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走过初三作文字篇一
还曾记否?刚上初中时,我是那般沉寂、恐惧、焦虑。于是老师将你,与我性格相差十万八千里的你调到了我的座位旁,从此,我们便开始了同桌旅程。
刚开始与你接触,我对你是极其反感的,因为你一天到晚都在笑,不管坏事好事大事小事,你总能一笑而过。而且你还时常在我耳边念叨:要开心,要笑,要天天笑。而我,便觉得天天都在笑的人不是傻瓜就是疯子。
然而就是你这样的傻瓜感染了我,改变了我。在课间,你总用幽默风趣的语调、笑话,让我一改往日的“苦瓜脸”捧着肚子脸上笑开了花;在课堂上,你积极思考、发言使我的脑子不再变成一部“生锈的机器”,而是随着老师的问题在不停地运转;在生活上,你教会了我用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困顿,就在这一天天中,你改变了我,改变了我的生活。
你的身边总会有很多朋友,可你却说最喜欢和我在一起。所以,我们便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姐妹。
中午放学,我和你一起笑着冲着跑向食堂,只为能快点享受美食;活动课上,你我一起齐心协力,默契地完成老师的要求;体育课上,我们又一起互相鼓励,共同挺过魔鬼训练;还有每到考试,我们便共同努力,一起复习,因为我们曾约定要考上最好的高中。
但是却等不到这一天了,你由于家庭的种种原因,转向了别的学校。送别那天,我没有如约而至,因为我怕我会扯住你不让你走,还会哭得稀里哗啦的。
你到底还是走了,而且走了已经一年了,在这一年里,我对你的思念丝毫不减,以及我们那一起走过的最快乐的日子。
感谢你,这两年来,有你,足矣。我想,那一段你我走过的日子将会被我深埋在心里。
走过初三作文字篇二
走过那一个拐角,眼前便是青翠欲滴的空蒙山色;走过那一个拐角,脚下便是铺满鲜花的康庄大道;走过那一个拐角,迎接你的便是柳暗花明的人生境界。
要走过那一个拐角,必须坚韧如司马迁。
在那不堪回首的日子里,他忍辱含垢地活着。世人的指指点点,如戳他的脊梁骨。在“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的思索中,他毅然选择了前者。他强忍痛苦,在那些暗无天日的日子里,放低自己,低头做人。他记起了“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的故事,立誓走过人生的拐角。他决心用文字诠释生命的尊严,用痛苦熔铸不朽的华章。尽管困难重重,但他不言放弃,终于写出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记》。走过生命的拐角,司马迁万世流芳。
要走过那一个拐角,必须淡泊如李太白。
当他吟诵着“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踌躇满志地走进朝廷时,他本想会有一番天地,让自己去实现治邦安国的抱负。可早已不再励精图治的唐玄宗,想让他做的只是吟风弄月、粉饰太平的随从。他只需吟出“云想衣裳花想容”的华词丽句,就可享受“御手调羹,贵妃捧砚,力士脱靴”的殊遇。面对现实与理想迥异的人生拐角,他选择了拒绝,因为他讨厌“摧眉折腰事权贵”的生活。于是他告退远游,迈过人生那个拐角,过着“以诗酒自适”的淡泊日子,也成就了“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的人生传奇。
要走过那一个拐角,必须豁达如苏轼。
