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公安调研报告篇一
基本情况调研报告
一、基本现状 (一)队伍建设现状
xxx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原为xxx公安局林业公安股,股级建制,隶属县林业局,业务受县公安局指导。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封山禁牧政策以来,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任务更为艰巨,县政府于xx年x月将原林业公安股改为森林公安分局(正科级),编制xx人,隶属关系不变。xxxx年xx月份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防火办与森林公安分局合署办公,两套班子一套人马,主任由森林公安分局局长兼任。xxx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现有人员xx人,入警x人,干部身份xx人。党员x人。从年龄结构上讲,40周岁以上有x人,30—40周岁有x人,30周岁以下有x人。从文化层次上讲,大专以上有x人,中专有x人,高中x人,已达到公安部xxx年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民警达到60%的目标。xxx公安局森林公安局是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工资按公务员系列套改,警衔工资和岗位津贴按有关规定财政预算,按时兑现。干警每年一次休检和人身保险没有
1 落实。
从90年代后期以来,xxx就十分重视林业工作,特别是实施退耕还林政策后,林木管护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因兼顾防火办工作,一年80%的时间放在防火上。工作压力大,基本没有休假日,即使在重要节假日期间,也要坚守工作岗位或在外办案,而且节假日工作期和防火值班期,因财政困难,也没有补助,同时,由于长期深入农村办案,生活没有规律,积劳成疾,大多数老干警均有肠胃方面的疾病,身体状况不良。
森林公安分局现有人员中,家庭单职工有x人,占全体人员的20%;家庭双职工与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相比基本接近,但家庭单职工生活水平与本地平均生活水平差距较大,属困难职工。
xx辖xx乡镇,总户数xx万户,xx万人,全县总土地面积为xx万亩,截止xx年底共有森林面积xx万亩,占总面积的xx,林草覆盖率大。干警人均管辖面积xx万亩。
(二)基础装备情况
基础设施建设:分局(防火办)共有办公室x间xx平方米,人均xx平方米。值班室x间,局长办公室x间半,微机室半间,其余两间为干警办公室,办公桌椅x套,文件柜x个,附属设施及办公室用具短缺。
装备建设:全局装备用车x辆(捷达警车一辆、桑塔
2 纳一辆、防火指挥车一辆),电话x部,电视机x台,电脑x台,传真机x台。
(三)经费情况
森林公安机关职工工资待遇由县财政预算,办案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也没有专项资金。“天保工程”启动后,森林公安机关经费由县林业局按x人拨付x万元。办案经费来源主要依靠罚没款收入的返还,在无其它来源。日常经费严重不足,导致办公条件、交通、通讯等装备极为落后,给正常工作带来不便。
二、森林公安的性质、地位、任务和主要职责 (一)性质: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公安机关派驻林区和林业部门的专门公安机关,是具有武装性质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值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二)地位: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关的组成部门;是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同各种破坏森林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的国家机器之一;是维护林区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的武装性质的治安力量。是森林资源保护体系中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一支重要骨干力量。
(三)任务:森林公安机关的任务是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
3 犯罪活动。
(四)主要职责:森林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在其辖区内发生的刑法规定的22类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对违反林业法律法规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森林公安机关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森林法》第39条,第42条、第43条、第44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案件,也可以以其归属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并与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其他内部执法单位,按照“谁发现,谁办理”的原则,查处委托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
三、防火办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 2、组织协调和指导基层森林防火部门及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承担的森林防火工作;
