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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质监局行政执法检查自查报告实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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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质监局行政执法检查自查报告实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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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质监局行政执法检查自查报告篇一

依法对生产、经营企业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行政检查,确保企业依法组织生产经营,保障特种设备运行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严格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开展计量强制检定工作。通过开展行政检查工作确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生产加工企业,仓储及流通领域,重点打击制假销假窝点。

产品质量、标准、计量、生产许可证、认证认可、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特种设备安全、食品生产加工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加大对关系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实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行政检查力度。一般每季度检查一次,如果发现不合格将连续进行检查,直到合格为止。

1、元月-11月,对农资生产、销售企业和经销店进行检查。农资产品包括:农药、化肥、饲料、农膜、喷雾器、水泵农用运输车及配件、农机等。

2、元月-12月,对“3c”认证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检查。“3c”认证产品包括:电线电缆、低压电器、家用电器、汽车安全玻璃、钢化玻璃等。

3、元月-12月,对建材和装饰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及建筑工地进行检查。建材及其装饰产品包括:钢材、水泥、水泥制品、上水管、下水管、红机砖、玻璃、板材、油漆、涂料、防水材料、塑钢、铝合金等。

4、元月-12月,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巡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有检测手段属国家名牌、省级重点保护产品的每半年巡查一次;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较为完善,属一般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每季度巡查一次;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较欠缺,容易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企业,每月巡查一次。食品包括:植物油、大米、米粉、粉丝、面粉、面条、酱油、食醋、酱腌菜、调味品、肉制品、蛋制品、豆制品、饮料、果冻、白酒、乳制品、婴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营养米粉、方便面、速冻食品、膨化食品、饼干、糕点、糖果、饮用水等

5、元月-12月,对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食品包装、洗涤剂、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6、元月-12月,对制造和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进行安全监察和执法检查。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游乐设施等,7、2月-9月,对化学产品进行检查。化学产品包括:成品油、化工产品及原料、易燃易爆物品、化妆品等。同时对“黑心棉”进行执法检查。

8、7月-9月,对汽车配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产品进行检查。汽配产品包括:各种类型的汽车零配件及部件等。

9、10月-12月,对低压电器进行检查。低压电器包括:电线、电缆、开关、插座、插头、灯具、家电等。

对不涉及安全和健康的产品进行行政执法检查时间安排,一年检查一次,存在质量问题可复检一次。

1、4月-11月,组织对纺织品、服装、鞋、帽等进行检查;

2、8月-9月,组织对家具、日用品和生活用品、文具等进行执法检查。

3、对新开业的企业,及时技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本局能够解决的困难,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个私企业主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3年内免费办理纸质代码证书。

计量强制检定和定量包装监督: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jjg443-98、jjg99-1990、jjg98-1990、jjg52-1999计量检定规程,对下列计量器具进行强制检定。

(1)对全县辖区范围内加油站燃油加油机,电子邮件计价秤、在用台秤、汽车衡、电子计价秤、电子台秤、弹簧秤、分析天平、电子天平、架盘天平、砝码、压力表、戥秤的强制周期检定。

(2)对全县医疗卫生部门及私营个体医疗所使用的血压计、心电图仪。对眼镜生产加工销售企业的验光机进行强制周期检定。

2、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和“零售商品称量计量监督规定:对全县范围内生产企业和销售点进行每半年一次的定量包装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省标准化管理条例》、《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以及质量技术监督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1、严格执行《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的有关规定。

2、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及时调整检查计划。如检查计划有变动时及时向法制机构报请批复。

3、因举报实施的行政检查、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持有本部门负责人签发的检查批准文书,并在检查结束后5日内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4、对同一企业的同一产品,除抽查不合格和有举报投诉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外,一年内质量抽查不超过两次。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内部下级检查服从上级检查,对一些不涉及安全和健康并且影响不大的产品减少行政执法检查频次。

5、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检查时应规范用语,文明执法,依法行政。要积极热情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切实为企业解决困难和实际问题。

6、行政执法检查时,应当两人以上参加,并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7、行政执法检查时,涉及到需要保密的事项,应当予以保密。

