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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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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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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报告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篇一

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规范燃气市场,保障燃气的正常供应和安全使用,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燃气工程的建设,燃气的储存、输配、经营和使用,燃气设施的保护,燃气器具的经营、安装、维修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是本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

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等城六区以外的区、县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公安、消防、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各自职责,负责燃气管理工作。

第四条 燃气发展坚持统一规划、协调发展、公平竞争、方便用户的原则。

燃气经营坚持特许经营、安全第一、保障供应、诚信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燃气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部门编制本市燃气管网、站点规划,并征求建设、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环境保护等部门意见,按法定程序报批后实施。

第六条 城市新区开发、旧城区改建应当按照燃气管网、站点规划,配套建设相应的燃气设施;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预留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预留的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改变用途。

第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燃气工程项目,应当符合本市燃气管网、站点规划,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依法办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

经批准的燃气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燃气工程的消防及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与使用。

第八条 从事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依法承揽燃气工程。

燃气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确保燃气工程质量。

第九条 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燃气工程验收合格后二十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将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文件报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整理燃气工程项目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燃气工程项目档案,及时向市城建档案馆和有关部门移交燃气工程项目档案。

第十一条 本市对燃气特许经营权实行安全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

燃气经营企业必须取得西安市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站点设置符合燃气管网、站点规划;

(二)有固定的、符合安全规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四)有符合标准的储存、输配、充装设施;

(五)有具备国家规定相应资格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六)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人员和设备;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从事燃气经营的企业必须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领取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批准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燃气特许经营权可以通过公开招投标、拍卖的方式取得,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四条 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

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需要延期的,应当于经营期限届满一个月前向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

第十五条 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三)瓶库面积不少于十五平方米,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并保持通风;

(四)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取缔。

第十六条 进行瓶装燃气充装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按规定的质量、计量和压力标准充装燃气;

(二)向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钢瓶充装燃气;

(三)向超过残液量标准的钢瓶充装燃气;

(四)用槽车直接向钢瓶充装燃气或者用钢瓶相互倒灌燃气。

第十七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质量、计量和压力标准向用户供气。

管道燃气设施因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降压或者停气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三日前通知用户,并按规定的时间恢复供应;因突发事故降压或者停气的,应当及时告知用户。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在六十日前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 燃气价格及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按照价格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燃气价格的确定与调整,应当实行听证制度。

第十九条 燃气计量表及计量表前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由燃气经营企业或者产权所属单位负责维护和更新,用户应当给予配合;燃气计量表后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由用户负责维护和更新。

第二十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用户安全用气给予技术指导,每两年免费对燃气计量表后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当书面通知用户。

第二十一条 用户应当依照安全用气规定使用用气设备及其附属设施。

燃气经营企业发现用户违反安全用气规定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提出改正意见。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用气行为或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按要求改正的,燃气经营企业报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采取暂停供气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到燃气经营企业查明地下燃气设施的相关情况,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燃气经营企业协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监督下施工。

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燃气经营企业制定施工方案,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及时接通输气管道,保障正常供气,不得违法收取费用。

第二十四条 在燃气输配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

(一)建造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二)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三)擅自开挖沟渠、挖坑取土或者种植深根作物;

(四)擅自动用明火作业;

(五)擅自打桩或者进行其他作业;

(六)其他损坏燃气设施或者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在燃气输配管道的上下或者两侧埋设其他地下管线的,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遵守管线工程规划和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在本市经营的燃气器具,必须经具备法定资格的检测机构抽样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检测结果由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公布。

燃气器具经营企业应当在燃气器具的明显位置标注气源适配性检测标志。

在本市经营燃气器具的,应当设立安装、维修售后服务站点。

第二十六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对燃气的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经营、使用、设施保护、消防安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限期消除。

第二十七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和投诉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箱,受理有关燃气安全、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的举报和投诉,并及时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事故或者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向燃气经营企业或者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报告。

燃气经营企业接到事故或者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抢险抢修,并同时报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等部门应当建立燃气安全预警联动机制,接到事故或者事故隐患报告后,立即处理。

第二十九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燃气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报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备案。发生燃气事故时,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采取相关的安全措施,及时组织抢修。

