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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租代购买卖合同 以租代购合同(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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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租代购买卖合同 以租代购合同(通用10篇)
时间:2024-03-20 21:29:17     小编:雅蕊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以租代购买卖合同篇一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卖方与买方因 车辆购销事宜,经友好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第一条 合同车辆

买方要求购买卖方销售的 车辆,具体要求如下:

1.车型:制造商:颜色:数量:合同金额:到车时间:交车地点:其它:

第二条 结算方式

3. 签定合同时买方应认真检查核对车辆,卖方确认收到定金后合同开始生效

第三条 卖方责任

第四条 买方责任

2. 如因买方原因要求退定该车,买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定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 质量保证

签定日期: 年

第六条 其它条款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 如买卖双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租代购买卖合同篇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和甲方租赁汽车及甲方为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提供车辆 辆,型号为:

租赁期限为叁年:从月月止,叁年期满后,转户给乙方。

1、民币大写: 。

2、租金标准,每辆车人民币元/月(大写: ),共计人民币 )。

3、租金支付

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租金,即于每月 日前将月租金支付到甲方如下帐户(帐户名称: 开户行 )。

1、甲方向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赁服务相关费用(数额以甲方出具的票据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善意为其提供租赁服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退还已缴纳的任何费用。

1、租赁期间,租赁车辆及号牌归甲方所有,甲方依法对该租赁车辆及号码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租赁车辆及号牌的权属证明和相关资料由甲方保管。

2、乙方租赁期限届满且租赁期间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依约将租赁车辆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所有,但不包括号牌。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按要求办妥租赁车辆保险手续,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辆资抢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果因保险机构的原因无法一次性办妥的,确保本合同有效期内租赁车辆的保险不间断。

2、租赁期间第二年和第三年,由甲方提前一个月代乙方购买租赁车辆的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车辆盗抢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玻璃离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乙方应于租赁车辆保险到期前15日内将甲方垫付的保险费支付给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保险单中应注明,出险时甲方第一受益人;保险人应直接将保险金支付给甲方;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甲方权益的条款;在租赁关系到期前,保险单正本由甲方保管。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或险;如保险中断,甲方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甲方权要求乙方及时足额支付租金、汽车租赁服务费用、履约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2、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律师事务所对其向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真实性、合法性调查;如调查核实因乙方所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系虚假或部分虚假取得甲方信任从而租赁车辆的,甲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而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有权对租赁车辆的保养记录进行查询,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对租赁车辆进行保养,甲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而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有权查询租赁车辆的违约记录,若乙方未在违约行为发生后 日内予以处理完毕,甲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而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资料及资信情况,经甲方调查核实并符合汽车租赁条件,乙方在缴纳汽车租赁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相关费用后,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2、乙方有提供真实资信资料的义务。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按时足额支付租金,且不因租赁车辆发生被盗、被抢等意外事件而例外。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支付汽车租赁服务费等费用及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订立和履行本合同的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鉴定、评估、登记等费用)。

5、租赁期间,乙方应善意使用车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应甲方要求将租赁车辆交还甲方。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和赁车辆设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也不得将租赁车辆出租、转让、馈赠给任何第三人,并保护租赁车辆不受任何侵害。

7、租赁车辆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8、乙方应善意使用租赁车辆,按期购买租赁辆保险、按期进行租赁车辆年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导致车辆受损或灭失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协助办理保险理赔,不得违法使用车辆或违反《机动车保险条款》使用车辆,不得将租赁车辆用于出借、赠与或用 于抵押、质押、典当及抵债。

9、乙方租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对他人人身损害产生的医疗费、死亡/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以及对他人财产损毁产的赔偿费用等,在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法律、合同进行赔偿后,不足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若出现重大交通事故造成租赁车辆贬值的,乙方不能退租,租赁车辆贬值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10、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辆的设备及部件等。

11、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维修点对租赁车辆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保养守则所包含的保养内容进行定点维修和保养。

12、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租赁汽车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汽油费、机油费、过路过桥费、保养费、维护费、停车费、违法用车的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应违约费用。

