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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复产防控工作方案十 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运行方案(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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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复产防控工作方案十 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运行方案(精选9篇)
时间:2023-09-16 00:14:09     小编:紫衣梦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复工复产防控工作方案十篇一

为有力有序推动全区工业企业快速启动复工复产,打好打赢全区疫情防控保卫战,按照《长春市关于印发统筹推进全市工业企业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和有序启动复工复产实施方案》(长府办明电〔2022〕5号),结合绿园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是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稳定重点企业生产的原则;二是坚持科学研判、精准施策的原则;三是坚持上下联动、部门合力推进、政企协同的原则;四是坚持统筹资源、高效服务的原则;五是坚持周密部署、稳步推进的原则;六是坚持压实责任、闭环管理的原则;七是坚持因地制宜、分步启动的原则。

成立由副区长为组长,区工信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应急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绿园区统筹疫情防控和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具体名单附后,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综合协调、疫情防控指导、交通物流畅通、原料物资保障和生产要素协调等重点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工信局局长兼任。

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采取封闭驻厂方式推动相关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后,适时进行调整,允许企业采取“点对点”通勤方式复工复产;待全市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后,允许企业采取有序出行的方式复工复产。

在封控区、管控区全面解封前启动复工复产的工业企业,需履行“报备+承诺”程序。

(一)企业准备备案材料。

1.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参考模板见附件);

2.重点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承诺书(见附件)。

(二)企业提交备案材料。规上工业企业向区工信局(区专班办公室)备案、规下工业企业向属地政府备案;区工信局(区专班办公室)、属地政府对工业企业复工复产进行备案后,逐级上报。

区工信局(区专班办公室)组织疾控中心、应急等单位对规上复工复产企业进行实地踏查,指导企业做好防疫措施;属地政府对规下工业企业可参照执行。

区工信局严格履行行业管理责任,相关属地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确保企业把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落到实处,推动相关企业启动复工复产。

(一)填报《工业企业返岗员工统计明细表》。相关企业汇总、报送需协调放行员工名单,精准填写《工业企业返岗员工统计明细表》(见附件)报至备案部门。返岗员工要求:

(2)返岗员工需在管控区、防范区,以及封控区非封控楼栋,且非密接、次密接的人员;

(3)返岗员工所有信息务必准确无误,只填写需协调放行人员信息。

(二)组织返岗人员核酸检测。区工信局接到企业协调放行员工名单后,视情况由市、区工信局协调市、区级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工作专班,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组织对名单内员工进行核酸检测。

(三)返岗人员放行。视情况由市、区工信局将需协调放行员工名单转报市、区社区(村)管控专班,由社区(村)管控专班将放行指令、口令逐级下达至相关属地、街道(乡镇)、社区、卡点。位于管控区、防范区,以及封控区非封控楼栋,且非密接、次密接的人员,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相关社区、卡点验证口令后立即放行。

(四)发放返岗通行证。由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和市交警支队联合制发“保生产专用”通行证,逐级下发至每名返岗复工员工。

(五)复工前做抗原试剂检测。所有员工返回工厂后,要立即完成抗原试剂检测,呈阴性的方可返岗复工。

区统筹疫情防控和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按照全市要求,对员工返岗复工流程进行动态调整。

(一)相关企业要妥善安排返岗复工员工“点对点”转接,可采取自驾、合乘等方式返回厂区,对确有困难的,由企业安排车辆将员工接回厂区。每台车辆乘坐员工不超过3人(包括驾驶员)。

(二)返岗复工员工凭借“保生产专用”通行证上路通行,交警要见证放行。

(三)返岗复工员工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返回厂区途中不允许下车或从事与返岗复工无关的事项。

(四)相关企业要加强员工返岗过程管理,对员工返回厂区过程中未按规定路线行驶、中途私自下车等行为,追究企业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企业复工复产资格。

(一)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场所、环境消杀、心理疏导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加强核酸抗原检测。企业复工复产后,封闭驻厂管理的企业,每天企业组织员工在上岗前做1次抗原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准确录入“吉事办-高频服务-新冠抗原自测上报”板块,抗原试剂盒由企业自行准备;每3天各镇、街组织企业做1次全员核酸检测。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后,核酸和抗原检测要求按全市疫情防控要求调整。

