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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地质勘探劳务合同 地质勘探个人总结(模板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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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地质勘探劳务合同 地质勘探个人总结(模板6篇)
时间:2023-09-11 19:14:12     小编:HT书生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地质勘探劳务合同篇一

徐州市地质学会20__年在徐州市科协的领导和指导下,在挂靠单位中国矿业大学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以及市内有关部门关心与支持下,经过全体理事和广大会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学会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1、紧密联系徐州市情,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按时举办一年一度的'“中国矿业大学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学术报告会暨徐州市地质学会学术年会”。该报告会由中国矿业大学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和徐州市地质学会联合主办,来自中国地震局、中国科学院、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矿业大学的35位地学专家、教授和地质工作者以及研究生、本科生800多人参加了该次学术会议,论坛研讨内容涉及汶川地震灾害评价、煤炭与煤层气资源、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地质工程与矿井水害防治、生物医学工程与分析测试技术等各个领域,学术气氛浓厚,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资源管理、灾害防治和地勘经济发展等各个方面。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一年来,邀请国内外有关专家、学者、院士作专题报告和学术交流活动达16场(次)。

一年来,我会会员在国内外各种杂志上发表科技论文20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10部。

积极参加市科协组织的市级优秀科技论文的申报评选工作,同时,积极申报省部级和国家级的科技科研奖。一年来,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励6项,其它各种奖励18项。

2、科普宣传影响较大,扩大了学会声誉

20__年4 月22 日是第__ 个“世界地球日”。市地质学会积极举办各种活动,隆重开展世界地球日科普宣传活动。今年地球日的主题是“认识地球 和谐发展”。我会认真布置和安排了今年世界地球日科普宣传活动的内容和计划。4 月22 日当天,我会联合资源学院水文与水资源研究所,980青年志愿者协会及相关专业大学生,在徐州市街头设立科普宣传咨询点,挂出横幅标语和气球,展出宣传展板,散发宣传小报和宣传画,有关地质矿产、环境地质专家和教授分别在宣传点进行现场咨询活动,这些活动都是围绕着地质与资源、地质与生命、地质与环境、地质与灾害、地质与城市及地质与奥运等议题展开,并结合我市地质资源和环境保护等实际情况,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讲解地质矿产和环保知识、特点、现状以及面临的问题,宣传善待地球、持续发展的意义。过往群众认真观看宣传图板和小报,引起了极大的兴趣,进一步增强了爱护地球、保护环境、珍惜资源的科学意识,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另外在3月22日的世界水日、6月5日的世界环境日,我会都能发动专家、教授、相关专业学生积极行动起来,举行各种不同形式的活动,来增强民众对地球、对环境、对我们家园的保护意识。

在今年5月12日四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我会积极行动起来,先后两批,共组织15人的地质专家赴灾区茂县、北川等地开展灾害评估和地震地质地貌情况考察,查明灾害类型规模,在次生灾害的危害和危险性基础上提出治理方案,并形成了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考察报告,为灾区灾后重建贡献了我们的力量。

充分利用中国矿业大学自然历史陈列馆的各项展品,面向淮海经济开发区,积极开展地质科普教育,为淮海经济区的地学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3、学会自身建设和其他工作有序进行

一年来,我会的自身建设和其他日常工作正常有序进行,认真积极地参加市科协组织的各项活动,及时召开学会的理事会议,研究和布置有关工作,各理事单位之间,保持经常的联系和沟通,及时通报各理事单位间的相关活动情况,相互支持,相互参与,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可利用的资源,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一年来我会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学会工作创新力度不够。由于一些客观因素,学会与一些会员单位联系沟通不够,学会活动受到一定的影响。广大会员的普遍参与度尚显不足。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大胆实践,继续发扬敬业和献身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克服和解决。

地质勘探劳务合同篇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受内蒙x蒙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153 勘探队作为投标单位应邀参加该工程投标并中标。根据招标文件及有关规范要求,我单位经现场踏勘和分析以往地质资料,编制了《 内蒙x蒙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苏白沟煤炭地质勘探设计》 和施工的任务。通过煤炭资源勘探,查明区内煤炭资源赋存情况及开采技术条件,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后备能源基地,为建井和煤矿开采提供地质资料,并提交通过评审认定的煤炭资源储量。

