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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忘记能忘记 能忘记作文大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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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忘记能忘记 能忘记作文大全(8篇)
时间:2023-05-31 13:01:46     小编:文友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忘记能忘记能忘记篇一

不知道在哪一天,在某个路口,会再次遇见你。无数次想象着相遇的场景,但是现实却始终不肯给予答案。或许是因为太害怕,害怕已经失去你的现实,而故意错过了太多转弯的路口。

无数次迎着他人的欢颜笑语,脑海里倒映出你我彼此欢笑的场景,嘴角止不住的牵动,微笑。是苦涩,是伴着幸福的苦涩。眼神凝聚,已经没有了繁华喧嚣或荒野寂寥的世界,只有你早已定格的容颜,依然是我最喜欢的样子。我想抓起这个瞬间,囚禁这个视角,可是,囚禁的只是自己的脚步,什么都没有抓起,只是再次揪住了自己刚刚要沉淀下来的心。

在某个清晨,碧海潮涨,春暖花开,只是转眼的刹那,淅淅沥沥的雨滴就落了下来。寻着温风的雨并不寒冷,却是感到那样的刺骨。我知道归根究底的原因,却是不愿意再去承认。这一刻对我来说,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誓言与回忆,但它同样成为了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或许真的没有分别就不会懂得珍惜,但是却没有人能真正攥的住时光,我也同样不敢奢求。我只是想再多一次听见你的声音,与话题无关;我只是想再多一次看见你的笑容,与原因无关;我只是想再多一次相遇,多一份回忆,与我无关。

我喜欢静静的看着夕阳,勾勒着你的轮廓,那样的安宁而又美丽。渐渐的映出你已憔悴的'面孔,寂寥而又空洞的眼神,让已经平静到模糊了现在模糊了未来的我,无法按捺心底的波涛。想要在黎明之前出发,走遍世界寻着你的脚步,只为在你身影旁,留下自己的身影。如果面前已经有人为你挡风遮雨,那么,请大步往前走,让我来温暖你的背。

世界因为爱而祥和,我因为你而悸动。没有梦幻中娇柔旖旎,没有描述的螓首蛾眉。只盼在那耄耋之年,钻石婚期,我坐着轮椅或你拄着拐杖。想一想那天真烂漫的承诺,终于我可以陪你到地久天长,让你看见那海枯石烂。每每想到最好的结局,就止不住的哽咽,毕竟天涯与海角,人事两相隔。正如那一句话所说:我试过一万种方法忘记你,却又一万零一次的记起你。

你仿似一道千年的光,穿梭在我的世界里,我知道你的存在与行走,却无法看见与拥有。也许我只是你生命中的一份回忆,但是对我来说,已经成为了一种信仰,你信与不信,我一直在这里;你爱或不爱,我从未离开过。

人生自有方久时,念念如流水愿再无戏言;天地自有尽头日,孜孜惜秋风望朝红永生。

无论念出多少词汇,也无法讲述那些遗憾;不管写下多少文章,也无法描述那些眷恋。如果今生不再有你,暮年将垂之日,为你播开一路的薰衣草。如果来世不再有你,只渴望你能忘记今生,忘记我,带着沿途的花开与你的美,行走在拥有流星的天空。

忘记能忘记能忘记篇二

我骑着自行车,穿梭于各个小巷里,不经意间,沉迷于这自然美景之中。

唉!只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一句微不可闻的叹息从嘴边溢出,“如同人的生命一样,在最后一刻总是想着挣扎,却无可奈何。太姥姥啊,我想你了!”垂下头,黯自伤神的我,没有注意到时间的流逝:不一会儿,星星便缀满夜空,一闪一闪。

这时,两只萤火虫从我眼前飞过,闪烁着微弱荧光,在寒夜中极其明显。

他们飞到我身边,好像也不急着离开,如同顽皮的孩童,在我身旁不断闪躲。我想抓住它们,可它们如同小机灵鬼一般,今人抓耳挠腮。

天也渐变渐黑,萤火虫突然间向着一个地方飞去。不知怎的,我的脚步也跟随着他们走去。

后来,我们到的地方是一堆草丛,很低。我三两下便钻了过去,看到了那堆草丛后令人惊奇的景象。

在星光的映照下,那是一片宽阔的草地,嫩绿的几处小草中点缀着几朵野花,草地的中央是块平坦的大石头。这场面就像在迎接我的到来,充满未知与期待。

我在这时,隐约在草丛看见了两只萤火虫,虽然不知是不是刚才的两只,但也是闪烁着微弱的荧光;可紧随其后的是不计其数,成百上千只萤火虫:我被这般震撼的景象惊到了。

其实萤火虫,即使我生活在农村中,也甚是少见,如今他们像一个个小精灵一般围绕着我悠悠转转的,我的喜悦是溢满心怀的。

在太姥姥去世时,对我打击很大,一向乐观的我性情大变,让家里人很为我担忧。我想过改变,却始终笑不起来。我曾在安静的午后,坐在椅上,望着窗外的热闹景象,思考人生,却一直百思不得其解。

如今我想,我明白了!

