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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届河南省省委委员篇一
王晓峰:省委常务副秘书长
王富玉:1952.08 省委副书记
孔令中: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龙超云:1952.08 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卢守祥:1953.10 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
申晓庆:安顺市委副书记、市长
刘一民:1955.08 六盘水市委副书记、市长
刘远坤:1957.10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刘晓凯:1962.03 毕节地委书记
孙国强:1953.08 副省长
李 军:1962.02 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李 岷: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李飞跃:黔东南州委副书记、州长
李月成:1957.10 黔南州委副书记、州长
李光荣:1952.07 省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杨 涛:省国家安全厅党委书记、厅长
杨玉学:1951.07 铜仁地委书记
肖永安:1948.01 副省长
吴廷述:1953.05 黔南自治州党委书记
吴坤凤:省妇联主席
吴嘉甫:1948.02 副省长
何文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何任叔:省人事厅党组书记、厅长
辛维光:1954.07 六盘水市委书记
张少农:1954.07 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党校校长
张生枝:武警贵州省总队党委书记、政委
张伟力:1959.09 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主任
张林春:1944.10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张群山:1953.12 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
陈 敏:1955.06 黔西南自治州党委书记
陈叔平:1950.09 贵州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陈昌旭:1970.01 共青团贵州省委书记、党组书记
陈鸣明:1957.10 黔西南州委副书记、州长
陈俊平:1949.01 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陈海峰:1956.02 安顺市委书记
罗兴武:省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赵铁军: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郝桂华: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郝嘉伍:省政府秘书长
姚 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贵州日报报业集团党委书记、社长
秦如培:毕节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班程农:1953.07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袁 周:1957.07 贵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袁仁国:1956.10 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徐 圻:1955.03 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
郭 猛:1953.03 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黄家培:1957.01 省农业厅党组书记、厅长
黄康生:1952.10 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龚贤永:1942.02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崔亚东:1954.12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谌贻琴:1959.12 省委常委、铜仁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彭伯元:1950.06 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厅长
蒋崇安:1948.09 贵州省军区政委
韩卫东:1957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韩先平: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傅传耀:1955遵义市委书记
曾祥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禄智明:1952.02 副省长
蒙启良:1957.05 副省长
慕德贵:1959.08 遵义市委副书记、市长
廖少华:1960.11 黔东南自治州党委书记
黎光武: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石 晓(57,云南大理)200902 贵州省委常委200902,省军区政治委员(200901,第14集团军政治部原主任)
栗战书(5008,河北平山)(20100821,黑龙江省原省长)中央候补委员,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20100928十一届四次)
赵克志(5312,山东莱西)(20100821,江苏省原常务副省长)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20100830代,0928十一届四次)
宋璇涛(6003,河南滑县)贵州省委常委、纪委书记
*石宗源(回族,4607,河北保定)省委原书记(至20100821)
*林树森(4612,广东汕头)原任省委副书记(至20100821)、省长(至20100830)*邱型柏(5312,河南信阳新县)云南省军区司令员(200902,原任贵州省委常委、省军区司令员)
*黄 瑶(4804,开阳)原任贵州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涉嫌严重违纪,200910接受组织调查)
候补委员名单(13名)
王润华:黔东南自治洲雷山县委副书记、县长 刘 洪: 彭 红:遵义市正安县桴焉乡党委书记 林庆筑:1954.05 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 李 建:1966.12 铜仁市委书记 郑才友:1950.08 贵州赤天化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李建国: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报德: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蒲芝权:贵州师范大学党委书记 王应政:1959
省移民开发办公室主任 陈卫东:1961.08 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省烟草专卖局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贵州省公司经理 黎平:1956 贵州省水利厅厅长、党组书记 兰义彤:贵阳市小河区委书记
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名单(45名)