一、勘探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境内桌子山煤田苏白沟

二、勘探区面积及范围:

井田为一不规则多边形,南北最长约9258 m,东西最宽约5371m ,面积约为34.78km2(包括应剔除鄂旗塔格图沟硅石矿一采区面积约0.6577km2) ,苏白沟井田实际而积约34.1223km2 。

三、乙方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时间:

1、乙方进行项目实地调查,根据以往勘探成果编制((内蒙x蒙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苏白沟地质勘探设计书》 。

2、乙方应按经评审机构及甲方审查确定的勘探设计说明书中的要求完成野外工作。

3、乙方应于20xx年3月1日起进入施工现场,20xx年7月31日提交最终地质勘探报告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评审。地质勘探报告纸面版一式8份,电子光盘1份。

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并参与施工设计、最终地质勘探报告的初审工作,评审费由乙方承担。

2、甲方承担地质勘探工程及其它双方约定由甲方承担费用,并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

3、甲方负责钻机进场一通三平工作,负责道路修通、场地平整等工作,以及负担青苗赔偿、草原管理等费用,确保正常施工。

4、如果出现当地阻止乙方勘探等情况,可由甲方要求当地政府出面协调解决,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积极配合乙方处理勘探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和工程进度验收工作。

6、对整体工程质量甲方有权跟踪监督,对不符合标准的工程质量有权提出整改处罚意见。

7、对勘探工程原始资料组织野外验收。

五、乙方的工作任务、权利及义务:

(一)煤田地质勘查任务:

1、向甲方提交控制区内的资源勘探及水文地质勘探设计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院评审中心评审通过备案。

2、查明井田内各断层要素。

3、查明井田内落差大于5m以上的断层,其平面位置误差应控制在20m内,并对小构造的发育程度、分布范围也作评述。

4、控制井田内主要煤层的底板标高,查明煤层顶底板的岩性、硬度。

5、查明井田内主要煤层的露头位置,其平面位置误差不大于20m。

6、圈出井田内主要煤层受古河床、古隆起等的影响范围。

7、研究井田内主要煤层厚度变化趋势,确定可采边界。

8、确定煤层风氧化带范围。

9、确定含水层的岩性、含水性及矿井水补给量,并预测矿井涌水量,对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环境地质条件进行评估。

10、对储量进一步核实。

11、编制、提交勘探区的最终综合勘探报告。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3)、1/5千地质水工环灾地质图修测:38km2;

(6)、抽水测验:6层次/6个孔; (7)、工程地质岩样:6个钻孔; (8)、煤样测试:29个钻孔; (9)、编制地质报告:1套。其工程测量符合《国家煤田钻孔、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本煤田《勘探设计》要求。水文孔其孔径等施工程序均按水文孔要求施工,以了解井田水文地质情况。煤钻、水位勘探费用均按实际完成工作量每米价格多增少退,据实结算(废孔不算钻探工程量)。乙方负责勘探区1:5000地质填图(修测)包括水文地质图地质填图工作。

1、乙方负责施工设计、地质三边工作,提交编制勘查地质报告,做好其它技术工作。

2、乙方负责煤、岩样采集、化验等工作。

3、乙方在地质调查及勘探中自行承担所有安全负责任事故和一切保险费用,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安全责任。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部分工程需其它单位配合完成时,应在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选择与乙方有同等资质的单位实施,并负责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按乙方违约处理。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向甲方以各种形式通报工程进展情况,接受甲方监督、检查与指导,确保工程质量与施工进度。

7、本项目所有形成的地质资料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负有对外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报告成果资料。

8、乙方保证具有相应勘查资质及施工设计资料,并将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交甲方一份留存。

9、应根据工作需要,按甲方要求调整计划和相应成果资料提交的时间。

10、乙方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和甲方的技术要求进行调查和地质勘探,调查和地质勘探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勘察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调查和地质调查报告的深度满足相应的有关规定要求。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出成果,并对其质量负责。

