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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空巢老人现状调查报告 农村空巢老人调查报告(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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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空巢老人现状调查报告 农村空巢老人调查报告(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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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空巢老人现状调查报告篇一

调查运用国家统计局批准,中国老龄科研中心xx年和xx年实施的两次中国老年人口状况调查数据,结合北京、河北、江苏、浙江、黑龙江、江西、河南、安徽、重庆、甘肃等1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典型调查,调查对象为农村老年空巢、类空巢家庭的老年人,即老年人无子女(包括儿媳、女婿),或有子女但不同吃同住者。

老年空巢家庭包括两类:1、独居户;2、夫妻户。

2、两代老人户(老年人与父母同住);

3、与其他人同住户(老年人与其兄弟姐妹或照料者等同住)。

xx年,全国农村老年空巢和类空巢家庭共3288万户,占农村老年人家庭总户数的48.9%,比xx年的44.9%提高了4个百分点。空巢、类空巢家庭中的老年人共4742万人,占全国1.08亿农村老年总人口的43.9%。其中,空巢家庭老年人占38.3%,类空巢家庭老年人占5.6%。除隔代户从xx年的4.4%下降到xx年的3.7%外,其余几类家庭户的比例均有所上升。独居户从13.3%提高到14.7%,夫妻户从26.7%提高到27.7%,与其他人同住户从0.5%提高到2.1%,两代老人户从0.4%提高到0.7%。

空巢、类空巢家庭分布呈现较明显的地区差异。东部和中部省份空巢比例相对较高,如山东、河北、江苏的老年空巢、类空巢家庭的比例超过了60%,北京、河南、浙江、安徽、辽宁等也超过了50%。西部一些省份如陕西、广西、云南不足30%。各省份内部的分布差异也较明显。严重的地方,村外出青壮年比例达到90%,留在家里的几乎都是老人和孩子。

随老年人年龄提高空巢、类空巢家庭比例呈减少趋势。农村60至69岁的低龄老年人中有50.2%居住在空巢、类空巢家庭中,在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中减少到40.5%。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以有配偶同住为主占64.9%,丧偶的占28.8%。

老年空巢、类空巢家庭内部差异明显。约有2/5的老年人自愿与子女分开居住。这类家庭以夫妻户多见,低龄老年人为主,身体状况和生活状况相对较好。有48.3%的老年人被迫与子女分开居住。其中,有30.7%的老年人想与子女同住,但因子女不孝,婆媳关系紧张,或子女外出发展等原因而不得不独守空巢。有17.6%的老年人愿意入养老院,但因经济条件不允许加之不是收住对象,或当地没有养老机构而不能如愿。

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生活中的问题既有作为农村老年人面临的共性问题,也有因子女“缺位”带来的特殊问题。

(一)养老保障不稳定问题。

农村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从事生产劳动的比例比非空巢家庭老年人高近5个百分点,占47.4%,得到子女经济帮助的比例比非空巢家庭老年人低6.6个百分点,占59.5%。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年人均收入2373元,约为非空巢家庭老年人的4/5。受自我养老能力以及子女自身经济状况和养老意识淡薄等影响,39.6%的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感到经济困难,49%的人认为经济上缺乏保障,得到政府和集体救助的只占13.6%。

(二)基本医疗缺乏保障问题。

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中健康状况差的占27.2%,患慢性病的占65.5%。57.8%的人未享受任何形式的医疗保障,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老年人多数反映合作医疗报销起付线高,报销比例低,报销程序过于复杂,门诊取药花费多但不能报销,住院治疗又需要先垫付大笔押金。因为上述原因,有70%的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患病后不去就医,“拖”病现象比较普遍。

(三)照料服务供求矛盾突出问题。

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生活部分或完全不能自理的占20%,约948万人。7.5%的老年人需要照料,其中11.3%的人得不到照料,比非空巢家庭老年人高8.4个百分点。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的照料主要靠配偶,占52.3%,国家、集体、养老机构上门服务合计仅占2.9%。与此相对,非空巢家庭老年人的照料主要依靠子女,占64.1%。

(四)独居老年人面临高生活风险问题。

独居老年人(包括散居“五保”老人)约1004万人。其中,觉得经济困难的占52.4%,需要照料但无人照料的占18.4%,经常感到孤独的占53.6%,感到不幸福的占21.0%,有过自杀念头的占7.5%,这些指标均显著高于其他老年人。统计分析显示,有60%的农村独居老年人生活中面临着经济非常困难、健康状况极差、需要照料和孤独寂寞中的至少一种问题,近19%的独居老年人面临两种以上的上述生活风险。

(五)隔代户和两代户老年人生活压力大问题。

子女外出务工,留下祖孙在家的“留守”老年人占农村老年总人口的3.7%,接近400万人。他们既要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又要照看孙子女,身心压力很大,健康状况也最差,54.7%的老年人认为健康状况较前一年变差,69.3%的人患有慢性病,41.7%的人在调查前两周处于带病状态,这些指标均明显高于其他空巢、类空巢家庭。两代户老年人既要自养还要赡养其高龄父母,他们参与农业劳动的比例高达80%,得到子女经济支持的只占44.3%,医疗费开支最大,年人均住院费支出达到1827元,远高于其他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的1068元。

(一)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是人口、经济、社会等多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种态势仍将持续。