2、如乙方提前支付剩余所有租金,乙方应承担剩余租金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实际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

3、若乙方因故要求退租,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赔偿甲方损失,损失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交车时车辆评估价值-退车时车辆评估价值-已支付租金)=总租金的30%,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双方办理退租手续,本合同终止。

4、如乙方因故退租除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所生产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以及因违约所产生的调查费、律师代理费、见证费、诉讼费、执行费、公告费、保全费、财产处置费、过户费、差旅费、车辆交通违章罚款和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其中,律师代理费按担保总金额的6%且不低于3000元/件计算;诉讼费、执行费、交通费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其他费用据实计算。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均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2、一方违约,另一方可直接能过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而无需提前通知。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

以租代购买卖合同篇三

住所地: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以以租代购方式向乙方销售一批自动售货机(以下称设备)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以租代购安排

1、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在租赁期限内提供指定设备供乙方使用。租赁期限内,租赁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拥有设备使用权,乙方按照约定支付租赁费用。

2、租赁期限界满且租赁费用付清后,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取得设备所有权(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二、租赁设备

1、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及乙方自主选择,提供以下自动售货机:

型号:_________

出厂日期:__________

是否全新:__________

合计设备数量:__________台。(以下称租赁设备)

2、除非另有说明,设备的交付以及归还地点均为位于的甲方经营地点。

三、租赁费用明细

1、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的租赁费用明细与支付方式如下: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16个月。

2、付款说明:按月支付的费用,乙方应于每月前支付上月费用;首月费用,应于租赁期限开始前至少提前一周支付;非整月的,则按天折算。

3、保证金的退还: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10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退还保证金,但有权从中扣除乙方应承担或支付的任何费用、款项、赔偿、违约金等。

4、租赁期间,乙方负责设备的保管,下列情形下,即使租赁设备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仍应正常支付租赁费用:

租赁设备被盗或被抢、遗失等;

租赁设备发生事故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

非因租赁设备的质量问题导致的设备维修、保养等。

四、租赁期间租赁设备费用承担

五、租赁设备所有权及转移

1、租赁期间,租赁设备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

2、在不影响租赁设备日常使用的前提下,甲方有权继续保存租赁设备的购买凭证等相关资料。如租赁设备手续需要,甲方应配合提供。

3、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甲方不得将租赁设备向其它第三方出售或转让。

4、乙方依法对该租赁设备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5、租赁期限届满,且符合下列全部条件时,乙方取得租赁设备的完全的所有权:

乙方按约定支付了全部的租赁费用;

乙方无其它违约情形导致甲方解除合同或行使履行抗辩权的;

本合同未因其它原因提前解除或终止。

六、提前还款处理

1、乙方提前还款的,应至少提前10天通知甲方,确认提前还款的具体日期(提前还款日)以及相关安排。

2、乙方应根据确认的提前还款安排,完成以下手续:

在提前还款日之前支付剩余全部租金。

如有其它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未结清,则应在提前还款日前结清。

3、乙方完成上述手续后的10日内,双方完成观念上的交付,乙方取得租赁设备的完全的所有权。

如乙方未完成提前还款的`全部手续,视为"未提前还款",乙方应继续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并支付租赁费用。

七、提前退租安排

1、乙方提前退租的,应至少提前30天通知甲方,确认提前退租的具体日期(提前退租日)以及相关安排。

2、乙方应根据确认的提前退租安排,完成以下手续:

在提前退租日之前,提前至少15天,付清应由乙方承担的租赁费用及其它费用。

乙方应额外向甲方支付提前退租手续费。提前退租手续费=租赁期限未履行部分(以提前退租日为准)对应的全部租金(不含管理费和其它费用)* %。

提前退租日之前,提前至少3天,将租赁设备交还给甲方。

3、乙方完成上述手续后,视为本合同于提前退租日解除,乙方无需再支付提前退租日后的租赁费用,亦无权再要求租赁设备的所有权,甲方继续保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并收回设备使用权。