萤火虫之所以称之为萤火虫,是应它尾部的荧光,我清晰地记得我的朋友说过的一段话。

普普通通的一段话,竟包含了太多:人的生命就像萤火虫尾部的光,迟早要熄灭的;然而,大地之上的萤火虫之光依然要闪烁明亮。

望着那些荧光,我想其实我也应该学会忘记,让我的家人不再担心了。

忘记能忘记能忘记篇三

说起令我难忘的事情,那还真是不多。因为我平时总是不留心与生活,所以这种事我一般不太会注意。所幸的是天无绝人之路,终于还是记得一件来与大家一起分享一下。

那还是在小学毕业之前,当时还剩一个星期就到了毕业的时候了,我和一些“班级要员”在教室里“商讨”如何办好这最后一次的班级派对。

突然,一位同学莫名其妙的说了一句:“最后一次了啊,这次一定要办到最好才行啊,说不定以后就在也见不着了啊……”其他人听闻,脸上的笑容霎时烟消云散了。

一起相处了六年,每个人在班里似乎都非常快乐。可是这六年里,大家总会想问一问:分开后怎么办?我已不能与他们分开。大家在这六年里一直都在回避着一个问题,可这次,真的是想避也避不了。

是啊,我们终于还是要面对这一天,这一切,要分开,去寻找新的伙伴。大家有的要回自己的家乡,有的要去别处,有的要留在这里,还有的……我已不愿再往下想了。我干劲全无,一下子四肢无力。其他的一切现在都可以不闻不问,可是和自己一起相处了六年的伙伴、朋友,甚至是对手分开,是怎么也舍不得啊。

自从来到这所学校的校园,我便认识了一个人,他就是我后来一直发奋的动力——我的“死敌”。这六年,因为他,我才成为了学习委员、班长,以及获得其他的一些荣誉。这六年,我们都在害怕对方的存在,怕对方夺走自己的荣誉,所以一直坚持不懈的奋斗。当时是多么希望对手能够消失,现在却又是多么舍不得对方啊。

我动了动脑袋,尽可能让给自己清醒一点。一抬头,却看见他正站在我的面前。

“喂,怎么突然就躺地上,果然像女孩子一样弱啊。”他略带嘲讽的说道。

“好,一言为定!”我上前走了一步。这时,我才注意到他的眼眶早已布满泪珠。我才明白,原来他也挺舍不得我的。

次日,我在自己的抽屉里翻出了一张卡片,上面写道:“分开是为了重逢,离别是为相见做铺垫,一起相约十年后见。落款是我的死对头,他。

忘记能忘记能忘记篇四

可能当下大多数人都有过这种想法,不明白自己活着的意义,每天为什么自己要活着?每天都苍白无力,无聊,所有人都不喜欢自己,甚至连自己都讨厌自己,我不明白。

死。确实对于任何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来说都是一个遥远而陌生的字眼。

但它却是真真切切出现在我们生命中的,毕竟人总是要有生老病死的,生死离别更是常事,我们甚至不知道什么是死时,却早已想过一百遍去死了。

我第一次知道什么是死亡,是在我三年级时我八岁那年我奶奶胃癌查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期了。手术化疗却依旧没能够挺过,那年秋天的时候她走了,那年过年她的照片就在堂屋的桌子上摆着,看着我。

我从小跟爷爷奶奶长大,感情自是十分深厚。听到我奶奶走了的时候却没怎么闹,就照常去学习,去学校,去上课,吃饭,玩耍。对死的了解还不是那么的深刻,不懂的死就是一辈子的离开。

顶多就是拱被窝里哭,我奶奶断气的时候,我是躺在她怀里的, 那天晚上我和她一起睡觉,躺在一个被窝里。

第二天早上。就躺在我爸妈的屋里了。我妈妈跟我说你奶奶走了,当时我还问他我奶奶去哪儿了,怎么不带着我,我走到院子里看见一群人头戴白布哭的哭,闹的闹,我奶奶就被他们围在中间,从头到脚的盖着白布,说走就走了。

世间无常事。

我还记得当时相处的一幕幕,你和我一起找她丢失的狗,小狗豆豆。楼顶上的那些土都是我们一桶一桶提上来的。你跟你说要给马硕做虎头鞋,可是你走的时候还留了一个只纳了半个的鞋底。

我记得我坐在门口的一张大圆桌子上吃饭,忘不了啊。记得你刚做完手术,冬天在家住。买了暖气,干得要命。我还记得我们那个屋子整天都是黑的,没有阳光。当初我们用过的那盏小台灯现在还亮着。我希望你也和我在一起那多好啊!

