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面临一个复杂的问题时,我们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方案来分析问题的根源,并提出解决方案。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方案篇一
为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做好学校传染病发生后的消毒工作,防止学校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和蔓延,特制订消毒制度。
1、在无流行性的`传染病期间,校内各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图书室、电脑房等专用室每月消毒一次。(每周星期五放学后)
2、在流行性的传染病期间,校内各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图书室、电脑房等专用室每周消毒一次。(每一天放学后)
3、食堂餐饮具每餐消毒,持续洁净。
4、饮水器隔天消毒,持续洁净。
学校所有教室、走廊、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功能室、垃圾库、下水道以及手能够触摸的地方都要进行彻底消毒。
使用1:100的84消毒液进行全方位消毒。
消毒员对地面、桌椅、门扶手用喷雾器喷洒消毒液进行消毒。
学校指派专人负责每一天消毒工作。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指导消毒员消毒工作。
消毒员工作时,务必带好卫生帽、卫生手套、卫生口罩。
1、对患传染病学生上课的教室、及时进行空气消毒和物体表面的消毒,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2、每一天有专人负责督促各教室、寝室的通风。
消毒员要每一天将消毒状况填入消毒记录登记表,后勤处负责督促资料完成和工作落实。
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方案篇二
寒假将至,为做好寒假常态化疫情防控和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组长:王安
副组长:陈xx
成员:xx 王xx(信息管理员)化传友(安全员)及各班班主任。
(一)、认真做好师生员工离校工作
1.完善各项防控方案制度。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和预案,巩固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制定完善寒假放假和师生员工离校工作方案,确保师生员工离校期间安全稳定。
2.做好异常情况应急处置。离校时如发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或其它身体不适的师生员工,要及时上报学校、社区,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采取居家观察、就医排查或隔离等措施。
(二)、加强假期防控工作
1.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出入信息登记制度,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 准进校门,凡进入学校人员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加大校园巡查力度。加强假期应急值班值守,每天(节假日)有1名行政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遇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处置上报,做到安全管控不留死角。
2.严格校内人员管理。学校要根据实际,科学合理确定寒假期间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出入校门要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和体温检测制度,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寒假期间,学校严格控制组织各类聚集活动。
3.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寒假期间,要对教室、食堂、厕所、楼梯和扶手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再排查、再整治,保持设施设备完好。加强实验室安全控制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4.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建立完善师生员工寒假期间去向登记制度,按“一人一档”制定离校人员信息台账,做好离校人员跟踪随访,实时更新在校人员健康台账,确保离校人员底数清、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
5.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发布《告学生及家长一封信》,告知学生及家长关于居家、返校等注意事项和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假期师生员工疫情防控教育,通过教师办公群、班级微信群等,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师生员工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xx、少聚集、“一米线”、公筷制、分餐制等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寒假期间师生员工要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省;确需离开本市的,须提前向学校报告,同时,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委会)和所在单位报备,待批准后方可前往。春节期间要尽量避免去室内人多的密闭空间,减少走亲访友和人数较多的聚集。
6.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各校要科学合理布置寒假作业,要推进家校协同育人,教师要加强寒假期间家庭教育、寒假作业线上指导,指导家长树立科学育人观念。要加强对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假期生活的关心和指导,建立畅通的假期沟通交流渠道,及时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扎实做好春季开学准备工作
学校要在属地镇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我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科学预判,及早谋划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要做好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预案,确保线上线下教学能够及时切换,最大程度保证教育教学秩序。落实“五有”要求(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制定春季开学返校工作方案,适时发布本校春季学期开学安排。
1.完善工作体系和制度方案。学校要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在属地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指导下,结合本校实际,适时更新完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安排学生有序返校。学校要及时制定开学工作方案,上报中心校审核并经实地验收合格,于开学前反复推演后组织实施。
2.严格师生员工返校报到条件。入校时,要关口前移、严防输入,坚持核验身份、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等进校要求。要有提前居家观察14天的跟踪观察,身体合格方可返校报到。近期从省外返回的师生员工,严格落实省外返颍人员管控措施,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持居家观察14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通行码“绿码”返校报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且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待治疗无症状并报学校批准后,可返校报到。对没有返校的.师生员工,学校要掌握其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建立台账并加强教育指导。对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未能按时返校或尚在隔离期的学生,学校要切实做好线 上教学、辅导及思想教育,确保不落一人。