第三十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安全防护、维修保养、事故抢险、抢修等制度,有关的情况应当有书面记录。燃气设施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发生故障的,应当及时排除,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和正常供气。

第三十一条 燃气经营企业必须安装燃气泄漏报警、消防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并按规定与公安消防报警系统联网。

本市非居民用气单位应当在安装天然气设施和设备的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等区域或者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安装燃气泄漏报警、消防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并按规定与公安消防报警系统联网。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确认上述场所安装的燃气泄漏报警、消防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工作正常后,方可供气。燃气经营企业、非居民用气单位应当对燃气泄漏报警、消防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定期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新。

第三十二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燃气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并在重要的燃气设施上设置明显统一的安全警示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覆盖、移动、涂改燃气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三条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定,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二)进行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

(三)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装置和燃气设施;

(四)加热或者在使用时倒卧燃气钢瓶;

(五)倾倒燃气钢瓶残液;

(六)擅自改换燃气钢瓶检验标志和漆色;

(七)在地下建筑、高层建筑、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以及人员密集的场所使用钢瓶燃气;(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取得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未经年审或者年审不合格的,由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燃气经营企业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吊销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在降压或者停气时未提前公告或者未及时通知用户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燃气器具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及物品,并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消防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或者安装后不能正常运行的,以及未按规定与公安消防报警系统联网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燃气经营企业未设置明显统一的安全警示标志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处2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百元以上2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燃气泄漏事故的,处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对个人处5千元以上罚款,对燃气经营企业处5万元以上罚款、停止经营或者吊销安全经营许可证的,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七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三)燃气工程是指燃气设施和燃气供应站点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四)燃气器具是指燃气灶具、燃气烘烤器具、燃气热水和开水器具、燃气取暖器具、燃气报警器具,液化石油气钢瓶及调压阀和燃气表等。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篇二

深化燃气行风优服、精细化管理工作

——经验交流材料

燃气总公司根据市及公用事业局的工作安排,深入落实省委“三自”“六不”要求,认真开展市执行力亮剑行动,同时按照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用户”的服务宗旨,以强化燃气基础设施管理,建设低碳城市为目标,制定严密的工作计划,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牢固树立企业形象,强化燃气基础设施管理,以规范化的优质服务工作为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促效益必须抓行风”的原则,围绕发展抓好行风优服、精细化管理促发展的工作方向,举全司之力科学谋划,扎实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目标管理的双丰收。2011年总公司还被评为全局行风建设、精细化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从2011年至今我公司共受理解决群众用户“三来”事项30629件,其中抢险3321次、维修燃气具1996次、维修ic卡表6591次、解答用户热线咨询18721次;完成日常服务回访1625次,反映问题都已及时办结;媒体宣传报道457篇,开展进区服务69次,领导下基层明查暗访检查工作30次,义务送气48瓶,锦旗40面,表扬信33封,电话表扬23次;未发生安全事故和服务纠纷。

一、加强领导,提高行风建设水平

我公司的行风建设优质服务、精细化管理工作自始至终都得到了上级领导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不断从组织上、思想上、工作上加强对行风建设的领导,使我司的行风建设年年都有新进步。