3、组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出森林防火措施,经森林防火指挥部审定后组织实施; 4、适时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落实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和各项预防措施,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5、开展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组织森林防火专业人员培训;
4 6、拟定和实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的规划,检查基层单位设施设备建设以及维护管理情况; 7、负责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度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
8、负责森林防火专业、半专业消防队伍建设工作; 9、坚持森林防火值班,及时掌握火情动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等工作;
10、负责森林火灾统计,管理森林火灾档案;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四、工作思路(一)森林公安
1、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全面提高基础设施装备水平。 2、进一步改革完善森林公安机关机构的设置。分局内设刑侦、法制、综合三个科室,下设两个森林警察中队。
3、尽快解决警衔问题,4、加大对民警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 5、严格依法查处各类案件。(二)森林防火
1、加强防火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2、加大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3、培训专业,半专业消防队队员。
公安调研报告篇二
公安部门调研报告
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治安管理和执法工作占主导地位,规范派出所执法问题,就显得相当重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了关于公安部门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
公安部门调研报告范文(一)
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公安机关“三项建设” 之一,是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及公信力的基础性工程。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了民警规范执法意识,提高了执法办案水平。但受执法环境、民警素质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笔者结合丹江口市实际,就县级公安机关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谈几点思考和体会。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面对新的治安形势和执法环境,少数领导、民警主动应对不够,思想认识上有偏差。当前,我国正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特殊历史时期,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很多,治安形势更加复杂。同时,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明显增强,社会对公权力的制约力度明显加大,对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对以上变化,少数领导和民警认识不够,应对不够,主要存在三个偏差:一是认识上有偏差。认为执法是公安机关的“权力”,用权意识强,规范意识差,重法律效果,忽视社会效果。少数民警谈“以往” 眉飞色舞,谈“现在” 垂头丧气,束手无策。二是部署上有偏差。没有将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的工作来抓,认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法制部门的事情,没有形成全警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是落实上有偏差。片面认为抓执法规范化会束缚公安机关的手脚,是在自找麻烦、自寻烦恼,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口头上表示支持,但内心存在抵触心理,“作表面文章”、“喊口号” 可以,抓落实不够。