(三)实施网格化管理。复工复产企业要以车间班组岗位为最小单元,采取网格化管理方式组织生产,尽量缩小网格范围,人员要控制在3人,最多不超过5人。每位职工实现定岗、定点、定位管理,吃住干在网格内。不同网格人员不见面、全隔离,禁止交叉活动。

(四)强化企业封闭隔离。封闭生产企业要采取最严格措施,实现生产员工和物流配送员工“四区”即生产区、生活区、物流区、垃圾区“硬隔离”,实现新返厂员工与原驻厂员工“硬隔离”,全力避免疫情传播风险。

(五)加强疫情应急处置。相关企业要制定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科学设置隔离观察区,一旦发现检测阳性人员,要第一时间向防疫部门报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隔离、转运、溯源流调等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属地、各部门、各企业要落实一手防控疫情、一手落实复工复产总体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体系,第一时间妥善解决企业面临的各类问题,高效地服务保障相关企业复工复产、满产达产。

(二)加强责任落实。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制度,强化生产管理,避免出现链式传播和群体性感染,员工严格落实个人责任。各镇、街、开发区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属地监管责任。相关区直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行管责任,强化协同作战、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加强物资储备。相关企业要加大n95口罩、防护服、消杀用品、抗原检测试剂盒等采购、储备力度,有条件的企业每天要为返岗复工员工发放中药或其它预防药材,落实药物预防。

(四)加强要素保障。加强复工复产企业煤、水、电、气、热等重点生产要素保障,保证重点企业复工复产需求。加强企业融资支持,强化银企对接服务,梳理复工复产重点企业融资需求清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精准投放规模。

(五)加强安全生产。复工复产工业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超负荷赶工、抢工,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思想引导,坚决杜绝职工违规操作、疲劳操作;要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六)加强舆情疏导。复工复产企业要注重稳定员工及家属思想情绪,畅通员工反映意见问题渠道,做好思想疏导、化解不良情绪。做好舆情监测,及时处置和正面引导社会舆情,营造企业复工复产良好氛围。

复工复产防控工作方案十篇二

1、建立复工复产报告制度。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报当地县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2、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复工复产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3、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企业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出行信息,全面排查是否接触外省及重点疫区人员等情况。对于从外地返萍及与确诊和疑似感染者有接触的职工,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待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要釆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

4、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企业要根据防疫需要,为职工配备口罩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液等消杀用品。要设置留观室,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5、全面开展企业消毒。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对企业内生产、生活、办公区域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理,特别是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设施设备等要进行彻底消杀,保持良好通风,防止病毒传播蔓延,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

1、实行企业封闭管理。企业要减少进出通道,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入员进入企业。要减少一般商务洽谈、人员来访等活动,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商务交流。

2、严密职工健康监测。建立职工体温日检制度,在生产区、办公区、宿舍区等点位设置检测点,严格职工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的职工及时采取留观措施并上报。职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企业通勤车辆要提前做好防疫消毒,乘坐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3、加强环境卫生和就餐管理。企业要对相关场所每天至少消毒一次,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加强就餐卫生管理,保证食材安全、餐具卫生,采取提供盒饭、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4、落实岗位防疫措施。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取消所有聚会,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5、强化物流车辆管理。外来货运车辆进入企业前,要进行登记并消毒处理,驾乘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减少与企业人员的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企业。对运输物资视情进行消毒处理。加强驾乘人员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对驾驶室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杀。

6、妥善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落实应急值守、情况报告、物资调配、力量调动等措施。对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职工,立即送医疗机构就诊治疗。

7、落实职工个人防护责任。企业要与职工逐一签订岗位防疫承诺书,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自觉配合做好消毒、治疗、调查和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复工复产防控工作方案十篇三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我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成立由部门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行业实际制定部门所属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县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冶金、焦化、机械、制造及商贸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能源局负责煤层气、电力等能源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城市建设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涉牧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中小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其它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所属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三是企业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和分管县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并先行隔离两周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一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三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六是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现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县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一是督促企业全面停止“两节”期间的聚餐、文艺汇演等职工群众聚集型文化娱乐活动,能取消的取消,不能取消的延后举办;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此方案只适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防控工作结束后,该方案自行废止。