乙方未完全完成上述手续的,甲方有权相应推迟提前退租日,乙方应继续支付实际提前退租日之前的租赁费用及其它费用。

八、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足额支付或承担租赁费用、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2、对乙方提供的资料及资信情况,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真实性、合法性调查;如调查核实因乙方所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系虚假或部分虚假取得甲方信任从而租赁设备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九、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的资料及资信情况,经甲方调查核实并符合设备租赁条件,乙方在缴纳设备租赁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相关费用后,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2、乙方有提供真实资信资料的义务。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按时足额支付租赁费用,且不因租赁设备发生被盗、被抢等意外事件而例外。

4、租赁期间,乙方应以不低于一般人对待自己所拥有的设备的注意程度使用设备,并按照设备的正常操作说明进行操作。乙方不得使用设备从事违法用途。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设备设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转让。

7、租赁设备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逾期付款(包括未支付或承担相关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逾期交付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00元,同时租赁期限顺延。逾期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交还设备但未交还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日租金(月租金/30)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继续支付全部正常租赁费用。

5、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支付或承担费用而未支付、未承担的,甲方有权从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中扣除。

6、下列情形之一时,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

乙方提供虚假或部分虚假资料及资信情况取得甲方信任从而租赁设备的;

乙方逾期支付任何费用,或逾期承担应承担的任何费用,逾期超过15日的;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它义务,经甲方催告后在10天内仍未履行义务的。

本合同约定的其它严重违约情形。

因上述原因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同时向甲方承担下列责任:__________

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归还租赁设备;

解除合同之日前的租赁费用及其它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应立即结清支付;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租赁期限未履行部分的全部租金30%;

收回的租赁设备如需维修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5)承担甲方因向乙方索赔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律师代理费、见证费、诉讼费、执行费、公告费、保全费、财产处置费、过户费、差旅费、设备交通违章罚款和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7、甲方提供的设备有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复、换车或解除本合同。具体参照国家关于设备三包的政策执行。

十一、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十三、特别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对乙方的违约责任、费用承担等作了特别提示,并应乙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签署时间: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以租代购买卖合同篇四

甲方(出租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 所 地: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和甲方租赁汽车及甲方为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车辆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提供车辆 辆,型号为:

第一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叁年:从月月止,叁年期满后,转户给乙方。

第三条 保证金、租金及支付

1民币大写: 。

2、租金标准,每辆车人民币元/月(大写: ),共计人民币 )。

3、租金支付

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租金,即于每月 日前将月租金支付到甲方如下帐户(帐户名称: 开户行 )。

第四条 费用承担

1、甲方向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赁服务相关费用(数额以甲方出具的票据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善意为其提供租赁服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退还已缴纳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 租赁车辆所有权及转移

1、租赁期间,租赁车辆及号牌归甲方所有,甲方依法对该租赁车辆及号码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租赁车辆及号牌的权属证明和相关资料由甲方保管。

2、乙方租赁期限届满且租赁期间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依约将租赁车辆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所有,但不包括号牌。

第六条 租赁辆保险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按要求办妥租赁车辆保险手续, 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辆资抢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果因保险机构的原因无法一次性办妥的,确保本合同有效期内租赁车辆的保险不间断。

2、租赁期间第二年和第三年,由甲方提前一个月代乙方购买租赁车辆的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车辆盗抢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玻璃离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乙方应于租赁车辆保险到期前15日内将甲方垫付的保险费支付给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保险单中应注明,出险时甲方第一受益人;保险人应直接将保险金支付给甲方;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甲方权益的条款;在租赁关系到期前,保险单正本由甲方保管。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或险;如保险中断,甲方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要求乙方及时足额支付租金、汽车租赁服务费用、履约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有权对租赁车辆的保养记录进行查询,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对租赁车辆进行保养,甲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而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有权查询租赁车辆的违约记录,若乙方未在违约行为发生后 日内予以处理完毕,甲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而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的资料及资信情况,经甲方调查核实并符合汽车租赁条件,乙方在缴纳汽车租赁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相关费用后,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2、乙方有提供真实资信资料的义务。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按时足额支付租金,且不 因租赁车辆发生被盗、被抢等意外事件而例外。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支付汽车租赁服务费等费用及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订立和履行本合同的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鉴定、评估、登记等费用)。

