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出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委托书篇一
2、自查表的问题:我们公司是2009年1月份开的户,自查表里的“上年全年发放工资总额”和“上年年末发放工资人数”如何填写?————我公司是2009年2月份开户,“上年全年发放工资总额”和“上年年末发放工资人数”按会计报表填写。
这个是一个大的指导意见,很多城市的细则没有出来,而且这个政策主要是针对地产发展过热的城市,具体银监会会把哪些城市划分为地产过热城市还是个问号,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上海北京深圳广州天津基本上是铁板定钉了。
如果细则出来是严格执行,那么按照现在的政策,建议你这样:
当地纳税证明,如果你正常交纳了个人所得税(一般公司都会在工资里代扣这一块),如果是个人经营,只要平时向工商税务有缴纳正常的税款,可以去缴纳单位(根据缴费单据)那里要求出具证明;如果你正常缴纳了社会保险,社保只要购买了基本的就可以了,可以到当地社保局开具凭证;这一项主要是用于购房者的身份认定,有记录就行了,不在乎多少和缴的全不全
而且就我所在的成都而言,现在各大银行基本对外地购房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这一工作是没有停止办理的,但是细则随时可能出台,都在等待银监会的最终标准认定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各大银行的地区灵活度原则。
这个不需要单独填写的,是员工办理别的事情需要出社保证明的时候才写的。
不管什么单位的,只要有缴税和缴纳社保,开证明都可以到地税局和社保局去,你到他们缴纳个税和社保的当地地税局和社保局咨询一下吧。
去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上去下载吧,那里都有的。
拿着医保卡原件到你的社保机构的查询机上去打印就行了。社保机构就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先从114查一下他们电话问问再去吧,我刚打过的,我们这儿是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去就行
市社保中心依据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2011年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核定缴费基数。据了解,其中,上月均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核定;上月均工资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的,按月均工资核定;上月均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核定。
好象具体数据还没出来。
出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委托书篇二
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单位名称:
社保登记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事由:
社保经办机构(专用章):单位名称(公章)年月日
注:
1、所有内容必须打印,不能手工填写;
2、参保单位按格式内容填写完整,不能空项;如没有该险种,请填写“无”。
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单位名称:
社保登记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事由:
社保经办机构(专用章):单位名称(公章)年月日
注:
1、所有内容必须打印,不能手工填写;
2、参保单位按格式内容填写完整,不能空项;如没有该险种,请填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