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乡镇机关干部绩效考核方案篇一
关于实施梁山镇机关领导干部月考评办法的
通 知
各领导、同志:
为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加强镇机关干部科学管理,提高干部的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争先意识,营造全力干事的工作氛围,确保各项创新和发展任务落到实处。本着“规范行为、注重业绩、鼓励争先、奖优罚劣”的原则,推进梁山镇精准脱贫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镇机关干部工作考评的领导,建立镇机关干部工作考评领导小组。
组 长:李征兵 副组长:杨 飞
成 员:冯鸿鹏、王军胜、李 飞、冉志远、王宏伟、王若鹰、强 磊、高红霞
李征兵、杨飞负责全体领导考评,一般干部由业务主管或包片领导负责考评(业务主管与包片领导不同时,考评各占一半),考评以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为依据,领导考评结合月初工作任务分解表完成情况考评,同时参考县级部门的考核结果。
二、考评内容和办法
月度考评基本分为100分,由纪律规范考评、业务分管工作考评、临时性工作和包村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四部分组成。因事、因病不在岗干部或学习培训在一个月以上,不参与考评,保留每月100分的基本分。
1、纪律规范考评(25分)
根据干部遵守机关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干部行为规范情况实行考评。
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2分: ①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的;
②上班时间在打牌、玩游戏、聊天、看电影的; ③出现乱丢烟头、纸屑,乱倒茶叶渣等不良卫生行为的; ④办公室内环境卫生不整洁的;
⑤侵占、浪费和损坏公共资源的(长明灯、长流水、电器不关等);
⑥不遵守学习、会议纪律的; ⑦完不成学习任务、笔记任务的; ⑵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4分:
①未经请假不参加各级统一组织的学习、会议或参加后中途不请假缺席的;
②值班期间值班人员擅自离岗的;
③相关人员在起草文件或打印校对正式文件材料中文字差错率在1‰以上;
④没有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6分:
①节假日值班期间缺岗或未按值班要求履行好值班职责的;
②旷工一天的(迟到、早退1小时的视作旷工1天); ③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的;
④工作没有按期办结、没有客观原因的; ⑤外出办公弄虚作假的;
⑥贻误工作并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10分: ①参与赌博的;
②干部因工作作风、态度或其他不良行为被群众投诉并经查实的;
③值班人员缺岗或没有履行好职责,造成机关大楼发生失窃、失火等安全事故的; ④违反党纪党规或其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2、业务分管工作考评(25分)
没有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分管岗位职能规定工作的,每项扣4分。未完成分管职能工作的界定:a、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工作,造成群众投诉的;b、没有完成镇月度中心工作的;c、受到市、县有关部门批评的;d受镇主要领导批评的;e未完成分管半、工作总结及有关报表的。此项工作扣分按分管职责分解落实到人,直接责任人扣4分,协助配合人扣2分。
3、临时性工作考评(25分)
⑴上班时间发生突发性事件,干部没有按规定执行上级命令的,每次扣5分;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
⑵单位部署突击性工作(如拆违、卫生整治、精准扶贫等),干部逃避或出工不出力的,每次扣2分;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扣4分。
4、包村各项工作考评。(25分)
镇上各项中心工作,各村进展情况作为考核包村领导的依据,根据任务完成情况予以打分。
每月根据考评打分情况,对干部考评定档次。85分以上的为优秀,85-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每月进行公示。考评优秀的干部,结合工作予以奖励,年终将12个月考评结果汇总,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半年考核不合格领导干部,重新调整分工。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干部当年工资不予以晋升,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者,上报县组织人事部门。
中共梁山镇委员会 主送:梁山镇全体领导干部 2016年3月7日 抄送:县委组织部 2016年3月7日
乡镇机关干部绩效考核方案篇二
崔木镇机关干部考核实施细则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学习推广文建明工作法,推进县委、县政府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镇党委科学化工作水平,切实解决“上不上班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等不合理现象,激发镇干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镇党委“12345”总体工作思路,推动我镇转型跨越发展。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职责挂钩、任务包干;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量化考核;群众公认,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镇机关在职在编全体干部。
三、考核内容。
