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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述职报告 土地开发工作个人述职报告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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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市场建设情况调研报告2010-06-29 19:16:05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土地市场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土地市场建设情况调研报告(2)
土地是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基础,既是重要的资源,也是重要的资产,还是政府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随着各级党委政府对土地管理工作的不断加强,我国的土地市场建设获得了较大发展,土地资本运营已成为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课题。**是一个较为贫困落后的山区县,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加大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力度,加快国有土地资本运营显得尤为重要。
2002年下半年实施县乡机构改革,新组建**县国土资源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提高土地对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目标,坚持资源保护与资产管理并重,建立健全土地收购储备各项制度,加大国有土地储备交易工作力度,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规定,土地市场的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土地市场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在不断深化,如何盘活土地,抓好土地储备交易工作成为经营城市的一大课题。为此,我们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在改造旧城、开发新城工作中,为实现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在完善土地储备交易制度方面结合县情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一)成立机构 建章立制
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产生是政府
垄断土地一级市场、调控土地二级市场的内在需求,也是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必然结果。由于我县城镇规模较小,布局分散,城区基础设施不完善,城市建设资金短缺,过去长期实行无偿、无期限的土地使用制度,大部分存量国有土地以划拨方式进行转让,非法入市现象严重,应征土地出让金随意减免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大量国有土地资产流失,政府难以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也为土地交易中的“暗箱操作”提供了瘟床。针对这一情况,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号令)等文件精神,依法规范土地市场,确保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高度垄断。2003年8月,我县成立了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隶属**县国土资源局,定编5人,主要从事土地征收征用、土地收购、土地储备、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等工作。
确定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是接受县政府委托实施国有土地资本运营工作的法定机构,代表县政府对城镇国有土地实行统一征收、储备、经营和管理,做到“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县国有土地收储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县国有土地收储运营程序》和《**县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为规范有序地实施土地储备交易提供了保障。
(二)清理整治土地市场,优化土地储备交易环境
2003年2月20日,国土资源部召开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下发相关通知,针对一些地方土地管理松驰,制度不健全,土地市场混乱问题,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为优化土地储备交易环境,我县以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为契机,抓好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促进土地市场建设,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
革,明确划拨供地范围,切实抓好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自2003年以来,我县就完善土地储备交易机制,加大土地市场配置力度,连续推出了一系列举措。结合我县实际,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统一出让的土地管理“五统一”的原则;根据土地市场的变化,及时修改我县的城镇规划区基准地价,并就土地储备范围、土地储备工作程序、储备土地的处置程序等内容进一步明细化、规范化;相继出台《关于加强城镇规划区内土地管理的通告》、《关于加强土地市场秩序管理、严禁非法买卖土地转让土地的通告》,坚决冻结县城区内建设用地的供应和审批,查处非法买卖、转让土地。一系列文件的出台,为搞好土地收购储备和规范土地市场提供了法律法规支持。
(三)多形式并举,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
为使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县在宣传力度上花了很大的力气,收到很好的效果。近年来,我们始终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土地国情、国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位。采用书写张贴悬挂标语、出动宣传车、利用网络、广播电视、举办专栏板报、演讲比赛、印发资料、召开座谈会等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土地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通过每年开展“地球日”、“土地日”宣传活动,使全县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我县国土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现状及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明白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以此增强土地忧患意识,全面提高耕地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的
土地述职报告 土地开发工作个人述职报告篇二
述 职 报 告
