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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说明文作文300左右(五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5-16 22:51:44
最新说明文作文300左右(五篇)
时间:2023-05-16 22:51:44     小编:一叶知秋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说明文作文300左右篇一

葡萄属于葡萄科,是多年生木质藤本植物。葡萄的颜色不仅仅拘泥在紫色上,还有绿葡萄、白葡萄和红葡萄。当然,最常见的当然是紫葡萄和绿葡萄了。

每当葡萄上市,家里总会买一些葡萄,一串串地摆在盘子里,很好看。一颗颗晶莹的葡萄,堆在桌子上,尝一口,酸甜酸甜;看一眼,“馋”欲顿开。绿葡萄最好吃了!它是长长的椭圆形,像青珍珠一样,好像散发着光芒,让你忍不住想咬上一口。绿葡萄很甜,稍稍带着那么一小点儿脆,几乎没籽,果肉好像美味的透明的果冻,亮晶晶的,让我一看见就走不动。

葡萄,你总是用你的香味、你的美感来招惹人们。而我喜欢你的,却是你坚强的藤儿。只要有可靠的桩儿,便坚定地爬上去——你那么不畏困难!

葡萄,我喜欢你,不仅喜欢你美味的果实,更重要的是你顽强又坚定的精神。

说明文作文300左右篇二

橙子一种水果。想必大家一定不陌生吧!但你仔细地观察过它,了解过它吗?就让我们走近橙子,和它做个亲密接触吧。

从外表看,橙子先生的皮肤可好了,光光的,滑滑的,还像小丑似的把全身染成了桔红色,让人迫不及待地想玩他一玩。

瞧!橙子先生玩累了也热了正在脱外套呢,脱去桔红色厚厚的大外套,露出雪白的一层绒衣,很是柔软。而且有的地方厚些,有些地方薄些,透过薄些的地方你能隐隐约约看见一道道细细的纹理,大概是肉瓣了吧。

这层绒衣可难脱了,还是让我来帮忙吧。花了很多时间,绒衣才被我扒得干干净净,一点不剩。哇!桔黄色的果肉皮终于露出来了,真漂亮,在灯光下一照,晶莹剔透。

我小心翼翼地把它扳成一瓣一瓣的,再慢慢地剥去薄薄的肉皮,一粒粒亮闪闪的橙肉呈现在我眼前,就算你轻微地一挤,那汁水也会像小溪流似不断地缓缓流出。

我忍不住张嘴咬了一口,嗯。。。。又甜又爽的果汁顿时流入我的嘴中,流进了我的心里,满嘴的香甜味久久的回味着,回味着。。。。。。

说明文作文300左右篇三

《论语》说:“三人行,必有我师。”意思是说我们几个人在一起,一定可以向某个人学他的优点和长处。

班上有个同学,。什么课都积极发言。而我在课上不敢发言,很不自信。我就要跟这个同学学习。我还要学习他,今后也积极举手发言。

有的同学跑步很快,我跑得有点慢,我就要学习他怎么跑得快。我有一个缺点就是别人说了一句不好听的话,我就会很生气,发火。季景良在班上很乖,有人招惹他。他会容让,不发脾气。我就要学习他,攺掉这个毛病,

我还要向眭景睴学习,因他看了好多书,作文写得好。而我每天只看一点点书。

我还准备向周旭喆学习,因为他写作文写得快,每次在作文班都是第一个写完。我写作文有点慢。我很佩服他,而且要向他学习。

“三人行,必有我师”。这句话可以让我交到好多朋友,还可以让我学到许多东西,也能变成很文明的人。

我不但发现别人的优点,还要学习别人的优点,这样我就能不断进步,变得更出色!

说明文作文300左右篇四

我很想要一支转转笔,跟妈妈说了好多次,她就是不给我买。有一次,我趁着妈妈出远门的时候,就缠着爸爸给我买了一支转转笔,我心里高兴极了。

我的转转笔要比普通的笔个子高一些,身穿着一件银白色闪闪发光的衣服,衣服上有许多黑、黄、蓝、绿四种顔色相间的心形图案,它的头上还戴了两顶像小钟一样银灰色的帽子,看上去很漂亮。

我把转转笔当成了我的心肝宝贝,上学放学了都带子着它,甚至连吃饭的时候,也不让它离开我的视线,生怕它丢了,因为它最会打发我无聊的时间了,当我无聊的时候,就会把转转笔夹到两根手指之间,来回的转,时间长了,我玩得越来越熟练,我觉得它不再是转转笔,而是金箍棒,我想像着自己变成了孙悟空,在西天取经的路上,用它降妖除魔等等。

我的转转笔不仅能转,而且还能弹跳,因为它两头帽子像橡胶一样软,像qq糖一样弹。当我拿着它竖着轻轻的向桌子上一投,它就会弹起来,连着玩,它就像一个小木偶在桌子上跳舞;当我使劲向下投时,落下来时它就会在桌子上连翻几个跟头,又像一个小木偶人在打车轮。

我的转转笔真是太好玩了,我喜欢。

说明文作文300左右篇五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狗,是爸爸学校里看校护院的小黄。它身上长着软绵绵的黄黄的毛,干净发亮。一对水汪汪的眼睛,像两颗明亮的珍珠滚来滚去,很讨人喜欢。

起初它不认识我。有一次,我和姐姐到爸爸的学校里去玩,它对我很凶,直朝我扑过来,差一点咬伤我的脚,幸亏有姐姐的护看,它才跑远了。第二天爸爸带我去学校,小黄摇着尾巴跑来了,爸爸指着我告诉它:这是自己人,要认下,以后不要咬了,好不好?它看着我,

摇摇尾巴,在我的脚上嗅了嗅就走开了。我们就这样认识了,我渐渐地喜欢上它了。这狗对我的爸爸很亲热,它每次看到我的爸爸,总会跑过来缠住爸爸的脚汪汪地叫,好像在说:“主人,给点吃的。”爸爸说:“忘记了,给你没有带。”它不愉快的走开了。它其实对我也很亲热,有一次,它跑到我跟前要吃的,我只好把刚买的鸡腿给了它,它吃的狼吞虎咽,口中还发出呜呜的声音。我对它说,慢慢吃,别噎着。它吃完了鸡腿,我就逗着它玩,它像风一样的跑,我怎么也追不上它,最后,它在草坪上等我玩。

它平时看起来很胆小,但遇到陌生人,就会大叫,把陌生人吓跑。

这就是我喜欢的小狗,一个讨人喜欢、尽职尽责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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