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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篇一
凡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的.同学,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在实习前出具实习单位的接收函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实习介绍信
根据我校教学计划安排,毕业生专业实习工作将于 月日至 月日进行,为期 周。大专院校专业实习是培养合格人材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会各界的支持与合作。兹介绍 等 人前来贵单位联系专业实习事宜,请予以支持。
此致
敬礼
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
教务科研处 年 月 日
接收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
专业实习回执
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篇二
兹介绍我院 同学前往贵单位联系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事宜,并于 月 日― 月 日期间到贵单位进行社会实践,望能够给与接待为盼。详细实践内容由联系人与贵单位协商,特此。
此致
敬礼
共青团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委员会
年 月 日
[介绍信回执样本]
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篇三
第 号 同志系中国共产党(预备/正式)党员,组织关系由 转到 。
年 月 日
第一联
(贴回执联处)
(加盖骑缝章)
由 去 [d2] ,请转接组织关系。该同志党费已交到 ** 年 月。
(有效期 ** 天)
(盖 章)
年 月 日
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
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第二联
第 号 : 同志的党员组织关系已转达我处,特此回复。
(盖 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篇四
党员介绍信存根 第 号 同志系中国共产党(预备/正式)党员,组织关系由 转到 。
由 去 [d2] ,请转接组织关系。该同志党费已交到 ** 年 月。
(有效期 ** 天)
(盖 章)
年 月 日
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
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第二联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 第 号 : 同志的`党员组织关系已转达我处,特此回复。
(盖 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第三联 [d1]这是介绍信的抬头,每个党员在开介绍信时都要提供。 [d2]这时接受党关系的具体机关的名称,一般来说,都是某党委、某党总支。每个党员在开介绍信时也要提供明确的单位名称。
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篇五
兹有我校 年级班学生 (男女),现因原因,需要转学,经审核相关材料、证件符合转学条件要求,望给予办理。
年月日
接 收 回 执 单2
学校:
贵校 年级 学生 ,已在我校安置就学,并办理了相关转学注册手续,请贵校注销该学生学籍。
接收学校(盖章)
年月 日
接 收 回 执 单3
学校:
贵校班学生学,并办理了相关转学注册手续,请贵校注销该学生学籍。
接收学校(盖章)
年月 日
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篇六
_________同志,性别:_______,______岁,民族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现为________________支部(正式/预备)党员。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该同志需要将组织关系转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党费交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
党员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党支部
_____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___________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转接构造干系。
该同志党费已交到__________年_____月。
(有效期__天)
(盖印)
年月日
1.什么是党员的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受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的一项严肃工作。认真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对于严密党的组织,增强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3.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有哪些?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的,新的单位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党员因工作调动、参军、学习、转业以及其他原因,需要从一个地区或单位调到另一个地区或单位时,为了使其方便地在党组织中生活,也为了便于党组织对其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党组织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相应地改变党员的组织隶属关系,及时地将其组织关系从原来所在的基层党组织转移到所去地区或党委的基层党组织。
6.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中对党员的要求是什么?
(1)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道。
(2)短期外出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的,应当通过适当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有关情况,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3)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7.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zf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毕业生党员离校时,需要亲自将党员组织关系一并转出。无特殊原因,毕业生党员不得将组织关系留存学校。
(1)对于工作或学习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
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zf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对于毕业后去向待定的毕业生党员:
暂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zf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但在转移组织关系前一定与转入单位联系协商,经同意后方可转入。
总之,毕业生党员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关系转移,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前一定要向用人单位咨询清楚开往何处。
8.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程序是什么?
9.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时间是多长?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后有效时间最长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毕业生党员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去所去单位党组织办理接转手续。
10、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该怎样转接和携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党员本人携带,到组织关系接收地或接受单位党组织报到并接转组织关系,不得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邮寄给接收地或接收单位党组织。
11.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和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关系?
组织发展材料档案是指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积极分子考察表、等组织发展过程中的各项材料的总称。组织发展材料档案不能代替组织关系介绍信。即使毕业生党员本人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已经转达,如果没有组织关系介绍信,按照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党员身份将不被承认。
我校正式党员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装入本人人事档案,与人事档案一并存放。如果毕业生党员自己要求自带自己的,请毕业生党员提前告知所在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并写出书面申请,则允许组织发展档案自带。各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6月中旬前收集齐申请书统一到档案馆申请提取组织发展材料档案。所在院部将该毕业生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密封好并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交给毕业生党员本人,并做好组织发展材料档案的交接工作(要求毕业生党员、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与经办此事的基层党组织教工党员亲笔签名)。此后发生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遗失或损坏等原因引起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不能顺利转接的责任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承担。一般毕业生党员只须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及组织发展材料档案交给目的地单位党组织,履行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即可。
我校预备党员的组织发展材料档密封好并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交给预备党员毕业生党员本人,并做好组织发展材料档案的交接工作(要求毕业生党员、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与经办此事的基层党组织教工党员亲笔签名)。此后发生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遗失或损坏等原因引起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不能顺利转接的责任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承担。
12.毕业生预备党员应注意什么问题?