8、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五公开”、“十不准”、“八严禁”的规定。

质监局行政执法检查自查报告篇二

**街道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我街道为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制政府建设,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从加强法制宣传,严格执法程序,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依法行政工作,并根据市县法制办的要求,对街道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了自查工作,本街道的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法制意识,法制宣传工作全面推进

为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我街道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方法、手段和运行机制。一是领导带头认真学法,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在班子理论学习计划中针对性地加强法制内容,以保证学习效果,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二是对全体执法人员强化培训,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班,加强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提高依法行政业务水平;三是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我街道及下属各单位利用社区单位的宣传栏,村务公开栏、下发法制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切实保证宣传效果。

二、加强违法处罚,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随着近年来我街道城区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城郊结合部的不断规划建设,我街道近几年办理的土地行政执法、处罚也越来越多。为了切实做法这项工作,我们认真贯彻执行 1

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公正、及时地办理行政执法案件。确保不因工作失误,造成行政诉讼案件的情况发生。2012年上半年,我街道行政执法案件共件,其中计生违法案件 19件,已立案13件,完成处罚8件,共征收社会抚养费46万元;土地违法案件件,完成处罚件。

三、严格执法程序,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序

在行政执法中,要求各执法人员所严格依照执法程序办事,明确责权,落实责任。要求在执法时必须有两名以上执法坐吃山空共同执法,要事先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按规定向当事人事先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在执法环节上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加强行政执法公开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清楚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律规定,公开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把办事条件、标准、要求和办事时限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执法工作的公开、公正。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日

质监局行政执法检查自查报告篇三

县质监局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县质监局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县质监局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一、主要成绩

上半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生产加工企业间次,检查经销企业间次,办理案件宗,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共万元,执行到位万元。其中立案案件宗,已审理宗,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共万元,已结案宗,执行到位万元;现场处罚案件宗,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万元,已全部执行到位。

二、机构设置及其人员配备及执行记录

1、设置政策法规宣教股,配备专职法制工作人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为公务员。

2、设置稽查队为专职行政执法机构,并委托其执法,被委托机构符合《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稽查队执法人员为公务员,且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

3、调整了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由5名执法人员组成,并下设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

4、指定政策法规宣教股为受理行政执法投诉、申诉的机构,并由专人负责。

5、局不定期组织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以及相关的业务知识,并积极参加省、市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和培训。稽查队每月安排半天时间举行案件办理分析交流会,对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分析、研究,促进案件顺利执行,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三、

建章立制及执行记录

1、制订《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制度汇编》,汇总了我局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部门岗位执法责任制、法制机构和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行政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行

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案件管理制度,罚没财、物和登记保存物资管理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监督的规定等规章制度。

2、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完善其他有关行政执法制度,制订了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制度,案件办理分析交流制度、行政案件审理制度、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打假责任制度,受理、处理行政执法投诉、申诉制度,落实“五不放过制度”、案件移送制度以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等。

3、减免行政处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4、对上级转办交办案件及时登记并根据上级要求开展查处工作,查处结束后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转办交办部门。

5、严格依据有关规定执行案件移送,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和超越质监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坚决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以上各项制度我局均能认真执行,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记录。

四、行政执法情况

1、所办理案件属于质监部门职权范围,超出质监部门职权范围或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2、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按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案件,都经过立案、调查取证、审理并形成处理意见、告知、作出行政处理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等程序。案件办理遵循“先立案,后查处”原则,查处时有2个以上执法人员,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所有立案案件经集体审理并做到查审分离。

3、定性准确、取证到位。行政案件的办理能对违法事实认定清楚、全面,证据确凿,并采取拍照、录像和复印有关资料等方式固化证据,证据间相互佐证,对违法行为定性准确、全面,不避重就轻。

4、法律适用准确,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格遵循法律适用原则,做到优先

适用上位法、特别法和新法,不存在选择性适用法条以及增、减法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内容的情况,文字表述准确,适用法律写全称。针对违法行为的轻重和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危害等,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不存在显失公正的情况。

5、行政处罚执行符合规定。罚没款罚收分离,除法律规定可以代收的外,罚没款一律由指定银行代收,并出具省财政统一的罚没收据。对不符合行政处罚减、免条件的,不随意减、免行政处罚。罚没物品处理机构与案件办理机构分离。