他在乌台诗案中,无故被诬,先下牢狱,后贬黄州。他不怨天不尤人,躬耕垄亩,怡然自足。在杭州西湖,他留下了美如仙境的苏堤。在黄州赤壁,他高吟“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风雨再大,他长啸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贬谪之地再远,他都安之若素。他深知“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他不为虚名所动,只愿寄余生于江海。迈过了人生的一个个拐角,苏轼成为一代文豪。
易卜生说过:“真正的强者,善于从顺境中找到阴影,从逆境中找到光亮。”走过那一个拐角,也成就了人生的抱负。
走过初三作文字篇三
我走在归家小道上,听到路旁草丛窸窣,随即一只骨瘦如柴的花色流浪犬映入眼帘。它哼哼唧唧地走近我,黑白分明的眼睛映着我的身影,似是在祈求我赏它点食物。我将手上的午餐肉放到它身前,我以为它会狼吞虎咽谁知它竟叼起就走。是给谁呢?好奇心使我追了上去。
它的步伐急促,像是等不及要把这美味分享给谁。我跟着它来到不远处的简陋小房屋。这里,住着一位因上了年纪而行动不便的拾荒老人和一群被她收养的流浪狗。花色犬跑进屋子里,将口中的午餐肉放在老人脚旁,老人笑着抚摸它的头,随后注意到屋外的我:“孩子,来,来坐。”我看见她身边趴着一群半阖着眼的大犬,竟也不感到害怕抬脚便走了进去。
老人很和善,她身边的流浪犬也很和善,我渐渐的放开了,和老人拉闲散闷。在交谈的过程中得知许多她与犬的渊源,让我心里产生不小的波动。
原来老人以前并不喜欢狗,但她女儿坚持要养,老人只能妥协,但始终还是不待见那只惹人喜欢的可爱金毛犬,谁知在她独自一人在家午睡时,客厅着起大火,那只金毛冲进她的卧室叫醒了她,救了她一命,从此她开始对狗产生好感,也会去喂养一些流浪狗。而这样惬意的生活在她丈夫和女儿发生了交通事故后被打破。最后只有金毛犬陪伴她安慰她,它去世的那一天,老人觉得她在这个世上再也没了依靠,便萌生了自杀的念头,幸好老人被她喂养过的流浪狗发现了,得到抢救。老人之后与它们相依为命。她以拾荒为生,生活虽然拮据,却对流浪狗十分关心,流浪狗为了感谢老人,有的帮奶奶拉车,有的出去帮奶奶捡瓶子捡纸箱。
黄昏已经谢去,夜幕早已铺开,我正惊异那只花色犬竟可以将唯一的电灯泡拉开时,老人缓缓开口:“它们啊,都是我的孩子啊。”暖黄色的灯光下,她注视着那群正在打闹的毛孩子们的目光是那样的慈爱,“我拾荒苟活于世都是为了它们啊……”
自那晚以后,我因为去外地读书而再没来过,等我假期回来时,就听闻那位老人早已去世,而她的那群毛孩子们依旧守候在小屋里不愿离去。每当我从这里走过,我的心灵之湖就掀起了整整涟漪,为老人和她的毛孩子们感动,为人与动物之间的感情感到奇妙。
走过初三作文字篇四
当时间的车轮碾过,我们走过了一程又一程,也走过了人生百态。
早晨,推开窗子,远方朦胧的山与湛蓝的天空交相辉映,染上朝霞的粉红色。我在家里收拾好一切,挎上手提包,随便蹬上一双鞋子,便迈出了家门,向公交站走去。
一路上,我经过了忙碌的早餐铺,走过骑得飞快的少年,哼着歌,慢悠悠地走在路上。
只可惜,快到车站时,我看见那趟公交车,反射着一束束阳光,静悄悄地立在车站旁。我不由得加快脚步,甚至迈开步子,迎着初升的朝阳,奋力地奔跑着,脚下不断踏起尘土,伴随着“哒哒”声。就在距公交车几步之遥时,耳边传来了发动机刺耳的轰鸣声,也吵得我心中一阵阵不快。
公交车还是在眼前开走了,留我一个人在原地发呆,心中是后悔与不爽交织在一起。这或许就是人生中的“酸”吧,在那个夏天教会我做事迅速一些。
中午,太阳高悬。阳光像个调皮的小孩,穿过叶片中的缝隙,投下斑驳的树影。我站在树下,抱怨着夏天恼人的炎热,不断摆动着双手,扇出一阵阵微凉的风。
恍惚间,我望见了他。他穿着早已过时的条纹短袖,短裤裤腿敞得大大的,露出两条黝黑的双腿,他不停地冲着路人吆喝着。是冰棍!