对于毕业生预备党员,如果落实正式工作单位并已顺利接转组织关系的,应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实事求是地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并在预备期将近届满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仍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向保存本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可能是省(市)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家庭居住地党组织等)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要求党组织讨论自己的转正问题。
13.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的问题?
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携带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切勿丢失。一旦丢失,党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院部党总支报告。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本人向党组织检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后,方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对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若没有及时转接组织关系造成介绍信失效的不在申请补转之列,一般党组织关系的补转不得超过当年的12月。
14.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问题?
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转移。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对于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因未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要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15.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错或单位改派的应该如何处理?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错或单位改派的,需将原介绍信在有效期内本人交回院部党总支,由院部党总支重新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16.毕业生党员应该如何看待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应该给以严肃的批评和教育,限期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手续。对经过教育仍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照党章规定,视其情况,将给予党纪处分。
以下将毕业生党员离校后经常出现的问题列举出来,供毕业生党员对照自身情况进行检查,以避免类似情况再度发生。
1、毕业生离校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报到。造成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失效,当地党组织不予接收。
2、预备党员离校后,未找到工作(或忙于考研),把转正的事抛在脑后。预备期满后不及时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致使有些毕业生预备期超出半年甚至一年以上。落实工作单位或通过研究生考试初、复试后,用人单位(读研单位)党组织在政审时会产生疑问,为什么这位同学没有按期转正?是犯了错误,还是受过处分?从而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这也是对自己的政治生命极不负责的表现。
3、有的毕业生把组织关系与组织发展材料混为一谈,错误地认为组织发展材料随档案转出,即组织关系转出,造成组织关系长期滞留学校。
4、个别毕业生落实单位后,不安心本职工作,长期不去单位上班,当需要组织政审时,所在单位党组织以不了解该生为由拒绝出具政审材料,使学生党员陷于困境。
5、组织观念淡薄,长期不转组织关系,不交纳党费,不与组织联系,直到找到满意的工作,才想起组织关系。但因拖延时间太久,按党章规定已造成自动脱党的事实。
6、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后不及时接转,粗心大意致使介绍信丢失。
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篇七
兹有我xx党委下属xx-xxx党支部党员xx(姓名),xx(性别),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因党员试用期满办理转正事宜,来贵处提取个人党员档案,请接洽。
xx-xxx-xxx-x
xx年xx月xx日
【党组织关系怎么开】
1. 什么是党员的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受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
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的一项严肃工作。
认真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对于严密党的组织,增强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3.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有哪些?
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有三种,即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和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的,新的单位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党员因工作调动、参军、学习、转业以及其他原因,需要从一个地区或单位调到另一个地区或单位时,为了使其方便地在党组织中生活,也为了便于党组织对其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党组织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相应地改变党员的组织隶属关系,及时地将其组织关系从原来所在的基层党组织转移到所去地区或党委的基层党组织。
6.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中对党员的要求是什么?
(1)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道。
(2)短期外出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的,应当通过适当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有关情况,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3)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7.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zf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毕业生党员离校时,需要亲自将党员组织关系一并转出。
无特殊原因,毕业生党员不得将组织关系留存学校。
(1)对于工作或学习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
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
或县以上zf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对于毕业后去向待定的毕业生党员:
暂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zf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但在转移组织关系前一定与转入单位联系协商,经同意后方可转入。
总之,毕业生党员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关系转移,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前一定要向用人单位咨询清楚开往何处。
8.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程序是什么?
9.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时间是多长?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后有效时间最长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毕业生党员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去所去单位党组织办理接转手续。
10、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该怎样转接和携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党员本人携带,到组织关系接收地或接受单位党组织报到并接转组织关系,不得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邮寄给接收地或接收单位党组织。
11. 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和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关系?
组织发展材料档案是指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积极分子考察表、等组织发展过程中的各项材料的总称。
组织发展材料档案不能代替组织关系介绍信。
即使毕业生党员本人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已经转达,如果没有组织关系介绍信,按照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党员身份将不被承认。
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篇八
1、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4)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3、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
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实工作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民政)部门所属复转安置部门的,这些部门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也可以接收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4、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
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5、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原则
(1)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可单独组建党支部。(2)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和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村)党组织。(3)易地安置的离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接受安置地区街道、乡(镇)或村党组织。(4)离退休干部、工人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5)干部、工人党员离休、退休、退职后,又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如果时间在半年以上,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
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篇九
身份证编号:
二、被委托人:性别:专业班级:
身份证编号:
三、委托原因及事项:
委托人(__学院__届毕业生,中共-党员)现因工作在外地,无法亲自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有关事宜,特请被委托人作为委托人代为办理。
对被委托人在办理委托人党组织关系转移的一切事项手续过程中,所经一切事项委托人均予认可,并承担相应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手写签字):
被委托人(手写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