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是提升禁捕效果、加快恢复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的重要举措。下面小编在这里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几篇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及流程,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篇一: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及流程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__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大养护增殖水生生物、维护生物的多样性,促进我县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进一步改善上犹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渔业资源,促进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提高资源利用率。
二、工作内容
1、放流区域:陡水水库(水口码头、鹿坑码头)。
2、放流时间:20__年5月。
3、苗种来源:由具备省级及以上水产原良种场资质的企业(四大家鱼)苗种场供应,通过县政府采购办公开招投标采购。
4、放流品种:以“青、鳙、鲢”为主。
5、放流规格和数量:大规格夏花鱼种(3cm以上)、其中“青、鳙、鲢”等经济鱼类占90%。放流鱼种数量总计550万尾,金额共计25万元。
6、资金来源。国家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资金2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5万元。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
为使增殖放流顺利开展,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副组长、办公室、财务室、渔政站、水产站、执法大队为成员的水生动物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
2、强化宣传,增强保护意识
充分利用媒体,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等方法,加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重要意义的宣传,增强社会各界对水域生态环境,渔业资源保护意识。通过水生动物增殖放流形式,广泛吸收公众参与,扩大社会影响,为深入开展水生动物增殖放流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加强执法、确保增殖放流效果
组织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对增殖放流水域的违规网具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重点打击电、毒、炸等违反《渔业法》的行为,确保水生动物增殖放流效果。
篇二: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及流程
为促进__北溪水域生态环境的修复和渔业可持续发展,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积极开展“江河湖海年年有鱼”资源养护工作,现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增殖放流实施方案:
一、增殖放流的目的
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是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具体行动,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实现水产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手段,同时可以改善水域生态环境,营造全社会养护水生生物和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下达__市20__年中央财政渔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要求,增殖放流扁圆吻鲴数量≥12。5万尾,增殖放流棘胸蛙数量≥1。5万只,以及开展增殖放流品种扁圆吻鯝生长情况调查。
三、工作具体任务
1、放流水域:扁圆吻鯝放流地点为__北溪华口电站库区园潭村水域;棘胸蛙放流地点为境内双洋、赤水、南洋、溪南、象湖、芦芝等乡镇的适宜山涧。
2、放流时间:计划放流时间在20__年5-9月份分1-2次举行,具体投放时间将根据工作安排和天气情况确定,将提前5天告知供货方准备鱼苗,供货方按指定时间、地点投放。
3、放流品种及规格:扁圆吻鲴≥5厘米,棘胸蛙≥10克。
四、经费预算
根据《龙岩市财政局、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下达20__年中央财政渔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龙财农指〔20__〕21号)的要求,共下达资金23万元,①用于增殖放流苗种采购20万元,其中5万元采购扁圆吻鯝,14。5万元采购棘胸蛙,0。5万元用于增殖放流验收、宣传等相关费用支出;②3万元用于增殖河段开展渔获物构成及扁圆吻鯝生长情况调查支出。
五、苗种的采购及验收
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福建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采取议价、谈判和邀标等方法,确定苗种生产供应单位。要加强对采购苗种的质量监管,放流苗种经招标确定供苗单位后,组织相关人员对供苗单位的生产能力进行实地核查。凡发现供苗单位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供苗资格。
确定苗种生产供应单位后,与供货方签订苗种供应合同,对于增殖放流的苗种,要经检验检疫合格,确保健康无病害、无禁用药物残留的苗种放入增殖水域,药残检测不合格不得起运放流,禁止放流杂交种、转基因种、外来种以及不符合生态要求水生生物物种。
接受龙岩市局与本局监督人员共同监督,严格监督苗种采购、验收、投放等各环节,从“龙岩市增殖放流专家库”抽选3名验收专家负责苗种质量和数量验收,验收时除应认真核实药残检测报告、检测苗种质量外,还应做好苗种抽样计重计数、生物学测量及计算苗种金额等;验收和监督结束后,应现场填写农业部统一制定的验收、监管表格。
六、工作保障
1、加强领导。为加强增殖放流组织协调工作,研究解决放流工作中的相关问题,成立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市渔政大队人员等组成。领导小组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分工,按照方案部署、招标采购、品种规格、验收监管、档案资料管理等内容的要求,认真负责的抓好增殖放流工作。
2、加强执法监督,强化放流水域管理。在增殖放流水域分布禁渔公告,协调相关的执法力量,加强对增殖放流区域的巡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行政,强化增殖放流前后有害渔具清理和执法检查,重点加强投苗后30天内的保护性监管。
3、加强宣传活动。加大对增殖放流相关法律法规及基本知识的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监督作用,邀请新闻媒体对放流动态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良好氛围,提高渔民及社会各界对增殖放流、保护渔业资源的认识水平。
篇三: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及流程