按照干部考核“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绩效考核内容分为综合素质和工作实绩两个方面,其中综合素质分为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若干小项;工作实绩分为业务工作、县镇分配的重点工作、包村工作、中心工作等四个方面。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1、镇机关干部职工考核工作按照平时考核、自查总结、考核测评、领导小组综合评价打分、结果上报备案的程序进行。
2、平时考核。根据镇干部的岗位职责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签到、下镇办事(工作日记)情况,由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平时进行量化评比打分,每月一汇总,一季一综合,半年一兑现,全年一总结。
3、自查总结。被考核干部的自查报告要结合全年工作分两次进行,向镇党委、镇政府递交工作总结。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德、能、勤、绩、廉、学”六方面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与差距,原因以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4、考核测评。每半年和年终召开一次考核测评大会,参会人员由三个部分组成: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村支书、主任,市场单位主要负责人、县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
5、综合打分。镇干部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平时考核、自查总结、考核测评等情况,对镇干部在“德、能、勤、绩、廉、学”六方面情况进行综合测算打分。
6、上报备案。镇干部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分值,提出干部绩效考核初步结果,报县考核领导组审定备案,并由镇考核领导小组将审核后的考核结果在本镇进行公示。
五、分值评定和等次确定
(一)镇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分别由以
下几个方面构成:
1、领导组评分总分80分。其中:
①综合素质考核10分。考核项目包括:思想政治素质2分、组织领导能力2分、工作作风2分、廉洁自律2分、自我学习2分。
②工作实绩考核70分。考核项目包括:业务工作20分(包括党建、纪检、综治、信访、宣传、精神文明、统计、农业、林业、畜牧、水利、农机、民政、财政、工会、残联、安全生产、劳保、团委、妇联、武装、国土等工作),没有业务工作按平均分计算。中心工作50分(信访稳定20分、护林防火8分、安全生产4分、计划生育8分、重点工程10分)。没包村按内务考核;没重点工程按平均分计算。
2、民主测评总分20分。
①镇党委召开绩效考核民主测评会,所有参会人员测评绩效考核对象,测评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其中优秀20分、良好15分、一般10分、差5分。测评总分计算公式为:测评总分=(优秀票数×20+良好票数×15+一般票数×10+差票数×5)÷有效票数绩效考核综合得分=领导组评分得分+民主测评得分.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人员,可在收到考核评定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复核申请。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干部考核结
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通知其本人,复核意见为最终考核结果。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考核结果。
3、大学生村干部绩效考核分值评定和等次确定:大学
生村干部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分别由以下两个方面构成:
(1)平时考核50分。其中:工作任务完成情况30分,考核项目包括日常工作和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在岗情况20分,考核项目包括日常驻村考勤和例会考勤。
(2)考核50分。其中:带头创业30分,具体包括大学生村干部“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创业示范合作社”和“创业示范基地”创建情况;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20分,具体包括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情况。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镇党委申请复核,如对复核意见有异议,可向县委组织部申请重新复核,复核意见为最终考核结果。
六、考核结果运用
1、绩效工资。公务员月规范性津补贴中的50%、事业人员和大学生村干部月绩效工资的50%作为绩效工资。绩效考核公式为:公务员、事业人员和大学生村干部的绩效考核工资=绩效工资×考核得分÷100。
2、剩余绩效工资的管理与使用。按照绩效考核工资管理分配原则,剩余的绩效工资由考核组集中分配奖励给下列人员:
①绩效考核成绩名列前10名的人员。
②中心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员。
③业务工作排名在全县前二名的;或受到县级以上表彰人员。
以上人员要报县考核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3、对违反党纪、政纪和脱岗、离岗人员,原则上不兑现绩效工资,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要将有关情况上报县考核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七、资金使用、管理及考核纪律
1、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由县财政局设立专户统一拨付。镇绩效考核领导组可根据考核情况,半年集中兑现一次绩效奖励工资。
2、在镇财政(公务员、行政事业人员),在镇政府兑现;工资关系不在本镇的农科员、林管员、农机员、农经员、企管员、水利员、土管员、劳动保障员等人员,由镇考核小组将此类人员考核结果报县考核领导组办公室,由考核办通知各主管单位和县财政局,兑现绩效考核工资。
