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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糖尿病双向转诊制度 双向转诊制度(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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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糖尿病双向转诊制度 双向转诊制度(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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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糖尿病双向转诊制度篇一

为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迎接卫生部将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医院合理的分工协作关系,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区域大、中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签订协议。让一般常见、多发的小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大病则转向二级以上的大医院治疗。在大医院确诊后的慢性病治疗和手术后的康复则可转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这样就可以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双向转诊”制度的核心是两者明确各自的职能,形成优势互补,而不是相互抢夺医疗市场,这样一可以缓解大型医院的病床紧张,节约医疗资源。二可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就诊率,能及时地掌握社区卫生服务的信息,增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收入,解决基层卫生机构资源闲置,实现基层医务人员的价值。

针对有些人对“ 双向转诊”的意义分不大清楚,特此提出以下看法:

一、什么是“双向转诊”:

“双向转诊”简而言之就是“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积极发挥大、中型医院在人才、技术及设备等方面的优势,同时充分利用各社区医院的服务功能和网点资源,促使基本医疗逐步下沉社区,社区群众危重、疑难病的救治到大、中型医院。

二、“双向转诊”的好处:

小病分流到社区后,可以降低小病的医疗费用,社区医院的医疗资源闲置现象将得到改善,大医院由于康复病人“压床”造成的医疗资源紧缺矛盾也会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大病到大医院也不会人满为患,看不上病。社区群众遇到疑难重病以及原有疾病加重或出现复杂变化,可以通过“双向转诊”获得及时有效的保障,避免延误诊疗时机,大医院的住院病人在急性治疗稳定后,可以转诊到社区医院进行继续康复治疗,即节省了医疗费用又为其他急需住院的疑难危重病人创造了救治机会。大医院解决了人满为患的问题,就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致力解决疑难重病。

三、“双向转诊”制度的关键:

规范化的管理,同时要做到区域卫生资源的合理规划,合理利用资源按照社区人口密度,和根据当地发病率,并根据当地的医疗资源条件来定。要保证社区医院有相当数量的病人转给对口医院,如果病人只对一个医生和医院,就用不着重复检查,自然而然地形成有效的运转。

对社区医疗信心不足,“双向转诊”遭遇“零病例”。对“双向转诊”现状不容乐观。本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愈的头痛、脑热,不少群众却宁愿绕远到大医院就诊,本可以从大医院转回社区康复治疗的病,不少市民宁愿多几倍的钱留在大医院。多数社区服务中心服务治疗不赚钱。目前的不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只能“单相思”,转到大医院的病人从来没有主动申请转回社区康复的。

综上所述的问题,建议:

1、大医院提供社区医院在诊治中有困难需要解决的急、难、危重病人的急会诊、普通会诊服务。

2、大医院提供在社区医院诊治中无法解决的疑难复杂病人的转诊,专家特需门诊提供产生的服务,病房提供“绿色通道”。

3、大医院提供在社区医院不能开展的大型检查(如:ct、磁共振等)服务。

4、派医务人员到社区医院查房指导。

5、在社区医院开展医学知识讲座和培训。

6、为社区医务人员免费提供进修、学习、参观等方便。

总之,“双向转诊”为患者省钱,在大医院治疗在社区医院康复,这种转诊的就医模式这患者节省不少医疗费用。

**镇中心卫生院

2013-1-18

糖尿病双向转诊制度篇二

家住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的傅大爷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接受了胃癌晚期手术,术后被转到当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接受抗感染和康复治疗,结果治疗和康复费用只花了6000元,比全程在浙医二院治疗节约了近50%的费用。记者采访获悉,自浙医二院与杭州市4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双向转诊制度后,已有百余名患者像傅大爷那样享受到了实惠。

针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瓶颈”,该双向转诊制度采取了几项措施。一是与社保部门协商后,在杭州市率先建立双向转诊病人医疗费用同一起付点制度,打消了患者转诊结报率低的顾虑。二是实行双方医疗和检测结果共享制度,病人下转到社区时,医院会通过信息平台实时将诊疗信息传送给社区接诊责任医师,以确保诊疗的连续性,减少重复检查和浪费。三是建立实时经治医师双向联系和每周社区巡查房制度,实现对患者的有效跟踪服务。四是建立远程医疗会诊平台,确保双向转诊医疗服务的连续和安全。与此同时,该院和社区全面构建起了“1+3”技术支撑体系,即每个社区责任医师分别与浙医二院3名不同专业的`专家建立结对帮扶关系,确保责任医师能获得长期、及时的技术指导和帮助。