为恢复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生态和增加湖区自然资源的再生能力,根据《__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__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皖农渔函〔20__〕4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_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__)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60号)精神,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原农业部第20号令)、《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SC/T9401-2010)、《__省水生动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DB34/T1005-2009)等相关要求,健全增殖放流苗种监管机制,强化增殖放流苗种种质、质量、数量监管,落实放流公证、公示等制度,确保增殖放流活动规范化、科学化,加快资源恢复和水域生态修复,促进湖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上级下达天长市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资金15万元,计划放流鳙鱼、鲢鱼50万尾、鳜鱼10。5万尾。
三、工作任务
1、放流区域:高邮湖公共水域。
2、放流时间:20__年4月-20__年6月。
3、放流品种:鳙鱼、鲢鱼、鳜鱼。
4、放流规格和数量:全市放流苗种总数60。5万尾,规格≥3cm。
四、经费预算
计划使用资金15万元,其中:
1、采购鳙鱼、鲢鱼苗种50万尾,规格3cm/尾,资金2。5万元;
2、采购鳜鱼苗种10。5万尾,规格3cm/尾,资金11。55万元;
3、公证费0。3万元;
4、其他费用0。65万元,用于租赁船舶、雇工、标语等。
五、组织实施
1、征求意见。组织水产专家深入湖区调查研究,根据湖区自然资源分布情况、湖区特点,召开由局纪检监察、渔业渔政股、渔政站、水产站、重点村代表及相关村渔民代表讨论座谈会,确定20__年放流品种及数量。
2、招标采购。对20__年增殖放流苗种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确定苗种生产商。增殖放流苗种质量检验要求应作为必要条款列入招标文件中。要求苗种生产厂家具有生产许可证和苗种检验报告,通过检测部门药残检测。被通报苗种生产单位,两年内不得列为增殖放流苗种供苗单位。
3、监督核查。渔政站应加强增殖放流供苗单位监督核查,落实增殖放流违法违规供苗单位通报制度,将被通报苗种生产单位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供苗单位生产设施、技术保障、资质信誉等方面的监管,确保增殖放流苗种符合相关条件。
4、签订合同。与供应商签订放流品种采购合同,以合同的形式规定增殖放流品种、规格、数量、供苗时间等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公示公开。合同签订后,应通过张贴布告、上网公示等方式,对放流区域、时间、品种、规格和数量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以6月6日全国放鱼日活动为重点,扩大增殖放流活动的社会影响。
6、现场放流。组织运输苗种运输船只,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邀请湖区渔民代表、村队干部代表、媒体、协同局纪检监察现场监督。邀请天长市公证处进行全程放流公证,确保20__年放流工作有序进行。
7、跟踪调查。水产站组织技术人员对湖区放流项目进行跟踪调查,主要调查放流品种的适应性、资源保护效果及放流社会效果,为今后湖区资源增殖法放流提供技术支持。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局纪检监察、渔业股、渔政站、水产站、杨村镇水产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实施增殖放流工作。
组长:__、
副组长:__、__、__、
成员:__、__、__、__、__、__、__、
2、加强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布告、上网公示等方式,对放流区域、时间、品种、规格和数量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以6月6日全国放鱼日活动为重点,扩大增殖放流活动的社会影响。
3、加强执法监督。依法强化增殖放流后的管理,加大渔政执法力度,加强增殖放流区域内有害渔具清理,依法打击偷捕放流苗种的行为。
4、加强工作总结。放流工作结束后,对20__年湖区资源增殖放流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工作报告,为今后湖区增殖放流提供技术支持,并按时上报省厅。
篇四: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及流程
为做好我县20__年度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确保增殖放流各环节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办法》(原农业部第20号令)、《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SC/T9401-2010)、《__省水生动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DB34/T1005-2009)及__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__市20__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__农[20__])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为目标,围绕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质量和数量并重、效果和规模兼顾的原则,采取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评估、强化监管、广泛宣传等措施,实现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事业科学、规范、有序发展,推动水生生物资源的有效恢复和可持续利用,促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现代渔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巩固渔业资源养护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地位,在泉河__段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补充主要经济鱼类种群,增强水生生物净水功能,修复水域生态环境,养护水生生物资源,逐步构建“水系放流布局合理、放流品种定位科学、评估体系使用完善、管理养护高效规范、综合效益明显提高”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体系,实现渔业增效、渔民增收、渔业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做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共赢。
三、组织机构
为了提高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规范化水平,县农业农村局成立20__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家技术组和监督执行组,负责增殖放流活动的技术指导、监督执行等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长:__、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__、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__、县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
