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增加注册资本方案篇一
集团公司领导:
经集团公司注资,我公司于xxxx年x月正式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xx万元,目前已升为三级物业管理资质。公司成立至今,在集团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各项物业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等经营业务得到有序推进。为扩大业务经营规模,树立物业服务品牌形象,进一步提升公司地域知名度和房地产营销业绩,为物业管理资质升级做好准备,特向集团公司申请增资至1000万元,理由如下:
3、集团公司予以增资将增强xx公司的经营实力,有利于公司5年战略发展规划中各项经营业务目标的实现。
另,根据20xx年3月1日我国新《公司法》有关规定,股东(集团公司)可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采取认缴方式对xx公司进行增资,完成增资手续后,再根据百旺公司的实际需要进行注册资金的拨付。
此请示,请集团公司领导批示。
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增加注册资本方案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_____产业。
第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本次将公司资本金增加至_____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股东实持资本金_____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各股东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
第三条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条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新增股东入股协议书新增股东入股协议书。
第九条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增加注册资本方案篇三
________公司领导:
经集团公司注资,我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正式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xx万元,目前已升为三级物业管理资质。公司成立至今,在集团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各项物业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等经营业务得到有序推进。为扩大业务经营规模,树立物业服务品牌形象,进一步提升公司地域知名度和房地产营销业绩,为物业管理资质升级做好准备,特向集团公司申请增资至1000万元,理由如下:
3.集团公司予以增资将增强xx公司的经营实力,有利于公司________年战略发展规划中各项经营业务目标的实现。
另,根据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我国新《公司法》有关规定,股东(集团公司)可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采取认缴方式对xx公司进行增资,完成增资手续后,再根据百旺公司的实际需要进行注册资金的拨付。
此请示,请集团公司领导批示。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增加注册资本方案篇四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乙方受甲方委托办理以“ ”名义申请注册如下商标: (商标名称以及注册范围以甲方所填《商标注册申请表》为准,并作为本合同书附件 )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代理甲方的商标事宜,时间自接受甲方委托之日起直到完成以上商标所有申请事项为止。在商标申请过程中,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合同第三条所述材料,并确定上述规费已交付后,开始申请程序。商标申请书以甲方最后确认的为准。
第二条、双方确认,乙方受甲方委托办理以下事宜:
1.查询商标以作为甲方申请商标注册的参考依据。
2.整理、提供所有申请商标注册法律文件,直至国家商标局受理所有商标书件,以国家商标局受理通知书送达为准(原则上为5个月左右)。收到国家商标局的受理通知书后,原则上要进行二年左右的法定审查,三个月的公告期,注册程序才告完毕,总历时二年半左右(此时间为目前商标局审查的时间,具体按国家局证书下发时间为准)。
3.在申请商标注册过程中对国家商标局的补正通知书、审查意见书等通知做到及时、有效、正确处理。并根据具体情况向甲方及时 说明处理依据和提供处理建议。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为能顺利办好本合同商标事务,甲方须配合乙方做到:
a.提供办理申请注册手续所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申请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b.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上盖章,每件一份。
c.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盖章,每件贰份。
2、核实商标注册的数量、内容以及具体的商标。
3、甲方有权及时获得商标事务进程的信息及国家商标局就本商标事务下发的各文件。
4、甲方应按约支付本合同所述之费用。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整理、提供所有申请商标注册的法律文件,并指导甲方正确填写
2、乙方对甲方所申报的商标和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不宜公开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责任。
3、.在办理本申请商标注册期间,不得接受任何人对本商标事务的异议、争议或其它有损于甲方利益的委托。
4、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的其他活动。
12500 元整,大写 壹万贰仟伍 整。在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甲方用电汇或现金等形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出具等额发票。如果国家商标局对以上商标不予受理,乙方应全额退回指定不受理的该商标费用。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签章) (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及地点: 20__ 年3月15日 于
增加注册资本方案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或“公司”)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实际控制人”): 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丙方(“增资方”):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本补充协议中称“实际控制人”;以上甲方、乙方和丙方在本补充协议中合称为“各方”;其中每一方或任何一方则称为“一方”,视文义要求而定)
鉴于:
甲方、乙方、丙方及其他公司股东已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署《增资协议》,约定由丙方以现金 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投资金额”)认缴公司增资额________元,占________增资后注册资本________元的________%,其中溢价部分共计________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以下简称“本次增资”)。
基于此,为进一步明确在本次增资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各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风险投资方面的国际惯例,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充分协商达成本补充协议,供各方共同遵守:
一、 公司估值、业绩承诺、现金补偿