3、严肃考核纪律。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要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操作程序,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进行绩效考核。对工作不负责任、考核失真失实的,要进行责任追究。被考核人员要正确对待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实绩,自觉接受群众评议,不得弄虚作假。
4、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切实抓好镇镇干部绩效考核的落实及考核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乡镇机关干部绩效考核方案篇三
镇人民政府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
为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调动机关干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齐心协力完成镇党委、政府确定的各项任务,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特制定镇机关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本办法考核范围为全体机关干部。
二、考核形式和标准
机关干部考核以100分为基数,采取扣分和奖励分的方法。具体分为三大块:一是机关日常工作考核30分,二是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考核30分,三是述职测评40分。
三、考核内容
(一)机关日常工作考核(基本分30分)
1、严格考勤制度。
严格签到、签退和请销假制度,每个工作日上午8:00以前为签到时间,5月1日至10月1日签退时间为17:30以后、10月1日至次年5月1日签退时间为17:00以后。无故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旷工一次扣2分,全年累计迟到20次或累计旷工15天,或事假超过30天者(病假视情况而定,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该项考核计0分。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按自动离岗予以辞退。一般干部在岗、下村、开会等情况,必须向社区领导或分管领导说明,社区领导或分管领导不能说明情况的,每发现一次,分别扣当事人和有关领导2分、1分。2、严格请销假制度。
因事需请假者,必须提前一天请假,中层以下干部请假1天以内的,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请假1—7天的,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需分管机关领导签字批准;
请假超过7天的,经分管领导和分管机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主要领导签字批准。中层干部请假1—3天的,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需分管机关领导签字批准;
请假超过3天的,经分管领导和分管机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主要领导签字批准。科级干部直接向主要领导请假。请假人员请假前必须将请假条交党政办存档。请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特殊情况不能当时书面请假的,要先按程序电话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除本人婚假、直系亲属丧假、带薪休假外,全年请事假8-14天的、15-29天的,分别扣2分、4分。
3、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夜间值班制度。
值班期间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遵守值班纪律。值班时,不准缺岗,不准请假;如有事可找人替班,以带班领导批准的换班申请表为准,发现缺岗一次扣2分。值班期间,因主观原因造成信息不灵、记录不清、矛盾上交或发生其他不良后果的每次扣5分,严重的加倍扣分,特别严重的作待岗处理。一般机关干部值班时间为夏季:8:00—17:30、冬季8:00—17:00,中层干部除正常值班外,还需要夜间在党政办值班,值班时间为19:00—21:00。
4、严格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各站所、社区根据实际安排人员轮流打扫办公场所及所分卫生网格内的卫生,做到无尘土、无纸屑、无烟头、无痰迹、窗明几净、整齐有序。对打扫不到位的,每发现一次分别扣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2分、1分。经督促仍不到位的,分别扣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4分、2分,并通报批评。5、严格会议和学习制度。
按时参加县镇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学习,镇里会议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者扣2分。6、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决策。
对党委、政府决策执行不到位、不服从领导安排和工作调动、工作挑肥拣瘦、推诿扯皮、被动应付的,每发现一次依情节扣1-5分;情节严重的,经党委、政府研究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二)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考核(基本分30分)
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到本职工作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主动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工作的打算安排,取得同意后付诸实施,不越权行事。自觉遵守本行业的各种规章制度,做到不违纪、不违规。工作积极、主动、大胆,能较好地完成中心工作。加减分因素:
1、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造成工作被动的,经核实认定,酌情扣1—10分。
(该部分由分管领导负责考核)。2、因违规违纪受到纪律处分的,每次扣2-5分。
