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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认购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认购协议书和购房合同一样吗(精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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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认购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认购协议书和购房合同一样吗(精选五篇)
时间:2023-05-31 18:18:29     小编:一叶知秋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个人股份认购协议书认购协议书签了可以退钱吗篇一

乙方:

一、经公司财务核算, 汽修现固有资产为 元(未含土地),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泰宏汽修固定资产为叁佰伍拾万元(不含土地)见清单。

二、甲方持有 公司下属售后服务部100%股权,股权价值为人民币 万元,即每股价值 万元。

三、甲方为扩大经营规模而募集资金,经股东会研究决定面向公司员工转让上述股份,员工可自愿认购股份。

四、乙方自愿出资 ,占 股,自乙方支付股权价款时起,股权转移。

五、乙方出资后即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利润分配,承担亏损和债务和按所持股份比例对售后服务部的重大决策事宜享有表决权的权利。

六、乙方不得私自转让所认购的股份,如需转让时必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且甲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乙方离开公司时,即视为退出该合伙,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二条乙方认购价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八、甲方每季度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乙方对甲方的经营、财务状况享有知情权。

九、甲方每年度给乙方分红一次,时间为每年12月31日。

十、合伙期限: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乙方:

年 月 日

个人股份认购协议书认购协议书签了可以退钱吗篇二

乙方:

经乙方自愿申请,甲方同意乙方认购吉林省吉宏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xx万股,占公司注册资本xx%。

该认购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并以交款收据日为准起生效。 认购后的股份,由企业按个人记名发“股权证”,但需通过委托持股协议书由被委托的股东代表予以工商注册。

代表:

乙方:

年5月15日

个人股份认购协议书认购协议书签了可以退钱吗篇三

代理方(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共担风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均同意按本合同内容的规定执行。

二、代理委托

1、甲方同意乙方在合同约定地区范围内,代理推广由甲方生产的产品。

2 、合同期自xx年xx月xx日开始至xx年xx月xx日止。

3、双方可根据各自意愿另行商讨续约事宜并签定新的代理合同书。如至本合同中所述代理期限届满时没有续签,则视为双方自动放弃继续合作,同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三、代理甲方的蔬菜会员销售和庄园产品的产品销售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负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知识培训、经销商营业资料;

5、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区域内享有独家代理权。甲方不再以任何方式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直接销售或授权他人销售乙方代理的产品。

6、乙方需保证不得在甲方的包装箱内、或以甲方名义提供给客户本生态园以外的任何产品。

7、乙方须在规定的时间成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区域代理权;

8、合同终止后单乙方仍享有原有乙方发展的客户的续费利润提成。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乙方必须应甲方要求,随时向甲方报告业务进展及产品流向及客户反馈实际情况。

6、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会员的完整的会员信息;

7、乙方享有乙方发展单个会员每年充值金额元作为业绩的提成。

六、仓储及运输

1、甲方负责将乙方订购的产品发往乙方代理区域内指定的存放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2、由于运输不当引起质量问题或包装破损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须在到货之日起当日内提出异议,并提供运输部门出具的货物损坏或丢失证明,甲方负责更换补偿等量货物。

3、乙方保证所收到的产品在符合标准的仓储条件下存放,否则因储存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

2、乙方向客户结算所需发票,须由乙方填制表格后传真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传真后,方可开发票并寄往乙方指定收票人,高出结算底价部分的差价税款由乙方承担。

3、乙方如发生提货业务后一个月内不开发票甲方将不予以开票;

八、退货政策

3、如货物当场验收因为腐败、变质,甲方无条件退换货。。

九、市场保护

1、甲方确保乙方的代理区域不受到恶意冲货。

2、乙方承诺不策划及运作超出乙方经销范围的任何跨区域销售的行为。

十、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不可抗拒力除外)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2、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为年,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加盖红章后)生效。如有异议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行签定补充合同或条款,补充合同或条款加盖红章后方可生效且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内容共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委托代理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大连金州区登沙河江俊农业生态园

电话:

地址:大连金州区登沙河马蹄子村

地址:

年 月 日

个人股份认购协议书认购协议书签了可以退钱吗篇四

甲方:

乙方:

一、经公司财务核算, 汽修现固有资产为 元(未含土地),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泰宏汽修固定资产为叁佰伍拾万元(不含土地)见清单。

二、甲方持有 公司下属售后服务部100%股权,股权价值为人民币 万元,即每股价值 万元。

三、甲方为扩大经营规模而募集资金,经股东会研究决定面向公司员工转让上述股份,员工可自愿认购股份。

四、乙方自愿出资 ,占 股,自乙方支付股权价款时起,股权转移。

五、乙方出资后即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利润分配,承担亏损和债务和按所持股份比例对售后服务部的重大决策事宜享有表决权的权利。