造成农村老年人家庭小型化和空巢化的原因一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生育高峰人口,同时也是70年代以来实施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相继进入老年,老龄化加快发展。二是农村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延长,高龄老年人口增长,老年人家庭空巢期延长,同时两代老人户也有所增加。三是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大量农村劳动年龄人口向城镇迁移,留守老年人增加。四是随着居住条件改善以及人们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变化,两代人愿意分开居住的家庭增多。上述因素的持续存在,必将推动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的继续发展,空巢、类空巢将成为我国农村地区老年人家庭的一种重要居住形态。

(二)子女“缺位”削弱了家庭养老的作用。

老年人劳动自养、夫妇互相扶养和子女赡养是传统家庭养老的三大支柱,由于子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缺位”,丧失了支撑家庭养老的稳定结构,影响了部分老年人的生活,突出地表现为缺乏照料者和精神慰藉,同时加重了老年人劳动自养的负担。独居老年人更失去了配偶的扶养,与孙辈同住的“留守”老年人加重了代抚育负担,两代老年人户则是“以老养老”,困难相对更多。

(三)农村社会保障与社会服务发展滞后导致部分老年人养老和照料服务的“真空”。

家庭养老功能不足,老年人对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的需求增加。由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覆盖面窄,水平低,社会福利服务基础设施短缺,社会养老服务不发达,使老年人的养老特别是服务需求得不到保障。调查发现,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需要上门家务服务的占32.8%,而当地有此服务的仅占7.0%,需要上门护理的占35.4%,能提供上门护理的仅占6.3%,需要入住养老机构而不能如愿的占17.6%,离老年人的需求差距很大。

(四)对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现象及其问题重视不够,措施不力。

主要表现为一是政策“缺位”。各地关于居家养老和老年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主要指向城市,适合农村实际情况的政策较少。二是观念落后。一些地方的工作思路仍然停留在“家庭养老”上,对农村老年人“空巢”问题重视不够。三是缺少有力措施。农村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落后,社会组织很不发育,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问题难度很大。基于以上原因,老年空巢家庭增加带来的照料服务等问题在许多地方没有摆上议事日程。

(五)敬老意识和赡养观念淡化。

农村“重小轻老”现象比较普遍,少数子女视老年人为累赘,一些多子女家庭互相推诿赡养义务。婆媳关系紧张,“媳妇当家,养儿防不了老”。外出务工子女忽视家中老年人的生活安排,与老年人缺少联系。还有“外嫁女儿不养娘”的传统习俗,等等。这些因素导致部分老年人的赡养得不到落实。

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伴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在城镇化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因素影响下,农村以家庭养老为主,依靠老年人劳动自养、子女赡养和土地保障的传统养老模式受到进一步挑战,需要从整个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服务的建构上综合考虑和应对。在继续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社会养老保障和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相结合的养老保障体系,是新时期保障包括农村空巢家庭老年人在内的广大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和服务需求,解决农村老龄问题的必由之路。

(一)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村老年人生活提供制度保障。

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把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并考虑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采取措施给予优待和照顾。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可对贫困老年人降低门槛,提高补助标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考虑免除70岁以上老年人的参合费用,并对参加合作医疗的老年人在个人账户计入金额及报销比例等方面予以优惠,适当扩大老年人常见慢性疾病门诊报销的病种。医疗卫生机构应为急重病贫困老年人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探索建立农村老年人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对于不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农村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可采取发放生活补贴等方式,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要。

(二)加快建立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加强农村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在服务好“三无”老人等传统服务对象的基础上,把服务对象扩展到高龄、病残、独居、生活不能自理的社会老年人。

施院0托老年群众i在农村社区建设综合性养老服务活动设施,以此为依托为老年人就地就近提供生活照料、文体娱乐、法律服务和宣传教育服务,逐步形成住养、定点与上门服务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村集体要积极出资设立养老服务公益岗位,同时积极倡导邻里互助、志愿者帮扶和老年人互助,以独居户、隔代户、两代老人户特别是高龄、贫困、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为重点,建立联系和帮扶制度,制定紧急事件的有效应对办法,照顾好他们的生活。

(三)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性作用。

进一步推进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签订工作,巩固家庭赡养,督促外出务工子女妥善安排好留守老年人的生活和生产。加强涉老法制教育和敬老道德宣传,把敬老孝亲纳入文明家庭和文明村镇的评选表彰内容,转变不良习俗,和谐家庭关系。加强对老年人的宣传教育,帮助老年人加强生活安全的自我保护,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加强对农村老龄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农村老龄问题纳入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研究和解决。要制定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发展规划和推动农村养老服务的政策措施,将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将保障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发展农村为老服务纳入部门工作安排,切实承担起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基本社会保障、福利服务、医疗卫生、安全保护、权益维护、活跃老年人文化生活等方面的责任。要建立健全县、乡两级老龄工作机构,保证必要的人员和经费,发挥好综合协调和检查督促作用。在农村基层,要普遍建立起农村老年人协会,在村委会的领导和支持下,实现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积极调解涉老纠纷,维护老年人权益,活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组织老年人自助互助。

农村空巢老人现状调查报告篇二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镇化建设的步伐日益加快,大量青壮年农民进城务工。据人社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城市流动人口达2.67亿人,导致越来越多的农村老人独守空巢,绝大部分老人留守原居住地,极少数老人跟随子女进城生活。空巢老人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关心越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如何解决打工子女外出挣钱与陪在父母身边成了一个深思之待解决的问题。

1.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分别选取以大化瑶族自治县都阳镇都阳村留守老人作为本次调查的个案。