5、租赁期间,乙方应善意使用车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应甲方要求将租赁车辆交还甲方。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和赁车辆设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也不得将租赁车辆出租、转让、馈赠给任何第三人,并保 护租赁车辆不受任何侵害。

7、租赁车辆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8、乙方应善意使用租赁车辆,按期购买租赁辆保险、按期进行租赁车辆年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导致车辆受损或灭失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协助办理保险理赔,不得违法使用车辆或违反《机动车保险条款》使用车辆,不得将租赁车辆用于出借、赠与或用 于抵押、质押、典当及抵债。

9、乙方租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对他人人身损害产生的医疗费、死亡/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以及对他人财产损毁产的赔偿费用等,在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法律、合同进行赔偿后,不足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若出现重大交通事故造成租赁车辆贬值的,乙方不能退租,租赁车辆贬值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10、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辆的设备及部件等。

11、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维修点对租赁车辆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保养守则所包含的保养内容进行定点维修和保养。

12、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租赁汽车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汽油费、机油费、过路过桥费、保养费、维护费、停车费、违法用车的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违约方支付相应违约费用。

2、如乙方提前支付剩余所有租金,乙方应承担剩余租金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实际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

3、若乙方因故要求退租,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赔偿甲方损失,损失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交车时车辆评估价值-退车时车辆评估价值-已支付租金)=总租金的30%,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双方 办理退租手续,本合同终止。

4、如乙方因故退租除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所生产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以及因违约所产生的调查费、律师代理费、见证费、诉讼费、执行费、公告费、保全费、财产处置费、过户费、差旅费、车辆交通违章罚款和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其中,律师代理费按担保总金额的6%且不低于3000元/件计算;诉讼费、执行费、交通费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其他费用据实计算。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均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 有冲突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2、一方违约,另一方可直接能过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方 式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而无需提前通知。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第十二条 特别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 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签章):

以租代购买卖合同篇五

1. 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 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第一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 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8款内容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6. 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7. 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 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第二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 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 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 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7. 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 保证金

1. 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2. 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3. 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条 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 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 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 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租赁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租金,但最多为三个月。未投保车辆不得要求租金赔偿。

5.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承租方应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全部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 意外风险分担办法、比例等如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办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时计收超时费。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3. 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的1%交纳滞纳金。

4. 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条第3、4款,承租方可终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及违约金。

第六条 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以租代购买卖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互惠的原则,甲方为降低投资成本和风险,向乙方申请“以租代购”方式购买小轿车一部;车牌号码:,发动机号码为:,车架号:用保证金代替首付款,以租金代替购买小轿车和费用,租期届满并付清全部租金后即可拥有该小轿车的所有权。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

以租代购该小轿车总金额人民币xx元。

xx元。租期满后抵做购买该车辆的首付款。

1、租金:每月xx元,30日为一期,交纳租金的时间为:每月日前甲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

2、租期:个月,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3、租期内车辆所有权属乙方所有,租期届满且付清全部租金后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1、甲方如不按时交纳租金,超过5日,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该车辆,从保证金中扣收租金。

2、甲方人为损坏车辆,不愿承担维修费,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该车辆,从保证金中扣除车辆的维修费。

3、乙方在合同签订并收到甲方保证金后日内,即20xx年xx月xx日之前将以租代购车辆送至甲方处。

4、租期内车辆的日常保养及保险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5、甲方在控制、使用车辆期间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交通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造成甲方、乙方、任何第三方的人身、财产及车辆自身损失的责任。甲方有权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金,乙方有义务协助向保险公司索赔。

6、甲方不得将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7、甲方不得将进行盈利性经营,不得用于参加比赛、测试、教练等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抵押、倒卖,不能进行非法活动及其他侵犯乙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1、甲方按时交纳租金,租期结束且付清租金,即获得车辆的所有权。

2、甲方必须保证车辆外观完好,如有损伤,如被刮花、碰撞出现凹凸面,甲方应按照实际产生的.维修费用进行赔偿或全款购买该车辆。

3、甲方不得对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零件、更改车辆外观,否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在租赁期间车辆或随车设备丢失,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甲方还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直至租赁期限届满。

