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聘用合同即行终止情形篇一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予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这一期间同样也是除斥期间。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该合同解除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赠与人就原已履行的赠与,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
1.
哪些原因可以终止赠与合同
2.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
3.
赠与合同的赠与人
4.
赠与的合同
5.
简单的赠与合同「2106年赠与合同」
6.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7.
房屋赠与合同-赠与合同
8.
赠与图书赠与合同
聘用合同即行终止情形篇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院长。
患者,男女,岁,人,因于年月日时入住医院。
既往史:_________________
1、2、。入院后予.等治疗,患者症状改善或恶化。
住院经过具体诊治分析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入院诊断考虑..
(二)、入院后予.等治疗,患者病情有所好转或恶化.
(三)、分析病情变化及针对对方对医院诊疗过程提出的质疑逐一进行实事求是的针对性分析及答辩。
市医学会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医院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聘用合同即行终止情形篇三
20 年终字第 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双方签订聘用合同的_____________________ 约定,我单位与 于 年__月__日终止__年__月 _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编号:台人鉴证字[20 ]第 号)。
特此证明。
注:本证明书一式七份:人事局、编办、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社保局、本人及本人档案各一份。
字第 号
根据国家、省和 的有关规定,我单位与 于 年 月 日终止 年 月 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合同编号: )。
特此证明。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第条规定,甲方 于 年 月 日与乙 方 签订的合同(编号: 解除聘用合同。
特此证明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
证明日期: 年 月
签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日 )终止或
聘用合同即行终止情形篇四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下文是为大家精选的中级会计师考点: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具体情形,欢迎大家阅读。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全面履行。
以下情况也属于合同按照约定履行:
(1)当事人约定的第三人按照合同内容履行,产生债务消灭的后果;
(3)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接受履行。当事人约定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第三人已接受履行的,债务归于消灭。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债务不能抵销:
(1)按合同性质不能抵销。有些合同不实际履行就不能达到订立合同的目的`,如债务标的为劳务的合同,如咨询、培训、医疗合同。
(2)按照约定应当向第三人给付的债务。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已约定债务人应向第三人履行义务,则债务人不得以对合同对方当事人享有债权而主张抵销该义务,否则将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3)因故意实施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这种债务是对被害人的赔偿,如允许抵销,则意味着可以用金钱补偿对债务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的任意侵犯,是有悖社会正义的。
(4)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其他情形。如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当事人已无处分权,不能用来抵销债务。
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而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从而消灭债务、终止合同的制度。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物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债务的免除是指合同没有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权利人放弃自己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从而使合同义务减轻或使合同终止的一种形式。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免除债权,债权的从权利如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权等也随之消灭。
混同,即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例如由于甲乙两企业合并,甲乙企业之间原先订立的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同归于合并后的企业,债权债务关系自然终止。
《合同法》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聘用合同即行终止情形篇五
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都自然终止。
由于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已经通过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保障,劳动者不再具备劳动合同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因此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只要劳动者依法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宣告死亡,是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宣告失踪,是公民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其失踪并对其财产实行代管的法律制度。当劳动者死亡、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作为民事主体和劳动关系当事人,无法再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自然也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当然终止。
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实体规定,被政府部门发现后受到查处。按照《民法通则》、《公司法》以及《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消,意味着企业的法人资格已被剥夺,表明此时企业已无法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只能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公司法》规定,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等原因,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其法人资格便不复存在,必须终止一切经营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活动,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也随主体资格的消亡而消灭。
法律规定不可能包含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所有现象,因此,《劳动合同法》将这一规定作为兜底条款。
(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工会法》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 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