闽南网8月8日讯年底前,龙文区所有标准化村卫生所,将完成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今后,符合条件的标准化村卫生所,将率先实施新农合普通门诊在卫生所直接报销。昨天,龙文区卫生局下发《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中明确,由龙文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以乡镇为范围,实行“五统一两独立”为基本内容的规范管理,即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所的规范建设、人员队伍、业务工作、药械配置、绩效考核进行统一管理;村卫生所的法律责任独立、财务核算独立。

今年,龙文区拟建74家标准化村卫生所,目前已建好50家。原则上,每个行政村都将设置一家标准化卫生所,每个村卫生所(室)配备1名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

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家标准化村卫生所,人口超过2000人的可增设1家,人口较少的行政村可合并设立。可联办、个人举办或卫生院举办。

标准化村卫生所实行全区统一的机构名称、标牌、机构印章和工作制度牌。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受龙文区卫生局委托,对所属行政村卫生所(室)实行统一管理,承担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颁布后,新进入村卫生所(室)的人员应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每个村卫生所(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由村民委员会推荐,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经龙文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注册,身体健康。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定期组织对镇、村卫生人员的业务技术和医德医风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并报龙文区卫生局备案。

在业务管理方面,各村卫生所(室)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规范,做到依法执业,规范服务。处方、门诊病历、诊疗日志等各种医疗文书按规定全区统一,并制定统一的药品、急救、双向转诊、公共卫生服务、财务等管理制度。村卫生所(室)要做到门诊有登记,用药有处方,转诊有记录,疫情有报告,并书写规范。

村卫生所(室)要积极配合疾控、妇幼、卫生监督等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和日常公共卫生管理等工作。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所(室)的基本公共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培训等工作,要统一安排、管理、考核。

药品与器械管理方面,标准化村卫生所要全面配备使用《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最新版)》内的药品,并由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招标、采购和配送,实行零差率销售。要求设置国家基本药物使用专柜,建立明细台账,规范药品的进销管理,并公开上墙。届时,符合条件的标准化村卫生所将率先实施新农合普通门诊报销制度,一般卫生室参照执行。

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指导所辖村卫生所(室)的卫生人员合理使用药物,加强业务培训,做好日常监督管理。

龙文区卫生局依据《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制定考核实施细则,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绩效考核。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所(室)进行考核,区卫生局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复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政府补助经费的发放依据。

《意见》规定,村卫生所(室)独立经营、核算,自负盈亏,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要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收费项目规范,票据齐全。龙文区卫生局将委托区卫生工作者协会统一印制相关收费票据并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

糖尿病双向转诊制度篇三

双向转诊制度及服务流程与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双向转诊制度,目的是为本市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有利于加强我院与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双向转诊网络,为即将出台的医疗保险制度即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合理分流奠定良好的基础。

l、负责向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居民推荐医院专家,承担社区医疗顾问。

2、负责接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将病人转我院急诊,以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病人。

4、根据病情,医院认定确能转回社区的病人,转出科室把关,科室应安排副主任医师以上的负责这项工作,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5、定期召开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医疗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双向转诊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随时完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工作。

6、结合会诊中的常见问题组织专家讲座。

1、负责向转诊病人针对性推荐专家。

2、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生要认真填写转诊单。

3、接诊海城市正骨医院转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站的病人,并及时与医院医生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有责任随时反馈医院专家的服务情况、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双向转诊的医疗水平。

5、与医院联合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一)上转条件: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难以实施有效的'救治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6、其它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二)下转条件: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2、诊断明确,不需要特殊治疗的病例。

3、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4、老年护理病例。

5、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按转诊原则将病人转至我院急诊科或相关科室。

2、转诊病人持“双向转诊单”到医院就诊。

3、转诊病人病情稳定后,医院各科室应及时将病人转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继续进行康复治疗。

1、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双向转诊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2、加强沟通协调: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作好转诊衔接工作,确保转出方、转入方及被转者三方满意。

3、开展督促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双向转诊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全院。

