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我们应该重视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不断提升方案制定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燃气安全生产检查方案篇一
日前,各地安全生产事故多发,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文化生产和经营场所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市文化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安委办的要求,广泛宣传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隐患治理的各项措施,确保全市文化生产和经营场所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
成立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生产和经营场所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市文广新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和各辖市(区)文广新(体)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市执法支队负责人具体负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活动时间从20xx年6月上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检查方式:紧抓日常巡查的主线,采取自查与巡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执法人员分片区包干负责相应文化生产和经营单位。在坚持安全检查动态化、日常化的基础上,主要安排如下:
1、宣传阶段(20xx年6月9日—6月30日)。坚持安全生产经常查。组织召开全市印刷企业安全生产动员会;召开全市网吧、游戏、歌舞娱乐场所安全生产动员会。向全市文化生产和经营业主发送公开信,不定期组织参加市级安全大检查活动。
2、自查阶段(20xx年7月1日—7月15日)。各文化生产和经营场所在市文化市场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自查。重点自查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通道畅通情况,应急照明通道及指示灯设置情况;排查火灾隐患,加大火灾隐患的治理力度,对存在火灾隐患和安全漏洞的,要限期及时整改,严格逐项登记隐患。
3、巡查阶段(20xx年7月16日—8月15日)。市文广新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文化市场重点场所、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昼夜巡查。在检查时要按照登记事项逐一核对,对未登记部分要予以补充,有关人员要签字。凡发现隐患立即要求整改,不准带着隐患运营。
4、督查、抽查阶段(20xx年8月16日—9月20日)。
市文广新局将联合消防部门对全市文化生产和经营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生产和经营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5、总结阶段主要工作为: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收集整理,认真按要求搞好活动总结和上报工作,总结经验做法,开好总结会议。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辖市(区)文广新(体)局、新区执法局要对监管活动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检查组,积极参与,搞好协调,确保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凡因安全检查不到位,查出问题不整改,由此而引发事故的,依法追求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主体突出,扎实有效。各类文化生产经营单位是这次安全监管活动的主体,要认真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力争使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强化督查,搞好总结。为确保安全监管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市文广新局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检查人员要认真做好总结,确保文化市场的安全生产环境。
燃气安全生产检查方案篇二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8.15”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市、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重要精神,深刻吸取“8.12”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排查为要、整治为基”的指导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健全制度,加强监管,全力以赴抓好当前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巩固前期成果,杜绝新的安全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成立水务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防办为下设办公室。
(一)检查内容
辖区内所有在建水利工程和已成水库、山平塘及其他水利工程;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农村供水工程;山洪灾害防治区域。
(二)检查重点
1.水库工程:一是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明确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管理单位责任人;二是水库蓄水是否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三是大坝、溢洪道、启闭设备等工作状况;四是安全监测设施运行状况;五是水库安全管理、管护人员和日常巡查;六是闸门启闭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七是水库景区游船及水库自用船舶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操作人员是否具备操作资质,船舶是否经过安全检测,救生设备是否齐备等。
2.在建水利工程:一是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等情况,工程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二是建设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定期开展等;三是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四是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用电、消防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五是施工现场是否立标示标牌、是否有防护围栏等。
3.山洪灾害防治区域: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监测预警设备是否能够正常运行等。
4.农村供水工程:制水的工艺、程序是否严格按照规范进行,药物的投放是否按标准进行,制水药物的存放是否防潮、避光、通风等。
5.河道非法采砂行为:辖区内长江河段是否存在非法采砂行为等。
采取镇街(景区)水务技术推广服务站、局属各职能部门专项检查,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督查的方式进行。在各部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
(一)各镇街(景区)水务技术推广服务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水务系统安全隐患大检查活动。
(二)局属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履行监管职责。
(三)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镇街(景区)水务技术推广服务站、局属各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情况进行督查。
(四)各镇街(景区)水务技术推广服务站、局属各职能部门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计划,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纳入常态化管理范畴。各部门于每月22日前将当月安全检查活动情况小结。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镇街(景区)水务技术推广服务站、局属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结合日常工作制定检查计划,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无遗漏。
(二)落实责任,强化整改。
各镇街(景区)水务技术推广服务站、局属各职能部门要定人定责,分片包干,建立安全检查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应即查即改;对重大安全隐患,应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效。
燃气安全生产检查方案篇三
各科室、社区,驻辖区单位:
为认真汲取“6.5”公交事故以及青羊区“6.11”较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清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区政府《关于印发xxx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辖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各科室、社区、驻辖区单位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认真查找整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把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副职领导“一岗双责”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一)组织机构