丁治学:省纪委副书记 王正福:1947.09 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王学军:省司法厅副厅长 王泽洪: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 文 江:省纪委常委 冯国庆:省纪委机关党委书记 冯跃军:1958.04 省国防科工办纪工委书记 朱继明:1958.08 省国资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 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福成:1955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在文: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李彦芳:黔西南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 杨 云:1962.09 黔南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 杨小鲁: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 杨仁远: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省委高校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杨丽华:省纪委宣教室主任 杨贵新:省纪委副书记 杨清源:1956省总工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吴兴荣:贵州开磷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何 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 邹 伟: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张 力:安顺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张如飞:1956.11 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 陈仁贵:省物价局局长 陈再天:省纪委常委 陈华祥: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陈国明: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林永菁:毕节地委委员、地区纪委书记 季 森:省纪委常委 金小麒:1957.03 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 周忠良: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侯建英: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贾朝忠:省纪委副书记 徐 萍:遵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董穗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韩 卉:黔东南州委副书记、州纪委书记 韩力争:1958.05 贵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韩先平: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谢凤莲:1957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 蒙秋明:1957.06 贵阳学院党委书记 廖国勋:省委副秘书长 廖建宇:省纪委常委 黎
平:1964.01 六盘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黎光素:省直机关纪工委书记 潘 健:省委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
新一届河南省省委委员篇二
中共河南省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名录(及时更新)
书 记
卢展工(5205,浙江慈溪)(200911,福建省委原书记)中央委员,副书记
郭庚茂(5012,河北冀州)200803 中央委员,省长(20080407代,20090117十一届二次,河北省原省长)
叶冬松(5811,安徽无为)201007 中央候补委员,省政协主席(20110121,200407-201104省委组织部部长)
常务委员会委员
孔玉芳(女,5109,信阳)宣传部部长、副省长 李新民(51)政法委书记
刘怀廉(51)统战部部长
连维良(6212,禹州)郑州市委书记(201007,洛阳市委原书记)颜纪雄(51)省军区政委
毛万春(6111,汤阴)201007 洛阳市委书记(201007,许昌市委原书记)
刘春良(5403,山东兖州)(201009,原任安徽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中纪委委员 尹晋华(5403,山西兴县)(201012,原任司法部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纪委书记 邓 凯(5912,辽宁盖县)(20110415,原任吉林省委常委、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委书记)组织部长20110415 中共河南省第八届委员会委员(91名,按姓氏笔画为序)马万杰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院长
马正跃(58,信阳)驻马店市委书记(20110527,原任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王平1951-02 河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事厅厅长
王 铁 1957-10 信阳市委书记
王 群
河南省委副秘书长、省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王子亮
安钢集团总公司董事长
王文超(5006,河南临颍)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00130,201007不任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
王田海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
王仕尧 1951-10 河南省纪委副书记(正厅级)
王训智 1949-07 鹤壁市委书记
王旭升
河南省国家安全厅厅长、一级警监 王保存(5709,新密)河南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20110405,商丘市委原书记)
王流章 1952-07 河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王菊梅(女)1949-河南省副省长
王照平
河南省林业厅厅长
毛万春(6111,汤阴)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201007,许昌市委原书记)
毛凤兰(女,5206,鹿邑)河南省人大常委20110123、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20101126,省地税局原局长)毛超峰 1965-12 焦作市委书记
化有勋(5210,许昌)驻马店市委原书记(至20110527)孔玉芳(女,5109,信阳)河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副省长
孔令晨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邓永俭 1950-10平顶山市委书记
申振君 1955-03 河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国有资产监管会副主任、党委书记
叶冬松(5811,安徽无为)河南省委常委200407、副书记201007,省政协主席(20110121,200407-201104省委组织部部长)
