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举办培训的通知篇一
一、 培训内容
公文写作、信息化建设、应对媒体、突发事件管理、公务礼仪等。
二、培训师资
培训班将邀请国家林业局、中央党校、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传媒大学、外交学院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主讲,并结合有关问题进行现场交流与研讨。
三、培训对象
林业系统有关单位办公室主任或业务骨干。
四、培训证书
培训合格者,颁发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培训证书。
五、培训时间、地点、费用
培训费85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另计。
六、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2.请各单位于5月16日前(第一期)和6月13日前(第二期)将报名回执(见附件)发送邮件或传真到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以便统一安排和发送报到通知。
3、本培训班通知将在中国林业培训网(www.***.cn)登载。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 刘国庆
电话:010-****
e-mail:13*****1@
附件:办公室主任培训班报名回执
举办培训的通知篇二
一、培训目的
充分认识加强旅游信息报送及新闻宣传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新形势下加强旅游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提升全市旅游信息宣传工作的专业度和有效性。
二、时间地点
地点:苏州科技城源宿酒店
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武夷山路77号。
三、参加对象
1.市旅游局各处室(事业单位)信息宣传员;
2.各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宣传员;
3.全市各级旅游度假区信息宣传员;
4.部分重点旅游企业和旅游乡镇信息宣传员(具体名单附后)。
四、培训内容
培训班拟安排“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交流及优秀政务信息案例赏析”“信息文体写作技巧”等专题,邀请市委市政府信息处专家、相关行业专家做专题报告。授课老师和学员座谈,现场答疑解惑,交流经验。开展信息宣传好稿评选和互选活动,以评比推动信息员取长补短、提高实际采写能力。
五、其他事项
2.市区参训人员原则上不安排住宿,有特殊要求请联系主办单位:
3.请参训人员事先安排好工作,不得无故缺席;
4.培训费用由财政补贴。
六、联系方式
苏州市旅游局
20xx年7月18日
举办培训的通知篇三
一、 培训内容
公文写作、信息化建设、应对媒体、突发事件管理、公务礼仪等。
二、培训师资
培训班将邀请国家林业局、中央党校、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传媒大学、外交学院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主讲,并结合有关问题进行现场交流与研讨。
三、培训对象
林业系统有关单位办公室主任或业务骨干。
四、培训证书
培训合格者,颁发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培训证书。
五、培训时间、地点、费用
培训费85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另计。
六、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2.请各单位于5月16日前(第一期)和6月13日前(第二期)将报名回执(见附件)发送邮件或传真到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以便统一安排和发送报到通知。
3、本培训班通知将在中国林业培训网(www.***.cn)登载。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 刘国庆
电话:010-****
e-mail:13*****1@
附件:办公室主任培训班报名回执
举办培训的通知篇四
一、培训时间
20xx年9月11日至15日(11日报到,15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
xx技术交流中心。
三、培训内容
(一)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专题介绍;
(二)环境保护税法专题介绍;
(三)新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专题介绍;
(四)“两高”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解读;
(五)环保体制改革最新进展情况专题介绍。
四、培训对象
各省级和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每单位限报3人。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由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承办。
(二)请各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并将报名表(见附件)于20xx年9月1日前传真至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
(三)培训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往返交通费自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
电话:
传真:
(二)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
电话: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xx年8月4日
举办培训的通知篇五
一、培训对象
温州市“新雨”家庭教育公益讲师团成员,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负责家庭教育的科长或专职干部。
培训定于11月19日至23日在成都大学进行,19日在成都万力多大酒店明蜀店(成都龙泉十陵成洛路2261号)报到,20日开始培训。
三、培训内容
培训采用专家讲座、交流研讨、现场参观等形式,主要内容为家庭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等。
四、其他要求
(一)学员必须全程参与培训学习,按时完成培训作业。因各种原因出勤登记累计缺课达培训课时10%以上或成绩不合格者不予结业。
(二)“新雨”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见附件)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负责通知,并于10月26日(周四)前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及时报送市教育局基教处。空余名额,另行统筹安排。
(三)培训费和住宿费由市教育局统一支付,培训人员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联系人:,电话:
附件:温州市“新雨”家庭教育公益讲师团成员名单
教育局办公室
20xx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