复工复产防控工作方案十篇四

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高新区、各有关乡镇对本辖区内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实行统一指挥,落实疫情防控属地主体责任。区经信、卫健、应急、人社、招商等部门协同做好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等指导、监督和服务保障工作。

2、坚持分区分级原则。封控区、管控区内的工业企业,暂不开展复工复产;非封控区、非管控区内的工业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防控规定的,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恢复生产经营,未经审批的企业一律不得私自复工复产。

3、坚持精准指导原则。按照重点工业企业、亿元以上工业企业,一般规上工业企业和规下样本点企业顺序,依次有序、安全复工复产。

1.准备工作

各工业企业要对照复工复产前“六到位”(见附件2)的条件逐项自查,自查合格后申请复工复产。

2.审批工作

在做好“六到位”的基础上,企业向高新区、所在乡镇提交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相关资料模板。所有企业必须申领“安康码”核验点并落实日常扫码测温(《核验点二维码海报下载操作手册》已下发)。高新区、有关乡镇应分批次受理企业申请,经初审符合条件的,上报区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复审通过,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批准。

杜绝中高风险区域来人运送生产原料。高速六安西出口设立裕安区工业企业保畅通绿色通道,由高新区、属地乡镇对工业企业进、出货车辆及人员进行审核,统一办理通行证。

对外地来区车辆,由企业提前向属地防疫指挥部报备车牌号、抵达时间和人员姓名、身份证、电话等信息。车辆到达后,一律在六安西出口进行抗原和核酸检测,核验通行码等相关信息。车辆到达目的地快速卸货,原则送货逗留时间不超过4小时,企业要安排专人全程监督和管理。

对本区外出的车辆,需严格按照《通行证》信息,实行“一车一证一路线”,返回时严格执行车辆规划路线。产品外运,提倡收货方来车接货,尽量减少本地人员出市、出省送货。

1.强化人员管理。对返岗人员要落实闭环管理,禁止集聚活动和随意串岗。要严格执行出行和来人审批制度,不得派人赴疫情地区和招聘中高风险地区员工返(来)裕安。企业复工复产前要严格审查返岗员工情况,评估员工返岗可能性和必要性,最大限度优化返岗员工结构、减少返岗员工数量,全面解封前企业不得招聘新员工。要建立全体返岗员工信息台账,固定返岗人数,复工复产期间不得擅自允许台账外人员进入厂区。确需增加的关键岗位人员,需持24小时阴性核酸证明并提前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同意后返岗。已复工复产企业由卫健部门统筹安排上门“五天三次”核酸检测。

2.强化场所管理。厂区封闭后保留一个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守。

(1)生产(办公)区。各生产区域之间要尽量做到相对隔离,人员在指定岗位工作,减少不同区域之间的人员接触。严格控制会议频次、时间、规模,会议人数严格控制在20人以内,尽量采用视频、电话等线上方式。

(2)食堂。取消堂食,做好后厨和餐具定期消毒,加强餐厅的通风。落实食堂员工健康申报制度,调控延长供餐时间(早、中、晚),错时取餐、分散用餐。排队取餐应间隔1米以上,禁止聚堆。除进食时,员工全程戴口罩。鼓励使用一次性餐具和自备餐具。

(3)宿舍。要做好住厂人员统计,住宿应按照同办公室、同工作班/组等原则,同一房间内居住。对新上(返)岗员工设置一定的观察期。宿舍每日不少于2次消毒,加强通风和环境卫生。

(4)公共区域。对座机、电脑键盘、门把手、开关等人员接触性传播区域,对卫生间、更衣室、电梯等人员集聚场所进行定期消毒,每日不少于2次,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