*叶青纯(5204,黑龙江绥化)北京市委常委、纪委书记(201010,原任河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
史济春 1955-01 河南省副省长,省国有资产监管会主任
朱清孟
河南科技大学党委书记
刘长春(5307,山东烟台)开封市委原书记(至20110527)刘生辉
武警河南总队政委、武警大校 刘怀廉 1951-07 河南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刘新民 1949-
河南省副省长
刘满仓(551029,西峡)河南省副省长(20080123,商丘市委原书记)安 东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安惠元
河南省交通厅厅长
孙立坤
河南省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主任
李 亚(6309,永城)许昌市委书记(201007主持,201009,原市长)
*李 克(壮族,5612,广西扶绥)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200902,河南省委原常务副省长)
李 敏(女)
河南省教育厅副厅长
李文慧 1957-07 三门峡市委副书记,市长 *李成玉(回族)1946-08 中央委员
李庆贵(5509,南召)新乡市委书记(201105,原市长)李国英 1964-
黄河水利委员会主任
李恩东(5808,沈丘)河南省工信厅副厅长(20100930,20080421平顶山市市长,200302省煤炭工业局局长,200311兼省国资委副主任)李培育 1963-02 鹤壁市委副书记,市长 李新民 1951-11 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杨 云(女)
河南省妇女联合会主席
杨国功
河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厅级)杨盛道(5510,太康)
河南省政府信息化办公室主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连子恒 1951-07 三门峡市委书记
连维良(6211,禹州)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201007,洛阳市委原书记)吴天君(5702,濮阳)郑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候选人(20110528,新乡市委原书记)吴灵臣(5011,嵩县)河南省人大常委20110123、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副主任(20101126,濮阳市委原书记)
*宋璇涛(6003,滑县)河南省原副省长,201009调贵州
张大卫
河南省副省长 张广智 1957-01 河南省农业厅厅长
张启生 1954-04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张国臣
河南省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正厅级)
张程锋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陈全国 1955-01 河南省委原副书记,2009年11月调河北
陈江河 1954-05 河南省委常务副秘书长(正厅级)陈砚秋(女)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陈雪枫(58,河南杞县)河南省副省长(20110123十一届四次,永城煤电集团公司原董事长)
范立新 1956-10 河南省中小企业服务局(乡镇企业局)局长 岳文海
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周春艳(女)1960-01 河南省委副秘书长,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局长 郑永扣
郑州大学党委书记 赵 琛 1951-09 河南省科技厅厅长 赵顷霖 1954-
平顶山市委副书记,市长
赵建才(5608,山东临沭)河南省副省长(20110331,郑州市原市长)赵景春
河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查 敏(女,5410,安徽青阳)河南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2010110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原书记,原省建设厅厅长、党组书记)段喜中(5505,长葛)濮阳市委书记(201009,济源市委原书记)秦玉海 1953-
河南省副省长
袁家新
河南省军区司令员、少将 耿开昌
河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正厅级)
铁代生(回族)1951-10 焦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徐光春 1944-11 中央委员,河南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
高德领(5011,平顶山)河南省人大常委20110123、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20101126,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局长)郭迎光 1958-05 河南省委副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 郭俊民(5401,内黄)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陶明伦(6305,泌阳)商丘市委书记(20110528,0405主持工作,原市长)桑金科
河南省总工会副主席、党组书记 黄兴维(5305,固始)南阳市委原书记(至20110528)
曹维新(5012,吉林蛟河)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10123十一届四次,200601省委常委,20610省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梁铁虎(5012,浚县)河南省人大常委20110123、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20090326,濮阳市原市长)
*董永安(5606,西安)20101224被“双规”。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厅长 董光峰 1951-09 河南省公安厅厅长
蒋笃运(5409,永城)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10123十一届四次,省教育厅原厅长)
靳克文 1954-09 漯河市委书记
靳绥东 1954-01 河南省政协副主席 路国贤 1954-09 焦作市委副书记,市长
郭庚茂(5012,河北冀州)200803 中央委员,河南省委副书记,省长 卢展工(5205,浙江慈溪)(200911,福建省委原书记)河南省委书记,中央委员
刘春良(5403,山东兖州)(201009,原任安徽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中纪委委员,河南省委常委
尹晋华(5403,山西兴县)(201012,原任司法部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河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
邓 凯(5912,辽宁盖县)(20110415,原任吉林省委常委、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委书记)河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长20110415 候补委员(17名,按得票多少为序,得票相等的按姓氏笔画为序)王纪年 1949-09 许继集团公司董事长
孙耀志 1951-08 河南宛西制药股份公司董事长
陈建生(5612,内黄)平顶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101001,原任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李树建 1962-04 河南省豫剧二团团长