3.坚持信息排查报送制度。坚持“日报告”“零报告”等制度,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迟报。各校开学前14天开始,每日监测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全面摸清、准确掌握师生员工所在地信息、假期旅历、个人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等情况,建立健康台账。
4.组织开展培训演练。学校要在开学前开展疫情防控培训及应急处置演练,确保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掌握并熟悉曰常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流程。
5.做好校园环境整治和物资储备。学校要结合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做好重点场所的安全排查和卫生整治,并组织开展全覆盖消毒。根据师生员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合理测算储备物资需求,备齐备足必要防疫物资。
6.上好“开学第一课”。认真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春季传染病防控教育、战“疫”专题教育、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7.严密防范境、省外疫情输入。外防输入是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
8.全面提升校园服务保障水平。学校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校园各项生活服务保障到位,营造便利的校园生活环境。重点教学场所应开尽开,为师生教学、学习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加大监管力度,规范行为,对学生的餐具全面消毒处理,打饭教师佩戴口罩和健康检测,严把校园食品安全质量关。
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方案篇三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教基字〔2009〕3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的通知》(桂教〔2009〕40号)、《关于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市、区)评估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09〕42号)及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年”启动视频会议精神,制订本评估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全区“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活动目标要求,通过建立评估验收制度,促使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水平得到整体提高,推动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切实巩固提高“两基”成果。
(一)全面覆盖原则。按自治区教育厅的工作布署,即时启动,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评估工作,覆盖到全县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
(二)突出重点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评估工作,重点在农村地区,难点在薄弱学校。通过参与“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活动,促使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常规管理四十二条的基本要求,最终实现学校管理水平整体提高。
(三)分级负责原则。我县评估工作分县、淋病二级自下而上逐级开展。
(四)建立长效机制原则。学校常规管理体现规范性、长期性,评估工作的目的是以评促管,以评促建,通过评估促使义务教育学校逐步建立起常规管理长效机制。
成立柳江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验收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梁根全县教育局局长
王廷继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验收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名单如下:
主任:韦师(兼)
副主任:韦恒飞(兼)
谭以华(兼)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验收工作的文件起草、方案制定、学校宣传、组织实施、评估检查等日常工作。
(一)方案起草公布阶段,时间为2009年6月。由基教股负责。
(二)学习宣传及义务教育学校对照标准规范管理自评达标阶段,时间为2009年6月—12月。基教股牵头,各成员股室各负其责,做好落实工作。
1、2009年6—8月,指导各义务教育学校学习相关文件及评估方案,同时下发自治区教育厅印制的校园文化宣传标语汇编。基教股负责。
2、2009年6月—12月,指导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常规管理自查和整改阶段。由基教股牵头,相关成员股室根据常规管理规定中涉及的部门职责给予支持配合。
义务教育学校对照标准加强学校常规管理,自查自纠,整改达标,并按自治区评估要求汇集材料,建立档案。凡自评达400分以上,可向县教育局申请义务教育常规管理达标学校。
(三)县评估阶段,时间为2010年3月—5月。县教育局对辖区内申请义务教育常规管理达标学校进行评估检查。
(四)由县教育局基教股牵头,各成员股室配合,并将各股室设立的单项评估纳入此项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1、2010年3月,县教育局基教股从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抽8名专职人员,负责评估验收时间安排、评估培训、评估材料整理等日常工作。
2、2010年4月成立个县级评估组,每个评估组由1名组长、1名副组长、5名成员组成,由县教育局内相关股室、教研部门、义务教育学校等单位抽调。
3、个县级评估组向评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报告评估结果,评估领导小组以通报的形式对通过评估验收的义务教育学校进行表彰,对未通过评估验收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迎接市级评估阶段,时间2010年6月—7月。
(六)迎接自治区级评估阶段,时间2010年8月—12月。8月份为整理评估结果及向自治区评估组申请自治区级评估,9—12月迎接自治区检查评估。
(七)自治区公布评估结果阶段,时间为2010年12月底或2011年1月。以通报形式对通过评估验收的县(市、区)进行表彰奖励;对未通过评估验收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基教股: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市本级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向局办提供相关信息供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指导和检查各义务教育学校的常规管理工作,牵头分阶段对各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评估进行督导检查,负责组织县级各阶段评估及迎接市教育局和自治区级评估。
督导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牵头分阶段对各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评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协助基教股组织县级评估及迎接市教育局和自治区级评估。
财务基建股: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常规管理评估工作的经费安排,参与评估工作。
政策法规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治校,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参与评估工作。
党办: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校长的培训、教育、提高工作,参与评估工作。
局办: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启动的宣传工作,评估检查用人用车等后勤保障的协调工作。