我也迈开两条灌铅了般的双腿,先是快步走着,又小跑着,阵阵轻风吹起我耳边的碎发。我掏出了两张皱巴巴的纸币,递过去,再接过一根冰凉的冰棍。我飞快地拆开了塑料包装,将冰棍放进嘴里,冰棍再嘴里化开,冲淡了我内心的烦躁,冲淡了夏日刺眼的阳光。
冰棍甜甜的,我的心里也抹了蜜一般甜。或许这就是人生的“甜”在那个夏天教会我享受炎热中的幸福。
就是这样,不知不觉间,我走过了14个年头,也走过了每次喜悦、每次悲伤、每次后悔、每次感动。
人生就像一场漫长的旅行,我们在匆忙的脚步中品尝生活的酸甜苦辣,体味人生百态。
当时间的车轮碾过,我们也走过一程又一程,走过人生百态,走向不断的成长。
走过初三作文字篇五
我走过暖春,走过炎夏,走过金秋,走过寒冬……
时间在走,它走,我也走。只是它走的比较快,快如白驹过隙。
我走着,走过城市的喧嚣中。
从我家下坡,走到第一条十字路口,车不多,人也一样。我走在这并不算宽阔的路上,三三两两的行人却让这条道路显得空旷无比。记忆突然回到十年前,那时的我还是个五岁的孩子,笑容总是很耀眼,带着孩童的天真,白嫩的小手左手牵着爸爸右手牵着妈妈,扎进人山人海的街道,买了不少美食,那些美食全都属于我。记忆被一阵喇叭声拉扯回来,看着这条街道突然发现它也曾拥挤过,只不过是带着童年时喜欢的各种甜腻味道随着时间流逝,不复存在。我走过十字路口,怀念它的吵闹,怀念它特有的那份喧嚣。
我走着,走过家乡的美好。
我喜欢回老家。可是,我不喜欢那里的蚊蝇成群、鸡粪满地,不喜欢下雨同样也不喜欢烈日炎炎。我喜欢和兄弟姐妹一起在乡间的小路上撒野,兜里拿着长辈给的零用钱到村头桥那边的便利店,买上一袋子的小零食,坐在那个小小的电视机前边吃边看。现在,小路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高高堤坝,村头的便利店也搬走了,幼时的玩伴也离开了。我想问问怎么了。爷爷说:因为呀,政府要在这里建水库了。
我最喜欢的是去街边的店铺吃早点。爷爷总会早早地将我叫醒。骑着带挡风板的小白羊,载着我来到那家卖早点的店。我找好位置坐下,闻着香腾腾的味道,爷爷坐到我的身边,便会有两个盘子,一个有一个海蛎饼,另外一个盘子里有两个。我熟知,那有两个海蛎饼的盘子便是属于我的。而现在却是消失的无影无踪。在之后,我虽然也有吃过海蛎饼,但也没有从前那般美味了。
“我曾经跨过山和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我曾经拥有着的一切,转眼都飘散如烟……”
尽管一切不再是原来的模样。可我,曾经走过。
走过初三作文字篇六
我觉得,我是一颗卑微的“小草”,在世间的茫茫人海中。我的相貌并不出众,自己的脑子也不够聪明;总之,我非常不起眼。
不过,从我呱呱坠地开始,就有一个非常疼爱我的祖父,他把我市委心肝宝贝,掌上明珠。捧在手里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他对我过于溺爱。我的祖父是一个粗人,没文化。他从14岁开始就被抓去当兵,耳朵也被兵炮炸聋了,脾气很牛;但是他对我却又是十分关心,经常抱着我给我讲1994年开始的革命历史,和他们的当兵经历。他总是不厌其烦的讲着,我也不厌其烦的听着。
小的时候祖父喂我吃饭,哄我睡觉,逗我开心。于是,我很爱我的祖父。后来时光老人把我变成了一个背着书包的小学生,也把祖父变成了一个满头银丝,满脸皱纹,爱钻牛角尖的老人。但是时光带走的只是岁月,却带走不了祖父对我的爱。每当我犯错要吃妈妈赐给我的细棍炒肉时,祖父像天使一般降临了,他保护着我。我做作业时,他总会在旁边微笑的看着我做;我生病了的时候,他会去和妈妈给我拿药,然后守着我,直到我病好,他才会放心。