6、文书使用正确、规范。办理案件使用统一格式的执法文书,文书使用正确,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文书语言简洁、规范,不存在随意使用简称、简写的情况;文书不存在涂改现象,更改处由当事人确认;《行政处罚决定书》以电脑打印形式,并及时上报市局稽查大队办理备案手续。

五、其他情况

1、行政案件投诉、申诉情况。今年,我局没有接到质监部门管辖范围的投诉案件,收到关于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问题和建筑房屋质量问题等投诉,我局建议当事人到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

2、涉案物品和罚没物品管理情况。设立了固定的物品保管场所,指定专人对涉案物品进行统一管理,并建立详细档案;详细记录物品出入库、交接及处理情况,物品处理情况及时归档;不存在挪用、调换、私分涉案物品的情况。

3、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我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今年没有出现因过错导致行政处罚错误或显失公正的情况,没有出现因过错导致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撤消、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情况。

4、行政执法案件公开情况。对符合案件公开条件的案件,根据《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公开行政执法案件管理办法》进行公开,公开的范围、方式、内容、期限、程序均符合规定要求。

5、对本辖区内查处的影响较大的违法行为依照“五不放过”要求依法查处,做到:案情没有查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的机关工作人员该建议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处理而没有建议的不放过。

6、法制宣传教育情况。我局十分重视法制宣贯工作,调整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两名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加强了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我局执法人员通过书籍资料,案例分析,互联网论坛等方式,加强了对质监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提高了自身的素质。执法人员在巡查企业和执法过程中,主动对企业、群众进行计量、标准、质量、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促进企业的质量管理。在“”消费者权益日等特殊日子,联合有关部门开展

大型现场宣传活动,通过派发资料、现场真假鉴别、接受投诉咨询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了有关的法律法规。另外还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今年上半年,分别向省、市、县媒体投递稿件并被采纳共19篇,其中省局网站采纳1篇,市局网站采纳1篇,日报采纳6篇,市电视台采纳1篇,县新闻媒体采纳9篇,市局简报采纳1篇。

7、行政复议、诉讼及国家赔偿情况。今年我局没有行政复议撤消、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案件;无行政诉讼撤消、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案件;无违法行使职权而导致国家赔偿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存在问题:

1、有关规章制度不够细化,执行情况记录不够全面;

2、执法人员数量较少,人员素质需进一步提高;

3、大案要案少,需进一步开拓案源;

4、法制宣传形式比较单一等。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有关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并做好详细记录;

2、充实执法队伍,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

3、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狠抓大案要案;

4、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质监局行政执法检查自查报告篇四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自治区质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3年认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在市局系统认真组织开展了认证行政执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筹划部署

接到开展认证行政执法自查工作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组

织法制与监察科、计量与认证监管科和稽查队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要求,组织成立了认证行政执法检查小组,安排部署自查工作。自查工作中,紧紧围绕认证执法监管体系、认证行政执法和认证行政处罚案卷重点内容,认真进行自查。通过全面自查,有力排查我市在认证执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规范认证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监管和行政执法水平,推动认证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二、健全认证执法体系,完善执法工作机制

(一)认证监管机构设置规范完善

xx市局认证行政执法工作涉及法制与监察科、计量与认证监管科和稽查队三个工作部门,法制与监察科负责认证执法案卷审理审查、认证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和执法监督工作。计量与认证监管科负责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稽查队负责认证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三部门联动做到监管信息畅通、运行缜密和权责分明。三县(市)局认证行政执法工作设置在稽查队,由专人负责,办公室法制监督,有力的保障了认证监管中规范执法、严格执法,责任执法。

(二)强化部门联动,做到职责明确。

xx市局与三县(市)局建立了区域合作机制,案件查处通报制度,重大处罚案件备案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制度。在监管中充分利用认证执法监管信息系统,建立和更新辖区认证获证企业信息。对获证企业实行巡查制度,计量与认证监管科对市区获证企业进行日常监管,发现企业认证违法行为,及时通报稽查队,并配合做好查处工作。对于群众举报的案源,稽查队均能做到实地核查、及时查处。在监管中执行《xx市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将执法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执法人员,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按照统一尺度开展执法工作。