程传兴 1956-12 河南省委党校副校长(正厅级)
赵 鹏 1952-
河南农业大学党委书记
穆为民(6111,叶县)南阳市委副书记20090307、市长(20090402四届一次,0308代,郑州市原常务副市长)
刘永奇 1952-11 河南省统计局局长
刘应堂 1952-02 河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委员会副主任、党组书记
张军邦
郑州铁路局党委书记 李松武 1959-12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孙新雷 1958-11 河南省外事办公室副主任、党组书记
戚世钧 1957-09 河南工业大学党委书记
赵海燕(女,6302,辉县)三门峡市委副书记、市长候选人(201106,焦作市原常务副市长,200207-200810新乡市副市长,200612-200810新乡市委常委)
周学山 1959-12 河南省卫生厅副厅长
蒋美兰(女)
夏邑县委副书记,县长
李连成 1951-08 濮阳县西辛庄村党支部书记
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55名,按姓氏笔画为序)于 海
河南省国有资产监管会副主任、纪委书记 万里光
河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
马建中 1957-12 河南省卫生厅厅长 王 璋
郑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王长松 1950-
焦作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王仕尧 1951-10 河南省纪委副书记(正厅级)
王尚胜
新乡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王国振 1954-04 河南省委副秘书长、省档案馆(局)馆(局)长 王建勋
安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王炳奇
鹤壁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王流章 1952-07 河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申延平1962-04 南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叶青纯(5204,黑龙江绥化)北京市委常委、纪委书记(201010,原任河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
史宁安 1955-10 河南省审计厅厅长 刘卫华(女)
河南省纪委常委
刘文来
河南省纪委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室主任,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副主任
刘应安
洛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齐新安 1955-11 河南省纪委副书记
关爱和 1956-09 河南大学校长
米剑峰
河南省纪委副书记
许廷敏
许昌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孙延喜 1956-11 河南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李 阳
河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李九成 1956-08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 李功勋
信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李建社
河南省纪委常委
李承先
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 李晋华 1951-10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智民 1957-08 漯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杨国文
河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余兴成 1951-10 河南省委副秘书长、法制办公室主任 汪中山
河南省纪委常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张 健 1953-11 河南省高校纪检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张 琼(女)
河南农业大学校长(200903,商丘市委原常委、纪委书记)
张 锐(女)1951-11 河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社会科学联合会主席 张中林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张战伟 1963-10 河南省交通厅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岳会明(满族)1954-07 河南省政府副秘书长、接待办公室主任
周树群
周口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孟令峰 1955-07 河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
段玉良 侯玉林 贾英豪 徐洪波 高 委 高颖照
平顶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河南省纪委研究室主任
驻马店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河南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纪委书记
河南省纪委常委
河南省纪委办公厅主任
郭秀荣(女)1953-01 原三门峡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郭锝昌 1958-01 河南省监察厅副厅长 曹濮生 1952-10 河南省粮食局局长 盛国民 1956-01 开封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梁达贵 1952-04 济源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彭世生
河南省直属机关纪检工委书记 蒋益民 1954-09 濮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程德民
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 詹玉荣(女)1953-
河南省新闻出版局局长
尹晋华(5403,山西兴县)(201012,原任司法部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
河
新一届河南省省委委员篇三
第22期
中共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委员会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4月20日
我院组织处级以上干部参观焦裕禄纪念馆
为了学习焦裕禄同志牢记党的宗旨、艰苦创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促进我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学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全院处级以上干部于4月18日参观了兰考焦裕禄烈士陵园。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杨健燕带队,党委副书记杨泽主,副院长李文国、杜福磊、傅鹏、张宝锋与全院处级以上干部一同前往参观。
焦裕禄烈士陵园位于河南省兰考县城北关黄河故堤沙