3、工作成绩突出,荣获国家、省、市、县表彰和荣誉的,以批准单位的文件、奖状、奖牌、证书、表彰通报为准,对直接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分别奖10分、7分、5分、3分。
属于部门类荣誉和先进的,减半计分。同项内容按最高级别加分一次,不重复加分。4、正面宣传辛寨镇工作的新闻报道和调研论文被正规党报党刊(含党委、政府各种内部刊物和各级政府网站)录用,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奖1分、2分、3分、5分,同一稿件被不同刊物录用的,按最高标准计分和奖励。
5、单项工作在县内考核前三名的,分别给分管领导、中层干部、直接责任人加5分、3分、2分。
单项工作位居全县末尾的,分别扣分管领导、中层干部和直接责任人5分、3分、2分。该项工作村级考核平均分前三名的社区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加3分、1分。6、积极参加镇里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参加一次加1分,无故少参与一次扣1分;
活动中获奖者,前一、二、三名分别奖励4分、3分、2分,其余获奖者各奖励1分。(三)述职测评(基本分40分)
1、社区主任、站所长的述职评议。
述职评议大会由镇政府组织,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行政在职在编人员,部分中心村党组织书记、镇直部门负责人、规模较大企业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参加。社区主任先行述职,其次站所长进行述职。按照评议成绩,确定前40%的为优秀,其余为称职。社区主任、站所长的述职评议成绩直接计入年终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2、一般工作人员的述职评议。
以社区和站所为单位组织进行。各社区、站所工作人员的述职评议由分管领导组织进行,以社区和站所为单位计算成绩,前40%的为优秀,其余为称职。最终考核得分按照优秀100%、称职80%的比例系数计入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
四、考核结果运用及有关说明
考核结果与评先树优、干部使用挂钩。
(一)班子成员的得分按照所分管站所和社区人员的平均分计算。
(二)中层干部考核有下列情况的,免去现职。
(1)年终考核70分(不含70分)以下的;(2)社区主任当年考核后两名的,不能提拔重用,连续2年位居后两名的,免去现职;
机关中层干部当年考核后三名的,不能提拔重用,连续2年位居后三名的,免去现职。
(三)一般干部年终考核低于70分的,不得提拔重用,并由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由分管领导向镇党委作出书面说明;
低于60分的通报本人及分管领导,并给于相应处分。(四)考核结果,存入本人工作档案,作为今后干部使用管理的重要依据。
(五)有下列情况者不得评为优秀,当年调入、调出人员;
休假人员;离职学习三个月以上的等等。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镇领导班子成员任成员的镇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镇党政办负责绩效考核的统计汇总。(二)本办法由镇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考核政策中未尽事宜,以党委、政府集体讨论决定为准。
(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乡镇机关干部绩效考核方案篇四中共xx镇委 xx镇人民政府
2012年工作考核奖惩实施办法
各委办,各管区,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促进我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充分调动各级班子和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确保圆满完成镇党委、政府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制定本办法。
一、对各委办的考核
(一)考核内容及分值(总分100分)
1、业务工作40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圆满完成各委办所担负的业务工作,得24分;所担负工作或牵头工作受到县、市、省党委、政府、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分别加2、3、6、10分(以文件和证书为准,证件日期在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之间有效,同项工作重复奖励的按最高级奖项记分,不重复计算,部门表彰按下级政府表彰计奖);因所担负工作或牵头工作未完成好,被县、市、省级点名批评(书面通报或会议口头批评)的分别扣2、3、6分,被上级“一票否决”的该项不得分。该项得分最高不超过40分。由镇组织办负责考核。
2、作风建设10分。未请假无故旷工的每人每天扣1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机关集体学习、各种会议,不参加或迟到一人次扣1分;上班时间在办公室进行打扑克、下象棋等娱乐活动,发现一次扣2分;各委办所属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实的,每人次扣5分(包括党纪
政纪处分、治安处罚、拘留、判刑等,以纪委、监察局、派出所证明、法院判决书等证明材料为准)。由镇纪委、党政办负责考核。
3、临时性中心工作10分。对镇党委、政府确定的临时性重点工作和包村工作,按照规定的办结时限,完成工作任务。因不积极工作或未按时完成任务,导致上级检查中给全镇扣分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每次扣3分。由镇党政办负责考核。
4、领导评议20分。年终由班子成员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给各委办评议打分,打分按百分制,折算后记入总分。由镇党政办负责组织。
5、群众评议20分。年终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对各委办工作满意度进行测评,打分按百分制,折算后记入总分。由镇党政办负责组织。
6、典型加分。(1)各委办所承担工作或牵头工作因典型突出承接省、市、县工作现场会每次加7、5、3分,代表市、县迎接上级考核检查并取得较好成绩的每次加2分(经检查考核发给奖牌或证书的纳入业务工作进行考核,各级安排的例行检查、抽查除外);(2)各委办及所属工作人员引进工业企业项目、三产物流项目、黑牛小区等给予典型加分,每个加2分。由组织办根据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考核。