2.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主要是采取走访及入户典型调查的方法,调查涉及农村空巢老人生活状况、生活需求、医疗及社保及“老有所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等。在入户典型调查中,从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医疗保障、养老现状和精神文化生活四个方面采用结构式访谈的方法,入户典型访问了20户老人。

大化瑶族自治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部偏西北的红水河中游。全县幅员面积275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62万公顷,全县总人口45.87万人,瑶族占21.95%,全县辖13乡3镇。都阳镇位于大化瑶族自治县中部,距县城50公里,地处丘陵。镇人民政府驻地在都阳村都阳街。东接七百弄乡,北连北景乡,西邻岩滩镇、江南乡,南接百马乡、古河乡。全镇总面积189平方千米,总人口24244人。辖都阳、尚武、武城、中武、加城、满江、双福等7个村。都阳镇耕地面积883公顷,其中水田443公顷,旱地440公顷,主要农产品有水稻、玉米等,农产品加工主要有木材加工。

空巢老人(这里说的老年人指的是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年人)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全县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年人共57670人,其中留守老人达40369人,占全县60周岁老年人的70%,其中男性人数为17244人,女性人数为23125人。老年人受教育程度情况,其中文盲的占老年总人数的61.7%,受到小学教育的占33%,受到初中教育的占4.6%,受到高中教育的仅占不到0.7%;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日常生活能自理且能从事较轻农活的老年人占老人总人数的78%,半丧失劳动能力的占老人总人数得15%,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占老人总人数得7%;经济来源情况,靠子女供养的占81.9%,自己供养的占9.7%,社会扶助的占8.1%。

(一)大部门留守老人仍需要体力劳动

子女外出务工使家庭经济条件得以改善,但由于他们的相对收入也不高,且他们大部分都有自己的家庭,还要供子女上学,所以大部分老人还要靠自身劳动来维持平时生计。据调查,大部分的留守老人还从事体力劳动,仍然要承担农业生产的重担。一方面,从事农业生产可以增加家庭经济来源,基本解决柴米油盐的日常开支,减轻子女的负担。另外一方面,绝大多数老人不想给自己的田地丢荒,所以坚持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由于子女不在身边,许多重农活要雇人,成本比较高,老人们只进行日常的田间管理。

(二)家庭氛围缺失、精神慰藉单调

随着大量子女外出务工,家庭养老功能就被弱化,老年人需要亲情的慰藉和生活照料。据研究表明,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各种身体器官的衰弱,老人在某些方面趋于孩童化,更需要子女的照顾。因此子女在老年人心目中有不可替代的位置。由于子女常年在外,除了春节或清明节能回来几天外,基本上不能回家与老人团聚,有的甚至好几年没有回家,老人们难免有孤寂之感。通过对空巢老人的调查的分析,有80%以上的外出务工子女经常给父母打电话,电话成了老人与子女的交流沟通的主要方式和精神慰藉,有时甚至连这些基本的精神慰藉都没有。尤其是老人生病时,需要子女陪同上医院治疗时,子女不在身边,只有靠老两口互相扶持,更显得孤独无助。而如果老人丧偶,日子就过得更加艰难。

(三)留守老人的医疗卫生状况仍不容乐观

留守老人最担心的就是生病,生病几乎可以导致一切困难:经济拮据,缺少照料,心理负担加重等等。目前留守老人的健康状况整体较差,很多老人处于亚健康状态,其中患慢性病的比例较高。农村老人也基本不进行体检,只有觉得不舒服的时候才去看病。如今,有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制度,极大改善了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以及基层实施环节中人为因素的影响,使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由于合作医疗按比例报销和封顶制度的制约,使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患大病的老年人的实质帮助非常有限。由于经济收入不高,有病不医的情况不在少数,由于支出习惯和现实经济能力的考虑,“小病抗、大病挨”仍是多数老人的选择。他们在生病时往往就这么拖着,只有少部分会去看医生。有一些子女因为工作忙或是路途远而没有回来,只是打来电话询问。农村偏远山区曾发生老人病死在家而无人知晓的悲剧。

(一)政策方面

政府在制定政策是应该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到农村的实际情况,统筹城乡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政策,加大政策的执行力度,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工资待遇,敦促各企事业单位必须按时按量发放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保证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利益。只有这样,农民工才更有能力去赡养老人,尽量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政府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建立健全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农村社会救助和农村社会福利投入,保证保障性收入分配到位。把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老人纳入低保范围,从经济上保证留守老年人达到基本生活水平。政府制定政策定期向社会大众宣传尊老爱老,例如:每年评选出尊老爱老模范家庭,给予该家庭经济上帮助,给予该家庭子女就业就学上的优先选择权利等等。

(三)经济供养

1.增加农业创收,提高农村家庭收入

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发展当地的特色农业,可由当地的农业致富能手或专门的技术人员真正的“下地”“下乡”为农民讲解有关农业作物的种植方法和作指导。这样就可以减少农村劳动力的外流,为农民发家致富创造条件,提高农民收入,为养老奠定经济基础。

2.增强子女支付养老费用的能力

“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目前子女供养是老年人晚年生活的保证,所以如果子女不在身边,就应该增加对老人的供养的费用,尤其对于那种身体状况不佳,要照看子孙,帮子女料理红白事的老人。这当然在大的方面需要国家的良好政策,加快和谐社会的进程。