纪检监察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对违规办学行为依法查处,参与评估工作。
教研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指导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参与评估工作。
电教仪器站: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电化教育工作,做好教学仪器的调拨,指导学校做好使用,管理工作。
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参照此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
柳江县教育局
20xx年7月10日
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方案篇四
根据教体文〔20xx〕1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提升我市教育评价改革的科学性、有效性,促进全市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我校对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总结,特此,本学校制定了落实“五项管理”规定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学生“五项管理”,看似小事,但都是关系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大事,也是广大家长的烦心事。学校要站在为国家培养高素质建设人才的高度,增强工作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细化工作措施,做细做实各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五项管理”,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有效路径,也是学校提质发展的必然要求。学校要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教育生态。
(三)强化督导问责。学校校长是“五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对学校“五项管理”落实情况实行督导检查,对未认真开展“五项管理”或工作履职不到位的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四)及时总结上报。学校在开展“五项管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梳理总结。
成立“五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全体中层领导、班主任
作业管理负责人:班主任
读物管理负责人:领导
成员:班主任
体质管理负责人:班主任
手机管理负责人:班主任
睡眠管理负责人:班主任
将“五项管理”作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认真对照《xxx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五项管理”督导工作方案》督导检查内容,认真开展全面自查,梳理排查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并逐项抓整改落实。
1、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将学生减负工作纳入学校教研工作,积极转变教师思想观念和家长教育观念,不断向课堂要效率;为杜绝学生作业完成不了,学校进一步规范学生作业,增强学生作业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做到少而精,从源头上减轻学生作业负担。
2、重视学生睡眠情况。我校在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同时,认识到课堂的高效率,还需要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
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饮食卫生安全长效管理,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确保食品卫生质量,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1、规范卫生许可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与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督促食堂、小卖部办理相关手续并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并加以完善。
2、加强食堂、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指导。食堂、小卖部要坚持“服务至上,保本微利”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食堂、小卖部卫生安全管理,禁止非食堂、小卖部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工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发生投毒事件;食堂物资要实行准入制度,食品原料要定点采购;要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管理,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清洁,防止环境和水源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3、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学校食堂、小卖部设立专职和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各1人。
4、管理人员对食堂、小卖部定期、不定期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监督人员每天检查1次,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每月召开一次从业人员会议,共同分析存在问题及改进方法,并对从业人员加强食品卫生教育、安全教育、服务意识教育,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个人卫生习惯。
(一)原料采购
1、采购原料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
2、对大宗食品采购单位要定点,并必须索证,同时要组号采购记录,并建立台帐。
3、对零星小额食品的采购也应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供货渠道的稳定、畅通和安全、卫生。
(二)粗加工及切配卫生要求
1、加工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的,不得加工使用。
2、易腐败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即时使用和冷藏。
3、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材料分开存放,并根据食品性质分类存放。
4、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5、净菜、切配菜等食品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要配备离地15cm以上的地脚架,以防污染食品。
6、学生食堂严禁野生菌类、凉拌菜、四季豆等易发生食物中毒的食品上架。
7、食品存放应又专人看管,严禁随意摆放和无人看管。
8、食堂应按要求配备必要的消毒清洁设备。
(三)留样
1、食品成品留样在学生集体供餐中式非常重要的,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食品成品留样式说明当餐饭菜卫生质量的唯一根据。
2、留样食品应按照品种盛放于清洁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再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不少于100g。
3、留样要有时间、名称。
4、留样的各种样品要分别装放。
(四)对从业人员的要求
在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要求身体健康,不带任何传染病,每年定期到县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并把健康合格证交总务处查验,体检合格方可上岗。
工作时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方案篇六