时光不留人。人难留时光。

现在我们还小,遇到事情总是会想到那个让我们去能解脱的方式。去死。我们还无法想象离去后,会给亲人带来多大的苦痛。不要用幼稚的心灵。妄然决断自己的生死。不要后悔。如果现在或者曾经有过想死的念头。一定要停止住。不要被黑暗蒙蔽了眼睛。

因为,这世界很美好。需要你一点一点发现。

就像谢怜说的。如果你真的不知道为什么而活?那就当做是为我而活的吧。

忘记能忘记能忘记篇五

一块,两块,三块,四块.这些花正中他们的心。有人在做梦。喜欢多少算多少。

这是个寒冷的冬天。这里是嵩明客栈,是江湖嗜血之人最喜欢的住处。就在这里,未来武器谱排名前四。

我叫海棠,是个剑客。有些无聊的人喜欢说我武林第一。今天我这样的剑客要和我比试。他的名字叫魏紫,每个人都说这是一场比赛。不过我知道一个江湖,绝不能有两个第一。所以,这场较量一定是你死我活。

由于他还没来,十四年前我坐下喝了一坛女儿的红酒。这种酒的醇香愤怒地涌入我的鼻子。我喝第四口的时候,他出现了。伴随着他的,是一声长长的口哨。他穿着黑色长袍,头发用黑色绳子绑着,凌乱的头发散落在额头上。我拿起坛酒说,来,把坛酒擦干,再拔刀。我把酒瓶递给他。他豪迈地笑了笑,豪迈地把酒喝到了谷底。突然,一股阴风般的冲击波向我冲来。我拿起剑,但没有拔出来。我直接遇到了他。我发现他的剑法并不华丽,而是直白,像鸟儿的短鸣。

我叫魏紫。当我决定和这个叫海棠的人一起死的时候,我发现他的剑法大气而流畅,它的美就像一只翱翔的凤凰。但他没有拔刀,这似乎是在鄙视我。我舞剑越来越快。最后在第四十招,他拔出剑,真的和我打了起来。真正的决斗永远不会很久。十四下之后,我的剑刺穿了他的胸膛。为什么这个时候我不能呼吸?我低下头,他的剑刺穿了我的喉咙。

我叫芙蓉。当我看到两个人同时摔倒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的心里散发出一种抑制不住的喜悦。因为,现在我是世界上最好的。我排第四,瘦高的蜡梅排第三。然而,四个小时前,我的毒剑割断了他的手臂,没有人能解毒药。哈哈!

嗯?为什么会有刀光一闪?当我的头还没有转向一边时,我已经感觉到额头中间有一股寒意,我失去了知觉。躺在地上,我挣扎着睁开眼睛,看到一个高高瘦瘦的身影。

一,二,三,四.雪花飘落在天空。在这个梅花盛开的季节,不知什么原因,一朵梅花飘了下来。

白色淹没了整个客栈。

忘记能忘记能忘记篇六

要坚强就要学会忘记哭泣,不想再让懦弱的泪水流过脸庞!

——题记

初秋,落叶已经开始飘零。

乡村的黄昏似乎有种神秘的力量,总是让人不知不觉便在它的梦幻中沉醉。

温暖的橘黄色的夕阳,散漾着令人炫目的的光芒。不理会它的强势,倔强地抬头想把它看透。当眼睛对上那团烈火,却只感到刺眼的烧灼,抬起手放到眼前,忽然觉得有液体滑过手指,冰冷,却又被那灼眼的光温暖。

哭了吗?哭了……

蹲下身,把脸埋进双臂,任由那晶莹的泪水漫过脸庞。

哭,流着无声的泪,数日来的压抑瞬间爆发,随着那泪水流淌,颤抖着把所有的苦闷倾力抛掉。

不懂。

缓缓抬起头,坐在山脚的水池旁,看着水里那个颓废的自己,突然觉得好陌生。注视着水中的自己,往事如涟漪般漾开。

那是同样的黄昏,同样在水边,水中荡漾着我和焰的笑脸。焰对我说;“永远都要快乐,不要流泪知道吗,不然我会揍你哦!”说完还煞有介事地看着我。看着她那认真的样子,我笑着说:“好好好,谁敢得罪你哦!”说完我们都笑了,笑声把那一池清水荡开了阵阵涟漪。

焰,我最好的朋友,那个曾经浸透笑声的童年的最好的回忆。曾经我们一起幻想着未来,曾经我们一起追逐梦想,曾经我们一起承诺不会流泪,曾经……然而,现在我却变得那样懦弱!

