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审计委托合同十篇一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的 工程项目,具体项目以甲方委托的资料为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以往执业经历中无不良记录。
乙方结算审计人员必须为乙方在册人员,不得临时招聘人员。乙方结算审计人员应具备注册造价师或省级二级以上的造价员任职资格,精通造价知识,且从事本专业不少于3年。
乙方项目经理:
乙方主要审计人员:
乙方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以及结算审计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检查乙方结算审计工作的进度安排及落实情况。
对结算审计人员违反本规定及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乙方审计人员的工作情况向乙方通报,提出意见要求。
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换审计人员,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结算审计完成后,甲方对工程总造价或部分单项工程进行复核,如复核审减金额超过乙方审定金额的5%,则甲方不予支付此部分工程结算审计费用,且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造价咨询机构进行二次结算审计,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承担甲方二次审计费用。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有关约定时,如甲方在结算审计前发现可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结算审计过程中发现可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结算审计结束后发现可全额拒付审计费用,已支付部分费用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起10日内返还,否则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甲方此部分的利息。
为乙方派驻的审计人员提供食宿、交通、通讯等便利条件,但费用由乙方负责。
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与结算审计工作相关的必要的配合和协调。
有权对甲方在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审计费用。
乙方在审核工程结算过程中,若发现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以及认质认价等资料不齐全(签收资料清单以外)影响审计工作的,或施工方不前来配合核对的,乙方有权书面(需盖公章)通知施工单位在5日之内(自通知之日起计算)将缺失资料补齐或前来核对,所补资料必须是原始资料且必须为原件,并且签章齐全。
委派符合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精通工程造价业务且有较高职业道德的审计人员对本工程进行审计。
审计过程中坚持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审计工作。
自签收委托人移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内提供该部分结算审计报告。全部单项工程出具审计报告后 天内出具最终审计报告。时间每超一天,支付甲方500元违约金。由于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顺延。
乙方有随时向甲方就审计报告内容进行解释的义务。
结算审计费用=甲方送审额 × ‰ + 乙方审减额 × %,若乙方审减额低于:甲方送审额 × ‰,则按照审减额支付审计费用。
甲方送审额是指针对本项目甲方进行初审后的额度,具体数据以甲方确认为准。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若甲方发现乙方造价人员有明显违背职业道德的审计行为(如吃、拿、卡、要或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选定造价咨询机构。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其他: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委 托 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受 托 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工程审计委托合同十篇二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结算编制(审核)服务之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管理范围内的各项工程,进行工程结算编制(审核)。
二、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完整的需审核的结算资料。
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提交的某项工程完整的结算编制(审核)资料后 5 个工作日内(工程结算造价200万以上的工程或结算资料不完整的工程,双方根据情况另行协商编制(审核)需要的时间)完成审核工作并向甲方提交一式 壹 份的审核成果文件初稿或电子文件,并在双方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向甲方提交一式 叁 份的审核成果文件正稿及1份电子文件,同时将甲方提交的资料退回给甲方。
四、乙方应严格按现行的工程计价定额及其他相关计价标准完成本工程结算的编制(审核),并保证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对成果文件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参与本工程结算审核工作以外的人员泄露。
五、服务费计算及支付
单项工程结算编制的服务费=结算造价的千分之贰点伍(2.5‰)计取; 单项工程结算审核的服务费=基本审核费+效益审核费。基本审核费按审定金额的千分之壹点伍(1.5‰)计取;效益审核费按核减金额的5%计取;单项工程结算编制或审核的服务费少于1000元人民币的则按1000元计付审核费用;在乙方提交成果文件正稿后5个工作日,甲方将审核费用转入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广西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南宁市工商银行开投支行;银行账号:2102108509300005318)。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期支付审核费用的,每逾期一天按欠付金额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期提交审核成果文件初稿或正稿的,每逾期一天按审核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七、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诉讼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工程审计委托合同十篇三
甲方:
一、经双方结算总工程款为 元,已付款 元,余款 元尚未支付。
二、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付清全部工程款。乙方自愿放弃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及其他权利,甲乙双方再无纠纷。
三、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期全额付款,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向甲方主张权利。乙方为维护权益向甲方追偿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鉴定费等由甲方承担。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均是协议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双方为方便接收催收函、法律文书、文件等现约定以下送达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通过邮寄方式未能实际被接收退回的,相关文书及文件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工程审计委托合同十篇四
