对各自的工作岗位和涉及到得所有施工现场、各级干部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实施安全监督,随时项目部汇报发现的情况。

(5)及时发现和真实地放映生产作业现场安全上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质量、管理问题和有一定价值的建议,随时发现随时反映,每月不少于两条。

八、安全信息员的权利

(1)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2)对于单位或领导忽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错误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或越级控告。

(3)发现生产作业存在“三违”或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问题,有权直接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报告或直接向安监人员汇报,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4)兼职安全信息员在行使职权中,各单位和各级负责人要给与大力的支持和帮助,给与一定的活动时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干涉和阻止,更不允许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否则,将严肃追究单位和相关领导的责任,维护安全信息员的正当权益。

安全生产月信息简报篇十五

2月25日报道:24日,自治区召开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全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自治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带头落实安全生产检查的责任,把安全检查的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乡镇街道、企业车间班组。加大督查力度,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做到不放过每一个行业领域、每一家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对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回头看”,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不力、安全生产检查不彻底、隐患治理不到位的,该追究责任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会议强调,各部门要切实落实本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责任,对本行业领域所有企业进行深入彻底的全面检查,做到“全覆盖”,查深、查透、查准,彻底消除死角盲区。

要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的方式,加强对重点区域、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要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按照“零容忍”的标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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