1丘上,系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1997年6月10日被中宣部命名为“百个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之一”。陵园由纪念碑、墓区和纪念馆组成。上午10时,我院参观人员列队缓缓步入焦裕禄烈士陵园,杨健燕院长代表学院向焦裕禄烈士敬献了花圈,全体人员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拜谒了焦裕禄陵墓,深切缅怀人民的好公仆、党的好干部焦裕禄。
随后,大家参观了焦裕禄同志纪念馆,深切缅怀焦裕禄生前事迹。馆内收藏的焦裕禄89件遗物和200余幅图片,向人们形象生动地展示了“青少年时代”、“在工业战线上”、“县委书记的榜样”、“人民呼唤焦裕禄”、“今日兰考”等5个部分的内容。短短几十分钟的参观,人们的思路跨越了几十年的风雨历程,被焦裕禄的光荣事迹深深地吸引和感动着。焦裕禄同志在兰考工作期间,为治理“三害”带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出“扎针贴膏药”治理沙丘的办法。他带头植树造林,广栽泡桐树。兰考人民为了怀念这位逝去的县委书记,亲切地把泡桐树称为“焦桐”。离开烈士陵园,大家驱车赶到“焦林”,参观著名的“焦桐”。只见眼前这棵焦裕禄同志40多年前亲手种植的泡桐苗,已长成参天大树,参观人员纷纷在树下留影纪念。学院领导还在离“焦桐”不远的麦田里植下了一颗泡桐树苗,寄托对焦裕禄同志的无限敬仰和对兰考人民的美好祝愿。
通过这次兰考之行,同志们被焦裕禄同志牢记党的宗
旨、艰苦创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所深深感动。民商法学系党总支书记白常松激动地说:“通过这次活动,进一步净化了我们的灵魂,增强了党性观念,坚定了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终身的信念。”大家纷纷表示,今后一定要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牢记党的宗旨,艰苦创业,让焦裕禄精神不断发扬光大,为党的教育事业和学院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报:省管高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管高
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第7指导检查组 送:学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发:各党总支、各支部
新一届河南省省委委员篇四
中 共 苏 州 大 学 委 员 会
苏大委 [2001] 125号
关于印发《中共苏州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的意见》的通知
各党委、总支:
《中共苏州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的意见》已经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苏州大学委员会
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统战工作 意见 通知
抄送:苏州市委统战部,各院系、部门、直属单位
苏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1年11月29日印发
校对:刘伟
附件:
中共苏州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的意见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19号文件,以下简称《决定》)着眼于世界发展的大趋势,深刻论述了统一战线在新世纪党和国家全局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系统阐明了统一战线一系列带有根本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当
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主要任务,是指导新世纪统一战线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认真学习贯彻《决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我校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新世纪高校统一战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统一战线是党的总路线和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的重要法宝,在实现民族振兴和祖国统一大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高等学校统战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党的政治工作和特殊的群众工作,是高等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学校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领域,是培养选拔统一战线新一代党外代表人物的重要“源头”。高校是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物和输送党外干部的重要基地,高校党外代表人物的物色培养、举荐使用关系到党的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关系到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巩固和发展。
加强高校的统一战线工作,是高校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多年以来,我校统一战线成员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为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随着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目前我校民主党派人数已位居江苏省属高校第一,归侨、侨眷、台胞、台属人数也在江苏高校中名列前茅。他们是我校办学发展的重要力量。做好我校的统一战线工作,将进一步促进这支队伍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我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制度建设
1、切实加强党委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校党委把统一战线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统一部署,并定期研究解决统一战线工作中的重点问题。每学年听取统战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新学年的统战工作。党委的工作计划中,要明确统战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校党委有一位副书记分管统一战线工作。