3.强化物流管理。加强“人、物、环境”同防,要设置货车进入专用路线,对外购生产、生活物资进行全面消杀。严格落实货物信息登记制度,做到信息可追溯。本企业物流司乘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以内的阴性核酸检测证明,出车时应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4.强化应急管理。制定企业疫情防控紧急情况处置方案,明确隔离、送诊、后续处置等流程,适时组织演练,一旦有突发情况,按以下流程进行处置:

(1)隔离。企业设置临时观察点,对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员工,立即送往观察点隔离,等候医疗接诊,在此期间不得与他人接触。

(2)送诊。拨打120急救电话,由急救中心将员工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严禁企业自行送诊。

(3)后续处置。一旦确诊,配合疾控部门做好流调、密接(次密接)人员隔离、厂区消毒、停工停产等工作。

1.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复工复产必须做到“六到位”,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申报,未经审核同意,不得擅自复工复产。复工复产后,要按要求做好人员、场所、物流、紧急情况处置等方面的管理,确保有序复工复产。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机械设备、电气线路、有限空间、救援设施以及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等进行全面检修、维护,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扎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组织力量逐项整改检查,确保安全复工复产。

2.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高新区、各有关乡镇要切实履行属地主管责任,有序开展复工复产的评估、审核。要建立规模工业企业和规下工业样本点企业全覆盖的包保责任制,属地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每户企业都要落实一名具体包保责任人,负责常态化疫情防控督导。在符合防疫政策的前提下,帮助企业解决运输通勤、物资保供、生产要素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尽快实现满负荷生产。

3.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负责指导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下设三个现场审核工作小组,专项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现场审核工作。区经信、卫健、应急等部门成立联合督导组,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等督查检查,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并督促企业立即整改。相关部门要切实担起主管责任,卫健部门负责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导,应急部门负责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监管,交通部门负责做好复工复产物流保畅,人社部门负责复工复产用工保障。

4.压实员工个人责任。员工要遵守防疫的各项规定,坚持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落实“戴口罩+测温+亮码”防控措施;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咽痛、干咳、发热、乏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到企业留观室,并向企业负责人反映,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开展就诊。

复工复产防控工作方案十篇五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场所“十严格”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xx〕49号)要求,推动全市农贸市场(含批发市场、交易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店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规范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店经营管理行为,严防严控疫情传播扩散,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护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坚持属地管理,落实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主体责任;坚持依法防控、科学规范、社会共治。

(一)迅速落实“八个有”

一是有台账。要建立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台账,督促农贸市场开办方、商场超市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建立4本台账,即疫情防控期间市场、市场超市、餐饮工作人员体温测试记录登记表,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场内经营个体户、企业、摊贩体温测试记录登记表,进入市场、商场超市消费者(群众)体温异常记录登记表,经营场所消毒记录登记表。

二是有防控指南。要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xx〕37)、《餐饮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防控服务指南(暂行)》《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单位复工食品安全提示》、重点公共场所“十严格”海报等文件资料送达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留存、张贴,并督促落实到位。

三是有宣传标语。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有条件的餐饮单位(如大餐饮店、学校食堂等)要在显著位置悬挂(播放)疫情防控标语,并利用电子显示屏、公示栏等播放(张贴)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店“十严格”等。

四是有二维码。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门店要在入口和出口的显著位置张贴“抗疫情二维码”,并派专人全天候引导、监督出入人员实行扫码进出制度,否则不给进入。

五是有测温仪。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门店要在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使用体温检测设备或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进入人员进行全天候体温检测。

六是有体温记录。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从业者一律规范佩戴口罩,经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上岗、经营。要制作从业者体温记录登记本,并做好早、午体温记录。要制作消费者体温异常记录本,落实专人对消费者进行体温监测,若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按规定报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处置。

七是有消杀记录。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每日要安排专人对公共设施开展两次以上全面清洁消毒,并造册记录备查。

八是有出入口。每个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只能有一至二个出入口,多的要有围栏标明不许通行。餐饮单位尽可能只设一个出入口,必要时要安排执法人员把守出入口测量体温、引导、监督出入人员戴口罩、扫码等工作。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随着餐饮店等食品经营单位逐步复工开业,食品安全风险和疫情扩散风险叠加,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提前介入、规范指导,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特别是大型餐饮店、单位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一是严把食品原料关。强化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一律禁止不合格的食品进入市场,严厉打击野生动物交易行为。认真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对“米袋子”“菜篮子”重点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发挥农贸市场、超市快检系统作用。