11、乙方勘查工作的原始记录应当在勘查过程中及时整理、核对,确保取样、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禁离开现场追记或补记。应认真保存好各种地质样本,对各种样品应封存保管,以备甲方核查。

12、乙方承诺对地质勘查工作履行后期服务,及时解决采矿中与勘探工作有关的问题。

六:综合报告中对勘查的质量要求:

1、钻探:要求甲乙级孔率达到95%以上。

2、测井:执行《煤田地球物理测井规范》(dz/008093)标准,煤层甲乙级率100%,甲级孔率95%以上。

3、化验:按具体化验项目,采用现行的行业相应标准,其误差在标准规定范围内。

4、地质报告:以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院评审机构确认批复结果为准。

七:资金费用、结算及付款方式:

(一)经双方协商,根据国家地质矿产调查局收费标准{国家计委(1996)2853号文件}及招投标计价,结合当前地质勘探市场情况以及钢材、柴油等物价上涨因素,总工程费用暂时预计为人民币貳仟陆百零贰万柒仟元(rmb:2602.70万元)。

(二)工程费用分四期进行支付:

1、甲方应在乙方签订合同后,在施工前10日内,甲方预付乙方10%的工程费用作为前期启动资金,百元整(rmb:2602700.00元)。

2、第二次付款甲方应在乙方工程过半时,向甲方提交中间成果后,再支付乙方工程总费用的30%,预计人民币柒佰捌拾万零捌仟壹佰元整(7808100.00元)。

3、乙方野外工作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10日内,方支付乙方结算工程总费用的30%,预计人民币柒佰捌拾万零捌仟壹佰元整(rmb:7808100.00元)。

4、乙方完成的地质勘探报告经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院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终审通过后,甲方按照乙方有效工作量以及乙方提交的预算书及预算编制说明经甲方审计据实进行结算至工程总价剩余的30%,预计人民币柒佰捌拾万零捌仟壹佰元整(rmb:7808100.00)。

5、如不能通过终审,应视为乙方违约。除按照违约条款处理外,还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工程款后,先向甲方出具工程款收据;乙方按收到的款,向甲方开具发票。

(三)工程预算费用见表下:勘察工程实物工作量及项目经费预算汇总表

(四)勘探工期为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野外工期153天。报告编制日期为20xx年8月1日至10月30日,报告编制时间为期以92天后提交国土资源部门。报告的评审备案时间要求:报告评审的修改次数不超过2次,每次修改的时间控制在5日之内,每次重新报送时间不超过10日。11月15日的评审通过备案。

注:工期以乙方收到预付款10日后起计算。

八、违约责任:

1、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均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如有违约可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若乙方未按约定期限提交地质报告,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次勘查总费用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3、若乙方未遵守笨合同的保密义务,擅自向其他单位、个人提供该井田的地质资料。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并承相关法律责任。

4、不合格的物理点不计费,钻探工程丙级扣除单孔费用的20%。

5、若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时,施工工期得以相应顺延。

6、甲方应及时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费用。每逾三日,应向乙方支付一定的违约补偿金。

7、在勘探区域开展采矿过程中,若发现勘探区域实际地质情况与乙方提交的勘查地质报告中所述的地质情况有较大出入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给甲力造成损失的,乙方还需要赔偿甲经济损失。

九、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八份,均具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四份。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地质勘探劳务合同篇三

勘查单位(乙方):

受西藏x海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o五地质队(以下简称乙方)承担西藏x海工贸有限公司所属的山南地区隆子县余对铅多金属矿地质勘查工作。为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本着双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 项目名称

山南地区隆子县余对铅多金属矿普查

二、 工作地点、工作内容、主要工作量

1、 工作地点

山南地区隆子县

2、 工作内容

在矿区现有工作成果基础上,对矿区范围开展地质勘查(普查)工作。

3、 主要实物工作量

因本矿区前期地质工作未系统完成,原勘查(普查)设计依据不足,乙方在后续勘查过程中,需根据实际情况对原勘查(普查)设计进行调整或变更,最终以双方认定的工作量为准进行地质勘查工作,并以实际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