办事处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武装部部长、副主任、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社区书记、管段民警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具体负责各类信息的及时收集上报。
(二)责任分工
党政办公室负责文教卫生系统(学校、幼儿园、医院);社事办负责居民院落;城管科负责商家店铺、餐饮、拆迁工地、建筑工地;经济科负责大型商业卖场、市场中的危化品、烟花爆竹;综治办负责驻辖区单位。
(一)社区、驻辖区单位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安全生产月”开展等方面的情况。
(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落实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管理。
(一)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重点排查液氯、氯碱、油漆涂料、工业气体、生化医药、合成氨、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和活动罐体车辆拉运剧毒、强腐蚀、易燃易爆液(气)体的生产、使用、销售、运输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
对化工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检查六个方面的情况。一是生产企业重要生产车间、原料产品库区、供电供水等重点单元的安全生产状况;二是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和执行情况;三是企业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情况;四是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五是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距离、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六是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取得运输资质,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是否取得检测检验合格证明,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执行的情况。
对烟花爆竹行业要突出排查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事故隐患,坚决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批发企业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疏散条件、库房布局、建筑结构、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等符合有关标准的情况,仓库是否存在超量储存现象,执行流向登记制度、建立记录档案的情况,是否存在采购和销售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的产品及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等问题。
(二)建设施工。全面排查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事故隐患。对建设施工企业重点检查八个方面的情况。一是企业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二是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三是施工现场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四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管理情况;五是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情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装、拆除方案的制订及使用情况;六是脚手架的设计、制造、搭设、使用、管理和维修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情况;七是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订及专家组论证和审查情况;八是地铁施工安全的重大危险源预防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演练准备情况。
(三)消防及公共安全。重点排查综合楼、校园周边场所,以及商场、市场、星级宾馆饭店、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管道输送燃料等方面的事故隐患。消防及公共安全要重点检查八个方面的情况。一是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情况;二是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数量以及保持畅通情况,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情况;三是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情况;四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防雷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五是集生产、加工、销售、储存、居住等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等建筑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六是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七是人员密集场所周围违章建筑、户外广告牌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问题整改情况;八是管道输送燃料符合安全条件情况。
(四)其他行业安全。开展特种设备、学校、旅游景点、民爆物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伤亡事故。
从即日起至 2009年 7月 6日。
(一)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全面自查;各科室、社区,负责组织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领导小组对辖区企事业单位以及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抽查。
(二)落实整改
1.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各科室、各社区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负责人的安全监管责任及职责;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班组长及员工在内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建立健全包括政绩(业绩)考核、目标管理、评先评优、警示谈话、问责追究等在内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推进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全员齐参与。
2.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社区要建立包括社区干部、安全监管人员等在内的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为安全监管机构、监管人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装备设备和办公条件,确保安全监管力量相对稳定。
3.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科室、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制度及相应的工作台账。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论证、评价和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综合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检(维)修制度,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制度,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体系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消防、运输、储存、防火等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相应的工作台账。
4.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责任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按分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取得新进展。
(一)及时制定方案。各社区、各单位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本部门(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于 2009年 6月 14日前制定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并报安监办备案。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科室、社区、驻辖区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迅速行动,深入分析排查本部门(行业、领域)、本单位容易发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事故隐患。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各分管领导负责分别带队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确保检查对象全覆盖,检查内容一项不少。