各位领导:
作为一名副主任,我就配合主任、开展地产处上半年工作,作如下汇报:
今年是金融危机第三年,是土地使用制度进一步深化、企业改制全面开展,存量划拨土地大面积消亡的一年,也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一年。在我分管土地年租金征收及地产交易工作中,紧紧围绕全处“开源与巩固并举”、“服务与收费同重”的工作思路,克服挑战,狠抓机遇。截止六月底,共完成财政经济指标32万元,面积22万平方米,涉及150余宗,占全年任务的80%;配合全处代理各类土地交易20余宗,共收取土地交易服务费56万元,较好的完成了全处上半年工作目标。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挖掘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培育新的征收增长点。
近年来,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土地一级市场的出让范围进一步加大,以及企业改革、城区退二进三企业的相继退出与破产,原有存量划拨土地得到有效蚕食,象工行、建行、龙鼎、大方、药玻等原划拨土地使用权都已灭失,地产处的生存空间愈来愈窄,面对这种困难情况,我们浅找深挖,重点抓了三项工作:
一是对出让用地进行排查,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合同用途等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寻找新的征收增长点 ;二是向集体土地流转突破,象中石化在林州的所有加油站,我们都已挨站逐点进行排查,建立台账;三是对享受划拨授权经营的邮政、中国联通等国有企事业单位,1
按照划拨用地目录及授权经营法规办法,逐项核对,扩大费源。象邮政局的储蓄业务所用划拨用地及网通公司改变授权经营用途用于出租超市都已有效纳入管理轨道。四是以地价调整系数定期公布为契机,对原有划拨用地单位征收情况向局领导汇报,适时进行调整,象原有的电业公司,市信用联合社在原有六万、七万的基础上,现已调整到十八、二十万,青年洞景区在原有四千元的基础上调整为一万元。
二、坚持服务与收费同重,树立地产交易新形象。
针对过去重收费,轻服务的地产交易情况,配合主任修订了新的交易程序等各项制度并抽调六名人员进行培训,对在招标、抵押、转让等地产交易活动中实行专人专岗服务,对一级土地市场挂牌交易进行了信息发布、会场组织等事务性服务,对用地户各种手续进行全站式服务。在主管局领导的指导下,对桂花居、巴黎香榭等大型用地项目进地中的拆迁砖厂等工作进行良好政策咨询与协调服务,得到了用户的一致好评。
三、搞好团结,打造一支精干、高效、有凝聚力的战斗团队 团结犹如航船的合力,直接制约着舰队的航行速度,没有一个稳定、团结的工作氛围,就会出现所谓的内耗,胜利就无从谈起。作为一名副职,首先是摆正自己的位置,克服个人本位,自我中心,利己主义,立足本职,发挥好自己的聪明才智。在工作中,大事积极和主任、其他副主任沟通汇报,群策群力,共同研究,其次,对职工创造宽严有序的工作氛围,调动好每位职工的积极性。有人说一般性努力工作可以成为匠人,而带着兴趣工作可以成为大师,所以在工作中,搞好民主,力尽找准每个职工的闪光点,并用好这个闪光点,让每个职工有张有弛,带着兴趣与成就感工作,让工作目标在宽松快乐的氛围中完成。再次切实把自己的工作时刻放在受不受大家认可,能不能保证大家的福利待遇,能不能增强凝聚力上来考核。
半年来,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处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尽管配合全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收费力度不够大,客观上收费空间比较小,主观上有畏难情绪;二是工作方法不够活,征收范围不够宽,运用政策法规与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结合不够;三是重收费,轻管理的思想严重,时有迟到早退现象发生等。这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和改进。
述职人:
土地述职报告 土地开发工作个人述职报告篇三
一、我市土地市场及治理整顿情况
二、存在问题
(一)经济发展需求和供地不足的矛盾突出
由于我市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耕地盘子过大,许多25%以上的坡地、甚至少量的荒山荒地都被列入耕地,土地资源储备严重不足,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发展的速度加快,工业用地需求量不断增大,土地资源紧缺,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需求,这一矛盾十分突出,制约着经济的发展。
(二)违法用地情况严重
由于规划相对滞后,管理跟踪不到位,执法不严及一些部门和企业不考虑资源配置,不顾及国家政策、土地法律、环保法规,盲目上项目,全市公路建设改造、义教工程,重点项目用地和各县、特区、区境内的焦化厂(含机焦厂)、洗选厂、铅锌冶炼厂、铁合金厂“未批先用”现象严重,尤以2011年以来新上项目用地问题突出。
(三)土地执法队伍人员少。全市执法队伍总人数不超过30人,且装备差,不能满足执法工作需要,巡查工作难以开展。
三、意见和建议
(一)各级政府都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土地问题事关国计民生的大局,国家采取世界上最严格的手段保护耕地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贯彻落实。同时,必须强化依法用地、节约用地的意识,妥善解决经济发展需求和供地不足的矛盾。
(二)进一步加大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依法用地意识,形成依法用地氛围。
(三)结合我市的实际,提早作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的修编工作,争取在国家区域性供地政策中增加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必备的土地资源储备,以缓解供地不足而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
(四)国家、省重点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一定要超前完成,从根本上杜绝重点工程项目用地“重点”违法的现象。
(五)对占用基本农田“用一还一”的制度必须坚持并坚决落实。
(六)对治理整顿阶段性工作结束后,仍然未备齐资料上报待批的违法用地,应区别情况,备齐资料,该上报审批的上报审批,该查处的要查处,避免一边治理整顿,一边继续违法,过去的问题还未解决,新的问题又接踵而至,政府所背负的包袱越来越重,最后积重难返。
(七)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执法队伍人力不足,装备差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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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述职报告 土地开发工作个人述职报告篇四
土地市场专题研究报告
二○○三年五月二十日
本专题所研究的土地市场是指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目前,有法律规范可以进入市场的主要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土地市场建设基本情况
(一)总体进展
我国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始于1982年。十四大以前的十年,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主要是变无偿、无限期、无流动的使用制度,为有偿、有限期、有流动的使用制度。十四大以后,进入以市场形成土地使用权价格为核心的全面建设土地市场阶段。经过十年的努力,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初步得到发挥。