为加强春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绥化市教育局绥化市公安局绥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转发省各局关于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要切实提高认识,牢固树立食为政首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加大对校园等重点区域和对象的日常监管,针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特点和群众反映的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整治,持续增强学校校园和周边食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品经营,使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进一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为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春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陈宝权为组长,副局长王殿林为副组长,各分局负责人和各餐饮稽查队长为成员。
学校食堂(包括幼儿园)和学校周边200米内的餐饮单位、校外托管机构、食杂店等。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许可情况,检查米、面、油、肉(水产品)等食品(食用农产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贮存情况,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加工过程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的排查治理,严禁超范围经营,超能力加工食品,严厉打击“两超一非”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重点检查内容。
1.查责任是否落实。学校应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每学期进行专题研究。学校应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2.查制度是否健全。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培训,晨检、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清洗消毒,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食品留样、关键环节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虫鼠害防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查记录是否齐全。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对相应工作按要求进行记录,并建立档案保存。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查验记录,餐饮具的清洗消毒记录,每日晨检记录,留样记录以及从业人员培训记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的检查记录。
4.查培训考核是否到位。严查学校食堂是否按规定组织相关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接受统一培训,是否定期对所有餐饮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业务培训并进行考核并保存有相关记录,餐饮从业人员是否先培训,后上岗。
5.查整改是否到位。严查学校食堂是否按专项整治要求,对食堂的场地、设施、设备进行了完善和更新,是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6.查行为是否规范
(1)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在核准的餐饮服务许可(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进行查处。对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的或许可事项发生变更,要依法责令办理许可证延续或变更登记,对逾期拒不办理的,依法查处。
(2)查健康证明。看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对检查中发现的聘用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及健康证明过期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查处。
(3)查履行进货查验等法定义务情况。看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是否如实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验收台帐,是否索证索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使用来源不明的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对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义务的、使用来源不明的原料加工食品及食品仓储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查处。
(4)查环境卫生条件,看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食品的冷藏、消毒、防蝇、防虫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加工用具、容器以及餐具的清洗、消毒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内外环境不整洁的,冷冻、冷藏、消毒、保温等设施不能正常运转的,餐具的清洗、消毒未得到有效落实的,要依法责令改正,对逾期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查处。
(5)查贮存场所,看贮存场所内是否有五无、过期、变质食品和食品原料。如发现有使用上述食品或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6)查食品加工场所,看是否使用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加工食品。看学校食堂是否存在制售冷荤凉菜和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行为。检查中如发现使用三无、过期、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加工食品的,要依法严厉查处。
(7)查工用具。贮存、盛放、加工和包装食品的容器、工具和用具,应当安全、无害、清洁。尽量减少塑料容器的使用,防止塑化剂迁移。鼓励学校食堂使用食品级不锈钢材质的容器、工具和用具。
(8)查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看是否有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是否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对食品添加剂实施“五专”管理(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并按要求公示。
在检查中如发现有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及在小麦粉及其制品(馒头、面条等)加工中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的,要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
(9)查餐饮具清洗消毒。要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规范清洗、消毒、保洁流程。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10)查学校食堂落实食品留样制度情况,看学校食堂是否专门购置食品留样柜,留样盒、留样量、留样标签是否符合要求,留样品种是否齐全,是否如实建立留样记录。
(11)查用水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使用自备井水的学校食堂,要查看水质检验报告,对不能提供检验报告的,要督促其将自备井水进行送检。
(二)加强对托管机构的监管
1.各餐饮稽查队要对学校周边的校外托管机构(又称小饭桌)进行摸底统计,建立台账。摸底统计的信息应包括小餐桌的基本信息如:小餐桌名称、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小餐桌地点、就餐学生数量、是否依法取得证照、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并建立健康档案、是否有独立的加工、操作、用餐场所、是否有清洗消毒、冷藏冷冻设施、食品原辅材料采购索票索证和台账记录建立是否完善、是否落实留样制度等。