(三)检查整改到位。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做好记录备查。对可以及时消除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责令有关责任单位、部门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安全隐患,要责令有关责任单位、部门限时进行整改,并加强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切实消防隐患。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科室、社区、驻辖区单位对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辖区安监办牵头负责,组织对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抽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在 2009年 7月 4日前,将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报辖区安监办,由辖区安监办汇总后报区安监办。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燃气安全生产检查方案篇四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根据区政府办《关于立即开展全区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决定立即在全区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冶金、机械、建材行业等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规程、设施设备、现场管理、安全教育和培训、防患排查治理、“三类人员”持证上岗、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等内容。
三、检查方式、时间
(一)企业自查(4月1日—10日)。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照集中检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不留死角。
(二)街镇、工业区经发办抽查(4月11日—19日)。各街镇、工业区经济发展办对其管辖区域内的工业企业进行集中抽查,抽查覆盖面不低于30%。
(三)政府督查(4月20日—25日)。由区安委办牵头,会同区经促局组成区安全生产集中检查工业企业督查小组,对全区工业企业自查、街镇和工业区抽查情况进行督查。督查覆盖面不低于20%,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四、工作要求
全区各街镇、工业区经济发展办要将集中检查行动作为上半年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来抓,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迅速部署,精心组织,切实将集中检查行动落实到辖区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同时要结合所辖工业企业的特点,制定工作部署和集中抽查方案,细化检查内容,落实检查责任。严肃检查纪律,行业抽查、政府督查必须做好书面记录,并建立图片等资料台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各街、镇、工业区经济发展办要将检查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检查报告于4月25日前报区经促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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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生产检查方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市住建局《关于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和省住建厅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质量、安全监理工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按照市安委会、市住建局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我公司的监理职责,指导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大检查工作。
对公司所有在建监理项目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发生,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有效防范和遏制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的工作目标。
成立中秋国庆期间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黎亮
副组长:许建华
组员:苏明希、项概、谭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理技术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从9月18日起至10月8日,各项目监理部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总监理工程师作为项目部第一责任人统筹检查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隐患及整改台帐,及时逐一整改,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期限,整改完成后要组织复查,各施工现场完成全部安全隐患及问题的整改工作。国庆期间要安排人员值班,对重点部位要求旁站,确保不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从9月22日起,公司检查组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巡视检查,加强对项目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由监理部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后报检查组复查。各监理部均应落实值班制度,检查组成员及监理部人员均应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24小时畅通,发生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总公司。
1、在建施工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的重点检查内容:
(1)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部组织机构建立及相关人员到位情况;
(2)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生产保障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编制及执行情况。
(3)安全生产档案建立情况。
(4)工程项目的安全投入管理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实施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6)应急预案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实施情况;
(7)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情况,企业定期检查情况,检查记录是否齐全。隐患排查及跟踪整改情况。
(8)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和实施情况。
2、预防施工坍塌事故的重点检查内容:
3、预防建筑起重机械伤害事故的重点检查内容:
(2)负责安装拆卸业务的企业是否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机械设备是否已办理产权备案、使用登记,安装、顶升、拆卸、检测、验收、使用和维护保养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4、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重点检查内容:
(1)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建筑工人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情况;
(2)使用合格的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情况;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使用检验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带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上挂下用,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栓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栓几个人。
(3)高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悬空作业人员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者其他安全设施。
(4)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和悬空作业。
(6)高大模板、高层外墙脚手架等拆除过程的现场安全防护条件是否满足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5、防风、防火安全措施落实