1、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场配置范围不断扩大,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初步确立。一是全面实行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有偿使用的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和依法发生流转的存量建设用地,基本都纳入了有偿使用轨道。我国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为315万公顷,十年来,已经实行有偿使用的面积约76万公顷。其中,出让国有土地面积56万公顷,采用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有偿使用的土地面积近20万公顷。有偿使用和市场配置的国有土地面积占城市国有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已由1992年的不足2%上升到2002年的24%。二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初步形成。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普遍建立,2002年,全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面积达到1.8万公顷,与1992年相比,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面积占当年出让总面积的比例由不足1%上升到15%,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金额占当年出让金总额的比例从不足1%上升到40%。三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场交易日益活跃。2002年发生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86.6万宗、6.7万公顷,转让金额达2380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19.1万宗、1.7万公顷,租金达28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53.8万宗、28.9万公顷,抵押金额达7846亿元。
2、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基本确立,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得到加强和完善。一是总结90年代初房地产过热的教训,修订了《土地管理法》,确立了新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重新编制和实施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二是实行了新的土地收益分配办法,存量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收益全部留给地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收益30%上交中央,鼓励地方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优化了建设用地供应布局和结构。三是按照
1建设用地集中统一供应的要求,实施了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根据市场供求情况,适时调整土地供应量,增强了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目前,全国已有1258个市、县政府建立了这一制度。四是土地调查、登记制度进一步完善,强化了对土地利用状况和土地价格的监测。
3、土地市场运行制度和组织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市场服务体系逐步形成。一是土地公开交易、基准地价定期确定公布、土地市场交易信息发布和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等制度基本建立,保障了土地市场的规范运行。二是完善土地市场组织形式,全国1198个市、县设立了土地有形市场,土地使用权交易更加便利、安全、公开和公平。三是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严格实行政事分开、政企分开,培育和发展了土地市场中介服务组织,土地估价、咨询、交易代理、登记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开始独立、客观、公正执业。
4、土地产权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土地权利体系开始构建。一是根据土地市场建设的需要,在坚持土地公有制的前提下,实行了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土地使用权成为商品,按照市场原则进行配置。二是细化和完善土地有偿使用方式,在出让基础上,增加了国有土地租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两种新的土地有偿使用方式,依法明确了出让土地使用权、承租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土地使用权等三种有偿土地使用权的权能。三是适应国有企业改革的需要,明确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权能和相应的权益价格。四是适应乡镇企业融资、兼并等需要,明确依法取得符合规划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企业破产、兼并时可以依法入市流转。
(二)基本经验
1、必须始终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中心,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十年来,建设用地供应在优先保证国家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和生态环境建设用地需求的同时,按照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适时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配合国家经济结构调整,显化国有企业土地资产7000多亿元,支持和促进了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为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提供了资金支持。二是盘活城市存量建设用地,优化了土地利用结构,收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8300多亿元,促进了旧城改造和城市建设。
2、必须坚持土地资源、资产管理并重,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既是保护耕地的需要,也是充分实现国有土地资产价值的最基本前提。加强土地资产管理,既是提高建设用地市场配置效率的需要,也是保护耕地的最根本措施。十年来,按照资源、资产管理并重的原则,我们实行
了耕地占一补