(二)没有处理好长期性与阶段性关系,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思想不统一、思路不清。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必须长期坚持,分步推进。但一些单位和部门没有处理好长期规划与阶段性目标的关系,执法规范化建设思想不统一,目标不明确,思路不清晰。少数单位领导不是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措施,而是今天一个方案,明天一个措施,对实际工作没有起到促进作用,突出问题依然存在。甚至有的单位还存在有方案不落实,有措施不执行,应付差事的现象,这已成为基层公安机关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少数民警学习不够,自身素质与执法规范化要求有较大差距。公安执法主体是民警,关键在民警。民警执法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执法质量的好坏。虽然法律对案件的实体、程序和证据等相关要求有明确规定,但在执行中往往受到民警个体素质的影响,执法质量也往往差别较大。究其原因,一是部分民警执法思想陈旧。存在惯性思维,不能与时俱进,凭经验执法。在具体的执法活动中,还存在着忽视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权利,甚至有辱骂、体罚现象。部分民警
信息化应用水平低下,不会打字,不会查询,网上办理案件要靠别人代劳。二是部分民警学法用法不够。对法律知识一知半解,对新法律、新程序、新知识不愿学、学不进、学不精,在工作中对案件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取证不及时全面,程序不到位。三是少数民警宗旨意识淡薄。一些民警在执法活动中,思想上不贴近群众,感情上不尊重群众,工作上不依靠群众,不能争取群众的支持配合,调查难、取证难,造成案件证据不足,久拖不决。还有的民警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讲程序,不重细节,消极应付,以致授人以柄,陷入被动。
(四)执法制度建设尚不健全,存在落实不够问题。近年来,各地在建立健全执法制度上做出了努力,出台了相关规章制度。但是,一方面一些突出执法问题的解决尚未形成制度,如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法制员考核制度等。另一方面因领导重视程度、注意力的转移以及职责分工的变换,使得许多制度抓一阵放一阵,未能形成长效机制。如,法制员跟班培训制度实行了一段时间,因人员紧张、督办不力等原因没能坚持下去。在月查季考上,人为因素干扰较大,没能起到应有的把关审核作用。在执法档案建设上,由于没有“严格过程记载、严格质量监控、严格考核激励、严格责任追究”,与实际执法管理工作脱节,利用率较低,使得这个本来很好的制度变成了基层民警的负担,引起普遍反感和抵制。
(五)内部执法监督乏力,存在把关不严,责任追究不到位现象。一是案件审核把关不严。虽然实行了“三级五审” 案件审核机制,但是各个环节的监督作用并未得到有效发挥,存在标准不高,把关不严现象,致使部分问题案件“过五关,斩六将”,突破监督圈。主要表现为民警办案水平不高,把握案件的能力不强。法制员责任心不强,怕麻烦,审核积极性不高。单位领导把关流于形式,过于依赖法制部门审核。法制部门因职能不断拓展,工作任务繁重,法制民警忙于事务,法律知识更新不够,审核出来的案件质量难以得到保障,以致案件天天在审,问题月月通报,考评年年进行,但执法问题仍屡纠屡犯。二是责任追究不到位。执法责任制提得多,落实少,笼统规定多,具体规范少,对执法质量瑕疵案卷、问题案卷没有具体明确的追责规定,板子举得高,但打不到具体人。执法过错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警示,以致少数民警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三是内部执法监督部门职能缺位,监督效能弱化。少数单位领导怕“露丑”,存在老好人思想,不敢大胆监督,遇到矛盾绕着走。执法监督部门工作不主动,除非因上级督办或群众上访投诉,捂不住、盖不
严了才去查处,使得一些本来可以通过提醒和内部监督就能解决的问题,最后往往要付出惨重代价。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以上问题的存在,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单位领导和民警认为执法是“权力”,自己有绝对自主权,想怎样就怎样,以致随意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有的认为执法就是“摆平”,只要当事人不追不闹,程序上、法律适用上无所谓,以致问题案卷、“口头案卷” 多,经不起检验,存在较高的信访、诉讼风险。甚至还有少数领导、民警廉洁执法意识不强,在执法办案中追求个人私利,有利益的偏着办,无利益的拖着办,有的办人情案、关系案,严重影响执法公正和执法效率,削弱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二)教育培训不到位。培训机制不健全,对学习效果要
求不高,对参训民警约束不严,民警既无压力也无动力,认为学与不学一个样,学习氛围不浓。有的单位忙于事务,平时不组织学习,在集中培训时不支持、甚至阻挠民警参训。同时,贴近民警执法活动的培训较少,培训内容与工作实际存在脱节,民警法律知识得不到更新,执法水平得不到提高,严重影响到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奖惩落实不到位。现有的考评方式单一,“虚” 指标多,“硬” 指标少,考评过程不透明,考评标准不统一,执法考评流于形式,甚至暗箱操作,以致少数单位热衷于“公关”,不愿费力去抓执法质量,影响了基层单位抓执法规范化的积极性。在单位内部考评中,能干事、想干事的民警容易出现干事越多扣分越多的现象,严重挫伤民警工作积极性。同时,对考核结果的运用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执法责任没落到实处,执法过错没有得到真正追究,一些单位领导和民警头脑里没有一个“怕” 字,执法考评的作用没有得到真正体现。
三、推进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对策