(四)生活照顾

老人的生活很重要,而其存在的问题也很突出。如何在生活上对老人进行照顾,是值得我们进行思考并提出可行解决方案的。而这就要充分考虑老人的生活特点,结合社会、家庭和个人共同的力量,给老人创建美好的生活。由于打工子女家庭收入的增加,有些子女更愿意将花部分钱保证老人的生活。政府可对此进行引导,建立老年公寓、敬老院、托老所等,让那些孤寡老人有地方可以去,让他们不再担心生活无依,生活上得到照料,精神上得到安慰,让老年人欢欢乐乐安度晚年。

(五)精神慰藉

经我们走访服务的20家留守老人情况的分析,老人精神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而这一点恰恰是政府部门和外出务工子女忽视的,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丰富老人们的精神生活,减少他们的孤独与失落感。

1.当地政府可以以乡镇为单位设立心理咨询机构专门为留守老人服务,定期下乡主动了解老人的内心世界,发现问题就及时解决。乡镇政府领导和村委会成员可以经常下乡慰问留守老人。受访者中覃克阳老人,生育1男1女,女儿已出嫁,儿子已外出务工近,母亲已是94岁高龄,生活已不能自理,他就希望政府搞好野马河两岸河堤,方便老年人散步。还有黄玉林老人,平时酷爱跳广场舞,但是场地有限,希望政府帮她们硬化场地等等。因此,政府应因地适宜加大农村健身活动场所投入,让喜欢运动在老年人有地方去锻炼身体。多组织娱乐活动,比如组织举办晚会,开展适合老年人在文体活动等,丰富老人们的精神生活,减少他们的孤独与失落感。作为子女,应该多抽些时间常回家看看养育你的父母,即使再忙也常给家人打个电话,报个平安。

2.还应加强孝道宣传。一是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增强老年人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子女们的思想素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使他们真正明白关心老人,尊敬老人,赡养老人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提高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实事求是地揭露一些虐待老人,不赡养老人等丑恶行经。政府以及村委也要对于这些行为进行调解,必要时还应求助于法律手段来解决。二是弘扬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加强农村家庭美德教育,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表彰敬老养老典型,让村民真正树立起尊重、关心、帮助老人的良好社会风尚。更要加强宣传邻里之间要互相帮助的力度。教育外出务工人员尊重父母,时时与父母保持联系;按时给老人寄钱送物;让老人无后顾之忧。

(六)安全知识

留守老人们很多都不懂得用火、用电安全的常识,因此政府要定期派工作人员走村串户,了解农村用电情况,向老人们讲解安全用电常识和当前电价执行标准,使老人们真正用上“明白电”、“放心电”。同时,工作人员还要深入到一些留守老人家里,查看线路,发现异常,就地解决,消除安全隐患。同时邻里之间要相互帮助,发现有安全隐患存在要及时消除。

尊老敬老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一直都在倡导要建设一个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留守老人是我们当前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他们很多都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心酸历史,他们是历史的见证者,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在社会发展繁荣的今天,我们更不能忘了那些留守在农村的老人们,让他们也能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全社会都应一起努力,帮助、关心他们,设身处地为他们的晚年生活着想,让他们衣食无忧,有病得到及时治疗,临终得到关怀,使他们能幸福、快乐、健康地度过晚年,真真切切感到社会、家庭、儿女给予他们的亲情和温暖。

农村空巢老人现状调查报告篇三

100元能干什么?对城里人来说,可能买件衣服都不够,可在竹溪,很多“空巢老人”,一个月的所有“收入”加起来,也就百元左右。

调查队员走进水坪镇油坊梁村2组李发普的家。这是一个“冬冷夏热”、年久失修的土房子,81岁的李发普和他84岁的瞎眼老伴生活在这里。虽然有四儿两女,但子女生活都很困难,无力将他们接到身边赡养。“大儿早就下岗了;三儿、四儿多年外出打工,也不富裕;四儿老大不小了还娶不上媳妇;两个女儿也嫁在农村,生活比较困难。”老人一脸无奈地说,“只有二儿有工作,条件好点,现在每月给我们50元养老钱。”这50元孝敬钱,加上老两口每人每月55元新农保和45元农村低保,就是他们的所有收入。算下来,每人每月125元。

李发普夫妇在竹溪县的“空巢老人”中,还算是“富裕户”。调查队员统计,全县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每人每月都享受了55元的养老保险金,30%左右的农村困难“空巢老人”享受了农村低保,大多每人每月45元,加上子女提供的少量供养金,一般每人每月100元左右,这点钱用于买油、买盐、穿衣、治病等都很紧张,更不要说其他方面了。从经济上说,竹溪县6200多名鳏寡孤独的老人,在“空巢老人”中待遇相对要好。他们有的被安排到福利院居住,衣食无忧,有的居家养老也享受了国家五保政策。有子女而“空巢”的`老人反而生活更为困难。

收入不够靠什么?竹溪1.88万“空巢老人”中,必须从事生产劳动的就有1.68万人,占到近九成。这些六七十岁乃至七八十岁的“空巢老人”,如不下地种粮、种菜生活将更加艰难。

看病太难——“小病拖、大病熬”仍十分普遍

人老了,病痛自然多。虽然农村老人绝大多数参加了新农合,可由于自费部分难以承担,门诊费用又不能报销,竹溪的“空巢老人”仍然普遍存在“小病拖、大病熬”的现象。此外,“空巢老人”生病在家,只能由老伴照顾,老伴年纪大,为患者熬药、喂药等都很费力,帮患者翻身、擦洗等就更困难了。而独身“空巢老人”生病后,则几乎无人照料。