一、收取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土地整理等措施,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了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近年来建设占用耕地数量明显减少,在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减少的情况下,各地切实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加快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进程,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全国绝大多数城市存量建设用地基本上完成了一轮调整,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3、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土地市场秩序的规范。规范政府行为是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重点。十年来,特别是十五大以来,我们以规范管理者的行为为重点,在全系统大力推行依法行政,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把维护土地市场稳定、公平、安全运行作为调控的主要目标,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建立了政务公开、窗口办文、内部会审、集体决策等制度;与监察部联合推行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不断规范土地市场秩序,较好地发挥了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4、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按照市场经济原则推进制度创新。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市场运行基本制度的建设,都是按照这一原则进行创新的。在正确运用行政管理手段的同时,注重发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的作用。对破坏耕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低价出让土地等行为,纳入刑法处罚,运用经济杠杆保护耕地等,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按照尊重农民土地财产权的思路,组织了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和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尝试在集体建设用地配置、利用和土地征用中引入市场机制,利用法律和经济手段保护农民土地权益。
(三)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几个方面
1、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还有相当大的差距。除去不会轻易改变用途和发生流转的交通和水利设施用地外,我国建设用地约有2500万公顷。其中,国有建设用地约700万公顷,城市内的315万公顷,城市外的385万公顷。按照法律规定城市内的国有土地可以市场配置或有偿使用的应达到40~50%左右,而目前只有24%。城市内外,还有大量国有建设用地需要随着企业改革和土地用途调整实行市场配置或有偿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约1800万公顷,其中农民宅基地约1000 万公顷,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地约600万公顷,单位和个人用于生产和经营的集体建设用地约200万公顷,用于生产经营的200万公顷应当通过市场配置。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大部分宅基地也需要通过市场配置,发生置换和流转。
2、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还不够有效。一是一些地方土地
统一管理制度不落实,违反规划设立园区,特别是开发商与乡(镇)、村违法私自签订用地协议,圈占土地,严重影响和干扰了政府对土地供应总量的控制和耕地保护。二是不同区域之间,为创造政绩和吸引投资,竞相压低地价竞争,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土地资产流失,在工业用地方面,表现尤为突出。三是现行土地税制设置不合理。流转环节的税种多、税负重,不利于土地流转和市场配置;保有环节基本无税,对少数单位、个人占用和浪费大量土地资源缺乏经济制约,不利于节约土地资源。
3、土地产权保护制度还有缺陷。一是土地登记法律制度不统一。分散多头登记影响政府登记的公信力和运用政府公信力对土地交易进行保护,每年土地权属纠纷量都在5万件左右。二是农民集体建设用地大量自发入市。依法取得、符合规划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的合法土地财产,应当允许流转,需要尽快建立相应的法律规范。三是尽管新《土地管理法》提高了征地补偿标准,但征地中仍然没有体现市场经济原则。征地范围宽、补偿低且不到位等都大量存在,特别是失地农民的就业和长远生计难以得到保障。
4、相关配套改革还滞后。一是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一些地方仍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基本建设程序,通过计划立项、规划定点先行确定土地使用者,影响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实施。二是一些享受特殊优惠的政策性用地面过宽,一些单位、个人以经济适用住房、科研、教育用地等名义规避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以划拨方式优惠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商业性开发,扰乱了土地市场。
二、今后20年土地市场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按照十六大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高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和水平,实现城乡国有、集体建设用地进入统一市场配置,土地利用效率显著提高,资源保护、生态保护和资产管理水平大大提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土地支持,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阶段目标
第一个五年,要在土地市场制度建设上取得突破。实现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全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协议出让的工业用地引入市场机制,允许和规范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确立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新型征地制度,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调控手段。
第二个五年,主要是推行和完善各项土地市场制度。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通过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扩大有偿使用覆盖面,结合企业改革和土地用途调整,应有偿
使用的原划拨土地实行有偿使用。
再经过十年的努力,到2020年,全面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土地市场体系。土地市场统一运行,土地产权体系完整,法律保障明确,各类交易主体平等竞争,土地价格市场形成机制完善,土地资产全面纳入企业资产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三)主要任务
1、扩大市场配置土地范围。依法取得、符合规划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入市流转。单位、个人使用划拨土地用于生产经营的,要逐步纳入有偿使用轨道。单位个人使用划拨土地不从事生产、经营的,要逐步纳入资产核算。