1、组织健全。为加强对机关效能和行风优服建设的领导,总公司始终都有一个行风及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亲自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均为总公司党组成员,领导小组下 设办公室,明确规定:总公司机关各处室、司属各基层单位领导分别为本单位行风优服及精细化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指定本单位负责专项工作的干部为联络员;我们每年年初都组织司属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单位领导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责任意识。我们还常年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为民主评议行风评议监督员。各基层单位专门有一名副职具体负责行风建设、精细化管理工作,并下设办公室及专项工作信息联络员,也均聘有分部门的民主评议行风评议监督员。由此建立起一个由上至下、由内到外、责任到人的行风建设优质服务、精细化管理工作网络。并根据机构变化、人员调整的情况,及时调整、充实行风评议代表,使所聘请的行风评议代表更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2、思想重视。我们始终坚持把行风建设、精细化管理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常议常抓。特别是在总公司召开司务会研究讨论《行风优服工作实施意见》《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会议对行风优服、精细化管理工作明确提出了“要讲求实效、要有针对性、要有群众意识、要解决老大难问题、要上下联动”的要求。我们不仅召开专题工作会部署工作、分析形势、研究整改措施;还在每年的各种会议上,结合部署的各项行政、业务工作对行风建设提出要求,真正做到:把行风建设与总公司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讲评、一起落实。为政风行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工作有力。我们无论是开展综合考评及绩效考评,还是开展各类活动,都把行风建设、精细化各项工作作为考评的重要内容。我们主要从制定计划、发现和整改问题、“窗口”单位便民服务、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务公开等方面进行考评。同时对于有群众反映强烈或有投诉服务态度不好、质量不高的,还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将加重扣分;而对行风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整个项目不得分,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实行一票否决。通过采取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形成齐心协力抓行风建设的良好局面。今年,总公司提出从六个方面入手建设素 质型、效能型、服务型公用事业单位,即:打造团队精神,增强凝聚力;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健全制度,提高办事效率;提倡高尚品德,加强廉政建设;规范行政管理,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协调沟通,创建和谐办事环境氛围。从而在社会上、在广大用户和群众中树立燃气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以行风优服、精细化管理工作为中心,充分发挥对各项工作的保障作用。

1、抓考评,提高工作质量。我们在抓好行风优服、精细化管理的专项考核评比的基础上,结合总公司的绩效考评,去年又健全和完善了《总公司机关处室绩效考评管理暂行办法》和《司属各单位绩效考评管理暂行办法》,对司属机关处室、基层各单位每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提高总公司整体的履职力和执行力。为加强对总体工作的指导,不断提高科学化的行风优服、精细化管理水平,我们分别制定出台了《行风建设优质服务工作考核细则》《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从可持续发展、重大改革进程、管理规范化等方面分48项考核指标进行考评,并将考核结果在总公司办公系统上进行通报,推动总公司的各项工作落实。促进各项工作都做到:有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进度、预期效果、具体措施和要求。坚持每周、每月每季度均有自查、自评,总公司也开展明察暗访等形式的综合联查,及时通报考核评比结果,并对查出的问题要求限时整改。还在专项会议上点评、讨论分析。形成了统一组织、上下衔接、考评结果奖惩并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绩效管理机制。同时为确保检查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总公司行风建设优质服务考核奖惩制度,召开专题会议,对季度考核测评中得分第一的单位,由总公司行风优服、精细化领导小组分别颁发流动红旗,以示表彰。通过开展各个层次、各种形式的考评,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2、抓服务,提高工作效率。我们以“一切为了用户”为宗旨,突出燃气特色,注重发挥优势,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去年我们通过举办以“行风建设优质服务宣传月” 系列活动,制作了以 “推广绿色能源 打造低碳城市”,“蓝色火焰遍古城 优质服务进万家”为主题的宣传展板;印制了内容丰富的各种宣传材料。并根据自身的行业服务特色,在开展优质服务宣传月活动中,我们通过向广大市民发放宣传材料,现场为广大市民提供燃气咨询、安全使用常识咨询,开展用户满意度问卷调查,面对面接受市民咨询解决各类热点难点问题等形式,让燃气行业服务品牌更深入人心,让群众更直接地了解燃气行业特色,为群众提供享受便捷服务的平台,使我公司的优质服务工作真正成为服务群众的过程,成为服务社会的过程,成为改善和提升企业形象的过程。义务便民服务宣传活动月中,共发放燃气宣传资料600余份,接受市民咨询300余人次。今年,总公司还大力投入人力、物力,专门开辟了“一站式综合办事大厅”绿色通道,这是一个具备抢险抢修、收费、燃气扩户、业务咨询等多功能、综合性的“一站式”燃气综合服务办事大厅,及时受理用户反映的各种事项,以确保无任何服务纠纷和安全事故发生,树立总公司良好社会形象,全力以赴地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提高了总公司的办事效率,赢得了上级部门和服务对象的高度评价。