(二)业绩承诺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共同承诺:公司________年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税后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________年实际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万元。
(三)现金补偿
若公司20__年实际净利润低于20__年预测税后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85%,则丙方有权按照下述公式要求实际控制人补偿:
补偿金额=( 万元-________年实际净利润)______ %______
二、 股权回购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丙方有权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股份),回购利率按照10%的年利率计算,即回购金额为丙方投资金额 丙方投资金额______10%______投资年限-丙方历年收到的现金股利(如有)-丙方已经获得的现金补偿(如有):
2)公司存在影响改制或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经营管理层出现违约行为并致使丙方投资权益遭受重大损失或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三、 共同出售权
若实际控制人拟将其所持公司股权(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时,应提前通知丙方,丙方有权按照实际控制人及丙方届时的各自持股比例共同向第三方出售股权(股份)。若丙方要求共同出售的,则实际控制人承诺促成第三方受让丙方所持部分公司股权(股份)。
四、 公司治理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应与其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签订相关协议,确保该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完成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前不可主动离职。
五、 反稀释条款
(一)在公司完成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前,公司如果增加注册资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外)、实际控制人转让现有股权/股份或者引入新的投资者,则实际控制人承诺每股价格及pe 倍数不低于本次增资丙方支付的每股价格及pe 倍数,否则实际控制人应以现金方式向丙方补偿差额部分。
(二)在如下情形下,公司的'增资或股东转让股权不受前款的限制:
1、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吸收公司员工成为股东;
2、公司自然人股东将股权/股份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的。
(三)在公司完成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前,若公司在未来融资中给予因增资引进的新投资人更优于丙方享有的权利,则该更优权利自动适用于丙方。 (四)在公司完成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前,实际控制人出售现有股权/股份,同等价格和条件下丙方有优先购买权,但因公司发行上市所需要出售的股份除外。
六、 实际控制人承诺
实际控制人承诺和保证如下:
(二)若因公司对外提供担保而给公司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实际控制人承担。
七、 保密
本补充协议各方不得将本补充协议所涉及的部分或全部条款披露给未经相关方同意的第三方,也不能将本补充协议以任何方式进行公布、披露或散布,相关法律和法规另有要求的除外。
八、 其他
(一) 本补充协议第一、二、三条约定,在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之日起自动中止;如果公司取消上市计划(包括公司撤回上市申请材料、上市申请被证监会否决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导致上市申请撤回或者被退回的),则该等条款自动追溯性地恢复生效。
(二) 除非另有规定,本补充协议任何一方未能或者延迟行使本补充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者特权,不应视为其对该项权利、权力或者特权的放弃;任何对权利、权力或者特权的单独或者部分的行使,不应视为妨碍其他权利、权力或者特权的行使。
(三) 本补充协议是《增资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增资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增资协议》和相关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四) 本补充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 本补充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持一份。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章页)
(本页为________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签署页,无正文)
增加注册资本方案篇六
(乙方在本补充协议中称“实际控制人”;以上甲方、乙方和丙方在本补充协议中合称为“各方”;其中每一方或任何一方则称为“一方”,视文义要求而定)
鉴于:
甲方、乙方、丙方及其他公司股东已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_____ 日签署《增资协议》,约定由丙方以现金 _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投资金额”)认缴公司增资额 元,占_________________增资后注册资本 _________________元的_________________ %,其中溢价部分共计 _________________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以下简称“本次增资”)。
基于此,为进一步明确在本次增资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各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风险投资方面的国际惯例,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充分协商达成本补充协议,供各方共同遵守:
一、 公司估值、业绩承诺、现金补偿
(二)业绩承诺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共同承诺:公司_________________年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税后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_________________年实际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万元。
(三)现金补偿
若公司_________________年实际净利润低于_________________年预测税后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_________________%,则丙方有权按照下述公式要求实际控制人补偿:
二、 股权回购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丙方有权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股份),回购利率按照_________________%的年利率计算,即回购金额为丙方投资金额,丙方投资金额______%投资年限-丙方历年收到的现金股利(如有)-丙方已经获得的现金补偿(如有):
2)公司存在影响改制或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经营管理层出现违约行为并致使丙方投资权益遭受重大损失或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三、 共同出售权
若实际控制人拟将其所持公司股权(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时,应提前通知丙方,丙方有权按照实际控制人及丙方届时的各自持股比例共同向第三方出售股权(股份)。若丙方要求共同出售的,则实际控制人承诺促成第三方受让丙方所持部分公司股权(股份)。