__、县水产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__、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员:__、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支部书记
__、县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农艺师
__、县水产技术推广中心正高级水产工程师
主要职责:研究审定全县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方案,协调,解决放流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开展放流活动。
(二)专家技术组
组长:__、县水产技术推广中心正高级水产工程师
成员:__、县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农艺师
__、县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
(三)监督执行组
组长:__、县水产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副组长:__、县农业农村局纪委书记
成员:__、县农业农村局纪委委员
__、县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农艺师
四、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泉河(__县境内)
(二)放流时间:20__年6月
(三)放流品种及数量:鲢280万尾、鳙150万尾、青鱼40万尾、草鱼20万尾、鳊10万尾,合计500万尾。
(四)放流规格:体长≥3。0厘米。
(五)放流地点:泉河水域(临化码头、__二桥)
五、实施步骤
(一)种苗供应。增殖放流种苗由__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采购,确定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并签订放流苗种采购协议。苗种供应单位须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省级以上原、良种场优先),生产设施、设备状况、技术保障能力能够满足增殖放流苗种的数量及质量要求。
(二)现场监督。增殖放流现场由县公证处派人监督公证。
(三)资金来源及数量。增殖放流资金从20__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中解决,总额50万元。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增殖放流水域禁渔保护工作。泉河__段6月属禁渔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强放流地点上下5公里范围内开展巡河护渔,设立禁渔告示牌和违法举报告示牌,并发动增殖放流水域两岸居民及所在村干部进行联动监督,大力打击违法捕捞行为,为增殖放流鱼种创造良好的自然资源环境,提高鱼种放流成活率,确保增殖放流取得成效。
(二)做好宣传和社会参与工作。通过张贴通告、上网公示等方式,对放流区域、时间、品种、规格和数量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增殖放流期间邀请县电视台及融媒体中心负责拍摄现场影像资料,社会人士参与,有效提高民众对“增殖放流”的认识和渔业保护的意识。
(三)加强增殖放流资金使用监管。设置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账,进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以及政府采购等相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无骗取、截留、挤占、滞留、挪用项目资金等情况。
(四)做好放流验收总结。项目实施完毕后,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__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__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皖农渔函[2021]42号)精神,负责起草本年度增殖放流工作总结,经领导小组批准后,于20__年8月15日之前上报市局。
篇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及流程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__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__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__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和《小水电鱼类资源增殖保护资金使用方案》文件要求,结合盐边县溪河包保管护,实施20__年度小水电天然水域增殖放流活动的报告,全面修复渔业资源增加种群数量,保持__市水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根据__市农业农村局20__年度禁捕资金使用方案,特制定本次增殖放流实施方案。
一、实施单位:采用电话询价,申请报价。(待定)
二、放流时间:20__年10月14日上午10:00时。
三、放流地点:盐边县永兴新胜村猫鼻沟组和盐边县永兴箐河村毛坪子组(电石厂、红椿树河坝)。
四、放流品种及数量:放流品种为短须裂腹鱼4万尾,放流总数大于4万尾。
五、放流规格:6-8cm。
六、项目资金:由于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的关键年,意义重大,我市结合盐边县溪河包保管护,实施20__年度小水电天然水域增殖放流活动的报告,在盐边县开展溪河增殖放流资金共计5万元。
七、采购方式。由于鱼苗属于鲜活商品,季节性强,不适宜长途运输,为便于放流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按照省政府采购目录,此次采购达不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将以邀请比选方式确定供货方。
八、比选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通过邀请比选的方式确定采购单价和供货单位,确保放流品质和数量。
九、放流单位资格、条件。
1、资格:必须持有苗种生产许可证;苗种必须经县级水生动物检疫部门检疫合格;苗种必须是体色鲜艳、体质健壮、长势良好的苗种。
2、条件:取得省水产局公布的__省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生产单位。
3、计算方式:鱼苗采用放流现场抽样计数确定。
4、为合理有效利用项目资金,确定的中选单位应将结余资金按照中选报价单中鱼类单价折算鱼苗一起放流。
十、放流过程由公证处进行公证。
十一、放流后由__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负责加强对放流水域的管理,严禁各种违法捕捞行为发生,确保放流效果。
十二、20__年10月15日前完成增殖放流工作总结并上报上级渔业主管部门。
篇六: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及流程