3、抓培训,提高工作能力。为使全体干部职工及时、准确掌握政策,增强对各项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提高为民服务、开展工作的能力,我们十分注重全员的教育培训。每年3月,我们结合实际工作目标,邀请了各类专家进行燃气业务知识和行政工作讲座,还结合以往工作进行实战演练和技术比武等。通过举办教育培训,既服务了社会、服务群众,又教育全司上下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形势、把握执行力亮剑行动的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工作开展和创新上来,在工作中发挥才干,也提高了全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三、强化监督,促进惠民政策落实

为促进总公司经济效益又好又快发展,让公用事业更好的服务用户和群众,我们在开展行风建设中,紧紧抓住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严格监督,狠抓促进便民服务规章的落实。

1、强化业务监督。近几年,总公司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制订了《燃气总公司大客户服务回访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与“大客户”的沟通了解,主动为其解决运营工作中燃气供应服务的问题,建立和维护了良好持续的客户关系。目前已走访了长城汽车股份公司、中画美凯印刷有限公司、北国先天下、农大食堂等30家大客户,为100余名操作人员进行了燃气安全知识及技术操作培训,通过对燃气事故预防、安全操作常识、现场技术指导、《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细致的讲解,使大客户们受益匪浅,客户代表对总公司供气保障和服务工作表示非常满意,双方一致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合作,达到企业互惠双赢。通过走访,不仅增强了双方的了解和沟通,而且促进了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确保了冬季燃气大客户的安全稳定生产,为总公司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局督查监察部门的充分肯定。

2、强化媒体监督。为使便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我们还借助《保定广播网》市政平台在线栏目、保定广播电台《行风热线》及各类报刊等媒体形式进行特别宣传报道,全方位地报道最新燃气信息和用户的答疑解惑,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并针对政策咨询、反映相关情况,负责接听行风热线的处室领导一一进行解答,对有些问题当场要求司属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对有些不能当场解决的问题先向群众表明整改期限,过后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立即整改,并向用户及时反馈。使广大用户更好地享受到了燃气带来的便民、利民措施。2011年至今我们共在各类宣传媒体上发布燃气信息390篇。

3、强化群众监督。为提升服务能力,我公司在各服务窗口部门公开服务承诺、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开通服务监督电话、设立投诉信箱,同时确保咨询电话、报修电话24小时畅通,随时受理用户反映的各种事项,主动接受用户监督。只要接到各类“三来”“三去”群众投诉、咨询反映的事件,我们会在做好事件处理的同时,要求相关部门举一反三,对整改问题进行层层督查,重申相关规定和要求,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同时,总公司还采 取“开门纳谏”的方法,以召开义务监督员座谈会、开展用户满意度问卷调查、进区服务等请进来走出去的服务形式,来加强与各类用户的沟通,倾听群众呼声,征集各类意见建议,对用户提出的意见总公司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由专职部门进行整改和处理,并吸纳好的建议来改进我们的工作作风,真正使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成为“绿色通道”。

四、突出重点,周密组织行风评议

我们在开展行风优服中,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坚持以开展执行力亮剑行动为指导,突出各项工作、各个环节的重点,周密组织、狠抓落实,通过抓重点,带动行风建设、包括行风评议工作上水平。

1、计划部署突出重点工作。我们在制定《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和《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时,就确定了行风优服、精细化管理的重点:要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对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紧抓不放,着重科学规范管理的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推动工作上新台阶;各基层单位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就是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重中之重,要始终如一的坚持高标准,严格兑现服务承诺,充分发挥“窗口”的示范、带动作用。确立这些工作重点,是在认真总结过去行风建设优质服务、精细化管理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市、局的指示精神提出来的,符合总公司行风建设实际,事实证明:抓住了工作重点,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就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行风评议突出重点内容。在开展的民主评议行风中,我们确定了5点评议内容:领导班子是否重视;是否依法履行职能;是否讲求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是否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是否认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行风评议有了重点内容,也就有了评议方向,就不至于图形式、走过场。总公司服务中心把基层的行风建设作为行风评议的重点突出出来,以开展进区、去电、去人等形式开展问卷调查活动,去年一年就开展问卷调查 1285份,收到意见建议20余条。为总公司的发展和进步奠定了基础。