六、乙方不得私自转让所认购的股份,如需转让时必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且甲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乙方离开公司时,即视为退出该合伙,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二条乙方认购价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八、甲方每季度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乙方对甲方的经营、财务状况享有知情权。

九、甲方每年度给乙方分红一次,时间为每年12月31日。

十、合伙期限: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上海______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__________________责任公司

鉴于:

1.甲、乙双方均系依照注册地相关法律之规定成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是由深圳________集团、广东______投资有限公司、江苏_______股份企业等五家股东参股共同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其高科技产业、国际贸易等方面在业内享有一定的声誉,曾成功地承建或参与_________项目、__________软件等重大工程设计、建设和开发,企业经济发展迅速。因此,20xx年第二次股东大会通过了对企业增资扩股的决议,现正在招募增资扩股股东。

3.甲方已经详细阅览乙方的增资扩股计划书,并进一步对乙方进行了考察和了解,愿意参与乙方的增资扩股活动。

第一条 认股及投资目的:甲、乙双方同意以发挥各自的优势资源为基础,建立全方位、多功能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保证双方在长期的战略合作中利益共享,促进发展。

第二条 认购增资扩股股份的条件:;

1.增资扩股额度规定:乙方计划本次增资扩股总额为5000万股整。增资扩股后企业股本总额达到10000万股。

3.认购价格规定:参与本次增资扩股的新股东认购的股份价格,以乙方经审计后的____年度会计报表中每股净资产为基数进行适当溢价认购股份认购协议书样本股份认购协议书样本。最高认购价不得高于每股净资产的20%。最终认购每股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确认为准。

4.认购方式规定:本次增资扩股全部以现金认购,如用外币认购则以外币到达乙方开户银行帐上之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当日挂牌外汇价格进行兑换折算为人民币。

5.认购时间规定:新老股东的认购资金必须在____年____月__日之前到位,过期不再办理叫入股手续。)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以现金方式向乙方认购1000万股整,计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人民币)。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用于认购股份的全部资金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汇至乙方的开户银指定的开户银行账上。

第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收到甲方汇人的认购款项后的当日,向甲方开出认购股份资金收据,并电传给甲方。

第六条 双方承诺:

一、甲方承诺:

1.甲方向乙方用于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正当,符合甲方企业章程和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向乙方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文件清单附后)。

2.遵守乙方关于认购增资扩股股份的条件,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增资扩股活动。

二、乙方承诺:

1.对于甲方向乙方汇人的认购股份的资金,在没有完成对甲方股东资格审查前,保证不动用甲方资金。

2.在本次认购股份的资金全部到位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开新老股东大会,修改企业章程,改选企业董事会,办理工商注册变更等工作程序及必办手续。

第七条 违约责任:

2.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正在执行本合同计划受到中止执行或造成重大损失时,由甲方全面承担损失,并按项目总额的5%计算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八条 由于非人力因素而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战争、地震、自然灾害等等,致使双方合作项目中止执行或无法执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 本协议未及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加以确定。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甲、乙双方可选择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十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___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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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份认购协议书认购协议书签了可以退钱吗篇五

赔偿请求人:李饶丰,汉族,现住cc区cc路cc号,电话:139026。

赔偿义务机关:惠城区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陈伟华

职务:院长

请求事项:请求因惠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违法造成被查封的财产灭失,侵犯公民的财产权造成损害,赔偿请求人损失256286元。

案一(即前案):

原告:惠州市景龙梁氏实业有限公司;被告:惠州市金航电子有限公司、吴兆儒。此案由于被告拖欠房租,原告于20xx年10月向城区法院起诉(由水口法庭受理),诉前由立案庭查封了被告的生产设备等。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8)15号第41条规定(以下简称《最高院规定》):“对动产的查封,应当采取加贴封条的方式。不便加贴封条的,应当张贴公告。对有产权证照的动产或不动产的查封,应当向有关管理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不得办理查封财产的转移过户手续。”但法院只根据被告9月份的设备盘点表进行查封,没有清点、没有加贴封条或张贴公告。清单中有一部20xx年购买的货车,没有向交警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此案在审理中,即20xx年1月15日,被告突然转移财产。原告即将厂房通道锁住,同时以书面告知主审法官,请求法庭清点。法官在报告上签“已阅”(见附件1),但未进行清点。第二天被告以原告干扰其生产,影响员工工资为由,组织员工去政府上访。政府要求当地劳动站和法庭尽快处理。于是被告乘机提出搬走。在水口法庭要求和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法院及原告三方清点核对后搬离厂区,设备搬离必须经过法院同意 (见附件2)。但1月30日被告搬走时法院没有派人到场清点和监督。