(一)深入开展宗旨意识教育,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上下功夫。一是要认真开展宗旨教育。通过中心组学习、集中教育整训,进一步树立“执法是公安工作生命线” 的意识,深刻认识到公安机关公信力要通过规范执法来体现,信访案件要通过规范执法来预防,群众满意度要通过规范执法来提升,切实提高干部、民警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识,营造领导抓、抓领导,警种抓、抓警种,全警参与的氛围,让领导、民警自觉成为本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推动者、实践者。二是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要通过真实案例总结经验教训,以案说法,让广大民警认识到规范化建设不是束缚民警的手脚,而是通过规范执法活动来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争取群众广泛支持,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既是公安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维护民警合法权益的实际需要,从根本上扭转思想认识上的偏差。
(二)加强调研,理清思路,在查找问题、落实整改上下功夫。要深入调研,对本单位执法工作全面把握,正确判断,制定切合实际的执法规划、措施,并一抓到底,长期坚持。要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找准症结。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执
法中的突出问题,围绕接处警、受立案、涉案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要认真分析梳理涉警信访案件,作为判断掌控本部门执法维稳情况的“晴雨表”,在全力化解的同时,分析研究规范执法活动的对策,切实抓好整改,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加强教育培训,培养执法人才,在提高民警执法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一是以考促学。根据上级要求和县级公安机关执法实际,制定法律知识学习计划、考核标准,分阶段考试考核。组织民警积极参加网上学法考试、执法等级考试和司法考试,对取得优异成绩的民警给予一定奖励,并作为评优升职的依据之一。二是以培促学。建立民警轮训制度,保证民警每年能参加一次集中培训。在培训方式上要结合实际,克服大轰隆上阵,一刀切的培训模式,避免会的不愿听,能力差的听不懂的问题,保证培训效果。三是跟班带学。选派法制员、办案骨干到法制室短期跟班培训,提高案件审核水平。组织执法办案民警到法院旁听庭审,通过观摩案件控、辨、审全过程,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强化证据、程序意识,提高办案水平。四是信息领学。以全面推广应用警综平台为契机,深入开展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应用学习培训,做到案件网上录入、网上办理、网上流转、网上监督,提高
信息化应用水平。五是建立法制人才库。挑选各单位执法办案业务骨干和法制人才进人才库,由法制、政工部门跟踪考核,动态管理。对入库人才优先培训,优先交流,优先提拔,形成良性循环,提高民警学业务、当骨干的积极性。
(四)健全执法制度体系,完善执法考评机制,在规范流程上下功夫。要完善细化考评制度。制定出台教导员、法制员考核细则,实行量化考评,进一步落实初级审核把关责任。制定具体的案件评查评分标准,完善考评方式,简化考评程序,依托省警综平台,大力推行网上考评,最大限度地弱化主观因素,力求考核公开公正,并把日常考评、个案考评情况作为年度考评成绩的重要依据。要完善关键环节制度规定。从接处警、办理行政、刑事、劳动教养等案件的程序规定入手,进一步完善审核审批、涉案财物管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健全完备的执法流程体系。在抓制度建设的同时,狠抓落实,实行规则面前人人平等,切实提高制度、考核的权威性。
(五)加大内部监督力度,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在落实责任上下功夫。一是发挥有效做法。要充分发挥三级五审制的层层监督把关优势。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每一级责任都落实到位,切实减少执法问题发生。二是抓好内部监督。要树立监督既是对执法大局负责,也是对监督对象负责的理念,摒弃老好人思想,大胆监督,将执法问题的苗头性、萌芽性问题及时指出、制止。同时,内部执法监督部门不参与内部测评,使监督的同志放下包袱、没有顾虑。三是实行人性化执法监督。对执法办案中屡纠屡犯的错误,坚决予以考评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一些因认识上、能力上的原因导致的错误,实行
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治安管理和执法工作占主导地位,规范派出所执法问题,就显得相当重要。分局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在规范执法行为和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特别是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也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为此,通过对当前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成效、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及对策研究。
一、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成效
1、为保证广大民警在执法活动中有章可循,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我局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当前执法活动的需要,制做了案件网络审批系统,围绕刑事、行政案件办理和证据固定和赃物管理等方面的执法活动制定出各项工作流程,受到了市局肯定,对我局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2、推广在开展专项活动中涌现出的示范单位的先进工作经验,特别是石羊派出所制定的常见警情处置规范,规范了民警的日常执法工作行为,使规范化建设和执法制度建设