除了收入太低导致“看病难”,竹溪是山区,交通不便,更加剧了“空巢老人”的“看病难”。在大山里,有的农户家距村卫生室超过5公里,到乡卫生院、县医院看病就更不方便了。老人们得了急性病常常会耽误治疗,严重影响身体健康。

交通问题不仅加剧看病难,老人们领农保金、低保金等也很不方便。有的边远地区的“空巢老人”到银行代发点领款,所领资金还不够往来车费。交通条件较好的水坪镇油坊梁村,“空巢老人”到镇里领款一次往返也要花20元车费。

卫生医疗部门应加强村级医疗网点建设,让“空巢老人”小病不出村。开展巡诊活动,定期为“空巢老人”检查身体,建立“空巢老人”健康档案。提高“空巢老人”医疗费报销比例,减少自费数额,减轻其经济压力;银行代发部门应开展送款上门活动,让行动不便、路途远的“空巢老人”在家领款等。

农村空巢老人现状调查报告篇四

此次xx社会实践对空巢老人的关注活动旨在呼吁全社会共同关心空巢老人并能制定系列有效措施解决此越发严重的社会问题,老年人过去都为社会创造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他们有享受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权利,如果一个社会的老年群体晚境凄凉,势必严重影响劳动人口的积极性,不利于生产力的进步和发展。如何解决打工子女外出挣钱与陪在父母身边成了一个深思之待解决的问题,从诸多方面讲我团队对空巢老人的调研帮扶活动意义深远。

总之,在现代新农村的建设中,农村空巢老人的问题是不可忽视的,农村留守老人作为老人这一弱势群体中的一个“脆弱群体”,我们必须采取措施为这一群体做些帮助,为促进和谐老龄生活做贡献,为老龄事业的发展做贡献,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1. 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分别选取以郚山镇黄皿旺村的留守老人作为本次调查的个案。

吾山镇隶属于山东潍坊安丘市,位于安丘市西南部,西与临朐交界,南与沂水接壤,面积113平方公里,该镇有10886户,人口3.7万,耕地面积5.6万亩。下辖店子村,亭子村, 小洼村,卜家庄村,河西村,小吾山村,黄皿旺村,闭门山村等68个村委会。

郚山镇是典型的以农业经济发展为主的偏僻乡镇,产业结构单一,剩余劳动力大量外流,空巢家庭比例逐年上升。

黄皿旺村位于郚山镇的东北方向,距离郚山镇中心位置较近,附近村民平日可以在集市上做些小买卖,是典型的农村自足型发展方式。由于地方经济发展的停滞青壮劳动力流失显现存在上升趋势,留守家庭在全镇具有代表意义。

2. 调查方法:

20xx年6月,中*网公布了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统计结果,结果显示了全国人口老龄化持续增加的态势。不同于部分学者将调查方向聚焦在城市老年保障体系的研究上,本调研团深入基层,亲身触及农村养老机制的方方面面。本次调查主要是采取走访、问卷调查、查阅文献及入户典型调查的方法,而且也向镇医院的院长、镇政府秘书长、镇敬老院的院长做了相关的了解。调查涉及农村空巢老人生活状况、医疗及社保、留守老人生活负担及“老有所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等。在入户典型调查中,从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医疗保障、养老现状和精神文化生活四个方面采用结构式访谈的方法,入户典型访问了20户老人。

(一) 家庭氛围缺失、精神生活单调

随着子女纷纷外出务工,一旦家庭“空巢化”后,家庭养老功能就被弱化,老年人需要亲情的尉籍和生活照料。据研究表明,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各种身体器官的衰弱,老人在某些方面趋于孩童化,更需要子女的照顾。因此子女在老年人心目中有不可替代的位置。但通过对空巢老人的调查问卷的分析,只有34.8%的外出务工子女经常给父母打电话。子女外出后,电话成了老人与子女的交流沟通的主要方式和精神慰藉。有时甚至连这些基本的精神慰藉都没有,老人大多过着“出门一孤影,进门一盏灯”的寂寞生活。

(二)留守老人仍需要劳动,但经济收入低、生活质量差

通过我们的问卷调查,大部分空巢老人从事体力劳动,仍然要承担农业生产的重担。由于目前绝大部分农村老年人没有社会养老保障,老人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自己劳动所得和子女微薄的补贴。老人的劳动主要是种地,由于子女不在身边,许多农活要请人,成本高,收入低.,一般子女在外一年中也挣钱不多,还要承担自己的家庭开支,能给予老人的只有很少的一部分。

(三) 生活缺乏照顾、孙辈抚养负担重

由于子女不在身边,日常生活的一些小事,诸如提个水,有些农村留守老人而言都比较困难。尤其是老人生病,需要子女陪同上医院治疗时,子女不在身边,更显得孤独无助。例如,我们团队调查的一个张爷爷,早上下着蒙蒙细雨,他独自一人拄着拐杖提着折叠椅,走了近两个小时的路来镇上输水,而正常人只需半小时,老人的行路艰难却没有子女照料,让人心酸。在农村留守老人中,诸如此类的情况普遍存在,老人们没有子女在身边,只有靠老两口互相扶持。而如果老人丧偶,日子就过得更加艰难。

(四)就医难、医疗费用不足问题突出

目前留守老人的`健康状况整体较差,通过我们对外来务工子女调研的结果显示84.6%的留守老人身体不佳,其中患慢性病的比例较高,很多老人处于亚健康状态。留守老人最担心的就是生病,生病几乎可以导致一切困难:经济拮据,缺少照料,心理负担加重等等。目前我国针对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制度主要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但是由于现阶段我国财政投入水平的限制、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以及基层实施环节中人为因素的影响,使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由于合作医疗按比例报销和封顶制度的制约,使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患大病的老年人的实质帮助非常有限。