2、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运行规范。提高市场公开程度,全面推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协议供地也要实行公开供地计划、集体决策和交易过程、交易结果公开。公正执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交易主体,保障土地供应和交易中的平等竞争,实现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完善土地权利体系,明晰土地权能,统一土地登记,保障交易安全。
3、提高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和水平。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水平,为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提供科学依据。在正确运用行政管理手段的同时,强化和完善法律、经济手段,保证规划实施,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加强对土地市场运行的监测和分析,公开土地市场信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审时度势,及时调控土地市场。
4、完善补偿机制,改革征地制度。在充分尊重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基础上,建立新的征地制度和补偿机制。征地补偿费用要根据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价格和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合并计算。严格界定征地范围,确实需要征地的,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按价征购。失地农民要纳入当地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
三、土地市场建设的原则和重大措施
(一)原则
1、坚持按规划用地,严格实施用途管制制度。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必须实行严而又严的方针,实施用途管制制度。生产力布局、土地资源配置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国民经济各部门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使用土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总量。
2、坚持集中统一供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我国建设用地的供给弹性很大,要保障土地市场健康、稳定发展,集中统一供地,严控土地供应总量是关键。
3、坚持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实现资源资产管理并重。我国土地资源短缺,必须通过提高配置效率解决经济发展和资源保护的矛盾。土地既是重要的资源,又是重要的资产,资源资产必须并重管理,统一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之中。
4、坚持制度创新,推进配套改革。改革开放以前,我国长期实行无偿、无期限、无流动的土地使用制度,旧的用地观念根深蒂固,改革旧的用地制度,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会遇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必须与时俱进,坚持制度创新。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也是一切生产生活活动的载体,土地市场的培育和规范,涉及到各方面的改革,必须配套进行。要革除和调整一切妨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的思想观念、做法、规定、体制弊端和权利格局。
(二)重大措施
1、加强法制建设。一是抓紧修改《土地管理法》,允许和规范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改革征地制度。二是在民法典物权篇起草中,解决土地权利法定和统一土地登记问题。三是及时总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土地市场建设和建设用地审批中的实践经验,形成相应的法规和规章。
2、完善土地市场调控。转变职能,把政府对土地市场的管理重点放在强化建设用地总量和结构调控,加强规划管理上。设立开发区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合规划的要一律撤消。严格土地执法,严肃查处违反规划圈占土地等行为。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
3.加强土地市场运行的监控。土地市场关系到宏观经济的健康运行,必须加大投入,建立土地市场运行的监测、分析和预警系统,充分利用遥感、信息等新技术,准确把握土地市场运行态势,及时加以调控。
4、推进配套改革。完善土地税制,归并土地流转环节的土地税种、减轻税负,鼓励流转;提高土地保有环节的税负,建立资源占用的约束机制。可以先选择对以投资为目的占用的土地开征不动产税。改革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建设程序,经营性土地使用权一律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由市场确定使用者和价格。限制和规范政策性优惠用地。
5、运用经济、法律手段,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权。农民是弱势群体,目前经常、大量发生行政权、管理权侵犯农民土地财产权的情况。必须采用经济、法律手段,切实保护弱势群体,让农民能够充分行使土地财产权,分享改革和发展成果。对侵犯农民土地财产权,造成农民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土地述职报告 土地开发工作个人述职报告篇五
土地是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基础,既是重要的资源,也是重要的资产,还是政府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随着各级党委政府对土地管理工作的不断加强,我国的土地市场建设获得了较大发展,土地资本运营已成为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课题。**是一个较为贫困落后的山区县,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加大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力度,加快国有土地资本运营显得尤为重要。xx年下半年实施县乡机构改革,新组建**县国土资源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提高土地对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目标,坚持资源保护与资产管理并重,建立健全土地收购储备各项制度,加大国有土地储备交易工作力度,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规定,土地市场的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土地市场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在不断深化,如何盘活土地,抓好土地储备交易工作成为经营城市的一大课题。为此,我们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在改造旧城、开发新城工作中,为实现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在完善土地储备交易制度方面结合县情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一)成立机构 建章立制