为科学有序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促进我市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和水域生态环境改善,助推美丽__建设、__渔场修复振兴和“五水共治”等工作,根据《__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__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浙农渔发〔2021〕4号)和《__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__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规程的通知》(__海渔环〔2017〕9号)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委、丽水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部署,以忠实践行“八八战略”、高扬“丽水之干”奋斗旗帜,聚力实施__复兴“1369”战略行动,紧紧围绕建设美丽__、推进“五水共治”和乡村振兴等战略部署,科学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保护和修复水生生物资源,推进水域生态环境改善,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实施计划
(一)放流品种:根据《__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20__年计划增殖放流品种为鲢鳙鱼、草鱼、光唇鱼、光倒刺鲃、青鱼等土著品种,具体根据市场行情、资金、任务完成情况,可能略有调整。
(二)放流数量:全年总共放流数量不少于913万尾。
(三)放流规格:鲢鳙鱼为冬片鱼种(体长10厘米);其它品种草鱼、光唇鱼、倒刺鲃、青鱼等为夏花鱼种(体长3厘米)。
(四)放流时间:鲢鳙鱼放流时间为7-12月,其它鱼种的放流时间为4-12月。
(五)放流地点:鲢鳙鱼主要放养在紧水滩水库(__段)和全市小二型以上水库,光倒刺鲃主要放养在紧水滩水库种质保护区内,其它鱼种主要放养在全市5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小溪和山塘,具体放流地点由渔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确定。
三、放流管理
(一)供苗单位确定。按要求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增殖放流供苗单位,采购信息应通过政府采购网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具体程序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供苗单位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1、单位资质。苗种生产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产苗种繁育的单位,且持有放流品种的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
2、亲本情况。应有用于繁育增殖放流苗种的亲本,亲本数量要满足放流苗种生产需要;亲本应当来自该物种原产地天然水域、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或省级及以上原种场保育的原种,且来源、培育、更新记录清楚完整。
3、生产能力。苗种生产设施齐全,育苗设施规模或苗种生产能力应满足放流苗种生产需要。当年度承担放流供苗任务数量应不高于其年度苗种生产能力。
4、技术保障能力。具备水质和苗种质量检验检测基本能力,技术负责人从事水产苗种繁育工作3年以上。建有水产苗种生产与质量控制各项管理制度,制订苗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具有完整的引种、保种、生产、用药、销售、检验检测等记录档案资料。近两年内所生产的水产苗种未发现质量问题。
(二)苗种质量监管。渔业主管部门结合水产种苗管理等工作,加大对增殖放流供苗单位苗种质量安全抽检力度,加强增殖放流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等培训指导。承担放流任务的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中标供苗单位信息告知该供苗单位所在地渔业主管部门,并建立联动监管机制。
用于增殖放流的水产苗种生长到适合规格后,供苗单位所在地渔业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指导供苗单位向有资质的机构(单位)申请苗种药残检验,并实施放流苗种产地检疫(按照《__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暂行办法》开展)。增殖放流苗种药残检验按《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增殖放流经济水产苗种质量安全检验的通知》(农办渔〔2009〕52号)执行;苗种疫病检测参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
(三)苗种验收投放。供苗单位凭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疫病检测和药残检验合格报告申请参与增殖放流活动。承担放流任务的渔业主管部门要组织2名以上监管人员,监督指导供苗单位严格按照《SC/T9401-2010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以下简称《技术规程》)进行苗种的打包、装运,并对放流苗种进行现场验收。
监管人员在查证苗种检验检测合格证明后,按照增殖放流相关技术规范测量苗种规格和计数(运输之前已计数的苗种,苗种验收监管人员应跟随全程监督,并拍摄能反映苗种打包装运情况的影像资料),同时监督指导供苗单位按照《技术规程》要求将苗种投放到指定水域,苗种验收投放结束后,监管人员应在相应的《__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监督表》(以下简称《监督表》)上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选择放流现场计数时应填写附表1-1,选择运输前计数时应填写附表1-2)。
放流过程要组织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监督小组由市农业农村局渔业科、执法大队、纪检督查人员、所属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组成,对苗种验收、运输、投放、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管;并适时邀请渔民代表、新闻媒体等参加,接受社会监督。
(四)放流单位职责。
承担放流任务的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组织管理,确保把增殖放流苗种保质保量放入适宜区域内,促进我市水域生态环境改善。
2、加强增殖放流苗种投放监管,确保放流的苗种不挪作他用,规范苗种投放方式,保证放流效果。做好放流数量核查与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
3、苗种投放过程中应拍摄能反映现场工作情况的影像等资料,并上报农业农村局渔业科。并做好放流种类渔获物统计和相关信息报送等工作。
(五)放流水域管护。
承担放流任务的乡镇(街道)和主管部门应当提前将放流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范围、临时限制捕捞措施等事项向社会公告,并对放流水域实施执法检查,劝离、清除对放流苗种有危害的作业船只、网具等。有条件的地区可划定相对固定的放流水域,设置标识牌,并加强管理。
增殖放流后10日内,承担放流任务的乡镇(街道)和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同频次的巡查和管护,严厉查处各类违法捕捞和破坏放流苗种的行为,防止“边放边捕”、“上游放、下游捕”等现象,同时在《__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巡查管护工作记录表》(附表2)上记录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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