祖父还教给我了一些生活常识,例如:粮食很珍贵,不能浪费,节约用水、电资源、早睡早起身体好……现在我也养成很好的习惯。
祖父的第87个生日过了,他已经非常苍老了,是不是对家里人发脾气,做了一些无聊又过分的事情,我有点讨厌他了。上学时,祖父还会叫我起床,他还像小时候一样有什么好吃的要留给我吃,甚至是我放学回家。每当我在学校受了委屈时,我回家都会哭,祖父还是抱着我,多我说:没事,别怕。由于祖父年过花甲,他变得像一个“小孩子”一样,没完没了,没事找事,什么事都敢做。
看着祖父脸上刻着的沧桑,我害怕疼爱我的他会突然离我而去,让我没有依靠;于是,我又祈求:时间呀!请你把脚步放慢一点吧!它犹如“没听到”似的,仍然滴答走着。我现在惟一能做的,就是好好关心,爱护祖父;就像他小时候疼爱我一样,陪他在走过“人生的.四季”;知道他有一天自然的离开我。
走过初三作文字篇七
如果让牙齿自己选择,我想它也会冒着疼痛的可能,去咬下每一粒好吃的糖果。——题记
身边,风吹树林的声音,像一场淅沥的小雨,带着撒欢的愉悦。我趴在栏杆上,看着围墙外的那片橘林,想起那年发生的故事。轰动了校园。教室里弥漫着橘子以及橘子皮发出的阵阵清香。依然还闻得见。俯身向下看,校园角落处开得正盛的蓝花楹,团团锦簇的紫明亮得耀眼。抬头看远方,云在飘逸地舒展,鸟在自由地飞翔,阳光一寸寸地滑落。
有一缕光,渗过缝隙,不避让,不躲闪。直照在心里最黑暗的角落。我知道时光不是杀猪刀,不会刀刀割肉,时间不过是围墙上斑驳的阴影,因日照而改变形状,最终,还是如此。
只是因为太年青,会把悲伤无数倍地扩大,却忘了最快乐的自己。五角钱可以让自己满心欢喜,双百分可以轻而易举,朋友可以无话不说。越大越得不到,这是真理。
天开始下起了雨,渐渐地。嘴里说出的话也变成了白气,凝结在空中。我开始担心在远方的她。怕她穿得太单薄,那双坚实而温暖的手牵着我走过了十六的秋冬。也开始后悔自己对她的态度,不耐烦,甚至厌恶。她也没有了那份对待稚嫩儿童的耐心。更多的是对待成年人的那份严肃与宽容。不管怎样,再任性再胡闹。形影不离,相依相伴。纵然世界冰冷,我们终究还拥有可以一同吃年夜饭的人,拥有几个愿意给我们做年夜饭的人,即使再不容易的人生中,也会有唾手可得的幸福。只是,我们常常因为轻易得到而态度轻慢,因为错觉再也回不到以前而忽略了亲人始终如一的等待。
难道,得到总会伴随着失去吗?可是很多东西,任岁月荏苒,天地变色,无论如何是忘不掉的。
在我脑海的身影,都是他苦恼的模样以及离开的背影,我知道,巨大的爱像巨大的恨一样需要发泄,守着孤独的人们,请独自安好。
而现在,你积聚多少能量就去做好你力所能及的事,而心中那些大大小小的心愿,只要心思不老,梦想永远都在前方等着你。
别忘了,做最快乐的自己。
走过初三作文字篇八
嘿嘿,我们又相见了,知道我这次要说什么吗?对,我要说的是我的小花猫。
它叫“叶子”,毛色是白色和黄色搭配起来的,超级可爱。眼睛嘛,有一只眼睛特别奇怪,白天的时候是绿色的,可是,到了晚上用手电筒照的话,就变成红色的了;另一个眼睛是蓝色的,很稀奇吧!
我呀,和它玩的最欢了,尤其是晚上的时候。我妈妈也很喜欢小花猫,每次吃完饭都要和它玩一会儿。这只花猫像个小孩子一样,只要我一叫“叶子”,它就立马跑到我的跟前来,可是,爸爸不怎么赞同我和小花猫玩,说小花猫身上有小虫子,我虽然不服气,但是,我知道爸爸是为我好。
那天,叶子跑出去了,把我急得团团转,好不容易找到了,竟然又让它给跑了。这个叶子真是太调皮了,当我们一家人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似的时,叶子却悠哉悠哉的从门外进来。你说,气不气人!