3、查找问题突出重点环节。为做好民主评议、查找问题阶段的工作,我们组织召开专项会议,通报了行风建设工作情况,对主要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对下一步行风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在查找问题阶段开始后,为便于总公司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我们统一明确了自查自纠内容。一是贯彻落实燃气发展的重大决策、任务分解、便民利民政策以及总公司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二是行风、精细化等工作制度的开展执行情况;三是按章办事的情况;四是工作作风情况;五是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六是廉洁从政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各基层单位都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自查自纠报告,使行风评议工作从一开始就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进一步规范了各项工作的管理,为燃气事业的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4、自查自纠认真整改突出重点实效。我们通过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共向总公司各处室、基层单位发放了14份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重点跟踪指导,使行风建设优质服务、精细化管理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实做到了在服务中抓管理,在管理中求效益,大大方便了用户,也受到用户好评。

五、创新服务形式,规范各项工作管理体系。

为拓宽行风优服、精细化管理的范围和深度,将精品意识和精细理念贯穿于城市燃气建设、管理之中,我们坚持以解决问题为主线,通过选准突破口、开拓创新服务形式来规范各项工作管理体系。

1、以提高工作效率为突破口。为提高工程总体工作效率,我们对所有工程环节权限进行认真梳理,并按照“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便民利民”的原则,优化各项业务流程,努力精简办事环节,规范、简化办事程序,今年,总公司投入人力、物力,在局系统率先应用先进的数字化手段自主研发“工程报建管理系统” 软件,从受理立项开始,贯穿了踏勘、签约、设计、施工、验收、回访等全过程,各部门、环节间业务相互衔接,保证了各阶段信息的及时反馈。解决了以往依靠人工管理出现的部 门、环节间协调不及时现象。更重要的是每个环节限定工作完成时限,到限报警,燃气用户可以在一个窗口实时了解在建工程的详细信息及施工进度,该软件的使用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缩短了点火时间,进一步加快了为用户点火的速度,使总公司工程管理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为实现以用户为中心“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的目标夯实了基础。

2、以提升服务能力为突破口。总公司在局系统率先制定、实行了《第一接待人制度》,在各服务窗口部门设立咨询台,有专职的工作人员接待用户,耐心指引办理相关业务。为使用户办理余款退费更方便、快捷,制定了《拆迁用户燃气卡余额退费的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理顺了退卡程序。随着燃气用户的逐年递增,总公司于2012年4月在现有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对缴费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提升了管理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使总公司收费信息化管理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同时,规范了液化气钢瓶“五不出厂(站)”的具体要求。制定了“每一瓶气都是承诺”服务活动的具体措施;特别在施工过程中完善了各项便民措施,施工现场增设了警示灯,施工人员均挂牌上岗主动接受市民监督。工程部门还从今年开始实施“样板工程”制度。即施工前先按设计户型提前各安装一户,做为本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用料等方面的样板,在领料审核、内部验收时按样板标准进行审批、验收,从而达到有效控制施工材料和工程质量的目的。在此基础上,总公司还加强了硬件设施的建设,增加了天然气检测车、管线标志牌、调压站(箱)安全警示牌,燃气测漏仪、检测车、庭院管线防腐处理等硬件设施。同时为更好的方便燃气用户及时了解掌握公司各项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等工作,在天然气各服务厅安装了led显示屏,全天候滚动显示公司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优服制度、服务承诺等服务内容。不断创新的服务形式,进一步提升了为用户服务的能力,真正做到了“三多三少”的工作要求(多一点和气,少一点霸气;多一些微笑,少一些冷面孔;多一些解释,少一些生冷),树立了燃气良好的社会形象。

3、以增强设施管理精细化为突破口。我公司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公用事业局关于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工作要求,建立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监控设施,在天然气储备站、液化气罐瓶厂及七个营业网点分别开通了网线13条,实现了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网络监控,使设施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在此基础上,还建立了燃气管网巡检管理信息系统,充实了巡线队伍、强化了人员职责,完善了巡线制度,统一配备了定位指挥装备,细化了《巡线员巡线区域示意图》及《检测员检测区域示意图》等工作。同时,细化管理目标,完善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以街道为基础划分单元网格,编号建档,使每条管线、每个调压站(箱)、每个设施井都在网格管理中有明确标识,努力改变了粗放经营、粗放管理、粗放服务等问题,真正做到了无遗漏、无缝隙管理,设施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型的转变,全面实现燃气基础设施精细化管理。自保定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建立至今的两个年头,我公司所属的燃气设施因精细管理、施工规范、整改及时,实现了零曝光、零投诉,得到了上级领导及市民的好评。