糖尿病双向转诊制度篇四

一、双向转介分类 双向转诊分为上转和下转。 

(一)上转 

(二)下转 

1、由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转介到各县市疾病控制中心。

二、转介对象 患有精神疾病的大理州常住人口。 

四、转介指征 

(一)上转指征 1、各类精神疾病的发作期,如严重的幻觉、妄想、兴奋、躁 动、思维紊乱的患者; 2、有暴-力攻击或明显自伤、自杀行为的患者; 3、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或精神疾病诊断不明确者; 4、治疗过程中出现与抗精神病药相关的急性毒副反应;5、在家维持治疗效果不好,病情复发或加重的患者; 6、病人或家属要求门诊或住院治疗的患者; 7、家庭监管无力需住院治疗的患者; 8、社区“关锁”的精神病患者。

五、转诊流程 

(三)下转 病人或家属持主管医生开具的“康复者社区转介信息卡”到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精防办,精防办根据患者需求和辖区资源,与疾控中心、 康复服务机构或相关单位联络,协助患者办理社区康复服务,为患者提供跟踪访视和社区康复服务 。

六、工作要求

1、坚持知情同意原则,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选择权。

3、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精防办负责转介病人的协调与联络。

4、对转诊不合作的患者,应尽量争取家属的支持,必要时与街道残联、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和患者单位联系,协助转诊。

5、患者表现暴-力、攻击、冲动、伤人或自伤,有肇事肇祸倾向时,可联系辖区派出所协助转诊。

6、转诊病人应具备医疗费用支付能力,包括医保、自费或社会医疗救助等。

糖尿病双向转诊制度篇五

一、工作原则

1、患者自愿原则。从维护病人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选择权,真正使患者享受到双向转诊的方便、快捷、经济、有效的医疗服务。

2、分级管理原则。除按国家法律法规对传染病、危重急诊等特殊疾病转诊救治有特别规定外,一般轻度常见病、多发病及各种康复期病人主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治,基层接诊的危急重症、疑难杂症要及时上转至涡阳县中医院。

3、合理诊疗原则。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推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促进卫生资源共享和合理利用,切实减轻患者负担,为群众提供优质廉价的医疗服务。经实验室质控评价合格,医共体内互认临床检验报告。

4、连续服务原则。利用卫生专网充分发挥远程诊疗咨询系统、远程会诊系统和双向转诊信息系统的作用,建立起科学合理、有效便捷畅通的上下级转诊治疗渠道,为病人提供整体性、连续性的医疗服务,尤其是经***医院治疗后病情稳定下转病人,基层医疗机构要做好后续治疗工作。

5、科学引导原则。要根据***医院医共体的发展方向和学科优势,在医共体内或医共体间科学合理引导患者转诊。

7、转诊备案原则。各成员单位积极落实转诊备案制度,加强参合人员县外就医事前、事中及时报备的政策宣导,认真核实未经转诊直接到县外就诊患者的信息,切实维护县外就医参合患者利益。

8、责任追究原则。加强对县外就诊患者费用核实工作,对通过各种行为骗取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基金违法违规行为的,坚持发现一例曝光一例,造成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基金损失的(包括未遂者),纳入重点管理人员名单进行管理,对于重点管理人员在3年内其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补偿比例按照标准比例的50%进行补偿。同时,重点管理人员不得享受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待遇。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二、转诊细则

(一)转诊对象

1、医共体内上转对象。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基层医疗机构难以实施救治的病例;

2、医共体内下转对象。

(1)危急重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适宜基层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人;

(2)诊断明确,需长期康复治疗的慢性病人;

(5)****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商定的其他转诊病人;(6)其他适宜基层后续治疗或康复的病人。

3、县外转诊对象

****医院确实无法诊治的疾病,参合群众到县外医疗机构就诊,经审核同意,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后到县外医疗机构就诊。却因急诊未按转诊流程办理转诊手续的,可先电话备案,在入院后7个工作日内凭急诊证明或急诊材料补办转诊手续(省农合公布的预警医院一律不予转诊,其医疗补偿待遇由医共体转出医疗机构负担)。

(二)工作流程

1、医共体内上转病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治医生将需上转病人的相关信息转涡阳县中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治;(1)病人由下级经治医生护送,填写双向转诊单转给***中医院双向转诊服务科,由双向转诊服务科根据病人病情需要,与专科病房医生做好交接。