(1)检查人员宿舍的采暖用火用电情况,生活、生产用房拌合站防火器具配备及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2)生活、生产用房、工料棚、拌合站料仓等临设的防风设施加固情况。
(3)检查施工现场防风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4)检查防风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施工人员培训教育和应急预案演练等,确保在风季来临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6、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1)检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是否正确,安全带是否高挂低用,安全帽是否系好,并对现场高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用品知识抽查。
(2)检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的落实情况。
7、临时用电监控重点
(1)要求施工单位临时用电方面,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操作证上岗,切实把施工用电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2)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1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要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临时用电规范要求。
(3)现场配电箱要有专人管理,箱体上要贴有安全负责人姓名,配电箱要有锁。
(4)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保持整洁干净。
(5)检查电线、电缆线是否按照三相五线制架设,电线杆的防风措施是否齐全,是否有导线直接捆绑在金属支架上的现象。
8、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1)检查现场围挡是否坚固、严密、整洁。
(2)五牌一图是否齐全
(3)施工现场应平整清洁、硬底化,做到雨天不积水,晴天不扬尘。
(4)各种材料应按照施工平面图统一布置,办公、宿舍区域要保持清洁有序。
各项目监理部要高度重视,要以本次安全大检查为契机,彻底消除施工现场高空作业、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施工临时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逐级负责制。
燃气安全生产检查方案篇六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晋煤集安字[20xx]1109号文件《关于落实集团公司十四条规定,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强化管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有效杜绝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改进工作思路,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监管力度,健全和完善车辆运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行车安全,为集团公司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安全保障。特制定以下方案:
成立强化安全行车工作实施方案领导组:组长:贾光明副组长:张晋国盖明生
领导组负责对强化安全行车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负责对在强化安全行车工作过程中存在的情况及问题进行收集、汇总、整改、上报。明确目标、范围、内容、方法和要求,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
1、各车辆的档案、资料、派车单、车况、驾驶员证件情况。
2、交通事故案例的宣传教育、反思以及吸取经验提升思想素质情况。
3、车辆随车消防器具情况。
4、各车辆的管理检查,存在隐患的整改情况。
(一)自查阶段(11月25日12月30日)
成立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开展事故反思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负责人员,对本单位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本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反思,重点加强制度落实情况,针对目前落实不严格的制度制定解决方案,对本系目前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各车驾驶员要对所驾驶的车辆认真进行隐患排查,严格执行一日三检、周检、月度隐患排查制度,并根据辨识情况及时完善相关规定。结合矿井“1114”事故教训,全面进行个人反思,并写出反思总结。
(二)检查督导阶段(1月1日2月1日)
组织有关人员,结合全年安全大检查情况和安全技术会诊情况,对此次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限期解决整改。
(三)整改落实阶段(2月1日3月30日)
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杜类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积极做好强化安全生产开展事故反思工作。要深刻领会此次强化安全生产开展事故反思工作的重大意义。检查要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交通运输事故的发生。
燃气安全生产检查方案篇七
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教育局制订的《xx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全面大检查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根据县局各项要求,结合学校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加大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不断强化师生的安全素质和防范能力,使学校内部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有效防止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创建,为校园安全、和谐、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了高效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学校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收集、整理、通报安全隐患大检查活动有关情况,并按时上报相关信息。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20xx年6月18日前开始至20xx年10月31日结束。
四、检查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校舍、设备设施等安全大检查
认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对学校教室、办公室和各个功能室等公共区域的安全拉网式大检查。重点对学校的电器设备、消防器械及通道等重要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于一时不能整改的要上报并加强管理和师生安全教育。
(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1、学校配合县公安、卫生、城管、工商、食药监局等部门,针对校园周边小商小贩、交通秩序、食品卫生、网吧等进行专项整治,确保校园周边秩序良好。
2、学校认真开展“警校共育”工作,主动联系片区民警以及治安巡防人员,加强校园周边治理工作,确保校园周边秩序良好和安全。
(三)交通安全教育
1、在9月和10月开展专题教育两次,加强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爱护交通设施、不横穿马路、不坐超载车辆、不坐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文明乘车等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争当文明、守法好学生。
2、举办一次黑板报或手抄报比赛。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6月18日前),按照“安全生产月”及安全大检查的工作要求,制定梁泡小学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学校自查(6月19日—8月31日),按照“安全生产月”要求,组织开展好“六个一”活动(组织教职工接受一次安全专题培训,组织学生接受一次安全专题教育,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开展一次学校安全建议征集活动,给学生家长发出一封安全提示信,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对重点部位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认真填写隐患排查台账,撰写自查报告。
第三阶段:集中治理(9月1日—10月10日)),集中治理一批长期存在、反复出现、较为典型的安全隐患,真正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四阶段:本次活动情况总结、资料归档(8月1日至9月30日)。
燃气安全生产检查方案篇八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汨罗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解决燃气安全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为切入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影响燃气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力争不发生燃气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有效防范燃气爆燃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提升我镇城镇燃气安全水平。