达到了整体推进的效果。
3、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会同区法院会签《关于建立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制度的规定》从而更好的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一制度的落实,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建立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催办制度,通过在分局法制科网页设立“案件催办” 专栏,对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即将届满的人员,提前催办。从而使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现象大量减少,“保而不审”,处理不及时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5、实行“周通报月考评” 制度,对各办案单位承办的每个刑事、行政案件进行考评,建立执法档案,及时指出办
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个案考核分数同时纳入执法质量目标考核。对各单位奖惩逗硬,进一步提高办案民警积极性,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二、派出所在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中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
1、法治观念不强,执法指导思想存在偏差。主要体现在法律至上、人权保障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观念不强,在执法活动中存在推诿、拖延,造成执法不公、执法不规范。
2、基层民警数量少,公安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赶着鸭子下水,匆忙上阵执法,对公安机关常用的法律法规不熟悉,对案件办理认识模糊,执法不规范也就不可避免。分局新增民警较多,办案人员新手较多,素质参差不齐,不少办案民警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在平时的学习、培训中不认真、走过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局相关规范、规定学习不认真细致,三、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对策研究以上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公安机关社会治安管理和严厉打击犯罪的力度,导致了执法行为的不规范要解决以上问题的存在,应着力从以下入手:进一步提高民警的法治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诉讼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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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调研报告篇三
巡逻防控工作是指以巡逻为主要手段,运用各种方法科学整合现有警力和社会资源,把打击、防范、管理、控制、建设、服务等多种措施有机结合,将各种防控要素相互集结,从而实现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整体联动的社会治安保障功能。巡逻防控是一种主动、超前型的打击防范违法犯罪行为的警务战略,其实质是通过主动超前型的警务方式,体现打击犯罪的及时性、预防犯罪的超前性、发现犯罪的主动性。为切实打好全区社会治安攻坚战,推进“平安北仑”创建和综合治理工作,实现区域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对全区加强巡逻防控工作开展了调研。
一、加强区域巡逻防控工作的意义
(一)加强巡逻防控工作是区域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专门指出:“没有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要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机关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建设力量和保障力量,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必须切实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目前我国正进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改革攻坚的关键时期,面临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前所未有,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社会治安环境呈现出愈加复杂的动态特征,这种特征在处于改革开放前沿的我区愈发明显。巡逻防控工作作为公安机关的一项基础工作,对有效打击和防范违法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面对当前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加强区域巡逻防控工作迫在眉睫。