2、明确和加强统一战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的,各有关部门、各院系、各附属医院等单位党组织各司其职的“大统战”工作机制。党委统战部作为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在贯彻党委关于统战工作的决定和决策措施方面负有实施、协调、监督和检查的重要职责。党委组织部要做好培养、考察、推荐工作。党委宣传部要利用宣传阵地努力宣传党的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宣传民主党派组织及其成员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宣传党外知识分子及其代表人物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发挥作用、建功立业的情况;宣传党外代表人物在社会政治舞台上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情况;宣传归侨、侨眷、台胞、台属联络亲友,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和祖国统一的活动情况。学校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后勤处、研究生处、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等行政部门也要关心和支持统一战线工作,为党外代表人物搞好本职工作和参政议政做好有关管理服务工作。各院系、各附属医院等有关单位党组织,也要建立本单位统一战线工作的责任制度。要把统一战线工作列入总支(党委)的工作职责范围和议事日程。总支(党委)的统战工作制度应当与学校的统战工作制度对应起来,做到明确分工,上下配合。要及
时部署统战工作,研究统战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各院系总支(党委)设统战委员。统战委员一般由总支(党委)书记或党员行政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党政负责同志应率先垂范,带头做好统战工作。
3、坚持和改善党委对民主党派组织的政治领导,坚持和完善支持帮助民主党派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的制度。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发[1989]14号)和《决定》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党委对民主党派组织领导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切实研究和加强民主党派工作,进一步坚持和加强政治领导,保证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尊重和支持民主党派组织按照宪法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组织按照《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自身建设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的精神,搞好自身建设。要根据并校后各民主党派组织主要还是按区分片活动的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好他们的活动场所。民主党派每年一次外出考察学习,学校给予用车经费等支持,在统战部经费中列支。统战部还应组织民主党派负责人等外出考察学习或进行专题调研。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和各院系总支(党委)、附属医院党委等有关单位共同担负着对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代表人物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教育引导的任务。既有面上的宣传教育工作,也有一人一事的思想教育引导工作。既要用一般教育的方式方法,也要注意运用对待统一战线成员特有的思想工作方法,特别要注意用真诚帮助、平等交谈和交换意见的方式方法做好党外代表人物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支持民主党派搞好组织建设。民主党派组织在发展成员时,统战部和发展对象所在单位的中共党组织要帮助考察,提出考察意见。
4、广泛听取党外人士意见,坚持并完善“双月座谈会”制度。在工作中要广泛听取党外人士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在学校重大决策问题上做到事先征求意见和建议,事后通报情况。坚持和完善民主协商的“双月座谈会”制度。学校党政领导和各民主党派校级组织以上负责人、校侨台联组织负责人、区以上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起民主协商,就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情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根据会议的议题内容,通知有关党政部门负责人参加。对“双月座谈会”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关职能部门要进行反馈,统战部要做好反馈情况的搜集整理工作。各院系和附属医院等有关部门单位也应建立相应的制度,就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管理中的重大问题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这样的会议,每学年不少于两次。
5、坚持和建立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物的联系交友制度。广交深交党外朋友,是统一战线工作的优良传统,是我们党联系党外人士的基本方式。学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考虑党外人士的相应层次,确定各自重点联系的党外朋友名单。领导要带头,形成规范。
6、坚持节日慰问制度。学校和各院系、附属医院等有关部门、单位都要坚持对统一战线成员的节日慰问制度。每年春节、寒假前夕,学校举行迎新春联欢会,学校党政领导、各院系、各部门党政负责人与全体统一战线成员(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代表人物、归侨、侨眷、台胞、台属)共庆新春,互致祝贺。学校统一安排校领导、党政有关部门负责人分组上门慰问校级主委以上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物。各院系、附属医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自己单位的实
际情况,确定名单,进行走访慰问。
继续坚持节日慰问侨胞、侨眷、台胞、台属。每年中秋、国庆前后还要坚持组织好一年一次的慰问游览联谊活动。新年到来之前,还要坚持通过侨联向海外侨胞发信致贺。
7、坚持学校有关部门与学校各级党组织共同物色、培养、考察推荐党外代表人物的制度。组织部、统战部在物色、考察推荐培养对象时,一定要听取院系、附属医院等有关部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这些单位的党组织也要着眼于坚持和巩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稳定与进步,切实处理好吸收优秀知识分子入党与有意识地保留一批代表人物在党外工作的关系。认真负责地推荐一部分有培养发展前途的无党派知识分子和民主党派成员作为党外代表人物的培养对象。
8、坚持组织培训党外代表人物的制度。一要按照上级要求选送部分同志到高一级社会主义学院和专题培训班学习;二要以本校社会主义学院为主开展对党外代表人物的培训。本校社会主义学院主要培训民主党派骨干和党外代表人物。社会主义学院的培训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统战部要协同社会主义学院合理安排时间,认真制定计划,精心组织教学。各院系、附属医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给予支持,帮助参训人员安排好工作并报销必要的费用。
9、坚持执行为党外代表人物做好民主党派领导工作和参政议政提供必要条件的制度。视上级规定和需要,及时向党外代表人物传达上级有关文件。邀请他们参加学校的一些重要会议。要鼓励党外代表人物积极参加兼职的统一战线的社会活动,根据上级规定,对校级组织主委以上的党外代表人物每年由学校给予一定的补贴和奖励。补贴标准相对稳定。若需调整补贴标准,由党委统战部提出意见,校务会议研究确定。按照规定和工作需要,给部分党外代表人物一定的电话费补贴。