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1月31日。
(一)整治范围
此次全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涉及储存、充装、经营、运输、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燃气行业所有领域。
(二)整治重点
1、全面排查城镇燃气设施安全隐患
督促城镇燃气企业对调压站、液化天然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高压燃气管道、中低压燃气管道等设施开展全面自查,进一步排查燃气设施安全隐患,突出检查燃气管道隐蔽致灾隐患,交叉、穿越、管廊等重点部位,储罐安全阀、管道安全阀、压力表等监控设施。对检查中发现但尚未及时整改的老问题要挂牌督促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新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即整即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实行监控运行。
2、坚决取缔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
(1)以村(社区)为单位,开展前期的非法储存、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行为的摸排工作。
(2)合力重点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乱象,依法打击瓶装液化气流动经营、跨区域经营、无证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
(3)设立举报电话(0730-5610001)向群众公布,发动广大群众深入“查找身边事故隐患”,举报无证流动气贩及非法储存液化石油气场所,营造良好社会监督氛围。
(三)深入排查治理燃气使用环节事故隐患
1、督促餐饮企业自查自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隐患专项治理,对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等各类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具体排查治理餐饮场所等液化石油气用户使用超期未检瓶、达到报废使用年限钢瓶、不合格钢瓶;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销售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减压阀和软管,超期使用燃气燃烧器具和软管等事故隐患;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阀及接口处、软管与燃气燃烧器具连接处等易漏气部位事故隐患。
3、加大查处群租房、地下室、加工厂违规使用燃气行为,消除燃气安全隐患。
4、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居民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通过组织燃气安全培训、燃气事故应急抢险演练等活动,使我镇居民对燃气安全知识及应急方法进一步了解。
(四)严肃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对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或相关证照不全的一律立即依法关停;
2、对使用超期未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钢瓶的,擅自改变燃气钢瓶检验标志和漆色的,加热、摔、砸燃气钢瓶或者在使用时倒卧燃气钢瓶的,安装使用明令淘汰的燃气器具的,一律关停,相关钢瓶器具一律没收。
1、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石油液化气、城镇燃气储存、经营单位的安全专项整治,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据职责分工组织协调城镇燃气行业事故应急救援,负责组织社会力量参加城镇燃气行业事故应急救援;负责督促企业开展用气安全宣传,引导广大群众遵守安全用气规则。
2、镇民政办:负责敬老院用气安全的专项整治。
3、镇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诊所用气安全的专项整治。
4、镇联校:负责对学校、幼儿园用气安全的专项整治。
5、市场监督所:负责燃气生产环节的产品质量、计量监管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燃气流通环节的商品质量和经营市场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充装和生产、销售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液化气钢瓶的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无证充装、违规充装、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钢瓶等违法充装行为,依法查处使用、流通环节中的不合格钢瓶;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相关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灶具、热水器、减压阀、软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6、交警二中队:负责全镇燃气运输的安全管理,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对非法违法运输瓶装液化气的行为进行查处。
7、派出所:负责城镇燃气领域威胁公共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对不服从监管、屡教不改、影响恶劣的“黑点”、“黑车”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储存、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为;依法查处为非法经营者提供场所和违规大量储存燃气、倾倒残液、倒卖、处置报废钢瓶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行为;依法查处抗拒行政执法或者暴力抗法的行为;对非法经营液化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8、行政执法队:负责依法查处城镇燃气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进行,牵头开展液化气“黑点”、“黑车”的整治行动。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液化气运输的企业和车辆;依法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中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规定违法行为。
9、各村(社区):负责城镇燃气属地管理责任,要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加大对液化气供应站的安全管理力度;负责辖区内燃气使用单位(主要是餐饮、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使用用户的隐患排查。要充分利用村(社区)网格,加大对液化气“黑车”、“黑点”等非法、违法行为的摸排力度,及时将问题线索及时移送行政执法部门。
(一)学习动员阶段(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0日)。各村(社区)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11.18”燃气泄漏爆燃事故教训,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部门广泛宣传发动,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督促行业领域内的城镇燃气企业、餐饮场所等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营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氛围。
(三)专项整治阶段(2020年11月24日至2021年1月15日)。各村(社区)和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对照《新市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调查摸底表》,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中,认真填写《新市镇城镇燃气使用安全排查表》(见附件2),并于1月18日前将纸质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月16日至2020年1月31日)。各村(社区)和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书面材料并于1月30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将组成督导组对我镇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情况报镇政府主要领导。对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不到位、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和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石油液化气、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目标,细化整治措施,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明确监管职责。各村(社区)和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对于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及时沟通协调,落实具体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责。镇安委会将组成督导组,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将通报批评。整治期间,因石油液化气、城镇燃气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