(二)加强巡逻防控工作是打击防范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区域社会治安安定的必然要求。伴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外来人员大量涌入,我区刑事发案高位运行,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突出,街路面案件比重加大,多发性侵财型案件居高不下,其中2011年巡逻大队共
巡逻2945次,车辆4260辆,出动警力20620人,设卡316次,盘查嫌疑人1953余人,嫌疑车1436余辆,联勤巡逻95次,安保执勤49次,接处警48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03人,其中“清网行动”中抓获逃犯1名,协助抓获网上逃犯1名,抓获负案在逃嫌疑人1名,收缴管制刀具65把,移交治安处罚76人,刑事处罚26人。由于其发生在公共场所,社会影响较差。分局提出要把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治安问题作为对我区人民的庄严承诺,通过近年努力集中破解社会治安难题,全力部署开展“社会治安攻坚战”活动。加强和完善攻防兼备、多警种参与、多种力量协作配合的巡逻防控工作,提高社会面控制能力成为有效维护我区社会治安稳定打好“社会治安攻坚战”的现实需求。而人民群众并不希望在受到不法侵害后才对加害者予以惩罚,而希望根本就不受不法侵害或少受不法侵害,巡逻防控工作正是这种主动的、积极的预防控制活动,通过加强巡逻防控工作,以先进完善的通讯联络设备及时获取违法犯罪信息,及时打击犯罪分子,防范控制犯罪,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提高,有效维护社会治安安定。
(三)加强巡逻防控工作是发挥区域巡逻工作自身优势的必然要求。我区科技强警工作经过近年的快速发展,我队科技装备水平、应用管理水平和科技服务实战水平不断提高,建成了覆盖我区的动态治安监控系统、350兆警用集群通讯系统、千兆四级公安信息网、ck报警系统、110“三台合一”报警系统、我区主要路口、路段电子监控系统,形成了以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旅馆住宿人员、打防控、指纹、在逃人员、出入境人员、交通管理等信息系统组成的公安信息网应用体系。同时,分局为我队增加了经费10万元,使巡逻队有了充足的财力支持。近年来大队新增了大型运兵车1辆、流动警务巡逻车1辆、警用摩托车4辆,24种特警装备,电脑2台,彩色打印机1台,指纹打卡机4台,dnm采集板50套。为巡逻队员个人配发了巡逻防护装备;成立了巡特警大队,充实了专职巡逻队员,指导建立了各种群防群治组织。这些有利条件为我区开展巡逻防控工作打下了软硬件基础,当前关键就是如何深化警务机制改革、整合发挥这些资源优势,进一步提高预防、打击犯罪的精确度,推动我区公安工作从传统警务逐步向现代警务的有益转变。
二、当前我区巡逻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巡逻防控工作,人财物投入力度很大、巡防体系初步形成、工作成效比较明显,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巡逻防控工作机制仍未成熟,特别是在情报信息主导巡逻防控上未能有效整合。一是情报信息主导巡逻防控工作未真正落到实处。主要表现在民警采集、收集巡逻基础信息的意识不强,重点信息把握不准,上报不及时,信息研判部门督促指导力度不足,信息的分类、整合、分析、比对、串并、反馈等处理程序还不够,造成巡逻防控工作的决策体系效力效率不高,对一些巡逻防控的重点把握不强,巡逻防控的精确度不够,很多时候,巡逻工作还处于“盲目乱巡”的程度;二是一些巡逻防控制度规定仅仅停留在纸质文件上,贯彻落实的力度和抓后续工作进展不大,巡逻人员的职责、任务、权限还不清晰,巡逻防控工作的考核机制也不够科学。
(二)巡逻防控工作力量薄弱,特别是辅助力量的素质及工作主动性有待提高。分局虽然尽力将更多的警力投入到巡逻工作上,但由于受总体警力不足以及机制体制所限,参与街面巡逻的警力绝对数较少,巡特警大队民警仅7余人,各派出所也没有专门巡逻力量,一般由接警民警甚至责任区民警兼任,与发达地区60%—90%的巡逻警力配备相距甚远,我队专职巡逻队员也仅40多人,50万左右的实有人口,专职巡逻队员的工资待遇偏低,因此,招来的队员文化程度和各项素质普遍较低,工作主观能动性不强、流动性很大,造成队员对巡区内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重点治安情况和发案特点不清楚、重点要害单位、大型企业工作情况不熟悉,各种警械、武器装备的使用方法不熟练等问题,没有真正履行起巡逻职能,巡而不查,走马观花。还有一些基层群众巡逻组织运作不规范,缺乏指导和训练,合力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巡逻防控工作认识不足,特别是110联动工作机制没有贯彻落实。在巡逻防控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公安机关孤军奋战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社会参与热情还不够高,一些村居和企业单位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不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出资”的理念尚未根植,不主动参与治安巡逻防范工作,有的政府部门也未充分认识巡逻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仍置身事外处在旁观者甚至批判者的角度来看待社会治安问题。都是先期处置或解答其他部门职责内的问题。很多部门夜间根本没有按规定配备值班力量,或者对群众求助百般推诿,巡逻民警到达现场后既无法解决问题又不能离开现场,经常发生长时间联系无相关部门到场的情况,群众却还将意见和矛头指向民警,既大量占用了公安机关正常的巡逻防控时间,又极大损害了党委政府的形象。
