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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报告给谁? 辞职报告交给谁比较合适优质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5-23 20:46:48
辞职报告给谁? 辞职报告交给谁比较合适优质
时间:2023-05-23 20:46:48     小编:xiejingc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写报告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辞职报告给谁? 辞职报告交给谁比较合适篇一

医生的辞职报告写好以后应该交给谁呢?辞职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跟大家分享几篇医生辞职报告范文,以供参考!尊敬的领导:

您好!非常感谢您这四年来对我的培养、信任和关照。

自20xx年入院以来,我已经在本院工作了4年,正是在这里我开始踏上了社会,完成了自己从一个学生到社会人的转变。首先感谢医院给我来这工作的机会,在这工作是我的荣幸。这些年来我学到很多东西,无论是从专业技能还是做人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更深深的体会到了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所赋予的神圣职责,在这四年的辛勤工作中,我感受到了医院这个大家庭的温暖,也深信在以后的成长中,永远不会忘记母院对我的培养,永远忘不了科主任对我的严格要求和谆谆教导,忘不了同事们对我的关心和帮助,我真的舍不得这个温暖的大家庭。可考虑到今后的自身发展和目前的家庭状况等原因,我不得不做出这个决定。对于我此刻的离开我只能表示深深的歉意。希望贵院领导给与理解和帮助,批准我这个请求。谢谢

此致

敬礼!辞职人: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院领导: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医院正式提出辞职。

来到xx医院已经整整3年了,正是在这里我开始踏上了社会,完成了自己从一个学生到社会人的转变。有过欢笑,有过收获,也有过泪水和痛苦。医院平等的人际关系和开明的工作作风,一度让我有着找到了依靠的感觉,在这里我能开心的工作,开心的学习。然而工作上的毫无成就感总让自己彷徨。

医生是我从小的梦想,我希望我可以帮助别人解决苦痛,给别人带来更多健康和欢乐,然而从医的3年时间里,让我的梦想一点一点破灭,能力有限,前途渺茫,患者质疑,和对病人的无能为力,医生一个多么伟大的职业,救死扶伤,为什么那么多的痛苦我们无能为力,包括我们的挚亲。

我茫然!我不甘心,直到年初一个偶然的机会,让我了解了另一个事业机会,它太完美了,完美的不敢让人相信,它传递健康、美丽、快乐、自由,爱和财富,太多太多美好的东西。

“上医治未病”无病先防,是未来的发展方向,保健业是21世纪的明星产业,我决定从治疗疾病到预防疾病的转变,选择决定未来,付出决定收获。我愿意以传递健康、美丽、快乐、成功为使命。

能为医院效力的日子不多了,我一定会把好自己最后一班岗,做好所有工作,尽力让医院做到平衡过渡。

离开这个医院,离开这些曾经同甘共苦的同事,很舍不得,舍不得领导们的尊尊教诲,舍不得同事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若您需要,我愿意随时待命,用我新鲜的知识为我们的团队继续出力回报医院对我的培育之情。最后,我也不知道可以说什么,只能忠心对您说声对不起,感谢您对我的关怀和培育,并祝愿您和大家能开创更美好的未来。

此致

敬礼!辞职人:

20xx年xx月xx日

辞职报告给谁? 辞职报告交给谁比较合适篇二

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

辞职报告递给谁

导读:本文是关于辞职报告递给谁,希望能帮助到您!

想辞职,你的辞职报告写好没?那么,辞职报告又应该递给谁呢?一起来看看。

辞职信交给你的直属领导,并且告知人力资源部。下面是劳动者辞职注意事项,你应该知道:

一、辞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绝对权

1、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可口头通知。

应注意保存好已经通知用人单位的相关证据,可适当录音或者提供人证。

2、试用期已过或没有约定试用期的,提前三十日,并且只能以书面形式通知。应注意《辞职单》等应让用人单位签收,自己复印一份;如果用人单位不签收,可通过快递或挂号信形式发出,并且快递或挂号信要体现辞职的相关信息。

3、只需提前通知,无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用人单位以公司订单多、招不到人、合同期未满等为由不同意、不批准劳动者辞职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辞职是劳动者拥有的绝对权利,而非相对权。劳动者依法定程序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后,届时要求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的,用人单位应配合办理。

二、辞职理由要据实填写

1、辞职理由决定——能否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在辞职理由上填写的是“回老家”或者“个人原因”等,则需提前三日或者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才可解除。

2、辞职理由决定——能否获得经济补偿或赔偿

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第八十七条规定,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已经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但是如果辞职理由写的是“回老家”或者“个人原因”等的,之后再向劳动仲裁委或法院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一般不会得到支持。

三、

劳动者未按法律规定离职要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未提前三日或未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相关离职手续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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