三、 地质工作费用计价

1、 地质工作计价标准依据

地质工作费用预算、结算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共同颁发的《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xx年试用)》为计价基础,地区调整系数为1.9。

2、 计价方法:

经按以上计价标准测算各项目工作费用后确定:勘查工作费用最终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

(1)、地质勘查咨询费15.00万|年(大写:拾伍万元|年);

(2)、乙方对原勘查(普查)设计依据矿山矿产禀赋情况进行调整或变更产生的费用(含评审费)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补充协议另行计费。

四、技术工作依据、质量要求、提交成果

1、工作依据

经甲、乙方协商修改后的《矿区勘查设计》;《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规范》(dz|t0214-20xx)等。

2、质量要求

成果报告达到相关规范、标准要求,通过甲方验收及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评审即视为质量合格。

4、 提交成果

提交《山南地区隆子县余对铅多金属矿普查地质报告》及附图、附表。给甲方提供五套成果资料(含电子资料)。

五、 工作期限

野外工作时间:20xx年10月24到20xx年10月23日

成果提交时间:20xx年10月1日

六、 甲乙双方主要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勘查期限内需对矿山进行地质勘查投入,投入资金需满足地质普查工作需要。

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乙方在地质工作过程中因地质情况发生变化,原设计工作量需要调整时,甲方接到乙方的通知后7日内应书面通知乙方是否同意修改或调整工作量,否则乙方将按照设计工作量施工。

4、甲方在权对乙方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验收等。

5、甲方负责地方关系协调及相关费用。

6、甲方负责地质工作中林地、土地等的征用和相关的经济赔偿。

7、甲方负责并承担普查地质工作中探槽及坑道施工、施工道路修筑、钻孔场地平整等工作及相关费用和安全责任。

(二)、乙方的主要义务

1、乙方应具备相应的勘查资质和技术力量。按照设计、规范进行地勘工作;承担勘查工作的安全责任,并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可靠。

2、乙方应按要求施工,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初步查明勘查工作范围内可能存在的其它固体矿产生并通报甲方。

3、乙方自行负责地质工作中所需设备、仪器、生产资料及生活物资。

4、在勘探期间与该区域有关的所有报件、核查、年检等均由乙方负责,费用乙方自理(费用不含矿权延续相关资料及事宜)。

5、工作中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或发生矛盾时,乙方有义务及时通报甲方,由甲方决定是否修改设计或调整工作量或是否终止施工。

6、乙方必须做好资料的保密工作,所有和该项目工作内容有关的资料应全部提交甲方。

七、地质工作费用支付及结算

1、为了保证乙方工作顺利开展,甲方应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预会给乙方本合同商定的20xx年地质勘查咨询费15.00万元(大写:拾伍万元),20xx年地质勘查咨询费15.00万元(大写:拾伍万元)在20xx年10月30日以前全部支付。20xx的地质勘查咨询费15.00万元(大写:拾伍万元)在20xx年10月31日前全部支付。其余款项按后续签订的补充协议约定时间支付。

2、甲方所付款项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到合同约定的单位账户,否则视为未支付处理。

八、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无论任何一方违约或单方面解除合同,均按本合同预算总费用的10%作为经济赔偿支付给对方。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试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单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地质勘探劳务合同篇四

勘查单位(乙方):

受西藏*海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o五地质队(以下简称乙方)承担西藏*海工贸有限公司所属的山南地区隆子县余对铅多金属矿地质勘查工作。为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本着双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 项目名称

山南地区隆子县余对铅多金属矿普查

二、 工作地点、工作内容、主要工作量

1、 工作地点

山南地区隆子县

2、 工作内容

在矿区现有工作成果基础上,对矿区范围开展地质勘查(普查)工作。

3、 主要实物工作量

因本矿区前期地质工作未系统完成,原勘查(普查)设计依据不足,乙方在后续勘查过程中,需根据实际情况对原勘查(普查)设计进行调整或变更,最终以双方认定的工作量为准进行地质勘查工作,并以实际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

三、 地质工作费用计价

1、 地质工作计价标准依据

地质工作费用预算、结算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共同颁发的《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__年试用)》为计价基础,地区调整系数为1.9。