10、逐步建立和完善知识分子工作运行机制。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是统一战线的基础性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重点是做好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要按照“培养人才,用好人才,吸收人才”的要求,切实加强与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联系,及时准确地把握他们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学校把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纳入知识分子工作的整体规划。学校党政各部门和院系、附属医院,都应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职能和具体情况,把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中。
11、健全统战工作的信息制度。党委统战部具体负责下情上报、上情下达的信息搜集、汇总和处理,学校有关部门、各院系、附属医院要有专人负责统战信息的采集、上报。建立一支懂政策、熟悉情况、认真负责的信息员队伍,建立通畅的信息交流渠道。
12、建立健全统战工作交流评比制度。在各院系、各附属医院党组织之间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交流评比工作,每三年开展一次。在交流总结的基础上,评选统战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各民主党派中开展加强自身建设和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的交流评比活动。在交流总结的基础上,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每三年一次。由统战部具体组织,校党委审核批准表彰。
13、坚持和完善支持侨台联工作以及开展海外联谊工作的制度。要支持、指导、帮助侨联组织和东吴校友会等前身学校校友会,广泛联系海外侨胞和校友,多做牵线搭桥的工作,促进学校对外交流和引进捐赠。要探求新形式、探索新途径,努力做好海外新侨民的工作。支持帮助台谊会组织和台属做好台湾来大陆亲友的接待工作,做好对台宣传工作,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和四化建设服务。
三、加强统战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
1、加强统战部门和统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使统战干部具有坚定的立场、民主的作风、广博的知识和创新的精神,做到人格好、人缘好、形象好。
2、加强统战干部的理论学习和研究。统战干部要结合工作实践,撰写理论研究等方面的文章。要把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研究和学校统战工作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促进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不断发展。
新一届河南省省委委员篇五
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
关于院党委(党总支)工作的暂行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保证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学院党的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党委)、院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总支)是本单位的政治核心,在校党委的领导下,与院行政共同负责本单位的工作。
第三条院党委(党总支)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院党委(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
二院党委(党总支)的设置和组成第四条党员100人以上的学院设立党委;党员不足100人的学院、研究院设立党总支,经校党委批准,也可设立党委。设置或撤并院党委、党总支,由校党委组织部提出意见,报校党委批准。
规模比较大的院党委,经校党委批准,可设立院党委所属的教职工党总支、研究生党总支和本科生党总支。
第五条院党委(党总支)委员会一般由5-9人组成,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并设纪检、组织、宣传、统战等委员若干人。设副书记2人的学院,副书记的分工按分管本科生工作和研究生工 1
作进行;院党委副书记可兼院党委所属党总支书记。院党委设专职秘书1人。
第六条学院党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四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校党委批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三院党委(党总支)的职责和任务
第七条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第八条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一)建立健全党政联席会议(院务委员会)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与行政班子成员共同完善院务委员会的决策机制、议事规程和办公会议制度。
(二)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有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工作计划、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师资培养、职务评聘、经费管理等重大事项。
(三)定期召开院党委(党总支)委员会或党员大会,听取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报告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指导党支部的工作。
(一)本着有利于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有利于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的原则,合理设置党支部,教工党支部的设置要与教学、科研实体相对应;退休教职工党员一般应单独设立党支部;研究生党支部要与专业方向、学科团队等相对应;本科生高年级党支部要建在班上。
(二)做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主题,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
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国情教育;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进行党员思想道德修养教育;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工作能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管理。坚持和完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谈心制度和党员思想汇报制度,把经常性的党内生活作为教育党员的主要途径。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表扬和宣传党员中的先进事迹,对不履行党员义务和违反党纪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必须给予相应的处分。
(四)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完善党员权利保障制度。推进党务公开,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落实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等权利;规范和完善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和党内选举制度。