(2)病人自行转院,双向转诊单由病人或家属携带,下级转诊单位与***中医院取得联系,减少病人就医环节,提倡无缝转诊。

2、医共体内下转病人

(1)专科医生在病人出院时,将病人的检查治疗情况、出院诊断、病情转归、后续治疗、康复指导等情况及时汇总报涡阳县中医院双向转诊服务科。

(2)***医院双向转诊服务科及时将双向转诊单相关信息分转给病人参合所在乡镇卫生院。

3、县外转诊病人经治医生根据参合患者病情填写《***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转诊单》,拟定转诊意见和转往医院,经病人和科室同意,报县中医院审核同意后向外转诊。

(三)补偿管理

1、参合患者在县域医共体内一次诊疗过程住院并实现体内双向转诊的,在结算时仅扣除一次最高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补偿比例分别按照规定的补偿比例进行补偿,患者应得补偿部分县域医共体足额补偿给患者。

2、参合患者到县外医疗机构就诊,未办理转诊手续直接到省内县外医疗机构或省外医疗机构就诊的,按照我县《关于印发*****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号)文件规定执行。

糖尿病双向转诊制度篇六

一、工作原则

1、患者自愿原则。从维护病人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选择权,真正使患者享受到双向转诊的方便、快捷、经济、有效的医疗服务。

2、分级管理原则。除按国家法律法规对传染病、危重急诊等特殊疾病转诊救治有特别规定外,一般轻度常见病、多发病及各种康复期病人主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治,基层接诊的危急重症、疑难杂症要及时上转至涡阳县中医院。

3、合理诊疗原则。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推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促进卫生资源共享和合理利用,切实减轻患者负担,为群众提供优质廉价的医疗服务。经实验室质控评价合格,医共体内互认临床检验报告。

4、连续服务原则。利用卫生专网充分发挥远程诊疗咨询系统、远程会诊系统和双向转诊信息系统的作用,建立起科学合理、有效便捷畅通的上下级转诊治疗渠道,为病人提供整体性、连续性的医疗服务,尤其是经***医院治疗后病情稳定下转病人,基层医疗机构要做好后续治疗工作。

5、科学引导原则。要根据***医院医共体的发展方向和学科优势,在医共体内或医共体间科学合理引导患者转诊。

7、转诊备案原则。各成员单位积极落实转诊备案制度,加强参合人员县外就医事前、事中及时报备的政策宣导,认真核实未经转诊直接到县外就诊患者的信息,切实维护县外就医参合患者利益。

8、责任追究原则。加强对县外就诊患者费用核实工作,对通过各种行为骗取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基金违法违规行为的,坚持发现一例曝光一例,造成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基金损失的(包括未遂者),纳入重点管理人员名单进行管理,对于重点管理人员在3年内其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补偿比例按照标准比例的50%进行补偿。同时,重点管理人员不得享受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待遇。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二、转诊细则

(一)转诊对象

1、医共体内上转对象。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基层医疗机构难以实施救治的病例;

2、医共体内下转对象。

(1)危急重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适宜基层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人;

(2)诊断明确,需长期康复治疗的慢性病人;

(5)****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商定的其他转诊病人;(6)其他适宜基层后续治疗或康复的病人。

3、县外转诊对象

****医院确实无法诊治的疾病,参合群众到县外医疗机构就诊,经审核同意,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后到县外医疗机构就诊。却因急诊未按转诊流程办理转诊手续的,可先电话备案,在入院后7个工作日内凭急诊证明或急诊材料补办转诊手续(省农合公布的预警医院一律不予转诊,其医疗补偿待遇由医共体转出医疗机构负担)。

(二)工作流程

1、医共体内上转病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治医生将需上转病人的相关信息转涡阳县中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治;(1)病人由下级经治医生护送,填写双向转诊单转给***中医院双向转诊服务科,由双向转诊服务科根据病人病情需要,与专科病房医生做好交接。