4、以打造低碳城市为突破口。随着近几年保定经济形势的发展,市区各类用户天然气用气量逐年递增,保定市区原有燃气设施已不能满足各类用户的需要,其所带来的能源的供需矛盾较为突出。为此,我公司积极开发第二气源,以促进保定城市现代化建设、调整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改善保定城市环境、提高城市人民生活水平。主要措施及作用:1)缓解天然气用气紧张的局面,有效避免出现工业户与民用户争气源的现象,保障保定长城汽车产业园和民营科技产业园区等大型工业用户用气;2)建设lng应急气源站即可应急保定市区冬天出现“气荒”现象,也可防止上游天然气输气干线遇到不可抗拒因素出现事故出现停气,以保证保定市区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不受影响;3)解决保定市出租车和私家轿车加气问题,为天然气汽车提供清洁燃料,改善环境,打造低碳城市。

行风优服、精细化管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下一步,我们 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筹划部署完成好今年的行风建设优质服务、精细化管理工作。要在总结梳理行风建设优质服务、精细化管理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认真学习领会省、市的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更加严谨的工作实施方案;二是严格讲评。我们准备于5、6月份,视情召开行风评议义务监督员座谈会,与行风评议义务监督员面对面的讲评,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要求;三是进一步抓好整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通过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四是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方法、经验,努力做到更精细、更完善、更人性化,不断推进保定市燃气事业向前迈进,把我市的燃气建设再推向一个新台阶。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篇三

一、基本情况

1、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各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能充分认识燃气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性,树立了安全生产意识,严格执行行业法规和操作规程,能自觉接受上级机关的监督检查,做到了守法经营。

2、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各企业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制度及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企业,落实了一级对一级负责,企业法人对社会负责的安全责任制。

3、人员素质明显提高。各企业工作人员基本能做到持证上岗,充装、安技、巡线等岗位工作人员能熟练规范操作。

4、预防措施科学合理。各储罐站设备设施完好,能按时保养维修,消防设施齐备,应急抢险预案切实可行,符合要求。

5、宣传教育深入扎实。天然气公司能按照要求对用户进行入户检查和宣传,有详细的检查和宣传资料。

二、存在问题

我县燃气行业总体情况良好。但同时我们也发现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有使用不合格钢瓶的现象;二是无证经营现象仍然存在;三是粗暴配载,无证运输燃气的行为令人担忧;四是燃气工程施工质量有待提高。

三、要求和措施

1、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各企业要认真部署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本企业要害部位安全生产的特点,查找安全薄弱环节,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和办法,明确安全防范责任,坚持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层层抓落实,一级抓一级的燃气安全生产格局,确保燃气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2、认真全面的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县各燃气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整治重点是液化气储气罐、充气设备,换气点、钢瓶充装、倒残,以及易发生危害伤亡事故的作业场所。督促各燃气经营企业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按期进行整改,督办重大隐患“整改计划、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的落实情况,确保发现隐患一处整改一处,不留任何死角。

3、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各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实际演练,发现缺项的应及时完善,要求每位员工应知应会,切实使应急救援的各项预案准备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保证信息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件立即上报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局面,迅速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把损失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全力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4、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燃气安全知识,普及燃气安全常识,提高广大员工自我保护意识。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杜绝违规违章现象,努力营造燃气行业“和谐、关爱、健康、安全”的良好氛围。

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篇四

一、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天然气必须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2、使用天然气必须安装排放废气的烟道,废气须排放在大气中。

3、使用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安全性灶具。

4、若发现天然气泄漏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关闭气源,通知燃气公司进行处理,不得自行拆修。

5、连接灶具的胶管要使用燃气专用胶管,经常检查,定期调换。

6、严禁使用明火检查天然气泄漏情况。

7、新装、改装天然气线路必须报燃气公司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改装、新装、拆装天然气管道。

