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材料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供货方提前交货篇一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提交货时间及数量。合计人民币金额 元。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5、现场卸货由 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 元。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材料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供货方提前交货篇二
合同编号: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符合 项目工程设计文件及技术规范要求的 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质量要求、单位、数量、单价、总额
注:1、表中单价已包含等一切明示或暗示的费用。
2、本合同单价为:
口 固定价
口 可变价 变动约定:⑴本合同开始执行后,前 个月不得变动;⑵ 个月后,若市场价格在本合同基础上上浮 %(不含)后,单价在本合同价基础上上调 %作为结算价,每 月调一次;⑶ 个月后,若市场价格在本合同基础上下浮,则以市场价作为结算价。
口 其它约定
3、表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双方结算时以甲方指定签收人实收合格数量为准。甲方因工程设计变更需要增加或减少订货数量时,须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须对供应量作出相应调整。
二、交货时间、交付地点、运输方式及风险承担
1、交货时间:
2、交付地点:
3、运输方式:
4、风险承担:
三、产品验收及质量检测
货物抵达交付地点后,甲方指定签收人对数量和表面材质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后,甲、乙双方指定的签认人员应填写甲方项目部专用的收料单作为结算货款的原始依据。该收料单必须由上述人员共同签认方为有效,其他人员签认、少签或涂改的一律无效。
甲方指定质检人员对每批次货物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且甲方有权依据该检测报告结果做出是否退货或换货的决定。如乙方对甲方质检人员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有异议,则送交项目所在地权威质检机构复检,其检验结果为最终结果。
四、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货款结算:乙方每月 日前凭借有效的材料收料单及时到甲方材料部门结算。
2、资金的支付依据甲方计量款到位情况,由甲方安排。最多支付乙方开票入账金额的%,余下%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2年届满之日起天内在无质量问题前提下无息退还。
3、支付方式:乙方须出具正式、有效的税务发票,甲方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支付。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交货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该批货物价款 ‰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交货的,甲方有权自行组织运输车辆及人工进行转场,所产生的运输费、人工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元的违约金。
3、乙方如超出或少于甲方的实际需求量供货,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元的违约金。
4、如甲方质检部门检测出乙方材料不合格(或乙方不认可该检测报告而提交项目所在地权威质检机构复检后仍不合格),乙方在接到甲方质量检测报告(或项目所在地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后 天内未处理或处理结果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对乙方处以元的违约金。
5、乙方承诺其供应的产品没有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对乙方处以元的违约金。乙方另需承担因其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六、合同附件
1、乙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2、等技术质量资料。
七、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出现合同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公司法人住所地(武汉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
2、双方确认来往函件,按对方营业执照上的住址或合同中载明的地址邮寄,即视为已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货款付清后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材料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供货方提前交货篇三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本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向甲方购买常规产品:
注:
1、以上数量及尺寸以实际下单交货数为主计算
2、以上价格不含税,
3、甲方负责运输(仅限中山至哈尔滨长途)
1.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验收
2.尺寸要求:以乙方下单尺寸为标准。
3.包装要求:货物的包装须满足易碎物品的运输、搬运要求,并符合乙方标准包装,包装费含在产品报价中。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元作为订金,甲方在收到乙方订金后开始下单生产,天内生产完工,第天内乙方需付清余款元,货从中山发出,天内到达上海。
1.交货方式:先付款再发货,一次性送至乙方指定的上海工地
2.交货时间:自收到定金之日起15天内货到达
3.交货地点:
货到达指定地点后,供方以书面的形式向需方提交到货的数量、型号及报检申请,需方需有专人(要有委托书)负责点数、验货,并签名确认。检验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以客户确定的样板型号标准验收。)
乙方在收货当日对产品的数量、品种、型号、质量如发现有与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不相符时,应于2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将在7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出的异议给予书面解释,如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要求,甲方将无偿更换,如果在竣工后,2日内乙方未提出任何书面异议,即乙方已确认所有安装的产品合格!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未能及时收货造成货物延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逾期的全部损失;
3.乙方未能及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1.合同变更:甲乙双方均无权单方变更合同规定内容,如需变更,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后进行。
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凡因本协议引起的调解、诉讼、双方连带责任人均同意以中山市地方法院仲裁为主。
3.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材料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供货方提前交货篇四
合同编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项目 材料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项目工地。
甲方指定。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开始供货,并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 负责签收确认。运输费及卸货费由乙方承担。(签收人: 联系电话: )。
1、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材料的技术要求和国家(行业)的相关质量标准执行,确保所供材料的质量。
2、甲方在收到货物后若有异议须在10日内以书面提出,如属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送货,货到现场后,在现场车上或场地堆放后由甲方按物品的特性及行业惯例进行验收。如甲方认为乙方送货的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不符的,则可以随时抽检,如数量超过误差范围的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则必须向甲方赔偿即以少一赔十计算,如砂、石、石粉等散体运输货物,抽检方数误差≤4%,亦可视为正常交货。
、
乙方货物在未经甲方验收前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及责任。
1、甲方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为一个统计月。乙方每月26日至次月10日号前(遇甲方假期则顺延)将上月内所送货物的送货单(供货方保存联)汇总后向甲方指定人员提交对帐清单,共同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后付款。
2、甲方货款采用支票形式支付。
3、除双方协商价格为不含税款外,乙方领取支票时应提供法定正规发票以及乙方收款委托证明,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或由甲方按8%税率代为扣税后向乙方支付税后货款。
4、甲方结款方式为:月结。甲方每月只支付乙方上月货款总额的80%,剩余20%待本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后付清。
1、乙方在接到甲方订单后必须在 天内必须到货,除不可抗力外,每延误 天,甲方可按合同总额 ‰作为履约赔偿金,并在货款中扣除,如延期 天,甲方有权终止双方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经济责任。
2、乙方提供的产品如因质量问题影响甲方不能顺利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3、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无法如期交货,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在影响因素消失后继续履行交货责任。
1、甲方应提前 天以 电话或传真 方式将用料计划(材料名称、数量、联系地点、负责人、签收人、电话等)通知乙方备料。如有变动,甲方必须以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
2、乙方在同意并确定供货后,如不能及时供货,则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工作人员送货到甲方所指定的工地时,必须服从工地收货人员的指挥,将材料卸放在指定的位臵,如因不听从指挥知乱堆放而造成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坏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项目工地后必须洁身自爱。如发现乙方工作人员与工地相关人员一起骗取或以小作大造成供货数量与签收数量不一致的;乙方工作人员有偷盗甲方项目工地财物行为的;一经甲方工作人员发现或举报,甲方即以“少一赔十”的原则在乙方货款中抵扣赔偿金额,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或解除;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制订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具等法律效力;如因不可抗力或生产事故不能按期交货的,乙方必须出具有关证明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2、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乙方在收款时必须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4、本合同一式两份,计附件合共 叁 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生效,双方结清货款后自动失效。
5、未尽义务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二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