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产生是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调控土地二级市场的内在需求,也是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必然结果。由于我县城镇规模较小,布局分散,城区基础设施不完善,城市建设资金短缺,过去长期实行无偿、无期限的土地使用制度,大部分存量国有土地以划拨方式进行转让,非法入市现象严重,应征土地出让金随意减免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大量国有土地资产流失,政府难以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也为土地交易中的“暗箱操作”提供了瘟床。针对这一情况,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xx]15号)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文件精神,依法规范土地市场,确保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高度垄断。xx年8月,我县成立了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隶属**县国土资源局,定编5人,主要从事土地征收征用、土地收购、土地储备、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等工作。
确定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是接受县政府委托实施国有土地资本运营工作的法定机构,代表县政府对城镇国有土地实行统一征收、储备、经营和管理,做到“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县国有土地收储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县国有土地收储运营程序》和《**县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为规范有序地实施土地储备交易提供了保障。
(二)清理整治土地市场,优化土地储备交易环境
xx年2月20日,国土资源部召开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下发相关通知,针对一些地方土地管理松驰,制度不健全,土地市场混乱问题,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为优化土地储备交易环境,我县以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为契机,抓好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促进土地市场建设,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明确划拨供地范围,切实抓好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自xx年以来,我县就完善土地储备交易机制,加大土地市场配置力度,连续推出了一系列举措。结合我县实际,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统一出让的土地管理“五统一”的原则;根据土地市场的变化,及时修改我县的城镇规划区基准地价,并就土地储备范围、土地储备工作程序、储备土地的处置程序等内容进一步明细化、规范化;相继出台《关于加强城镇规划区内土地管理的通告》、《关于加强土地市场秩序管理、严禁非法买卖土地转让土地的通告》,坚决冻结县城区内建设用地的供应和审批,查处非法买卖、转让土地。一系列文件的出台,为搞好土地收购储备和规范土地市场提供了法律法规支持。
(三)多形式并举,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
为使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县在宣传力度上花了很大的力气,收到很好的效果。近年来,我们始终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土地国情、国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位。采用书写张贴悬挂标语、出动宣传车、利用网络、广播电视、举办专栏板报、演讲比赛、印发资料、召开座谈会等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土地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通过每年开展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宣传活动,使全县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我县国土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现状及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明白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以此增强土地忧患意识,全面提高耕地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的自觉性。这样,使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更加深入人心,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也为我县推进土地储备工交易工作和规范土地市场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四)认真履行职责,实施土地交易“阳光工程”
三、解决**土地市场建设问题的对策措施
规范土地市场就是政府用市场的眼光看待国有土地,通过运用市场机制和市场规律,最大限度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资产,实现土地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行为,它对于促进可持续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针对上述我县土地市场建设存在的问题,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通过自身的努力一定能逐步加以解决。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有效方式,从发展和规范土地市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度,大力宣传规范土地市场、实施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重要意义,为深入推进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土地公开供应制度。建立土地市场集中统一供应制度,国有土地招标、拍卖制度和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促进土地“招拍挂”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三是要同相关协作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土地招拍挂工作中的问题,完成供地前期规划、供地后期管理的基础工作和验收工作;建立统一协作关系,共同促进和培育规范的土地市场。
四是要求县财政部门提供一定的土地收储周转金,银行提供相应的贷款,以保障土地收储运营工作的正常运行。通过协调资金(政府出资或银行借款等方式),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力度,确保土地储备交易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及出让管理规范化、合法化。
五是要加强同纪检监察机关的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查处与土地有关的违纪违法案件,推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