三、坚持严格监管,努力提高认证监管执法效能

今年上半年,我局强化认证产品监管,在生产环节,认真排查获证企业底数,夯实监管基础,做到“底数清、状况明”。先后对获证的58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巡查,全面、准确掌握生产企业的最新动态,对企业实施动态监管,从源头上切实规范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58家生产企业能够按照认证条件组织生产,保持认证产品的符合性和一致性,认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认证标志行为使用规范,没有生产超出认证范围的产品和超范围使用标志认证违法行为。在流通环节,组织开展了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检查,抽查9家商场超市,重点检查了家用电器、儿童玩具等产品,抽9家查列入认证目录的洗衣机、电冰箱等家电类电器产品6类24种产品,抽查儿童玩具6种、40 多个型号,销售的认证产品均加贴有“3c认证标志,检查情况总体良好。2012年至今,在我局的83起行政执法案件中,无认证执法案件。

质监局行政执法检查自查报告篇五

行政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行政执法检查自查报告范文(一)

根据省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件检查的通知》(川工商办〔20**〕247号)的要求,我局迅速组建专班、集中时间对20**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办结的行政处罚和2005年以来的行政审批案卷进行自查和评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为认真落实好省局行政执法案件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自查方案,深刻领会抓好自查的意义,并且提出把这次行政执法案件的自查和评查,作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工商行政执法水平的有力举措。为确保各局认真自查、集中评查,提出两坚持、三严格即:坚持行政许可评查涵盖所有登记法规、坚持行政处罚案卷涵盖所有工商业务,做到涉及所有业务范围;严格执行评查制度和评分标准、严格按照评查程序、严格梳理疑难问题不遗漏,认真

总结

经验不瞎评。为此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法规科、企业科、个体科负责人为成员的案卷评查领导小组,从县区局抽调行政审批、核审人员、经检执法等岗位业务骨干共同组成行政执法评查工作小组,就检查的组织形式、重点内容、实施方案步骤等事项进行了统一安排,评查采取一案两评即先由各县区抽调人员实行交叉初评,再由市局相关科室汇同复评,以此保证案卷评查的公正性和准确度;认真做好评查情况分析通报准备。

二、重点突出、狠抓落实

根据文件要求,此次行政执法案卷检查,我们除了重点对已结案的行政处罚案卷的办案程序、行政强制措施、适用法律、证据效力及规范使用行政处罚文书等情况外,同时还对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检查,具体包括:事实认定、证据采集、行政处罚法律适用和公正性、办案程序、采取强制措施、法律文书使用、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执行及罚没财物收缴、立卷等方面。

2011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办结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全市共计查办1620**件,简易程序案件950 件,此次行政执法案卷自查,集中抽查县区局行政处罚案卷各10卷共50卷,行政许可案卷560卷。评查主要分为二个步骤,第一阶段为评查。行政执法评查小组对所属具有行政执法权的5个相关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随机抽取,均采用一案两评的方式步骤评查。评查组通过实地检查、个案剖析等方法,点面结合,检查到基层执法单位;第二为阶段总结整改。市局组织召开了由各县区局局长、分管局领导和相关业务科(股)队人员参加的全市工商系统行政执法评查通报分析会,对评查的情况从问题危害及影响、问题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对评查发现的问题,从如何应对和整改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对问题以通报方式督促落实。

通过评查我们发现,在这610件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案卷中,案卷登记程序合法,登记材料齐全,处罚主体正确,处罚依据明确,处罚种类和适用准确,案卷制作比较规范。全市全年无败诉或复议被撤销案件。

三、总结经验、落实制度

总体来说,行政执法案卷检查情况较好,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较高,这是我局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结果,之所以能够出现上述情况,主要是做好了几个方面的监督工作:

(一)对执法程序的监督切实到位

行政处罚程序更加合法。重实体轻程序现象有了明显改善,立案、查处、核审、执行四分离制度得到健全。各办案机构严格依照规定查办案件,全市所有自查案卷未发现明显违反法定程序查办的案件,所有办案人员和机构的程序性意识切实得以加强,杜绝轻程序,重实体。法制机构、监察机构对办案人员和办案机构对执法程序的监督突显成效。

(二)对案件实体的监督更加有力

办案机构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理解更加深刻到位,法制机构严把核审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卷决不和稀泥,决不装糊涂,从自查情况看,查办的案卷均已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实体性监督有力到位。特别是证据收集的更加全面,各办案机构对证据收集的意识增强,证据收集也较为全面,更加重视对书式证据及旁证材料的提取,收集证据的方式也较为规范,多数现场检查记录记载全面、有序。基本上做到了证据确凿、真实、关联度强。