5、甲方接收车辆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查。甲方接收车辆后,视为车辆外观完好、工作正常、随车设备齐全。

6、甲方不得单方毁约提前还车,否则,应承担单方毁约提前还车的违约金元。

1、有关本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以租代购买卖合同篇七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车牌号码:,发动机号码为:,车架号:用保证金代替首付款,以租金代替购买小轿车和费用,租期届满并付清全部租金后即可拥有该小轿车的所有权。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

一、以租代购车辆、数量、金额:

以租代购该小轿车总金额人民币元。

二、保证金:

元。租期满后抵做购买该车辆的首付款。

三、租金、租期、车辆所有权:

1、租金:每月元,30日为一期,交纳租金的时间为:每月日前甲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

2、租期: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租期内车辆所有权属乙方所有,租期届满且付清全部租金后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四、乙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交纳租金,超过5日,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该车辆,从保证金中扣收租金。

2、甲方人为损坏车辆,不愿承担维修费,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该车辆,从保证金中扣除车辆的维修费。

3、乙方在合同签订并收到甲方保证金后日内,即年月日之前将以租代购车辆送至甲方处。

4、租期内车辆的日常保养及保险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5、甲方在控制、使用车辆期间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交通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造成甲方、乙方、任何第三方的人身、财产及车辆自身损失的责任。甲方有权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金,乙方有义务协助向保险公司索赔。

6、甲方不得将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7、甲方不得将进行盈利性经营,不得用于参加比赛、测试、教练等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抵押、倒卖,不能进行非法活动及其他侵犯乙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按时交纳租金,租期结束且付清租金,即获得车辆的所有权。

2、甲方必须保证车辆外观完好,如有损伤,如被刮花、碰撞出现凹凸面,甲方应按照实际产生的维修费用进行赔偿或全款购买该车辆。

3、甲方不得对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零件、更改车辆外观,否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在租赁期间车辆或随车设备丢失,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甲方还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直至租赁期限届满。

5、甲方接收车辆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查。甲方接收车辆后,视为车辆外观完好、工作正常、随车设备齐全。

6、甲方不得单方毁约提前还车,否则,应承担单方毁约提前还车的违约金元。

六、其它约定:

1、有关本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以租代购买卖合同篇八

出租方:

承租方: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 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 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 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 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 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 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 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 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 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 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 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 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 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 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 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 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 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章):承租方(签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证照号码:

保证人(签章):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以租代购买卖合同篇九

住所地: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以以租代购方式向乙方销售一批自动售货机(以下称设备)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以租代购安排

1.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在租赁期限内提供指定设备供乙方使用。

租赁期限内,租赁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拥有设备使用权,乙方按照约定支付租赁费用。

2.租赁期限界满且租赁费用付清后,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取得设备所有权(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二、租赁设备

1.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及乙方自主选择,提供以下自动售货机:

型号:_________

出厂日期:__________

是否全新:__________

合计设备数量:__________ 台。(以下称租赁设备)

2.除非另有说明,设备的交付以及归还地点均为位于 的甲方经营地点。

三、租赁费用明细

1.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的租赁费用明细与支付方式如下:

租赁期限自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起至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止,共计16个月。

2.付款说明:按月支付的费用,乙方应于每月 前支付上月费用;首月费用,应于租赁期限开始前至少提前一周支付;非整月的,则按天折算。

3.保证金的退还: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10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退还保证金,但有权从中扣除乙方应承担或支付的任何费用、款项、赔偿、违约金等。

4.租赁期间,乙方负责设备的保管,下列情形下,即使租赁设备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仍应正常支付租赁费用:

租赁设备被盗或被抢、遗失等;

租赁设备发生事故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

非因租赁设备的质量问题导致的设备维修、保养等。

四、租赁期间租赁设备费用承担

五、租赁设备所有权及转移

1.租赁期间,租赁设备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

2.在不影响租赁设备日常使用的前提下,甲方有权继续保存租赁设备的购买凭证等相关资料。如租赁设备手续需要,甲方应配合提供。

3.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甲方不得将租赁设备向其它第三方出售或转让。

4.乙方依法对该租赁设备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5.租赁期限届满,且符合下列全部条件时,乙方取得租赁设备的完全的所有权:

乙方按约定支付了全部的租赁费用;

乙方无其它违约情形导致甲方解除合同或行使履行抗辩权的;

本合同未因其它原因提前解除或终止。

六、提前还款处理

1.乙方提前还款的,应至少提前10天通知甲方,确认提前还款的具体日期(提前还款日)以及相关安排。

2.乙方应根据确认的提前还款安排,完成以下手续:

在提前还款日之前支付剩余全部租金。

如有其它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未结清,则应在提前还款日前结清。

3.乙方完成上述手续后的10日内,双方完成观念上的交付,乙方取得租赁设备的完全的所有权。

如乙方未完成提前还款的全部手续,视为"未提前还款",乙方应继续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并支付租赁费用。

七、提前退租安排

1.乙方提前退租的,应至少提前30天通知甲方,确认提前退租的具体日期(提前退租日)以及相关安排。

2.乙方应根据确认的提前退租安排,完成以下手续:

在提前退租日之前,提前至少15天,付清应由乙方承担的租赁费用及其它费用。

乙方应额外向甲方支付提前退租手续费。提前退租手续费=租赁期限未履行部分(以提前退租日为准)对应的全部租金(不含管理费和其它费用)* %。

提前退租日之前,提前至少3天,将租赁设备交还给甲方。

3.乙方完成上述手续后,视为本合同于提前退租日解除,乙方无需再支付提前退租日后的租赁费用,亦无权再要求租赁设备的所有权,甲方继续保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并收回设备使用权。

乙方未完全完成上述手续的,甲方有权相应推迟提前退租日,乙方应继续支付实际提前退租日之前的租赁费用及其它费用。

八、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足额支付或承担租赁费用、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2.对乙方提供的资料及资信情况,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真实性、合法性调查;如调查核实因乙方所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系虚假或部分虚假取得甲方信任从而租赁设备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九、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的资料及资信情况,经甲方调查核实并符合设备租赁条件,乙方在缴纳设备租赁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相关费用后,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2.乙方有提供真实资信资料的义务。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按时足额支付租赁费用,且不因租赁设备发生被盗、被抢等意外事件而例外。

4.租赁期间,乙方应以不低于一般人对待自己所拥有的设备的注意程度使用设备,并按照设备的正常操作说明进行操作。乙方不得使用设备从事违法用途。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设备设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转让。

7.租赁设备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逾期付款(包括未支付或承担相关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逾期交付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00元,同时租赁期限顺延。逾期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交还设备但未交还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日租金(月租金/30)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继续支付全部正常租赁费用。

5.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支付或承担费用而未支付、未承担的,甲方有权从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中扣除。

乙方提供虚假或部分虚假资料及资信情况取得甲方信任从而租赁设备的;

乙方逾期支付任何费用,或逾期承担应承担的任何费用,逾期超过15日的;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它义务,经甲方催告后在10天内仍未履行义务的。

本合同约定的其它严重违约情形。

因上述原因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同时向甲方承担下列责任:__________

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归还租赁设备;

解除合同之日前的租赁费用及其它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应立即结清支付;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租赁期限未履行部分的全部租金*30%;

收回的租赁设备如需维修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5)承担甲方因向乙方索赔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律师代理费、见证费、诉讼费、执行费、公告费、保全费、财产处置费、过户费、差旅费、设备交通违章罚款和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7.甲方提供的设备有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复、换车或解除本合同。具体参照国家关于设备三包的政策执行。

十一、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 甲方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十三、特别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对乙方的违约责任、费用承担等作了特别提示,并应乙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签署时间: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以租代购买卖合同篇十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土地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 ,土地面积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 。