二是严把食品加工关。督促餐饮单位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加工要烧熟煮透。生食、冷食和自制饮品严格在专间或专区操作,符合相关规定。加工制作人员要严格操作规范,保持个人卫生,避免徒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

三是严把网络订购关。鼓励线上平台统一配送服务、“无接触”式配送、“无接触点取餐”外卖服务。外卖食品包装要封缄,食品配送工用具的定期清洗消毒,外卖送餐人员戴口罩送餐。

四是严把疫情传播关。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餐饮经营单位不得承办群体性宴席(零餐除外),防止疫情扩散。加大餐桌设置距离,距离应当保持1.5米以上,避免人员过于集中。

要密切注意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内米、油、面、肉、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短缺、脱销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各县(区)市场监督部门要严格执法,严禁各种哄抬物价、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短斤少两等行为,一经发现,严惩不贷。同时,遇到12315投诉时,要从快处理,确保件件有回音。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方责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建立并落实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责任体系。市场监管部门既作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十严格”的牵头单位,也要具体负责农贸市场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农贸市场、餐饮店“十严格”工作职责,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及时动员部署,推动抓紧工作落实。

(二)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处理好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的'工作关系,协调商务部门督促商场超市落实“十严格”。与公安机关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对未戴口罩强行闯入市场的,及时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加强信息沟通,促进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本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协调各地党委、政府及其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单位把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店疫情防控“十严格”纳入宣传总体方案中,用最快的途径,用群众看得懂、听得进的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当地监管工作动态、监管成效和典型案例,曝光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树立市场监管部门良好形象。

(四)开展群防群控,形成共治格局。落实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实行疫情防控举报奖励的通告》(桂新冠防指〔20xx〕45号)要求,发挥12315投诉平台作用,鼓励公众举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不执行疫情防控命令、决定、措施的行为,及时受理和处置在落实“十严格”中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举报,营造群防群控、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支持的社会共治格局。

(五)强化督导检查,形成长效机制。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在落实“十严格”中的工作经验,把好做法、好经验转化为加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的科学制度规范和行为准则,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市市场监管局也将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对各县(区)落实“十严格”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复工复产防控工作方案十篇六

为指导企业科学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企业防控能力,有效防范疫情在企业发生、扩散,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企业生产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机制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定防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

(三)健全信息报告和联络员制度。要建立与辖区街道(乡镇)、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通报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明确流程和责任人。

二、严密排查

(一)分类返岗。企业要做好员工健康状况排查登记,确认员工健康后方可返岗。目前仍在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暂不返岗;对有其他疫情较重地区旅居史、曾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对省内其他各市返回的无流行病学史、无相关症状的员工,确因生产需要返岗的,可按照“厂区内上班,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的方式返岗。

(二)建立台账。实行返岗职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全面掌握职工返岗前14天内的行动轨迹(地点具体到门牌号,时间具体到某日某时)、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患者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返程交通工具及行程等情况。要与返岗职工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三)设置临时隔离点。依托医务室或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保障,在企业医务室、集体宿舍等区域按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不具备设置隔离场所条件的企业,根据县(区)和园区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按要求向所在园区和街道(乡镇)报备。

三、做好防护

四、开展监测

(一)落实门岗体温监测登记制度。企业要每日开展两次体温检查,多渠道及时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在厂区、园区大门及集体宿舍区等地建立体温检测点,加强门卫管理,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实行严格检查,做好信息登记,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要求其暂停上岗,并及时就医。

(二)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做好员工日常缺勤登记,及时了解缺勤原因。有通勤车的企业,应配专人在员工上车前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异常,按应急处置流程及时处置。

五、处置疫情

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一)疫情处置程序。发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可疑症状者,要第一时间报告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及主管部门,并采取隔离等措施。

(二)密切接触者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者采取暂时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安抚工作。