青壮年劳动力外流导致老年人的经济拮据和情感的缺失,同时引起了隔代家庭的增加,加重留守老人的劳动、生活负担及抚养孙辈的负担。因此,为了适应这些变化,社会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

(一)政策方面

社会正在进行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政府在制定政策是应该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到农村的实际情况,统筹城乡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政策,加大政策的执行力度,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工资待遇,敦促各企事业单位必须按时按量发放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保证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利益。只有这样,农民工才更有能力去赡养老人,尽量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

(二) 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

通过我们对城镇居民的调查,社会对留守老人的保障制度级政不够完善,因此政府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建立健全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农村社会救助和农村社会福利投入,保证保障性收入分配到位。把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老人纳入低保范围,从经济上保证留守老年人达到基本生活水平。大约有60%城镇居民对农村留守老人不关注,因此必须增强社会尊老爱老的意识,政府制定政策定期向社会大众宣传尊老爱老,例如:每年评选出尊老爱老模范家庭,给予该家庭经济上帮助,给予该家庭子女就业就学上的优先选择权利等等。

(三)经济供养

1. 增加农业创收,提高农村家庭收入

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发展当地的特色农业,可由当地的农业致富能手或专门的技术人员真正的“下地”“下乡”为农民讲解有关农业作物的种植方法和作指导。这样就可以减少农村劳动力的外流,为农民发家致富创造条件,提高农民收入,为养老奠定经济基础。

2. 增强子女支付养老费用的能力

“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目前子女供养是老年人晚年生活的保证,所以如果子女不在身边,就应该增加对老人的供养的费用,尤其对于那种身体状况不佳,要照看子孙,帮子女料理红白事的老人。这当然在大的方面需要国家的良好政策,加快和谐社会的进程。

(四)生活照顾

老人的生活很重要,而其存在的问题也很突出。如何在生活上对老人进行照顾,是值得我们进行思考并提出可行解决方案的。而这就要充分考虑老人的生活特点,结合社会、家庭和个人共同的力量,给老人创建美好的生活。

由于打工子女家庭收入的增加,有些子女更愿意将花部分钱保证老人的生活。政府可对此进行引导,建立老年公寓、敬老院、托老所等,对于老人特别是独立生活能力较差的老人进行照顾。

(五)精神慰藉

经我们走访服务的20家留守老人情况的分析,老人精神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而这一点恰恰是政府部门和外出务工子女忽视的。而老人精神慰藉上的问题是很多方面因素导致的,根本的解决措施还是在经济、医疗等方面上,上面已详细阐述,以下介绍解决当前老人精神方面的具体措施。

1. 当地政府可以以乡镇为单位设立心理咨询机构专门为留守老人服务,定期下乡主动了解老人的内心世界,发现问题就及时解决。乡镇政府领导和村委会成员可以经常下乡慰问留守老人。此外,村委会可以开关注身边留守老人的动员会,唤起人们关注身边留守老人的意识,从而改善留守老人精神生活。

2. 还应加强孝道宣传。教育外出务工人员尊重父母,时时与父母保持联系,大事与老人商量,尊重老人的意见;按时给老人寄钱送物;让老人无后顾之忧。“常回家看看”,记得挂念家庭,时常打电话回家了解父母的生活状况及身体状况,更好地敬老爱老。更要加强宣传邻里之间要互相帮助的力度,通过学习提高整体素质,关注留守老人,共创和谐社会。

结束语:

老龄化问题是人口老龄化加剧并引起人们普遍关注的影响国家全局的一个重大问题。研究该问题的一批专家学者在研究时采用惯用的基尼系数及大数研究方法,但由于部分人数据统计的出入较大,所以多数的研究称不上典型,结果也就没了意义。

在研究农村老人生活现状这一问题时,团队初步分析归纳了农村老年人的构成后发现其存在很大共性。考虑到基尼系数及大数研究方法的可操作性较差不利于验证。团队决意跳出基尼系数及大数研究方法,另辟研究蹊径,从以户为单位的典型案例研究入手,用实证的方法解构农村老年人生活的空间。

团队深入留守老人的家中对老人的生活和精神各个方面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发现了老人们的几个问题:一,经济收入不高,生活质量差;二,生活缺乏照料,有时还要管护孙辈;三,家庭氛围缺失,精神生活单调;四,医疗问题突出,健康保障亟待解决等几个问题。当然,各级党委,政府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采取最低生活保障,困难帮扶等具体的措施。而为了解决老人“空巢空心”的精神方面的问题,提出了以下几个建议: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实施电信问候,推进入户抚慰活动等。

在实践活动过程中,我们不仅深切的体会到团队团结起来无与伦比的凝聚力,而且深切体会到老人在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的困难。团队成员从生活和精神方面入手关爱留守老人,帮助老人解决一些实际的困难,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增强了服务意识,并在深层挖掘出“留守老人”的问题。在与镇政府,村大队进行交流的过程中,不仅提高了我们的语言表达能力而且提升了我们的分析和判断能力。当然,对老人尽一些绵薄之力,也使我们更明了自己的能力有限,关注留守老人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从最初的一个想法到一纸策划案,从一纸策划案到一个暑期的调研考证,从调研考证到厚厚的一摞调查报告,整个团队一路走来,收获颇丰,感触最深的还是"实践出真知"。