(二)奖惩
1、根据年终考核分数,前3名确定为“目标管理考核先进集体”,并给与一定的现金奖励。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集体越级上访、安全生产、耕地保护、减轻农民负担、环境保护、秸秆禁烧等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凡所承担工作被上级“一票否决”的,只记考核位次,不予奖励。
二、对管区的考核
(一)考核内容及分值(总分110分)
1、平安建设和稳定工作15分。始终牢记“稳定是第一责任”,全力抓好辖区稳定工作,保一方平安。辖区内出现一次到县、市、省、京个访已登记的分别扣1、3、5、7分;所辖村出现一次到县、市、省、京群访已登记的(5人以上含5人)分别扣3、6、9、12分。虽未登记但由镇领导到信访地接访的和村内出现上访事件,村主要负责人提前上报并积极配合工作且效果明显的减半扣分。村主要负责人参与、煽动、策划上访活动的加倍扣分。
平安建设组织健全,作用发挥好的,得3分,辖区内民事调解不力,造成民转刑或变成恶性事件的一次扣3分。出现一次邪教活动隐瞒不报的,扣5分;出现一处邪教传播据点扣5分。重大活动期间,凡出现进京、到省、去市聚集(5人以上)滋事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票否决。
由镇信访办、司法所会同派出所根据登记情况进行考核。
2、农业农村工作20分。组织完成农业生产、农田灌溉、病虫害防治、秸秆禁烧等常规性工作得5分,有一项工作不到位导致群众受到较大损失或引发集体访的不得分。其他按照《xx镇2012年山东黑牛等十大绿色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工作意见》进行考核,折算后计入总分。由镇农委负责考核。
3、组织建设及村级事务“五代理”(20)。
(1)基层组织建设。班子自身建设、党员发展及教育管理、创先争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远程教育、村级规范化管理等工作按时、按标准完成任务,每当有一村一项不按时、按标准完成任务扣1分。每当有一村一项工作不到位导致全镇扣分或受到上级点名批评扣2分。由镇组织办负责考核。
(2)村级事务“五代理”。村级事务实现资金、账务、公章、资产、档案“五代理”,有一个村不落实的扣2分;做好村级财务公开,每季度
15日前按时公开,不按时或不公开的一村次扣1分;村设报账员按规定及时报账、无坐收坐支现象、按规定程序提款,一村违反一次扣1分;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参加村级财务管理,运作不规范的一村一次扣1分;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一村违反一次扣1分;按规定使用公章,一村违反一次扣1分。由镇财政所、农财办根据有关资料分别进行考核。
4、作风建设5分。未请假无故旷工每人每天扣1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机关集体学习、各类会议不到或迟到的一人次扣1分;上班时间在办公室进行打扑克、下象棋等娱乐活动发现一次扣2分;所属工作人员或村干部有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实的,每人次扣2分(包括党纪政纪处分、治安处罚、拘留、判刑等,以纪委、监察局、派出所证明、法院判决书等证明材料为准)。由镇纪委、党政办负责考核。
5、计划生育工作20分。考核办法见附件。由计生办负责考核。
6、城乡环境综合整治10分。按照省道50米、县道30米的标准,可视范围内无白色污染、无三堆等脏乱差现象,发现一处扣1分;边沟整治不到位的扣1分;穿村路段脏乱差的一村扣1分;凡有一村在县级检查中扣分或受到批评的扣2分。由建管办负责考核。
7、日常工作(不加分,完不成的在考核后从总分中扣除)。(1)税费收缴及惠农政策落实。白蛾防治费、水费、新农合资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的收缴,任务完成达不到90%的每项每村扣2分,完成90%达不到100%的扣1分;粮食直补、家电下乡等惠农政策要落实到位,因工作失误被上级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村一次扣1分,由此引发信访案件的按信访规定扣分。由财政所、新农合,农财办、经委负责考核。
(2)民政工作。按要求完成低保户、困难户的统计和救助款物的发
放,每出现一次因分配不公、政策落实不到位引发群众到镇、县、市上访的分别扣1分、2分、3分;发现一例土葬扣0.5分;检查每发现一个村政务公开不及时的一次扣1分。由镇民政办负责考核。
(3)辖区内有土小企业、违法占地现象发现不及时、上报不及时的一项扣2分,取缔或处理不到位的扣2分。由镇经委、土管所负责考核。
8、领导评议10分。年终由班子成员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给各管区打分,打分按百分制,折算后记入总分。由镇党政办负责组织。
9、群众评议10分。年终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对各管区工作满意度进行测评,打分按百分制,折算后记入总分。由镇党政办负责组织。
10、典型加分。(1)管区或所属村承接省、市、县工作现场会每次加7、5、3分;所属村受到省、市、县级表彰每个每次加3、2、1分;管区受到省、市、县级表彰每次加5、3、2分。(2)管区所属工作人员或辖区内引进工业企业项目、三产物流等项目,并且服务及时到位的每个加2分。(3)进行“两区三村”改造并按程序进行的,每一村加2分。(4)落实各项文化惠民工程的一村加1分。(5)每有一个村创建为全县“百优”村的加2分。(典型加分考核以文件和证书为准,证件日期在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之间有效,同项工作重复奖励的按最高级奖项记分,不重复计算,部门表彰按下级政府表彰计奖)。分别由镇各有关部门考核认定并收集证明材料,党政办负责汇总。
(二)奖惩
1、根据年终考核分数,前3名确定为“目标管理考核先进集体一等奖”,其次3个管区确定为“目标管理考核先进集体二等奖”,其他管区为三等奖,均给以不同的现金奖励。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集体越级上访、安全生产、减
轻农民负担、耕地保护(高政发【2012】15号)、环境保护、秸秆禁烧等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凡管区被“一票否决”的,只记考核位次,不予奖励。
三、对村的考核
(一)考核内容及分值(总分100分)