2、 计价方法:

经按以上计价标准测算各项目工作费用后确定:勘查工作费用最终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

(1)、地质勘查咨询费15.00万|年(大写:拾伍万元|年);

(2)、乙方对原勘查(普查)设计依据矿山矿产禀赋情况进行调整或变更产生的费用(含评审费)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补充协议另行计费。

四、技术工作依据、质量要求、提交成果

1、工作依据

经甲、乙方协商修改后的《矿区勘查设计》;《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规范》(dz|t0214-20__)等。

2、质量要求

成果报告达到相关规范、标准要求,通过甲方验收及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评审即视为质量合格。

4、 提交成果

提交《山南地区隆子县余对铅多金属矿普查地质报告》及附图、附表。给甲方提供五套成果资料(含电子资料)。

五、 工作期限

野外工作时间:20xx年10月24到20xx年10月23日

成果提交时间:20xx年10月1日

六、 甲乙双方主要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勘查期限内需对矿山进行地质勘查投入,投入资金需满足地质普查工作需要。

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乙方在地质工作过程中因地质情况发生变化,原设计工作量需要调整时,甲方接到乙方的通知后7日内应书面通知乙方是否同意修改或调整工作量,否则乙方将按照设计工作量施工。

4、甲方在权对乙方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验收等。

5、甲方负责地方关系协调及相关费用。

6、甲方负责地质工作中林地、土地等的征用和相关的经济赔偿。

7、甲方负责并承担普查地质工作中探槽及坑道施工、施工道路修筑、钻孔场地平整等工作及相关费用和安全责任。

(二)、乙方的主要义务

1、乙方应具备相应的勘查资质和技术力量。按照设计、规范进行地勘工作;承担勘查工作的安全责任,并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可靠。

2、乙方应按要求施工,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初步查明勘查工作范围内可能存在的其它固体矿产生并通报甲方。

3、乙方自行负责地质工作中所需设备、仪器、生产资料及生活物资。

4、在勘探期间与该区域有关的所有报件、核查、年检等均由乙方负责,费用乙方自理(费用不含矿权延续相关资料及事宜)。

5、工作中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或发生矛盾时,乙方有义务及时通报甲方,由甲方决定是否修改设计或调整工作量或是否终止施工。

6、乙方必须做好资料的保密工作,所有和该项目工作内容有关的资料应全部提交甲方。

七、地质工作费用支付及结算

1、为了保证乙方工作顺利开展,甲方应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预会给乙方本合同商定的20xx年地质勘查咨询费15.00万元(大写:拾伍万元),20xx年地质勘查咨询费15.00万元(大写:拾伍万元)在20xx年10月30日以前全部支付。20xx的地质勘查咨询费15.00万元(大写:拾伍万元)在20xx年10月31日前全部支付。其余款项按后续签订的补充协议约定时间支付。

2、甲方所付款项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到合同约定的单位账户,否则视为未支付处理。

八、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无论任何一方违约或单方面解除合同,均按本合同预算总费用的10%作为经济赔偿支付给对方。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试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单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地质勘探劳务合同篇五

第五条: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5.1

合同

价格 60元/m

5.2 付费方式 现金支付

5.3 乙方必须在甲方支付完工程款之后,为甲方出具正式劳务公司发票。

第六条 安全生产管理和责任要求

6.3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要对由此产生的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同时甲方责令乙方停工整顿直至清退出场。

第七条 环境管理责任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乙方应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工程勘察环境管理协议”,做好环境管理。

第八条:甲方、乙方责任

8.1 甲方责任

8.1.1负责协助协调乙方施工过程中与主承包单位各个有关部门的关系,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8.1.2甲方现场技术人员和钻探质量监管人员对乙方现场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和环保等方面工作进行交底,有权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如发现质量不符要求或乙方人员违规操作、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时,有权立即责令乙方停止施工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经甲方同意方能复工。

8.1.3按照协议规定按期支付钻孔劳务费用。

8.2 乙方责任

8.2.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的技术要求进行工程钻孔,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监测点位,并对其负责。