为期一周的社会暑期实践活动圆满结束。经过团结合作、调查配合,我们对留守老人问题有了更深的了解,有效的实现了了解社会、锻炼自我、增长才干、学以致用的实践目的,认真履行了作为一名大学生的责任与义务,为我们大学毕业走上社会奠定了初步的基础。在此,我们由衷的感谢学校以及学院给予我们这么好的机会出去锻炼、体验生活。

农村空巢老人现状调查报告篇五

调查使用了国家统计局批准、中国老龄研究中心在xx和xx实施的两次中国老年人口调查的数据,结合了北京、河北、江苏、浙江、黑龙江、江西、河南、安徽、重庆、甘肃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典型调查。调查对象是农村空巢和空巢家庭的老人,即没有孩子(包括媳妇、女婿),或者有孩子但不一样的老人。

空巢老人家庭有两种类型:

1.独居;

2.夫妻户。

空巢老人家庭包括三类:

2.两代老年户(老年人随父母生活);

3、与同户其他人(老年人与其兄弟姐妹或照顾者等共同生活。).

xx农村空巢和空巢样家庭3288万户,占农村老年家庭总数的48.9%,比xx的44.9%高出4个百分点。空巢和空巢样家庭老年人4742万人,占全国1.08亿农村老年人口总数的43.9%。其中空巢家庭老人占38.3%,空巢家庭老人占5.6%。除了代际家庭从xx年的4.4%下降到xx年的3.7%外,其他家庭的比例都有所上升。独居家庭数量从13.3%增加到14.7%,夫妻数量从26.7%增加到27.7%,与他人同住家庭数量从0.5%增加到2.1%,两代老人家庭数量从0.4%增加到0.7%。

空巢和空巢样家庭的分布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东部和中部省份空巢比例相对较高。比如山东、河北、江苏的老年空巢、空巢式家庭比例超过60%,北京、河南、浙江、安徽、辽宁也超过50%。陕西、广西、云南等西部一些省份不到30%。省内分布差异也很明显。在严重的地方,90%的青壮年都在村里外出,几乎都是呆在家里。

随着老年人的老龄化,空巢和空巢样家庭的比例下降。在农村地区,60-69岁的年轻人有50.2%生活在空巢和空巢式家庭中,80岁以上的老年人减少到40.5%。空巢和类似空巢家庭的老年人有64.9%与配偶同住,28.8%丧偶。

老年人空巢和空巢样家庭有明显的区别。大约五分之二的老年人自愿与他们的孩子分开居住。夫妻是这类家庭中最常见的家庭,主要是年轻人和老年人,他们的身体和生活条件都比较好。48.3%的老年人被迫与子女分开居住。其中30.7%的老人想和孩子住在一起,但是因为孩子不孝,婆媳关系紧张,或者孩子外出发展,不得不一个人呆在空巢里。17.6%的老年人愿意去养老院,但是因为经济条件不允许,又不是入住对象,或者当地没有养老机构,所以不能去。

空巢老人和空巢家庭老人的生活问题不仅是农村老人面临的普遍问题,也是他们的孩子缺勤带来的特殊问题。

(1)养老保障不稳定。

农村空巢和空巢样家庭从事生产劳动的比例比非空巢家庭高近5个百分点,占47.4%,子女接受资助的比例比非空巢家庭低6.6个百分点,占59.5%。空巢和空巢家庭老年人年人均收入为2373元,约是非空巢家庭老年人的4/5。受自立能力、子女自身经济状况、赡养老人意识淡薄等因素影响,空巢和空巢式家庭中39.6%的老人感到经济困难,49%认为缺乏经济保障,只有13.6%接受政府和集体救助。

(2)缺乏基本医疗保障。

27.2%的空巢老人和空巢家庭老人健康状况不佳,65.5%患有慢性病。57.8%的人没有享受任何形式的医疗保险。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老年人大多反映合作医疗报销门槛高、报销率低、报销手续过于复杂、门诊药费过高但无法报销、住院需要垫付大额押金。由于上述原因,70%的空巢和空巢式家庭的老人生病后不就医。拖动疾病很常见。

(3)护理服务供需矛盾突出。

20%,约948万生活在空巢或空巢式家庭的老年人部分或完全不能自理。7.5%的老人需要照顾,11.3%的老人得不到照顾,比非空巢家庭老人高出8.4个百分点。空巢和空巢式家庭老人的照顾主要依靠配偶,占52.3%,国家、集体和养老机构居家服务仅占2.9%。相比之下,非空巢家庭老人的照顾主要依靠子女,占64.1%。

(4)独居老人面临生命风险高的问题。

独居老人(包括散居五保老年人大约有1004万。其中,52.4%感到经济困难,18.4%需要照顾但无人照顾,53.6%经常感到孤独,21.0%感到不开心,7.5%有自杀念头,均显著高于其他老年人。统计分析显示,农村60%的独居老人面临着经济困难、健康不佳、需要照顾和孤独中的至少一种,近19%的独居老人面临着两种以上的生活风险。