1、平安建设和稳定工作20分。高度重视稳定工作,把稳定当作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首要任务来抓。出现一次到县、市、省、京个访分别扣1、3、5、7分;出现一次到县、市、省以上群访(5人以上含5人)分别扣5、7、10分。虽未登记但由镇领导到信访地接访的和村内出现上访事件,村主要负责人提前上报并积极配合工作且效果明显的减半扣分。村主要负责人参与、煽动、策划上访活动的,本项不得分。
平安建设组织健全,作用发挥有力得3分,村内民事调解不力,造成民转刑或变成恶性事件的扣3分。村内每发生一例刑事、治安案件,村民被正式拘留或受到治安处罚的扣1分,正式判刑的扣2分。出现一次邪教活动隐瞒不报的,扣5分;出现一处邪教传播据点,扣5分。重大活动期间,凡出现进京、到省、去市聚集(5人以上)滋事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票否决。由镇信访办、司法所会同派出所根据登记情况进行考核。
2、农业农村工作20分。组织完成农业生产、农田灌溉、病虫害防治、秸秆禁烧等常规性工作得5分,有一项工作不到位导致群众受到较大损失或引发集体访的不得分。其他按照《xx镇2012年山东黑牛等十大绿色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工作意见》进行考核,折算后计入总分。由镇农委负责考核。
3、组织建设及村级事务“五代理”(20)。
(1)基层组织建设。班子自身建设、党员发展及教育管理、创先争优、远程教育、村级规范化管理、创先争优等工作按时、按标准完成任
务,有一项工作导致全镇扣分或受到批评扣3分。村内有一例党员干部违纪被查处扣2分,班子不团结扣2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达不到要求的扣5分。由镇组织办负责考核。
(2)村级事务“五代理”工作。未按要求进行“五代理”的,扣8分。村级事务资金、账务、公章、资产、档案“五代管”,有一项不落实的扣2分;做好村级财务公开,每季度15日前按时公开,不按时或不公开的每次扣1分;村设报账员按规定及时报账、无坐收坐支现象、按规定程序提款,违反一次扣1分;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参加村级财务管理,每次运作不规范的扣1分;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有一次违反扣1分;按规定使用公章,违反一次扣1分。由镇财政所、农财办根据有关资料分别进行考核。
4、作风建设5分。按时参加镇、管区召开的各种会议,未请假无故不参加的每人每次扣1分;村干部认真执行民主决策制度等各项制度,群众举报一次不按民主程序决策村内重大事项查实的扣2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持政令畅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发现一次扣2分,取消评先树优资格。由管区负责考核,报镇党政办。
5、计划生育工作25分。考核办法见附件。由镇计生办负责考核。
6、城乡环境综合整治10分。积极动员组织村民参与本村环境综合整治,达到“五化”要求的得5分,农村环境脏乱差的不得分。由建管办负责考核。
7、日常工作(不加分,完不成的在考核后从总分中扣除)。(1)税费收缴及惠农政策落实。白蛾防治费、水费、新农合资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的收缴,任务完成达不到90%的每项扣2分,完成
90%达不到100%的扣1分;粮食直补、家电下乡等惠农政策要落实到位,因工作失误被上级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1分,由此引发信访案件的按信访规定扣分。由财政所、新农合,农财办、经委负责考核。
(2)民政工作。按要求完成低保户、困难户的统计和救助款物的发放,每出现一次因分配不公、政策落实不到位引发群众到镇、县、市上访的分别扣1分、2分、3分;发现一例土葬扣0.5分;检查每发现一个村政务公开不及时的扣2分。由镇民政办负责考核。
(3)有土小企业、违法占地现象发现不及时、上报不及时的一项扣2分,取缔或处理不到位的扣2分。由镇经委、土管所负责考核。
8、典型加分。(1)因工作突出受到省、市、县级表彰每次加5、3、2分。(2)在村属土地上新上招商引资项目,积极配合完成服务工作的每个加2分。(3)进行两区三村改造且按程序进行的加5分。(4)积极落实文化惠农工程,经考核达标的加1分;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开展,本村或代表镇受县以上表彰的加1分。(5)创建为全县百优村的加3分。(典型加分考核以文件和证书为准,证件日期在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之间有效,同项工作重复记奖的按最高级奖项记分,不重复计算,部门表彰按下级政府表彰计奖。各级安排的例行检查、抽查除外。)分别由镇各有关部门考核认定并收集证明材料,党政办负责汇总。
(二)奖惩
1、根据年终考核分数,前二十名确定为“目标管理考核先进村”。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集体越级上访、安全生产、减轻农民负担、耕地保护(高政发【2012】15号)、环境保护、秸秆禁烧等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凡被上级“一票否决”的村,只记考核位次,村主职干部年终工资中的奖励工资减半发放。
四、双管单位的考核和奖励
每年按“双管”单位在县内平级单位考核中取得的名次为主,凡取得前三名以上的,镇上确定为建设xx贡献奖,给予2000元的现金奖励,其他单位为建设xx贡献奖,没有奖金。以上级文件、奖牌、证书为准。由镇党政办负责考核。
五、机关干部先进的评比(副科级以上干部不在评比范围)。分三步进行,一是领导班子成员评议30分;二是干部职工评议30分;三是平时考勤40分(考勤办法见附件)。汇总相加按总分取前三十名确定为镇党委、政府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奖金300元。从先进工作者中根据群众投票、组织考察的办法产生镇“认真、专业、务实”标兵10名,奖金500元。镇“基层群众工作明星”从镇、村干部中产生,具体办法参照x发[2012]5号文件执行。受到镇以上部门单位或随委办、管区已经受到现金奖励的不重复计奖,符合身份条件的优先推荐为县岗位目标考核优秀等次或先进个人。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书记、镇长不参加考核,按全体人员的平均分计发加班补贴;其他班子成员按所包管区和分管单位的平均得分计发加班补贴;计生网长、委派会计按所属委办、管区的平均分计发加班补贴,随管区计发先进单位奖励;新来我镇工作不足一年和我镇调出人员按工作时间计发加班补贴。
(二)镇财政按照得分计发村书记或主任的奖励工资。
(三)如遇本办法未涉及到的中心工作或非均衡性重点工作由镇岗位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另行研究考核办法,确定分值,酌情加分。