(三)对强制措施使用的监督扎实有序

全市各办案机构均全部使用新式强制文书,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更加规范。申领和使用强制文书均严格依照规定审批、登记、备案和归档保存,同时留存一份交监察室备案,加强监督。实施强制措施的文书中引用的法律条、款、项具体和诉权告知较清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能够依法及时解除行政强制措施或没收非法财物。加强强制措施文书使用的监督,确保行政强制措施的合法合理。

(四)对案件执行工作的监督程序化、制度化

加大了对执行结果的监督,完善了处罚决定的执行的相关规定,定责定人负责案件的执行,对有能力履行处罚决定的当事人一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全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85件,执行罚没款40余万元。对没有履行能力和经批准分期履行的,依程序审批、登记和备案员,杜绝假公济私,畸轻畸重,确保案件的执行。

(五)对社会层面的监督切实加强

各办案机关均高度重视实际工作的社会效应,更加注重民生、民情,加大了关系民生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的查处,聘请了政风行风监督员,定时和不定时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经营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社会各层面的实际监督,各办案机构对关系民生的违法案件查处更加有力,从查办案件类型看,涉及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和酒类商标侵权案件较以前有明显上升,从而也体现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把监管维权的重点放在关注民生维护民利上,执法理念和监管方式有了提升和转变。

四、存在的问题

虽然总体看案件质量较好,但仍还存在一些问题。⑴、轻现检重询问取证导向突出;⑵、个别案件程序存在瑕疵,主要是核审和局领导签批环节;⑶、未客观搜集证据或搜集证据未形成证据链;⑷、新文书填写不规范,主要是《行政强制法》实施后现场检查笔录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措施决定书填写不规范;⑸、案卷的装订不规范。

五、整改措施

虽然我们行政执法质量有所提高、执法能力不断增强。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尚有距离,仍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行政执法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落实各项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认识,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对于发现的问题,我局将立即着手整改,对执法案卷通报分析会所通报的问题,市局备案登记,责令各办案单位限期自行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同时,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和保障执法水平和能力持续提升,一是要加大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要健全完善长效评查制度;三是要继续加大监督力度,改善监督的方式和方法,以科学、全面的监督机制保障执法工作的合法、合理、高效和廉洁。

行政执法检查自查报告范文(二)

20**年以来,我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主线,以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廉洁和高效政府,优化本镇发展环境为目标,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为了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镇多次召开班子会议或有关部门的碰头会,专题研究以行政执法等为内容的依法治镇工作。为此,我们成立了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zd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司法、综治、公安、工商、交通、教育、国土、建设管理、劳动社保、计划生育、党政办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由分管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司法所的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以行政执法等为内容的依法治镇的具体事务,从而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镇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的工作格局,确保了行政执法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行政行为日益规范。随着依法治镇进程的全面推进,全镇行政机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建立了每周学习制度,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行政行为日趋合法、合理、规范。机关领导或者部门的负责同志在处理涉及法律事务、信访等问题时,主动征求并认真采纳法制工作机构的意见。在规范性文件发布前,主动交法制机构审核把关,确保行政执法等行为合法有效。200x年,我镇法制部门共审核把关50多件规范性文件,经审查有1件不能通过,对涉及法律问题的2件提出了修改性意见。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执法水平有所提高。为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我镇注重开展对执法人员的政治、法律、业务素质的再教育、再提高,通过学习提高,培训考核、竞争上岗等多种形式,强化执法人员的为人民服务、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意识。目前,全镇共有127名行政执法人员,有6名已经获得本科文凭,32名获得大专文凭,剩余人员的大部分也正在接受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形式的教育。在执法过程中,努力做到实体合法、程序合法、统一采取江苏省罚款收据。同时,我镇还通过新法培训、证件审验,加强对执法证件的管理和监督,保证行政执法证件的合法、有效,促使执法过程中的实体合法、程序合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严格依法行政。