1.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于上述租赁场地上(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出租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3上述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房屋由甲方按现状出租给乙方使用,其土地、房屋以及相关配套的附着物、定着物、辅助设施和生活设施一并租赁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其中房屋装修属于 汽车有限公司所有。甲方已与 汽车有限公司达成协议,该房屋装修部分一并由甲方出租给乙方,甲方与温州瓯尚汽车有限公司的关系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涉。有关装修等设备、设施见附件二(设施清单)

上述三项为不可分割的整体,构成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的标的。

1.4甲方作为该土地、房屋的使用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甲方承诺该土地、房屋均未设定抵押。同时甲方承诺其将该土地、房屋出租给乙方已取得原土地所有权人同意。

2.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房屋甲方应保证乙方可用于汽车4s店经营使用。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擅自改变房屋规划设计的使用性质,不改变房屋的主体框架结构,从事第2.1条约定之外的成产经营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还应按本合同第12.3条之规定承担责任,并恢复原状。

2.3租赁期间,乙方必须按照政府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做好消防、公共卫生环境、治安、卫生等管理工作,健全管理体制,定期检测、检查,及时消除存在隐患。不得利用租赁场地从事违法活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噪音、废气、烟尘、异味等,需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要求,不得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租赁期间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安全问题、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乙方正常经营活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因经营活动与第三方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涉。

3.2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受有限续租的权利。

4.1经双方协商约定,本合同项下租赁标的物的第一年、第二年每年租金为120万元,(包含双方协商应有各自承担的税金),每两年递增5%,即第三年、第四年每年租金为126万,第五年、第六年每年租金为132.3万,第七年、第八年每年租金为138.9万,第九年第十年每年租金为145.8万。每年租金包含了租赁标的物的全部租金。

4.3租金为每年一付,先付后用。第一年租金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日起十日内向甲方支付,以后每年租金应于7月1日前向甲方支付,如逾期未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按年租金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4.4甲方在向乙方收取租金时,应开具正式租金发票,因甲方未开具发票而造成的乙方延期支付租金则不构成违约。

6.1甲方保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土地及相关设备设施不存在所有权纠纷及抵押。若任何第三方对租赁房屋、土地、及相关设备设施有阻挠、阻碍、妨碍影响乙方对租赁房屋、土地正常、合理使用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和解决,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6.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设备、设施自主购买商业财产保险

7.1乙方在使用房屋和相关设备设施时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

7.2乙方负责购买自由车辆及其他自行添置财产的商业财产保险。

7.3按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租金。

8.1租赁期间,妨碍房屋和有关设施设备因正常使用而损坏或故障时,由乙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和有关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和有关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3租赁期间,遇到自然灾害导致房屋重大损失或房屋主体结构达不到设计标准而损坏的,由甲方负责及时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未能及时维修,可由乙方自行维修,所支付的维修费用在来年租金中扣除,甲方应赔偿未能及时维修给乙方带来的损失。

9.1乙方在甲方现有房屋基础上,需进行搭建的,应征得甲方同意,若需取得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由甲方协助乙方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如需甲方提供相关房屋信息材料的,甲方不得推脱。租赁期满或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搭建的房屋以及不可移动的附属物应无偿归甲方所有。

9.2乙方自行购置、添置的设施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在不影响甲方房屋结构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自行拆除或双方约定折价给甲方。

9.3在租赁期间,若发生国家征用、拆迁等,土地、房屋的拆迁补偿归甲方所有,经营补偿及乙方购置的设施设备补偿归乙方所有。

10.1甲方将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设施设备出售时,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应将拟出售房屋、土地的相关条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决定是否购买,逾期未做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10.2甲方出售本合同项下的房屋、土地时,不得影响乙方根据本合同对房屋、土地的租赁使用权。

10.3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租赁的房屋、土地抵押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应在抵押合同中明确,该房屋、土地已出租给乙方的事实,且不得因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而影响乙方对房屋、土地的使用权。

11.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一)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被政府收回的;

(二)该房屋、土地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土地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损毁、灭失的。

12.1甲、乙双方任何乙方拟提前解除本合同的行为均系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且必须提前十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12.2甲方在租赁期内拟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退还乙方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外,并按当年租金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2.3乙方在租赁期间拟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退还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同时乙方应按当年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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