2.对无证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桌,要依法查处取缔。对取得许可证的小餐桌参照上述对学校食堂的监管内容要求进行监管。
(三)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整治工作
1.各分局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超市、商店、小卖部的监管。要逐户建立监管档案。检查时要如实做好监督检查记录,监督检查记录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查食品经营单位,一份存入为其建立的监管档案内。
2.查主体资格,看学校周边食品超市、商店、小卖部是否持有并悬挂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核准证》及营业执照;证照核定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擅自改变许可项目及经营条件。对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的或许可事项发生变更,要依法责令办理许可证延续或变更登记,对逾期拒不办理的,依法查处。
3.查从业人员,看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4.查进货渠道,看是否履行进货查验、查验记录、索证索票等法定义务;
5.查销售食品,看是否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尤其要重点检查儿童喜欢购买的小食品,如“五毛”、“一元”及师生家长及公众反映强烈的辣条、小饮料等油炸食品、面制品等食品。
6.查散装食品,是否有防护设施,在销售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规定内容(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7.查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并符合法律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是否按照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销售食品。
8.查食品经营者是否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销售食品。
9.查向学校周边地区批发配送食品的食品供货商,看其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条件是否持续符合要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销售的食品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形、是否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义务、是否如实向购货方开具销售凭证、是否有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行为等。查看“一票通”使用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应责令改正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拒不改正的及依法应直接查处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一)督促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积极开展自查,做到检查无死角,隐患无遗漏,自查有成效。
(二)各分局、稽查队要对辖区内学校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情况进行摸排,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管措施,以利于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各分局、稽查队要结合此次整治,务必逐校建立健全辖区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档案。在检查时务必强化监管痕迹,以防范监管风险和监管责任。
(四)各分局、稽查队要围绕整治重点内容,结合辖区,扎实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要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五)各分局、稽查队要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对检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具体措施,立查立改,确保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要及时总结,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
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具有就餐人数多、人群敏感、社会影响面广等特点,要切实提高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树立如履薄冰的思想,坚决杜绝一切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全力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覆盖率,加强监管痕迹管理
局党委要求在此项整治工作中,各分局稽查队要加大对本辖区内持证学校食堂及周边的食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力度,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以上。整治期间,要务必加强监管痕迹管理,监督检查记录、照片、责令通知书、行政指导(约谈)、学校食堂自查表、处罚决定书等要及时归档保存。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各分局、稽查队要建立辖区内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网格包保监管责任制,做到对辖区内每所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监管区域、监管任务、监管职责明确。要针对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开展整治,对检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分局、稽查队要通过举办食品安全进校园、食品安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聘请学生家长为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等方法,加大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普及力度,引导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采取展板、广播、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向广大师生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要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管理,举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为保障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切实加强防控,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各稽查队要加大对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防控力度,督促辖区内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专项整治时间安排20xx年3月25日至20xx年4月20日。各分局稽查队在20xx年4月19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食品监管分局。