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促使行政执法公平、公正。一是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违法和错案追究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对行政执以人员的违法行为和错案予以依法追究,2004年以来全镇共对10多名执法人员的执法过错进行了以教育、清退等手段为内容的处理,大大加强了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二是开展行风评议活动。由镇纪检、监察等部门牵头,执法部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行风评议活动,使执法行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建立专门监督队伍。由镇长、副镇长组成行政执法监督小组,对执法部门进行的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同时聘请20多名群众监督员对行政执法提批评提建议,有效地促使了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化和合理化。四是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和收支两条线规定。执法部门都事先到上级部门领取好统一的罚款单据,执法过程中的罚没款都存在专门帐户,由上级部门进行统一管理,不用于执法部门的支出,执法的全过程都受到上级部门的监督。

20**年以来,我镇的行政执法工作日趋规范化,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但同时也存在着不少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如个别部门执法人员法制观念不强,依法行政水平不高;执法过程中个别执法人员随心所欲,存在越权执法、滥执法、执法不到位和不文明执法现象,部分案件办理质量不高。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下一阶段,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将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严格依法行政,切实转变工作方式,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推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继续整顿和规范行政执法队伍。

二是维护上级法制部门行政执法计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认真执行张府法[20**]1号文件,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严格按计划组织行政执法自检自查,提高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计划性、规范性和实效性,使行政执法达到预期目的。

三是认真分析研究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和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是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再培训力度,通过自学与集中学习等方式,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行政执法检查自查报告范文(三)

根据《县xx年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对照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1、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情况:我局属盐政执法单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无超越法定职权,越权执法行为,执法人员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不存在临时工执法行为。

2、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情况:行政处罚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载量执行标准。

3、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情况: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能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亮证执法。处罚流程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标准执行。

4、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情况:不存在取消的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仍在审批和收费,实施的行政许可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制度。

5、规范行政强制行为情况:无行政强制情况。

6、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情况:经检查,市场稳定,无行政执法案件。

7、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情况:我局不存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情况。

质监局行政执法检查自查报告篇六

一、单选题(20题,每题1分,共20分)

1、《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于()起实施。

a、2005年1月1日; b、2005年6月1日; c、2005年10月1日; d、2006年5月1日

2、在公路工程竣工质量鉴定现场工作具体开展之前,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制定现场 工作安全保障方案,并与质监机构和()等单位共同签认、执行。

a、施工单位; b、监理单位; c、路政部门; d、检测机构

3、在公路工程竣工质量鉴定现场工作具体开展之前,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向()进行安全交底。

a、检测人员;b、施工监理人员;c、施工单位配合人员;d、所有参与现场工作的人员

4、施工单位应当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

a、培训使其熟悉;b、书面告知;c、宣传讲解;d、当面告知。

5、()对公路工程竣工质量鉴定实体检测结果(数据、分析、结论)负责。

a、检测机构;b、省质监机构;c、项目法人;d、施工单位

6、公路工程竣工质量鉴定实体检测费用由()承担。

a、项目法人(建设单位);b、检测单位;c、质监机构;d、施工单位

7、建设单位或者项目法人在完成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之后,应当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按照交通部的有关规定到质监机构办理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手续。

a、十五日;b、二十日;c、三十日;d、四十五日

8、质监机构自收到质量监督申请资料之日起()内,对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公路工程项目,出具质量监督通知书。

a、七日;b、十日;c、十五日;d、二十日

9、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机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报有关 1

单位。对一般质量管理问题和一般质量缺陷,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合格工程,();对违法的质量行为依法予以纠正。

a、责令停工整顿;b、责令限期返工;c、责令限期返修;d、责令返工并罚款

10、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前,质监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质量鉴定并出具()。未经质量鉴定或质量鉴定不合格的项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质监机构对质量鉴定结果负责。

a、检测报告;b、检测意见;c、质量鉴定报告;d、质量监督工作报告

11、质监机构因工作需要对工程实体进行非常规试验检测和交工、竣工验收检测依法发生的试验检测费用,由()承担。

a、建设单位;b、检测单位;c、质监机构;d、施工单位

12、公路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内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质监机构报告。

a、十二;b、二十四;c、四十八;d、三十六

13、建设单位对未经工程质量检测或者质量检测不合格的工程,按照合格工程组织交工验收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以下的罚款。

a、三;b、四;c、五;d、六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

a、组织人员疏散、进行救援;b、组织人员控制事故;c、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d、拨打110报警