四、 公司治理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应与其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签订相关协议,确保该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完成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前不可主动离职。
五、 反稀释条款
(一)在公司完成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前,公司如果增加注册资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外)、实际控制人转让现有股权/股份或者引入新的投资者,则实际控制人承诺每股价格及pe 倍数不低于本次增资丙方支付的每股价格及pe 倍数,否则实际控制人应以现金方式向丙方补偿差额部分。
(二)在如下情形下,公司的增资或股东转让股权不受前款的限制:
1、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吸收公司员工成为股东;
2、公司自然人股东将股权/股份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的。
(三)在公司完成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前,若公司在未来融资中给予因增资引进的新投资人更优于丙方享有的权利,则该更优权利自动适用于丙方。 (四)在公司完成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前,实际控制人出售现有股权/股份,同等价格和条件下丙方有优先购买权,但因公司发行上市所需要出售的股份除外。
六、 实际控制人承诺
实际控制人承诺和保证如下:
(二)若因公司对外提供担保而给公司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实际控制人承担。
七、 保密
(一) 本补充协议第一、二、三条约定,在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之日起自动中止;如果公司取消上市计划(包括公司撤回上市申请材料、上市申请被证监会否决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导致上市申请撤回或者被退回的),则该等条款自动追溯性地恢复生效。
(二) 除非另有规定,本补充协议任何一方未能或者延迟行使本补充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者特权,不应视为其对该项权利、权力或者特权的放弃;任何对权利、权力或者特权的单独或者部分的行使,不应视为妨碍其他权利、权力或者特权的行使。
(三) 本补充协议是《增资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增资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增资协议》和相关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四) 本补充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 本补充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持一份。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章页)
(本页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签署页,无正文)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增加注册资本方案篇七
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召开股东会会议,本次会议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召开的临时会议,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 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以及会议的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有股东______、股东______、股东______,全体股东均已到会。
股东会会议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由______万元增加至______万元,实收资本由______万元增加至______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由股东______以货币形式增资______万元,股东______以货币形式增资______万元,股东______以货币形式增资______万元。
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______万元、实收资本______万元。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股东______持有公司____%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______万元,实缴______万元);股东______持有公司____%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______万元,实缴______万元);股东______持有公司____%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______万元,实缴______万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股东(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增加注册资本方案篇八
项目资本金和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的法律依据、适用领域、概念内涵等存在较大差别。
(一)项目资本金
项目资本金这一概念不仅仅适用于ppp项目,而适用于所有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其法律依据、概念内涵、相对总投资额的占比要求如下:
法律依据:项目资本金概念的主要法规依据是《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9]27号)、《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
概念内涵:根据国发[1996]35号文的规定:投资项目资本金,是指在投资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对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投资者可按其出资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可见项目资本金在此处被定义为股权类投资。
比例要求:目前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须严格执行国发[2015]51号文的要求,即:
城市和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由25%调整为20%,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机场项目由30%调整为25%,铁路、公路项目由25%调整为20%。房地产开发项目: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维持20%不变,其他项目由30%调整为25%。
产能过剩行业项目:钢铁、电解铝项目维持40%不变,水泥项目维持35%不变,煤炭、电石、铁合金、烧碱、焦炭、黄磷、多晶硅项目维持30%不变。其他工业项目:玉米深加工项目由30%调整为20%,化肥(钾肥除外)项目维持25%不变。
电力等其他项目维持20%不变。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停车场项目,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核电站等重大建设项目,可以在规定最低资本金比例基础上适当降低。
(二)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即项目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金,当前ppp项目公司主要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建立,其法律依据、概念内涵、出资要求如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14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4号)