(2)病人自行转院,双向转诊单由病人或家属携带,下级转诊单位与***中医院取得联系,减少病人就医环节,提倡无缝转诊。

2、医共体内下转病人

(1)专科医生在病人出院时,将病人的检查治疗情况、出院诊断、病情转归、后续治疗、康复指导等情况及时汇总报涡阳县中医院双向转诊服务科。

(2)***医院双向转诊服务科及时将双向转诊单相关信息分转给病人参合所在乡镇卫生院。

3、县外转诊病人经治医生根据参合患者病情填写《***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转诊单》,拟定转诊意见和转往医院,经病人和科室同意,报县中医院审核同意后向外转诊。

(三)补偿管理

1、参合患者在县域医共体内一次诊疗过程住院并实现体内双向转诊的,在结算时仅扣除一次最高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补偿比例分别按照规定的补偿比例进行补偿,患者应得补偿部分县域医共体足额补偿给患者。

2、参合患者到县外医疗机构就诊,未办理转诊手续直接到省内县外医疗机构或省外医疗机构就诊的,按照我县《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号)文件规定执行。

糖尿病双向转诊制度篇七

为了给精神病人提供方便、快捷的转诊治疗绿色通道,建立精神卫生中心——乡镇卫生院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发挥乡镇卫生院的作用,做好社区精神疾病患者的监护、访视与康复指导,为患者提供连续完整的治疗康复服务,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双向转诊分类

双向转诊分为上转和下转。

(一)、上转

由乡镇卫生院转诊至县精神卫生中心。

(二)、下转

由县精神卫生中心转诊至乡镇卫生院。

二、转诊对象

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1、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障碍等

2、老年性痴呆、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慢性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等器质性精神病。

3.酒精所致的精神障碍、各种药物(含毒品)依赖所致的精神障碍等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

四、转诊指征

(一)上转指征

2.有暴力攻击或明显自伤、自杀行为的患者;

3.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或精神疾病诊断不明确者;

4.治疗过程中出现与抗精神病药相关的急性毒副反应;

5.在家维持治疗效果不好,病情复发或加重的患者;

6.病人或家属要求门诊或住院治疗的患者;

7.家庭监管无力需住院治疗的患者;

8.社区“关锁”的精神病患者。

(二)下转指征

1.诊断明确,仅需门诊治疗不需住院或病情较稳定者;

2.住院治疗出院后,需进行社区跟踪随访、教育康复者;

1.坚持知情同意原则,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选择权。

2.对转诊不合作的患者,应尽量争取家属的支持,必要时与乡镇残联、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和患者单位联系,协助转诊。

3.患者表现暴力、攻击、冲动、伤人或自伤,有肇事肇祸倾向时,可联系辖区派出所协助转诊。特殊或紧急情况可与精神卫生中心急诊科联系。

壶关医疗集团石坡乡卫生院

糖尿病双向转诊制度篇八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下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特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下级医院完成后续康复治疗。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医院成立双向转诊领导小组,业务副院长为组长,医务科科长为副组长,各临床科室科主任为成员。

三、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病人和大批伤员时直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四、我院负责接收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上级医院转回的病情稳定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协议医院拨打我院急诊科急救电话或将病人转入我院急诊科,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病人,要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转诊预约专线电话。

五、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病房科主任或诊疗组长认定确需要转出的病人,需与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做好联系,保证病人在转出过程中病人的安全。

(一)转入病人:接转诊病人后,在急诊科进行转诊登记,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

(二)转出病人:根据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联系好上级医院,医护人员要护送患者转院,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并做好病情交接工作。符合下转条件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由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并联系好下级医院。由患者家属附带相关诊疗资料,将患者转送至下级医院。

七、双向转诊需具备的条件

(一)转上级医院条件(除急诊抢救外)

2.多次诊断不明确或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

3.甲、乙、丙类传染病及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

4.疾病诊治超出我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处理的病例。

(二)转下级医院

1.各种危重症患者经救治后病情稳定进入疗养康复期;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或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患者;

3.手术愈合后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

4.老年病人护理和照护;

5.心理障碍等精神疾病恢复期可以在社区进行恢复性治疗的患者;

6.经治疗后病情稳定具有出院指征,家属要求继续康复治疗者。

八、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双向转诊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九、定期与签订双向转诊协议的上下级医院进行沟通,加强联系,改进转诊协调配合能力。

十、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作好双向转诊衔接工作。各科室医务人员要做好转诊登记。医务科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双向转诊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将检查考核情况纳入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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