本协议由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签署。
现乙方所承担的所有电力设计工程已全部完工,甲乙双方均履行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为保证工程结算的准确性,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在双方已经达成《工程设计技术合作协议》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一、20xx年第四季度,甲方共应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合计______元人民币。
二、经甲乙双方核对,扣除乙方依据双方合同约定三个点的税费______元和管理费用____元。甲方实际应支付乙方设计费合计______元。
三、本协议订立后,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的所有结算事宜已经处理完毕,所有权利义务已作最终处分,不再有其它争议。
四、履行本协议产生的所有权利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移
五、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妥善协商解决。本协议若发生争议,由协议签订地法院管辖,原合同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刻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希共同遵守执行。双方账款结清后,本协议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工程审计委托合同十篇五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和实现双赢的目标,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租用乙方______一台,用于马场河铁矿工作,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另视工程进度可另行协商,如合同期内乙方的工程任务结束,该合同自行终止。
二、乙方机械必须适合、满足甲方的生产需要,相关手续齐全有效。驾驶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凡手续不齐全和证件不合格无效的,不予签订合同。
三、甲方租用乙方机械每月_______元计算,挖机械油费、驾驶人员吃、住由甲方负责、机械。工作时间以甲方计时为准,私自加班不计时间,须加班由甲方通知,超出每月规定时间240小时月,按_____元小时。
四、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安全保证金,每台______元。合同到期或终止时,由甲方查明违约等责任后,安全保证金一次性全额退还乙方。
五、自乙方机械进入工地后,经双方核算准确施工时间,确认无误后,满一个月结算租费。
六、在合同期内,乙方在生产经营或其它行为中所发生的机械、事故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机械进入工地后,听从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指导,安全施工,如场地内有光缆、坟墓、管道等设施,甲方人员须告知并现场指导,不听劝阻私自施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如有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除向违约方赔偿损失外,有权终止合同,如违约方不接受,对方可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附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备注:乙方人员工作结束后外出所发生的任何伤亡及违法行为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全部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工程审计委托合同十篇六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结算审核。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20年月日。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
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
第二十八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本合同适用标准合同中条件
第四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b类)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
第九条委托人应在7 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 所造成损失金额的赔偿。
项收费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计算;收到审定报告并具合法发票后七天内付款。
第二十七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
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住所:住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工程审计委托合同十篇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项目结算(预算)的审核(编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委托项目: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受托业务范围、内容:所有项目内的结算审核
第一条 受托人依委托人的委托,对 项目的结算(预算)进行审核(编制)。
第二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 公平、公正 。
第三条 委托期限自 20xx 年 7 月 17 日至 20xx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委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2、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需要外出调查、取证的,费用由委托方负责;
3、因委托方原因影响审计审核(预算)工作时间的,受托方不承担责任;
4、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受托方结清服务费。
第五条 受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1、受托人有将委托项目实施情况向委托方通报和报告的义务;
2、依照法律、法规,对委托项目实施必要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
6、按照约定时间完成业务,出具相关报告书。
第六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2、双方签定本业务协议书时,委托方须预交 无 元审核费(标底、预算编制费),在受托方交付审核表及资料时委托方付给受托方审核费的80%(含预交审核费),其余部分待出具报告书时一次结清;编制标底、预算时,在受托方交付标底、预算书时委托方一次付清受托方标底、预算编制费。
3、支付方式:双方约定的服务费用结算支付方式为 转帐 支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2、本约定书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办理;
3、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
第十条 本业务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受托方出具报告书,委托方结清服务费后终止。
本业务协议书一式五份,委托单位执三份、受托单位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