8.2.2服从甲方现场人员安排,在指定的位置施工。按甲方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8.2.3严格按《钻探、静力触探、室内试验技术质量要求》及勘探任务书要求进行工作。

8.2.4作好工地安全、保卫工作,对施工人员、设备的安全负责,对施工人员及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

8.2.5加强施工进度管理,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在接到甲方现场人员通知后5天内设备人员必须进场。

8.2.6乙方派遣的地质技术人员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必须满足甲方的要求,并及时到地质勘探项目进行地质工作。

8.2.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并严格执行,乙方对在勘探过程中造成的一切设备、车辆、人身、各类(地上或地下)管线等安全责任事故,负全部责任。特别在试坑挖掘过程中,一定配齐人员和安全设备,做好防护措施,确保人员人身安全,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8.2.8乙方对所有承担的勘探不得转包、分包。如发生技术水平及能力所无力承担的勘探工作,须提前15天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有权在总费用中扣除无力承担部分,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外委发生的费用大于本合同的费用,超出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如不然造成甲方工期拖延及经济损失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8.2.9乙方不按投标承诺内容及时向施工现场派驻合格足够的技术人员和设备,以至影响甲方工期,经甲方口头要求后,并在甲方正式开工通知下达7天内仍未到位,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委托其他单位,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8.2.10乙方应做好勘探场区环境保护工作,做到泥浆不乱流、不违反现场文明施工。撤场时应回填钻孔、清除垃圾和泥浆、恢复破坏的各类设施。勘探时应给施钻人员配齐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安全操作规定进行勘探操作。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甲方应付给乙方停、窝工费。

9.2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工程款,每超过 30 日,应偿付未支付工程款的 逾期违约金。

9.3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现场工作或技术工作,甲方有权将工作切割发包给其他单位,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4 乙方因工作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应继续完善工作,并根据造成的损失情况承担经济和技术责任,甲方可视造成的损失大小,减少或不付工程费用。

9.5 乙方如工作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例如:偷尺、偷芯等),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工程费用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工程费相等的赔偿金。

9.6 由于乙方的责任延迟工期,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工程合同总价_1_‰的违约金。

9.7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撤离作业现场,甲方不支付乙方所完成的勘察费用,并永久取消乙方承接甲方工程勘察的资格。如因乙方擅自撤离作业现场给甲方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第十条 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所有勘探合同以补充合同为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验收后失效。

12.2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 表 人:(签字) 代 表 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年月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受内蒙古蒙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153 勘探队作为投标单位应邀参加该工程投标并中标。根据招标文件及有关规范要求,我单位经现场踏勘和分析以往地质资料,编制了《 内蒙古蒙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苏白沟煤炭地质勘探设计》 和施工的任务。通过煤炭资源勘探,查明区内煤炭资源赋存情况及开采技术条件,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后备能源基地,为建井和煤矿开采提供地质资料,并提交通过评审认定的煤炭资源储量。

一、勘探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境内桌子山煤田苏白沟

二、勘探区面积及范围:

井田为一不规则多边形,南北最长约9258 m,东西最宽约5371m ,面积约为34.78km2(包括应剔除鄂旗塔格图沟硅石矿一采区面积约0.6577km2) ,苏白沟井田实际而积约34.1223km2 。

三、乙方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时间:

1、乙方进行项目实地调查,根据以往勘探成果编制((内蒙古蒙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苏白沟地质勘探设计书》 。

2、乙方应按经评审机构及甲方审查确定的勘探设计

说明书

中的要求完成野外工作。

3、乙方应于20xx年3月1日起进入施工现场,20xx年7月31日提交最终地质勘探报告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评审。地质勘探报告纸面版一式8份,电子光盘1份。

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并参与“施工设计”、最终“地质勘探报告”的初审工作,评审费由乙方承担。

2、甲方承担地质勘探工程及其它双方约定由甲方承担费用,并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

3、甲方负责钻机进场“一通三平”工作,负责道路修通、场地平整等工作,以及负担青苗赔偿、草原管理等费用,确保正常施工。

4、如果出现当地阻止乙方勘探等情况,可由甲方要求当地政府出面协调解决,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积极配合乙方处理勘探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和工程进度验收工作。

