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聘用合同一般签几年聘用合同篇一
员 工 正 式 聘 用 协 议 书
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人事管理制度办理。
第二条 乙方的职务或工种为:。
第三条 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
履行职责
(一)甲方公司总部;
(二)甲方在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
(三)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
(四)应出差服务的场所。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的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
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第五条 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为8小时,每周6个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员工手册办理。
第六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依员工手册办理。
第七条 乙方的工作报酬:
(一)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并可享受公司规定的津贴福
利和奖励。
(二)甲方可参考下列事项调整乙方职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核记录;
2.乙方工作职务(或工种)变换情况;
3.劳务市场供需状况及社会经济发展一般水平。
第八条 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于次月5日前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第九条 甲方因业务萎缩时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终止合同。
生效。辞职员工如系由企业出资培训,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
满合同规定年限的,应赔偿甲方一定的培训费用。未经甲方同
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劳动部门,要求乙方返回工作
岗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期内或终止合同后,若乙方泄露甲方的商业资料造成甲
方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起诉乙方,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份,与本协议相同效应。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复印无效。自鉴定
满前两个月,如双方无异议应续签本合同。
第十四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同意以劳动局
为第一审理机关。
甲方:乙方(姓名):签约代表人:
职称: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地址:
电话号码:
聘用合同一般签几年聘用合同篇二
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是现代社会十分重要的一个内容的,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就是保障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的,但是很多人都是不知道劳动合同一般签订几年的。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劳动合同期限一般约定几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这个问题劳动法并未明文规定,通常,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可以依法约定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第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第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如下原则:
合法原则
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协商一致原则
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等价有偿原则
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单项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聘用合同一般签几年聘用合同篇三
劳
动
合同
单位: 上海天贝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部门:
姓名:
用人单位:上海天贝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叶康从
公司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粤路58号a12室
员工:(以下简称乙方)
户籍地:身份证号:
现住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市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1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合同终止条件
为:。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完成。
(一)无试用期。
(二)试用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3条 甲方根据招聘协议、甲方的规章制度以及乙方所在职位的特殊标准以及乙方工作能力、敬业精神、遵守纪律、身体健康状况、同事相处关系、个人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若乙方符合以上条件的,在试用期满并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员工。如果试用不合格,乙方应在离职前做好工作交接,因工作未做好交接却擅自离职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4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
方工作岗位(工种)为。
求,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按量、按质地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若未能及时完成而导致延迟工作时间的,其延时不得计入加班时间。
第6条 若乙方在合同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所聘职位要求,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需要、乙方实际能力(专业、工作、体能)及表现等,调整乙方的工作。
三、工作条件和劳动纪律
工具,保障乙方的工作安全。
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并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培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觉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及安全卫生意识。
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处理。乙方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地点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或非职业病,而造成自身或他人的人身及财产损害的,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罚并按照甲方规章制度执行。
四、劳动报酬
第11条 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12条 乙方基本月薪(试用期满):
1、乙方基本月薪为:元/月,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元/月、通讯补贴元/月、中餐补贴元/月、香烟补贴元/月、住房补贴元/月(非居住在公司提供住房者)、岗位津贴元/月、技能津贴元/月、保密津贴(若有)元/月及其他津贴(若有)元/月。
2、乙方在试用期间基本工资/月。
或银行付款形式支付乙方上个月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甲方实行先工作后付薪制度。对于乙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中直接代为扣缴。
①甲方实行新工资制度的;②甲方经济效益发生变化的;③乙方实际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水平及业务熟练程度、工作效率、体力)发生变化的;④乙方工作岗位变动的;⑤其他。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或者由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第16条 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全年各项法定假期。
六、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17条 试用期满,甲方按法律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费个人
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乙方患病诊断机构需要是三级甲等医院及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
第19条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21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的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22条 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①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协商同意的;②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③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23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并办理了终止手续,本合同即告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①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③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乙方发生如下情况之一,即使未造成甲方任何损失,亦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按其在本合同上确认的地址或户籍地寄送解除通知书,通知书自甲方寄出后3日生效,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①乙方在录用时,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②乙方与其他企业签订有未到期劳动合同而未向甲方作出书面说明的③;乙方入职前患有潜在疾病、残疾、职业病等可能对其他员工产生影响而故意隐瞒的④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⑤乙方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的;⑥乙方引诱甲方公司其他人员离职的;⑦乙方在职期间因病、事而长休时从事第二职业的;⑧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离开岗位连续超过3 天或年度累计日旷工超过6天的。乙方违反其他劳动纪律的,甲方可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2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①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规定22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2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合同终止: ①本合同期满的;②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③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④甲方歇业、转业、破产、营业员所在商场撤柜,或者甲方解散、被撤销的;⑤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6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终止或解除本合同: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但试用期除外;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但试用期除外。
第2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①在试用期内的;②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③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合同;如果乙方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续签合同书面申请的,视为乙方没有续签意愿。
八、违约责任
第29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妥善办理交接事宜,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职位空缺或交接不善而发生的一切损失。
第30条因职位特点需培训上岗或有必要经培训提高工作能力的,甲方有权安排乙方接受培训,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并遵守培训协议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出资培训,工作期限未满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而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于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赔偿甲方支出的全部培训费用。
第31条乙方若严重消极怠工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造成公司经营延误和出现重大问题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乙方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赔偿其损失。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32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的解决按照法律规定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十、其他约定
第33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34条 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岗位说明书、各项程规文件等)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35条 关于公司保密、服务期限等事项的规定,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等协议。该等协议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36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处理。
第37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方行政部门监督执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附件
第38条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①乙方身份证复印件②员工履历表③乙方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启事所要求的证书复印件④健康证(三个月内办理的)。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授权代表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聘用合同一般签几年聘用合同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第四条乙方工作地点为,经双方协商工作地点可以变更。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元或按执行。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八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九条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四、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为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九条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
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五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六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四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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