1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监督检查发现的从业单位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

a、书面通知限期整改;b、责令限期排除;c、责令停止施工; d、责令立即排除。

16、公路水运工程的施工期间应为施工现场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

险费应有()支付。

a、施工单位;b、分包单位;c、劳务队伍;d、总承包单位。

17、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恩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处分之日起,()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a、3年内;b、5年内;c、8年内;d、10年内。

18、施工单位的从业人员在()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a、三百人;b、五百人;c、八百人;d、一千人。

19、在()中,我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企业安全生产的准入制度,是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的重大举措。

a、《建筑法》;b、《安全生产法》;c、《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d、《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0.公路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分为()。

a、甲、乙、丙、丁四级

b、甲、乙二级

c、甲、乙、丙三级和专项

二、多选题(20题,每题2分,共40分)

1、参与公路工程竣工质量鉴定工作的各方应遵循()的原则。

a、公开;b、公正;c、客观;d、规范

2、施工单位的“三类人员”通常是指:()

a、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b、项目施工负责人;c、特种作业人员 d、专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中规定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执行情况; b、从业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转情况; c、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情况;

d、招投标工作执行情况;

e、勘察、设计质量情况、工程质量情况,使用的材料、设备质量情况; f、工程质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合法性情况; g、从业单位履约情况;

4、质监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a、从事质量监督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合理,其数量不少于职工总数的70%; b、从事质量监督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c、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d、有适当的工作场所与试验检测设设施; e、有健全的质量监督和组织管理制度; f、经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5、建设单位办理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应当向公路工程项目所在地的质监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a、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 b、公路工程项目审批文件; c、公路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文件; d、公路工程项目从业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

e、公路工程招标投标文件; f、公路工程施工设计文件; g、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6、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a、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b、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c、对质量和安全问题较严重的工程项目进行停工;

d、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7、公路工程施工的从业单位是指:()

a、建设单位;b、勘察设计单位;c、施工单位;d、监理单位;e、检验检测单位;f、质量监督机构;g、项目评价单位;h、供货单位。

8、下列属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条件的是:()

a、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经完成;

b、施工自检工程质量合格;c、监理评定工程质量合格; d、质量监督机构质量鉴定合格;e、竣工文件按照规定编制完成; f、各参建单位完成了各自的工作报告。

9、下列属公路水运安全生产费用列支范围的()

a、安全生产措施费用; b、安全教育培训、办证费; c、个人劳动保护防护用品、防暑降温及护肤用品费; d、工伤保险费用; e、特种设备年度检验、办证费用; f、抢险、救灾、救护的应急救援费用;

10、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应在下列地处设置明显的安全防护设施()

a、施工现场出入口或沿线各交叉口; b、施工起重机械作业区、拌合站; c、临时用电设施、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

d、施工的孔洞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码头边沿、桥梁边沿;e、施工临时通行便道。

11、政府监督具有以下性质 ()。

a、强制性;

b、执法性;

c、全面性;

d、宏观性。

12、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建设改造与养护并重的原则。

a、全面规划

b、合理布局

c、保护环境

d、保障畅通

e、确保质量

13、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

a、国道

b、省道

c、县道

d乡道

14、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制度。

a、法人负责

b招标投标

c、工程监理

15、()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a、建设单位

b、勘察单位

c、设计单位

d施工单位

e、工程监理

16、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坚持()的方针。

a、安全第一

b、预防为主

c、综合治理

17、《安全法》中规定的安全生产从业人员权利有哪些?()

a、知情权 b、批评、检举和举报权 c、拒绝权 d、避险权

e、索赔权

18、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公路水运工程下列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a、现场驻地

b、施工作业点(面)c、安全标志设置地点

d、预制厂、半成品加工厂

e、非标施工设备组装厂

19、下列案件()属于行政处罚。

a、行政拘留;b、拘役; c、开除公职;d、吊销驾驶证

20、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 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a、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b、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c、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三、判断题(10题,每题2分,共20分)

1、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立法法》,制定《行政强制法》。()

2、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3、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4、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

5、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

6、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设定。()

7、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

8、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9、法律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一定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10、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法规设定。()

四、简答题:(10题,每题2分,共20分)

1、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2、1、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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