6、对整体工程质量甲方有权跟踪监督,对不符合标准的工程质量有权提出整改处罚意见。

7、对勘探工程原始资料组织野外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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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探劳务合同篇六

乙 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长春市两横两纵快速路之西部快速路x5标段监测项目 地质钻孔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劳务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2 工程地点: 长春市卫星路与前进大街交汇北*建工集团施工现场

第二条:钻孔方式及内容

钻孔方式及内容: 钻直径110mm孔埋设测斜管

第三条:工期要求

本工程工期共计 10 天:

由 20xx 年 9 月 15 日至 20xx 年 9 月 25 日。

第四条:工程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满足测斜管安放及相应后期监测任务的操作,保证测斜管安装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第五条: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5.1 合同价格 60元/m

5.2 付费方式 现金支付

5.3 乙方必须在甲方支付完工程款之后,为甲方出具正式劳务公司发票。

第六条 安全生产管理和责任要求

6.3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要对由此产生的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同时甲方责令乙方停工整顿直至清退出场。

第七条 环境管理责任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乙方应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工程勘察环境管理协议,做好环境管理。

第八条:甲方、乙方责任

8.1 甲方责任

8.1.1负责协助协调乙方施工过程中与主承包单位各个有关部门的关系,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8.1.2甲方现场技术人员和钻探质量监管人员对乙方现场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和环保等方面工作进行交底,有权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如发现质量不符要求或乙方人员违规操作、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时,有权立即责令乙方停止施工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经甲方同意方能复工。

8.1.3按照协议规定按期支付钻孔劳务费用。

8.2 乙方责任

8.2.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的技术要求进行工程钻孔,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监测点位,并对其负责。

8.2.2服从甲方现场人员安排,在指定的位置施工。按甲方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8.2.3严格按《钻探、静力触探、室内试验技术质量要求》及勘探任务书要求进行工作。

8.2.4作好工地安全、保卫工作,对施工人员、设备的安全负责,对施工人员及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

8.2.5加强施工进度管理,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在接到甲方现场人员通知后5天内设备人员必须进场。

8.2.6乙方派遣的地质技术人员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必须满足甲方的要求,并及时到地质勘探项目进行地质工作。

8.2.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乙方对在勘探过程中造成的一切设备、车辆、人身、各类(地上或地下)管线等安全责任事故,负全部责任。特别在试坑挖掘过程中,一定配齐人员和安全设备,做好防护措施,确保人员人身安全,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8.2.8乙方对所有承担的勘探不得转包、分包。如发生技术水平及能力所无力承担的勘探工作,须提前15天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有权在总费用中扣除无力承担部分,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外委发生的费用大于本合同的费用,超出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如不然造成甲方工期拖延及经济损失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8.2.9乙方不按投标承诺内容及时向施工现场派驻合格足够的技术人员和设备,以至影响甲方工期,经甲方口头要求后,并在甲方正式开工通知下达7天内仍未到位,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委托其他单位,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8.2.10乙方应做好勘探场区环境保护工作,做到泥浆不乱流、不违反现场文明施工。撤场时应回填钻孔、清除垃圾和泥浆、恢复破坏的各类设施。勘探时应给施钻人员配齐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安全操作规定进行勘探操作。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甲方应付给乙方停、窝工费。

9.2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工程款,每超过 30 日,应偿付未支付工程款的 逾期违约金。

9.3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现场工作或技术工作,甲方有权将工作切割发包给其他单位,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4 乙方因工作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应继续完善工作,并根据造成的损失情况承担经济和技术责任,甲方可视造成的损失大小,减少或不付工程费用。

9.5 乙方如工作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例如:偷尺、偷芯等),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工程费用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工程费相等的赔偿金。

9.6 由于乙方的责任延迟工期,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工程合同总价_1_的违约金。

9.7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撤离作业现场,甲方不支付乙方所完成的勘察费用,并永久取消乙方承接甲方工程勘察的资格。如因乙方擅自撤离作业现场给甲方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第十条 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所有勘探合同以补充合同为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验收后失效。

12.2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 表 人:(签字) 代 表 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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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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