三、
进一步加强区域巡逻防控工作的一些建议(一)提高公安专业化巡逻防控能力。公安机关作为社会治安的主要职责部门,必须在巡逻防控工作中进一步发挥主力军作用,并承担对其他巡逻防控队伍的指导、培训、检查、考核等职责。公安巡逻民警和巡逻专职队员要以汽车、摩托车和专用巡逻车等多种方式开展全天候街路巷地区的巡逻防控工作,特别要将力量向红旗街、青年路、川口、大同桥、王家河等案件高发的派出所倾斜,要强化网格化巡逻力度和密度,对违法犯罪人员造成强大的震慑作用,要坚决按照“有警接警,无警巡逻”原则,在动态巡逻中接处警,对可疑人员、车辆、物品依法加大盘问、检查力度,并随时接受群众的询问、报警和求助,要组织专职巡逻队在我区内重点地段、部位以徒步巡逻方式为主,充分发挥机动性、灵活性和抓获现行的能力。
(二)不断健全规范各类群防群治组织。严格按照区委《关于开展“社会治安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实有人口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二比例,在我区所有村居社区建立常年、全天候、义务半义务等各种形式的综治专管员队伍。由区综治部门牵头制订加强我区群防群治工作意见,各街道镇乡按照要求成立巡逻队伍,统一标志、携
带必要工具在农村和居民区开展以徒步为主的巡逻工作,其中农村以夜间巡逻为主,居民小区保持全天有人巡逻,由区、街道镇乡、村居三级共同解决巡逻人员待遇和补贴问题。在厂矿企业集中地段,整合企业保安力量,实行联勤联防,开展以企业周边为主的治安巡逻工作。全区机关干部每年必须参加4次以上夜间巡逻,由各村居社区负责组织,居住在王益区的人员由单位负责组织。对各机关部门、各街道镇乡参与、组织巡逻防控工作的情况、成绩实行考核,考核由区效能办和公安分局实施,结果纳入区目标考核内容,全区机关干部参加巡逻情况作为对其年终个人考核的内容。在落实《关于人民群众参与打击“两抢一盗”违法犯罪的奖励办法》和《关于人民群众参与打击“两抢一盗”违法犯罪的奖励补充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制订《关于参与巡逻防控工作打击街面犯罪的奖励办法》,扩大奖励范围,提高奖励标准。
(三)整合、发挥110联动部门特别是街面执法人员在巡逻防控工作中的作用。要求,由区效能办牵头制订考核办法,由分局每个月将各联动部门工作执行情况通报给效能办,将考核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城管、工商、公管以及其他部门的执法人员在街路面履行自身工作职责时,任何有警用以及其他政府部门名称等标志标识的车辆在街路面行驶时,一旦发现违法犯罪案件、遇有危急的案(事)件和群众紧急求助,必须承担适度阻止、拦截、追击等必要的义务,并尽力实施救助,遇到自身无法解决或者救助的必须立即通知公安
110、急救120等相关部门,严禁以任何借口袖手旁观、视而不见、推诿避让、拒绝救助。对街面执法人员和机关干部未履行有关义务被群众投诉,查证属实的,由区有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或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纪律处分乃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巡逻防控工作软硬件设备设施建设。公安机关要协同规划、建设等部门根据我区道路变化情况和未来规划重新对我区岗卡点布局进行科学调整,该增加的岗卡点立即建设,该撤消的坚决撤消,确保各类岗卡点正常高效运作,其中重要部位的常设岗卡点要保证全天候运作,临时岗卡点在不承担治安功能时可以作为警务室、办证点、便民服务点使用。要按照计划确保我区治安动态监控系统建设稳步推进,及时解决一期系统中存在的灯光不足、探头清晰度以及布局不科学等问题,加强对监控系统操作使用的指导、检查和考核,提高系统使用效益。根据治安形势变化和巡逻力量的增加,同步加大我队专业化巡逻车辆和装备的投入,在每辆巡逻警用汽车上安装gps定位系统和摄像探头,将专职巡逻队员待遇提高标准,并提供各类保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舆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巡逻防控工作对遏制街路面违法犯罪、改善区域治安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区委区政府应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主管领导任组长,区政法委、王益分局、城管局、纪委、规划分局、建设局、交通局、各街道镇乡负责人为成员,在分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巡逻防控工作的指导、检查、培训。宣传部门要在全区开展“加强巡逻防控工作、打击违法犯罪”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加强巡逻防控工作的舆论氛围和高压态势,大力宣传表彰成绩突出的巡逻民警、专职巡逻队员,
总结
推广巡逻工作开展情况良好的村居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的经验。要大力倡导“我为大家巡一夜,大家为我巡一年”的理念,鼓励、引导群众自觉自发地参与到巡逻工作中来。要开展防范街路面违法犯罪的宣传活动,教育群众识别、应对、预防抢劫、抢夺、诈骗、扒窃等违法犯罪行为。近年来,王益区巡特警大队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措施,促进了各项巡逻工作的开展,有力地控制了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我对决心在区委区政府、市局巡特警支队和分局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各项严打整治工作,争创人民满意的巡特警大队,为创建“平安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