(5)隔代户和两代户老人生活压力大的问题。

孩子们出去工作,把祖父母留在家里。留下来老年人占农村老年人口总数的3.7%,接近400万。他们不得不从事农业生产并照顾他们的孙子。他们承受着巨大的身心压力,健康状况最差。54.7%的老年人认为自己的健康状况比前一年更差,69.3%的人患有慢性病,41.7%的人在调查前两周处于患病状态。这些指标明显高于其他空巢和空巢样家庭。两代老人既要养活自己,也要赡养年迈的父母。他们参与农业劳动的比例高达80%,只有44.3%的人从子女那里获得经济支持。医药费最大。年人均住院费用达到1827元,远高于其他空巢和空巢样家庭的1068元。

(1)农村老年家庭空巢化是人口、经济、社会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种情况还会继续。

农村老年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的原因之一是五六十年代的人口高峰,70年代以来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纷纷步入老年,老龄化加速。二是农村人口平均寿命延长,老年人数量增加,老年家庭空巢期延长,两代老人家庭数量也增加。第三,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大量农村劳动适龄人口向城镇迁移,留守老人增多。第四,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人们观念和生活方式的改变,愿意两代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数量增加。上述因素的持续存在,必将推动农村老年家庭空巢化的进一步发展,空巢化、类空巢化将成为我国农村老年家庭的重要生存形式。

(2)儿童缺勤削弱了家庭养老的作用。

老人自立、夫妻互助、子女赡养是传统家庭养老的三大支柱,因为子女在家庭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缺勤,失去了支撑家庭养老的稳定结构,影响了部分老年人的生活,突出表现为缺乏照顾者和精神慰藉,同时增加了老年人的劳动负担和自我赡养负担。独居的老人失去了配偶的支持,那些和他们的孙子生活在一起的人也失去了支持。留下来老人增加了世代抚养的负担,两代老人的家庭是养老保险。难度相对多一些。

(3)农村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发展滞后,导致部分老年人养老和护理服务真空。

家庭养老功能不足,老年人对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的需求增加。由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覆盖面窄、水平低,社会福利服务基础设施匮乏,社会养老服务不发达,老年人的养老尤其是服务需求得不到保障。调查显示,32.8%的空巢和空巢式家庭老人需要居家家务服务,而本地只有7.0%有这种服务,35.4%需要居家养老,只有6.3%能提供居家养老,17.6%需要入住养老机构,与老人的需求相差甚远。

(4)农村老年家庭空巢现象及其问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措施不力。

主要表现为:一是政策缺勤。地方居家养老政策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针对城市,很少有适合农村实际情况的政策。第二,观念落后。在一些地方,工作理念仍然存在。家庭养老金事实上,对于农村老人空巢对问题关注不够。第三,缺乏有效的措施。农村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落后,社会组织不发达,农村养老服务问题很难解决。基于上述原因,空巢老人家庭增加带来的照顾服务问题,在很多地方都没有提上日程。

(5)对老年人的尊重感和赡养概念已经消失。

农村地区关注老萧晴现象相当普遍,少数子女视老人为累赘,部分子女多的家庭推卸赡养义务。婆媳关系紧张。媳妇是主人,养孩子不能防老。外出打工的孩子忽视家中中老年人的生活安排,缺乏与老人的接触。和娶一个女儿,不要抚养母亲。传统习俗等等。这些因素导致了一些老人的赡养失败。

农村老年家庭的空巢伴随着农村人口的老龄化和高龄化。在城市化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影响下,依靠老年人劳动自救、子女抚养和土地保障的传统养老模式进一步受到挑战,需要从整个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服务的建设中进行综合考虑和应对。在继续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社会养老保障和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相结合的养老保障体系,是保证包括农村空巢家庭在内的广大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和服务需求,解决新时期农村老龄化问题的必由之路。

(一)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提供制度保障。

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保障范围,考虑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采取措施给予优待和照顾。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可以降低贫困老年人的门槛,提高补贴标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以考虑免除70岁以上老年人的参合费用,对参加合作医疗的老年人在个人账户计入金额和报销比例上给予优惠,适当扩大老年人常见慢性病门诊报销种类。医疗卫生机构应为贫困重疾老人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探索建立农村老年人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对不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8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可以发放生活补贴,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

(二)加快建立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加强农村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三无在老年人等传统服务对象的基础上,将服务对象扩展到年老、患病、残疾、独居、不能自理的老年人。

该院已委托老年人一号在农村社区建设综合养老服务设施,依托该设施为老年人现场提供生活护理、文化体育娱乐、法律服务和宣传教育服务,逐步形成生活维护、定点和上门服务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村集体要积极出资设立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积极倡导邻里互助、志愿者互助、老人互助。以单户家庭、代际家庭和两代老人家庭为重点,特别是年老、贫困、患病和无法自理的老人,应建立联系和援助制度,制定有效的应急措施,照顾好他们的生活。

(三)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

进一步推动签订农村家庭赡养协议,巩固家庭赡养,督促流动儿童妥善安排留守老人生活生产。加强敬老的法制教育和道德宣传,将敬老孝纳入文明家庭和文明村镇评选表彰内容,改变不良习俗,构建和谐家庭关系。加强对老年人的宣传教育,帮助老年人加强生命安全自我保护,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加强对农村老龄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农村老龄化问题纳入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研究解决。要制定促进农村养老服务的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将相关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将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和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纳入部门工作安排,切实承担起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基本社会保障、福利服务、医疗卫生、安全保障、权益保障和积极文化生活的责任。要建立健全县乡两级老龄工作机构,保证必要的人员和经费,发挥好综合协调、检查监督作用。在农村基层,一般应建立农村老年人协会。在村委会的领导和支持下,实现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积极调解涉及老年人的纠纷,维护老年人权益,激活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组织老年人自助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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