概念内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出资要求:在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方面,新《公司法》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故而,根据《公司法》的体系,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可依实际情况任意设定。
二、实务问题
简单地说,ppp项目的项目资本金和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是不是一个概念、是不是相等的问题,是该问题在实际操作中政府和社会资本方的主要困扰。两者相同自然更为好处理一些,但是为提升ppp项目合同的签约效率,以及达到资本金投资顺利退出的目的,很多情况下参与方会选择“先注册项目公司,而后再补足资本金”的前期操作模式——该模式下一些“财务技巧”也可以较为顺利地运用。但是对监管而言,“相同”、“不同”两种模式的交错使用,会加大流程管理、税务管理、资产管理的复杂性。但是目前看来,行业内将两种模式的混合使用的情况还会延续,综合分析,主要有以下三点原因。
(一)上位政策法律不清晰
由于ppp领域上位法规没有出台,因此对上述问题的处理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财政部、发改委部分政策文件中涉及这一问题的相关内容也存在一定的分歧。
1、财政部文件倾向于两者是同一个概念
根据财政部下发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股权投资支出应当依据项目资本金要求以及项目公司股权结构合理确定。股权投资支出责任中的土地等实物投入或无形资产投入,应依法进行评估,合理确定价值。计算公式为:“股权投资支出=项目资本金×政府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从上数公式可以看出,该《指引》将项目资本金和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默认为同一个概念。
2、发改委文件可以推断两者可以不是同一个概念
根据发改委和建设部出台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的内容可知建设项目所需要的资金包括自有资金、赠款和借入资金,其中自有资金包括资本金和资本溢价,其还明确了资本金是指新建项目设立企业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资本溢价是指在资金筹集过程中,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资本金的差额。根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内容,项目资本金是指在建设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可以看出,在该体系下,项目资本金和注册资本的金额可以相等,也可以不相等,但来源须是股东投资。
(二)政府虽倾向于将资本金和注册资本统一,但缺少法律支持
对于政府方而言,出于考察社会资本方实力和意愿,实现项目顺利建设运营,简化项目公司设立和融资程序等方面的考虑,一般倾向于ppp项目资本金等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模式——从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发布的第三批示范项目信息公开资料来看,绝大部分项目都是注册资本等额于国家要求的资本金。但因为目前尚未有更高级别的法律进行严格约束,也使得很多项目仍采用项目资本金和注册资本不相等的方式进行操作。
(三)降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可满足社会资本方退出环节的利益最大化 对于社会资本方而言,降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社会资本方前期融资压力,然而最为核心的诉求还是在后续运营期时,资本金部分退出的利益最大化。
三、实务操作
整体来看,项目资本金等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以及项目资本金大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两种模式各有利弊,故而通常以不同的财务理念进行操作。
(一)项目资本金等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项目资本金等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这种模式是目前大部分示范项目采用的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按照股权比例在项目公司成立时即将资本金全部到位,而后项目剩余建设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的形式进行解决,在这过程中社会资本方解决资本金来源的主要途径是自有资金、引入财务投资者等方式。不过,虽然这种模式与国家任何政策都不存在冲突,但是因为财务投资者多以明股实债的方式提供资本金,且财务投资者一般会要求股权投资部分以固定收益的模式逐年获得回报,但在不减资的情况下,项目公司现金流入可能不能覆盖流出,这给项目公司带来短期内资金偿付压力,如果项目公司不能通过施工利润或者其他途径平衡资金需求,项目运营阶段起初提出融资需求的社会资本方可能会面临或违约、或现金流断裂的风险,尤其是对于项目投资较高、财务投资者所占份额较大的项目,这种项目要注意做好项目的资金平衡分析并安排应急措施。故,虽然此模式最为合规,但在当前股权流转和资本金退出模式尚未明确之际,还是不太适合于资金综合实力较弱的社会资本方采用。
(二)项目资本金大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实际上,从当前市场环境来看,对规范性要求较高的银行而言,面对项目资本金大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模式,通常会要求项目公司将股东补足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和项目资本金差额部分纳入资本公积——因资本公积可用于转增股本,但不可用以分配,故而可以近似地认为该方式和直接将项目资本金等同视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做法相同。而在提供配套贷款的银行要求不太“严格”时,项目公司通常会直接将股东补足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和项目资本金差额部分完全视为股东借款,放在“其他应付”科目下,以便于社会资本方项目资本金投入的退出——但需要强调的是,如果为项目提供贷款的银行尚未确定,在会计处理上采用“股东借款”的方式补足项目资本金,很有可能会造成项目公司债务融资的困难,影响项目的落地实施乃至造成项目流产,所以需严格把握好审计和申报节点,如有必要,做好及时调整工作。
综上所述,目前来看,监管层有意向将项目资本金和项目公司注册资本视作等同,且部分管理模式较为严谨的银行也以此为目标对项目公司进行要求。不过从激发ppp市场活力的角度来看,引导两者具有一定的差额且允许股东以“股东借款”方式补足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和项目资本金差额部分或许反而是好的——因为在目前ppp项目层面面临的投融资问题主要就是资本金的筹措问题,若股权投资回款方式及股权资产流转模式已设计成熟,那资金方介入项目公司股权的可能性就会很大,但是目前各类股权退出模式仍停留在研究阶段,测试、应用尚需时日,而债权退出的模式相对成熟,且对社会资本方而言税收成本较低。同时,财政部也于今年六月开放了ppp项目公司股东以相关资产作为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的大门,而对交易所而言,债权收益的比股权收益更易于评判和计量,所以将项目资本金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差额视为股东借款,一方面有利于社会资本方在项目公司运营期内直接退出,一方面也有利于未来ppp项目资产进入二级市场的操作,不过,这必然也会导致一定的监管风险,所以若采用此模式,具体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与项目资本金允许的差额范围还需监管层商议确定。最后需要再次强调的是,因银行投资项目公司贷款是依据项目资本金到位情况及到位方式放款,所以前期参与项目公司组建的社会资本方需要谨慎使用财务技巧,不要弄巧成拙,最终使项目陷入“被搁置”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