此案于20xx年8月经二审审结,原告即申请执行。20xx年9月在水口法庭负责执行的杨法官要求下,我带他们去找过被告。

案二(即本案):

我因与以上被告产生纠纷,于20xx年11月22日向惠州市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诉前向城区法院申请查封了被告的账户、小汽车、住房,并查封以上被前案查封的设备,其中设备是轮候查封。但法院只复印前案的清单,没有到场核实前案查封的财产是否有变化,更没有贴封条和公告。20xx年1月15日仲裁裁定下达,同年2月12日我向惠州中院申请执行。经审查,发现本案主要部分是轮候查封,与前一查封案都是城区法院受理,为提高执行效率,方便前后查封并案分配,中院于20xx年6月移送给该院执行(【20xx】惠城执1087号)。

从中院移送至今已近3年,我多次向法院申请并案和参与分配,并追查被转移的财产、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见附件3至6)。执行官告知我:1、水口法庭不愿接案;2、他和郑副院长几次询问水口法庭叶庭长,都答复前案的原告没有申请执行,因此目前无法并案,也不能去处理被查封的财产。我反复声明前案已在执行中,叶庭长是讲假话,我已带过杨法官去执行;20xx年9月至10月间,我和前案的原告四次联合向郑副院长和水口法庭书面报告被查封的财产已被转移,申请追查并扣押被查封的财产(见附件7至10);但法院对我们的报告和请求一直置之不理。据了解,今年初被告已正式将被查封的财产全部转让给他人,本案已变成无财产可以执行了。

至今被告共去了三次法院。其中第一次(20xx年7月)是因被告不听传唤被决定拘留15天,但不知为何在对方拒绝申报财产的情况下提前解除拘留。前二次我都当法官的面强烈要求对方交代被查封财产的去向,被告拒不回答,法官也没按程序要求被告如实申报财产。直至20xx年9月中旬,被告第三次到法院与我协商支付欠款时,在我一再要求下法官才递给被告财产申报表,但被告仍拒绝申报。《最高院规定》(26和30条):“在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被执行人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的,应当立即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拒绝按人民法院的要求提供其有关财产状况的证据材料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搜查”。 法院对其近3年都拒绝申报财产也不采取任何措施的做法是枉法的。

令人感到蹊跷的是,被告被查封的房产是20xx年11月27日到期,到期前我多次要求处理该房产,法官与评估公司去过,但没见到被告就作罢了。法院在到期后的12月初才去办续查封,但恰好在续封前几天,该房产被告已抵押给别人了。对这恶意转移财产,已构成刑事的犯罪行为,法院一直不去依法追究。

本案应执行20xx69.76元(不含利息),至20xx年3月止,已执行被封账户的1940元和小车拍卖款12780元、现金1万元,余欠254349元(含利息,见附件11和12)毫无进展。我于去年7月16日向城区人大信访,至9月中旬法官才通知我一起到水口法庭了解情况。经了解前案的情况:1、的确是水口法庭同意被告搬走的;2、前案早已由其执行,并已了结。

综上所述,城区法院的责任在于:

一、违反查封的程序:对被查封的货车如果依法向交警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是不会流失的。前后查封都是同一个立案庭进行的,如果其查封时依法加贴封条或张贴公告,水口法庭就会知道有轮候查封,就不会同意对方搬走。

二、严重失职:1、立案庭在办理轮候查封后没通知水口法庭,使前后查封没链接而产生漏洞。2、水口法庭在前案还在审理中的情况下,同意对方将被查封的财产搬走,又不按协议去清点,不去跟踪登记存放地点;经我们追问,他们无法答复财产搬到何方;甚至在我们联合报告财产转移情况并申请扣押时仍然置之不理,事实上是放弃监管、解除查封。3、对被查封的财产超期才续封,使被查封的财产被恶意抵押,而法院不采取任何追究措施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三、枉法和不作为:前案明明已经执行,法院仍编造理由不予并案;明知对方拒绝申报财产,明知对方已转移财产但法院仍置之不理,甚至提前释放对方,使其有充足的时间顺利转移财产。这是其对抗法律、纵容犯法、罔顾上级法院移送执行的意图所造成的。

可见,是由于法院的责任,使本案从有财产可执行,变成无财产可执行。现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申请国家赔偿。请核准。

此致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赔偿请求人:李饶丰

20xx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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