七、组织领导
(一)年终由镇岗位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核,各考核单位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镇组织办,考核结果经镇岗位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兑现。
(二)镇其他文件如与本文件规定冲突,以本文件规定为准。
(三)有关未尽事宜由镇岗位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附件一:镇岗位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附件二:管区、村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方案附件三:
干部考勤管理办法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一:
镇岗位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张玉江 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副组长:王其凯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王
崔瑞虎
玮 王士军 蔡 亮 樊新军 闫 华 赵 冲 张桂云 翟培培 王友伟 孙 亮 禚春红 王建美 镇党委副书记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镇党委委员、安监站长 镇党委委员 镇人大副主席 副镇长 镇政协副主任 镇信访助理 镇计生办主任 镇党政办主任
附件二:
关于对管区、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岗位
目标考核奖惩的暂行办法
一、对管区的考核(100分)
1、合法生育率(40分)
辖区每出现一例计划外一胎、二胎、多胎(或非法收养)的分别扣5、15、25分;未婚生育的一例扣5分。
2、健康查体到站率(30分)
本两次健康查体到站率均达到98%以上(含98%)且剩余2%人员当未发生计划外生育的记满分(春、秋两次健康查体工作各占15分),每一次健康查体到站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春季查体截止时间为4月30日,秋季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3、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30分)
辖区内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年内达到90%以上的记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二、对村级的考核(100分)
1、“三室一校”利用率(5分)
“三室一校”(500以上的村)设施齐全,保持卫生整洁,检查不合格的扣3分。宣传标语不达标者扣2分(500人以上的村5条,500人以下的村3条)。并分别扣发村主职干部、专干50元、20元。
2、统计信息合格率(5分)
村级育龄妇女各类信息及时、全面、准确,每漏管、漏报、错报一例扣2分,每瞒报一例出生的扣3分并扣发计生专干工资20元。
3、合法生育率(30分)
本每出现一例计划外一胎、二胎、多胎(或非法收养)分别扣5、15、25分,并分别扣发主职干部工资500元、1000元、1500元,专干100元、200元、300元。符合“一票否决”条件的村不得分。
4、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20分)
内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0%以上的记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并扣主职干部工资30元、专干10元。
5、健康查体到站率(20分)
春秋每次健康查体到站率达到98%以上(含98%)的记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同时扣村主职干部工资50元,专干20元(春季查体截止时间为4月30日,秋季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6、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20分)
所辖村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90%以上记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圆满完成年终考核任务目标的管区,镇政府一次性奖励3000元,被“一票否决”的管区年终镇政府一次性扣发经费3000元。凡被“一票否决”的村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年内不得评为各类先进单位,并纳入重点管理,扣村主职干部工资中奖励工资的一半,村专干工资300元,案例情况特殊出现严重后果造成恶劣影响的村,计生专干坚决予以辞退。
附件四:
干部考勤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提高行政效率,按照县、镇党代会确定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勤占机关干部岗位目标考核的40分。
二、考勤分定期考勤和不定期考勤两种。
三、定期考勤(20分)。各委办、管区每月月初将上月考勤情况,经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镇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年底汇总每个职工的出勤情况,按比列扣分。
四、不定期考勤(20分)分会议考勤和随时抽查两种。会议点名无故不到者和抽查不到岗到位者,记为旷工,每次扣1分。
五、请假的规定。请假均以书面形式请假,有关领导签字后生效。一般干部1天以内向分管领导请假,超过1天不足3天的向党务副书记请假,3天以上要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领导干部、委室主要负责人和管区书记有事要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
六、考勤结果的使用。
1、用于干部年底考勤补助发放的依据;
2、用于干部评先树优的主要参考依据;
3、每月缺勤十天以上,通报批评,不得参加评先树优活动;每半年缺勤二十天以上的,给予停薪留职处理;缺勤一月以上的,劝其辞职;缺勤较多,造成不良影响的,解除劳动关系。