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方案篇七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20xx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宜兴市教育局《关于转发中小学生睡眠管理等文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抓好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制管理等工作要求,落实落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并优化学生睡眠管理,探索科学有效的睡眠管理方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睡眠管理做具体方案如下:
睡眠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是学校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体现。提高课堂的效率,需要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可见学生的睡眠情况是高效课堂的关键,要积极做好和改善学生的睡眠情况,引导学生家长关注学生的睡眠质量并宣传睡眠重要性和睡眠不足的危害性,从而达到家校共识,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睡眠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丁伯忠、陈志坚
副组长:盛晓英、周丽静、姚诚
组员:各班班主任
1、立足学校作息时间,整体考虑学生居家的作息时间,确保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为10小时。
2、学校切实做好减负增效工作,加强作业管理,控制作业时间,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回家作业,三至六年级不超过一小时。
3、学校、教师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发挥家校合力,倡导家长科学监督学生睡眠完成情况,及时了解学生睡眠动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在保证学生睡眠时间要求前提下,结合学生个体睡眠状况、午休时间等实际,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
4、教师对于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应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系统、科学、合理制定学生的睡眠计划,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形成习惯。
5、全校班级开展睡眠专题班会,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
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指导学生统筹好回家后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指导家长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班主任通过家长加强对学生睡眠情况的监控,把好关,形成学生个人备案。定期开展有关睡眠情况的问卷调查,及时发现学生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1、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构建本校学生的睡眠管理的一系列制度,抓规范要求,从制度上规范家长和学生睡眠情况的落实。建立学生睡眠常规检查制度,进行规范管理。形成以班主任和家长协调配合的管理机制,注重对学生睡眠质量的反馈,确保学生每天的睡眠时间达到要求。
2、强化监督,完善评价。
学校将班级睡眠管理开展情况作为班主任考核内容之一,加强监督检查,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或网络平台,畅通家长反映问题的意见渠道,及时改进相关工作,确保要求落实到位,切实将学生睡眠工作的开展落到实处,保障学生良好睡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3、制定措施,保障睡眠。
(1)学校设定夏令时间(5月1日—9月30日),将每天中午午餐过后的11:30—13:45;冬令时间(10月1日—4月30日),将每天中午午餐过后的11:30—12:00这两个时间段内,作为全校学生在校午休时间。此项措施是基于立足学校作息时间,整体考虑并保障学生的作息时间。
(2)针对有部分学生不是由父母亲照顾,而是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还有的是家中其他亲戚成员照顾。他们学习有困难,家中又无人辅导或者帮助的情况,学校采取这部分学生的在校作业辅导工作,以学生能够回家后可以不因为作业无人辅导而导致就寝时间的推迟。
合理的睡眠,能够保证学生身体健康成长,有助于第二天课堂中良好听课效果提供保障。
(3)开展睡眠时间打卡活动,监控学生每日睡眠时间,定期反馈整改,家校合作,共同监督,保证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
我校会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20xx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抓好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制管理等工作要求,落实落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并优化学生睡眠管理。
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方案篇八
一、活动宗旨:
寝室是同学们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广大莘莘学子展示良好精神风貌的重要窗口,寝室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同学们的学习生活及心情,为了倡导健康、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为了将寝室建成整洁、优雅、团结、温馨、文明、进步的生活、学习场所,为了培养同学们的集体意识,调动广大同学对寝室内务、卫生工作的积极性,提升寝室品位,学校政教处、团委特在全校开展文明寝室评比活动。
二、组织领导:
组长:彭镇强
组员:谢敏庆、王有为、陆世威、吴信忠、吕善辉、全体班主任
三、活动时间:
_年11月22日——_年11月30日
四、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抽查整改(11月22日一11月26日)。各班自查整改,学校总务处、学生处、团委从22号开始不定期进行抽查并通报检查结果。我们将对优秀寝室进行表扬,对不合格寝室将提出批评并要求整改。
第二阶段:检查评比(11月26日——11月29日)。 从本周一卫生大扫除开始对寝室进行第一次检查评比,下周二还将组织两次评比。
第三阶段:表彰宣传(11月29日——12月3日) 活动的第三周将对获得文明寝室的集体予以相应的表彰,并制作宣传栏。
五、评选内容:
1,寝室卫生,内务(50%)
2,就寝纪律(30%)
3,寝室文化建设(20%)
六、评分细则:
(一)寝室卫生:
1、地面干净、无污水、无污物,门口无垃圾,门窗干净、无灰尘、室内及走廊墙壁无污损,无蜘蛛网,无积灰。(2分)
2、被褥折叠成方块,毛毯、枕头放置在棉被之上,各铺位按统一方向放置,被褥、床面清洁。(2分)
3、床下保持整洁,鞋子放置整齐,鞋头统一向外。(2分)
4、日常用品(衣物、行李、洗漱用品、清卫工具、热水瓶)要统一放置整齐。(2分)
5、寝室空气清新、无异味,不乱贴,不乱挂衣物。 (2分)
(二)寝室文化:
1,、有墙报(张贴寝室制度、之日表,寝室标语口号等)张贴在寝室入口处,墙报下部边缘与上铺下沿对齐(4分)
2、寝室两侧墙相对张贴2幅贴近学生生活、激发学生高尚情趣的名人名言或学生自创名言的毛笔字画。(3分)
3、寝室要有室名。(2分)
4、整体布置文雅,舒适,美观,文化及学习氛围浓厚;(2分)
若文化布置有特色,有创意,可适当加分,最多不超过3分
(三)寝室纪律
1、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早上要按时起床参加早自读或早锻炼,晚上要按时熄灯,不做任何影响他人睡眠的事。(3分)
2、上课期间不得随便进入寝室,不得随便翻动他人床铺和箱盒及其他生活用品。不得擅自留宿外客,未经学校许可不得外宿,如遇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并在班主任或舍长处登记备案方可外宿。(3分)
3、注意用电安全,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使用热得快;不得私自更换灯泡,禁止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严禁在寝室楼焚烧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3分)
4、要服从舍长、值日老师及学生会检查组同学的管理,不允许不尊重的言行出现,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1分)
注:文明宿舍按月评制度,名额无限,评上文明班宿舍,每月奖励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