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是一种灵活性和适应性的工具,也是一种组织和管理的工具。计划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计划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篇一
第六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以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
第七条 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包括下列内容:
(一)生殖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咨询;
(二)提供避孕药具及相关的指导、咨询、随访;
(三)对已经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的,提供相关的咨询、随访。
(一)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
(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治疗;
(三)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
(四)开展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项目。具体项目由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共同规定。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
(二)取出宫内节育器;
(三)输卵(精)管结扎术;
(四)早期人工终止妊娠术。
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上述全部或者部分项目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其申请的项目,进行逐项审查。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批准,并在其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项目。
(二)具有与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诊疗设备;
(四)具有保证技术服务安全和服务质量的管理制度;
(五)符合与申请开展的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条件。
具体的技术标准和条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 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互相通报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的审批情况。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本条例第八条、第九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应当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申请、登记和执业。
第十二条 因生育病残儿要求再生育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医学鉴定,经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初审同意后,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学鉴定;当事人对医学鉴定有异议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医学鉴定为终局鉴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 向公民提供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应当安全、有效,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
第十四条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定期编制并发布计划生育技术、药具目录,指导列入目录的计划生育技术、药具的推广和应用。
第十五条 开展计划生育科技项目和计划生育国际合作项目,应当经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并接受项目实施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涉及计划生育技术的广告,其内容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
第十七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当征得受术者本人同意,并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第十八条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篇二
第十九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
第二十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符合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设置标准。
第二十一条 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发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第二十二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在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并向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
第二十三条 乡、镇已有医疗机构的,不再新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但是,医疗机构内必须设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专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乡、镇既有医疗机构,又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各自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乡、镇没有医疗机构,需要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从严审批。
第二十四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产前诊断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报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向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技术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征求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意见后制定。
第二十五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每三年由原批准机关校验一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不得买卖、出借、出租,不得涂改、伪造。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遗失的,应当自发现执业许可证明文件遗失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第二十六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并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技术常规和抢救与转诊制度。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进行定期检查。
第二十八条 国家建立避孕药具流通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九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中依据本条例的规定从事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服务人员,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和国家有关护士管理的规定,分别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或者护士的资格,并在依照本条例设立的机构中执业。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制定。
第三十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服务范围、服务项目、手术术种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遵守与执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常规、职业道德规范和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篇三
1、按照《母婴保健法》要求依法执业,按时年度检验。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早孕建卡率大于等于95%,产前健康管理率大于等于95%。产后访视率大于等于95%。
2、规范开展咨询检测服务,检测率为100%。做好hiv母婴阻断转介服务。梅毒及儿童的规范管理诊断正确,诊疗规范,随访到位。发现梅毒、hiv阳性及时上报。认真填写个案,做好转诊治疗。
3、为育龄妇女带给妇女病普查和宫颈癌__检查,检查率达80%以上,加强宣教,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大于等于80%。检查项目规范人员,耗材安排贴合要求。对检验结果阳性或可疑的妇女进行治疗与随访,治疗与随访率大于等于95%。
4、认真执行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认真执行国家公卫免费项目的落实。加强母婴阳光工程的落实。
5、做好叶酸的宣传发放与录入工作,执行叶酸药品管理制度。补服叶酸知晓率大于90%。做好叶酸的随访,并做好记录。辖区服务人群随访大于等于2次,随访率大于90%。
6、做产前筛查工作,产前筛查大于等于90%。对孕妇产前筛查高危人群随访,贴合产前诊断条件的孕妇,产前诊断率大于等于95%,做好高危孕产妇管理,管理率达100%。
7、提高计划生育服务。依法执业,持证上岗,规范操作。
8、严格执行“两禁”,严禁非医疗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取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
9、例会及信息管理。按时参加例会,数据准确及时做好统计报表工作,按时召开例会并进行学习,培训,指导工作。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篇四
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总结是对以往工作的评价,以下由文书帮小编推荐这编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总结阅读参考。
我院是持有国家颁布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并且符合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设置标准。从事与计划生育有关的'妇产科临床医务人员,都具有执业医师或护士资格证书,都经过计划生育专业的正规培训上岗,并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和国家有关护士管理的规定。
我院自xx年以来从未进行过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并且严格将计划生育手术控制在上环术、取环术及人流术,未发生过超范围的计划生育手术行为。而且在计划生育手术方面从未发生过医疗差错事故。
我院在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坚持征得受术者本人同意,并且手术室及器械消毒严格,各项指标全都合格,保证了受术者的安全。
在病历书写方面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达到了档案室存档的标准。(本文由文书帮小编
http:///
编辑提供阅读)自xx年至今,我院共操作了五百多例计划生育手术。现我院在计划生育技术人员方面拥有一支很有质量的妇产科队伍,其中包括副主任医师1名、主治医师1名、医师3名,从而保证了我镇居民享有高质量计划生育服务的权利,也受到了辖区内育龄妇女的好评。
以上是我院多年来在计划生育工作方面的基本情况,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不足的地方,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认真剖析工作欠缺之处,学习其它医疗机构的经验。
今后我院仍然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中心,“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十六大精神的精髓,也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我院还要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毫不放松地抓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突出重点,把握难点,理清思路,继续搞好宣传与优质服务工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篇五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按照《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依法行政,服从服务于医院中心工作,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管理目标。
二、人口管理目标
1、计划生育率100%
2、综合节育率100%
3、一孩报名领证率100%
4、孕情普查率100%
5、统计求实率100%
6、完婚率100%
7、晚育率100%
8、早婚早育率零
9、生流比1:0.2
10、男职工、无早婚、早育、计划外生育
三、重点工作安排
1、第一季度,医院与各科签订人口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文件学习;完善健全计生组织机构;对调整的计生干部进行政策学习、业务培训。
2、第二季度,进行生殖健康普查;五月二十九日在纪念计生协成立**周年之际,进行上街宣传。
3、第三季度,在九月一日“生育文化节”和纪念《公开信》发表进行年终总结,迎接公司计生办检查验收。
4、每季办一期计生宣传栏;每月发放避孕药具;及时报计生月报表等。对申报一孩及开具各种计生证明手续提供全面服务。
四、保证措施
1、积极宣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让职工真正了解《人口与计划生育发》的内容,自觉执行计划生育,使计划生育工作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2、认真贯彻执行《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坚持“三为主”方针,开展“三结合”,用“三个代表“的`要求指导计划生育工作,使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深入人心。
3、认真贯彻,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不变,采取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4、强化法制建设,继续签定人口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责任制。
5、继续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提供婚、孕、生育、节育等生殖健康一条龙服务。主动为职工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使他们以充沛的精力为患者服务。
6、继续做好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做到帐、卡、表、介绍信、会议记录、政策法规宣传、培训、服务、协会等原始资料齐全规范。
7、继续坚持生殖健康服务制度、报表制度,保证时间,保证质量,严格按规章制度奖惩。
8、搞好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利用协会群众组织,做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始终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