(三)终末消毒。疫情发生后,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中的《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方案(第二版)》,做好病例生产生活等疫点的终末消毒。

(四)暂停生产经营。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由辖区政府决定。必要时采取临时停止生产经营措施。

六、开展宣传

(一)广泛宣传。收集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和宣传视频,通过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

(二)技术培训。加强体温检测、消杀等相关工作人员操作技能培训。

(三)健康教育。普及新冠肺炎预防知识,让每一个员工都知晓新冠肺炎预防知识,教育引导员工注意个人卫生。每日佩戴口罩,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一旦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及时就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隔离治疗和调查。

复工复产防控工作方案十篇七

组长:公司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成员:各部门、科室、生产车间主任

二、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内容

各企业根据实际制定

三、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一)培训时间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培训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培训内容(按照培训计划)

1、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应急救援及应急处置技能、复工复产安全措施。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四)培训考核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队复工复产检查内容(企业根据实际制定检查表格)

对主要生产装置、安全防护设施、电气设备、储存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和检验检测

五、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复工复产防控工作方案十篇八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组建疫情防控全覆盖巡逻队伍的通知》(石新冠指办字〔20__〕79号)要求,为切实筑牢交通运输行业群防群控严密防控网,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巡逻范围

包括交通工程建设、养护企业,客运站、客运企业、物流货运、驾培维修企业。

二、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负责人:

设三个工作组,具体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1.建管巡逻组:

陈从进主要负责交通建筑、养护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2.运输巡逻组:

主要负责物流货运、驾培维修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3.客运巡逻组:

黄晓芳主要负责客运站、客运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三、工作要求

1.全面排查。各巡逻组根据工作要求,每周至少开展2次巡逻,主要对经审批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防控物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未经批准复工复产是否擅自复工复产,经营场所是否有密集人员,人员信息登记上报是否及时到位等等。巡逻情况需及时进行登记(详见附件)。

2.严格处罚。对已经复工复产的企业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立即责令其改正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其停业,待条件符合后再予开业。对未经批准擅自营业的企业责令其停止营业,待条件成熟后再履行相关手续报备。

复工复产防控工作方案十篇九

为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对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各级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二版)》要求,结合我院《传染病异常事件应急预案》,经20xx年8月22日医院党委会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坚持联防联控、专防专控、群防群控、专群结合的工作机制,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傲好疫情排査和处置工作,切实防范疫情输入传播、蔓延,确保一旦疫情发生能够高质量、高效率应对处置。

(一)启动就诊人员体温监测。在门、急诊入口处设置体温监测点,实施24小时体温监测。

(二)按照患者就诊登记要求详细登记,做到不缺项、不漏项,信息真实可追溯。门诊病历书写详细记录流行病学史,行血常规、c反应蛋白、呼吸道病毒7项、胸片等相关化验检查。不能排除疑似病例的请专家组会诊,必要时启动传染病应急预案。

(三)疑似病例启用发热门诊留观室,出现大规模疫情时启动备用传染病房。

(四)协助疾控中心完成患者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工作。根据疾控中心要求,进行血清及咽拭子采样。

(五)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根据最新的诊疗方案进行全员培训,熟练掌握诊疗技术及诊断标准。医务人员切实按照院感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六)科室发现疑似病例第一时间上报医务科及公共卫生科,由公共卫生科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上报疾控中心。

(七)按照医院《传染病异常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各小组、职能部门、专家、应急小分队分别做好疫情防控准备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医院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郝兆丰、院长石玉宝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负责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目标,细化具体任务和防控措施,组织协调全院落实防控工作,各职能部门严格按职责分工履职尽责。

(二)全力监控疫情,及时有效处置。

坚持“内紧外松、只做不说”原则,根据疫情防控方案落实具体防控工作。各科室要做好疫情防控应急,确保信息畅通、随叫随到,出现疫情按规定流程报告,确保处置及时有效。按照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应急物资储备,包括口罩、防护服、消杀药品、救治药品器械等。

(三)压实压牢责任,强化问责追责。

加强督导检查,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确保防控措施和任务落实到位。对防控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立行立改。发现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的,造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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