乡镇机关干部绩效考核方案篇五
文章标题:乡镇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月考核办法
xx镇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月考核办法各办公室、工作中心:为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营造争先创优的竞争机制和求真务实的氛围,努力建立起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找文章到☆好范文 -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一、考核对象:全体机关干部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共分值班考勤制度(20分),会议制度(5分)、中心工作(15分)、社会稳定(10分)、计划生育(15分)、城建管理(10分)、安全生产(15分)、劳动用工(10分)等五项,并设置倒扣分。考核总分100分,每分10元。除倒扣分外,扣完本项得分为止。三、考核方式:
由各分管领导负责职范围内的考核,由值班领导会同党政办负责值班、住勤制度落实情况的考核。具体扣分情况于次月2日前书面报党政办,党政办汇总考核结果,经党群副书记签字审核后,书面通知财政办。联系领导扣分为驻村干部的一半,驻村干部、联系领导以外的机关干部,除值班制度、考勤制度、会议制度等按实际情况得分,其他考核享受全镇平均分。附:xx镇机关干部岗位责任月考核表。xx镇2007年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月考核表(月)姓名:得分:项目
分值评分标准考核责任办扣分项目得分值班制度101、遵守制度,到岗到位。每缺1次扣3分,连缺2次不得分,并点名批评,三次以上扣除半年奖;值班领导负连带责任,值班人员每缺1次扣1分。
2、值班、值夜期间,因主观原因造成信息不灵,记录不清,矛盾上交或发生其他不良后果的每次扣5分,严重的加倍扣分,特别严重的作待岗处理。
党政办考勤制度10病事假10天以上,旷工1天以上不得分,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3分。党政办会议制度5每缺席1次扣2分,因私请假每次扣1分;村干部无故缺席的每人次驻村干部扣1分。党政办月工作计划15确定应完成的中心工作不完成的每项扣5分,其他工作不完成的每项扣2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按时上交表格的每缺一次扣1分.党政办社会稳定101、对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不及时调处,导致矛盾激化的,每例扣2分;因高处不力,导致纠纷由民事转化为刑事或当事人自杀的,每例扣3分;发生杀人等重大刑事案件的每例扣5分;
2、信访到诸暨市级的,每例扣2分,到绍兴市的每例扣3分,到省级的,每例扣4分,到国家级的每例扣5分,因处理不力出现重复信访的每例扣4分。因信息不灵,出现越级信访,加倍扣分。
综治办城建管理101、私人建房放样驻村指导员必须到场,否则扣2分;在建造过程中,发生放样后移位或未按村镇规划建造,未及时制止的每起扣3分;上告到市有关部门的每起扣5分。
2、违法用地、老房拆翻建、违法加层等信息不灵,不及时上报,制止不力,反映到城建办(国土所、城建中队)的每例扣2分,到市有关部门扣3分。
3、非法挖沙、非法填(取)土等信息不灵,不及时上报,制止不力,反映到镇的每例扣1分,反映到市每例扣2分。
城建办计划生育151、每出现一例大月份引产驻村干部扣5分,联村计生专干扣2分。
2、及时掌握外出未征收违法生育对象线索,及时配合计生专干做好违法生育对象的调查材料,违法生育上报三个月后未立案的每例驻村指导员扣3分。
社会服务中心项目
分值评分标准考核责任办扣分项目得分安全生产151、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凡出现劳动伤亡事故的,伤残1人扣3分,死亡1人扣10分。不签订安全责任书的扣3分,整改不力的扣3分。
2、发生水库安全事故的每例扣2分,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死亡的扣10分。
3、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没有及时到场处理的扣10分。
4、发生森林火灾没有及时到场的每例扣5分,未及时组织人员扑
救,造成过火面积大或人员死亡的扣10分。
5、抓好农村家宴管理,发生集体食物中毒的,扣5分;50人以上集体中毒或人员死亡的,加倍扣分。
7、发生以上事故较大的,相关职能管理人员相应扣分。
经济发展办劳动用工101、要求务工1个月以上签订劳动合同,3个月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每例扣2分。
2、出现使用童工情况的每例扣3分。
3、工资清欠问题处理不力上交劳管所的每例扣1分,上交市劳动局的每例扣2分。
4、上报市劳动局的劳资纠纷,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每例扣3分。
经济发展办倒扣分1、违反办事报结制度,未按时完成镇领导交办工作的,每例扣2分,未按时完成市领导或上交业务部门交办事项的,每例扣4分。
2、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差,单位和群众向镇领导有效投诉的,每次扣2分;向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有效投诉或被上级明查暗访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每次扣5分。
3、对封存或改作他用的小庙、小庵管理监督不力,造成恢复原状,开展活动的扣3分;影响过大,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
4、抓好禽流感防控工作,出现疫情不及时上报的扣3分,未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处理,导致疫情蔓延的扣10分,出现人员死亡,不得考核奖。
5、出现使用童工受上接处理,造成影响的,每次扣5分。
6、其它未定事项或情节严重的,由党政班子讨论决定。
注:1、考核总分100分,每分10元;
2、除倒扣分以外,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乡镇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月考核办法》,欢迎阅读乡镇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月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