“不要让我失望,要永远坚强,别忘了我们的约定!”耳边又响起焰的声音,身体一震,开始怔愣。

不,我绝对不可以认输!心中的梦还要追逐,不可以放下脚步,我要坚强!

坚强,就必须忘记哭泣,泪水属于昨天,就像那美好的夕阳,即使再美,也该结束,因为只有它消失,夕阳才会出现。

起身,再回头凝视水中的夕阳,好美!可是,那不属于我,我的脚步需要追寻,追寻那更加灿烂的朝阳!

忘记了哭泣,泪水不再蔓延,因为,我要坚强!

忘记能忘记能忘记篇七

想哭的时候,我会闭上眼睛不让它流泪。

孤独的时候,我会静静的想着某人,听那些一起听过的歌。

伤心的时候,我会漫步在暗黄的灯光下,然后告诉自己,如果不坚强,懦弱给谁看。难过的时候,我会掩饰眼底的失落,扯出一抹微笑来面对。

白色的世界昏暗的旅途,在人生路上孤独的走着。

就算冷的时候,也要装作无所谓。我的无助,我的伤痛,我的狼狈,这些都是我一直极力隐藏的东西。

不知什么时候,自己变了这么伤感,

不知什么时候,习惯了一个人。

不知什么时候,爱上了安静,讨厌起了喧哗。

不知什么时候,想要放声哭泣,没有什么顾及。

不知什么时候,俄喜欢了一个人。

到底是时间在变,还是俄们在变。过去过不去,将来也不来。

就这样让一切自然而然的走下去吧。幸福是靠自己的。

有些伤痛,可能是我们一辈子也忘不掉的。

我不知道,当我们发现那些我们努力去忘掉的东西,我们真的就忘掉了。

我们是该难过还是庆幸?俄们说着刻苦铭心,最终还是忘却。

亲爱的,俄们终究会长大,终究会顾不得伤痛。

亲爱的,难过终会过去,冬天终会过去。

亲爱的,回过头,望着现在生存的世界,俄们都会幸福的,不是吗?

亲爱的,我们不再是孩子,不再拥有那份天真。

亲爱的,俄们长大了,要懂得物是人非。

亲爱的,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过不去的只是自己。

亲爱的,俄只想说,主动久了会很累,在乎久了会崩溃。

亲爱的,这是俄们的宿命,也是俄们最美的结局。

俄有时会想,如果上天在给俄一次重生,再给俄一次机会,俄是否选择和你相遇?说这么多,反正一切已成定局。俄最亲爱的,是你一直不懂俄。

那么,在下一秒遗忘吧。

忘记能忘记能忘记篇八

在记忆中,又一次拿起《简爱》,当看到简爱说出那句“假若上天赐予我美貌与钱财,我必须不会让你离我而去”的时候,我的心又难以平静了,我为了简爱而难过。她记住了她自我的所谓缺陷,却忘记了自我具备的独特魅力;她记住了太多的痛苦和无奈,却几乎忘记了罗彻斯特坚强的外表下,那颗柔软的心!

有些东西我们应当铭记在心,简爱却并未看重,甚至在其他事情前,这些该铭记的东西似乎都成了写在沙地上的文字,随风而去了。我想她有她的理由,我只能对书感到遗憾。

假使我是简爱,我会铭记寄宿学校中,应对体罚时那个小姑娘的坚强;我会铭记黄昏的原野上,孤身一人拎着行李走向荆园的那位小姐的勇敢;我会铭记深夜古堡中,应对淋漓鲜血时,那位女教师的沉着冷静。在我发现我的心已和罗彻斯特的心交融在一齐时,我会忘记自我不漂亮,忘记自我的出身,还有什么能阻挡两个灵魂的融合呢?什么也不能。

可是,这一切终究只是我的幻想,我不是简爱,简爱也无法听到我的话。她被伦理束缚住了,更被自我内心那些忘记不了的东西束缚住了。她退缩了,拎着她的行李,带着满心的伤痛,她选择了离开。

我挽留不住她的脚步,因为连罗彻斯特也挽留不住……

或许上天有和我相同的心境,降下一场暴风雨,让她经受一场彻底的洗礼!在她从昏迷中醒来的日子里,她必须是把自我的记忆重新梳理了一遍,那些应当铭记的和那些应当忘记的最终各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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