(五)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虚心向群众学习,拓展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丰富党员服务群众的内容,尊重和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听取和反映师生员工的意见;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
(六)制定发展党员规划和计划,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切实加大在学生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加强在青年教师和学术骨干中发展党员工作。根据授权做好新党员的审批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审批工作。
(七)加强党支部建设工作,改进和创新党支部的工作内容和活动方式,及时处理党支部反映的意见、要求和问题。根据本科生、研究生、教职工、退休教职工等党支部的不同特点,分类指导他们开展工作。
第十条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坚持把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师生员工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首要任务,广泛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教育,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帮助广大师生员工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坚持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管理及学生工作中,发动党员带头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三)坚持从师生员工的思想实际出发,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区分不同对象、层次,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要重视青年教师和青年干部在政治上和业务上的成长,对他们既热情关心,又严格要求。要关心离退休教职工,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育人的各个环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经常了解和关心师生员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第十一条做好本单位干部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
(一)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院行政领导班子的配备和领导干部的选拔向校党委提出建议,并协助校党委组织部
门进行考核。
(二)根据学校党委的授权,与行政领导一起做好本院系主任(所长)、副系主任(副所长)的推荐、考核和选拔工作。
(三)与行政领导一起,做好学生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和管理工作。
(四)根据校党委的决定,做好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培养、考核工作。
(五)做好本单位人员出国(境)的政治审查工作。
第十二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协助行政领导做好院务公开工作,加强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在规定范围内述职述廉。定期检查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向校党委和纪委汇报。
第十三条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学生会、研究生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按各自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本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定期召开教代会,充分发挥教代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能。
第十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和政策,做好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发挥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的作用,加强党外干部培养,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党外干部。
四院党委(党总支)工作的基本制度
第十五条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院党委(党总支)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书记与院长要经常沟通思想,互通情况,团结协作;在重大问题上发生意见分歧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向校党委请示。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院党委(党总支)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坚持分类指
导、整体推进,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十七条健全工作会议制度。院党委(党总支)委员会要定期研究讨论院党委(党总支)的各项工作。
第十八条 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明确议题,会上要积极交流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解决班子内部存在的问题,增强班子的团结与活力,把班子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集体。
第十九条建立向校党委报告工作的制度和情况反映制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人每学期至少向校党委领导同志汇报思想与工作情况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校党委汇报。
第二十条建立向下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通报情况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院党委(党总支)定期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党员大会,及时向下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决定,通报本单位的工作情况,征求对本单位重大决策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主动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五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厦门大学委员会关于党的总支部工作的暂行规定》(厦大委组„2001‟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