云汐来找我玩了,我们两个用手机给叶子拍照,用气球逗叶子玩,太好玩了,我们又录了好多视频,等会儿拿给你看,啊。
可是,令我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那天,妈妈正在后院烧火,我在屋里做作业,叶子在外面晒太阳。忽然,我听到妈妈喊,“铖,出来,快出来!”我一惊,“怎么了呀?”“快,叶子,叶子快不行了。”“什么,叶子,叶子……”,我疾步跑出屋子,来到叶子面前,它已经奄奄一息了,我哭喊到:“叶子,你振作起来啊!我等着你和我一起玩呢。你快醒醒啊!”当时,把我急的,那种滋味根本说不上来,眼泪跟小瀑布似的流个不停。最终叶子还是离我而去了。
我央求说:“妈妈,能不能把叶子埋在后院里啊?”妈妈同意了我的请求。
没有了小叶子,我太难过了。我就不断地翻看原先在一起的照片和视频,就像叶子还在我身边一样。
过了一段时间,妈妈从我姨家给我抱来了一只小花猫。当我第一眼看到小花猫时,我太惊讶了,因为他它叶子长得太像了。
我还是叫它“叶子”。
如果你来我家做客,一定会看到有一个女孩,高高的个子,扎着一个马尾辫,身后跟着一只可爱的小花猫,不用说,那就是我和叶子。
走过初三作文字篇九
茫茫的大漠边,一位身着汉服的人站在漫天飞扬的黄沙之中,凝望着遥远的南方。他明白此刻陪伴他的只有寂寞。他后悔他竟然听从了王振的话,但他也明白一切都没有了回旋的余地,他更明白自己的明朝皇帝的位置也将不保了。
一匹快马向朱祁镇飞驰而来,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个消息:自己的弟弟朱祁钰已经登上皇位了。从自己被俘的那一天起,他就明白这一天早晚都会来临。
正统十四年瓦剌进攻明朝,朱祁镇听信了王振的谗言亲率大军抵抗瓦剌的进攻,却不料中了也先的诡计,深入敌人内部。于是便后退,当到了土木堡时与敌人相交最终大败,自己便被囚禁在了这荒凉之地。在这里,朱祁镇远离了京城的繁华与热闹,远离了君临天下的豪气,也远离了自己幼小的孩子和年迈的母亲;而陪伴他的只有漫天的黄沙、无尽的沙漠还有无尽的寂寞。
明朝的书信来了一封又一封,而让他无奈的是这些书信中竟没有提到自己。他明白,新帝登基意味着自己对瓦剌人来说已经没有了利用价值,也意味着自己对明朝的大臣们来说可有可无,更意味着自己已成了自己的亲弟弟的眼中钉肉中刺,恨不得处之而后快。想到这些,恐惧与寂寞涌上了心头,他不想在这里孤独终老。
“明朝的使臣来了!明朝的使臣来了!”当朱祁镇听到这个消息时,他的心不禁激动了起来。历尽千辛万苦自己终于回到了日思夜想的北京。然而他发现一切都已经变了,连人们看他的目光都让他心生寒意。宴席过后自己被关到了南宫,他知道自己虽为太上皇但却是名存实归。
自己的弟弟为了保住皇位甚至命人砍掉了南宫的树木以防他人与自己串通,威胁到皇位。在这里他又一次品尝到了人心的无情、权力的争斗和无尽的冷漠。
数年后,朱祁镇通过夺门之变重登皇位。在那段与寂寞相伴的日子里让他明白了许多,知道了许多也让他成熟了许多。
走过初三作文字篇十
数不清在多少个寒风凛冽的夜晚挑灯夜读。也不清楚曾在多少个充满嘲讽与否定的荆棘丛中被划得遍体鳞伤,尽管这样,我仍然会继续坚持我的目标……——题记
“桃一”是一个诱惑,它无数次地拨动我的心弦。“桃一”是一个梦想,它使我不停地奋斗。“桃一”是一股力量,它鼓舞着我不停地奋斗。
记得母亲在我小时候对我说过最多的是:“如果你选择进文昌中学,那你需要很强的自制力和毅力;如果你选择去莲花中学,那你需要更多的勤奋和努力。不过,不论你要去哪儿,你都要考上“桃一”,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实现自己的梦想。”随着时光的推移,我一天天长大,当我步入初中部的大门时,似乎懂得了父母亲为什么那么希望我考上桃一,并且慢慢地我也希望自己是一名桃一人。
同时,也清楚“桃一”只是我现阶段唯一值得奋斗的目标。
在步入初中的几个月,我明显感受到了学习的沉重,甚至有时候希望放下手中的笔。但是“桃一”这个对于任何人来说的追求梦想,在这个时候给了我无限的力量,让我不停地奋斗,奋斗……
朋友问我为什么这么努力。为什么?为什么?在心底我也曾这么问自己。是因为害怕失败后的无奈?父母亲失望的一声声叹息?还是因为我自己的梦想与追求?其实答案已经在心中,我要考上“桃一”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为祖国的繁荣富强献出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每当我又一次跌倒在荆棘丛中时,眼前充溢着的是一片柔和的光晕,里面站着未来的我,她站在那向我微笑,朝我招手,仿佛对我在无声地鼓励。于是,我又一次带着身上大大小小的伤痕艰难地往前走去。不仅因为他们的鼓励,而且我坚信风雨过后必定有彩虹的出现。既然我已经将“桃一”定为我的目标,我会不管身后的荆棘丛生,我都会一路披荆斩棘,勇敢往前,奋斗到底。因为我是我的人生帝王,我的人生由我主宰。
我一定会奋斗到底!在自己的人生舞台上唱响最震撼人心的一首!我一定会在属于自己的人生画簿上绘出最绚丽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