二、厨房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气灶的基本知识。

三、每次操作前应检查灶具的完好情况。检查灶具是否有漏气情况,如发现漏气严禁进行操作,严禁开启电器开关,应及时报检修。

四、员工进入厨房前应打开防爆排风扇,以便清除积沉于室内的天然气。

五、点火时,必须执行“火等气”的原则,千万不可“气等火”,即先点燃隐火源,再打开点火器具供气开关,点燃点火器具后,将点器具靠近灶具燃烧器,最后打开燃烧器供气开关,点燃燃烧器。

六、各种灶具开关,必须用手开闭,不准用其他器具敲击开闭。

七、灶具每次用气完毕后,要立即将供气开关关闭,每餐结束后,后厨负责人员要认真检查各供气开关是否关闭好,每天工作结束后要先关闭厨房总供气阀门,再关闭各灶具阀门。

八、经常做好灶具的清洁保养工作及时清除烟罩内的油污,以便确保安全使用灶具。

九、无关人员不得动用灶具,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并及时关闭供气总阀门。

十、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篇五

各位校长,各位老师大家下午好!

一、健全常规管理制度,确保教学管理有条不紊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立健全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是抓好教学工作、有序开展教学活动的前提和保证。我校十分重视结合教学工作实际,加大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创新。

二、精细过程管理,力求教学常规落到实处

教学常规的精细管理,就是要抓住教学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重要过程。围绕教学的基本要求,我们重点落实到了教学过程的以下四个关键环节,确保了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

一是计划精细化:教导处每学期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工作计划,加强对学校整个教学过程的管理。每位教师也在自己的常规表测中拟定好学期教学计划以及每一单元的单元教学计划。学校领导班子到各年级深入第一线,进行全方位调查管理,做到责任到人。

二是加强教研组建设对教学常规工作落实及检查检查到位:开学初就召开了教育教学工作会议,明确职责兵强调常规工作和重点工作相结合。在教学过程中加强了对教师备课,学生作业布置和批改的检查,每月进行例行检查,由教研组长和教导处负责;期中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有效整改的精细化教学常规管理模式不仅规范了教师的教学行为,也有效地提高了学校的整体教学质量。

三是教导处监控工作落实到位:一是平时的单元测试的监控,实行“一审二分析”的模式进行。一审,我校对单元测试卷实行不定时审查制度。主要针对试卷结构是否规范,试题内容是否符合本学科单元目标以及知识点,试题难易是否符合本年级的学科要求以及试卷是否有分层试题等方面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教研组组长修改。二分析,各位任课老师都要认真、准确地做好了单元测试质量分析,客观、全面地反思总结各自的课堂教学情况,总结教与学的成功与不足,成绩与问题,用多纬度的质量分析,有效地指导和改进了教学工作。二是每周推门听课的课堂监控,听完课后,就利用课间,先检查教案,看备课与课堂教学是否同步,然后执教本人简单说出本课的教学目标及方法,最后听课老师给与点评并提出改进意见。教导处收集保存资料。

四是各学科培优辅差工作创新落实:本本学期我校开展了“比、学、赶、帮、超”活动,优秀学生与学困生结对,按照“一帮一”,“二帮一”的原则,确立帮教机制,不放过每一个差生。

五是严格落实教案联审制度。

六是请假教的课程科学合理的落实到。

三、强化教研活动,促使课堂教学扎实有效

为了在课堂教学中进一步落实新课程理念,强化内功,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每学期我校都要组织开展教研组优秀课堂展评活动。语文、数学、综合教研组每周分别在教研组的带领下,开展教研组优秀课堂展评活动。微课的学习与制作。校本研修的定时组织培训学习。通过以上的活动,开阔了每位教师的视野,激活了每位教师的教学智慧,还加强了教研组的团队合作精神,创设了良好的教研氛围,提高了教研组的凝聚力,解决了课堂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深化了对新课程的认识,大大提升了教师的业务能力。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细化的管理制度,精心的常规管理如同这源头活水,为我们学校注入了蓬勃生机和活力。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那只代表过去,面对未来,我们将寻找更多不足,努力改进,力争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有很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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